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闹铃响起的瞬间,把言欢吓了一大跳!
她迷糊着伸手去探闹钟,眯起一只微肿的眼看了看。
才六点二十啊!
起这么早干嘛啊,天上又不掉钱…
她绝不犹豫的关了闹钟。
至于眼睛为什么是微肿的…
是这样的。
戏精言欢昨晚拖着残废的脚回家,因为丢了自行车,怕被她爸妈训,进门一把就抱住了她妈的腿,开始哭嚎!
“妈妈对不起!我好没用!我好无能!我没能掩护住我心爱的自行车!被坏人抢走了!”
那凄切的局势,感感人心的演技,活像个被恶人抢了媳妇的悲催情郎。
于妈妈和于爸爸二脸懵逼。
于妈妈赶忙把言欢馋了起来,担忧的直皱眉,“别哭别哭,哎呦自行车丢了就丢了,你有没有伤到那里啊?”
言欢捂着自己的心口,一副林黛玉上身的容貌,“我…我伤了心…”
或许是以为这样太假了,言欢伸出贴着膏药的脚踝,惨兮兮的又憋出两滴眼泪,“和歹徒殊死屠杀的时候,我不小心弄伤了脚。”
于是,虽然眼睛哭肿了,可戏精言欢不仅没被骂,还获得了一辆新自行车,以及一连三天的猪蹄汤。
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于朝朝,你个死丫头!都要迟到了!!!”
言欢于睡梦中吓得弥留病中惊坐起,一看来人,是她妈。
她扒拉了两下头,眼神朴陋。
迟到?
我靠!!
差点忘了自己现在是个高中生!
言欢麻溜的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时忘了左脚踝是肿着的,一个没站稳,扑进了她妈的怀里。
刚刚还凶巴巴的于妈妈,脸色立马柔了下来。
“诶诶诶你别急,小心点,你爸今天开车送你去上学。”
啊…真是亲爸妈!
校门口,言欢单脚跳下了车,冲她爸挥了挥手,一瘸一拐的往里走,就听见身后一声高扬的口哨声。
鲁班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言欢身边,冲她轻佻的抛了个媚眼,“你来这干嘛啊?”
早晨的阳光从一旁的香樟树树隙中洒下来,他整小我私家站在金色的阳光里,酒窝深嵌在左颊上,慵懒又生机。
却一点也没感动言欢的少女心。
言欢兴致缺缺的慢吞吞往里走,没好气的,“来这虽然是来上学的,否则我是来教书的么?”
鲁班跨下车,睁着一双圆眼睛,好奇的上上下下审察着言欢。
“你是我们学校的?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
言欢朝天翻了个明确眼,一口郁气梗在喉咙里,唯一的感受就是…
扎心了,老铁!
早上言欢照了镜子,实在于朝朝这张脸还不错啊,白白嫩嫩的,鼻子小,嘴巴小,可眼睛却不小。
可能就是有点婴儿肥,所以看着像小孩,不是一眼惊艳的大玉人,却是个可爱型的小萝莉。
没原理鲁班会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言欢冲着鲁班微微勾起唇角,语气带着点咬牙切齿,“说起来,我们照旧同班同学呢。”
意料之中的,鲁班的眼睛又瞪大了几分,紫色瞳孔里,反照着言欢笑眯眯的脸。
言欢抱着胳膊,绝不客套,“兄弟,你眼瞎几多年了?怎么还不去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