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教训花郎

教训花郎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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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隶之所以改变,可不是因为他突然间发现什么工作的乐趣,实在是因为他自个儿的欲望太过强烈,而白初蕊身体则是过于虚弱,他唯恐自己需索过度又伤着了白初蕊身子,所以只好夜夜抱着账册消磨时间。

    一开头,因为身子仍病着,所以白初蕊也没多细想,常隶怎么突然间变得这么忙碌。但随着身体逐渐痊愈,再加上丫鬟晴儿转述的传言,她这才知道她生病这几日,常隶过的是怎样“如火如荼”的日子。

    “外头那些大爷啊,真是坏死了!”晴儿一边帮白初蕊摘掉头上的珠翠,一边数落着:“明知道少爷有了姑娘您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未婚妻,每个人上门谈生意,动不动就要跟少爷提上花楼的事,干么啊!银子多得没处花,非得要当火山孝子不可!”

    听着晴儿气嘟嘟的斥骂,白初蕊低头一笑。“常爷怎么答?”

    “那还用说,当然是拒绝啦。”说到这,晴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侧了侧头。“嗳,姑娘,我刚才突然想到,常爷这一阵子是不是都没来你这儿?怎么我早上过来伺候您的时候,都没看见常爷身影?”

    白初蕊摇头。“他都有来,只是来得很晚,又起得很早!”若不是有天夜里白初蕊口渴想喝水,起身时就瞧见常隶躺在她身边,她也真当他这一阵子都没过来她这里!

    “常爷有来就好。”晴儿点点头。“我只是担心少爷会一个不小心,被外头那些大爷说动,跟着他们一块上了花楼,不过既然常爷每晚都到您这儿睡,那这事情应当不会发生才是……”

    晴儿无心地喃喃倒提醒了白初蕊,虽说常隶近几日都有进她房里,可他却始终没碰过她身子。白初蕊记得凝香曾经说过,男子和女子不同,女子只有在喜欢的人面前才会感觉冲动,但男人——尤其是情欲旺盛诸如常隶此类,两天三天不与女人欢爱,就已经是极限——

    白初蕊扳着手指算,自她生病至今,少说也有七天——

    这怎么成!一想到这,白初蕊突然从椅子上站起。

    晴儿吓了一跳。“姑娘怎么啦?”

    “我要去找常爷。”白初蕊转身拉着晴儿说道:“麻烦你帮我打扮打扮,看我该怎么穿,才能一举诱得常爷早些进我房里。”

    晴儿一双眼瞪得有如铜铃般大。“姑娘是说……少爷这几日都没跟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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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初蕊一脸羞赧地点了点头。

    “知道了。”晴儿喜欢白初蕊,所以一听是这种情况,忙卯足了劲要帮她完成心愿。“我之前曾听人说有个法子可以让男人一见,便心猿意马——只是做起来可能有些羞,就不知姑娘您能否胜任得来?”

    “什么法子?”白初蕊问。

    晴儿凑脸在她耳边嘀咕了些话,只见白初蕊一张粉脸倏地涨红。

    “这么做会不会太大胆了些?”

    晴儿回嘴:“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冲着她这句话,白初蕊决定豁出去了。

    约莫戌时三刻,晴儿领着身上罩着一件白色大氅的白初蕊,来到常隶书房门前。

    主仆俩相对看了一眼,然后白初蕊点点头。“敲门吧。”

    晴儿依言行动。“少爷,过来开个门好么?白姑娘她人在外头呐……”

    小花儿这么晚还不睡?!

    入正坐在桌案后研读的常隶一听,忙放下书卷前来开门,一见白初蕊身上的大氅,他眉间不由得一蹙。

    “怎么穿着这样?你要上哪?”

    白初蕊朝他摇了摇头。“你门先闩上,我再告诉你。”

    什么话这么神秘?!常隶不明所以,但他仍旧乖乖照做,两手闩上书房门闩,一回身,他顿时瞠大双眸,忘记了呼吸。

    小花儿——全身赤裸着!

    现在是什么情况?!

    白初蕊身上不着一物,一头如云秀发只用一根银簪子松松地绾着,这会她正伸手将银簪子摘下,然后摇身一甩,长及腰间的秀发,登时如瀑布般落下。

    这是晴儿的主意。乍听当时,白初蕊还以为自己定然没办法依她吩咐行动,怎知一到常隶面前,她却突然勇气大增,表现得比她自己想象中还要更好。

    她踏出落在地上的大氅,也同时脱掉脚上的凤头鞋,赤着脚往常隶方向走来。

    “凝香说过,男人的欲望难忍,可是你却接连几日都没伸手碰我……”说到这,她人已站到常隶面前,手指搭在他隆隆作响的胸口,媚眼如丝地睇着瞠目结舌的他。

    常隶突然喘了口气,无比艰难地吐出解释:“我是不想让你太累……你大病方愈,大夫嘱咐一定要让你多休息——”

    “是这样么?”白初蕊娇俏地嘟起小嘴。“我还以为,是你厌腻了我呢!”

    “傻瓜!”常隶伸手将她往自己身子搂近。“你不知道我忍着不碰你,忍得多辛苦,整个人简直要曝炸,你竟还怀疑我对你不感兴趣。”

    白初蕊朝他娇媚一笑。“既然这样——就别光说不练,表现给我看呐!”

    “你这小妖姬!”常隶低吼一声,突然伸手将她打横抱起,然后俯头重重吻住她嘴。“要我表现是吧!”一边说话,常隶同时将白初蕊抱至一旁的贵妃椅上,这是常隶疲倦时用来小睡片刻的地方,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只见他快速地解开他身上衣袍,一双似燃着火焰的黑眸,仍直勾勾地盯着白初蕊赤裸的身子瞧着。

    仿佛可以感觉到他眼神里的渴望,斜椅在贵妃椅上的白初蕊身子忍不住轻颤,随着他目光流连,一道道炙热的暖流逐渐漫过她整个身体,然后从她交叠起的双腿间滑溢出来。察觉到这点,白初蕊脸儿不禁羞红。

    没想到她竟变得如此敏感,常隶手都还没摸上,她便已经湿漉漉地准备好接受他的亲近了。

    脱得全身精光的常隶,爬上贵妃椅来到白初蕊身边。当两人赤裸身子相贴的瞬间,常隶忍不住闭眼发出一声叹息。“好久了,我等这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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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初蕊手指轻抚着常隶脸庞,边害羞地坦诚:“其实,我来之前还很担心,你嫌我这举动太大胆了呢!”

    “这点子是谁教你的?”常隶一手揉着白初蕊胸脯一边低话。“凝香么?”

    被他这么一拨弄,白初蕊差点忘了该回答他的问题。“不,是晴儿。”

    闻言,常隶惊讶地一挑眉,然后大笑。“若是我忘了记得提醒我,明天一早我一定好好奖赏她,竟然想出了这么好的点子……”

    白初蕊张着大眼问:“你喜欢?”

    “爱极了。”

    之后,房间里便一阵旖旎欢声,久久不歇……

    后记

    这次要在后记里讲的有两件事,第一件(讲之前先要站稳脚步)……

    狂贺狂贺!(用力喊)巴大神的作品《小猫》入围“第二届温世仁武侠小说大赏”——不是我胡夸,他写得真的是有够好看!当初有幸过目他的初稿,还没看完我就斩钉截铁的告诉他,《小猫》一定可以入选!

    为什么我对他的作品这么有信心?第一,当然是因为他是我“挑”的大神(没三两三,我怎么会叫他“大神”咧)。第二,自然就是因为写得太好了。我时常在想,该怎么分辨一本小说(不管是什么类型)写得是好或坏?除了看它是否曾经得过某某奖之外,我想,最直接的,应该是读者的感受。在阅读的过程中,如果能让读者觉得感动、激励人心,想起而效尤,甚至得到抚慰——我想这一本书,从读者这方面来说,就已经算是成功了。

    当然,上头写的那些一直是我的目标,我想,它们应当也是大神撰写《小猫》最原始的动机。

    第二件事,我想聊一聊一个陪我很久的小读者,我都喊她“贝”,宝贝的意思。

    她十七岁的时候我就跟她认识了,算算已经是四、五年前的事情(大约啦,以免泄漏我的真实年纪,笑)。起因当然是因为小说,她读了我的小说,觉得我写得不错,所以写信给我。当时网路还不甚流行,她只好一字一字,写在她精心挑选的信纸上头。那至于我就比较偷懒,我回信通常都用电脑打印打字(原谅我的字丑)。不过她也不嫌弃,我们这就这样一来一往,至今还有在联系。

    之所以特别想提她,是因为前一阵子她与男友分开了。

    贝她自称不是个很坚强的女孩,坦白说,初认识她时她的确是如此(其实我也是)。就拿我自个儿来说,虽然我的确有双子的开朗活泼,可是眨个眼睛(通常是环境转换时),却又很容易变得孤僻别扭——坦白说,我这种习性在之前我并不觉得多奇隆,因为已经习惯了嘛!可是贝不同,贝就会想,她这样,是不是叫做表里不一呢?

    虽然她常会说她不常动脑筋,可是从她的部落格文章里,我常可以发现她特有的细腻部分。一年两年渐渐过去,我发现她已在我不知不觉间,变得更成熟、独立了。

    看着她的成长,我突然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尤其瞧她这一回处理她的感情事件,更是让我觉得佩服。我不晓得大家觉得“分开后不出恶言”这事难不难做,可是她的确是彻底地做到了。她当然很伤心,也掉了不少眼泪,甚至是在半被迫的情况下,得一下适应只有她一个人的生活。但对于过去的感情,对于朋友帮她抱不平(也就是骂前男友),她只是一句——不要再说他的坏话了。

    见到她那句话,我突然眼眶泛红。(真想冲过去揉揉她头发!)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但我却读出了她对过往感情的珍惜!你真的很棒!贝!

    2007年春假,不知道她放几天假,不过我已经从现在开始,怂恿她回南部跟我一块儿过年,我会骑摩托车载你去玩的!(信心喊话)

    一定要来找我嘿!

    然就算她不来找我——嘿!没关系,就换我上去!(这算不算变相的强迫中奖?!)

    后记最后,照例请出咱们的准百万金榜候选人,巴大神,来为我们讲讲他心目中的梦幻侠客列传。

    梦幻侠客列传  bj

    《冯燕》

    少年侠客的理想,就数李白说得最透彻,他说他自己:“十五好击剑,三十成文章”,真是……天才到令人嫉妒的诗仙啊!

    “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

    白日球猎夜拥掷。

    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

    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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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歇。

    骄矜自言不可有,侠士堂中养来久。

    好鞍好马乞与人,十千五千旋沽酒。

    赤心用尽为知己,黄金不惜栽桃李。

    桃李栽来几度春,一回花落一回新。

    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定平艾人。

    男儿百年且乐命,何须徇书受贫病。

    男儿百年且荣身,何须徇节甘风尘?

    衣冠半定征战士,穷儒浪作林泉民。

    遮莫枝根长百丈,不如当代多还往。

    遮莫姻亲连帝城,不如当身自簪缨。

    看取富贵眼前者,何用悠悠身后名?“

    至于这首“少年行”诗中的主角原型,恐怕来自于前朝豪侠——冯燕。

    冯燕虽然被称为豪侠,但祖上只不过是没没无名的小人物罢了。他少年的时候专凭意气,一天到晚呼朋引伴、打球、斗鸡,乐此不疲。有一天,市场边有恶人抢夺不相识的乡下人财物,冯燕一听,就飞奔前往搏杀,一刀杀了恶霸,躲到田间。官府追捕杀人犯,冯燕不得已只好再逃到滑州朋友家去。没想到,冯燕居然又和滑州的军士们斗鸡打球得更起劲了,真是乐天派的大混蛋。

    那时候,相国也在滑州,偶然看见冯燕的好身手,就把他留在身边效力。某一天,冯燕护卫着相国出城,看见乡间有个妇人掩着袖子,偷偷望着这边。“哇!哪里来的美人啊!”冯燕心想:“可得想办法弄上手啊……”于是,冯燕偷偷派人去私下了解那妇人家的意思,时机成熟,妇人家怎抵得住冯燕的把妹绝招?三推两就,当天晚上就成了好事了。(艾珈按:冯燕的举动怎么跟我写的常隶有些像?!)

    从此以后,冯燕三天两头就往那妇人家里跑,乡里间都议论纷纷。只是没想到,那妇人家居然是滑州将军张婴的妻子。张婴发觉绿帽罩顶,一天到晚殴打妻子,娘家人都对张婴埋怨不已。张婴伤心愤怒,只能和军中同僚喝酒解闷,所谓酒入愁肠愁更愁,不一会儿自然醉得一塌糊涂。浪荡子冯燕看见有机可乘,居然又跑去那妇人房里,锁上门,和美女胡天胡地起来。

    不一会儿,张婴酒也醒了些,摸着回房来睡觉。那妇人只好让冯燕躲在裙后。忽忙之间,冯燕偷偷摸摸的转到门后,却不小心把头巾掉在枕头下,正好在佩刀的旁边。那妇人扶张婴上床,冯燕指了指头巾,要妇人捡还给他,没想到,妇人居然取了佩刀,眼睛看着张婴。

    最毒妇人心。就是这么回事了。冯燕看着那刀,想了一会儿,跨步、抽刀、转身、刀光一闪!腥红的血液直喷三尺高。

    隔天早上,妇人的哥哥来找她,看见床下披散着长发的人头,凶手不是那时还在宿醉未醒的张婴是谁?于是张婴被五花大绑送交公堂,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连要为自己辩驳都不能了。十几个小吏推着张婴要到菜市口问斩。

    忽然间,有个大汉推开众人而来,高喊:“住手!不可以误杀无辜的人!”大家回头一看,原来居然是冯燕,他说:“我睡他的老婆,又杀了那个淫妇。现在又害无辜的他送命,这种不义的事,我冯燕不干!”于是伸手就缚,被解送到相爷面前。

    相爷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心想杀人偿命是应该的,然而淫妇该死,这种重义的壮士又难逢,杀了不免可惜。于是下令释放全滑州的死刑犯,结束了这场冤孽。

    各位读者,少年任侠就是这么回事了。对“侠”者来说,不在乎世间上别人口中的真理,他们只凭意气,追求自己认定的理想,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其实是没啥是非可言的。今日看来,虽然有点荒唐,但是,也有点向往呢……

    《聂隐娘》

    唐末藩镇割据,各州的节度使其实就是“山大王”,各拥重兵,相互对抗,中央政府名存实亡,皇帝也只剩下个“天子”或“xx之子”的虚号而已。

    魏博地方有个姓聂的将官,生下了个小女婴。此时,门外忽然有白衣尼姑来敲门,她抱起了女婴看了又看,爱不释手,于是向父母开口要讨回去养,父亲当然不肯!别忘了,唐朝自从出了个杨贵妃之后,唐人遂变成“不重生男重生女”,女孩可比男孩宝贝得多。白衣尼只好放弃退一步,和父母约定十年后来带她上山学艺,艺成再回家侍奉父母。

    十年后,白衣尼果然依约来带小女孩上山。原本聂家父母以为尼姑嘛!顶多教她一些针线手工、读书礼教……说来也是好事。没想到一上山,老尼姑就传了“变化”之术(类似孙悟空七十二变或火影忍者的“变身”术),女孩学会变成小虫,藏身在芥子之中,于是老尼姑帮她取名为“隐娘”。(艾珈按:我好想学那个变身术……)

    几年间,隐娘学成“飞剑”。老尼姑的最后考验是:“一百里外,有贪官陈某某,外貌如何如何,你去取他头来!”。隐娘一拍后脑勺,藏在里面的飞剑电射而出,朝空不知去向。过了半晌,剑光又从半空飞来,隐娘手一招,又藏入发中,师徒若无其事的泡茶聊天去。三日之后,山下送柴米的老汉说起,百里外邻州的贪官本来还端坐在大堂上“向人民报告”,怎么忽然间电光一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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