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The Blood(彼岸两生)

分卷阅读1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theblood(彼岸两生)》作者:某月初

    案:

    不定期更新的吸血鬼相关的系列短篇。

    j只命运相连的吸血鬼、人类、神父各自独立的故事。

    寿命无尽却不入轮回的吸血鬼,灵魂不灭却弹指一生的人类。

    漫长而寂寞的时光里,每一段自以为是的感情,不过是他人的又一段谈资。

    ——————

    是我10年前后写的黑历史。由于我写产量太低,今天猛然翻到这些黑历史,发现:恩,虽然极其二,但可以凑个数……

    所以读者老爷们要是觉得笔、剧情哪里脱线,只能请多担待了……

    内容标签:奇幻魔幻恩怨情仇血族西方罗曼

    搜索关键字:主角:fred,roy,avery,立夏┃配角:太多了┃其它:吸血鬼,系列短篇

    ==================

    ☆、tieandtide

    这里没有白昼

    去年春天我到罗马大教堂去做祷告。

    教堂外面的广场上有成群的白鸽飞过,我袭一身白衣混在虔诚的信徒间,同他们一样双合十、闭眼祈祷。偶尔睁开眼,看到台上黑衣神父的目光扫过这里,我冲他一笑,又闭上眼。

    没有人注意到我。

    j小时后祷告结束,我到钟ai的甜品店吃了一下午甜点,傍晚时分才搭车去往郊外。但距离目的地很远时司就停下来——他告诉我前方是个鬼地,并坚持不再向前。于是我不得不步行两小时走向更深处。直到穿过结界,一座废弃的城镇才终于出现在我眼前。我看了下时间,然后步入城镇入口。

    夜里十点我回到流民街。

    有关流民街,它的历史很久远了,从我存在起,甚至更古老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里了。只是这么多年过去,除了居住民换了一波又一波,这里竟什么也没有改变——残破的建筑下一张张肮脏的脸,在cs里艰难喘x,黑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我看,我似乎看到了曾经瑟缩着活着的我,莫名的愉悦。

    多年前那场大火的痕迹已经不复存在。

    我走过熟悉的街道,角落里有j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儿躲在那里,看到我时他们眼睛放了光,于是突然一起扑上来撕咬我的身t。我眯起眼,没有挣扎。

    最胆大的小鬼将尖牙cha入我的脖颈,他本想吸吮我的血,p刻后却面se惨白地跳开,浑身颤抖着,就好像我是阎罗一般令他恐惧。我身上所有负重也在下一瞬间消失,伤口马上愈合自不必说,我看着那些躲在街角瑟瑟发抖的小鬼们忽然就觉得好笑——

    看,即使是这些被魔界遗弃的小垃圾,也知道我的血是多肮脏。

    又穿过j条街,再拐进一个小死角,就是当年我每天呆着的地方(也许可以称之为家)。现在这里有了新住户,一个年岁不大的小鬼像当年的我一样满身伤痕地蜷缩在墙角,察觉到有人走近,他顿了顿,抬起头看着我。

    墨绿se的瞳孔。他望着我,目光并无畏惧,死水一般平静。

    这小鬼大概是我回到流民街所遇到的唯一的惊喜——他与当年的我和avery多像。

    我忽然就想起很久以前我对avery说过,流民街永远没有白昼,没有光明,也没有希望。

    所以我会带你离开这里。

    后来住在我和avery隔壁的一对儿患难鸳鸯好像也上演了同样亡命天涯的狗血桥段,那时avery像小孩子一样窝在沙发里,一边啃着零食一边笑着问我:roy,你看你有多恶俗?

    唔,说起这个,离开流民街之后有一段时间,我和avery确实是住在一起的。因为那时我们以为彼此才是唯一的依靠。

    看,年轻的时候我们多么傻。

    我冲这墨绿se眼睛的小鬼摆出自认为完美的微笑,对方依旧直直看着我,没有动作。我笑意愈深,我知道流民街是困不住这孩子的,就像流民街也不曾困住我和avery。

    但其实有关流民街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很久远的事了,avery大概已经忘了,而我也不再记得清了。现在想来记得最清楚的还是我第一次见到avery时的情景——那于年y的我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也许可以称之为惊艳——

    漫天血se是罂粟一般的猩红,被撕裂的魔物散落在周围,停留在脸上最后的表情是见到罗刹般的恐惧。而少年时的avery站在那间,俨然掌控一切的王者,笑容如鬼魅般明艳。他右眼上还残留着胶布粘贴的痕迹,瞳孔却是血样的红se。

    我躲在一截残垣后面,睁大眼睛看着那一幕,嘴唇苍白甚至发抖,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恐惧。

    后来我在躲避一些成年魔物的追捕时又遇到avery。那时他的右眼已经被眼罩遮住,左眼却是漂亮的蓝se。与上次的强悍大不相同的是这次他也是被追捕的对象,我们一起躲在肮脏cs的下水道里,他笑着对我伸出。他说,我是avery。

    avery就这样成为我第一个朋友,或者称之为狐朋狗友更为恰当。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avery一起被别人欺负,一起混迹在流民街的最底层,卑微而小心翼翼地活着。

    我没有问过他眼睛的事情,也没有问过他被流放到流民街的理由,他也没有对我提起。只是有一次他突然伸抚摸我左眼下的刺青,然后咯咯笑了起来:怎么是荆棘?

    我眯起眼,握住avery覆在我脸上的:你猜呢?

    avery突然止住笑意,直直看着我,像是透的冰冷目光,让我不由得勾起嘴角。

    ——荆棘刺青是混血种的标识。

    魔界的血统意识异常强烈,混血种是最为人不齿的杂种。所以我会在流民街的理由其实非常简单——毕竟流民街也都是一些被魔界抛弃的生物。

    罢了,不值一提。

    闲的时候我和avery窝在我的小拐角细细清算流民街有哪些住民——其实是很无意义的工作。我们一个个排出他们的等级,谁有多少本事,谁又不堪一击,全当打发时间商量着。到最后剩下我和avery,我拾起小木棍,将自己的名字写在了金字塔的最顶端。avery蹲在墙角,侧过头看着我笑,我转而把金字塔都擦掉,蹲到avery面前突然伸撕下他的眼罩。

    血se的右眼依然带着笑意盯着我,仿佛他一早便知道其实我早就洞悉了一切。

    我扬起笑脸,我说avery,我不止会是流民街最强的人,我也要让roy的名字成为整个魔界的禁忌。avery并不答话,只是一直微微笑着,血se的眼睛带着莫名的光亮。

    现在想想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