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牛奶面包

牛奶面包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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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牛奶面包

    作者:古离

    男主角:林隽

    女主角:江涓涓

    内容简介:

    谢谢你曾经伤过我

    单恋落空,父母祭出狠招,来个跳楼大拍卖

    直接把她塞到帅哥家中,扮演缩头藏尾的“米虫”

    神秘女客只顾疗伤止痛,白天神出鬼没,夜晚“疯”情万种

    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却避不见面,只求撑过短暂的“心理痛”

    有人说她长相很普通,偏偏就有“自己style”的行事作风

    举手投足都是“刺眼”光芒,激得商界贵公子蠢蠢欲动

    可怜他光长脸皮不长脑袋,扮演主动追求者的智能明显平庸

    一块青梅竹马的“烂木头”就已是刺痛他的眼中钉

    莫名其妙冒出一只“蛤蜊”,形成与同志对决的噩梦

    表面上看似老神在在,其实早已处于备战状态

    没人想碰的“剩菜”,摇身成为人人抢食的“新鲜派”

    好在他长得好帅好帅光,温柔出招能让女生倾心膜拜

    特别是扯上女房客和男屋主的“同居”关系,真是喜出望外!

    哈哈!一身是劲的都会男女随处上演跌破眼镜的情感偶发事件……

    正文

    序

    测试中 读者a

    “测试……测试……有人听得见吗?”

    我想应该没有人听得见,因为这是一本书,而书是用来看的。

    你好,我是你现在看的这本书作者——古离……的忠心读者,又名读者a

    不管你是第一次翻古小离的书,或只是碰巧想打发时间随手抓来的,更甚者是和我一样对她的作品著迷不已的忠实读者,都谢谢你翻阅她的这本新作,分享小离美妙的文字世界。

    读者a和大部分的小说迷差不多,都是在高中时代才迷上小说的,至今也有一段不算短的时间了,接触到小离的书,算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

    我并不是从她的第一本书开始读起,而是从她的第二本书《泪眼渺渺》才有幸认识这位作者。在《泪眼渺渺》中,我彻底为男主角——申屠顼莆的个性而著迷,也为女主角——渺渺一心向主的意志给打败。看完后继而想了解其他的人物而去找寻古小离的旧作:没想到青天霹雳啊!那《泪眼渺渺》也才只是小离的第二本书,想当然她的旧作也只有一本罗!唉!没鱼虾也好,就看啦!看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对于小离的书,我对她的评价是:“看完后会让人有幸福的感觉!”

    也许在小离的书中,你不会发现太多勾心斗角的人,也不会有坏到不能再坏的男女配角,更不会有一脱拉库复杂到不行的剧情(我怀疑是小离的脑袋无法容忍太过复杂的东西),但你或许可用一种最轻松的方式来阅读她的书,看看她如何编织出一对对男女主角的相识、相知、相惜,在其中的过程如何的成长、改变。

    每个人偏爱小说的口味不同,有些人偏重口味、有些人偏清淡,我认为小离的书算是咸淡适中,会让人回味无穷的甘味。每每看小离的书,我的嘴角都是呈现微笑的弧度,有时是会心的一笑,也有时是让人捧腹的大笑,会有忘忧解劳的功效喔!

    读者a没见过小离的庐山真面目,而会和小离真正接触是因为曾经有人帮小离作了一个可爱的网站“古意迷离”(我觉得“骨肉分离”真的也不错),当时仍是纯情小读者的读者a,也就默默地在留言版上写下我纯纯的支持给古小离。久而久之,那个留言版就变成读者a最常出没的地方了。但当一个人太常出现在某一网站时,就会看到许多身为读者不太知道的事情……像是小离的身体粉差(不知为何,每次都看到她感冒了)、对何时替出风头的配角出书时的支吾其辞(那五只灰灰呢?)、利诱忠心读者帮她写序(还得一个晚上写完)……虽然不至于幻灭,但身为纯情小读者的我还是小小的给他跌倒,从此认知到原来作者也是人啊!(这就跟从小认为画出美美漫画的漫画家应该是每天穿著白色蕾丝花边的衣裳、喝著冒著香气的玫瑰花茶、在充满温和日光的百叶窗边、放著优雅的古典乐曲、一边沉思、一边画出美丽的图稿……但后来长大了,发觉漫画家原来是每天趴在桌上、可能穿著沾有网点的睡衣、旁边摆著几罐“蛮牛”,更有可能连窗帘都有一堆尘灰的环境下创作出那些作品的……)

    你如果能看到这儿,读者a我可说是非常感动啊!这可以证明你不是非常有耐心,就是非常有毅力,是个喜欢从头(序)看到尾(跋)的人,和我差不多。

    写了一堆有点言不及义的文字,最终的目的是想向大家介绍小离的书,不论是古代或现代的爱情故事,都给小离一个机会,看看她,进而认识她,或许你也会和我一样喜欢上这有点爱拖稿的古小离。

    身为读者的我无法以精准的文字表达出我对小离作品的每一分感动,只能以粗浅的文字向大家推荐她的书,希望你看过之后,也和我有相同的感觉,甚至和我一样把它给收藏到你的书架中。

    废话不多说!

    现在,为你拉起序幕——

    欢迎你加入古离的世界。

    小作者匍匐在地的请罪啦! 古离

    在亲爱的读者大人还没有进入这个故事之前,古离先对您绽出一个大大可爱的笑脸,因为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嘻嘻,您说是不是呢?

    如果说,这本书男主角的名字让您似曾相识,觉得在古离先前某本书上看过,那就是读者大人英明,记忆力超过常人(为您放鞭炮、抛彩带、跳康康舞):如果说,您在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男主角的表现怎么和之前当配角时不太相符,那就是小作者的疏失,脑神经出现衰弱的迹象(小作者躲到墙角去罚跪忏悔)。

    欵欵欵,您别急著生气,先听听小作者的理由呗——

    进行这本稿子的时候,电脑不乖,当当当!当得很多旧书档都开不出来(而那时本书男主角曾出现过的《宿命不要跑》又还未上市),以至于小的我只能凭藉那比大海捞针还难捞回的记忆,来拼凑关于男主角的一切(对,我知道我很笨,在写完这本书之后,才想起自己竟忘了请编编将旧书档寄回给我参考)。

    所以如果说,男主角的表现和之前他当配角时有矛盾的地方(希望是没有啦),就请读者大人不计小作者过的睁只眼闭只眼吧!

    拜托、拜托,谢谢罗!

    第一章

    林隽握著厨房冰箱门把,眼角余光瞥了一眼冰箱门面,不意外地看见磁铁下摆著一张小额纸钞。他心想,他可能没有牛|乳|可喝了。拉开冰箱门,果不其然,昨天还在冰箱内的牛|乳|纸盒已消失无踪。

    他知道自己家里多了位住客已一段时日,但他们两人却未曾见过面。或许是因为他们作息时间不同,也或许是他们都忙进忙出的甚少在家中停留,以至于双方根本碰不著面。

    改拿起一瓶半满的果汁,林隽发现瓶下有几个铜板。他笑了,明白那是被喝掉半瓶果汁的费用。

    林隽的母亲是位稍具名气的服装设计师,经常往来各国去观摩最新一季服装发表会;父亲原是二流大学的教授,最近却也很幸运地受聘任教于欧洲一所相当有名的大学。他的父母亲情感和睦,只是近年来夫妇俩聚首的地点多在国外。

    所以当父母亲辗转告知他,近期内有位旧识的子弟会来暂居家中,他并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自己也不常在家,有人长驻是件好事——若是长时间没有开伙,家中确实会显得冷冷清清,像没有人住,感觉上几乎是房子在哀伤。

    他的房间位于家中三楼西侧,而客房在二楼东侧,若非同时在一楼客厅或厨房出现,他和那位不曾谋面的住客事实上是可以过著不相往来的生活。

    只不过,彼位住客似乎从不到商店买东西,日常食物、用品都是取用于林隽、或定时帮佣陈婶购回的部分。冰箱内的食物短少了,必定会在食品置放原处留下约莫等值的纸钞或钱币;洗衣间的洗衣粉盒下或是烘衣机上,也会摆有小额费用……等等诸如此类的使用付费行为。

    每回林隽绕著房子走一遭,感觉就像是一趟收集钱币的寻宝之旅。

    从厨房餐桌上的竹篮里拿起半袋面包,篮底果然有零钱,他笑著将铜板拿起,随手投进橱柜里的一只玻璃瓶,他看了一眼透明瓶身,嗯,已经半满了。

    “涓涓,你还好吧?”

    “我?”江涓涓咬住吸管缩起双颊,用力地吸了一口纸杯里的可乐。“我很好呀。”她将行动电话由右耳移至左耳。

    “真的?那房子住起来还舒服吗?屋主的孩子……好相处吗?”话机里传来的声音显得忧心忡仲,更带著一丝迟疑。

    “再真也不过了,”江涓涓坐在速食店的高脚椅上,面对著玻璃墙,图的就是可以一眼望见室外的喧嚣。“房子很大、很漂亮,住起来很舒服,我和屋宅的小孩作息搭不上,所以根本就碰不到面……妈,你别担心,我真的很好。”她说话时的语气有些心不在焉。

    “涓涓,你到外边住些日子也是好,等——”

    江涓涓明白母亲一时没说完的话内容是什么,“妈,我知道,过阵子没事了,我就会回家的。”妈妈什么都好,就是爱瞎操心。

    邻居正大肆铺张地办著喜事,可能还会热闹上好些时日。妈妈建议她到亲戚家借宿一段时间,她拒绝了,因为熟知她情绪低落原因的亲友们见到她时,一定会露出同情或是讥笑的表情。而同情与讥笑都不是她所想要的,她只想要安静地、孤独地、带点悲剧气氛地躲到一个阴暗处去舔舐自己的伤口。

    唉!她不过是曾恋慕著自小一同长大的邻家男孩,而那男孩长大成丨人了,要结婚办喜事了,而新娘……不是她罢了。

    所有见过木启华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男人,比任何男人都来得普通——普通的身材、普通的相貌、普通的头脑、普通的学识、普通的职业,一切都是那么地普通。

    可是,对江涓涓来说,木启华是温柔的、善良的、聪明的、可靠的、了解她的、体贴她的、支持她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她童年时期,他是位和善的邻家兄长;在她情窦初开时,他是她心中偶像的投射。她一直以为,他是将她摆在心头上的——他的确是,但事实证明,他只是以看待一位邻家妹妹的眼光来看待她。

    她将他的温柔太过理所当然地自以为是爱情,所以从来没有认真询问过他的情感动向。小时候,他指导她课业,陪伴她打发寒暑假的休闲时光,及至成年,他耐心地听她抱怨工作、人际关系等等的不如意心事。

    或许是被呵护惯了,以致她从未费神去多想,以为他会对她那么好就是因为爱。

    直到木妈妈送来他的订婚喜饼,才将她多年的梦想敲碎,也敲醒她的一相情愿。

    是了,她一直以为两家长辈是明白她的,结果她错了,原来所有人都只当她是小女孩在说天真的笑语;她一直以为那个最近常出入木家的大姐姐只是他同学的妹妹,结果她也错了,原来不只是她想的那样。

    可笑的是,她还常私底下对木启华抱怨,为什么要让别人来打扰他们的约会?如今才知,她才是那个打扰别人约会的人呢。

    或许,她是明白的,不过却一味地选择自己愿意相信的相信……

    她想,承认自己错了竟然那么地不容易,又是那么地难堪——尤其她在木启华订婚宴上,当著所有亲友面前失控地掀桌子大吼大叫。唉!拾回理智的那一秒,她真是想立即死掉!

    林隽家境富裕,身体健康,是名对各类运动均有涉猎的健将,他相貌俊挺,而且智商比寻常人略高,学业顺遂,成年后便与亲戚同党共组公司。这样一个男子自然是令众佳人芳心倾倒的理想对象。他对事业有野心,时常连日工作十六小时以上不以为苦,累了,便在公司内拉出沙发床小睡,醒了再继续未完的工作。他不得罪任何人,却也不愿为任何人所羁绊。

    “隽哥,你最近下班后的约会挺频繁的喔,是不是因为姨妈、姨丈人不在国内,没人跟你罗唆终身大事,所以你就放心大胆的四处招蜂引蝶了?”既是表妹亦是同事的温晓阳站在林隽办公室门边,侧著头,看他将外套勾在肩上提起公事包,一副要离开公司的模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招蜂引蝶了?又不是不知道你那大老板堂哥度蜜月去,抛下我成天在公司里累得像条狗。我白天去拜访业主,晚上和你一同参加晚会,就算家里真养了狗也没空遛,哈!还招蜂引蝶?”林隽的口吻里不无抱怨。就算他外表看来像花花公子,不代表他就必须彻底实行花花公子的行径。

    “原来这就是k公司业务部周经理嫌隽哥太忙,迟迟不肯签约的原因?”温晓阳太了解林隽愿意与商界名媛交友的主要目的。

    她浏览了他的办公室一眼,知道他有一个特质,就是非常爱乾净,总是把自己的工作区域维持得一尘不染,地板上有任何一点小残屑他都会捡起来。好像环境不乾净,他就会很困扰似的。

    “前几天的晚餐约会迟到十分钟,周大小姐就说我没诚意,签约动作也就停顿下来,”林隽一想起那张尚未到手的合约就扼腕。“啧!真不晓得她那张经理椅子是如何坐上的?”他是全身散发男性魅力,但并不使用低级手段洽谈公事,对于对方公私不分的行迳感到厌恶。

    “隽哥,桓哥不时交代要你缓一缓脚步,别接太多订单,也别将咱们公司的业务扩展太快,免得员工们赶公事累得不成丨人形,工厂的出货品质受到业界质疑……还说若有必要,要我尽一切可能逼你休假。”温桓、温晓阳、林隽是亲戚也是朋友,更是事业合作伙伴。

    温晓阳赞成温桓的意见,所以也对林隽的激进行为投反对票。

    林隽略为沉默之后才作回答,“放心,我有分寸。”他接著又说:“不过,要我休假就暂时免了,等老温销假回公司上班再说。”

    温晓阳看著林隽的脸,突然想起个常窜过她心中的念头,“隽哥,我一直想问你个问题,但老忘了提……”

    “什么问题?”林隽扬高一道眉,猜测著温晓阳会问他些什么?

    “将来有一天,你会不会为了事业,而去娶个有背景或对公司有帮助、但你不爱的女人?”温晓阳总觉得依林隽的个性,实在是不无可能。

    “少奋斗十年论?”林隽失笑。

    “嗯,或者可说是锦上添花论。”温晓阳的好奇心仍未获得满足。

    “或许会,或许不会,”林隽露出他那招牌的万人迷笑容,“会的原因,是因为那个有帮夫能力的女人我不讨厌:不会的原因,是那样做的话,我的人生未免就太无趣了。”他认为自己对于情感的态度是从简单的生理需求出发,乃至于建立负责任的关系,一路上充满了挑战。

    当他还是个男孩时,那是一段艰辛的路程;而当下对于仍踽踽独行、游荡在寂寞与满足之间的自己,探索之路仍漫无尽头。

    “隽哥,你这样算是有回答我?”温晓阳不满意,“你在敷衍我对你的关心。”

    “呵,亲爱的表妹,我的确是在敷衍你。”他还没有做好坦然的心理准备。

    他淡褐色的皮肤光滑无毛,薄薄的眼皮在黯淡的灯光下看来有点发青。他还没有脱离青春期之前那个柔弱的阶段,这个时候的男孩子有著丰润的嘴唇,生得很漂亮,唱起歌来比女孩子还甜美——男童音色细柔高亢、转音圆润,音高却不含杂质,不带性别色彩,所以百分之百纯净,难怪特别适合演唱宗教作品。

    江涓涓望著邻座那个漂亮男孩,差点儿就要看痴了。

    “涓涓,你在流口水……”阮姿韵提醒地说著。

    江涓涓回神,“啊,真的吗?”她伸手抹抹唇边,“真的哪,我还真的在流口水耶!”美丽的景象总教人不能自已。

    “你口味变啦?不再眷恋你那老实型男人木哥哥,而想改对国家幼苗伸出魔爪了?”阮姿韵挤眉弄眼的警告著她,“小心喔,那不只是触犯国法,而且还天理不容的哟!”

    “不要提起——”木哥哥!想起来,江涓涓又是一阵心痛。她又偷瞥了一眼邻桌与父母进餐的漂亮男孩,啊,真是赏心悦目!

    她从小就喜欢看来乾净清爽的男孩——木启华小时候就是这种类型。

    直到有一天,当她发现这位邻家哥哥脸上冒出胡髭、手脚长出体毛,她才惊觉男生变成男人看起来好恶心!

    可是因为他是木启华,所以她拚命地告诉自己,那是不同的,为了她的木哥哥,她必须学著适应,她也必须什么都是可以忍受的。

    阮姿韵没有停嘴的趋势,她说:“我从来就记不得你那木哥哥的长相,他是长得不丑,可是也说不上好看。如果他长得很丑或是好看,也许我对他的印象会更深刻一点。所以,我应该说他长得很平凡……我几百年前就告诉过你,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那块『木』?就算不要草非要木,那好歹也先逛过几座森林,再下定论嘛——”她就是爱踩江涓涓的痛脚。

    “就说别提了,你还拚命讲?”江涓涓眉头皱得像是打了十几个死结一样。“我现在有家归不得,也几近六亲不认的不和任何亲友联络,独独只接受你这位千金大小姐的『应召』,你还这样欺负我?!”答应赴阮姿韵的午餐邀约,她真是自找苦吃!

    “涓涓,你何苦落得这般寄人篱下的下场?而且连屋主是谁都不认识,你不担心有安全上的问题吗?”阮姿韵婚后与公婆叔姑同住,家里实在已无多余空间可暂时收留江涓涓。

    江涓涓愁眉苦脸地解释著:“屋子女主人是我妈妈年轻时的朋友,虽然不常联络、也很久没联络,但前阵子她们偶遇了,感情仍在,也还是很谈得来,之后便断续有音讯往来……我知道让妈妈为了我去拜托人家让我借宿很不孝,可是我一来没法住在家里看邻居办喜事,二来又实在不想一个人住饭店……唉……”她为自己的懦弱叹了气。

    阮姿韵的数落依旧继续,“你逃得过一时,逃不了一世。不趁早面对现实,难不成真躲躲藏藏一辈子?还是就永远不回家?永远不和亲朋好友见面?”

    “喂,我失恋耶!暂时从知道我失恋的人面前蒸发也犯天条吗?”江涓涓认为自己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我需要疗伤止痛。”她认为失恋的人是有权利小小地任性一下的。

    “失恋很伟大?”阮姿韵才不给她面子,“你是怕被人取笑,觉得丢脸,那才是主要原因吧?”

    江涓涓不得不承认,“有一小部分是啦……”她懊恼极了。从小父疼母爱,又有木启华亲兄长般的对待,她虽不骄纵,但自尊心却强。

    “况且你只是单恋,连表白都没有过,哪来的失恋之说?”阮姿韵的语调有几分嗤鼻意味。

    “哎哟!”江涓涓受不了了,抱著头鸵鸟似地趴在桌上。“我不被人爱已经很可怜了,你还非要讲得那么明白?”不过,她更想找来针线把阮姿韵的嘴巴给缝起来。她就是怕面对亲朋好友时,个个都像阮姿韵一样直截了当地揭她疮疤,所以才会选择把自己隐形起来。

    阮姿韵话说得云淡风清,可是态度满是讥讽,“比较丢脸的,不过是你在人家的订婚宴上翻桌子、歇斯底里鬼叫两声,然后让所有人以为你精神不正常而已嘛。”

    “那还而已?”江涓涓的音调接近哀号,“我都快要去跳河了,那还而已?”她窘得想用额头猛撞桌面。

    “涓涓,你少幼稚了好不好?事情哪有那么严重?”对于江涓涓的孩子气,阮姿韵感到好气又好笑。

    “你都不知道木哥哥那时候看我的眼神有多奇怪、有多令我伤心。”江涓涓抬起小脸,眼眶红红的,“他一直都说我是乖巧又温柔的女孩……”自己素有的完美形象在心仪对象面前破灭,简直让她想痛哭失声。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阮姿韵翻翻白眼,一脸不以为然,“大大方方地道声恭喜,把场面撑得漂亮,维持住风范不是很好?偏要藉酒装疯跑去胡闹?”

    “我第一次失恋,心里难受,所以那天才会喝酒的嘛!”江涓涓为自己失当的行为作解释,“我哪知道我会发酒疯?”

    惨的是,她酒疯是发了,却也将大闹订婚宴的过程刻钢板似的全刻在脑里,忘都忘不掉自己曾有过的丑态。她那时真的醉了吗?她不甚确定。或许就如同阮姿韵所说的,她只是藉酒装疯……

    “失恋这种事习惯就好,”阮姿韵侃侃地说,“别说我不帮你,晚上我们公司受邀的联商晚会你来参加,多挑几个帅哥、多谈几次恋爱、再多失几次恋,包你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外加神奇无比的九九神功。”

    “我不要!”九九神功?莫名其妙!江涓涓不知道她现下是该哭还是该笑?

    “由不得你不要。”阮姿韵淡淡地说。

    “不管,我不要!”

    “好,那你下一批画稿也别交了,因为我一定拒收。”阮姿韵是学生文具制造公司设计部主任,而江涓涓是她们公司约聘的插图绘者。所以她不仅仅只是江涓涓的好友,也掌握著江涓涓的生计。

    “挟公事要胁我?”江涓涓叫了起来,“阮姿韵,你有毛病!”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让她说不出要把画稿交给其他公司的气话。

    她已经好久不曾向父母亲伸手要零用钱了,已成年的她更不想再增加父母的负担——何况她现下处境、心境这般凄惨,还厚著脸皮当伸手牌,岂不是更彰显她的一败涂地?唉!怪只怪自己从前不懂事,赚多少、花多少,不懂得要规画储蓄,否则包袱一拎,假度假充电之名行暂躲到国外之实,不也挺好?

    阮姿韵抬高下巴,伸起一手反掌掩嘴呵呵直笑,“你可以试试看我到底有多变态。”模样很具漫画人物的喜感。

    “阮姿韵,我恨你!”江涓涓咬牙切齿。

    “喔呵呵——我的荣幸。”

    江涓涓回到借住的宅子时已是傍晚。

    房子大得找不到任何人——也或许是因为根本没什么人在,光江涓涓住的部分就包括一个小小的起居间、浴室及卧室,卧室的落地长窗还通向阳台,自成一处小天地。

    她望了一眼起居室她用来充当工作枱的桌面,上面摆著一组当初匆匆离家时携来的简单画具。猛然直觉不足,便在心中提醒自己,别忘了请妈妈帮她到家中工作间收拾些工具寄来。原本她是不让家人进她工作间的,但在目前不愿返家的特殊状态下,也不得不妥协了。

    “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呢?”江涓涓喃喃地自问,“不,应该是说我什么时候才有勇气面对木哥哥和邻居们呢?”她还没有找到答案。

    从小到大,亲戚的兄弟姐妹中,她排不上最笨的那个;同学、朋友中,相貌、学历她也都不逊色。

    追求她的人不是没有,但她就是死心眼地把心里那个席位保留给木启华。她甚至也曾参加过同侪邀约的各种联谊活动。刚开始觉得十分新奇,市区餐馆聚会、郊区自备点心野餐,不过后来次数多了,感觉也不过如此,男男女女,你打量我、我衡量你,在心中为对方的容貌、学历或其他基本资料打分数,然后订定单独邀约的计画……久了,她就感到厌烦,索性不再参加那类聚会。

    她一直觉得,她是朵有主的花,所以便不可再接受其他人的情感。孰料那只是她的觉得、她的以为……

    难怪前些时候,木哥哥总有意无意地想替她介绍男朋友,她还认为他只是说笑,或是说反话。呵呵,现在想起来,多好笑呀!

    “可恶的姿韵!”她边走进卧室,嘴里边嘟囔,“明知道我逃难一样的离家,根本来不及多带衣服,竟还小器不肯借我,就只知道要逼我去参加什么鬼晚会……”

    他就算是戴了只卡通表,也都比别人好看;他就算是穿了件破布袋,也一定比大明星帅:他就算是……她向来都要自己这么看待木哥哥的。

    “旧衬衫、卡其裤和懒人鞋,能钓到哪种好货色?”她打开空荡荡的衣柜,瞥了一眼摇摇晃晃的衣架,“算了,就当是去大吃一顿吧。”

    第二章

    “妈的!”林隽气愤地口出恶言。

    温晓阳眼见他怒气冲冲地走进她的办公室,门板“砰”地一甩,就开始不停咒骂。她暂停手边工作问道:“隽哥?”

    “公司的徐副理!”林隽说出刚与他会面的人是谁。

    “喔,他这回又握住你的手,用拇指在你掌心画圈?”公司徐副理的特殊性向,在业界是个不是秘密的秘密。温晓阳对林隽露出同情的眼神。

    林隽低吼:“那个变态摸我屁股!”

    “啊?”温晓阳不知道该不该吃惊,“那隽哥……你?”

    “我揍了他一拳,”林隽语气里满是遗憾——遗憾他没再多补上几拳,但思及得再碰触到对方身体,令他感觉实在太过恶心,所以才恨恨作罢。“让他断鼻子。”

    “他会不会告你伤害?”温晓阳先从最实际的担忧问起。她知道林隽依旧遵循著学生时代的习惯,常抽空到道场去练习合气道,更常到健身房去做重量训练。

    “哈!”林隽气极反笑,“那家伙捂著鼻子,求我用皮带抽他。”他耸耸肩,那双覆在西装下的肩膀满是肌肉,好像在告诉别人,如果他愿意,他可以轻松地举起一扇门、一棵树,或是一整辆卡车。

    “应该是不会提出告诉了吧……”温晓阳宽了心,但接著又问:“那……订单呢?”她没忘林隽咬紧牙关去公司的目的。

    “哼!”林隽打开公事包,将一小叠签名盖章过的纸张丢到温晓阳桌上。

    “隽哥!”温晓阳轻叫,“亏你沉得住气!”

    “公事公办。”林隽气息渐稳,硬声地回答。

    “如果被桓哥知道,他一定会气得先打你一顿,然后再冲去狠揍徐副理一顿。”温晓阳非常了解自己堂哥温桓的脾气,他对林隽竟能忍受这种窝囊事,一定会火大得看不过去。

    “所以老温学生时代的群育成绩曾经不及格。”林隽淡淡的说,“让他去拜访客户,只会使公司提早倒闭。”

    “隽哥,我承认你说得没错,”温晓阳斟酌著字眼,“但我们并不是一定得接徐副理的订单……你不觉得委屈吗?”

    “我说过了,公事公办。”林隽摆摆手,表示那件不愉快的小事他不想再谈。“公司信誉优良,维持长期合作关系有利无害。”

    他的外表和脾气让人有种易于相处的感觉,因为他发火发得慢、消气消得快,而且表里如一;至少大部分的时间是这样。

    “怪只怪姨妈、姨丈将你的长相生得太好。”温晓阳望著林隽那张令女明星也相形失色的漂亮脸孔,叹了口气。

    林隽长得极为英俊,简直可说是俊美,却难得地又不显一丝脂粉气息。他脸上的线条像是天斧凿就,发色漆黑,皮肤光滑且透著日晒的痕迹。他的肩膀很宽,修长而优美的身上穿著手工裁制的黑西装、白衬衫,一条银灰色的领带、黑色袜子、黑色皮鞋……无处不笔挺合宜。

    温晓阳心想:别说是一般女孩了,就连男人都很难将目光自他身上移开。因为外表出众的人就像一盆好花一样,很难不引人注目。

    “长得好,有弊有利。”林隽很早就认知自己外在的优势,也不刻意去抵抗,反倒是充分利用这优点。他皱皱眉接著说:“不过,当弊大过于利时,实在也很麻烦。”

    “我知道,隽哥你最讨厌别人——尤其是女人,对你抱持过高的期望,以为你天生就该无往不利,想要的美女就一定到得了手,从不犯错,甚至认为你是那种连拆炸弹都会在十秒钟内搞定的家伙,哈哈哈……”温晓阳忍俊不住地笑出声。

    林隽也笑了,只不过笑里带著几分自嘲意味。“幸好天底下的女人当中,还有我妈知道我婴儿时期要包尿布、小学时戴过牙齿矫正器、你也知道当我吃坏东西时也会闹肚子。”

    “哈哈!”温晓阳更是乐不可支,“原来隽哥的理想对象并不难找嘛!只要是个肯替你包尿布、喂你坏东西吃的女人就成了。”

    林隽笑斥温晓阳,“胡说八道!”

    “说来说去,还是先入为主的观念在作弄人,”温晓阳双肘撑在桌面上、双掌捧住自己的脸颊,感叹地说:“期望愈高,当幻灭那一刻的失望就愈大。其实我们女人也很辛苦的。”

    “谁要你们女人没事就爱自做主张的乱想,预先设定这个、设定那个,等事情发展不如想像,就怪罪男人不解风情或是办事不利,好像地球不是照著女人所认为的方式转动,便是造物者的亏待。”林隽一时兴起,开始和表妹抬杠,“别说其他女人,就连我老妈甚或是你,我一辈子都搞不懂你们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嘿嘿!”温晓阳也不答辩,仅是诡异地笑著。

    “女人对我来说,就像一本阖上的书,”林隽叹了一声,“我连要假装了解都很难。这门课题实在太复杂,要弄懂,我还不如去打场篮球算了。”

    “你就穿这样?”阮姿韵与江涓涓相约在饭店大厅的一角,一见到江涓涓一身打扮,就皱眉地叫著。

    “我没穿塑胶拖鞋出门,你就该觉得满意了。”饭店室内的温度比室外高出许多,江涓涓脱下棒球外套挂在自己臂弯里。

    她们走向前往晚会场地的升降电梯,阮姿韵忍不住地又开口了,“涓涓,你到饭店附设的服饰店买套像样点的衣服换上,”她低头瞄了一眼江涓涓的懒人鞋,又说:“嗯,记得连鞋子一起换了,我手袋里有粉盒和口红,你——”

    江涓涓打断她的话,“衣服、鞋子你要买给我?”

    “作梦!”阮姿韵轻斥。

    江涓涓早知答案似的耸耸肩。

    “小心被当成服务生。”阮姿韵轻蹙柳眉。

    “放心吧,这种豪华饭店的服务生,就算是围裙的质料都很高级,保证没人会把我看成服务生。”江涓涓明白自己身上的衬衫、卡其裤看来有多老旧——她裤管上甚至还留有未洗净的颜料痕迹。

    “欸,涓涓……我看你还是……”阮姿韵看著电梯门就要开启,不得不承认她对江涓涓的邀请可能是个错误。

    “好啦,我知道我和你站在一起,会让你在同事和厂商面前丢脸,等一下我会死守著自助餐桌,把自己喂饱后就马上离开。”江涓涓了解阮姿韵的顾忌,所以口吻不愠不火。

    “可是,”阮姿韵叹了口气,“我担心宴会厅门口的接待人员不会让你进去……尤其晚会主办公司的负责人是葛莉。”她会踌躇不是没有原因。

    “呃,葛莉?我最讨厌的同学葛莉?那个老爱炫耀自己家里有钱的葛莉?见到我就冷嘲热讽说我没出息、然后说自己广告公司业绩有多优良的葛莉?”江涓涓一想起曾和葛莉在同一所学校里当过同学就头晕。

    阮姿韵是高出江涓涓和葛莉几届的学姐,多少也知道她们在学校里结过梁子,何况大家勉强算是在同一业界发展,或多或少耳闻彼此目前的状态。

    “姿韵,我正愁没人可陪我好好吵一架,好舒解失恋后的坏心情,不过……”江涓涓见电梯门开了又关,站在原地对阮姿韵说:“时机、场面都不对,是不是?”她和葛莉碰在一起的场景简直就像是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只不过并非一般人形容男女间的那种气氛就是了。

    “是不对。”阮姿韵回答得极快。

    江涓涓瘪瘪嘴,“那我还是——”

    “到饭店附设的餐厅喝杯咖啡、吃块蛋糕就回去?”

    “对,我喝杯咖啡、吃块蛋糕就——”江涓涓突然发现不对劲,她转头看向说话的人。

    江涓涓与那个出声的人一照面,立刻怔住,毫无原由地胀红了脸。她从未见过那样漂亮的男人。手工裁制的西装在他身上无比熨贴,微微自然鬈曲的头发梳理得恰到好处——令人有种想伸手去拨乱的念头,皮肤光洁,眼睛里满是笑意,鼻梁高且直挺。

    “林隽!”阮姿韵轻声叫了起来,脸上满是意外表情。她每次一见到林隽,就不免要偷偷感叹自己为什么要结婚得那么早——虽然她对丈夫的爱意不容质疑,但就是忍不住要胡思乱想一番。她继而看向站在林隽身旁的温晓阳,“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