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萨,真的不能为了我留下吗?”黑发的男子充满绝望的看着眼前的女人。
“抱歉,袁熙。我也很想留下来,可是家里已经给我订好了去美国的机票。对不起”
转身离开,不去看身后一脸愕然的男子。
“自己这是在哪?刚才,怎么会说出那样的一番话来?”
袁熙,今年30岁。呃,也许是20岁吧。总之看起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老。在他的记忆中,他似乎已经死了。是在末世混迹了十年之后因为抢夺一件很重要的东西——该隐的召唤,被一只魔化巨象用鼻子甩飞了出去。在他最后的记忆中,他只记得自己在临死之前心中发出了执念很强的呐喊:我不甘心。在末世生存十年,挺过了多少次艰难的时候,现在居然被一只小象给秒杀了。如果有从头的话。。。。。。
而当他醒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站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标志性的国民议会大厦前的广场上,面前站着的是他相恋5年的女朋友丽萨向他提出分手。这令他心神巨震。多么熟悉的场景啊!大楼,酒吧,血。尘封了十年的记忆倾泻而出。
十年前,袁熙是一名在罗马尼亚上学的普通的在中国留学生。正是在丽萨说分手之后,袁熙变得一蹶不振,在酒吧流连了两日之后回到家中,却发现同居的室友竟然变成了丧尸。于是在袁熙毫无察觉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丧尸危机就此爆发。凭借着自己出色的意志力扛过了第一次感染之后,他踏上了逃亡之路。在转遍整个欧洲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容身之处的绝望时刻,他听说了一件奇特的传闻。
在当年该隐斩杀自己哥哥的时候,他哥哥的反抗抓伤了该隐的手臂。该隐滴落的鲜血沾染到了一颗石头上,使得这颗石头也有了神奇的力量。据说得到它的人将会得到该隐赐予的祝福。也许是因为十年末世生活的折磨,袁熙这个接受了12年唯物主义教育的年轻人毫不犹豫的相信了这个传说,并且历尽千辛万苦的到达了传说中的“血落之地”,却被早早占据了那里的一群魔化巨象发现。在他接触到“该隐的召唤”的同时也被巨象用魔化过的坚硬的鼻子狠狠的抽飞出去。
在末世,有三种生物是绝对不能轻易惹怒的。魔化黑熊,他们在丧尸病毒的感染下变得更加残暴而强大。皮糙肉厚的他们不惧怕任何攻击。据说连人类的枪弹都不能让他们受伤;魔化狼,他们的单体能力在魔化生物中并不算最高的,但丧尸病毒很巧的让他们的智慧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再加上他们一次就是五、六十只一起行动,使它们成为末世中最可怕的杀手。而这第三种,就是袁熙好死不死碰上的魔化巨象。他们可以说是兼具了魔化黑熊和魔化狼的特点——皮糙肉厚难以攻击,还具有了强悍的攻击能力和高度发达的智慧。所以袁熙很轻而易举的就死在了他们的手下。
而就在刚才,袁熙明白了过来:自己重生了。带着自己拼命抢夺来的宝贝“该隐的召唤”重生了。熟悉的景致,熟悉的情节,熟悉的对白都在告诉自己,他成了那个上天选中的宠儿。多少人在末世的腥风血雨中倒下,再也没有站起来。而他袁熙居然成功的回到了危机爆发的前三天。
“上天真的眷顾我了”袁熙热泪盈眶。“我将终身感谢上帝。”可天空却响起一声沉闷的雷声,带着一丝淡淡的威势,让袁熙的神经都震颤起来。院系可以感觉到,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畏惧,是一种对上位者的恐惧。
但袁熙很快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从脑海中排除了出去。在末世中,袁熙早就锻炼出了已于常人的心智。他可以在丧尸群中面不改色的用最节省弹药的点射将丧尸一个个的爆头,可以在一大群魔化蚂蚁的围攻下依然保持足够清醒的头脑。而这,就是为什么他可以在末世中生存十年而他的同伴缺一个个的倒在丧尸和魔化生物的利齿之下。
“这一世,我要如何过?”平静下来的袁熙找了一张长椅坐了下来。“首先,活下来是最重要的。毕竟这是所有在末世生存下来的人类的终极目标。可是,还要不要像前世那样满世界毫无目的的乱跑,为了一点点虚无缥缈的星火而冒着奇险。想想自己从东欧跑到俄罗斯,又穿越整个东欧大平原到达德国,又取道西欧,机缘巧合的度过了英吉利海峡到达英国,却发现英国早就成了丧尸、魔化兽和人类野心家的乐园。只得历经艰难地经过荷兰到达北欧,却只过了一年的好日子就被白人们赶走。最后在返回欧洲大陆后惨死。
这一世,他不想再这样颠沛流离的生活了。他想要一种更优越的生活。自己有先知的天然优势,为什么不能利用它在末世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不求称王称霸,但至少要让人类畏惧,让丧尸和魔化生物对他的威胁降到最低。
或者,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也不错。前世的袁熙,十年都在自顾不暇中度过。在忘了前任女友带给自己的伤害的同时,也很干脆的忘记了爱的滋味。现在机会就摆在自己面前。保护自己所爱的人,为他建立一方净土。这才是一个男人应该做的事情。单纯的为了自己生存,久而久之就会自私。再末世防人之心不可无,可在绝对实力面前,一切阴谋阳谋都变得毫无意义。
自己,要变成一个真正的强者”
决定了的袁熙,整个人都散发出一丝自信的光芒。看看远去的背影,袁熙嘴角勾了勾,握住了拳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