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班下来,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些工作上的事情。
临下班的时候,听到接班的人说外面出了个车祸,比较严重。具体的情况也没有说清楚。
说起车祸,我一般都是看电视上新闻报道,还有网上的视频。
以前可能网络不达,新闻透明度和滞后性,既然外面生了什么,比如铁路上压死了人畜,造成火车班次延后等,一般也不怎么报道的。
近些年来,由于国家道路交通建设,包括高,高架等,路是修得四通八达,交通便利,但也同时带来了后遗症:交通事故。每一次交通事故的背后就是人命伤亡,一个家庭,甚至几个家庭毁于一旦,还不光是经济损失。
很多人分析交通事故,无非是以下几点:操作不当;雨雪天没有小心谨慎行驶;随意变道;违反交通规则;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新手上路【新手也被老司机称为草脚】。
从网上看到的车祸视频,可谓触目惊心。
有些图片你简直不敢相信,比如一辆车能飞到二楼的墙里面,就这样插在墙里面;比如,大集装箱卡车在高架上或普通路面上,开着开着就后面的集装箱或者大长条储罐,就这么倒下来压到别的车上,或者直接掉到高架桥下。
很多东西,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或者是网络大神给ps出来的也未必。
但是电视新闻报道,和交警的报道,真的是看着惨烈,也或者是不可思议。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等我下班,坐公交往回敢的时候,在离开公司不远的一个地方,地形稍微带一些类似于s的弯道,但不是弯得很厉害。
就在那个地方,我看到了不可思议的场景,也就一个车祸现场。
怎么说?说出来,没有人会相信的。
什么情况呢?一辆小轿车的车头有点变形,并且车头的一般夹住或叫插进了路边的一根铁质路灯里。或者再明确点,那个铁质路灯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劈进一块长方形豆腐的一般,但这不是豆腐,而是一辆小轿车的车头。事故现场,没有警察,没有肇事人。
我很好奇,就算是驾驶员不顾一切地撞向铁质路灯,都未必能达到这个效果啊。还有就算是新手,是草脚,或者酒驾,或者别的原因,人在应急的时候第一反应一般会是紧急刹车,或紧急打方向盘吧。难道真的是油门当刹车导致的?
油门当刹车出事故,甚至车掉到河里,真是不止一次从电视看到报道了。
记得有一次上早班做第一步公交车,在等车的1o来分种里,我眼睛闭着。突然一声爆炸声,真的是像*,或者煤气罐什么的爆炸了似得,声音极其响亮清脆。
我睁开了眼睛,想看看到底生了什么。
结果一辆敞篷跑车横在不远处,这边地上躺着一个人一动不动。还好敞篷跑车没有逃逸。然后从车上慢腾腾地下来一男一女慢慢走向那个躺着的人。
由于这事情展的很快,也很短,也没有别的汽车或什么的,在旁边,那只能断定为敞篷派车撞伤了人。他们试图搀扶起被撞的人,但效果不明显。后来那女的似乎在打打电话,可能是报警。
我本来是不想报警的,但毕竟这人命关天,所以我还是选择了报警。因为要敢去上班的,所以催促11o赶紧过来,以免敞篷车逃逸。
本来这是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我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差点给我带来一些麻烦。后来,我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交巡警支队还是中队的一个警官打来的,需要我去做个笔录。我想这就是一个法律程序,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在下了班后,就赶到了那个交巡警中队。一开始警官很客气,但是几次提到做伪证是犯法的问题,我还没在意。但是正式做笔录的时候,警官一边打字,一边又反复告诫我,并且深色严峻地说:做伪证是犯法行为,搞得我心理七上八下,也可以说是拔凉拔凉的。我明明是好心报警,怎么就变成了做假证做伪证呢?搞得就好像是我被肇事男女收买了,来做假口供的。那我以后还要不要尽公民的义务报警呢?虽然做完了笔录,后来仔细地想了一想,其实警察没跟我说实话。我的口供其实跟警察掌握的情况有点出入,也是定性到底谁开得车。我看到的女性从驾驶座出来的,男的从另外一面出来的。而警方掌握的是男的开车。而最后的结论是该警官的上司给出了专业意见,由于男女均属酒驾,并在车上多次换过座位,所以两人都要被处理【判刑】。
有一起车祸,没有其他伤者,但是司机自己死了,也就是肇事者是司机自己。事情的起因是我们住的地方附近有一个立交桥面其实是路面,但横向底下挖了一条快车通道,也就是行人电瓶车不能从底下过的。那个死者是边打电话边开车,可能车过快,或者操作不当,慌张等,直接快撞向了左右来去隔离开的中间水泥隔离立柱,结果魂归西去。
我不知道其他城市是否有双层巴士,以前这都是港产片里才有的镜头。我们这个城市多年前,就引进了这种巴士。当时挺新奇的。不过我看到了一直有一种担心,尤其是车辆在转弯的时候,总感觉会倾倒。因为不知道是否是错觉,在转弯的时候,给我一种有往一边倾斜的感觉。
可能是时间久了,也没出什么事情。所以人开始麻木,麻痹。
结果,某一天出大事了。
你想想看,双层巴士,那肯定高度不低吧。在我们靠近市中心的地方,同样有一座立交桥。南北走向是一条主干道,东西向修了一条主干道和一条风景河。在两条主干道交接的地方,底下有慢车道,还有双向快车道。慢车道比快车道还高出很多。
那天,一看新闻,该双层巴士一名女性正宗的老司机,是开了1o几年车,而且是1o万公里【或者多少万公里】安全无事故的老司机,开着车东西向穿越立交桥时,直接奔着慢车道就过去了,没有任何减,反而是快加过去。车顶直接就被切掉了,就像切西瓜一样。二层的乘客很多人头皮都破皮了,受惊不小。还有滑到的,骨折的。底下一层的乘客也惊吓不已。后来采访的时候,有些乘客描述是司机就像了疯似得开过去,根本无视乘客的惊叫停车。后来调查的结果说是女司机家庭矛盾,睡觉没睡好,上车注意力不集中。
这都可以理解。
有一起车祸,生在城市的远郊,是旅游景点。
一辆到这城市来旅游大巴包车,包括公司老总在内几十人,在旅游后准备返程的途中,与一辆本地末站车的公交相撞。
公交车司机属于不特别严重的轻伤,可能是骨折之类。但是旅游大巴司机当场死亡,公司老总因为位置靠前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多人重伤。后来死亡人数达到1o来人,属于重特大事故。
采访公交司机,司机一口咬定说是旅游大巴违反交规,自己正常直行。
后经交警多方查证,来旅游的大巴属于正常行驶,倒是公交司机迎面撞上旅游大巴,才导致的这起重特大事故。肇事公交司机又开始狡辩是因为视线的问题,旁边违章停着一辆小轿车。为了避让,所以出了事故,但警方调查后没有现违章轿车。肇事司机又辩称因为道路维修,半幅路面被遮挡,导致视觉盲区,开过来的时候,就撞了。但是受轻伤的旅游大巴上的公司员工说,当时视线良好,公交司机疯似得开过来撞我们。
我在坐公交时,也曾有本地人信誓旦旦地说公交司机没问题,外地大巴自己的问题。
可是无论公交车,还是旅游大巴上的gps等设备,都无法证明公交司机的证词,而且导致如此严重的重特大事故,肇事司机难辞其咎。
这件事情,由于没有后续报道,不知后事如何。
不过,死者已矣,追悔莫及。
你无法向法庭证明鬼遮眼,阴阳眼,甚至更离谱的借口,你无法证明自己无罪。
不开赌气车,不开酒驾车,不开疲劳车,不开带病车,雨雪天路面湿滑小心慢行,开车不打电话,不边打电话边开车,开车注意力集中,一看二慢三通过,礼貌开车,礼貌让车。
开车就跟医生上手术台一样,掌握着生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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