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带了半辈子兵,居然没见过这东西,所以一直带在身边当稀罕的玩意儿。他看着雷雨田徒步走出山庄,消失在茂密的小路上。孟恩崇把‘望远镜’放在一边,背着手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思考着报仇的事。
他大哥孟恩远五年前去美国开拓市场,刚做成几次生意,就被许睿出卖。这小子原来是警察的线人,是个赏金猎人,这种人专混入帮派内,搜罗情报,然后卖给警察,警察抓人的时候这些赏金猎人还可以拿着枪帮警察的忙。
美国居然有这么该死的职业?这制度和这职业是谁发明的,简直缺德带冒烟儿。在美国做危险生意,除了要躲着fbi和各地警察,还要防着赏金猎人。
这些人不穿制服,不戴什么证件,就和老百姓一样,但让人防不胜防。他们不拿出证件,谁知道他们是赏金猎人?除非收买警察,才能让这些人暴露出来。孟恩崇去了美国一次,也没找到机会贿赂警察收买情报,也没找到许睿。听手下打听到的小道消息许睿四年前就不在美国混,原来这小子躲回老家。现在自己派两路人马去寻找,一路人马还带着家伙,找到就能干掉他。
许睿已经躲了四年,应该松懈下来了吧?这四年他没继续当赏金猎人,应该本事开始退化,和公园里的猛兽差不多。孟恩崇以前听大哥的手下说,许睿这小子浑身是本事,长拳短打马上步下擒拿格斗都是一流的,枪法更是百步穿杨。看许睿的本事,和自己的参谋长雷雨田差不多,要是雷雨田先找到他,他们俩就会一对一的较量,应该十分精彩。
要是余飞先找到许睿,那结果就不一样,余飞还带着两名职业杀手,人数是三比一,那许睿本事再大,也不是他们三人的对手。现在只要他的人发现许睿,他肯定会死。许睿被发现,就意味着死亡。
孟恩崇想到这里,心里稍微舒服点,两路人马只要有一路成功,自己就能去掉这块心病。现在自己兵强马壮,不但兵多,而且兵的素质比缅甸政府军高。要地盘,自己的地盘在北缅各路军阀里是紧次于佤邦军。论经济,自己的毒品全部销售到欧洲,赚的是富人的钱,毒品进了欧洲,可比买到美国利润大,首先是欧洲穷人少,欧洲人买毒品舍得花钱,而且用的是欧圆付账。
美国到处是廉价的非洲大麻,还有产量巨大的可卡因,这对海洛因的冲击很大,要做生意,就要不停的和别人争夺市场。自己很省力气的做生意,避开竞争,发了大财,现在他的硬实力,比他大哥活着时候要强,自信心也更足。他认为拿掉许睿这个毛头小子太容易。许睿有什么了不起,自己凭什么干不掉个他呢?孟恩崇认为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不过他的情报系统太不发达,他都不知道这四年来许睿都干了些什么。许睿可是当了两年职业保镖,保护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面对的是十几群手段高超的绑架分子和穷凶极恶的职业黑帮,他多次与这些凶悍的歹徒交锋,结果自然是东家没事,劫匪完蛋。许睿还干了两年雇佣兵,这比干保镖还锻炼人,面对的可不是什么劫匪,而是成建制的,整连整团的叛军,和神出鬼没的游击队。连续干两年雇佣兵,还没死,也没受重伤,你说他饭桶么?
孟恩崇把报仇的事想的实在是太容易,他失望是难免的。
虽然仇人派出两路人,但许睿还不知道。他更不知道的是,仇人派的人都是他的好朋友。此时他坐在咖啡厅里和自己的同事尴尬的面对面。
一个自为人出身高贵的女秘书,和一个职下位卑的清洁工面对面,实在是有点别扭。两人除了年纪相仿之外,没任何共同点。
许睿一直都希望自己做个有修养的人,即使碰到看不起他的人,他尽量装的很客气,“中午好,请坐吧,在这地方还能碰到同事,真是巧呀。”
小闻站在那更尴尬,因为地位有差别,不想说话吧,不礼貌,有损自己的形象。这小子先说话,她马上找到台阶下。她假惺惺的笑了一下,就坐到他对面的椅子上。
许睿估计这个看上去很傲气的女孩不会主动和自己说话,为了扭转这个尴尬的局面,他打算自己说上几句,免得两人面对面什么都不说会让这里的服务生猜疑,弄不好他们俩成了那些人的谈资。
“今天早上真不好意思,我把地弄的太湿,让你摔倒,真对不起,我请你吃饭吧,就算我赔礼道歉,好不好?反正你也大老远来了,不会因为很讨厌我而推辞我的邀请吧?”许睿早有放弃伪装的打算,不如让这个不了解自己的女孩知道点自己的底细,反正她也不会因为自己有钱而加害自己。
小闻面对不是非常热情的邀请,稍微有点惊喜,但她的傲气把她说句客气话的念头给打消了。她想,有人来这种有档次的地方请自己的吃饭,的确是好事,但第一次就表现出过度的热情,是不太好,显得自己没见过世面,不如装的‘酷’点‘冷’点,这样对方会对自己更感兴趣,她非常熟悉如何与陌生男人打交道的技巧。
“当然不会拒绝。”她把包放在旁边的椅上,稍微拿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长发。
“你一定很奇怪我这出身卑微的家伙赚不了几个钱,但却来这种地方虚荣一把,你不好奇?”许睿面对话少的女同事,只好自己先说几句,这样吃饭不至于很尴尬。
“当然好奇,我没记错的话,你一个月才四百的工资吧?”小闻对人的长相记不太清,但对人的收入什么的都记的很清楚。
服务生走过来,问:“这位女士要点些什么?”
“两个海鲜套餐,要一杯爱尔兰咖啡,一杯果汁,其他的一会再说。”许睿知道内陆山城的海鲜最贵,所以就点这个,到了海边的城市,他才不点海鲜呢,那地方人人吃的起这个,他就不吃。
“你和我不太熟,怎么这么大方?”她想求证一下他的钱到底是自己的还是老女人给的。
“那我不大方点,我们aa制好了,谁也不欠谁的?”他左手玩着自己的打火机,右手端着咖啡慢慢喝着。
小闻知道这里的普通牛排都比别处贵,海鲜就更贵,要aa制,自己那吃的起,吃了这顿,这个月预算就更紧张,这怎么行,她才不吃亏呢。
“你既然都说请我,还a什么?你的钱多,是不是很想找人帮你花呢?”她故意把‘钱多’这个词说的很重,暗指他靠当老女人的男朋友卖身赚钱。
许睿不傻,知道这个,他没名的正面回答,“我自己还是有点积蓄的,虽然我没什么本事只是个清洁工,我想靠巴结别人发财,我怎么也定穿的干净点,去个像样点的地方,比如保龄球馆之类的地方吧?何必穿着掉色的工衣,在别人面前装可怜,你说呢?”他把‘别人’这个词故意加重语气说,算是回答了她的疑问吧。
小闻仔细一想,有是呀,小白脸们‘钓’老女人,一般都打扮好,去酒吧夜总会之类的高消费场所,那有他这样邋遢的装成清洁工的,看来传言中的事不属实。传言有多少是真的呢?应该没真的吧?
服务生端过来饮料,放到桌子上,两人在服务生服务的时候都没说话。服务生客气的说:“主菜马上就好,请稍等。”然后拿着空托盘打算离开。
许睿马上说:“等一下。”他拿出信用卡,递给服务生,“再多加一份海鲜套餐,给钢琴师,我这个人很穷,付不起小费,请她原谅吧。”
服务生拿着信用卡去结账,心里说,这家伙还谦虚,能点起三套海鲜套餐的人能没钱给小费,还是做女人好,看那年轻的女琴师,这么容易的赚到一顿大餐,要自己是女的,这家伙也会请自己吧?不过他的钱包里的确没钱,只有几张卡而已。自己真不走运,今天客人本来就少,还碰了个不装钱的财神,钱真难赚。
小闻现在更惊讶,他的钱包居然是地摊货,她老去商场,还是能迅速鉴别出商品的价值的。他的钱包里居然没钱,只有卡,他还是个卡族。他这么富为什么不舍得给自己买个上档次的钱包?真是个奇怪的家伙。他为什么这么不正常?
第八章除了情人还可以有朋友?
孟恩崇送走雷雨田之后,感觉总坐在房间里很憋闷,就走下竹楼,出了自己的内宅,来到自己的卫队的营地内。
这支卫队是经过雷雨田调教的,卫队长一见大老板来了,马上吩咐正在训练的士兵集合,除了站岗放哨的,其他的人全整齐的排成一个大方队等着孟恩崇检阅。
他的卫队在编制上和正规军相似,有班、排、连的指挥官。每班十个兵,每班分两个战斗组,每组分别有三个步兵一个机枪手或三个步兵一个榴弹兵,两组兵分别由正副班长指挥。每排有三个班,还有正副俩排长以及额外的两名排属机枪手和火箭筒射手。
卫队共一个连,连长还有直属的传令兵,机枪手。整个连编制不多,也就几十号人,但武器可不差。共有机枪14挺,都是轻便耐用的班用机枪和通用机枪,还有4具火箭筒。
在金三角这片地上,武力的强弱决定了你是否有生存权。
孟恩崇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卫队,更加佩服雷雨田的能力。这些人在他来之前,是一群散兵游勇,没有编制,连队都不会站,枪也玩的一般,在雷雨田的调教下,每个兵都成了半个狙击手。
这些兵都是自己的资本。缅甸军队、泰国缉毒特工,多少次想干掉自己,还有自己的工厂,都被自己的卫队击退。不过雷雨田还没来得及给自己训练其他队伍,等他回来,让他当总教官,把自己的队伍都搞成卫队这样的,在这里就没人敢动自己一下。没有一支得力的武装部队,做毒品生意是长久不了的。
有时候孟恩崇也想,如果雷雨田是内j怎么办?他这么了解这里的地形,这么熟悉自己的军队。孟恩崇对卫队指挥官说:“继续训练。”
他转身离开兵营,他想,这怎么可能?雷雨田那么年轻,肯定不是给政府打工的,不过也不像其他军阀的部下,他这么能干,他早以前要投奔别人,那自己说不定就被他吃掉。他要早点和自己合作,自己也能在高山密林之中建立一个独立王国。
不过这个王国不是形式上的,孟恩崇不会走坤沙那条路,没事干玩政治,最后还想当总统,结果被泰国给收拾了。自己不玩什么政治,只是继续卖毒品,做自己的生意,最多也就杀几个仇人出出气。
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听到许睿死讯?
余飞他们要坐偷渡船走一个月才能去大陆,从他们出发到现在,也就不到一周。雷雨田刚出发,他要骑马或者徒步走上半个月才能走出北缅的深山老林抵达云南,他拿着边民证混入中国,还要坐火车一个多星期才能回老家。
自己最快也要等上三个星期。等就等吧,反正都等了四年多,不在乎多等几天。反正最后完蛋的不是自己,许睿总不会单枪匹马的杀到自己的地盘上吧。
中午的休息时间除了用来吃饭,那就是用来闲聊。许睿慢慢的喝着果汁,打算和小闻聊一些轻松的话题。
有时候心烦的时候,找个无关紧要的人随便聊一会,心里边也就能舒服点。许睿和乐轩在一起的时候并不轻松,他要哄着爱捣乱的孩子,还不能惹恼她,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好。多数时候都是劝她,自己就像个保姆,总是替她担心。
和倪娜在一起的时候又有些沉重,他难以忘记自己的以前。两人坐在一起聊的都是感情,这聊起来更沉重,他不舍得放弃倪娜,毕竟以前自己最喜欢她,一时半会三年五载的就忘记她是不可能的。但自己也不能选择倪娜做女友,如果选了她,那乐轩怎么办?乐轩对自己是足够关心的,请吃请喝请玩,她对自己实在是太好,更不能放弃,也不能同时和两个人保持这样的关系。只有和一个无利害关系的人在一起,才能解除心理戒备。不小心说错点什么也无所谓。也不用考虑什么以后。
小闻吃着免费的午餐,心里那都是舒服的。以前只有她的男朋友才舍得来这些地方请她吃饭,但她的男友也是带着‘目的’邀请她的,不是无偿奉献的。一般男友请上次,什么都捞不着也就不舍得请她,然后逐渐的关系淡化到什么都没有。
今天这个小子请自己是什么目的呢?他是不是也想得到点什么?自己可不是什么都肯给的。不过也不能直接问人家什么目的,不过有个次也就知道,根本不用问,男人请女的来奢侈的地方消费,目的一般都很一致的。
小闻有很多事想问他,比如他为什么工资这么少,但可以来这里吃饭,是因为存款多呢还是父母给的钱多,还是其他什么人给的。不过问这个显得很庸俗吧?老打听别人收入情况不好。她想到一个很直接很简单的问题,“你的钱包里为什么没钱呢?”
这时候服务生把套餐端上来,把信用卡和账单给了许睿。许睿先扫了一眼账单,看餐厅没a他,就随手把账单叠起来,然后放进烟灰缸里,之后又拿出钱包把信用卡装进去。
“是呀,我没钱,所以钱包里没钱,所以买个便宜的钱包装卡。”
他的回答很奇怪,小闻还是不明白。一般的人都是把钱包装满,然后用里边的钱炫耀自己的本事,而且为了虚荣,都买很贵的钱包,这样在付钱的时候才更显的更有身份。
“为什么把钱都放到卡上?”小闻尝了一口海鲜,稍微深入的试探的问了一句。
“钱带着太重,卡比较轻。”许睿感觉这个话题没意思,就敷衍着回答。
“你能吃起这么贵的菜,为什么还当清洁工呢?”小闻觉得这里的海鲜很不错,也感觉他有点可惜,既然有钱为什么不享受生活。
“不打工做什么?做生意风险大,万一赔了钱,还不如找个地方吃饭,高兴一阵,你不会嘲笑我胆小吧?”许睿说这话可不是骗他,他的确不喜欢经商,这个行业总是赔钱的多,当富翁的少。他自己没上过几年学,也没做过生意,也知道的这点自己水平做不成生意。
“不会嘲笑你,你这么有钱,还肯安心的去打工,这很难得,换成别人,早变着法的挥霍钱财,那想着工作。”小闻知道应该找合适的时候拍他的马屁,希望许睿喜欢她,以后还能经常请她来这样的地方吃饭。她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大魅力,也不知道许睿会不会喜欢她。
“这是我因为工作第一次被别人夸奖,我很高兴。”许睿微笑了一下,用自己的目光扫了一眼这个女孩。她留着很普通的那种长发,不烫不染,不知道是公司不让折腾,还是她不喜欢。反正自己是喜欢不烫不染的头发,小闻的头发为自己先得了一分。因为小闻不喜欢化妆,所以从来不用口红什么的,也不描眉花眼的,不戴假睫毛,不用睫毛膏,更不会画眉毛。
许睿在大街上经常见化妆的女的,他讨厌化妆的女的,因为这些人没个性,喜欢跟风随大流。因为不喜欢没个性的人,所以也就不喜欢化妆的人。生活又不是唱戏,何必在脸上带那么多伪装呢?做个真正的自己不好么?倘若因为个人爱好化妆,那也没什么,倘若因为看到别人化妆,而模仿别人,那就很没意思。
在看完一眼小闻后,他判断这个女孩有个性的人,他自己感觉很有个性,也只喜欢有个性的其他人,其实这是他变相的欣赏自己。他对小闻的喜欢,是很普通的喜欢,就像他喜欢喝咖啡喜欢百~万\小!说一样。与喜欢乐轩和倪娜和不一样,喜欢这两个人是情感上的喜欢,而不是爱好上的喜欢。
他能区分出这些,所以不会特别喜欢这个女孩的。
他这么想,可小闻不是这么想,她逐渐有点喜欢这个清洁工,他对人客气,花钱大方,正是自己想要找的那种人。她对许睿稍微有点好感,但是暂时不能想的太长远,因为很多事情没明确呢。他到底和老板是啥关系呢。虽然关于公司里的传言她不相信是真的,但她很想知道真相是什么,然后在做打算。
她也想,万一传言是真的,或者他们俩发展成真的,自己插一杠子进去,不被怡慧炒鱿鱼才怪呢,她可不能拿这份工作冒险。冒险的事,她是从来都不做的。
小闻吃着大餐,心情也逐渐好起来,话也多了,对许睿一点戒备心都没有,和他亲密的聊着,几乎把他当成自己的准男友。
许睿自己跑出来吃午饭,倪娜自己坐在家里等他。
本来许睿知道自己是有点厨艺的,昨天他还吃的很高兴,今天中午为什么不来?他钥匙也不拿,是不是不打算理自己呢?他这个人不会那么绝情吧?难道是被谁给缠住呢。自己到底要怎么办,才能让他像以前那样喜欢自己,在乎自己呢?难道他在逃避,或是想该选择自己还是选择那个小孩呢?
第九章主角怎么能做旁观者
倪娜自己做好饭,等了一会,见许睿不会来,她自己先吃。她慢慢的好不容易的把饭吃完,但因为许睿不在,她心情不好,所以脸色也不好看
她的三个女保镖看她的脸色就知道今天中午要有事做,想歇一会也不行。
吃过午饭,倪娜喝了一口茶,吩咐道:“你们几个分头去帮我找许睿,他什么样,你们也见过,去吧。”她自己继续坐在饭厅里喝茶。
三个女保镖问:“我们去那找?”
“咖啡厅,他就喜欢那地方,你们别开车,都打车出去,找到他给我打电话,我自己开车过去。”倪娜从椅子上站起来,把盘子和碗都放进洗碗池里,然后洗了手,回到客厅里看电视。
女保镖放下车钥匙,都出去找人。
倪娜独自客厅里,打开电视,无聊的换着频道。她也不知道现在居然是这个样子,自己大老远跑来图个啥?他有时间都不陪自己呆一会,看来两年时间的确不短,流动的时间把他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
当三个女保镖坐着出租车盲目的去各个西餐厅咖啡馆里‘侦察’的时候,许睿和小闻聊的正高兴,饭也基本快吃完了。
许睿很认真的听她说话,每当她说完一句,停下来的时候,他总是能接过话题继续说,或者是恰当的问个问题。他知道主要注意力集中的听别人说话,而自己也并非孤陋寡闻的情况下,都是能够和任何人都聊到一起的。这是一种交往技巧,掌握的非常好。
在小闻看来,他是个和听众,也是个好聊友,他似乎什么都知道点。她的聊天话题总是跳跃。她先聊服装和时尚话题,通常男人没几个喜欢这些话题,她试验一下他的耐心,主要是看看他是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可结果是他居然能背下几个外国时装设计师的简历,对他们的企业十分了解。这让小闻很惊讶,一个穿着地摊儿上买来的衣服的人,还居然也了解时装。
其实这也没什么,许睿在不上班的时候,跑到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百~万\小!说。那里的杂志多的看都看不完,光讲服装的杂志就多的如山如海,他在无聊的时候,也喜欢看《瑞丽》《上海服饰》之类的杂志,那类书上总爱说什么时尚、流行什么的,反正很少讲男装,时尚和流行关他什么事?他只是偶尔不小心的看到这些,其实他只爱看杂志上的美女,不过他不是见美女就看的,杂志上的普通模特他就看几秒,只找明模看,给这些人相面,或者给那些服装设计师看看面相。
看这类书多了还怕自己和小闻聊不到一起么?小闻发现他知道的还不少,也就地理、历史、人文等各方面下手找话题和他聊。反正自己上高中时代就喜欢泡在图书馆看各种各样的书,大学时代的自由时间更多,她利用这段时间看了更多书,她就不信这个小子这么神奇。不如找一个没有固定答案的问题试一下。
小闻很客气的问:“你喜欢历史么?”
“恩,还行。”他总是假装自己傻的什么都不知道。
“那你喜欢那个朝代呢?”小闻自己也固定的喜好,她对中国漫长的历史充满好奇。
“喜欢商朝,生在那个年代可以从奴隶熬成将军,伊尹不就是那个年代飞黄腾达的么?从考古发现的鼎和玉上可以发现商朝建国时候出了很多将军,这些人在灭夏战争中立功后都得到很多的赏赐,汤王这个人还是不错的么。”对于中国历史,许睿不喜欢记那些无聊的事件发生时间,只喜欢看个人在历史中的表现,他羡慕那些人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
“那年代有点久远了吧?我都晕了,说个近点的么。”小闻拿着叉子吃着龙虾,继续听他说。
“喜欢周朝,那个时代,大家可以跟着武王和太公讨伐纣王,活在一个《封神演义》的时代,看看打仗时候太公到底能不能呼风唤雨掐诀念咒,要打仗肯买力气,武王会分块地,还能当几天小诸侯。”许睿喜欢周朝人才辈出,喜欢周朝那长长的历史,几乎没那个朝代所能比较。
“你不喜欢稍微近点的时代?”小闻好奇的问。
“近的不好,尤其是民国,当兵当将不让抵抗,放弃大好河山被委员长拉进陕北的山区搞摩擦打自己人,被派到皖南不让杀外敌而是去围剿新四军,北洋那自不必说,简直就是春秋无义战,那个时代所谓的建功立业,无非是加深普通人的灾难。”许睿看历史不喜欢看近的最多看完明朝历史就不再看,往后看太沉重,读书只为了消遣么,整的那么沉重,都没吃饭的胃口。
小闻听他这么说,知道这小子估计很爱好历史,干脆和他不说这个,看来自己低估了他,这个清洁工还是没少百~万\小!说的,只言片语就把历史说的很明白,不像中国其他的十三亿人,那些人连府院之争那段历史都没弄清楚。
在公司里小闻负责管理职员档案,她看过许睿资料,他只上过初中,没上过高中,但总感觉他不想初中毕业的水平,是他隐瞒了什么,还是因为看了点书,把自己装裱的不像没文化的人?到底是怎么样呢?
许睿面对面和她吃饭聊天的时候,都偷偷的注意她的表情变化,她只稍微沉默了一下,他就感觉这个女孩似乎在思考什么,是不是自己说的太多,他怀疑自己什么呢?
“我不像只有初中文凭的人?是不是。”许睿这么说,自己都感觉好笑。
小闻不爱当面评价人,只是微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总感觉你知道的好多,你应该上过大学的吧?”她试探着问,她现在也不确定这个家伙到底受过什么教育。
“我只是在休息时间没事干,我只听广播不看电视,有时间就租书看,或者泡在图书馆里看那些根本看不完的书,所以把自己装裱的像个什么都懂的人。因为我很虚荣,我怕别人看不起我,所以就努力百~万\小!说企图装成‘文化人’,你以后就明白了。”许睿吃饭盘子里的菜,把叉子放下。
这个家伙虽然吃的很奢侈,但一点都不浪费,看来他的个人习惯还不错。和他还能聊一些不是很俗气的话题。
餐厅外来了一辆捷达出租车,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下了车。奇怪的是她只戴一个太阳镜,其他的什么都不带,两手空空的。一般女孩出门都喜欢背个坤包或提着一个包,她什么都不拿,所以显得特别怪。
这个女孩推门走进咖啡西餐厅,摘下太阳镜站在门口扫了一眼里边,什么也没说。
服务生以为来了客人,马上走过去,热情的问:“您好,就您一位么?”
这女孩什么都没说,又转身出去。服务生很纳闷的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暗自骂着‘有病’,然后带着不悦的心情继续站在门口。
那个女孩走到咖啡店外边,站在出租车乘降点附近,拿出手机,就给倪娜打电话。
“找到他了,和一个女的吃饭呢,那女的穿着职业套装,像是工资职员穿的制服,可能是他的同事,你要过来看看么。”
“我信任你,我就不去了,现在我懒的动,他和同事吃饭,没什么亲密动作吧?”倪娜躺在沙发上,把电视音量调低,听保镖回话。她不相信许睿会和其他人发展亲密的关系,她太了解他,但不知道为什么中午他会请同事吃饭。对了,自己连他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他现上班,在哪个公司,做什么职业?是他说了自己忘了记住?还是自己没问他也没说。从昨天晚上自己除了很激动外,好像连想问他的问题都忘了,今天晚上把他弄来仔细的问问。
“他就像个木头似的很直的坐在那,没什么亲密动作,就是吃饭聊天,现在我怎么办,是回去还是跟踪。”女保镖现在成了情报人员,搞不好还要打听他们俩的关系,还要查一下他们在那个公司上班,看他们做什么,要真是那样,还不累死?
“回来吧,陪我喝茶,你叫他们俩也都回来,不用跟他,他不撒谎,我晚上自己问他。”倪娜很平静的把电话挂了。她知道今天和许睿吃饭的只是个同事,也不想计较这些,现在她知道许睿喜欢叫乐轩的那小屁孩子,只要没和那个孩子在一起,也就没事。乐轩身上有太多的影子,他不喜欢乐轩才怪呢。他为什么把对自己的喜欢,转移到另一个像自己的人身上?
她拿起遥控器,继续找着喜欢的节目,一个中午就这么浪费了。今天要想办法把他弄到自己的身边,好好开导一下他,让他乖乖的和自己在一起,自己每天给他做饭,让他过的舒服点。希望自己能把他照顾的很舒服,让他自愿和自己在一起。以前是自己被他照顾的很舒服,自己都感觉很依赖他。
第十章赶路回家
从缅甸的山区里出来,雷雨田独自一人骑着快马跑在林间小道上赶路。孤身一人独自走在金三角的小路上,简直就是送死,随时会有土匪从路边杀出来,他们做的都是很‘普通’的生意,杀人劫财。
这里还有杀人不眨眼的佤邦军,他们总兵力有两万多人,主要靠毒品为生,他们是毒品工厂的守卫者,也是武装贩毒者,谁要是在金三角看见他们运输毒品,被他们抓住立即杀死,免得坏了他们的生意。
雷雨田刚来这地方的时候就见过佤邦军,人家出来运送毒品,那才威风,一般是整连整营押运毒品,谁抢他们,谁就等于自杀。他在小马帮里当炮头的时候,押运着不值钱的货物,路上还被抢劫十几回。以前真羡慕佤邦军,后来他经验丰富,自己拉队伍,专门抢劫毒贩,但还是没打败佤邦军,一百多的队伍和人家几个营遭遇,死伤的剩下四个人,后来带着钱去了美国,做了一个真正的职业雇佣兵。(金三角把武装护送做生意的马队的保镖都叫炮头,比叫炮灰吉利点)
雇佣兵的生活让他认识林飞宇、许睿,当雇佣兵的日子里又学了不少排兵布阵,学会了狙击,埋地雷装连环雷,还会做遥控炸弹,不论是单兵作战还是与人配合,动作熟练枪法精湛。后来他离开雇佣兵公司,就靠这些学来的‘本事’在孟恩崇的队伍里当兵,一路升到参谋长的位置,在他的带领下,孟恩崇的部队在短在的几个月里打了大小近百仗,彻底巩固他在这个地区的地盘。
坐在马背上,雷雨田一边赶路,一边回忆这些事情。在当雇佣兵的时候他认识了许睿,还救过他,两人交情一下就好起来,许睿拿他当再生父母,后来战斗中经常互相照应,两人的关系比亲兄弟还要好。在雷雨田的心里,兄弟情谊很重,比孟恩崇的知遇之恩更重。他早掂量出那个重那个轻,所以没在孟恩崇面前把实话全说出来。
现在孟恩崇根本不知道他与许睿的这些故事,要知道了,孟恩崇早把雷雨田杀掉,最轻也是软禁。对待仇人的朋友和兄弟,能态度好么?能不使手段?雷雨田也庆幸自己机灵点,要不是自己保密好,自己也完蛋。
不过兄弟毕竟是兄弟,有麻烦不能不帮,他脑子里现在想的不是如何帮孟恩崇找到干掉许睿,也不是想着自己躲开孟恩崇,即使自己不干,孟恩崇有钱有势,不愁雇佣杀手杀许睿,他想的是如何能帮许睿干掉孟恩崇。两人要干掉这大毒枭,还都要活着回来。要斩草必须除根,不把孟恩崇这个‘恶根’铲除掉,许睿这辈子都不安宁,永远会在刀光剑影中,整天躲着别人的暗杀,防着别人陷害,这样过一辈子,还有什么乐趣?还是人过的日子?
他想着下一步的计划,他骑的快马就跑到一片树林里。雷雨田收回自己的思绪,一看这地形就知道不好,这地方最他妈的容易出事,自己当炮头的时候就怕这地方,因为路窄的地方对手容易埋伏人围歼从路上要经过的人。只要稍微在两个路口布置点人马,很容易成为死地,就出不去,除非是金刚不坏之身。雷雨田也曾在林间,山谷间,这样的地形设埋伏,在这里很容易把一支比自己人多的队伍围困住,然后凭险守卫,逐渐把围困住的人灭掉。
走到这里,雷雨田想起曹操,曹丞相走到这险要的地形上,不是想着如何迅速通过,而是坐在马背上大笑,笑别人不会排兵布阵,有笑话人的那点时间快速通过多好,大笑几声多浪费时间?自己可没心情来这里嘲笑别人,金三角这里是藏龙卧虎,不能把别人看贬,这里遍地是丛林战游击战伏击战的行家。
他在金三角也打过败仗,也就少了些傲气,多了些小心。人都怕死,一元钱一发的7点62毫米子弹就能把人的脑袋打的脑浆飞溅。他看到过战友的脑袋被打出白花花的‘豆腐脑儿’,也亲自拿枪把别人的脑袋打的万朵桃花开,他也害怕别人把他脑袋打开花。
走的时候真想向孟恩崇借一队兵把自己护送到中缅边界。可他真的很难开口,自己有那么多本事,还要让士兵护送,第一显得自己没本事胆子小,第二容易让人感觉自己不自信,所以他宁可死在这里,也不丢这个人,他丢不起人,也绝不借兵出金三角。现在自己出来了,才有点后怕,迎面要开来一支队伍,自己打不过人家,别说帮许睿,自己连老弟兄的面都见不上,就死在这荒山野岭之地。
树林里吹过丝丝凉风,就像从阴间吹来的一样凉,坐在马背上的雷雨田被凉的一哆嗦,他立即深弯下腰,趴在马背上,两手抱紧马脖子,抓紧缰绳,两脚使劲挂住马蹬,两腿夹紧马肚子,生怕自己掉下来。然后就保持这个姿势骑马猛往北跑。
虽然没带兵,但枪还是有的,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地方没枪怎么行?他腰带上就挂着两个黑色帆布枪套,里边装着30响的自动手枪,正宗意大利布雷塔公司制造的9r型全自动手枪。枪就是他的胆,没枪他敢跑这里溜达,他长几个脑袋?
9r手枪的加长弹匣压满子弹,就是30发,两支手枪加起来就60发子弹,要调成自动射击状态,手枪就能打出连发来,一下就能打出去60发子弹。这枪的火力和射程很适合从林作战。因为这地方林子茂密,能见度不怎么样,很少能看到百米外的人,战斗也主要是近距离枪战。两支自动手枪的火力吓也能把敌人吓退,除非对面的家伙拿两支乌兹冲锋枪,这样才能和他打平手。不过土匪不可能是一个人跑出来吧?怎么地也一次出动十几个人,一人一支ak厉害吧?
厉害个屁,那和打cs不一样,破ak枪一打连发就跳枪,打连发枪声吓人但打不死人。金三角这地方战斗频繁,ak枪的来复线早磨没有了,和滑膛霰弹枪似的,根本打不准也打不远。加上这个地区潮湿闷热,雨季漫长,枪管里不生锈的很少,外加这里到处是不会保养枪的,没几支枪能打准的,一般都是靠子弹密集去击毙人。
不过十几支ak里并不都打不准,只要有一发子弹打准。雷雨田的小命就没了。他带着恐惧,骑着马从林间飞奔而过,能跑都远就跑多远,多耽误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跑到边境附近才安全。
骑马到了边界,雷雨田先把马卖掉,因为带着马去云南不方便。云南虽然和北缅只隔着一到边界,但是发达程度不一样。云南有发达的公路,到处都是跑运输的客车货车,不愁搭车赶路。
卖了马之后,雷雨田把自己的两支银白色自动手枪装进包里,把自己的防弹战术背心也收起来,换上一套与当地边民衣服相似的衣服。把衣服换好。把自己那个很现代的背包装进预先准备好的麻袋里,自己拿着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