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他,你有什么冤仇,都去找他……爷爷,祖宗,老祖宗,我求求你了,我真不是孔啸森啊!”
“嗷!”
范无病彷佛刚刚听懂了似的,竟是一下子站住了。
他两只手还是平平的端着,脸上蜡黄蜡黄的,也没什么表情,一只还算完好的眼睛,就那么直勾勾地看着梁正道。
梁正道一看有门儿,就好像一个垂死之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似的,也顾不得多想了。他怕范无病不信,马上手忙脚乱地扑腾着,在枕头边上摸出自己的手机:“你你你,你看啊,我,我现在就打电话,我现在就让他们把孔啸森给放出来。”
范无病也不吭声,还是不动弹,就那么看着。梁正道低头去按号码,他没有看到,范无病的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第二十章范小龟的执念
电话接通,那边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喂,小宋,快快快,十万火急,你马上把孔啸森给我放了!”
“局长,正审着呢……”
“审你妈,快点,别他妈磨蹭了,赶紧把人放了,再磨蹭老子一枪毙了你!”梁正道语无伦次的,那语气简直比死了亲妈还着急。
“是是是,这就放这就放!”
挂断电话,小宋还在那边纳闷呢:“这好悬啊,幸亏没玩什么狠的,敢情这个姓孔的这么大来头,看把我们局长给吓的……”
梁正道手里拿着电话,额头上汗珠子噼里啪啦往下淌,讨好似的说道:“那个,那个……那个孔啸森已经被我放了,你们听到了吧?他家就住在……嗯,那个,你们要是找不到的话,我给你们画个地图……”
“嗷!”
刚才电话里的内容,范无病都已经听清了,一听说老孔没事儿了,他又开始蹦跶上了。
把老孔弄出来是一方面,而且,范无病本来就打算在梁正道这里好好闹腾闹腾的,对于这种祸害老百姓的家伙,范无病一点好感都没有,反正现在闲着没事儿,不好好收拾收拾他难道还请他吃晚饭?
呸!
闹死你丫的!
范无病嗷嗷叫着,脑门上那张被打断了半截的黄表纸被吹的一抖一抖的,他发出意念,让范小龟站到自己身边,然后肩并肩,一起慢慢的往前蹦。
经过这么多年的实际验证,就这么一点点的靠近,是最让人心里发毛发渗的。只是,以前都是单人版的,今天多了一个范小龟,也不知道双人版的效果如何。
于是,梁正道就很可怜的成了试验品,在这个现场版的恐怖片里充当了一个惨遭心里虐待的受害者的角色。
“嗷!”
“嗷!”
“嗷!”
梁正道眼泪哗哗的,胳膊腿抽筋儿,一向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他,今天算是彻底怂了。
“孔-啸-森……孔-啸-森……脑子……”
“我不是孔啸森……救命啊!”
梁正道歇斯底里地喊着,手刨脚蹬往后退,可他下面是床,身后是墙,再怎么使劲儿也退不出去。他不像范无病那样会缩地,又不是善于穿墙的茅山道士。别看他平时嚣张跋扈,可在这种时候,他就是一个手软脚软拉了一裤子的普通人。
突然,范无病高高地跳了起来,就好像脚底下踩着弹簧了一样,跟范小龟一起,蹦到了梁正道的床上。
滴滴答答,白花花的脑浆子滴落下来,甩了一床,还有不少都甩到了梁正道的脸上。
还有血。
范小龟脸上抽抽着,搂住梁正道的大腿开始嘤嘤的哭……
闻着这股腥臭刺鼻的古怪气味儿,看着步步逼近的僵尸,梁正道最后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他猛地张开嘴,四肢抽搐,然后白眼一翻瘫在床上不动了。
“我靠,还当公安分局副局长呢,胆子这么小?”
看见梁正道不动了,范无病吓了一跳,虽然这个梁正道是如假包换的恶人,可如果直接把他逼死的话,范无病也是要损伤功德的。
没办法,尸修就是这么麻烦,如果是因为间接的关系,或是揭发或是举报,让恶人得到了惩罚,范无病会涨功德。
可是,如果是未经审判直接导致对方死亡的话,那么功德不会往上涨,相反的,还会往下降。
要是因为梁正道这样的人渣损伤了自己的功德,范无病觉得相当不值。
伸手摸了摸梁正道的鼻子……
“还好!”范无病松了口气,他只是昏过去了。
那就不怕了,没死就行!
只要给他留一口气,然后一个小时之内不死,那么再之后,他死不死的,就跟范无病没什么关系了。
手指点了点,那些落在地上和床上的血液脑浆子什么的都开始蠕动起来,然后嗖的一声,全都跟活了似的一跃而起,重新飞回到范无病的脑袋里,检查一遍发现什么都不缺,范无病伸手在耷拉下来的半边脑袋上使劲一拍,这两片脑袋就重新凑在一起了。
在脸上使劲儿搓了搓,那个被子弹轰开的大洞也神奇般的不见了。范无病的脑袋又重新恢复如常,好像根本没被轰开过一样。
“唉……连着两天装神弄鬼,损失了不少血液和脑浆子,算了,抽你一袋子血,就当做你对我的补偿吧!”
范无病唉声叹气,好像吃了多大亏似的,拿出那根给牲口用的大针管和空血袋,小心翼翼地避开床上肮脏的屎尿,刺进梁正道的脖子里。
许久……
范无病叹了口气,把针管抽出来,很郁闷地自我安慰道:“脏是脏了点,可好歹是血啊,这年头谁都不容易,能填饱肚子就是好事啊!”
针尖上还有一点残存的血液,范无病伸出舌头舔了舔。
嘿,还真别说,梁正道平时人参鹿茸各种滋养,血液里养分极高,那味道纯正的,简直可以媲美漂亮chu女的血液了。
“要不要把他当成血猪养起来呢?”范无病犹犹豫豫地想着。
他伸出手掌,在梁正道的脖子上抹了一把,针孔瞬间就消失不见了,皮肤上完好如初,就是略微显得白了一些。
东方的僵尸,西方的吸血鬼……世界上所有的血族,对于抹平伤口这种事情都是很擅长的。
“好好睡一觉吧,睡醒之后就全都忘了!”
范无病把梁正道的这段记忆抹掉,然后带着范小龟,钻进地下去了。
“主人,我喜欢这样的活动!”很久没有显形的范小龟今天算是开了荤,蹦蹦哒哒那么长时间,他觉得很兴奋。
难怪那么多妖怪都喜欢吓唬人,原来看到别人屁滚尿流的感觉,是这么爽。
意犹未尽啊!
回到家里,范无病把身上衣服脱了,先去洗了澡。至于范小龟那身清朝官服……范无病让范小龟把衣服脱下来的时候,却见范小龟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恳求道:“主人,这件衣服给我留着好不好?”
范小龟的理由,有两个。
第一,他作为一个婴儿妖,成天总光着屁股到处晃,非常不雅,这种感觉,让刚刚成为妖怪没几年的他感到有些不好意思。
第二,范小龟上上上上上辈子,考中过秀才,可再怎么考,就全都不中了,没中举人,没中进士,更没当过官。
作为那个年代的读书人,他做梦都想能够有朝一日穿上补褂朝珠的官服,带上红顶子,可一直没有实现。现在……虽然不是真的当官,却也能了却他从前的夙愿了!
“唉,执念啊,人活着之所以这么累,一小半为了生存,一小半为了攀比,还有一小半,就是为了执念……小龟啊,你说你都变成妖怪了还这么看不开……好吧,这衣服你就穿着吧,反正光屁股露小鸡儿的生活也不是你想要的。”
正说着,忽然,范无病把嘴巴闭住。
因为,他听见外面传来了一阵很诡异的,吱吱格格地声音……
第二十一章偷车的胖贼你别跑
趴窗户往外一看,嘿,有人偷车!
之前,范无病住的小区是一个弃管小区,就是那种普通的老式开放式民居小区,门口没有站岗执勤的保安,甚至没有那种带着箍到处转悠的大娘大爷,也没有专门的车库和停车位。隔三差五的,那里就会发生一些失窃之类的案件,以电动车自行车什么的居多,还有一些是因为小孩子互相吵架,趁着晚上去偷偷摸摸堵对方家里锁头眼儿的。
一句话来形容:老乱了!
那个时候,范无病也吃过好几次亏,他那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经常被人划出一条条斑驳冗长的痕迹,甚至有两次把车胎都扎了。遇到这种事儿,范无病这个神通广大的僵尸也只能暗气暗憋自认倒霉。因为这种事情太小,到派出所报案警察也不管,而范无病自己又不能什么都不干,每天晚上在外面盯着……这样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有物业公司接手那个小区才勉强好转,可没想到,换了一个新住处,才几天的工夫,就又遇到偷车贼了。
今天夜里没有月亮,也看不到什么星星,漆黑一片,不说伸手不见五指也差不多,到处都是死一样的沉寂,不过这种情况对于范无病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作为一个常年游走于黑暗中的僵尸,他根本就不怕黑暗,相反的,他甚至更享受这种被黑暗保护的感觉,跟普通人相比,范无病的视力堪称逆天,更红外线差不了多少,在这种漆黑一片的地方也能看得很清楚。
那个偷车贼……就在范无病那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旁边,猫着腰撅着屁股,鬼鬼祟祟的。
他手里拿着一根好像是铁丝之类的东西,正在那里拨弄,技术看上去很娴熟,一看就知道是个老手,从他沉稳如泰山的动作来看,他的心态很好,一点都不慌张。
这个贼……很胖,比范无病胖多了,特别胖的人,电视里常见,可现实世界里,除了三国时候那位著名的带毒谋士贾诩贾文和,范无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胖的人。
一米七不到的身高,差不多三百斤的体重。
一阵很细微的清脆响声传进范无病的耳朵,他知道那个胖贼已经把车门撬开了,范无病目光朝着车门的方向一扫。啪嗒一声,刚刚被撬开的车门又一次锁上了。
这种隔空物念的本事,不仅仅能用在房门上,对车门也是一样的好使。
“操,真他妈衰!”偷车的胖贼轻声骂了自己一句,他还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碰了一下,把刚刚撬开的车门给关上了,这小子轻轻赏给自己一记耳光,然后又开始拿着铁丝往里面捅……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撬锁的时间短了许多,很快的,车门就又一次被他给撬开了。
“嘿,技术不错啊!”范无病心里赞了一声,然后又是一眼扫了过去。
啪嗒,刚刚撬开的车门又一次锁上了。
“我靠,最新防盗技术啊?”偷车贼一脸惊愕,他从盗为贼整三年,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看看左右没人,他又不服不忿地开始了新一轮的撬锁行动。
这一次,这个偷车的胖贼学聪明了,他一只手紧紧抓住车门,刚一听到啪嗒的声音,就猛地往回一拽,胖贼心想就算你防盗的技术再怎么牛逼,我把车门拽远了,你总该合不到一起了吧?
可是,他想错了。
车门被他拽开了不假,可一眨眼的工夫,这车门就像是活了一样,猛地往回一收,竟把这个偷车贼给抡了起来,啪的一声,车门关上,而那个倒霉的偷车贼则是一头撞在车门上,差点把他疼的晕了过去。
“这这这……这车有古怪!”
偷车的胖贼大惊失色,连话都说不利索了,他从地上爬了起来,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极其狼狈的转身就跑。
“想跑?”
范无病直接缩地潜行出,堵在那个胖贼的前面,这么一点的距离,对于范无病来说,就是一眨眼的时间。
胖贼差一点撞在范无病的身上。看到面前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胖贼吓得两腿一软,好悬没噗嗤一声拉到裤子里,从头到脚都开始抖了起来。不过也算是他运气好,现在范无病穿的是普通的衣服,脑门上也没贴黄表纸,如果现在范无病还是之前在梁正道家里的那身打扮,估计这小子二话不说就直接疯了。
几秒钟之后,胖贼渐渐冷静下来。
他左看看右看看,发现面前就只有范无病一个人,他长长松了口气,虽然脸上还有些变毛变色的,却是不再发抖了。
刷的一声,他从怀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对范无病摇了摇:“你活够了是不是?赶紧给老子滚开,不然老子一刀捅了你。”
“嘘!”
范无病对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点,现在别人都睡觉呢,你就不怕把他们都吵醒吗?”
他这句话说完,偷车贼竟是很放肆地笑了:“拉倒吧,吓唬谁呢?你以为现在还是遍地雷锋的年代呢?就那帮孙子,平时吵吵嚷嚷一个比一个厉害,实际上都是胆小鬼,遇到事儿了都恨不得把脑袋缩在裤裆里。哼,你还指望有人给你出来帮忙?……你信不信?我现在一刀把你捅死,明天也没人作证说听到什么声音……”
虽然嘴上这么说,可他的声音的确比刚才压低了不少。
范无病点了点头:“的确,你说的没错,现在人心不古啊!”
“那你还在这里废什么话?”胖贼恶狠狠地说:“赶紧滚开,告诉你,老子手里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范无病没有半点害怕的模样,依然在那里摇头,他摊开手掌说道:“都是当贼的,你说你咋那么不懂礼貌呢?想当年我在梁山上跟鼓上蚤时迁也有点交情,他也是贼,但他可比你懂事儿多了!”
“妈的,唠唠叨叨的。”
胖贼显然有点不耐烦了,举起匕首对着范无病就是狠狠的一刀。
当然,他只是想尽快从这里逃走,并不是想真的杀人,所以他手下也留了分寸,没有刺向范无病的胸口或者是其他什么要害的地方,而是左胳膊!
他以为,自己这一刀扎下去,范无病肯定会躲开,然后自己就能趁着这个机会冲过防线,然后在夜幕的掩盖之下逃之夭夭,可他没想到的是,范无病居然没有要躲开的意思,而是站在那里纹丝不动,简直比一个反应迟钝的傻子都不如。
噗……
这一刀不偏不斜,正好扎进范无病的左胳膊里,直接扎了个透膛,刀尖儿从胳膊的另一侧透了出来,这边只剩下一个刀柄还留在外面。
偷车不成,持刀伤人,这个事情的性质可就变了,如果换做一般的小毛贼,十有会吓得扔的匕首转身就跑。可是,这个偷车的胖贼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事儿了,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惊慌,反倒是恶狠狠地咬着牙:“妈的,我让你多事儿,我让你装神弄鬼!”
说着,他就往出拔刀。
可就在这个时候,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这把刀就像生了根似的,死死扎在范无病的左胳膊里,不管这个偷车的胖贼怎么拔怎么拽,都像长在里面了似的,纹丝不动……
第二十二章少林寺俗家弟子
偷车的胖贼愣了一下:“卡到骨头里去了?不对啊,刚才扎进去的时候很顺利,应该没有碰到骨头才对啊!”
正想着呢,忽然,范无病的胳膊上突然出现了一股极其强大的吸力,把这个胖贼的手往里吸,就跟吸尘器似的。
“我靠!”
胖贼心中一阵大惊,顿时就毛了,连忙松开匕首,要把手给抽出来。
可是,已经晚了!
他的几根手指,已经被这股巨大的吸力吸进了范无病的左胳膊里,连同那把匕首刀,全都搅在一起,再想抽出来已经是不可能。
紧接着,范无病胳膊上的伤口突然间紧紧收缩,力道极大,就好像一把特大号的老虎钳子一样,把那胖贼的手指头紧紧箍住,然后越夹越紧,越夹力气越大,开始的时候那胖贼还没觉得如何,可过了几秒钟之后,豆粒大的汗珠子就从他的额头上冒出来了。
“啊……救命啊,疼死了,放开,放开我……”
胖贼的脸色惨白,手指尖传来的巨大痛楚让他痛不欲生,什么叫十指连心?他早就忘记了自己是偷车贼的身份,疯了一样大声喊叫起来。
可是,就像他刚才说的那样,他喊了半天,旁边的住户居然连一个开灯出来看的都没有,完全是一副没听到的样子,没人见义勇为,更别说有人出来仗义执言拔刀相助了。
雷锋啊!雷锋叔叔哪去了?
“大哥,我错了,兄弟我狗眼不识泰山,没看出来大哥是……哎哟哟哟,大哥,轻点,轻点,我手指头要断了。”
胖贼见没人出来抱打不平,脑子反应也挺快,立刻就把战术改变了,声泪俱下,对范无病一阵苦苦哀求,可范无病就跟没听到似的,不但左胳膊越夹越紧,他空出来的右手也很自然地搭在偷车贼的另一个肩膀上,嘎巴一声,直接就把胖贼那条胳膊给弄脱臼了。
“大哥,饶了我吧,我真知道错了!”
胖贼涕泪横流,噗通一声就给范无病跪下了,要不是胳膊使不上劲儿,他现在连磕头的心都有了。
看他这副模样,范无病终于微微一笑,胳膊猛地一甩,把这个胖家伙给扔了出去,就跟扔出去一个沉重的破口袋似的,一下子摔出去老远,落在地上咕咚一声。
至于胳膊上的那把刀,范无病则是轻轻拔了下来,拿在手里,然后一步步地朝着那个胖贼走了过去。
胖贼从地上爬了起来,依然是疼的呲牙咧嘴,却猛地看见范无病拿着匕首朝自己走了过来,他心里一阵莫名的恐惧,几乎是不由自主地,噗通一声又跪下了,嚎啕大哭地道:“大哥,别杀我……”
“你给我起来!”范无病脸上不冷不热的,斜楞着眼睛说道。
有手有脚的不学好,却来干这种偷鸡摸狗的营生,对这种人,必须要好好教训一顿。
“大哥,我求求你……”
“我让你起来,你耳朵里塞驴毛了?”
“是是是!”胖贼用手撑地,想站起身来,结果刚一碰到地上,那只脱臼的胳膊上就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害得他又忍不住一声狼嚎。
范无病看着这个鼻涕眼泪撒泼打滚的胖子,缓缓地说道:“就你这样的货还学人家出来做贼?这点疼痛都受不了?”
“&p;p;p;&p;p;p;!!!”胖子嗓子里发出来的都不是人动静了。
“唉!”看他这模样,范无病也有些无奈了,做贼做到这份儿上,你也不嫌丢人现眼?算了,还是把他胳膊给接上吧……
范无病一把抓住胖贼的手,猛地一抖,就听嘎巴一声,那条脱臼的胳膊瞬间就恢复原位了。
胖贼又是一阵剧痛,好悬直接晕眩过去,不过,胳膊恢复过来之后,疼痛感就轻了许多。
“多谢大哥,多谢大哥!”他哭着举起另外一只手:“大哥,我这只手,你看能不能……”
“这个我就没办法了,粉碎性骨折,就算好了,你这辈子也做不了偷东西的营生了……”范无病面无表情地说道。
“我的手废了?”
范无病点了点头。
“完了!”一听这话,胖贼超脱了手上的痛苦,脸上一阵落寞,他失魂落魄地瘫倒在地,捂着那只手,喃喃地说道:“我的手废了?那我以后可怎么办?我以后怎么办啊?”
忽然,他猛地抬起头,看着范无病:“大哥,能报个号吗?让兄弟我也明白明白,今天是栽到谁手里了。”
“想掏出我的名字,以后回来报复?”
“报复?”胖贼一阵苦笑:“我的手已经废了,报复你又有什么用?兄弟我这辈子没别的手艺,就靠着偷鸡摸狗混日子,既然这条路被大哥你给废了,那我以后就只能是另想出路了,能不能吃上饱饭还在两说,又哪有心思来报复你……唉,人生之不如意十有,这也怪我命苦,怨不得别人!”
“说话一套一套的……”
范无病蹲在胖贼面前,像是闲唠嗑似的跟他说:“其实,栽在我手里,你也不冤,我还没用真本事对付你呢,都怪你自己长得太糟了,你看啊!”说着,范无病把手中的匕首举起来,然后当着这个胖贼的面,两根手指一夹,就听嘎巴一声脆响,这把匕首彷佛被利刃削过似的,居然齐刷刷地,分成了两段。
“看见了吗?我刚才要是这么对你,你现在早就挂了。还能这么坐在这里跟我长吁短叹的?”
胖贼倒吸一口冷气:“好功夫,大哥练过?”
范无病笑了笑:“少林寺出来的……”
胖贼打量了一下范无病,忽然眼神一黯:“大哥,就算你不愿意告诉我真实姓名,也犯不着拿我开心吧?还什么少林寺出来的,我又不是没看过电影,少林寺里都是秃子……”
“你看你傻b了不是,没听说过少林寺有俗家弟子?”
“额……”
胖贼有些傻眼了:“你真是少林寺的?”
我靠,少林寺果然名不虚传啊,俗家弟子都这么厉害,那正式弟子得厉害成什么样啊?
第二十三章重重重重……耷拉孙儿
范无病忽然发现,这个偷车的胖贼跟自己长得很像。
那个鼻子那个眼,那个嘴巴那个脸,除了更胖一些之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如果他瘦上几圈,那就是一个范无病的分身,一模一样,复印出来似的。
范无病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几乎脱口而出地问道:“你姓什么?”
“我我……我姓范……”
姓范?
我靠,那就更对了!
刹那间,范无病有些恍惚。
想当年,范无病也曾娶妻生子,有过一个儿子,范无病死掉的时候,他儿子刚刚五岁。
六十年过去,范无病破土而出成为僵尸,他也曾经寻找过妻儿的下落,可六十年的风风雨雨,早已经物是人非,当年的祖屋已经不在,妻儿也都不知到什么地方去了。范无病深以为憾。
而现在,范无病脑海中突然一动,这个胖贼,居然跟自己长得如此相像,又是姓范的,他……不会是自己留在这个世界上后代血脉吧?
一种重见亲人的激动感觉,在范无病的心中流转,如果这个胖贼真是自己后代的话,那就是自己的重重重重……耷拉孙儿。虽然辈儿远了点,可毕竟是自己的亲人啊。
成为僵尸之后,范无病孤孤单单生活了这么多年,虽然尽量不去思念那段属于自己的过去,可这不代表范无病就不想念自己的亲人了。
自己的重重重重……耷拉孙儿,都长这么大了……真好!
可是,转念之间,范无病又突然怒了:“妈的,身为我范无病的后代,你干什么不好,非得当贼?你这个给老子丢人现眼的不肖子孙!”
他叹了口气:“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胖贼也叹了口气:“生活所迫故尔……”
“操,别他妈在这里跟我咬文嚼字的!”范无病一肚子火气,这样的不肖子孙不好好管教管教那还得了?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虽然现在还不确定这胖贼就是自己的后代,可范无病已经先入为主地把自己放在了一个老祖宗的位置上。
“大哥,是你先说的……”胖贼委屈地道。
范无病一脸火气地道:“告诉你,别在我的面前装可怜,你这种人我见得多了,说吧,你作案多少次了?捞了多少不义之财?说清楚了,我可能心一软把你当个屁给放了,你要是顽固不化,那咱们就派出所见,你应该懂的,那些穿警服的下手可比我黑多了,你要是不在里面脱层皮,今天这话就当我没说!”
胖贼垂头丧气地说道:“我今天是第一次……”
“呸,去你妹的第一次,你以为你是黄花大闺女?”范无病怒道:“你不说实话是不是?好,那咱们就找个能让你说实话的地方去!”
说着,范无病一揪他的脖领子,竟把这个目测体重将近三百斤的胖贼给拎了个两脚悬空。吓得这胖货手刨脚蹬面如土色,就好像一只即将被宰杀的可怜鹌鹑。
胖贼又哭了,眼泪鼻涕一个劲儿的往出流,看着都恶心,他声嘶力竭地嚷道:“大哥,放手,大哥……我说的是实话啊,我真是第一次偷车啊!”
“可我看你不像,你手法挺熟练的!”
胖贼眨巴眨巴眼睛问道:“大哥是不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呸!”范无病狠狠把胖子摔到地上,摔得他差点断了气,范无病骂道:“谁是你大哥?我是你祖宗……赶紧的,给我实话实说,别逼我对你不客气!”
范无病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胖贼怂了,只好苦着脸,一五一十地对范无病说了实话。
这胖贼真的姓范,全名叫范阿彪,挺俗气的一个名字。他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爹死的早,妈也不疼他,于是小小年纪就跟一群野孩子混在一起。
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一群混蛋凑在一起也是一个彼此学习增进的过程,范阿彪打架不行,骂人水平也低,却有一双天生的快手,别看他这双手白白胖胖跟猪蹄子似的,偷个钱包顺棵白菜什么的,一般人还真就赶不上他。
开始的时候,范阿彪只是小偷小摸,太值钱的东西他没胆子碰,最多也就是偷点自行车,或者电动车上的电瓶。根据他的交代,他们这群混子根据势力大小划分了地盘,范无病现在住的这个浅草绿阁小区,就是范阿彪打食儿的领地,前段时间,小区里曾经连续丢过一百多辆自行车和电动车的电瓶,全都是他干的……
“那你就继续偷自行车好了,为什么要偷汽车?还有……你这偷汽车的本事是谁教你的?你总不是天生就会撬锁吧?”范无病冷冷地问道。
“这个……”范阿彪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又因为手指上一阵剧痛的关系,他的表情显得有些扭曲,支支吾吾了老半天,也么说出一句整话。
“好吧,看来你还是不愿意说实话!”范无病哼了一声,又来揪他脖领子。
范阿彪吓坏了,连忙嚷道:“大哥,我说,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他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尽管他一身肥肉看上去有些邋遢,可这张照片却是保管的异常仔细,上面用一个心形的相框罩着,最顶端还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范无病斜楞了眼睛看了看,只见照片上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孩,年纪应该是20岁不到,她一手拿着麦克风,另一只手高高举起,似乎正在挥动。
范无病问道:“你女朋友?”
范阿彪脸一红:“那怎么可能呢?……大哥,你不会连她都不认识吧?”
范无病又仔细看了看,的确不认识,于是摇了摇头:“你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哦,也难怪,你们少林寺的弟子都是不近女色的……”范阿彪嘟嘟囔囔地说道。
“少废话,赶紧老实交代!”范无病怒道,心想老子就是随便说了一句自己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你这个傻货还他妈当真了……
第二十四章把耷拉孙儿带回家
“是是是!”胖子连忙点头:“是这我偶像,杨梦瑶……”
原来,这个叫杨梦瑶的女孩是当下最最炙手可热的一个歌星,号称少男杀手和玉女掌门,粉丝遍布全国各地,范阿彪虽然人不咋地,却是一个狂热的追星族,而他最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杨梦瑶。冰火中文
超级喜欢,都快神经病了。
早在一个多月之前,范阿彪就听说杨梦瑶要在鸿海市举行一场大型的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欣喜若狂,发了疯似的想要买到一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然后近距离一睹偶像的风采。
可是,当他看到票价的时候,顿时就耷拉脑袋了,别说是前排的票价,就算是靠后座位的门票,都要好几千……哎妈呀,这种价格,对于这个靠着偷自行车为生的胖子来说,绝对算得上是天价。
他买不起。
怎么办?
难道要错过这次演唱会,错过这次与偶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吗?
不!
范阿彪下定决心,就算再怎么困难,也一定要买到门票。
他没有其他来钱的道儿,也没有什么积蓄,唯一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办法……好吧,还得偷!
往常的时候,为了安全起见,范阿彪每隔几天才会作案一次。虽然他没念过几天书,却也懂得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
可是,这次为了能买到杨梦瑶演唱会的前排门票,他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连着三天,范阿彪疯狂作案一百多次,把一个好端端的浅草绿阁小区闹了个鸡飞狗跳,结果,就在他第四天晚上准备作案的时候,被人给堵了个正着,十几个早就埋伏在那里的大小伙子冲了出来,不由分说把他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脸都踹肿了,然后又把他捆起来送到派出所。
幸亏,派出所里有个警察是范阿彪邻居的妹夫的弟弟的小学同学,说他金额不大对他网开一面,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在监狱里吃牢饭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在里面关了半个多月,而且所有非法所得都被没收了。
等他从里面出来的时候,整个人都颓了。
现在兜里满打满算就只有十几块钱,别说是演唱会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最后一排也买不起啊!
忽然,范阿彪灵机一动,想起了一件事情。
当初在街上混的时候,有个前辈曾经教过他偷汽车的本事,他也曾经练习过,只是因为汽车这东西太值钱了,他当时只敢开锁,却不敢偷。
可现在么……
“嘿!”
范阿彪一拍自己的大腿:“对啊,要是弄个汽车卖了,别说是一张前排的门票了,就算是十张也能买得起啊,对,就这么办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又经过踩点儿,最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范无病这辆n手的金杯面包车上。
这车足够破,防盗措施肯定不怎么完善,好偷,成功率高。而且,跟那些好车相比,这破车肯定也不值钱,就算失手被抓了,罪过也能小点儿……够买门票就行了,太多的,范阿彪不贪。
只是,也算他倒霉,要是早点动手的话,范无病正在梁正道家里吓唬人呢,他没准儿就成功了,可好死不死的,非得等到大半夜里才动手,结果直接就被范无病给抓了个正着。
“又是个追星的脑残粉儿……”
范无病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他是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高智商僵尸,可是对于这些脑残粉儿的狂热行为,他还是表示深深的不理解。
追星有追跳河的,也有逼死亲爹的,更有卖血卖肾卖眼角膜的,现在又多了个偷汽车的……
范无病真想好好问问这些人,你们这样发了疯似的追星,能得到什么?你们这么做,难道那些所谓的明星就把你们当自己亲戚了?我靠,有这时间和精力,干点什么不好?多陪陪把你们养大的爹妈,多去赚点钱,怎么不比像傻子似的跟着那些明星屁股后面顺风接屁的强?
“有病!”
这要是换个人,范无病就直接把他扔出去让他滚蛋了,或者,干脆就像刚才说的那样,把他送进派出所,至于他是死是活的跟范无病也没什么关系,可现在问题是,这个大胖子很有可能是自己重重重重的耷拉孙儿……血脉相承,那么,对于他,范无病就不能不管了。
“跟我走!”范无病转身往自己家里走去。
刚才他是缩地潜行出来的,现在有个范阿彪在场,就不能继续使用缩地潜行了。
“跟你走?”范阿彪叨叨咕咕的,突然眼睛一亮:“大哥,你是要看我骨骼惊奇要带我去少林寺吗?大哥,我从小就喜欢练功夫,你要是收我为徒的话,就算是让我当和尚也行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范无病又叹气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这个耷拉孙儿的跳跃性思维,我就是让你跟我回家,这跟当和尚有个屁的关系?妹的,是不是追星追傻了?
“我让你跟我回家!看见这车没?这就是我的车,我住在这儿!”
“啊?”范阿彪直接就惊了,他想过范无病把他送到派出所,他想过范无病把他打一顿然后赶走,他甚至想过范无病真带他去当和尚,可就是没想过,范无病居然能把他给带回家。
头一回听说,抓到偷车贼之后,把贼往家里领的。
进屋之后,范阿彪还是有点难以置信,问道:“大哥,你就这么信任我?你就不怕我认识你家以后到你家里偷东西?”
“屁话,你能偷我啥?”范无病一脚踹在范阿彪肉嘟嘟的大屁股上:“你看看我家里?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