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商铺。那么,东市一共有多少行呢?据说有二百二十行,如此推算,东市的商铺总数会有多少呢?实在惊人。
既然是说到了东市,就会想到西市。与东市相比,西市更是集中了大量外国客商,比东市繁荣得多。那么,东市和西市在整个长安城中占据多大比例呢?不大。长安城占地一共八十多平方公里,东市、西市各占一平方公里而已,加在一起也只有整个长安城的四十分之一。但是,不管东市还是西市,一平方公里也实在不小了。各有一个井字形的街道格局,划分成九个商业区,万商云集,百业兴盛,肯定是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商业贸易中心。
由此可知,日本僧人圆仁所记述的那场大火,虽然没有见诸唐代史籍,却照见了长安城的生态一角,让人有可能推想到人类在公元九世纪最发达的文明实况。其意义,当然是远远超过了三国时期赤壁之战那场大火。赤壁之战那场大火能照见什么呢?与文明的进退、历史的步履、苍生的祸福、世界的坐标有什么关系?
看来,我当初在农场对那位同学的劝阻还是对的。
东市的大火是半夜三更烧起来的。中国的房舍以砖木结构为主,比罗马的大石结构更不经烧,到第二天,大概也就烧完了。按照当时长安的公私财力和管理能力,修复应该不慢。修复期间,各地客商全都集中到西市来了。
西市一派异域情调,却又是长安的主调。饭店、酒肆很多,最吸引人的是“胡姬酒肆”,里边的服务员是美艳的中亚和西亚姑娘。罗马的艺术,拜占庭风格的建筑,希腊的缠枝卷叶忍冬花纹饰,印度的杂技魔术,在街市间林林总总。
波斯帝国的萨桑王朝被大食(即阿拉伯)灭亡后,很多波斯贵族和平民流落长安,而长安又聚集了大量的大食人。我不知道他们相见时是什么眼神,但长安不是战场,我在史料中也没有发现他们互相寻衅打斗的记载。
相比之下,波斯人似乎更会做生意。他们在战场上是输家,在商场上却是赢家。宝石、玛瑙、香料、药品,都是他们在经营。更让他们扬眉吐气的,是紧身的波斯服装风靡长安。汉人的传统服装比较宽大,此刻在长安的姑娘们身上,则已经是低胸、贴身的波斯款式。同时,她们还乐于穿男装上街。这些时髦服饰还年年翻新。
长安街头,外国人多得是。三万多名留学生,仅日本留学生就先后来过一万多名。留学生也能参加科举考试,仅仅在唐代晚期,得中科举的新罗(朝鲜)士子就有五十多名。科举制度实际上是文官选拔制度,因此这些外籍士子也就获得了在中国担任官职的资格。他们确实也有不少留在中国做官。
有一位波斯人被唐王朝派遣到东罗马帝国做大使,名叫“阿罗喊”。当代日本学者羽田亨认为,“阿罗喊”就是abraha,现在通译“阿伯拉罕”,犹太人里一个常见的名字。因此,极有可能是移居波斯的犹太人。
为了这位阿罗喊,我曾亲自历险到伊朗西部一座不大的城市哈马丹(haadan),考察犹太人最早移居波斯的遗迹。我想,人家早就远离家乡做了唐朝的大使衔命远行了,我们还不该把他们祖先的远行史迹稍稍了解一点?
总之,在长安,见到做官的各种“阿罗喊”,见到卖酒的各种胡姬,见到来自世界任何地方从事任何职业的人,都不奇怪。他们居留日久,都成了半个“唐人”,而“唐人”则成了有中国血缘的世界人。
长安向世界敞开自己,世界也就把长安当做了舞台。这两者之间,最关键的因素是主人的心态。
唐代的长安绝不会盛气凌人地把异域民众的到来看成是一种归顺和慑服。恰恰相反,它是各方文明的虔诚崇拜者。它很明白,不是自己“宽容”了别的文明,而是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离开了,就会索然无味、僵硬萎缩。因此,它由衷地学会了欣赏和追随。主人的这种态度,一切外来文明很快就敏感地觉察到了,因此更愿意以长安为家,落地生根。
长安有一份充足的自信,不担心外来文明会把自己淹没。说得更准确一点,它对这个问题连想也没有想过。就像一个美丽的山谷,绝不会防范每天有成群的鸟雀蝴蝶从山外飞来,也不会警惕陌生的野花异草在随风摇曳。
如果警惕了、防范了,它就不再美丽了。
因此,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平心而论,唐代的军队并不太强,在边界战争中打过很多败仗。唐代的疆域也不算太大,既比不过它之前的汉代,也比不过之后的元、明、清。因此,如果纯粹从军事、政治的角度来看,唐代有很多可指摘之处。但是,一代代中国人都深深地喜欢上了唐代,远比那些由于穷兵黩武、排外保守而显得强硬的时代更喜欢。这一事实证明,广大民众固然不愿意国家衰落,却也不欣赏那种失去美好精神心态的国力和军力。
民众的“喜欢”,就像我们现在所说的“幸福指数”,除了需要有安全上和经济上的基本保证外,又必须超越这些基本保证,谋求身心自由、个性权利、诗化生存。从这条思路,我们才能更深入地解读唐代。
有的学者罗列唐代的一些弱点,证明人们喜欢它只是出于一种幻想。我觉得这种想法过于简单了。就像我们看人,一个处处强大、无懈可击的人,与一个快乐天真却也常常闪失的人相比,哪个更可爱?
在强大和可爱之间,文化更关注后者。
例如,唐太宗昭陵的六骏浮雕,用六匹战马概括一个王朝诞生的历史,是一种令人敬仰的强大。但是,这些战马的脚步是有具体任务的,当这种任务已经明确,它们自己就进入了浮雕。于是,有另外一些马匹载着另外一些主人出现了。李白写道: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对于这番景象,我想,唐太宗和他的战马都不会生气。
几声苍老而欢乐的嘶鸣从远处的唐昭陵传来,五陵年少胯下的银鞍白马竖起了耳朵。一听,跑得更快了。
二
唐代没有“国家哲学”,这也是它的可爱之处。
好的学者也有一些,例如编撰《五经正义》的孔颖达、对我产生过很深影响的《史通》作者刘知几。孔颖达这个河北衡水人是儒学发展史上无法省略的人物,他不仅把儒学的各种礼法规范结合在一起了,而且借鉴了道家和佛学的一些学理方式,很成格局,受到唐代帝王的支持。本来这很容易构成一种思想统治,但唐代毕竟是唐代,再大的学问、再高的支持,也不能剥夺他人的精神自由。你看,除了孔颖达这样的一代大儒,还有刘知几这样的“自由派”人物。刘知几提出了以“疑古”、“惑经”为主轴的变易论,体现了唐代那种处处追求万象更新、反对盲从古代经典的思想风尚。
儒耶?道耶?佛耶?在唐代尽可自己选择。除了少数帝王一度比较偏激外,在多数情况下,他们对于社会的信仰都很有气量,往往实行“儒、道、佛并举”的方针。
我特别注意到,唐代的帝王在这个问题上大多愿意悉心倾听,甚至还谦虚请教。例如,唐太宗李世民起初并不怎么相信佛教,后来因为多次向玄奘请教,信仰发生很大的变化,多次拽着玄奘的衣襟说:“朕共师相逢晚,不得广兴佛事。”这种学生般的态度,出之于一代雄主,并不容易。
唐太宗亲自为玄奘翻译的《瑜伽师地论》写了序言,这就是大家知道的《大唐三藏圣教序》。书法家褚遂良曾书写过这篇序言,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弘福寺的怀仁和尚集晋代王羲之行书所组合镌刻的那个碑帖,应该称之为《集王圣教序》吧,我小的时候学书法,就练过它的拓本。
除了儒、道、佛,长安也给新传入的西域宗教腾出了空间。
例如,基督教的聂斯脱利派教会(nestorianchurch),传入中国后被称做景教,在长安的义宁坊就建造了一个教堂。
其实,早在公元四三一年,这个教会的领袖聂斯脱利已在欧洲被教廷判为“异教徒”而革职流放,他的追随者就逃到了波斯。公元六年,这个教派的一位主教阿罗本(olopen)来到长安传教。对于这个在欧洲早被摧毁了二百年的教派,长安深表欢迎。唐太宗派出丞相房玄龄率领仪仗队到长安西部迎接,还亲自听了阿罗本的讲道。唐代把罗马帝国称为“大秦国”,因此长安的教堂又叫大秦寺,也叫波斯寺。
唐太宗对这个流亡教派所下发的诏书,反映了唐朝上下的一种集体心理,与当时欧洲的宗教迫害相比,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文化气度。他说:
道无常名,圣无常体,随方设教,密济群生。大秦国大德阿罗本,远将经像,来献上京。详其教旨,玄妙无为;观其元宗,生成立要。词无繁说,理有忘筌,济物利人,宜行天下。所司即于京义宁坊造大秦寺一所,度僧二十一人。
“道无常名,圣无常体”的宗旨,像常识一般自然说出,证明了心目中对于“主流意识形态”和“传统精神偶像”的漠视。正是这种漠视,带来了对于多元精神财富的重视。
古代波斯的祆教,即琐罗亚斯德教(zoroastrianis),又称拜火教、火祆教,在波斯本土也已在公元七世纪因阿拉伯军队的占领而绝迹,但在长安却很兴盛。共有四座教堂:一在靖恭坊,二在布政坊,三在醴泉坊,四在普宁坊。
琐罗亚斯德教在古代波斯一度成为国教,曾经迫害过摩尼教,摩尼本人也被杀害。摩尼教徒向西流浪,后又从中亚传入唐朝。武则天曾经挽留摩尼教徒在宫中讲经。唐代宗于公元七六八年发布赦令,允许摩尼教在长安设置寺院,并赐额“大云光明”。可惜,到了公元九世纪中叶,因战争原因,摩尼教就一蹶不振了。
伊斯兰教创立于公元七世纪初,在几十年后就传入了中国。后来阿拉伯人在长安数量很大,他们一般都保持着自己民族的信仰,因此伊斯兰教在长安的地位也很高。
这里出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波斯,祆教本是驱逐摩尼教的,伊斯兰教本是驱逐祆教的,但在长安,它们全都太太平平地安顿在一起了。而且,除了伊斯兰教之外,祆教和摩尼教早已是失去本土的“流亡”宗教,长安都待之若上宾。
一座城市真正的气度,不在于接待了多少大国显贵,而在于收纳了多少飘零智者。一座城市的真正高贵,不在于集中了多少生死对手,而在于让这些对手不再成为对手,甚至成了朋友。
一座伟大的城市,应该拥有很多“精神孤岛”,不管它们来自何处,也不管它们在别的地方有什么遭遇。
这样的城市古今中外都屈指可数,在我看来,唐代的长安应该名列第一。在现代,巴黎和纽约还差强人意,只是,纽约太缺少诗意。
三
每次去西安,我总是先到城北的大明宫遗址徘徊良久,然后到城东南,在大雁塔下的曲江池边静静地坐一会儿。
我想,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喜欢说“梦回大唐”、“梦回长安”,这是好事。但是,如果真的回去了,哪怕在梦中,可能都消受不了。
一个伟大的时代总有一种浓重的气氛,而这种气氛会让陌生人一时晕眩。很多人一定会说,唐代是我们的,长安也是我们的,岂有让我们晕眩之理?其实,唐代已经过去太久,我们对它,早成了陌生人。
即便是按照李白的诗句选一批今天的“五陵年少”回去,情况也一定尴尬。
今天的“五陵年少”,很容易点燃起一种民族主义滥情,开口闭口都是“拒绝过外国的节日”、“中国人必须穿汉服和唐装”等。这样一群人一旦进入唐代长安的街道,势必惊恐万状、目瞪口呆。长安城里的中外居民,见到他们对每一种外来文化都严加防范的神经质表情,也会十分错愕。上前细加询问,他们的申述虽然听起来没有什么语言障碍,却谁也听不明白。
过不了多久,他们中的一半人也许能够清醒过来,开始向长安城里的中外居民虚心求教。而余下的一半,则大多会走向另一个极端,成了“胡姬酒肆”里最放荡的痞子,毁了。
即便是清醒过来的那一半人,要想跨上“银鞍白马”像长安人那样轻松消遣,也不大可能了。因为人世间什么都可以仿效,却很难仿效由衷的欢乐。
我很同情今天的这些“五陵年少”。他们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灌输了一种“乱世哲学”,处处划界,天天警惕,时时敏感。他们把权谋当做了智慧,把自闭当做了文化,把本土当做了天下。而且,以为这样才能实现“尊严”。这种怯懦而又狂躁的自卑心理,转眼就装扮成了龇牙咧嘴的英雄主义和悲情主义,有时也能感染一些人,形成一个起哄式的“互慰结构”。结果,心理天地越来越小,排外情绪越来越重,只能由自闭而走向自萎。
我不知道如何才能使他们明白:曾经让中华民族取得最高尊严的唐代全然不是这样。而是这样的:全是衰世,并无多少尊严可言。
如果他们仍然不明白这个道理,那么,我至少可以现身说法,谈谈自己的人生感受。我们这一代,年轻时吞咽的全是“乱世哲学”,这篇文章开头所说的夜雨泥泞,几乎陷没了我们的全部青春。我们被告知,古代社会和外部世界一片恐怖,我们正在享受着一尘不染的幸福。偶尔忍不住幻想一下古代,却还不敢幻想国外。正是这个刻骨铭心的经历,使我们在大醒之后很难再陷入封闭的泥淖。
前些年我一直困惑,为什么我的每一届学生几乎都不如我开放。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因为他们不拥有那种从灾难中带来的财富。
于是我越来越有信心了,年长者确实未必比年幼者落伍,就像唐代不会比明清落伍。
那就让我带着年轻人,而不是追着年轻人,去逛一逛幻想中的唐代吧。由我引路,由我讲解,讲解这门永恒的课程。
第十七章唐诗几男子
一
生为中国人,一辈子要承受数不尽的苦恼、愤怒和无聊。但是,有几个因素使我不忍离开,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其中一个,就是唐诗。
这种说法可能得不到太多认同。不少朋友会说:“到了国外仍然可以读唐诗啊,而且,别的国家也有很多好诗!”
因此,我必须对这件事情多说几句。
我心中的唐诗,是一种整体存在。存在于“羌笛孤城”里,存在于“黄河白云”间,存在于“空山新雨”后,存在于“浔阳秋瑟”中。只要粗通文墨的中国人一见相关的环境,就会立即释放出潜藏在心中的意象,把眼前的一切卷入诗境。
心中的意象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潜藏下来的。也许是父母吟诵,也许是老师领读,反正是前辈教言中最美丽的一种。父母和老师只要以唐诗相授,也会自然地消除辈分界限,神情超逸地与晚辈一起走进天性天籁。
于是,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
而且,这种唤醒全然不是出于抽象概念,而是出于感性形象,出于具体细节。这种形象和细节经过时间的筛选,已成为一个庞大民族的集体敏感、通用话语。
有时在异国他乡也能见到类似于“月落乌啼”、“独钓寒江”那样的情景,让我们产生联想,但是,那种依附于整体审美文化的神秘诗境却不存在。这就像在远方发现一所很像自己老家的小屋,或一位酷似自己祖母的老人,虽有一时的喜悦,但略加端详却深感失落。失落了什么?失落了与生命紧紧相连的全部呼应关系,失落了使自己成为自己的那份真实。
当然,无可替代并不等于美。但唐诗确实是一种大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一读,都能把心灵提升到清醇而又高迈的境界。回头一想,这种清醇、高迈本来就属于自己,或属于祖先秘传,只不过平时被大量琐事掩埋着。唐诗如玉杵叩扉,叮叮当当,嗡嗡喤喤,一下子把心扉打开了,让我们看到一个非常美好的自己。
这个自己,看似稀松平常,居然也能按照遥远的文字指引,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最仁爱的同情、最洒脱的超越。
这个自己,看似俗务缠身,居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
这个自己,看似学历不高,居然也能跟上那么优雅的节奏、那么铿锵的音韵、那么华贵的文辞。
这样一个自己,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是稀有的,但由于唐诗,在中国却成了非常普及的常态存在。
正是这个原因,我才说,怎么也舍不得离开产生唐诗的土地,甚至愿意下辈子还投生中国。
我也算是一个走遍世界的人了,对国际间的文化信息并不陌生,当然知道处处有诗意,不会在这个问题上陷入狭隘民族主义的泥坑。但是正因为看得多了,我也有理由做出一个公平的判断:就像中国人在宗教音乐和现代舞蹈上远远比不上世界上有些民族一样,唐诗是人类在古典诗歌领域的巍峨巅峰,很难找到可以与它比肩的对象。
二
很多文学史说到唐诗,首先都会以诗人和诗作的数量来证明,唐代是一个“诗的时代”。
这样说说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明白,数量不是决定性因素。这正像,现在即使人人去唱卡拉ok,也不能证明这是一个“音乐的时代”。
若说数量,我们都知道的《全唐诗》收诗四万九千多首,包括作者两千八百余人。当然这不是唐代诗作的全部,而是历时一千年后直到清代还被保存着的唐诗,却仍然是蔚为大观。《全唐诗》由康熙皇帝写序,但到了乾隆皇帝,他一人写诗的数量已经与《全唐诗》差不多。因为除去他的《乐善堂全集》、《御制诗余集》、《全韵诗》、《圆明园诗》之外,在《晚晴簃诗汇》中据说还有四万一千八百首。如果加在一起,真会让一千年前的那两千八百多个作者羞愧了。只不过,如果看质量,乾隆能够拿得出哪一首来呢?
宽泛意义上的写诗作文,是天底下最容易的事,任何已经学会造句的人只要放得开,都能随手涂出一大堆。直到今天我们还能经常看到当代很多繁忙的官员出版的诗文集,在字数、厚度和装帧上几乎都能超过世界名著,而且听说他们还在继续高产,劝也劝不住。这又让我想起了乾隆。他如此着魔般地写诗,满朝文武天天喝彩,后来终于有一位叫李慎修的官员大胆上奏,劝他不必以写诗来呈现自己的治国才能。乾隆一看,立即又冒出了一首绝句——
慎修劝我莫为诗,我亦知诗不可为。
但是几余清宴际,却将何事遣闲时?
对此,今人钱钟书讽刺道,李慎修本来是想拿一点什么东西去压压乾隆写诗的欲焰的,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住,连那东西也烧起来了,反而增加了一蓬火。
从这蓬火,我们也能看到乾隆的诗才了。但平心而论,乾隆的诗才虽然不济,却也比现在很多官员的诗作清顺质朴一点。
说唐诗时提乾隆,好像完全不能对应,但这不能怪我,谁叫这位皇帝要以自己一个人的诗作数量来与《全唐诗》较量呢!
其实,唐诗是无法较量的,即便在宋代,在一些杰出诗人手中也已经不能了。
这是因为,唐代诗坛有一股空前的大丈夫之风,连忧伤都是浩荡的,连曲折都是透彻的,连私情都是干爽的,连隐语都是靓丽的。这种气象,在唐之后再也没有完整出现,因此又是绝后的。
更重要的是,这种气象,被几位真正伟大的诗人承接并发挥了,成为一种人格,向历史散发着绵绵不绝的温热。
三
论唐诗,首先当然是李白。
李白永远让人感到惊讶。我过了很久才发现一个秘密,那就是,我们对他的惊讶,恰恰来自于他的惊讶,因此是一种惊讶的传递。他一生都在惊讶山水、惊讶人性、惊讶自己,这使他变得非常天真。正是这种惊讶的天真,或者说天真的惊讶,把大家深深感染了。
我们在他的诗里读到千古蜀道、九曲黄河、瀑布飞流时,还能读到他的眼神,几分惶恐,几分惊叹,几分不解,几分发呆。首先打动读者的,是这种眼神,而不是景物。然后随着他的眼神打量景物,才发现景物果然那么奇特。
其实,这时读者的眼神也已经发生变化,李白是专门来改造人们眼神的。历来真正的大诗人都是这样,说是影响人们的心灵,其实都从改造人们的感觉系统入手。先教会人们怎么看、怎么听、怎么发现、怎么联想,然后才有深层次的共鸣。当这种共鸣逝去之后,感觉系统却仍然存在。
这样一个李白,连人们的感觉系统也被他改造了,总会让大家感到亲切吧?其实却不。他拒绝人们对他的过于亲近,愿意在彼此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陌生。这也是他与一些写实主义诗人不同的地方。
李白给人的陌生感是整体性的。例如,他永远说不清楚自己的来处和去处,只让人相信,他一定来自谁也不知道的远处,一定会去谁也不知道的前方,他一定会看到谁也无法想象的景物,一定会产生谁也无法想象的笔墨……
他也写过“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可以让任何人产生亲切感的诗句,但紧接着就产生了一个严峻的问题:既然如此思乡,为什么永远地不回家乡?他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拥有足够的自由,偶尔回乡并不是一件难事。但是,这位写下“中华第一思乡诗”的诗人执意要把自己放逐在异乡,甚至不让任何一个异乡真正亲切起来,稍有亲密就拔脚远行。原来,他的生命需要陌生,他的生命属于陌生。
为此,他如不系之舟,天天在追赶陌生,并在追赶中保持惊讶。但是,诗人毕竟与地理考察者不同,他又要把陌生融入身心,把他乡拥入怀抱。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一要素,是酒。“人分千里外,兴在一杯中”,“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都道出了此间玄机。帮助他完成这种精神转化的第二要素,那就是诗了。
对于朋友,李白也是生中求熟、熟中求生的。作为一个永远的野行者,他当然很喜欢交朋友。在马背上见到迎面而来的路人,一眼看去好像说得上话,他已经握着马鞭拱手行礼了。如果谈得知心,又谈到了诗,那就成了兄弟,可以吃住不分家了。他与杜甫结交后甚至到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与杜甫相比,李白算不上一个最专情、最深挚的朋友。刚刚道别,他又要亟亟地与奇异的山水相融,并在那些山水间频频地马背拱手,招呼新的好兄弟了。他老是想寻仙问道,很难把友情作为稳定的目标。他会要求新结识的朋友陪他一起去拜访一个隐居的道士。发现道士已经去世,便打听下一个值得拜访的对象,倒也并不要求朋友继续陪他。于是,又一番充满诗意的告别,云水依依,帆影渺渺。
历来总有人对李白与杜甫的友情议论纷纷,认为杜甫写过很多怀念李白的诗,而李白则写得很少。也有人为此做出解释,认为李白的诗失散太多,其中一定包括很多怀念杜甫的诗。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而且也有可能确实是如此。但是,应该看到,强求他们在友情上的平衡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毕竟是相当不同的两种人。虽然不同,却并不影响他们在友情领域的同等高贵。
这就像大鹏和鸿雁相遇,一时间巨翅翻舞,山川共仰。但在它们分别之后,鸿雁不断地为这次相遇高鸣低吟,而大鹏则已经悠游于南溟北海,无牵无碍。差异如此之大,但它们都是长空伟翼、九天骄影。
四
李白与杜甫相遇是在公元七四四年。那一年,李白四十三岁,杜甫三十二岁,相差十一岁。
很多年前我曾对这个年龄产生疑惑,因为从小读唐诗时一直觉得杜甫比李白年长。李白英姿勃发,充满天真,无法想象他的年老;而杜甫则温良醇厚,恂恂然一长者也,怎么可能是颠倒的年龄?由此可见,艺术风格所投射的生命基调,会在读者心目中对换成不同的年龄形象。这种年龄形象,与实际年龄常常有重大差别。
事实上,李白不仅在实际年龄上比杜甫大十一岁,而且在诗坛辈分上整整先于杜甫一个时代。那就是,他们将分别代表安史之乱之前和之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唐朝。李白的佳作,在安史之乱之前大多已经写出,而杜甫的佳作,则主要产生于安史之乱之后。
这种隔着明显界碑的不同时间、身份,使他们两人见面时有一种异样感。李白当时已名满天下,而杜甫还只是崭露头角。杜甫早就熟读过李白的很多名诗,此时一见真人,崇敬之情无以言表。一个取得巨大社会声誉的人往往会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轻松和洒脱,这种风范落在李白身上更是让他加倍地神采飞扬。眼前的杜甫恰恰是最能感受这种神采的,因此他一时全然着迷,被李白的诗化人格所裹卷。
李白见到杜甫也是眼睛一亮。他历来不太懂得识人,经常上当受骗,但那是在官场和市井。如果要他来识别一个诗人,他却很难看错。即便完全不认识,只要吟诵几首、交谈几句,便能立即做出判断。杜甫让他惊叹,因此两人很快成为好友。他当然不能预知,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将与他一起成为执掌华夏文明诗歌王国数千年的王者之尊而无人能够觊觎;但他已感受到,无法阻挡的天才之风正扑面而来。
他们喝了几通酒就骑上了马,决定一起去打猎。
他们的出发地也就是他们的见面地,在今天河南省开封市东南部,旧地名叫陈留。到哪儿去打猎呢?向东,再向东,经过现在的杞县、睢县、宁陵,到达商丘;从商丘往北,直到今天的山东地界,当时有一个大泽湿地,这便是我们的两位稀世大诗人纵马打猎的地方。
当时与他们一起打猎的,还有著名诗人高适。高适比李白小三岁,属于同辈。这位能够写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借问梅花何处落,风吹一夜满关山”这种慷慨佳句的诗人,当时正在这一带“混迹渔樵”、“狂歌草泽”。也就是说,他空怀壮志在社会最底层艰难谋生、无聊晃悠。我不知道他当时熟悉杜甫的程度,但一听到李白前来,一定兴奋万分。这是他的土地,沟沟壑壑都了然于心,由他来陪猎,再合适不过。
挤在他们三人身边的,还有一个年轻诗人,不太有名,叫贾至,比杜甫还小六岁,当时才二十六岁。年龄虽小,他倒是当地真正的主人,因为他在这片大泽湿地北边今天山东单县的地方当着县尉,张罗起来比较方便。为了他的这次张罗,我还特地读了他的诗集——写得还算可以,却缺少一股气,尤其和那天在他身旁的大诗人一比,就显得更平庸了。贾至还带了一些当地人来凑热闹,其中也有几个能写写诗。
于是,一支马队形成了。在我的想象中,走在最前面的是高适,他带路;接着是李白,他是马队的主角,由贾至陪着;稍稍靠后的是杜甫,他又经常跨前两步与李白并驾齐驱;贾至带来的那些人,跟在后面。
当时的那个大泽湿地,野生动物很多。他们没走多远就挽弓抽箭,扬鞭跃马,奔驰呼啸起来。高适和贾至还带来几只猎鹰,这时也像闪电般蹿入草丛。箭声响处,猎物倒地,大家齐声叫好,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像此地沉默寡言的猎人,更像追逐嬉戏中的小孩。马队中,喊得最响的当是李白,而骑术最好的应该是高适。
猎物不少,大家觉得在野地架上火烤着吃最香最新鲜,但贾至说早已在城里备好了酒席。盛情难却,那就到城里去吧。到了酒席上,几杯酒下肚,诗就出来了。这是什么地方啊,即席吟诗的不是别人,居然是李白和杜甫,连高适也只能躲在一边了,真是奢侈至极。
近年来我频频去陈留、商丘、单县一带,每次都会在路边长久停留,设想着那些马蹄箭鸣、那些呼啸惊叫。中国古代大文豪留下生命踪迹的地方,一般总是太深切、太怨愁、太悲壮,那样的地方我们见得太多了。而在这里,只有单纯的快乐,只有游戏的勇敢,既不是边塞,也不是沙场,好像没有千年重访的理由,但是,我怀疑我们以前搞错了。
诗有典雅的面容,但它的内质却是生命力的勃发。无论是诗的个体、诗的群体、诗的时代都是这样。没有生命力的典雅,并不是我们喜欢的诗。因此,诗人用马蹄写诗的旷野,实在可以看做被我们遗落已久的宏大课本。
诗人用马蹄写诗的地方也不少,但这儿,是李白、杜甫一起在写,这如何了得!
我曾动念,认认真真学会骑马,到那儿驰骋几天。那一带已经不是打猎的地方了,但是,总还可以高声呼啸吧?总还可以背诵他们的几首诗作吧?
在那次打猎活动中,高适长时间地与李白、杜甫在一起,并不断受到他们鼓舞,决定要改变一种活法。很快他就离开这一带游历去了。
李白和杜甫从秋天一直玩到冬天。分手后,第二年春天又在山东见面,高适也赶了过来。不久,又一次告别;又一次重逢,那已经是秋天了。当冬天即将来临的时候,李白和杜甫这两位大诗人永久地别离了。
当时他们都不知道这是永诀,李白在分别之际还写了“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的诗,但金樽再也没有开启。因此,这两大诗人的交往期一共也只有一年多一点,中间还有不少时间不在一起。
世间很多最珍贵的友情都是这样,看起来亲密得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了,细细一问却很少见面。相反,半辈子坐在一个办公室面对面的,很可能尚未踏进友谊的最外层门槛。
就在李白、杜甫别离的整整十年之后,安史之乱爆发。那时,李白已经五十四岁,杜甫四十三岁。他们和唐代,都青春不再。
仍然是土地、马蹄,马蹄、土地,但内容变了。
五
在巨大的政治乱局中,最痛苦的是百姓,最狼狈的是诗人。
诗人为什么最狼狈?
第一,因为他们敏感,满目疮痍使他们五内俱焚;第二,是因为他们自信,一见危难就想按照自己的逻辑采取行动;第三,是因为他们幼稚,不知道乱世逻辑和他们的心理逻辑全然不同,他们的行动不仅处处碰壁,而且显得可笑、可怜。
历来总有一些中国文人隔着灾祸大谈“乱世应对学”、“危局维持学”、“借故隐潜学”、“异己结盟学”、“逆境窥测学”、“败势翻盘学”,并把这一切说成是“中华谋略”、“生存智慧”。而且,因为世上总是苦恼的人多、失意的人多、无助的人多,这种谈论常常颇受欢迎,甚至轰动一时。但是,这一切对真正的诗人而言毫无用处。他们听不懂,也不想听。这不是因为他们愚笨,而是因为他们在长期的诗人生涯中知道了人生的不同等级。降低了等级来察言观色、上下其手,打死他们也不会。
他们确实“不合时宜”,但是,也正因这样,才为人世间留下了超越一切“时宜”的灵魂,供不同时代的读者一次次贴近。
安史之乱爆发前夕,李白正往来于今天河南省的商丘和安徽省的宣城之间。商丘当时叫梁苑,李白结婚才四年的第三任妻子住在那里。安史之乱爆发时叛军攻击商丘,李白便带着妻子南下逃往宣城,后来又折向西南躲到江西庐山避祸。
李白是一个深明大义之人,对安禄山企图以血火争夺天下的叛乱行径十分痛恨。他祈望唐王朝能早日匡复,只恨自己不知如何出力。在那完全没有传媒、几乎没有通信的时代,李白在庐山的浓重云雾间焦虑万分。
当时的唐王朝,正在仓皇逃奔的荒路上。从西安逃往成都,半道上还出现了士兵哗变,唐玄宗被逼处死了杨贵妃。惊恐而又凄伤的唐玄宗已经很难料理政事,便对天下江山做了一个最简单的分派:指令儿子李亨守卫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