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乞丐,自记事起就跟着狗爷在卫县城南一带乞讨过活。他是在婴儿时就被狗爷收养的,狗爷是狗爷,所以他就叫做二狗子。其实谁知道他到底是狗爷捡来的,还是偷来的呢。有人偷偷告诉他,当初他差点被狗爷煮了吃掉,幸好有人偷来了几个馒头,才让他逃过一劫,一大破缸才刚温热还没完成的人肉汤,就成了他的洗澡水。他听到这些,也就撇一撇嘴。管它呢,谁在乎,至少现在自己还活着,而且这几年狗爷确实对自己还不错,不论如何在他没能讨到东西吃的时候总会分他一点剩菜渣渣,也替他打发好些要抢他食物的乞丐,好歹没让他早早饿死投胎了事。
当小乞丐至今大概已六七年了,谁记得清呢?就算记得清,对一个乞丐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吃了上顿没下顿,活过了今天没明天的人,哪管它过了多久,能多活一天是一天,能活到下一个明天就得感谢满天神佛他们八辈祖宗。所以他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活了多少岁,只能隐约根据自己的身高与街上好人家的小孩比较,觉得自己今年应该算七岁。其实也做不得准,吃了上顿没下顿,营养不良,身材瘦小,肯定没法与正常同龄人相比。
狗爷不知道是什么来历,懂得一些拳脚功夫,算得上城南一霸,呃,城南乞丐一霸,收服了城南大大小小一大帮乞丐,所以平时也用不着上街乞讨,就在破庙中大梦酣睡,等着众乞丐拿回不知从哪里搜刮到的残羹剩菜,过得还算安逸。所以二狗子一直盲目崇拜着狗爷,立志长大后一定要做一个狗爷一样威风的乞丐头头,今天吃馒头,明天吃包子,要是有一天能吃到酒馆倒出来没有啃完的烧鸡再就再好不过了。如果能活到长大的话。
但是他这个梦想已经在大半年前破灭了,因为威风的狗爷被狗咬死了。那天难得狗爷心情好,出来跟着众乞丐一起乞讨,权当散步,也练习一下乞讨的手艺,总不能丢了看家本领不是。他们懒懒散散大摇大摆地在一家酒馆门口晃荡,被酒馆小二厌恶地驱赶了好几次,依然恬不知耻地凑上前去,口中讨好地说着:“大爷行行好,赏口吃的吧,好多天没吃没喝了,都快要饿死在这门口了。”小二拿着扫帚连忙往一旁驱赶,“快滚,快滚,一群下贱的腌臜货,别影响了大爷开门做生意。”突然从酒馆窗口飞出一只鸡腿落到乞丐脚边,一只机灵的乞丐连忙捡起来送到狗爷手上。狗爷接过鸡腿,不顾周围众乞丐发光的眼神和嘴边流出的口水,一口撕下一块肌肉,大口咀嚼,连声吆喝“谢谢大爷打赏,谢谢大爷,保佑大爷长命百岁。”
一道冷冷的声音从酒馆窗边传来,“该死的东西,竟敢抢我喂给我家大黄的东西。大黄,上,咬死这些天杀的杂碎。”接着只听见“汪”的一声嘶吼,一只健壮的大狗从窗边直跃而出,吓得众乞丐迅速作鸟兽散。大狗不去追逃跑的其他人,直扑向狗爷,一口咬住狗爷的小腿。狗爷被扑倒在地,手上的三脚猫功夫在这时全没了用处,只顾得上把鸡腿扔到一边吸引大狗的注意,然后手脚并用驱赶大狗。但大狗对鸡腿不屑一顾,牢牢锁定在狗爷身上,利爪在狗爷身上四处闪过,将狗爷本就破旧的烂衣裳撕得粉碎,然后瞅准时机一口咬住了狗爷的喉咙,直把狗爷上半身叼起拖动数米。狗爷停止了扑腾,四肢无力的垂在地上。
“大黄,回来。”大狗听到主人呼唤,放下狗爷,跑回酒馆,只留下狗爷还在不住抽动的身体。“看你浑身扑腾得不成样子,那个贱民浑身又脏又臭,亏你还下得去狗,走,回去好好给你洗洗。”只见一个穿着绸袍的男子领着大狗从酒馆走出,身后小二弯着腰恭送,“李公子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待那李公子走远,小二才敢直起身子,朝狗爷身上吐了一口,“晦气!”又嫌弃的朝狗爷身上踢了两脚,从怀中掏出几个铜板扔在地上,招呼逃到远处的几个乞丐,“过来个人,把他拖走。”刚才逃跑的几个乞丐又迅速跑回来,扑到地上争抢几个铜板,还有一个机灵的捡起了刚才狗爷慌乱中丢到一边用以吸引大狗注意的鸡腿。“谢谢大爷,谢谢大爷。”几个乞丐跪在地上连连向小二道谢。”快滚,快滚。“小二捂住了口鼻,连忙躲进酒馆,生怕沾染上他们身上的臭气。乞丐中分出两人,各提起狗爷的一条腿,将他倒拖着远远地拉到臭水沟边,然后边欢天喜地的跑开了。几个铜板又能买好几个馒头包子打打牙祭。狗爷死了,也终于可以不用再受他的威风,也不用再把自己好不容易讨来的吃食上交上去。
二狗子自始至终呆呆站在一旁,不是没想跑,是早被吓得瘫软,吓尿了裤子,哪还有力气逃跑?直到乞丐们都走远了,他才恢复了一些胆子和力气,然后慢慢地挪动着双腿朝着狗爷走去。他来到狗爷身边,还能看到狗爷的身体在微微抽动,听到被大狗咬破的喉咙在呼吸时漏风,看到他的双眼睁得老大,不甘地瞪着天空。狗爷的身体急剧的抽动了一下,口出涌出大量血水,然后脑袋歪向一边,终于没了动静。狗爷苍白的眼神直盯盯地瞪着他,他吓得一把瘫坐在地,过了好久才敢颤巍巍伸出一只手摸了摸狗爷渐渐变凉的身体,终于确认,平时威风凛凛的狗爷终于死了,还是被狗咬死了。他又壮起胆子用手帮狗爷闭上双眼,手上不小心沾上了狗爷的献血,急忙在身上抹掉,但看到被鲜血染红的衣裳,又急得哭出声来。哭了一会,他站起身来,双手抓起狗爷的裤腿,想把狗爷拖走,但一个壮年男子的身体哪是他一个七八岁营养不良的孩童能够拖动起来的。他用尽力气也不能使狗爷的身体挪动分毫,直到拽破了狗爷的裤腿摔倒在地。他没有就此放弃,而是默默退到一边墙角蹲下去。他在等,他知道天黑时会有官府的人将尸体搬到城外乱葬岗去,省得尸体在城内腐烂发臭。几年来饿死或被人打死的乞丐不在少数,他知道最后尸体或半死不活的人都是被这么处理。
天渐渐暗下来,黑夜即将来临。他依然窝在墙角耐心地等着。终于,远处传来独轮车吱吱呀呀的声音,两个老头一个人推一个人拉,来到了狗爷尸体旁边。两个老头将独轮车停好,然后一前一后,也不顾狗爷尸体上的血迹,一人抬起双腿,一个提起胳膊,终于喘着粗气把狗爷搬上了独轮车,然后照旧一个人推一个人拉向城外赶去。二狗子连忙站起来默默跟上,两个老头麻木的双眼瞥了瞥他,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好不容易赶到了城外乱葬岗,两个老头直接将独轮车掀倒一边,让狗爷的尸体滚落地上,又推起独轮车向城内赶去。走到二狗子身边,他们停了一下,二狗子吓得急忙跑开。“不想死就赶紧回城。”一个老头好心出声提醒,接着他们就不再管他,兀自返回城去。
待他们走远了,二狗子来到狗爷尸体旁边,他无力给狗爷挖个坟坑,只好四处捡些砖头石块堆在狗爷尸体上,又挖了些泥土撒在上面,勉勉强强堆起了一个小小的坟头,好歹也算让狗爷入土为安,好歹也算报答了狗爷这几年的养育之恩。做完这一切,他赶紧向城内跑去,要是留在城外真的可能活不过今天晚上,不说四处觅食的野狗,还有那些流浪的乞丐。他还不想变成一锅鲜美的人肉汤,他还想能继续苟活下去。
没了狗爷的照顾,二狗子这大半年来过得甚是悲惨,他被赶出了破庙,每天还被强制上交份子,因为没有交够份子,已被毒打了好几次,更有好多次被抢光了身上所有的食物。还好他之前学了点偷鸡摸的小手段,趁着年幼扮可怜,也能博得一些同情,能多讨或者偷来一些食物。即使被抓,人家看他弱小,也不敢真的朝死里揍他。要是豪门望族打死了乞丐流民,自是不会有人会为这些死去的乞丐去向豪门望族讨个公道。但要是那些小商小贩打死了乞丐,虽说不上会被投进牢狱,但免不了要受差役的趁机盘剥。所以即使偷食物的时候被抓,他也只会被那些小商小贩揍几拳出口恶气了事。挨上几拳换一个馒头甚至是包子,再划算不过。再到后来他学会了耍点小聪明,上交份子前先偷偷地找个地方藏下一些食物,事后再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去偷偷取走。虽然因为没有交够份子会挨些拳脚,但总比饿死的强,他可不想第二天都饿到爬不起来被当作死人扔到城外乱葬岗去。但是这也并不会次次有效,有一次被发现耍的小聪明,差点被打个半死;或者总有那些嗅觉灵敏的野猫野狗提前偷走他藏起来的食物。
这一天,他又被踹了一脚,应该说,还好只被踹了一脚。他趔趔趄趄地走出破庙,先胡乱地东拐西窜地走了几条街,确认没有人跟踪自己,才悄悄地走向自己偷藏食物的地方和晚上的落脚地。这是两栋房子夹墙间狭小的缝隙,勉强容下他瘦小的身子。他又不知从哪里弄来两块木板,一块斜斜地支在上面,一块当作门板,浑然是一个小小的房间。夹墙的一边挨着一家大户人家的厨房,灶火整天烧得热腾腾的,哪怕现在已入深秋,晚上睡在这里也感觉不到丝毫寒意。真是一个好地方啊!能发现这个好地方,还多亏了一只偷了他一个肉包的野猫。想到那只野猫,他心里暗骂一口,拼着挨了馒头小贩两个耳光和其他乞丐的一顿毒打,他才好不容易偷偷截留了一个肉包,可是没等他开荤,就被那只野猫叼走了。他追着野猫来到这里,谁知道野猫噌的一下子窜上高墙,跳进了人家院内,害他白白没了一个肉包。
他蹑手蹑脚地钻进夹墙,又掀开门板,弯腰进了他的小天地,然后合上门板,躺了下来,终于安全了。他双手慢慢地从墙上挖出一块砖头,取出了藏在里面的半块沾满泥土的馒头,尽管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但他像是在享用山珍海味一般,一点一点细嚼慢咽,最后还把手上沾到的馒头碎屑舔了个干净,然后装作打了个饱嗝。他侧躺着身子,后背贴着热乎乎的墙面,开始慢慢陷入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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