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风卷残月

第一章英雄救美不是我能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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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的夏日夜晚,总是那般的喧嚣,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在灯红酒绿下,无数的男女在肆意的放荡着自己的青春。

    不过站在街角的一名青年,青年上身穿着一件已经的洗得发白的衬衣,下身穿着一件过时的牛仔裤,脚下踩着两只破烂的人字拖。站在那里,却显得跟这充满了**的城市如此格格不入,仿佛陌路人。

    青年约莫也就是二十出头,模样就是那种普通的不能普通的的,简而言之就是大众化,嘴角上挂着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一双眼睛不安分扫视着街道上过往的车辆与行人。

    “我那个去了,那不是兰博基尼最新款嘛,那流线型的车型就像一个含苞待放的妹子,真想过去摸上两把。不过最吸睛的还是那车上的妹子,先不说模样,光是那胸就足以傲视群雄,称霸一方。”青年挂在嘴角的笑容始终不变,口中不断评价来往的车辆。

    看了一会,青年终究失了兴趣,缓慢的从裤包里面掏出一根皱巴巴的纸烟放在口中,点燃后,深深的吸上一口。青年脸上露出陶醉痴迷的神色来,仿佛这这一口吸的不是烟,而是某种知名玩意一般:“果然还是一九五六抽起来带感,中华,苏烟什么的的简直不跟它在一个档次。”

    肯定不是一个档次的,如果什么时候一九五六能与中华苏烟档次还高了,恐怕就真是的的天荒地老的时候了。

    男子吐出一口白色烟雾,遮盖了略显年轻的面容,语气透着一丝无奈的自语道:“可惜这是最后一杆烟了,真是舍不得你啊。”说完男子再度狠狠的抽上了一口,直到那猩红的火星快要烧到手指才停了下来。

    随后男子用一种几乎与自己恋人分别的目光将手中的烟蒂扔到离自己身旁不远出的垃圾桶。随着烟蒂的进入垃圾桶,他的脸上顿时浮现一抹痛苦色神色,右手伸向垃圾桶,言辞凄厉的喊道:“我的宝贝,别离开我啊!”

    “离开了你,我该怎么存活下来,你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说完便发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同时伴随着一股刺鼻的烟味,彷如那根本不是一根普通的烟,而是他的生命一般。

    …………

    “那来的神经病,大晚上的来这里演苦情剧,妈的,还是对着垃圾桶,又是一个被雷剧击中的傻帽,现在的电视剧真是害人,年纪轻轻的小伙子竟然变成了这样的二货。”就在这时从他身边的经过的一名身着时尚的男子,一脸怜悯的看了一眼他。

    青年呵呵一笑,转过头看向经过的男子,一脸深情的望着他:“感情你的意思是让我对着你演,原来你好这口啊。”

    但是青年脸上立马浮现坚决不从的表情:“哥的节操绝不会因为他人的淫威而碎掉,更不会因为别人的富贵屈服,不过如果这位大哥坚持坚持的话,小弟也会出于同情心,来上一会的。你意下如何?”说完还对那那路过的人挤了挤了眉,抛出一个媚眼来。

    “原来不是二货,是**啊!”男子顿时全身一阵恶寒,被一个大老爷们这样望着,再加上那几句恶心的没边的话语,男子顿时感觉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蹭蹭的冒出来,扔下一句怒骂,灰溜溜的跑开。

    青年看到离开了的男子,嘴角那抹笑容愈盛,紧接着大吼道:“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今天可是九五折啊!”

    那男子顿时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上,回头恶寒的看了一眼青年,风一般的消失不见。

    “我看以这个速度,就算刘翔神马的都是酸菜坛子。”青年看到那人飞奔的速度,感叹道。随后有自恋的说道:“要是国家队找我去,什么短跑长跑那不是小菜一碟吗?其他人就的变成一个字——渣!”

    说罢,便从自己的裤包里面跳出了一快袖珍版的砖疙瘩来,赫然是一个诺基亚的经典型号,就是那种只能打打电话,发点消息的,硬度堪比方砖110i型号。

    “时间也不早了,该回去了。”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青年念叨了一句,想起当日花费三十块大洋从小贩那里买来的诺基亚,一看到他心里就有种被坑了感觉,妈的还说诺基亚质量好,没有几天时间,就只能看看时间了。

    “走起!”青年缓缓朝着不远处的工地走去,那是他现在工作的地方。

    这个有些犯二,有些没心没肺,说话还带点扯淡味道的青年本名叫做朱小竹,也是一个苦命的人。

    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便离开了他,母亲独自一人将他拉扯大,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那时候的朱小竹也很懂事也很坚强,因为他知道母亲一人拉扯自己不容易,自己不能再给母亲添堵了。为了回报母亲的恩情,他就努力学习,希望将来可以让为自己操劳的母亲过上幸福的日子,尽一份孝道。

    但是还没有等到他学业有成的时候,母亲就扔下他一个人,撒手人寰,从此他就变成了一名孤儿,那个时候他才不过十六岁而已。

    村子里的人同情这孩子的遭遇,张罗着将他母亲的丧事办理了,就在他母亲下葬的那一天,那迎来的自懂事来第一场哭泣,哭得几乎晕厥过去,因为他知道从今以后自己就得独自一人在这世上生活,就算自己再苦再累,也没有人来与自己分担,就算自己幸福美满也没有人会与自己分享。

    在这天过后,他就开始变了,每天都是乐呵呵的,脸上再也没有浮现伤心的表情,有人说他没心没肺,母亲才下葬几天,就忘记了悲恸,但是不管被人如何数落他的无情,他依旧如此,因此他知道母亲会在地下看着自己,如果自己伤心了,死后的母亲怎么能放开心。

    没有了经济的来源,他就只要辍学跟随村里的大人一同来到了这繁华的上海寻求另外的生活。本来他以为自己来到这繁华的城市,只要自己努力拼搏总有一天能够创出一番名堂来,但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太骨感,所有美好的幻想就是传说中喜羊羊,任凭自己拥有堪比大灰狼毅力的人来,最后连根羊毛是味道都不知道。结果他来到这里已经五年的时间了,除了好好被社会这个大染缸里面的五颜六色染了个通透,什么抽烟。喝酒,打牌啊可谓是‘文武双全’。按照他的话就哥一个善良纯洁,质地朴素的有着无限未来的大好青年,就这样夭折了。每每想起,他就感觉自己的双眼饱含泪水,为什么了,就像一句词中说的好: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那是因为我对着土地爱得深沉。不过这句话中那土地要换成他自己。

    不过他本人倒是对此不在意,他认为人生总会做出改变的,只不过自己的改变超出他的预料而已。

    朱小竹每天工作完后,总会来到离自己住处不远的这个街角,看着晚上来往形形色色的人们,他认为很有趣。

    …………

    “你就这样把我征服……”朱小竹拉开了他那破锣般的嗓子,丝毫不顾及身边经过那有色目光,高声唱起了征服,这一首震撼人心的伟大歌曲。

    朱小竹边走边唱,穿过马路,很快就来到自己所在工地的位置,这条街是一个死胡同,出了工人外,基本没有人来这里,一到晚上就安静就算掉一根针都能听到声音。

    而他住的地方这条街的里面,胡同里并没有街灯,平时里面都是昏暗无比,但是今夜这星星明显给力过头了。

    他迈开步子朝着里面走去,抬头看了一眼布满星辰的上空,一脸不爽骂道:“妈的,明天又是大太阳,还让不让人活。”

    走着走着,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吵闹声,朱小竹脸上顿时不爽起来,妈的大晚上,谁特么还在外面发春,俨然忘了自己刚才高唱征服的事情。

    朱小竹悄悄的走了过去,躲在工地旁边的护栏处,弓着身子,朝着声音方向看了过去。

    接着稀薄的月光,他赫然看到两男一女在哪里拉扯不断,两名男子模样十分年轻,恐怕比自己自己都要小上一些,但是二人穿的很是拉风,简而言之就是非主流,另外二人的头发染成了五颜六色。<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