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六、烟雨楼内兴烟雨
其实一个男人可以干的事情特别的多,男人的世界里,并不仅仅是铁血柔情这几个字可以包容的,虽然唐代的文化生活贫乏,但也不至于如同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但李治却并不懂得享受作为一个男人的生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因为他忙于国事,为了大唐的发展而鞠躬尽瘁,但实际上,他不会享受,也是其中之一。
享受分为很多种,而男人的享受,也许比起女人来,更加的庸俗,而如今李治所在的场所,就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坐在椅子上,李治不由得惊叹大唐的建筑都已经到了这种程度,映入眼帘的布置,虽然起雍容华贵的程度,远远不能与皇宫想比,但亭台小榭,竟也形成了一种肤浅的艺术,让人赏心悦目。
可以看得出来,这房间内大部分都是暖『色』调,这说明建筑装潢上,已经能够很好的用不同的颜『色』搭配,而显现出不同的气氛与效果,这房间的名字,也很好听,落云轩。
“喂,你来这种地方,干嘛还要拉上我。”
杨雁浑身的不自在,虽然她年轻的时候,总是穿着男装的,但如今年近三十,穿上男装,也不太像是中年人了,幸好化妆师的手段高明,让她看起来,像一个老秀才。
李治有些尴尬,咳嗽了两声,低声说:“不是怕你误会嘛,毕竟来这种地方。”
当然,这种两个人都不能明说的地方,自然是让男人流连忘返的风月场所,而让女人恐惧却又深恶痛绝的罪恶源泉--『妓』院。
这个名字虽然大家都清楚的很,但是万万不能说的,这里是扬州城最大的『妓』院了。而这次李治来的目的,也并非是为了一己私欲,毕竟带着自己的女人来这个地方,说起来,还真的少见。但李治又心痒难耐,必须要来看看她。
原来,这几天在扬州处理公务的时候,偶尔听到扬州的父母官暗地里对一个晓烟的女子议论不已。这样的情况可是非常的罕见了,李治就叫王连去打听了一下,这才明白了这个晓烟的来历。
当然,王连调查的情况,可要比世面上的流言蜚语清楚的多,也准确的多,所以李治才惊诧,竟然有这样一个女子在扬州这样的地方,真是有些不可思议。
晓烟的身份,王连并不确定,但却很明白的说出,她的行为举止中,带着不可掩饰的贵族气息,仅凭这点,她的大概身世,就能知晓一二。
第一,她不是间谍,否则不可能自暴身份。(每每调查一个人物,都是要先考虑这个的,这已经成了情报组织的惯例了)
第二,她可能是落魄的世家。
在扬州一带,甚至是江浙一带,晓烟这个女子的名声最大,号称扬州第一女才子,弹得一手好琴,这个好字,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擅长,据李治根据字面上的意思理解,她的琴艺,应该达到了一种艺术,一种大众能够接受的音乐艺术。而她的美貌,也是众所皆知的,流落青楼,仙花染尘,固然是她所不愿,却也成全了男人们一览芳容的心愿。
其实青楼烟花之地,也并非只是经营『淫』欲之事。这只是青楼的一种必备的经营手段而已,在李治的眼中,古代的青楼,更多的是聚集了女子的艺术在里面,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歌舞,都是一种表演的艺术,在古代并没有专门的表演机构,而青楼,就算是一个吧。
落云轩是烟雨楼中最有格调的小间了,虽然有格调,但地方却不大,但视野不错,坐落在东南角,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大厅北侧的舞台,而这儿,也是一会儿姑娘们表演的地方。
跟着李治来的,自然少不了大内侍卫,这些人虽然改换了衣着,但身上的肃杀之气,还是不能够消除,弄得李治叹息不已,来风月之地,不为享受也就罢了,还处在这样紧张的环境里,怎么让人放松的下。
烟雨楼的老板娘应该是个非常有商业头脑的人,至少在李治看来,伴随着歌舞而带来的各种吃食,已经座位等等的费用,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不能想到的,这里的消费乍一看并不高,可是每一样都是要收钱的,这就在不知不觉中,让进来的人,掏尽了自己的腰包,而最后,还要高高兴兴的离开。
这也是大唐的商业发展的一种进步。
开始是一些通俗的曲目,每个时代,都有流行一说,只不过这种风气,一般的时候,都是在贵族之间,而如今永徽朝,对娱乐的惯例,是很宽松的,李治一直都不曾知道,原来如今,已经形成了这样规模的娱乐场所了。
只不过李治与这些普通人的审美观念并不相同,所以刚开始那些很明显有些庸俗的表演,李治并不像别人那样看的津津有味,这样以来,他也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而杨雁也是如此,当然,她的注意力大多数,还是留在了李治的身边。本来自己的儿女,还需要自己的照顾,可是又不放心李治单独外出,所以还是跟着来了,只不过当时李治要她换了男装,她还不解,若是当初她知道李治来这种地方,她是说什么都不会来的。
古代的女子,对这种地方,实在是忌讳的很,而这种意识,不是短时间能够改变的。
“就为了一个女子,你就来这种地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这几天,可是忙的很,边境不是又『乱』套了吗,怎么还有这种闲情逸致?”
杨雁没有察觉,她的话语之间,已经微微的带了些许的酸意。
李治似乎并未察觉,眼神还飘着舞台的方向,随口答道:“忙是忙些,但总还没有正式开始忙,还是要偷懒的,不过你放心了,这次有些突然的事情,估计一时半会,是回不去了,你可以在扬州多玩一阵子了。”
对这句话,杨雁到很是欢欣,其实她如今对扬州的感觉并不太强烈,只不过是对自己小时候生活的那一处宅子,有些割舍不清的情愫,但在扬州,她并不像在宫里一样,哪里都不能去,只能每天都伴随这青灯古佛,经书语卷。
而通过这些天的经历,杨雁发现了一件很不同寻常的事情,以往在宫中忏悔自己的过错,以求能让老天宽恕自己的罪孽,而如今忙忙碌碌的,心中却似乎忘记了以往的种种。
“当当--”
门外有人敲了两下,又敲了三下,李治眉头一簇,对身旁的侍卫递了一个眼『色』,侍卫会意,拉开了门。
进来的是个熟人,只不过这个熟人的打扮,实在让李治和杨雁想不到,他们吃惊的程度,只看两人愕然的眼神,就明白了。
“东海舰队总将沈从,参见吾皇万岁,贵妃千岁。”
来人正是沈从,只不过他一身的公子哥的打扮,手中还擎着纸扇,头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头饰,华丽的衣着,实在和那个驰骋沙场的将军联系不到一起去。
看到沈从,杨雁 才知道李治来这里的目的并不单纯,她本身就冰雪聪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许多。
从大唐阅兵对使者们的示威,在到前几天李治对于西域使者的强横态度,还有北方边疆的部队换防,让很多人包括杨雁,都认为李治是要对这两个国家动手,至少是有些敌意。而今天沈从来到了这里,杨雁才知道,原来李治自己演出了一场声东击西之计。
作为一个统治者,他的一颦一笑,都会受到万众瞩目,而李治显然知道这一点,所以就用自己作为武器,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看起来这样的举动,其实并不能说明什么,但李治也并非是给一般人瞧的,若不是聪明的人,若不是一直提防着大唐的人,并不会由这些看似不相关的动作联想到什么,而若是聪明的人,李治就会让他尝尝,什么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
都不是外人了,所以都不用客气,李治又叫小儿给上了些北方特有的瓜果。
“沈从,几年不见,看起来可是黑多了。”
李治细细的大量了一下这个堪称大唐军队的左膀右臂的人物。
沈从已经三十多了,脸上已经比先前成熟了许多,但皮肤却更加的滑润,只不过有些发黑,闪着黑幽幽的光,看起来甚是吓人。
“还不是太阳晒的,海上的太阳,可是真毒啊,比戈壁里的,也差不多。”
自从大唐永徽朝第二次战争之后,沈从就真正的成了大唐的海军总管了,总管大唐的海军,先是南海舰队,后来又管理东海舰队。大唐的海陆空三军,沈从就是海军的代表,所以他当真是李治的左膀右臂了。
“晒晒太阳好啊,以后可有你晒的时候。”
李治意味深长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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