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而产生一种反常现象,一些警察觉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证,遂将现场大小物件都带走,警察局反而变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收集了四、五百件物件,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搬进化验室,让化验人员判断。
但是,如果化验人员没有亲自到现场的话,他们也无法确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证。有时99的都没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证反而埋没在这些没有用的东西里面。所以,培训警务人员辩识物证价值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也应提升鉴识人员的水准,增添仪器,增加经费,才能让化验室真正发挥作用。
侦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证,意即从各种消息面获取证据与线索,以寻找案件的证人。古代甚至近代的警察是以屈打成供的方式来侦讯,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不能再将所有的嫌犯都带回警察局侦讯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学会如何和社会各界合作,从受害者家属,嫌犯,线民,卧底警员以及媒体等不同来源到线索。得到线索后还要判断其真伪,再顺藤摸瓜找到人证,获取有效的证词。
第四根支柱就是要有运气,任何从事刑事侦查的人都知道,运气很重要。运气并不会凭空而来,侦查人员要抓住机会,要有能力辨别这些隐含着运气的机会,而这种能力要从办案的经验中逐渐累积而成。例如,现场刚好遗留一只脚印,如果没有当场发现其重要性并及时保留,很可能就会被毁灭而永远消失。如果我们能够找出并加以显示,很多人会说这是运气,但是你必须仔细搜寻,才能掌握这样的运气。
有时,外勤的侦查员很卖力,内勤的化验员也很称职,现场处理得很好,也收集到几千条线索,但是如果没有运气,无法组合这些有利条件的话,就象在玩拼图一样,会因为缺少一些关键的图片,而无法完成整个图案。
当然,处理现场的经验是无法从书本上学到的,必须要从侦查过程中不断地吸收积累而成的。
1983年2月,在沈阳发生了闻名全国的“二王”抢劫杀人案。王宗方、王宗玮杀人逃脱后,流窜了7个多月,全国公安机关为抓捕“二王”进行了艰苦的工作,鄂、湘、赣、皖、豫等重点省组织了大规模的调查、追踪。最后,二犯在江西境内被发现,当地军警密切配合,终于将“二王”击毙。
“二王”抢劫杀人案的侦破工作暴露了很多问题,使公安部认识到刑事鉴识科学的重要,从而决定大力改造。从80年代起,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刘复之非常重视刑事鉴识人才的培养,不断地派遣精英赴国外学习。这才使得国内刑事鉴识方面的能力有了长足的发展,为现在的刑事侦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正文系列之三。惨案[02]
[原创](并非完全虚构)
迷情案卷系列之三。惨案[02](侦探/推理小说)
诸葛风
n市三江县万全古镇原名万寿场,建镇于唐代,距今1300余年。2005年,万全古镇被命名为n历史文化名镇。阳畅河、寿星河和三河交汇于此,3000余棵古老的黄葛树密布成西南地区最大的黄葛树群,加上明清穿逗结构吊脚楼民居,形成“小桥、流水、人家”的清幽意境。
这里,一直是美院师生的写生地,还是电视剧《傻儿师长》的外景地。古镇有丰富的人文景观和优美的自然风光,可概括为两石、两碑、三宫、三庙、三瀑。两石是乌龟石和神石;两碑是“抚我孑遗”碑和“南平獠”碑;三宫是“南华宫”、“万寿宫”和“万天宫”;三庙是“观音庙”、“玉皇庙””和“镇海王爷庙”;三瀑是大、小金银洞瀑布和太平桥瀑布。
万全镇民风淳朴,治安一向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初夏,72岁的杨慧老人,连同46岁的弱智儿子,和8岁的外孙女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县公安局人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案件的条件,便请求市公安局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杨慧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程光相依为命。程光虽然年纪四十多岁,但是智商只有7、8岁小孩的程度,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綦江县略有名气,每逢市里,县里的重要人物光临时,万全镇政府都会邀请程光献唱。
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李娟是杨慧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案发当周星期五下午,李娟的母亲武丽萍偕同先生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李娟带到外婆家请杨慧帮忙照顾。据他们夫妇说,由于婚礼过后还有其他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杨慧,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李娟,但是电话没有人接,他们猜想应该是杨慧带着李娟和程光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两三点去接李娟时,发现杨慧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杨慧倒毙在走廊上,程光横卧在浴室里,而李娟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发现尸体的武丽萍。她并非杨慧的亲生女,直到最近武丽萍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杨慧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后和杨慧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杨慧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程光和武丽萍两人,如果程光死亡的话,武丽萍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程光如果不在了,武丽萍将成为杨慧唯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杨慧所有的财产。所以,刑警推断武丽萍有杀害杨慧和程光的动机,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放过八岁的女儿李娟,难道因为李娟是武丽萍与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吗?
在进入现场前,刑警就向张杰简报了预定的侦查方向。不过,张杰跟他们说:“现在就确定侦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处理现场,用物证来引导侦查方向才对。”
按正确的犯罪现场处理及收集物证方法,应该先全盘观察现场,而非仅仅采集某些具体的物证如指纹、血迹而已。张杰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栗色住宅(砖木混合结构),一楼后的阳台可以直通到厨房。
从前门穿过客厅以后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零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杨慧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睁开着,脚朝着厨房,头朝着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杨慧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房,卧房靠门的走道上躺着李娟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程光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水从浴室流出,经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楼梯,两百多平方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里,这些水都是从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流出,夹带着微微的血色。
二楼有两间寝室,大部份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是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杨慧的皮包都不见了。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警察就展开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
首先警察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径,大门上并没有任何强力如屋的毁损痕迹,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嫌犯进屋,或者嫌犯经由窗户或其他途径进入。
刑警队员发现后阳台上有五扇窗户。在确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户侵入时,首先要检查窗户有无被打破的痕迹,纱窗有没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网和尘埃上有没有指纹和脚印,有没有纤维毛发,有没有血迹等。在排除各种可能性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也确定这扇窗户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径。再用三秒胶法显现寻找指纹,果然窗户上采到了一个手印。
这个手印长165厘米,经过对比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武丽萍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星期天到杨慧家接李娟时,没有人应门,他在屋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拴上,便将窗户推开,然后从窗户爬入屋内。
从这个手印所能推测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样,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为反证据,也就是说他所说可能是实话,他可能没有涉案。
在厨房的现场里,警察发现墙上有很多种不同的血迹:有弹跳型,溅出型,转移型等等。
血迹喷溅形态是现场重建的重要部份。当血液撞击物体表面,因物表结构和吸附性的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形态。从血迹喷溅形态可以推测犯案经过,受害者或嫌犯的相关资料等。
例如,从血迹的形状可以推测血液喷溅瞬间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迹是圆形,这表示血液自不远处滴落(少于30厘米);如果是锯齿状,表示滴落的距离大于30厘米;如果是惊叹号状,血液是沿著惊叹号尾端的小点位置撞击落下。
从血迹的形态和血滴大小,还可以区别血液喷溅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这种常见的血迹如受伤后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如果是中速,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边缘呈不整齐状,除主要的血滴外还会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点,一般来说,这种血迹是来自打击,刀伤棍棒榔头等;如果是高速飞溅的血滴,表示撞击力量很大,血滴广泛散布,冲击区域的中央和四周都会散有喷雾状极小的血点,这类血迹常见于枪击爆炸案件。
刀伤的血迹除了要看形态,速度和力量外,还要看伤口的位置,如果砍在肌肉,血液不会太多,但是如果砍到静脉,血就会涌出来,如果砍到动脉,血液就会更快地喷溅出来。
此外,从血迹的形态还可以判断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殴打时血迹会呈现放射状分布形态,挥舞凶器时会留下弧形的轨迹等。
有经验的鉴识人员在现场采集血迹证据时,除了要查看四面墙壁的血迹外,也不能放过天花板和地板。
厨房的煤气炉上有一个平底锅,锅内的玉米花已爆开,散在火炉上面。厨房有两个水槽,其中一个水槽的水仍在流动,自来水外溢到厨房地面上。
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这些血迹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形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张杰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他处理手表物证时十分小心。因为手表可能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手表上的时间往往就是案发的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会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摆,表面上的时间是10点14分,刑警马上将手表上的时间拍照存证。
接着要检查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谁的表。仔细检查后张杰发现这只手表是男用的双狮(orifnt)表,因而排除了这表是杨慧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李娟的。会不会是程光的手表呢?但是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也不可能,因为程光失明,他不可能带手表的。所以,这只手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杨慧的血。所以张杰知道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著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俱十分零乱,张杰比较家俱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杨慧正在做饭,她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而逃离厨房,在走廊上不支倒下。。。。。。
正文系列之三。惨案[03]
[原创](并非完全虚构)
迷情案卷系列之三。惨案[03](侦探/推理小说)
诸葛风
客厅与厨房形成鲜明的对比。厨房零乱不堪,有打斗的迹象,客厅却十分整齐。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厨房是一个零乱的动态现场,客厅则属于整齐的静态现场。
客厅的灯仍亮着,一切看起来都很安静,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沙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份报纸,茶几上放着一本杂志。
“张主任,您过来看一看,现场怎么会有您的照片?”助手王敏惊奇地喊着。
张杰走近咖啡桌一看,赫然发现桌上放着一本《n市公安-人物志》,这本杂志是双月刊,每期只介绍一位n公安战线的知名人士(专家),其中包括历届公安局长。张杰是该杂志介绍的第一位基层警员,并将照片刊载在封面上,但这一期好几个月前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会在命案现场出现。
这本杂志介绍了许多张杰的破案事迹,还将他喻为‘小宋慈’,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替社会除害,为被害者伸冤。张杰研究判断嫌犯不会将这本杂志带到现场,唯一的可能是杨慧订购这本杂志,有空时翻来阅读。
张杰的助手王敏便半开玩笑地说:“主任,说不定杨慧生前就有预感,要让你这位科学神探来替她伸冤,上天可能安排你来替你的这位仰慕者破案!”
前世的宋慈还多少对鬼神之说有些怀疑,但通过借尸还魂的经历,张杰并不否认世上有鬼神的存在,但对这些看似巧合的现象,他内心有很深的感慨。
张杰相信杨慧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照顾弱智儿子的好母亲,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突然被杀,为何如此善良的人会遭到惨无人道的横祸,社会怎么会如此不公平?社会正义安在?还有那个该死的阎罗王!
但是张杰不能让这些感触分心,而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持公道,来替杨慧老人找到凶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处理案件时,张杰内心常常会有许多感触,为了破案,他可以作出很大的牺牲,古时就有“大禹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故事时,觉得怎么有可能,但是自从加入刑警队伍以后,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经常深更半夜赶到案发现场,还要到警校客串教官,指导侦查,连回家都没有时间。
张杰常常想自己这样忙碌,前世今生都如此,究竟为的是什么?但是看到象杨慧老太太这样善良无辜的人被杀,就会抑制住内心的感触,觉得自己一生虽然都在忙碌中过去,但是有机会能够替天行道,这些牺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他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张杰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板上呢?
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n晚报》,这表示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是不会自己进入住家的,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来的?还是有其他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端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端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察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纸,这份报纸上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惟有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他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张杰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程光失明,根本不可能看一般的报纸。李娟才8岁也不会看报纸。唯一可能看报纸的就是受害者杨慧老太太,而老人家年过70,看报纸一定要带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太太被袭击时正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零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太太看报纸的可能性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3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武丽萍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张杰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民警。张杰马上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印和脚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前,他决定先用心理比对侦查一下。张杰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他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张杰便接着说:“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进现场,可以私下写纸条告诉我,我将会原谅他。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会受到严厉的处分。
过了一会儿,果然有一位民警写了一张纸条给张杰,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100°降为0°——没有任何破案价值。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沿著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杨慧老人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着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我们习惯地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
其实在科学角度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27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嫌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程光的尸体倒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象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研判,程光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嫌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程光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程光身上有34个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喷射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嫌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程光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障,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就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伦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禽兽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216厘米,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程光的手,更不可能是小李娟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武丽萍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徵将提供进一步的线索,因此,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从浴室出来沿著走廊往里走,右边就是起居室,电视仍开着,墙上挂着杨慧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个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间惨遭灭门,我心里十分难过。
从厨房在爆玉米花,电视和电灯仍然开着等情况来看,我判断案发时间在晚上:杨慧一家人正在看电视,程光正准备洗澡,外婆在为外孙女准备玉米花。二楼的主卧室十分零乱,有翻箱倒柜的迹象,老太太的几个皮包被打开来,丢在地上。
正文系列之三。惨案[04]
[原创](并非完全虚构)
迷情案卷系列之三。惨案[04](侦探/推理小说)
诸葛风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房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有一部份流进了卧房,浸湿卧房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滩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小女孩身上共发现14处伤口,大部份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李娟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
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二十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洒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哗’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42码的球鞋。再经过电脑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是adidas(阿迪达斯)的球鞋。
刑警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液都是李娟的,棉被上也有大量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张杰研判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嫌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鉴识人员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拿回化验室用雷射侦测,发现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15厘米,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张杰推断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现场证据与现场重建时,张杰推测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刑警们花了一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收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的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其它相关的线索。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警察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如果是刀,可以推断出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著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国内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从刀伤的方向,警方还可以推断出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
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手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著同一方向,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见血。本案中,经过对比三位死者的伤口,张杰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八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刑警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刑警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现在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中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刑警在杨慧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
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张杰推测凶嫌可能在离开杨慧家后将凶刀丢在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而定。大家商量后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20厘米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一百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西南地区有许多毒藤,生命力强,生长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触到这些毒藤,皮肤会十分痒痛,而且要肿上好几个星期。张杰刚开始查案时,毫不知情,结果碰上了几次,几年后他变成毒藤的专家,一看就能辨别出是哪一种毒藤。搜索时,有些新人求功心切,就不顾一切地往树丛里冲;吃过几次苦头后,他们学乖了,遇到树丛就差遣资历更浅的新菜鸟或在校的实习警员打前锋。后来大家都学乖了,要进行户外搜索时都穿带上厚手套和长靴。
经过屋内和屋外的搜索,刑警们都没有找到其他直接的线索。通常来说,案发的头三天,案件是一总‘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三天后就变成为‘温案’;若一个月仍未破案,这宗案件就会变成‘冷案’,所以在处理凶杀案时,头三天要全力以赴,尽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但是三天后若有其他新案件,再加上未破旧案,都会分散人力和资源;因此在案件‘降温’时,就必须调派人力和资源去处理其他案件,办案人员就会减少,破案压力却越来越大。过了一个月后,案件转为‘冷案’,负责人员将会更少,届时上级就必须重新评估破案的几率了。通常警方将破案几率分为10种等级。假如警方现场逮获现行犯,这种破案几率为100,称为第1等几率。假如警方没有在现场逮捕凶嫌,但是有直接证人可以提供凶嫌的姓名和地址,警员可以轻而易举逮捕之,此为第2等几率。
假如现场的证人不能提供凶嫌的姓名,但是证人提供凶嫌及汽车特征,车牌号码,或是银行,商店,加油站等机构的录影机录下了凶嫌汽机车牌照,此为第3等几率。如果在现场采集到指纹,dna等重要证据线索,此为第4等几率;如果在现场找到其他证据,如脚印,香烟头,汽车轮胎印或其他能提供侦查方向的重要证据,此为第5等几率;如果在现场只找到微物证据如,纤维,毛发等,这些证据无法直接指出凶嫌,此为第6等几率。如果现场只找到间接证据,如某些人作证嫌犯当天在案发现场附近等,此为第7等几率;如果警方只能从线民处获取到间接证据,大部分资料都是道听途说而来,此为第8等几率;警方手上只有很少的资料,如死因,或者只看到一个黑影子等,此为第9等几率;如果在现场找不到任何科学证据,又无人证,整个案件毫无头绪,此为第10等几率。假设案件几率在第1到第10等级,警方应该可以预期破案。如果是第十等几率的案件,往往很难破,除非凶嫌自白,主动认罪。在到达现场时,经过对现场和案件的整体了解后,我们首先会确定案件的破案几率,再来安排行动。这个案件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应属于第4、第5等的几率,有一些间接证据,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证据。
因此,还必须利用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来进行侦查。
物证除了经过化验对比可以确定涉案凶嫌外,还可以作为破案的线索,刑事侦查人员常常以剖绘推理方法来缩小凶嫌范围。剖绘推理的前身叫做现场重演法,在古时候,刑事侦查人员十分注重研究犯罪的行凶手法,认为每一个犯人在作案时都有一定的习惯行为,破案后将嫌犯带回现场,重演犯罪过程。这样,侦查可以学习到更多有关犯罪手法的知识。这种注重犯案手法的侦查方法在农业社会很有用,但是随著工业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性的增高,作案手法也层出不穷,手法不同的犯罪活动也日益增加。此外,人权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律师都建议被告拒绝现场重演,因为现场重演就是无形中认罪。
因此,现场重演的侦查方法不再使用,从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取而代之的是犯罪剖绘方法。犯罪剖绘的方法是利用统计资料和心理学来协助确定侦查方向。以案为例,根据犯罪统计的资料,强犦犯一般为16岁到39岁之间的男性,通常住在被害者住宅25里之内的地区;从的方法和言语还可以推断出强犦犯的个人资料。但是法庭并不将犯罪剖绘的资料视为法庭上的证据,因为这种方法不算正式的科学,其中涉及了太多主观的猜测和推断。
80年代出现一种新式的侦查推理方法称为现场分析,主要著重现场的痕迹证据,譬如,如何进入现场,又如何离开,并推测其作案手法。从脚印的长度及深度,我们可以判断嫌犯走路的速度,是否残障,有没有背负重物,以及身高体重比例等;此外,我们也可以从手印推断案犯的工作性质和习性癖好。到了90年代,现场分析法进一步地改良为现场重建法。利用现场采集的科学证据,犯罪心理剖绘以及痕迹证据,综合推断整个案法过程以及凶嫌的犯案特征。同时还利用反物证方法来举证可疑对象不涉案的可能性,从而排除涉案对象;理清各项假设成立的或然率,从而找出侦查的方向。
张杰分析现场物证以剖绘可能的嫌犯。在查看死者伤口时,他发现嫌犯杀人手法非常残忍,例如,程光身上被刺了30多刀,都在同一个部位。这种杀人方法可称为疯狂杀人法。从犯罪手法的剖绘来推断,如果30多刀都在相同的部位,通常有3种可能,第1种是出于报复心理,凶手急于泄愤报复,因而加重出手;第2种是同性恋情杀;第3种是吸毒者杀人,由于吸毒后行凶,神志不清,出手也很残忍。程光是一位弱智残障,素来与世无争,不可能与人结仇,可以排除第一种可能性;他失明失聪,没有同性恋情人,第二种可能性也不存在;所以我们推测凶手很可能是吸毒后行凶。杨慧被刺了27刀,李娟被杀了14刀,从这些杀人手法来判断,凶手一定是个心恨手辣,年轻力壮的人,行凶时可能有共犯协助。现场有冲洗过的痕迹,此外嫌犯还打开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试图湮没证据,显示出嫌犯很可能是智商不低,稍有教育及前科的罪犯。再从受害者贵重物品被拿走来研判,本案很可能是一宗入屋抢劫,然后杀人灭口的命案。从洗手间墙上的巨型血手印推断,普通人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手掌,一般来说,只有打篮球或者排球的运动员才可能有25厘米长的手掌,因而凶嫌很可能参加过篮球队或者排球队。警方也可以从现场的证据中举出许多反证,证实武丽萍夫妇并没有涉案。例如:手表上并没有武丽萍夫妇的毛发和血迹,洗手间和卧房发现?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