主要点就是,嫌疑人到底进行了怎样的犯罪顺序,还有与之相关的目的问题,不过,这好像不太影响最后的宣判,就是比较影响宣判的时间,要想早日惩罚凶犯的话,最好是不要提出更多的异议。
文诗诗说的比较隐晦,可是吧,就算隐晦,也不禁脸上一红啊,因为实在是太变态了吗。
嗯,嘘嘘,过来。
师妹佘佳颖被余凡拉走了,嗯,这不明白的话,当然就是要问人啊。还有就是,又不能够大声讨论,最好是不让委托人听见啊,毕竟,受害者的家属也禁不起这样的刺激的吗。
干啥?偷偷摸摸的。
尽管是嘴上稍微的包圆了一下,佘佳颖还是跟着佘佳颖去了一个比较隔音的地方,嗯,就是阳台那个地方吗,出来的话,估计小声谈论的话,就影响不到客厅的委托人了吧。
文诗诗说的什么意思,告诉我呗。
余凡选的这个位置,其实还是能够听见里面的谈论的,毕竟,文诗诗他们不需要什么避讳的啊,声音正常的话,还是能够听到的了。
笨啊,就是先玷污后杀害,还有先杀害后玷污的区别,前面的是正常情况,后面的,嗯,涉及侮辱尸体,不过具体怎么样都无所谓了,反正宣判的话,基本上都是死刑了的,毕竟,同时杀死一对姐妹花啊,影响绝对的恶劣的。
那,目的什么的呢?有什么关系啊。
废话,目的基本上是绝对的了那两个变态的情形了啊,一个是暴力威胁,另一个,那直接就是恋尸癖啊,话说,你不是做过军人吗,怎么对法律一窍不通啊,不应该的吗!?<script>s3();</script>
切!我知道的都是军事法,对当兵的有用,退伍了自然的毛用没有的啊!
张帆被说的无语了,这尼玛不懂法律才正常的吗,毕竟,现在的律师行业比较火爆,谁闲的没事亲自研究法律去啊,直接交给私人律师就完了吗。
而余凡说的军事法,其实也没错的,毕竟,他们军人最多的也就是触犯这些法律了,自然要稍微的普及一下的嘛。可是吧,作为军人,其实有着一点福利的,那就是真的犯了其他的法律的话,直接能够避开正常法律,而是转为军事法适用条例的,这样能够减轻很大的一部分刑罚的啊。
还有一个,就是公职律师负责的公职人员的官司,这里适用的也是一套特别的法律的,也能够起到从轻发落的效果,跟军事法其实也是差不多的嘛,只不过,余凡不了解就是了,还有就是,白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也不了解,因为这样的公职律师不是民间事务所能够驾驭的,只能够由国办事务所认证的说。
余凡狡辩完了之后,就冷场了,既然问题都回答完了的话,那么就没有什么可说了的。
这个时候,屋内传来的激烈的讨论,语气很是激动,不对,不仅仅是激动,简直就是在发飙吗,要不是这对夫妻有足够的涵养的话,估计都开始骂街了吧。
说的什么?听不懂唉。
余凡倒是能够听明白说的话语,可是不知道意思啊,还是亟待一位老师指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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