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试探/试探性接触

分卷阅读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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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家小店开在城郊,铺面倒是不小,在这附近每天也算是宾客不断,人来人往。可这里实在是脏乱差,大家似乎都不怎么在意食品安全或者卫生许可证之类的玩意儿,外面的座椅还每天有人勤快收拾,做给客人看看;后厨则截然不同,到处都沾满了油垢,地上更是常年积水,下水管道处被垃圾塞得快要堵死,水只能慢慢慢慢往下渗。可即便这样,店主也没打算请人来通通管道,反正在他眼里,只要能用就成,什么干净整洁,那都是屁话,换不来钱的。

    “你洗快点啊!!!”

    “哦哦!”他垂着头,一手拿着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抹布,一手拿着碗碟,动作飞快地擦几下,再在水龙头下冲两秒,使劲儿将上面的水抖掉,放回洗好的碗堆里。

    一开始他还会认认真真地洗干净每一个碟子,可天天被店主拿那些难听的话骂来骂去后,他也学会了怎么样草草了事,怎么样让碗看起来是干净的。

    “你他妈真是个废物,洗个碗洗这么久!不想干赶紧滚蛋!”可饶是这样,店主仍不满意,依然站在一旁,双手抱胸,不满地骂着。

    他不再吭声,只是机械地洗着——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其实他脑子里放空一片,因为熟练,由着肌肉记忆去做就好了。

    “碟子啊——”那边正在爆炒的小龙虾已经完成,再放几秒火候就过了,掌勺不耐烦地用锅铲敲着铁锅的边缘,发出叮当响声,“能不能快点啊,我这里还等着四五个大菜要炒!”

    “去啊,把碟子送过去啊!”店主不满地走上前,一脚踹在他的膝窝处,虽然力气不大,却踹得他腿一软,差点摔倒。

    来不及反驳什么,他只能拿端起一摞,七八个刚洗好的碟子急匆匆往那边走。

    脚踩着积水里带着响,他踩过下水管道口,上面被水炮烂的菜叶子滑脚得厉害,他又匆忙,根本没注意脚下有什么。

    只听见“啊——”的一声惊呼,接着便是碟子摔落,叮铃哐啷地碎了满地。

    店主不怒反笑,冷冷道:“一个碟子五块钱,从你工资里扣。”

    掌勺本就等得不耐烦,见着这情况,干脆自己跑到碗槽边拿了个干净碟子过去装菜,还忍不住地抱怨:“老板你多请两个洗碗的好吧,真的服了!”

    “你们一个个不要开工资啊,还请人,也没看店里多赚点!”

    无人关注他,他自个儿从地上爬起来,手被瓷碗碎片割破了道口子,身上的衣服也被污水沾湿,正是十一月天,他霎时间就觉得身上发冷。可他仍是急匆匆的,跑去角落里拿了扫帚过来,把地上的碎片都清扫干净。

    “老板……我回去换身衣服。”他道。

    “那按旷工一天算!”

    “那算了,我不换了。”他说着,顾不上处理手上的伤口,又回了碗槽前。

    老板冷笑一声:“嗤,你也晓得啊?你不勤快点做事我这儿就换人了!早就说年轻人干活干不好,还爱偷懒,我真是后悔让你到店里来。”

    “对不起……”

    晚上十一点多,店里的人吃过工作餐,陆陆续续走了。他仍忙着收拾后厨,往常倒是轮着在做,可今天他做出了事儿,自然而然,打扫工作就算作了惩罚。他蹲在下水道口,带着塑胶手套一点点把卡在缝里已经腐烂发臭的食材弄出来,扔进垃圾桶里。

    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次被这些东西滑了脚,赔了四十块,只能自己清理干净,下次别再吃这亏了。

    等到他做完这些,工作餐早就吃完了,只剩下碗碟。他又把碗碟洗干净放好,在关掉电闸,拉下卷闸门,往员工宿舍去了。

    这里的宿舍是一套房子自己改出来的,每间房不过五平米,厕所共用,房间里放下一张床,几乎就没什么位置了。他回去的时候厕所里别的员工在洗澡,他只能穿着脏衣服站在走廊上抽烟,等着厕所空出来,好去洗澡。

    软装的黑色七星占了他开销里的大头,好在他抽得少,两三天可能都抽不完一包。涩喉的浓烟进入肺里转一圈,再深深呼出来,总会让他平静不少。

    洗过澡,换身干净衣服,再把脏衣服洗了晒了后,已经深夜两点多了。

    他躺在床上,开着一盏时不时闪烁的台灯,点起了今天的第二根烟。烟雾在逼仄的房间里飘荡上升,在灯光下显得极具美感。枕头旁堆着许多旧书,封面都用报纸包着,边边角角都有不少破损。外壳上什么字也没有写,可他仍然能准确地分辨出哪本是哪本——这里的每一本书,他都翻阅过无数次,其中的字句,只要听见上句,就能立马背出下一句。

    他咬着烟嘴翻开,跟平时一样,慢慢地看,一根烟的时间,可能看不了几页。

    这些都是他在旧书摊上收来的,一本一本,慢慢收集,只要途径旧书摊,他一定会驻足,看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

    这样的生活已经持续了半年。

    之前三年他在一家炸鸡店工作,因为要去新的城市而辞职,却只能找到这家店符合他的需要——包吃包住,远离市区周围消费低,而且不用文凭。日复一日同样的生活会让人麻木,这点他深有体会。

    翌日,他准时准点地走进店里,到后厨拿过自己的围裙系上。店主突然走进来,冲他嚷嚷道:“那个什么,你过来!”

    他依言走过来,这才发现店主身后还站着人。那人四十来岁的样子,皮肤蜡黄,眼窝下沉,一看便知长期操劳。店主倒也没不好意思开口,直接道:“你被辞退了,等下我给你结工资,这是新来洗碗的。”

    “能不能……”他有些艰难地开口乞求道,“能不能别辞退我,我可以每天多做一个小时,可以吗?”

    “你手脚太慢了,真的不适合!”

    “求求你了,我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哎哪儿那么多话,你再说,工资我都不给你结了!”

    他只能闭上嘴。

    店主从柜台里取出一个土褐色的信封,递给他,里面是两千六百六十元钱,店主接着道:“这是你之前押的半个月工钱跟这个月的钱,扣了四十块钱碗钱啊,宿舍你今天就搬出去,新来的洗碗工要住。”

    他十分艰难地接过信封,将里面的钱点了点,最终还是什么话都没说,转身离开。他还听见店主嗤笑声:“搞得我这儿跟收乞丐似的,要不是他工钱要的少,这种做事不利索的,我才不会要!”

    有个好事的服务员,瞧见这一幕,还凑上来在他耳边安慰了两句:“哎,这个老板跟神经病似的……那个是他远房亲戚,本来洗碗一个人就不够,抠门得要死!”

    他笑了笑,温和道:“谢谢。”

    两套冬衣,两套夏衣,十几本书,已经是他全部的行李。他将东西全塞进登山包里,把宿舍钥匙留在桌子上离开了。

    天色尚早,还是下午四点钟,他背着包,到了附近的银行。他站在atm机的小隔间里,从口袋里拿出一本巴掌大的记事本,照着上面的号码输进atm,然后把二十五张大钞放了进去,摁下确认按钮。

    从atm机吐出凭条,他也小心翼翼地收进记事本里夹着。

    他坐上公交车,摇摇晃晃一个多小时之后,在市里最有名的大学附近下了车。a大不仅仅是本市第一的大学,还是在全国都名气颇大的高等学府,学校占地面积很大,建筑物都非常朴素典雅,处处充斥着读书人的气息。

    他惴惴不安地走进去,四周围都是跟他年纪相仿的学生,或是抱着书,或是抱着篮球,或是提着盒饭。每个人都朝气蓬勃,像在丰沛的阳光雨露下茁壮成长的小树,惹他羡慕。他在a里四处逛着,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

    “帮我开张卡。”

    “身份证。”

    他拿出身份证和钱,一并递给了网管。这是a大附近看上去生意最惨淡的一家网吧,他从a大出来之后,便在附近找到了这家网吧。这也算他唯一一点爱好,就是时不时在网吧里上上网。

    他不玩游戏,也不上通讯软件,只是点开微博,登陆一个连用户名都是默认的一串数字的账号。这个账号只关注了一个人,除了广告推送之外,只有这一个人的消息。

    @小宇爱吃肉:今天开始在奶茶店工作了!【照片.jpg】

    @小宇爱吃肉:有睡不着的小可爱出来吃夜宵吗——【照片.jpg】

    @小宇爱吃肉:在练琴哦![网页链接:视频]

    这些她的近照和简短的句子,他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这像他的定期工作一样,每隔一个星期便会在网吧呆上一小时,什么都不做,只顾着看她的微博。

    看了良久后,他又在搜索栏慢慢地输入关键词。

    仍然是什么结果都没有。他搜索过很多次,试过好几个关键词,可从来就没有搜索到过任何那个人的消息。

    可他依然每次都要这么做,像个虔诚地信徒。

    他手微微发颤,看着屏幕上显示的“暂无搜索结果”,从裤口袋里摸出烟来。软装的外壳在口袋里挤得有些皱巴巴,但他全然无所谓,熟练地拿出一根递进自己嘴里。点上烟,他回忆起对方抽烟时的表情,不自觉地露出同样的表情,恍惚间觉得自己还是四年前那个曲哲。

    第41章

    a大附近的各色店面虽然生意繁忙,可想勤工俭学的学生多如牛毛,他们并不缺人手。并且,a大并非在城郊,而是在市区内,这周围的店铺招人就更加严格了,最低都得要个高中毕业文凭。

    曲哲在周边晃悠,白天四处问询有哪个店还招人,晚上就在网吧通宵,靠在座位上睡一睡。一连五天,他也没能找到一家店愿意要他,要么是嫌他文凭低,还不是本地人;要么是些力气活,一见曲哲瘦弱的身板,就不肯要他。

    他身上剩下那点钱,这么只出不进的过了五天,很快就花干净了。

    凌晨一点。

    曲哲捏着口袋里还剩下的十块钱,算着今晚要是再去网吧对付,明天连吃饭都没办法吃了。他想着,今晚找个风小点的地方对付对付,明天还是回城郊那边去,总好过现在这样四处晃荡。

    a大往东,是繁华市区;往西,就是城郊方向。自然而然的,热闹的地方都在东边,而西边则略显安静。他如今就在西面一条老旧步行街里漫步,到了这个时间,所有的铺面都关了门,街上也空无一人,他抬头望着夜空,依稀能看到几颗星在闪烁。

    说是明天都没饭吃,但实际上,曲哲今天也就上午吃了两个包子,现在前胸贴后背,饿得厉害。走得累了,他在某个铺面旁的墙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烟来。

    他点着数了数,还有三根烟。

    点燃其中一根,曲哲抽着烟,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很长时间他都处于脑子放空的状态,除了生计之外的事情,他尽可能都不去考虑。

    夜里风吹起来还是冷得厉害,他一边搓着手,一边抽烟,只希望今晚上安然度过,明天坐最早班的公交车回城郊,能顺利找到工作就更好了。

    他正想着,身旁店铺的玻璃窗里突然亮起了光,他惊讶地看过去,只见有人推开门走了出来。那是个女人,穿着人字拖,裹着一件盖到小腿的羽绒服,头发胡乱地用发卡夹着,嘴巴上还叼着一根烟。她一只手拉着衣襟,走出来便注意到旁边有人。

    她转过头,目光跟曲哲对上。

    曲哲觉得她长得有些面熟,可又能确定自己从没跟这个人见过面。从店铺敞开的门里飘出香味来,好像是炖着牛肉。

    女人也有些惊讶,开口道:“……大晚上你坐这儿干嘛呢?”

    “我……”

    曲哲刚想道歉,食欲却被那飘出来的香味勾了出来,肚子不听话的叫唤了几声,把他要说的话都打断了。紧接着,那女人爽朗地笑了起来道:“正巧,一块儿吃吧。”

    “这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我还想上便利店买几瓶啤酒,要么你帮我跑趟腿,我请你吃宵夜。”女人说着,挑了挑眉,模样又帅又带着点女人独有的媚。她从棉衣口袋里拿出二十块,不由分说地塞进了曲哲手里:“赶紧!”

    女人十分唐突,可她口吻却很轻松,好像邀请陌生人进屋吃饭是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曲哲确实是饿得厉害,他拿着钱犹豫了几秒,朝着不远处还亮着灯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