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赚钱养你啊

分卷阅读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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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他十八年来的大少爷身份,逢年过节最不缺的就是礼物,每年的中秋节的花灯排满整个院子供他欣赏,但是他没有见过能唱歌的花灯,还有五颜六色一闪一闪的灯光。

    庄余看少年站着不动,随着他的目光循过去,于是问:“想要?”

    赫连卿点头。

    “买。”庄余说完拉着人去选灯笼。

    结完账后离开商场,庄余双手各提一个购物袋,赫连卿提一个,另一只手拿着灯笼在玩,跟着电子儿歌哼旋律。

    少年的注意力全在灯笼上,庄余回头看身后的人,摆出严肃的表情:“灯笼给我拿着,路上不准玩。”

    赫连卿把灯笼的歌声关掉:“好了好了,我不玩了。”

    庄余看他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你……还有一个购物袋呢?”

    赫连卿看看自己拿的东西。

    “……”

    他们一共有四个购物袋,庄余拿左右手各一个,赫连卿左手一个,右手是灯笼,所以……

    “我……刚才去洗手间的时候,好像忘在洗手间外面的凳子上了,对不起。”赫连卿尴尬一笑,随后低下头,做好挨骂的准备。

    庄余叹了叹气,找了一处角落放下购物袋:“过来,你在这儿看着东西,我上去找,希望没有被人拿走。”

    “我跟你一起去吧。”

    “别了,洗手间在五楼,这么多东西提着怪累的。”

    “哦。”赫连卿乖巧地在角落站着:“我会在这个乖乖等你的,你去吧。”

    赫连卿所在的地方是商场侧门,侧门没什么人进出,他站的角落十分不起眼。

    庄余这一上一下至少要花十分钟。

    今天这趟出来走了不少路,赫连卿感觉腿有点酸,干脆盘腿坐在地上,守着东西,拿起灯笼打开歌唱模式。

    突然有一双脚站在赫连卿前面,他光看那双鞋鞋就知道不是庄余,抬头一看竟然看到他十分不喜欢的人。

    没记错的话这个人叫程锦阳,上次在画展骂庄余是垃圾实则自己才是垃圾的人。

    赫连卿近二十年来没有什么讨厌的东西,眼前这个人在他的讨厌列表里排名第一,看到就想揍一顿那种,可是上次在画展因为差点动手,被庄余训了一顿,这次赫连卿压抑住那颗躁动的心。

    好汉不与小人斗!

    “赫连卿是吧。”程锦阳的语气温吞,微微弯腰看着坐在地上的少年,面带微笑,鼻梁上的眼镜闪着寒光。

    赫连卿撇过脸不看他,也不与他搭话。

    可是程锦阳却自来熟地在赫连卿旁边坐下,一根手指挑开其中一个购物袋看里面的东西:“肉,可乐,火锅底料……东西真多,是要打火锅吗?”

    “你有病吧,跟你很熟吗!”赫连卿连忙把地上的东西拨到自己怀里,他倒是想走,不过这么一堆东西他一个人拿不完,但是不可能扔下不要,反正庄余应该差不多时间下来了。

    程锦阳向赫连卿那边挪了挪:“人们成为朋友之前都是不熟的,我没有恶意,只是想跟你交个朋友。”

    对方靠过来,赫连卿往旁边挪,远离那个人,说道:“我朋友多得很,不缺你一个。”

    “我缺啊,上次我因为家里出了事,情绪不稳定,并不是故意的,我跟你道歉。”

    “不需要。”赫连卿向楼梯那边张望,还没看到庄余的影子,于是点开手表准备打电话给他。

    可是程锦阳突然抓住他的手表,连带抓着他的手腕,力道很重,表情却很平静:“庄余是这样把你当孩子似的监视着你吗?”

    赫连卿立刻把手挣扎出来:“我乐意,我们之间怎样有你说话的份吗!”

    看着自己白皙的手腕被抓出了青紫色,赫连卿心里不断祈祷庄余快点出现。

    就在这时,一只脚落在赫连卿和程锦阳中间的墙壁上,把两个人隔开,随后转了个方向,向程锦阳脸上扫了一腿,把程锦阳的眼镜扫落在地。

    程锦阳把眼镜捡起来才看清楚来人。

    赫连卿还没抬头看,光看那条长腿就知道是庄余来了。

    庄余俯视着程锦阳,眉眼间带着冷调,瞳孔黑如深潭,眼角有凛冽的寒光,如匕首一般,恨不得就地把人给凌迟了。

    “离他远点!”庄余冷冷地说。

    赫连卿立刻站起来躲到庄余身后。

    程锦阳也站起来,笑道:“这么大的恶意干嘛?我只是单纯地想交个朋友而已。”

    “不要脸!”赫连卿不屑地说,拿起地上的购物袋:“庄兄我们走吧,不要跟这些无耻之徒说话,拉低了身份。”

    两人快速拿起东西离开,程锦阳在后面喊:“听说你要参加全国艺术比赛,真巧,我也要参加,我们可以比比,怎么样?”

    庄余头也不回地扔下一句:“你有空不如去脑科检查一下吧。”

    出了商场,庄余停下来,伸手抓过赫连卿淤青的手腕:“干嘛不还手?上次不是很凶吗?”

    “那里是公共场所,你不是说不能动手吗?”

    “上次展会里有摄像头拍着所以不能动手,刚才那个角落没有摄像头。”

    少年愣了一下。

    “……等下!让我回去踹他丫的。”赫连卿说着就要往回跑,被庄余拉住了。

    “人该走远了,你踹空气呢?”

    赫连卿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哎呀,亏了,下次……我下次见到他就把人拉进洗手间狠揍一顿。”

    “就你这身板还是别了吧。”

    “我这身板怎么了?我看起来不能打,力气大着呢,他刚才说也参加了比赛,庄兄你一定要赢啊。”

    “呵呵,我努力。”

    “什么努力?大房子可以不要,那丫的一定要输给你……哼,我怀疑那臭男人是在觊觎我的美色,你说是不是?”

    “是是是,你最好看。”

    “那是,我好看都是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本菜鸡思路断了,全是凭感觉硬编下去,边码新文存稿边捋这篇文,尽量不断更。

    ☆、第 40 章

    作者有话要说:  断更一周的菜鸡回来啦,存稿已经完结,后面还有七章加番外(富有的生活),每天早上六点更新,接下来一周要专心搞新文。

    晚上十二点的贫民区小巷里,庄余骑自行车载着刚在烧烤店下班的赫连卿回家。

    尾坐的赫连卿倒着方向坐,看着后退的景物,“庄兄,你以后晚上不用来接我下班了,我自己回去吧。”

    少年突然这样说,庄余难免不会多想,他问:“你怎么了吗?”

    “我没有怎么呀。”赫连卿抬头看一轮还算圆的明月:“你每天工作已经够辛苦了,夜晚还要画画,你可以用接送我的时间休息,我不想你这么累。”

    庄余:“我不累。”

    “我看着累啊,这样吧,在你完成作品之前都不要过来接我,等比赛过后就恢复原样。”赫连卿伸手到背后戳庄余的后背:“好不好嘛,我不是小孩子了,一个人可以的。”

    “好,卿卿长大了,懂事了。”

    赫连卿真的长大了,他不会像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那样哭哭啼啼,就算是有只仅限于在庄余面前硬挤两滴眼泪撒撒娇,即使没有了父母的羽翼保护,也能凭靠自己的劳动赚取活下去的资本,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上,算是有了价值。

    两人只有晚上在家能在一起,工作时间独自忙碌,生活过得平淡无奇,时常会发生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希望一辈子这么细水流长地走下去。

    赫连卿很喜欢这样平静的生活,即使每天重复做着一件事,也不会觉得腻。

    但是地球在转,世界每天都在变化,没有事物是亘古不变的,生活也不可能平平淡淡,特别是有一句古话——厄运专找苦命人。

    贫民区内的夜晚照常有许多还在忙碌的身影,谁也没想到一场厄运会降临于此。

    这片区违章搭建的想象是习以为常,建筑物密集又老旧,头顶上的电线比蜘蛛网好不到那里去,当一束火苗在某个角落点燃、蔓延,人们还处于无知的情况。

    当那束火苗真正燃烧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情况已经不是一两桶水能搞定的。

    人们呐喊着,逃跑着,像一堆热锅上的蚂蚁。

    燃烧起火的地方是一处垃圾回收站,贫民区的房子一间紧挨着一间,火势很快把三间铁皮房子烧剩下空壳,火势却丝毫不减弱,有把整条街道少下去的气势,再这样下去,整个片区将会成为火场。

    赫连卿还在烧烤店上班时,有一位这里的居民匆匆跑来指着一个方向大喊:“快点跑啊!那边着火了,连烧了七间房,还一直烧下去!”

    周围的人开始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