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马前卒
刘业这几天倒是相当的惬意,自从李元庆出乎意料的答应了之后,就赶回燕然,不过这次可不再是马匹奔波了,换上了马车,而且车上是一路由李倩照顾着,不过知道了这李倩的身份之后,刘业可在也不敢放肆了,毕竟身份不同,而且想起自己曾经说过抢了道王女儿的话,刘业就觉得脸上发烧。
不得不说一句,自从李治亲征带兵连削带打的消灭了突厥人不少散骑之后,禄东赞似乎也知道了厉害,将骑兵都聚集在一起,又从南方撤回了五万人马,如今西方的战事呈现胶着状态,已经到了战争的中期了,可以说,西边的战争,胜败看似不明显,其实就是一战之功了。
却说李倩随着刘业赶回了燕然之后,李恪早已经等待多时,不过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商量一下,而这个时候,传来消息,北方突厥人竟然分兵三路,在同一时间偷袭了大唐的三处边疆要塞,索『性』防范及时,但还是伤亡颇多。
很显然,大唐与突厥的冲突,已经不在是往年那种一触及收的形势了。突厥人这次似乎是铁定了要吃一口大唐的肥肉,也不知到底出动了多少散骑,每天都在大唐的边疆上转悠,若不是北方山峦密布,形成了天然的屏障,能够阻挡得住突厥人的铁骑,否则大唐早已经被突厥人咬的千疮百孔。
燕然之中,如今将领如云,没有参加西方战事的军将们,几乎都云集在此,凡是没有具体任命的,没有职务的,都到吴王李恪驾下,来出谋划策。
“老将军,以你看,此计真的可行吗,就算父亲同意了,又如何呢,我们那里,又没有让突厥人动心的东西。”
李倩换了一身的书生装,在这里穿成女装,的确不太合适,但她又是道王派来的联络人,所以必须在场,众人都得忍耐。
程知节面对着这个妙龄少女,也不知在拘束什么,说话都似乎没有底气似的。
“当然,我们要给突厥让他们动心的东西。”
李恪心中暗暗算计,这个程知节,是不是欠人家小姑娘的钱呐,怎么说话讷讷的,和我们说话时的语气迥然不同呢。
“这个,老将军,以你看,到底什么东西,能够引起突厥人的注意呢?”
李恪终于忍不住了,如今时间紧迫,越早解决突厥人的麻烦,就越好,他也隐隐听说皇帝那边,似乎有了不小的麻烦,若是他这边在拖后腿,那岂不是太对不起皇上 对他的信任了吗。
况且皇上已经给了他一万颗地雷,有了这等利器,突厥铁骑,直入铁骑瓦狗一般,不堪一击,只要托住了他们的马腿,让他们无法动弹就可。
程知节对着李恪,却胸有成足,笑道:“计谋既然是老朽提出来的,自然要有对策,在我看来,对突厥人最有吸引力的东西,这个时候反而不是金银珠宝了,以前的时候,可以伪装一队商队,来个引蛇出洞,可如今突厥人集体出动,若是为了那点金银,就太愚蠢了,我也不相信,他们会那样蠢笨,既然这样,以我看,最有吸引力的,还是老夫。老夫当年擒杀突厥人将领无数,尤其是亲擒颉利可汗,我想,只要我出现的消息散播出去,突厥人肯定会动心的,在加上我们制造一些障眼法,不难引他们出来。”
此话说出,众人都是不语,各有心思。
李恪对于程知节的安危,说实话是不甚在意的,这个主意在他看来也相当的不错,而且他心里也猜想,皇上肯定也是不会反对的,这些老臣子,皇上是最不甚看上眼的,如今程知节宝刀未老,自然是最好了。
而自长安来投奔李恪的人,大多对于程知节仰慕不已,如今听他愿一身犯险,均暗自钦佩,不过无人说出来罢了。
而李倩却似乎早就料定了一般,只听见她呵呵一笑道:“果然不出父亲所料,程老将军要亲自压阵,自然最好,有了人选,我们就来商量一下地点,小王爷,这还是你先说吧。”
李恪一阵郁闷,可又能怎么样呢,自己与道王想必,还真就是个“小王爷”了。
“这倒是要紧事情,不过也不着急,还是先用晚饭在说吧。”
李恪推脱了一下,毕竟如今人多嘴杂,不太适合说些机密的事情。
这次李恪是不准备动用兵马杀敌的,毕竟西方战线日益拉长,恐怕皇上那边兵力缺乏,这边自然能省则省了。
那主攻的杀伤『性』武器,自然是地雷了。这其实更好办。将伏击战场,设在地势开阔,不适合埋伏的地点,能极大的降低突厥人的戒心,而这样的地点,特别适合地雷这样的武器。所以这次伏击,简直是最轻松的一次。
从地图上看,大唐与吐蕃的边境接壤处,以阴山山脉为主,从燕然至辽水,山脉相连,骑兵行军,比较困难,而辽水以北,却几乎是一马平川了,山的高度也大大降低。而那里,将是伏击的主战场。
几个人在灯下,将计策敲定下来,已经是深夜了。虽然大体方案定了,但实际上执行起来,仍然有变数,如何将已经分化的突厥人集合起来,还是一大难题。
李恪的野心很大,甚至想将突厥人全部砸送在地雷的威力之下。
突厥地域广阔,大多为草原植被,百姓皆为游牧民族,所以全民皆兵,可这广袤的草原上,却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这部落与部落之间,有的敌对,有的友好,可以说是紊『乱』之极。而这次之所以联合,想必还是看重了大唐如今首尾不能相顾,想来捡便宜,如今分成了三股,更证明了其内部不和,如今如何让他们“合心”,是让李恪很头疼的问题。
时值深秋初冬之际,燕然已经非常寒冷了,突厥人这个时候进犯,可以说对他们十分不利,若是拖得一月,天降大雪,突厥人必定退去,可如今大唐却不能等一个月之后,毕竟战争瞬息万变,突厥人打的就是闪电战的主意。
而恰恰太宗时期,大唐最擅长的,也是闪电战,如今程知节在这里,自然也是秉承着闪电战的精神,力求以最短的时间,最大限度的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
常守边塞的士兵都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是大雁南飞的时候了,如此冷的天气,别说是鸽子了,就连羽『毛』厚重的大雁苍鹰,都开始受不了了。
但这并不等于这边不能在用空中传信了,为了应付这样的局面,燕然早就培养了大批的金雕,这种雕,比老鹰大不了多少,却胜在抗寒,能在寒冬飞行。
“噗——”一支金雕扑腾着翅膀,飞向遥远的西方,在那里中转之后,它身上的信息,会被送到皇上的手里。
“王爷,终于要动手了吗?”
默默的看着李恪亲手将金雕放出,张思感慨不已,这是十年来李恪第一次领兵打仗,胜败对大唐重要,对李恪同样重要。
“是啊,终于要开始了,张思,你也要走了吧,你跟了我也这么多年了,别的话,我也不说了,希望你能活着回来。”
张思一身的皮衣,轻笑道:“王爷说笑了,不过有一句话说的好,我跟着王爷,也不是短时间了,王爷不用担心,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当年这样的事情,我也没有少干过。”
左思右想,李恪只有派张思出马,伪装成被大唐冤枉的书生,投奔突厥,而他去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全心全意为突厥人服务,将突厥散漫成沙子的部落,凝在一起。
“你等一等。”
张思正待上马,不料不远处传来刘业的喊声。
刘业气喘吁吁的跑近,见张思没有走,不禁松了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块翡翠玉,喊道:“去吧,南门有个人在等你,他能帮着你。希望你不要死在突厥人的手里,回来我还要继续与你斗呢。”
张思接过翡翠玉,看了一眼,知道是信物,放在怀中,对着刘业一拱手,朗声道:“不管你怎么说,谢了,这个人情,我会还的。”
他本是一个生活在阴暗里的人,生平就会替李恪出谋划策,他的生命里,本来就只有李恪一个人,可自从刘业来了以后,多了这个人的竞争,张思反而认识到了计谋以外的东西,而这个时候,他突然发现,这个张思,还挺不错的。
悲凉的秋风吹散了张思的头发,他要出城换装,时间紧迫,要在最短时间内赢得突厥人的信任,显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过以他的智慧,这样的事情,不必他出马也说不定。
“走吧,这次我带你去。”
北门立了一匹黑马,马上的人神情冷漠,看了张思的玉,冷冷说了一声,纵马飞奔北去。
“喂,这位壮士,你叫什么?”
张思跟在后面,不禁出声相问,虽然是刘业安排的人,他还是习惯的想了解身边的人的底细。
马上的人似乎知道张思的脾气,却依旧冷言道:“叫我王玮好了,好久没有用这个名字了,你记着了,这次出马的,还是‘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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