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

分卷阅读93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是视野很开阔的小露台,四圈都是透明的。直到站上露台,唐浩初才发现外面下雪了。

    h市离b市并不远,开快的话也就两小时不到的车程,如今b市才入秋,这里竟然已经下雪了,让以前没来过h市的唐浩初觉得非常惊讶。

    但其实h市号称雪城,一年中有大部分时间都在下雪,今年的雪不过是来的早了点,并不算出奇。露台装了玻璃顶,雪落不进来,中间有一个圆桌,上面已经摆好了蛋糕,用透明罩子罩着,看起来很小,只够两个人吃的样子。

    唐浩初本来以为是那种双层大蛋糕,没想到是那么小的一块。他帮着江柯点了蜡烛,催着江柯道:“快吹蜡烛许愿,然后切蛋糕。”

    吃完蛋糕,江柯的生日和借口都将用完,再也没有留唐浩初的理由了。在唐浩初的再三催促下,江柯才磨磨蹭蹭地吹灭了蜡烛,许了个愿。

    待他许完愿,唐浩初重复了一遍生日快乐,又诚恳的补充:“江柯,谢谢你以前的照顾,祝你每天都开心。”

    江柯看着他的双眼,“这已经是我这些年以来过得最开心的生日了。”

    “那……”

    自觉得任务完成的唐浩初准备开口告辞,才一张口,烟花声就把他的话打断了。抬起头,看到铺天盖地的烟花突然腾空燃起来。

    在雪花的衬托下,本就绚丽的烟花意外地变得更加好看。唐浩初知道这显然不是巧合,是江柯专门让人放的,等他回过头的时候,江柯就在漫天的烟花下深深地凝视着他。

    “浩浩,我之前就说过,我是真的喜欢你。”

    “可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唐浩初叹了口气,“毕竟我们很早就认识了,所以也许你把这种感情混淆了,等你真正遇到喜欢的人,就会发现之前只是误会和意外,我……”

    “你知道什么才叫意外?”江柯缓缓道:“就是我从来没想过遇见你,却遇见了,明知道不该爱你,但我爱了。”

    唐浩初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两人在烟花声中沉默了许久,直到烟花彻底放完,才抬头看了看天空,又看了看远处的雪,紧接着,余光瞥见楼下站了个人。

    男人全身上下已经盖了一层雪,也不知站了多久,颜色几乎要和雪融为一体。

    唐浩初一下子愣了,因为他一眼就认出对方是谁。

    唐锋南只穿着单薄的衬衫,睫毛上也沾着雪。他的背后是异常干净的雪地,干净的没有一个脚印。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一定超甜的完结

    第111章 撒娇的小作精完

    很显然,唐锋南从刚下雪就站在那里了,否则雪地不会干净成这样子,多多少少也要留下一点印痕。唐浩初猛然回过神,转身便飞奔下楼,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唐锋南身前。

    看见唐浩初,唐锋南的眼神立刻亮了亮,而唐浩初心里也不知道是生气还是难受,一时说不出话来,喘匀了一路飞奔过来的气息,才皱着眉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大概因为站的时间太长,唐锋南张了张嘴,却没能发出声音,努力了片刻终于成功发声,但嗓子哑得厉害:“我来接你回家。”

    说完便伸出冻僵了的手臂,想要去牵唐浩初的手,同样努力了一会儿才成功将唐浩初的手握住。唐浩初被他手上冰冷的温度刺了一下,一颗心也像被什么刺中一样疼,火气跟着窜上来,完全压不住:“你答应过我会好好在家休息,为什么会跑来这里?表面上答应的好好的,实际上根本不听,你永远都是这样……”

    唐锋南知道唐浩初生气了,也知道他有理由生气,哑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不听……”

    “我不要你的对不起!”抬头看唐锋南头上全是白色的雪花,就像是白了头发,面色也白得可怕,唐浩初的情绪莫名变得更加失控,声音都是抖的,“我不是说了不让你等?站在这里傻等着很好玩吗,既然已经来了,为什么不给我打个电话?”

    唐锋南没能回答,——他的身体不受控地朝一边歪倒过去,唐浩初匆忙扶他,险些和他一起摔在雪地里。

    还有几分钟就是半夜十二点,唐锋南看到唐浩初的照片便匆匆开车赶过来,将近九点的时候赶到h市,然后穿着单薄的衬衫在雪地里站到现在,再强悍的身体也撑不住了。但神志还努力保持着最后的清醒,望着唐浩初紧皱的眉头安抚道:“……宝宝乖,我没事。”

    他听出了唐浩初的生气其实是源于担心,他也知道他不想让他等他。

    但他已经习惯了等他。

    回想起小孩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里,他每天都在等他回来。站在窗边,一根接着一根的抽烟,从黄昏一直抽到夜暮,抬头看看天空,夜晚的星星明亮又好看,就像小孩明亮好看的双眼。

    今天也是一样,站在窗边望着他离开的背影,直到身影完全消失不见,过了许久才慢慢回过神,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墙角的座钟。对方明明才离开短短几秒,却感觉仿佛已经过了一年。

    怕唐浩初支撑不住自己的体重,唐锋南想要重新站稳,然而肢体僵硬得完全不听使唤,最终被寒冷和疲倦无法抗拒地拖入沉睡的深渊,连再看唐浩初一眼都做不到。然后做了一个梦,梦见唐浩初给他过生日,还亲手给他做了蛋糕,拿着蛋糕对他说生日快乐。

    他曾做过好几个给唐浩初过生日的梦,却是第一次梦到唐浩初给他过生日,光是由唐浩初陪着过生日的这一点就足够让他觉得开心。梦里的他享受到了和江柯一样的待遇,——唐浩初亲手帮他切了蛋糕,点了蜡烛,让他许愿。

    他直接把愿望说了出来,直视着唐浩初的双眼道:“我想要你永远不离开我,永远在我身边。”

    “我当然不会离开你,”唐浩初主动亲了亲他的唇,“我发誓,我会永远在你身边。”

    真好。

    好到唐锋南在睡梦中也笑起来。

    笑着笑着,竟迷迷糊糊听到有谁在哭。

    心里一个激灵,仔细辨认,似乎正是他心爱的小孩在哭。

    像潜游的人猛然破水上岸,唐锋南一下子从梦中醒来,睁眼就看到了唐浩初泪汪汪的双眸,顿时就愣了。——虽然小孩小时候娇气又任性,眼泪说来就能来,假哭也能哭出一脸的真情实感,但他已经长大了,他多少年都没见他哭过了。记得他躲在树后偷偷看他复健,他带着沉重的矫正器械,咬着牙一次又一次练习,始终没有掉一滴泪,坚强的让人佩服。

    唐锋南立即心疼起来,忽视了周遭围着他忙碌的医生护士,眼里只有唐浩初。尽管头很疼,身体也沉重的要命,手都举不起来,还是本能地要伸手给唐浩初擦眼泪。

    唐浩初先一步握住唐锋南伸出来的手,喊了一声唐锋南的名字。

    “宝宝乖,”唐锋南努力开口道:“怎么哭了?谁惹你了?”

    “就是你惹我的,”小少爷瞪着红彤彤的眼睛,模样看上去气呼呼凶巴巴的,语气却委屈可怜得让人疼,“我不要你有事,”他是真的被唐锋南倒地不醒的样子吓到了,“我不准你有事……”

    于是唐锋南以肯定的语气说:“我不会有事。”

    他不让他有事,他就不会有事,只要他需要他,他就会一直守着他,守到生命的最后一秒。

    事实证明唐锋南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强悍的,冻伤的情况并不算严重,只觉得肢体僵硬,疲乏无力,没多久便再次睡去。再睁眼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没什么问题了,四肢也恢复了灵活性,低头看到唐浩初就睡在他身边,显然是累了,睡得很香,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疲惫。

    唐浩初是将两张病床拼在了一起,但病房的床本来就不大,拼在一起也没有宽敞哪去,唐浩初几乎将整个身体都偎进了唐锋南怀里。

    唐锋南抬手轻轻勾勒怀中人的眉眼,又握住他的手,当作私有宝物一样仔细把玩了一番,认认真真、几不可闻地道:“我的……浩浩,我的……宝贝。”

    唐浩初呼吸均匀,睫毛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睡得一脸娇憨,对自己的手被别人单方面归为个人所有物一事浑然不知。

    唐锋南身体上最大的毛病其实还是一直拖着没治的胃,——送医的时候医生做了全身检查,立刻就发现了胃部的毛病,建议好好调养,不容忽视,最好现在就接受治疗。

    唐浩初自然是接受医生的建议,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既然唐锋南现在人在医院,顺便让医生做个深入检查,把其它该治的毛病也通通都治了。

    这一检查,果然发现了其它不少问题,当然都是些小毛病,没有胃病严重,但全部加起来也很棘手,按照医生的说法,要想调养好,最好能在医院里调养一年。

    一年对唐锋南来说实在太长了,别说一年,让他一天不过问工作都难。唐浩初为此而专门陪着唐锋南回了港岛,住进唐锋南自己投资的那家医院里,能更方便的处理工作上的事,条件设施和私密性也更好一点。

    时间过得飞快,一年转眼过去大半,唐浩初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整个赛季只剩下最后一站收官战。唐浩初前九站比赛的总积分排在第一,只要最后一站比赛不出什么重大失误,冠军就一定是他的。

    所以最后一站比赛他没有像前几站那样冒进,而是以安稳为主,结果只跑到了第三,但总积分依然第一,毫无悬念地获得了f3的总冠军。

    唐浩初登上过很多领奖台,比如第一个世界的最佳男主角奖,第二个世界的医学贡献奖,但不管哪个领奖台,他都一样从容和自信,无比夺目和耀眼。

    也许是住院住得太久了,看着领奖台上万众瞩目的宝贝,唐锋南在心生骄傲之余,突然产生了自卑的情绪。住院并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完全成熟的成年人,唐锋南自然不会像小孩一样抗拒吃药,也比一般人的忍疼力和耐受力更强,可条件再好的医院也是医院,长时间待在那种每天都会有生离死别的环境里,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情绪上的影响。

    刚回港岛,唐锋南就见到一场生离死别。

    死者还是他认识的一个生意人,是突发心梗,情况很严峻,送到医院后依然没能救回来。对方平日里忙于工作,将近四十才生了一个儿子,小孩今年还不到十三岁,算是老来得子,所以对孩子异常疼爱,父子之间的感情也非常好,如今骤然离世,对孩子来说显然是巨大的打击。虽然合作的次数不多,但总归是认识的人,又在同一个医院,唐锋南亲自去慰问了一下,看着那个因为不能接受噩耗而泣不成声的少年,不由想起了唐浩初,并再次意识到自己和唐浩初之间的年龄差距。

    唐锋南最近已经在戒烟了,今日却坐在医院花园的一处阴影里又抽起了烟。病房里灰暗的气息和少年那张哭泣的脸在他脑中挥之不去,坐在那里待了很久,直到远远看见唐浩初朝他走来。

    可能是在阴影中待得太久,唐锋南被前方的光线晃得微眯起眼,而唐浩初就在明亮的阳光里一步步走近,穿着干净的白衬衫,仿佛整个人都在发着光,和那日站在领奖台上一样耀眼。

    他是那样鲜活和年轻,就像最明媚的太阳。

    唐锋南忍不住站起身,紧紧握住唐浩初的手。握得力道有点紧,让唐浩初露出了困惑的表情,“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什么,”唐锋南摇摇头,“我只是不想住院了。”

    “现在知道不想住院了?”唐浩初显然还对之前的事心有不满,“你不是胆子大不怕死吗,穿着单衣在雪地里傻站几小时都无所谓?”

    唐锋南没有说话。他一点也不胆大,人一旦有了感情,就胆小窝囊得不行,怕失去,怕分离,怕对方不喜欢自己,不愿意和自己在一起,又怕委屈了对方和自己在一起。

    其实唐浩初已经喜欢上唐锋南了,可就在他真正明白和付出感情的时候,竟感觉到唐锋南隐隐把他往外推。

    因为以前不管他去哪,唐锋南都一副很不放心恨不得时刻跟着的模样,如今反过来了,主动跟他说年轻人要多出去玩玩逛逛,又说有什么想买的让马克陪着去买,不用整日跟他待在病房里。

    唐浩初一开始不当一回事,只当耳旁风一样连一句应和都没有,但唐锋南类似的话越来越频繁,似乎觉得把他留在身边是委屈了他,每天都要提一次。

    唐浩初这次终于回话道:“我不缺东西,也没有想要买的。”

    “那去买点衣服鞋子,”唐锋南道:“我看年轻人都喜欢买潮流风格的衣服,记得安立国说他孙子光球鞋就摆了满满一屋子……”

    安立国的孙子就是安森,回想起那位有事没事都要打电话给他的安大少,唐浩初撇了撇嘴,“我不喜欢那种风格的衣服,年轻就是要简简单单的啊,你是嫌我不够好看,要多弄点衣服来装点?”

    “当然不是,”唐锋南摇摇头,“没有人比你更好看了,耀眼的像外面的太阳,让人自惭形秽。”

    唐浩初正好坐到了唐锋南跟前,唐锋南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肌肤光滑柔软,没有一点瑕疵,回想起自己的眼角已经布满了细纹,忍不住低下头,“而我已经是下午的太阳了,正在走向枯朽,却还要把你拘在身边,简直是自私又可怜。”

    “才不是,”唐浩初伸出两只手捧住唐锋南的脸,把他的头重新抬起来,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说:“相信我,我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你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有魅力的了。”

    他并不是随口一说,是真的这么想。年近四十的男人,理智沉稳又有担当,还有岁月给予的成熟气质,最有魅力不过,——可惜唐浩初自己没有一个世界能活过三十五岁。

    但唐锋南不这么觉得,只充满珍惜地亲了亲唐浩初的小脸,“谢谢你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