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心动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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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俯下面孔,他在她伤口上吻着,以一种谦卑的姿态。

    方筝愣了好一晌: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伤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语。这一次,迅速地夺取她的红唇。

    在她脸肿了半边天的情况下,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见他真的挺喜爱她的,不然就是她肿大的脸别具风味。只是,他对她的了解真的有他宣称的那么多吗?他哪来的资料?

    “对不起,我没有在你身边。”

    “死不了的,别在意。”

    他摇头:

    “没有道理,方筝,应该不会再有人突袭你了,难道还有什么你我不知道的敌人在暗处?”在他近三个月的明查暗访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摆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别的事,没有盯着方筝。

    方筝浅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颈背的黑发,习惯这样的肢体亲密。

    “你毕竟来台湾不久,三个月来的找寻,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彻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总在暗中为她做了许多事,她的直觉向来不会出错,一如他们之间必然会有的某种程度的情感纠缠,也是预感中逃不开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为六年来我可以只看着你,却不去了解你的一切吗?”

    “好,那既然你认为你了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几岁有初吻?几岁有初恋?”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来!

    “你在十六岁遭到家教老师偷吻,而下场是那人被你从二楼的阳台丢入游泳池,因不谙游泳,所以呛昏而入院,从此没再出现你面前;在你父母与爱姊的报复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宾,目前娶妻育有三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认为你该称那一次为初吻,如果当年你没有防身功夫,结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于十九岁那一次的追求,你并没有动心,否则不曾在他强吻你时,被你打断了两根肋骨,只不过那人追了你十个月,让你觉得有趣,所以列为初恋是吧?至于这个高春发,早已不知所踪了。”在方筝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着她,又道:“当真要算初恋,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恋。一如你之于我相同,我们命定了要彼此相属,所以我来到台湾,来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征信社可以查到这种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说出来,否则你怎么会知道……”

    他温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吗?”

    “再说吧,不是现在。”她压着眉角,那种全身被人了若指掌的感觉糟透了。她推开他一些距离,正色问:“最厉害的情报分子,真的可以连被调查每天做什么事、吃几颗饭都了若指掌码?”

    “不。我没有派人日夜盯着你,我有另一种方式去了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气。”

    她深吐口气:

    “以你这种行事方式推断,与你为敌的人想必很可怜;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难有逃掉的机会。只是,为什么呢?这样子为我?”

    “问老天吧!”他低语。

    就因为六年前从相片上的惊鸿一瞥,让他陷入狂恋之中,惹得他的兄长气急败坏,直宣称要跑去台湾杀了那个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这是无法解释的事,他就这样爱上她了。六年来疯狂地调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资料呈上来,只使得他更恋上她一分。

    他是个永不迟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训练,造就了他能立即锁定目标,下手猎取,进而完全地掌控住状况。在情感上的处理亦是相同。

    他从不曾认为自己永远不会为某个女人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于很快知晓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则是抱持着绝对的想法,认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会有他命定的那一个;石敬驰不信那一套,毕竟谁能要求一名从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转观感,认为神话是可以实现的呢?

    风御骋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见过的真情相爱,进而幸福,都是他想要,并且打算拥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会遇到某位拨动他心湖的女子,与他跃动着相同波长的频率,建立属于他俩的世界,营造他们会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当能令他眼睛一亮,并且为之动容的女子走入他视线之内,他便没有迟疑地深陷了。

    结果是令人满意的。尤其走入方筝的生活圈之后,他知道自己的判断力没有失灵;方筝值得他所有的痴狂,甚至强迫把“骁”组织改变成清白的企业体,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当然,在做了这么多之后,方筝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        ※         ※

    “你最好给我一个很好的解释。”森冷的眼光投射向狄森.威尔,为七月分的酷暑时节贡献出地狱一般的清凉。

    在方氏投资的“云顶饭店”十一楼贵宾套房中,正舒舒服服从按摩浴浴缸中泡出来的狄森就这么硬生生被吓一跳,围着浴巾接受风御骋的询问,他真的没想到风御骋会那么快知道他来台湾,不过,也没啥好稀奇,被“骁”的首脑了若指掌是件太容易的事了;何况只消他的方筝提上一提还会不知道吗?

    “不是我。”他回神,第一句话就是否认。

    “你只须解释来台湾的理由。”谅他也没胆动他的女人。

    狄森耸耸肩:

    “我与锺适曾是同学,有交情,在你大哥的示意下,代他来看看你的新娘,所以接受了锺适的求援。”

    “只这样?”他冷笑。

    “当然他要我适时关照你们的进展,相信我,你会需要的。”

    在他别有深意的暗示下,风御骋警觉地问:

    “你是说这次狙击她的人来自我的仇人?”“未必是仇人,但肯定是因你而起。你知道,会好奇方筝的人不止你哥哥。”他踱步到穿衣镜前,开始着衣。

    “谁?”

    “你认为风夫人与冯爷会不会对这件事有兴趣?”其实这也只是他初步的猜测。

    风御骋拧着浓眉,一直以为父母亲不会无聊到关注他的私生活,向来各自又住得远,他从未将他们计算在估计之中。会吗?他们也来凑上一脚?

    那真是该死了!

    “我大哥的意思呢?”会是他大哥早已料到,或是经由他的通风报讯才引来父亲与母亲的注意?

    “石老大只要我保护你的宝贝,顺带调查一下,做一份翔实的报告而已。不是什么大任务,但多了我,对你是有帮助的。”他扣好扣子,面对风御骋:“你大哥算准了你不会撵我回美国。”摆明了兄弟们有帐自己去算,他只是忠人所托。

    “还有什么人知道我在台湾?”

    “除了你的家人之外,还有孙俪。不过相信“骁”组织的几位对头也不会不知道。”

    特地提到孙俪是有原因的。严格算来,孙俪是风夫人养来陪伴服侍风御骋的女子,有主仆之分、有师兄妹之谊,也曾结下一些怨;在五年前被冯驭湍收纳在身边办事,不曾再有往来。至于风御骋与孙俪之间有什么纠葛,就不得而知了,连他这个全美洲第一名探也查不着。

    “我知道了。”

    沉默了许久,风御骋应了声,往大门走去。

    “如果你与我大哥通讯,跟他说我记下了。”

    “是。”

    最好这些人都别玩得太过火,否则他不会客气的,至于孙俪……他必须找母亲问一问。

    做过的事他从不后悔,包括未揭穿孙俪未婚夫邪恶的面目便在她眼前杀了那个人渣;在以大局为重的情况下,他没空去顾念太多心情上的东西。

    只是,留下的余波荡漾,必要时却也是燃起另一次危机的开始,所以他不得不防。

    踩出饭店大门,炙烈的阳光令人睁不开眼,他掏出墨镜戴上,原本往停车场走去的身形倏止于不远处所看到的景象。

    那是方笙,而一辆黑色跑车正快速向她驶近,车门半开,看来有掳人的企图!

    他快速冲了过去。

    在来人沾到方笙衣角之前一秒,风御骋已将方笙拉推到巷子内,将车子内探出来的手抓了出来。一名黑衣男子跌出来,却也能在劣势中掏出一把枪相准风御骋的心脏,但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风御骋一脚踢飞他的枪,“卡”的一声,手骨应声而断,惨叫声呼出之后,绑匪颓靡在地上呻吟。

    风御骋抬起枪,倒出子弹,注意力已不放在绑匪身上。

    “他被救走了!”方笙低呼着。

    就见一辆重型机车狂驶而来,探手捞起受伤的恶徒,转眼间不见踪影。

    “走了也好,省得处理。”他将子弹收入袋中,心中已明白这些人的来路。至于别人派来的打手,留下了也没用。

    方笙一张俏脸仍然发白,刚才被风御骋那么一推,她雪白的套装只有“狼狈”可以形容。她没有办法在看到真枪,且经历惊吓后,依然平静当成没那回事。

    “谁会想抓我?”

    “他们看错人。”

    方笙点点头:

    “他们把我当成方筝?但是……有这么难分辨吗?”

    风御骋笑了出来:

    “错误的资讯也可以是人为的。”

    虽然妹妹说过风御骋这个男人虽深沉但非坏人,此刻方笙才敢抱持与妹妹相同的看法;这个男人,也许是不错的。

    此刻有机会交谈,她想更了解他一点,但情况明显地不被允许。

    “方笙!”吼声远远地出饭店门口传来,是西装笔挺的锺适,不一会,他冒火地吼道:“是谁干的!”语气中有杀人的嗜血味。

    瞧了瞧自己的模样,方笙试图让自己脸色自然一点,捏了捏双颊低声道:

    “没事,坏人被风先生打跑了。”她眼角余光看到风御骋早已走掉,她只好打消调查未来妹夫的念头。

    锺适拉下她双手,不让她的手继续虐待她白嫩的脸皮,也极力忍下要狂吻她、搂她的冲动,只低吼:

    “锺迅死到哪里去了!居然让你遇到这种事!”

    “本来要一同来的,但他正在排戏,抽不出空,我只好先来招呼客人。”

    今日她借用饭店的宴客厅广发邀请函为锺迅的剧场寻求赞助者,以及请来多位文化记者造势。

    “我们进去吧,我——”

    “先告诉我是什么人动你!”他连双眼也冒火。

    她盈盈大眼涌上一层水光:

    “我不知道。”

    锺适顿时手足无措,搂她入怀安抚她,也安抚自己。

    她是他的弟媳呀!但……去他的!

    他什么也不要想,不能想!是他先放弃一切的,包括他这辈子的珍宝至爱——他的方笙。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动到她寒毛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只是……他是否也是伤害她的人之一呢?

    ※        ※         ※

    严格说来,每天下午三点是方筝吃第三顿“正餐”的时间。实在是工作量与运动量都很大,所以一天吃上五顿正餐也不算太骇人了。

    取消一个小时的业务汇报,她才好溜来享受经济实惠的欧式自助餐。上回李乃君告诉她这一家素食做得不错;在新兴一波素食欧式自助餐热潮中,算是首屈一指的。果然挺可口,没想到蔬菜与黄豆做成的食物也称得上美味,偶尔吃一次,倒也新奇。

    下午三点不是人多的时刻,所以她不仅可以吃得尽兴,又不必与许多人抢食物抢得像闹饥荒的蝗虫那般狼狈。

    灌下一杯酸梅汤,拿纸巾拭嘴时,抬起的目光不经意与对面一桌的客人接个正着。那妇人似乎打量她许久了,是她的狼吞虎咽吓到了人吗?

    方筝大方地颔首了下,不以为意,依然吃自己的食物;比起一般正常的女孩子,她是大而化之多了。由于自己向来长得出色,从小到大几乎部是活在聚光处,因此养成了即使被打量也安然自若的性格。

    吃光了满满的三大盘,正想再去端来一盘水果时,桌上的手机叫了起来,她接起,顺带看了下表,才三点四十分。乃君不会这么早召她回去办公吧?

    “方筝。”

    电话那头传来李乃君甜蜜密的声音,娇滴滴到非正常人类所能发出的音韵。

    “亲爱的,你没忘记四点十分有个会议吧?人家怕你忘了,所以特地打电话提醒你。对了,回来记得打包一些素寿司回来,我最爱吃芝麻芽口味的。”

    抖落了一身的鸡皮疙痞,方筝打完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