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暗恋隔壁王爷的弃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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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藏头诗。”顾小卿的拳头握了又握。

    “独喜小卿啊。”秦逍郁闷,“没看出来吗?我写得好明显啊。”

    顾小卿还真的没看出来,第一眼看到是那样一首诗,他连看都不敢看,哪还有心思去想什么藏头诗。

    更何况,这样的藏头诗,不要也罢!

    “以后不许写……更不许写给我!”

    “哎,这是咱俩之间的小情趣啊。”秦逍摇头晃脑,“我错了,我下次还写。因为我发现我可能在这方面特有文采。”

    这个无耻的人!

    顾小卿心里恨。但是说又说不过,脸皮也没人家厚,只能让秦逍调笑了一路。

    虽然被秦逍气了一下,但是顾小卿还是带着秦逍逛遍了互市,好好地领略了一下大昭节日的热闹氛围,原本他还想用一些不常见的番邦物品刁难刁难他,结果发现秦逍知道的比他还多,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都能说上一点,让他怀疑这个人以前是不是真的不学无术,逐渐的甚至心里还产生了些许佩服。

    ……悄悄说,其实顾小卿对学识好的人都很崇拜。

    二人就这样一边逛一边交流,渐渐地一抹红色的夕阳挂到了西山。顾小卿到底是双儿,体质不比男人,不停地走了一下午,已经体力不支。

    秦逍想去扶顾小卿又怕人来人往的造成不好影响,他看看天色,想到还没吃饭,问他:“卿卿,要不我们去吃点东西?”

    顾小卿感觉到一点疲累,不想让秦逍看出来,只能让宛儿稍微撑他一下,他缓了口气,道:“不要去什么酒楼。我们去河边,一会那里会放莲花灯,还有很多小吃摊。”

    顾小卿声音轻轻柔柔的,秦逍不由得想到现代古装剧里男女主河边诉情,你侬我侬,顿时心猿意马起来。

    每次碰到顾小卿,他都克制不住自己的冲动,这是他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河边已经站了不少人,三三两两的聚集在一起,有书生模样的人给心爱的姑娘念诗,也有清秀的双儿害羞的在看着心上人。

    摊贩们叫卖声此起彼伏,清爽的夜风飘飘绕绕,晃动着楼宇上的夜灯,摇摇曳曳出朦胧的灯光,一天的疲惫都在此刻被缓解,就算是脾气再暴躁的汉子也会买一支普通的银钗送给自家操劳的妻子。

    顾小卿只顾着兴冲冲地给秦逍介绍这个,介绍那个,从没想过买点吃的,反而是秦逍怕他饿着,暗地里让凳子和宛儿买了许多顾小卿爱吃的吃食。

    他选了一个视野开阔的地方,凳子机灵的搬来了一条长凳,秦逍给他比了个赞,留了一个油纸包后让他和宛儿自己去玩,暂时不用伺候。

    夜风吹皱了河面,雕梁画栋下,层层的涟漪推动着河面上精巧的莲花灯四处飘散,在艳红的灯笼光下,波光粼粼的河面与暖黄色的灯光交织在一起,像是有人在河中洒下了无数的宝石。

    远处有画舫的歌女在轻轻歌唱,轻缓的歌声与身后摊贩的叫卖声相映成趣,让人感受到了活着的踏实感。

    “真好。我又看见这里的莲花灯了。”顾小卿感念秦逍的体贴和温柔,像春天的第一滴雨露,落在他干涸的心里。

    “你有多久没见过了。”秦逍现在也惬意非常,他拢了拢顾小卿散落的头发,顾小卿发质顺滑,像在拨弄一匹丝滑又轻薄的绸缎。

    “自从我爹想让我嫁给瑛王,就不许我出门了,一直到嫁过去,足足有两年时间。嫁人后也不能再随意参加这种人多的节日,算来也是三年的时间了。”顾小卿谈起过去,声音轻得好像可以飘散在夜风里。

    对于顾小卿的家事,秦逍现在没有资格去插手,如果顾小卿愿意,他会陪顾小卿一一找回来,只是现在的他只能拨开一个油纸包,把顾小卿爱吃的小包子递给他。

    顾小卿沉吟了半晌,肚子已经开始翻滚,饥饿感还是让他老老实实的接过去了。

    他咬着包子,感慨命运无常,几天前他还在瑛王府与一众狼心狗肺的人抢夺自己的东西,此刻竟然作为一个被下堂的弃妃,与一个世子在河边啃包子。

    河岸边有许多年轻人,依偎在一起,秦逍看着此情此景,忍不住念出了那句诗经。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秦逍咬着字说出来,抑扬顿挫间还有股玩世不恭的华丽感。

    顾小卿在嘴里默默念了几遍,觉得用词涵雅,意境优美,又想到白天秦逍写的那首不能见人的诗,看向秦逍的黑眸里闪着小火苗,“你明明很有文采,怎么……怎么写那种……那种诗呢。”

    秦逍不敢居功,立马认怂:“别,我可没有文采。这句不是我的,我剽窃来的。”

    “哼。”顾小卿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一口一口吃完了手里的小包子,两个包子下肚,感觉到腹中舒服了许多。

    秦逍看着水里的莲花灯,道:“我有一个问题很想问你,不知道能不能给我解答一二。”

    “什么呀。”

    “你……为什么不愿意嫁给我。”

    “……”

    顾小卿晃晃脚,借着头顶的月光,看到自己的影子在地面上被拉扯,就像他之前的生活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有个小情节可能过于榴芒

    (其实我本人还挺喜欢这样的…………_(:3」∠)_私人小情趣啥的)

    第18章

    “我本是冠宁侯家的独子,又是文尚园的甲子榜头名,我和一众同窗每日吟诗作文,在各大诗会,考试中出尽了风头。我年少时也曾憧憬过外面的天地,可惜被我爹打破了。”

    “他告诉我他给我安排了一门亲事,让我不要再去外面参加那些诗会,他让我在家好好待嫁。我原本有些抗拒,但是我爹告诉我,双儿和姑娘早晚都是要嫁人的,会有自己的家庭,不能一辈子都在外面。”

    “我想了想,觉得也是,而且爹又给我讲了许多关于瑛王的事情,我也是听说过一些的,他长相俊美,学识渊博,待人也温和,我便开始憧憬起成亲后的日子。其实那时我还不知道爹爹在外面还有两个儿子。我以为他是一心为我好。”

    “嫁过去后我才知道什么困于方寸。一座瑛王府成了我永远迈不过去的坎。瑛王不喜欢双儿,他还有两位侧妃和许多侍妾,他娶我只是因为我爹有要把我嫁出去的意思,而他又想要与我爹成为姻亲。可是这些我爹都没有告诉过我。”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我还有两个弟弟,两个可以不用嫁人,可以继承冠宁侯府的弟弟,而且他们都已经成年,文章学识一流,可谓是一表人才。我这才知道,我是被爹爹放弃了的一个孩子。”

    “我不懂什么人心算计,也从来没有人教过我如何成为一个当家正妃,在内宅中我步履维艰。好在现在我终于脱离了那个地方,虽然顶着一个不好听的名声,但至少周围没有人再压制我了。”

    顾小卿嘴角含笑,用手比了一个拿笔的姿势,仿佛有墨水正随着他的动作在空中肆意挥洒,“我想重新去写文章,去作诗,想去和以前的友人、同窗再一次品茗畅谈。”

    “所以我不想再踏进同一个方寸之地。秦逍,你懂吗?”

    你懂吗?

    秦逍当然懂,他怎么可能不懂。

    顾小卿一直都是一棵在逆境与夹缝中顽强生长的扶桑花,在亲爹漠视,夫家厌弃的情况下,他依然开得艳丽,开得荼蘼。

    秦逍最开始是惊艳他的相貌,后来才慢慢了解这是怎么一个有想法有追求的双儿。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当然尊重你的想法。但是卿卿。”秦逍掰过顾小卿的肩膀,与之对视,“我也想请你相信,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顾小卿明显有些抗拒,“秦逍,如果你真的尊重我,就不要再说这样的话。”

    “我尊重你和我喜欢你这并不冲突。”秦逍道,“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希望你能去做你想做的;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尊重你设想的未来,;因为我喜欢你,所以你的快乐是我努力去达到的目标。”

    他一边说一边轻轻握住顾小卿的手,顾小卿小小挣扎了一下,还是没有挣开。

    此时秦逍的一字一句像烟花炸开在顾小卿的心里,让他心跳如鼓;又像是化作了一双大手,揉皱了他的心湖,让他又疼又酥。

    他从未想过会有这么一个男人对他说出这番话,即便这个男人比他还小了五岁,但在他眼里,眼前这个男人一双凤眸清亮如寒星,眼神灼灼,里面的情意似乎要烧伤他,他臂膀坚实,有万夫巍峨之态势,一双劲瘦有力又骨节分明的手将他的手包裹在内,暖如风雪过后被阳光破开的沉沉雾霭。

    “你不用多想,现在做你想做的事情便好。”秦逍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所以我会证明自己。但我希望在我证明自己的这段时间里,你不要拒绝我。我不会做什么很过分的事情,你放心。”

    顾小卿的心思百转千回,咬住下唇,最终敌不过心底的触动,道了一声:“好。”

    从此让秦逍在身边,放任自己的感情,最后是生是死,是错是对,都交由时间去证明。

    秦逍心满意足的勾起唇角,道:“现在,我们去放莲花灯。”

    他拉着顾小卿站到河边,从河沿上卖莲花灯的小贩手中买了两盏,又拿过笔塞到顾小卿手里。

    “写一个愿望吧。”

    顾小卿顺从的拿着莲花灯背过身去,不一会儿就写好了。

    此时秦逍也写完。

    两个人把这两盏莲花灯一齐放到河面上,看着它们顺水而下,湮没在众多莲花灯中,在歌声与夜风的护送下,飘向看不到的远方,就好像自己写下的内容真的送到了那边等待着的神明一样。

    “你写了什么?”

    “不能说的,说了就不灵了。”

    “好嘛,这你都信。”

    “你不要乱说话……”

    “……”

    二人拌着嘴渐渐走远,水流的声音被他们扔到轻酥酥的小夜风中,二人的背影一高挑一清瘦,在朦胧的月色下慢慢失去轮廓,化为两抹几淡的白色,若隐若现的消失在喧嚣的夜色里。

    禹夏节过后,日子逐渐恢复平静,顾小卿开始与以前的同窗好友重新走动,秦逍则亲自监工广川酒楼的改造行动。

    工部的工匠队伍,都是从各地招收的工匠好手,优先服务于朝廷,但是在不耽误朝廷事情的时候,只要钱到位,他们也可以出来接私人的活计。

    听说工部的工匠可以接外活赚取工钱,他二话不说带着亲老爹留下的钱和自己的私房钱,直接联系了工部比较有名的工匠队伍,来进行自己的改装大计。

    接秦逍任务的队伍是个十五人的队伍,年纪大都相仿,都穿着简单轻便的衣服,精神十足。领头的人是个衣冠楚楚,模样周正的青年,名叫齐严,秦逍看他干干净净的样子,又穿着宽袖大袍,估计不是什么干活的人,事实上齐严也确实不是,他是工部的一名小小小记事,专门负责接外活的工匠队伍的各种事宜,包括谈价钱,谈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