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疯狂大剑士

疯狂大剑士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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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狂大剑士》

    最初版的第一章

    (最早动笔时,开头跟现在有极大的差别,后来选用了现在的开头,但这一章也是俺的心血所在,实在不忍就此删掉,因此发到这里,让大家感受一下不同的味道吧。)

    在漫天飞舞的雪花中,一行人骑在雪驼兽的身上艰难的在雪地中前行着,身后的脚印很快便被纷扬的雪花所覆盖,看不出一丝痕迹。

    “弟兄们,加把劲儿,再有几里路就能到达前面的小镇了!”为首的一人转过头大吼道,浑厚的声音穿透了呼啸的北风的阻截,清晰的传入了这支队伍其他人的耳中。

    几里路的路程若是放在平时,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走完,可是现在,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即便是有着雪驼兽这种最适合雪天出行的脚力,仍然是一段不短的旅途。

    在短暂的夕阳完全消失之前,这一队人终于踏入了一座小镇。

    小镇的名字就叫小镇,是雷顿公国里并不算起眼的一座小镇,位于冰霜雪原最外围的它,是过往旅人歇脚的必经之途,镇上的居民并不多,但是却有十来家酒吧,这些都是为那些过路的佣兵们准备的。

    自从有人在冰霜雪原上发现了冰狐这种罕见的美丽动物之后,小镇忽然就变得热闹了起来,作为遍及整个梵天大陆的佣兵工会,发布了一项无限期任务:寻找冰狐皮。冰狐虽然和它的其他近亲长得没什么区别,但它的一身皮毛的价值却是远超它的近亲们。长期生活在冰霜雪原之中,使得冰狐的皮毛带有一种清心醒脑的特殊功效。那洁白盛雪的长毛,如水缎般光滑,用它做成的皮衣,已经成了整个梵天大陆上最畅销的奢侈品了。

    要想进入冰霜雪原,必须要经过小镇,没办法,如果你不愿意走这条路的话,那么就请做好攀登高达两千多米绵延四千多公里的阿尔芒斯大雪山的准备。小镇,就位于那唯一的缺口处。

    小镇上最大的酒吧叫做卡耐基酒吧,这是一家全大陆连锁经营的传统型酒吧,不过镇上最受欢迎的酒吧,却是一家名为树屋的名不见经传的酒吧。

    树屋酒吧并不在树上,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主人是一位森林精灵。

    这位自称达利尔库珀的精灵自从二十多年前来到小镇定居之后,便一直经营着他的树屋酒吧,收成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坏,仅仅能供他吃饱饭罢了。可是当冰狐被大陆人发现之后,小镇上过往的人变得多了,来树屋酒吧的人也变多了。

    在精灵极为少见的今天,能够在一家由精灵开设的酒吧中与老板聊聊天,舒舒服服的喝上几杯辛辣的比斯姆酒,没有比这更让那些刀头舔血的佣兵感到高兴的事了,一来二去,树屋酒吧的名声在佣兵当中传开了,所有来到小镇的佣兵,首先想到的就是去树屋酒吧喝上一杯,若是来得不凑巧,甚至连座位都找不到呢。

    树屋酒吧不同于其他的酒吧,里面的气氛相对来说比较安静,在优雅的精灵面前,所有的人都会不自觉的将行为收敛起来,就算是再粗俗的汉子,说话也会变得轻柔起来。

    砰的一声,酒吧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股寒风卷着一把雪花,嚣张的冲进了酒吧里,带给人们一丝寒意。

    “欢迎光临!”美丽的女招待站在门口向来客致意,那一身夏装打扮似乎完全没有感受到雪天的寒冷。

    “啊哈,艾薇尔,好久不见,你越来越动人了。”为首的大汉朝女招待和善的笑了笑。

    “谢谢您的夸奖,霍金布鲁兹先生,真的是好久没见面了,需要来点儿什么?”艾薇尔一边在前面引路,一边回头问道,脸上那淡淡的笑容让人不知不觉便会对她生起亲近之感。

    “老规矩。”身材高大的霍金布鲁兹有些艰难的穿行在桌椅之间,跟随着艾薇尔来到了吧台,跟在他身后的数人一直保持着沉默,看来霍金布鲁兹的老规矩也是他们的老规矩了。

    “好的,请稍等。”艾薇尔甜甜的一笑,转身向内堂走去,而霍金布鲁兹等人则是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

    “弟兄们,终于又回到这里了,希望这次不要再出什么意外才好。”霍金布鲁兹拉开一把椅子坐了下去,浑不顾屁股下面的椅子正“吱嘎吱嘎”的提着抗议。

    与他同行的众人也纷纷坐了下来,这里靠近壁炉,跳动的火苗驱走了他们身上的寒意,在等待他们的饮食的同时,他们将视线扫过了酒吧里其他的客人。

    太阳已经落山,现在正是吃晚饭的好时候,酒吧里的大多数人都在低头进餐,偶尔抬起头交谈几句。

    “好了,洛特,你能不能换个表情?看你这个样子,我就算坐在壁炉旁边也会觉得冷。”霍金布鲁兹忽然冲他对面的一个年轻佣兵说道。

    这个名叫洛特的少年闻言抬头盯了他一眼,一言不发,缓缓的闭上了双眼。

    霍金布鲁兹在心底叹了一口气,自从自己的好友,佣兵团的副团长,洛特的父亲克鲁兹在一次任务中重伤不治去世后,洛特就开始变得极度冰冷,无论他们想尽什么方法,都很难见到他笑一下。

    八年过去了,这个当年才十岁的小家伙,已经用他的努力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佣兵了,别看他年轻,可是他的佣兵生涯已经有十六年多了,在洛特刚刚一岁多的时候,他被克鲁兹抱到了佣兵团,因为他的家乡被战火波及,家人都死光了,只有他那从未谋面的母亲,不知道在大陆的哪个角落藏身。

    一阵脚步声传来,艾薇尔手脚麻利的将霍金布鲁兹的“老规矩”给端了上来,一份香喷喷的烤雪兔肉饼,上面撒着一些鲜嫩的细葱花,这东西在冰天雪地的小镇来说,那可是稀罕物啊,也只有在树屋酒吧,你才能时不时的见到一丝绿意。

    一个粗大的酒桶被两名侍者吃力的抬了过来,桶装的比斯姆酒,这个天气里最适合的饮料。

    “洛特,别摆酷了,快吃东西吧,吃完了好去休息一下,明天就要去对付那些该死的冰狐了,你不会希望自己饿着肚子去冰霜雪原吧?”霍金布鲁兹一边吃着肉饼,一边冲洛特叫道。

    洛特缓缓睁开眼睛,仿佛从来不会有任何变化的面容,忽然抽动了一下,一股杀意从他的身上猛的散出,“冰狐……”少年的嘴里喃喃念着。

    正在大嚼肉饼的霍金布鲁兹被少年的杀意一激,好玄差点儿没给呛死,赶紧灌了一大口比斯姆酒,哈出一口酒气后,这才看了洛特一眼,“唉,这孩子,希望明天的行动能够顺利完成,我可不希望再看到他重复他父亲当年的惨剧。”

    寒冷的夜晚便在寂静中渡过了,小镇的夜间治安大概是全大陆最好的了——没有谁愿意冒着能在短时间内把人或动物冻成冰柱的严寒出来犯案。

    第二天一大早,当大地还沉浸在夜色中时,洛特已经穿好衣服来到了旅店的外面。几乎每天早上的四点钟,他都会起床练剑,谁也不知道自从卡鲁兹死后,年仅十岁的洛特为什么会突然疯狂的开始学剑。

    站在雪地里,洛特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从腰间抽出了长剑。这是一柄浑身墨黑的剑,狭长的剑身略带着一点奇特的弧度,护手不同于大陆上流行的样式,只是简单的两片凸起,若是换一个手大的人,根本就起不到护手的作用。剑柄大概是整把剑最漂亮的地方了,黑色的丝线仔细的缠绕在剑柄上,布出了最适合手掌抓握的纹路,在剑柄的末端,镶着一颗亮晶晶的宝石,那是一块鸡心石,淡淡的紫色配上黑身的剑身,很有一点神秘的味道。

    可惜,只要是懂一点兵器常识的人,都会发现,这把被洛特称为雷霆的长剑,连锋都没有开,换句话说,是空有风马蚤的外形,却只能算是一柄观赏剑。

    洛特并在不意别人怎么评价自己的剑,他从不使用其他的兵器,因为雷霆是父亲留给自己不多的几样遗产之一。

    和雷霆一起交给洛特的,是一个装有三百枚金币的小包裹和一本残破不堪的剑谱。

    金币是卡鲁兹这么多年佣兵生涯积攒下来的,而剑谱则是他们家族流传下来的。

    洛特看看手中的长剑,眼中闪过一道精光,蓦的开始动了。

    长剑虽然没有开刃,但并不影响洛特练习剑法,漫天的雪花被洛特的剑气给激得到处飞扬,在黑暗中,只能看到一个诡异的光团在地面上滚动,这个光团,便是洛特的剑圈。

    不知过了多久,洛特动作一顿,忽然停了下来,“奇怪,还是觉得不对劲,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少年自言自语道。

    他所修习的,是家传的雷霆剑法,可惜他不知道的是,在那次导致他家破人亡的战乱中,那本剑谱也遭了殃,最后的几页不知为何遗失掉了,等到它传入洛特手中的时候,已经是一份残本了。临死的卡鲁兹没有来得及告诉洛特这件事,也许在他看来也许洛特根本就练不到那个程度呢,可他没有想到的是,洛特的天分好得吓人,加上他又肯用心练武,只花了六年时间便将前面的剑法都练成了,直到他被最后的几式剑法给困住。

    残缺的剑法究竟会给人带来什么,谁也无法预料,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洛特绝对是一个一根筋的生物,只要是他决定了的事,就一定要做到。所以,这两年来,他每天都要花两个小时来练剑,试图一举将最后的那部分剑法练成。

    “唉……”洛特叹息了一声,他已经听见旅店中的人起身了,虽然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但他还是返回了房间,毕竟一大清早的就在寒风和雪花中练剑,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用过早餐之后,洛特所在的雪弗兰佣兵团在团长霍金布鲁兹的率领下,离开了小镇,踏上了进入冰霜雪原的道路。

    越是接近雪原,洛特的心脏就跳得越厉害,八年前,他的父亲卡鲁兹便是在一次捕捉其冰狐的任务中受了重伤的,事后他曾经像同样受了伤的霍金布鲁兹询问当时的情况,这才知道了父亲受伤的原因。

    “洛特,菲利,卡塔尔,跟紧点,若是不小心走散了,谁也救不了你们!”霍金布鲁兹回头喊了一声,被点到名字的三人是此行中最年轻的三人,他们同样是佣兵团成员的儿子,在三个经历大致相同的年轻人,性格并不相同,洛特待人接物总是冷冰冰的,无论对谁都是这样,仿佛这个世间已没有谁能带给他热情。而菲利和卡塔尔则要开朗得多,哦,当然,确切的说,他们俩不是一般的开朗,导致很多时候霍金布鲁兹不得不以团长的身份命令他们俩闭嘴。

    “知道了团长。”在逼人窒息的狂风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中,即使是菲利和卡塔尔这样贫嘴的家伙都不得不闭上嘴巴,低着头努力前进,而洛特则是一如既往的面无表情,端坐在雪驼兽背上。

    离开小镇大概二十里之后,便已到达阿尔芒斯山脉脚下,霍金布鲁兹在前面一举手,队伍便停了下来。

    “好了,前面就是入口了,我再重申一下大家的任务。洛特,菲利,卡塔尔,你们三个是攻击的主力所在,千万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马丁,你和路德两人负责断后。至于你,金,你一定要看好这三个年轻人,你的牧师技能是不是能起到作用,可就要看你的表现啦!清风、明月二位魔法师,控制全局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霍金布鲁兹调转雪驼兽,将一众佣兵聚到了一起,“各位,等卡帕米拉一回来,我们就开始行动,在这之前,请检查好你们的装备!”卡帕米拉是个盗贼,是佣兵团的哨探,每次任务他都负责在前方探路警戒。

    不多时,远远奔来一匹雪驼兽,上面的骑士正是卡帕米拉。

    看着他老远打了个手势,霍金布鲁兹猛的大吼一声:“出发!”说罢当先一磕胯下的雪驼兽,快速向冰霜雪原冲了过去。

    洛特微有些紧张的跟在他身后,头一回踏上冰霜雪原,年轻的他没来由的想起了当年父亲的惨状,下意识的咬紧了嘴唇。他抬头看了霍金布鲁兹一眼,这位可敬的中年大叔将一生的时光都奉献在了佣兵团里,每次做任务的时候,危险的活儿都是他抢着干——他可是团里唯一的一位大剑师啊!以前还有同为大剑师的卡鲁兹和他一起分担,可现在……

    雪驼兽在骑者的驱动之下,撒开四蹄在雪原上狂奔了起来,这种长得极像沙漠之舟骆驼的动物,速度和耐力一点不比骆驼差,事实上,在所有居住在冰雪环境中的动物,还没有谁能及得上它,就连多数魔兽也远不及它。

    奔行了数分钟后,一行人已经穿过了阿尔芒斯山的缺口,正式踏上了冰霜雪原。

    一进入雪原,那放肆呼啸的狂风仿佛被人一把塞进了袋子里,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放眼望去,前面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原,凭着众人的眼力,勉强可以辨认出来那些不断起伏的雪面其实是生活在雪原上动物在跑动。

    此行的目标冰狐便是那些跑动的动物之一。

    将冰狐称为动物似乎有些不太恰当,因为它是五级的水系魔兽,加上它的活动领域是在冰霜雪原这个能最大限度发挥水系魔法威力的地方,所以实际上它的力量可以及得上六级魔兽了。

    而六级魔兽,绝非洛特这样的高级剑士所能对付得了的。

    第001章失败的强盗

    “站住,打劫了!”

    “怪兽站左边,男人站右边,财宝和美女统统站中间”

    一个身材高大,衣衫褴褛的汉子从大树后现出身来,惹来的却是好一阵暴笑。

    “笑什么笑?严肃点,打劫呢!”劫匪恼羞成怒,抽出系在腰间的……加长型菜刀,一挥手,砍断了身边碗口粗的大树,溅起了漫天的尘土。

    对面的笑声渐渐止住了。

    “你确定你要打劫?”一个身材魁梧的中年骑士驱动胯下的魔狼,缓步上前。

    “废话,老子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快把你们身上的钱和食物都交出来!否则,哼哼……”劫匪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中的菜刀,带起一阵风声。

    “哼,想打劫也行,那就要看看你够不够资格了!”另一个瘦瘦的年轻骑士也催动胯下的魔狼靠了过来,他的脸上满是不屑。

    劫匪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难道你认为自己的身体比这棵树更结实?”

    年轻骑士嗤笑了一笑,人的身体虽然没有那棵大树结实,但人不是树,人是会反击的,对于一个连斗气都没有的粗俗的家伙,闭着眼睛都能打得他满地找牙。

    “菲利,动作快点。”先前那个骑士发话了,随后控着魔狼向后退了几步。

    名叫菲利的年轻骑士傲然抽出自己的长剑,指着劫匪道:“小子,来吧,让我看看你有什么本事敢来打劫我们。”

    劫匪怒道:“我不叫小子,我叫洛特!记住了,接下来送你下地狱的人叫洛特!”说罢一纵身已扑了过来。

    菲利不屑的扫了他一眼,手中长剑一翻,“叮”的一声点中了菜刀的刀身,将洛特的攻势化为乌有。

    “咦?小白脸有点儿本事啊,既然如此,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洛特抓了抓头发,认真的看了菲利一眼,神色一肃,手中的菜刀再次挥了过来。

    “要速度没速度,要技巧没技巧,就这点本事也敢学人家出来打劫?真是笑死人了。”菲利在心中暗暗冷笑一声,双腿一夹,胯下的魔狼轻巧的一跃,避开了洛特的阔剑,而菲利则利用这个机会,长剑一振,幻出一道剑花,笔直的刺向洛特的肩头。

    “噗嗤”一声,长剑入体。

    “快滚吧,没本事就别出来现眼!”菲利高傲的收回染血的长剑,手腕一振,几滴血珠掉在了地上。

    对面的洛特仿佛没有听到一般,左手捂着受伤的右肩,恶狠狠的盯着菲利,猛的狂吼一声,再次挥刀向菲利攻去。

    “叮”!菲利的长剑再次挡住了他的攻击,“找死!”他眼中厉芒一闪,长剑顺着菜刀的刀背向洛特持剑的右手削去,若是让他一剑削实,洛特的右手永远不能再拿武器了。

    “呀!”菲利身后的队伍中,两名年轻女子不忍再看,将头转了过去。

    就在这时,异变忽起。洛特忽然松开了手中的菜刀,用胳膊紧紧的夹住了给自己带来伤害的长剑,合身扑向了菲利,张嘴向他咬去。

    促不及防之下,菲利慌了手脚,虽然理智告诉自己,此时应该松开长剑以自保,可是剑士的荣誉却又迫使他无法做出这一丢人的行为。“天哪,这个该死的疯子!”看着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大嘴,菲利心中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慌乱。

    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近,被惊呆了的菲利已经呆住了。好在他胯下的魔狼并没有被吓到,及时的往旁边一跃,顺便给了洛特一爪,带起一篷血雾。

    洛特惨叫一声,脚下一软,就要向前栽去。

    缓过神来的菲利,连忙用力将长剑抽出,狠狠的一剑刺向了脚步踉跄的洛特。

    “住手!”就在洛特的性命悬于一线之际,一柄制式钢剑精准的击在菲利的剑脊上,救回了他的小命。

    “团长?”菲利诧异的回头看了一眼,那钢剑的主人,正是自己的团长达蒙霍金布鲁兹,一位有着大剑师(注1)实力的强者。

    达蒙,也就是先前那位身材魁梧的骑士,一招手,吸回了自己的钢剑,缓缓对菲利说道:“留他一命。”

    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菲利还是执行了团长的命令,将长剑抽回鞘中。

    “金,你来看看这小子怎么样了。”达蒙淡淡的对身后的某人说道。

    “是,团长。”一个长相文静的男子纵骑上前,他那一身洁白的长袍和胸前的圣光徽章,说明了他的牧师身份。

    从魔狼上下来,金将已经昏迷过去的洛特脸朝上平放在地上,仔细检查了一下,随口道:“团长,他没事,只是因为失血和中了魔狼爪上的毒素才导致的昏迷。”说罢,双手一伸,一道洁白的光芒在洛特的身上亮起,金轻声喝道:“治愈术!”

    完成了治疗,金又翻身骑上魔狼,缓缓回到队中。

    “团长,为什么……”菲利明显对达蒙的意图很不理解,出言询问道。

    达蒙抬头看了他一眼,“没什么,只是他让我想起了我的弟弟,如果他还活着,也应该跟洛特差不多大了。”

    看看天气已晚,达蒙吩咐道:“今天就在附近扎营休息一下吧,卡塔尔,你和菲利把洛特弄到营地去。”

    出行经验丰富的佣兵们,很快在附近找到了水源,然后安下帐篷,升起了篝火。

    坐在篝火边,达蒙出神的望着昏迷中的洛特,心思早已回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尽管现在他也不过三十七岁。

    在一阵浓郁的香味中,洛特渐渐醒了过来,他睁开眼睛,茫然的看着坐在自己身边发呆的达蒙。

    “咦,团长,他醒了!”队伍中唯一的牧师金首先发现了苏醒过来的洛特。

    “哦,是吗?”达蒙回过神来,向洛特望去。

    “我这是在哪儿?”洛特一边挣扎着坐了起来,一边问道。他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昏过去,而这些明明是自己抢劫目标的人,为什么又会和自己待在一起。

    “莫非他们见我的人品好,打算让我再抢一次?”他在脑里胡思乱想着。

    “洛特?”达蒙的声音响起。

    “嗯?”洛特下意识的应了一声。

    “你为什么要抢劫?”达蒙带着一种奇怪的神情看着他,仿佛洛特就是自己那个已经死去好几年的弟弟。

    “还能为什么,老子没钱吃饭啊,这年头兵荒马乱的,要想活下来,不抢劫怎么办?”洛特摸了摸自己中剑的地方,伤口似乎已经痊愈了。“是这些人给我治好的么?”

    “没钱就只能抢劫么?你可以去找工作啊。”说话的是队伍中两个年轻女孩儿之一,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眨啊眨的。

    “找工作?”洛特苦笑一声,“像我这样的平民,大字不识几个,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全,上哪儿找工作去?想找点体力活干吧,那些混蛋都欺负我是外来的,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没办法,我只好出来抢劫了。”

    达蒙在心中一叹,随着大陆上战火四起,像洛特这样流离失所的平民实在太多了。想当初,自己和弟弟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么。一想起惨死的弟弟,达蒙的心口又是一痛。

    “……我老头子死后,我就只能一个人出来混了,一直到今天碰上你们。”洛特一边狼吞虎咽着金递来的食物,一边含糊不清的讲述着自己的经历。

    沉吟半晌,达蒙问道:“洛特,老是这样抢劫也不是个办法,你有什么打算没有?”

    洛特用衣袖抹了抹嘴唇,摇头道:“没有。要是有的话,我也不至于要出来打劫了。”

    “要不这样吧,你跟着我们,回头到了城里,给你办个佣兵身份,你就加入我们佣兵团好了,只要有我们在,就饿不着你。”达蒙定定的看着洛特。

    “这个……”听到有这种好事,洛特反而迟疑起来。

    “怎么,有问题吗?”达蒙有些奇怪的问道。

    “啊,那个……我今天打劫你们来着……”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发。

    旁边菲利已经哈哈大笑起来,“怕什么,反正你又没打劫成功,难道你还怕我们记恨你不成?”

    “那……那我加入你们好了!”洛特闻言,顿时眉开眼笑,“万能的光明神啊,这下终于不用再饿肚子了!”

    此言一出,将众人全都逗乐了。

    “洛特,有付出才能有收获,你可别想着光吃饭不干活儿啊!”矮胖的盗贼卡帕米拉故作严肃的说道。

    “呵呵,干活儿……没问题,只是我什么都不会啊。”洛特摊了摊手,为难的说道。

    “别听他的,洛特,没有谁一成为佣兵就什么都会的,不会不要紧,你可以学啊。”达蒙出言开解道。

    洛特点点头,“嗯,只要你们不嫌我笨,我一定会好好学的!”

    加入了佣兵团的洛特,在与众人的谈话中了解到,这支名为雪弗兰的佣兵团,接受了一个工会指派的护送任务,要将一个东西送到远在大陆西边的冈帝斯山脉脚下的斯提卡里兰公国去,这支队伍的实力还是蛮强的,带队的团长达蒙是个大剑师级别的高手,副团长青风,是位火系魔导士,其他几位成员中,菲利和卡塔尔都是高级剑士,马丁是格斗家,路德是黄金骑士,金是高级牧师,明月是水系高级魔法师,还有一个卡帕米拉是盗贼。

    弄清了队伍的实力之后,洛特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他妈的,我居然敢来抢劫这样的队伍!真是活得不耐烦了,哼,镇上那个该死的巫婆,居然说我这趟的收获会很丰盛,妈的,要不是老子命大,早就……咦,这样说来也对啊,加入了佣兵团之后,不愁吃喝,也算是收获丰盛吧。嘿嘿,那位可敬的巫女,回头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感谢感谢她……”

    不提他在这里胡思乱想,达蒙和青风在研究了一阵之后,决定让洛特跟着菲利和卡塔尔一起学习剑术,每天抽出一定的时候对练,之前看洛特的样子,虽然长相彪悍,五大三粗的,但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所以他的攻击很容易就被菲利给破掉了。

    “洛特,你以前学过剑术吗?”做好了决定之后,达蒙向坐在一边发愣的洛特问道。

    “呃?我吗?学过一点点。”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答道,“以前我老头子还活着的时候,教过我一点,不过那时我太小,才十岁,没记住多少,后来我曾经想好好学一下剑术,可是没有钱进不了魔武学院……”

    达蒙点了点头,难怪呢,十岁时随便学的一点东西,过了七八年了要是能有用就怪了。

    “嘿嘿,用菜刀的剑士……”菲利捂着嘴在一旁偷笑。

    “那个……”洛特有些不好意思,的确,无论怎样,拿着菜刀抢劫,在震撼力上实在没有什么说服力。

    “这样吧,我看你的身体还算不错,从明天开始,你就跟菲利和卡塔尔学习吧,他们两个可都是高级剑士呢。至于你的武器,那把菜刀就别要了,我们还有多余的铜剑,你先凑合着用吧。”达蒙说罢又惋惜的看了他一眼,“可惜你已经过了学习斗气的最佳时间,现在开始学的话,将来成效不会太大的。”

    “斗气?”洛特两眼放光的叫了起来,“没关系,没关系,晚就晚吧,只要能学会斗气,我就很满足了。”小时候父亲使用斗气的华丽场景深深的印在了洛特的脑海中,长大后虽然他很想学斗气,可是一来他不是贵族出身,没有家传斗气可学,二来他没有钱上不起学校,也就学不到那种普及型的斗气。现在一听能学到斗气,哪儿还管它晚与不晚呢,在洛特的心中,活下去是最大的目标,他从未想过将来要成为多么了不起的高手。

    与众人聊到深夜,刚刚受过伤的洛特,躺在帐篷中沉沉的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被菲利叫醒的洛特,便在众人的指点下学习着佣兵生活中的常识,让大家吃惊的是,这个看起来粗俗不堪的家伙,居然理解能力惊人,很多事情只要提一下,他就能够举一反三,这个发现倒让达蒙欣慰不已,潜意识里早已将洛特当作自己弟弟的他,很希望洛特能出人头地。

    行行复行行,这支队伍一路上跋山涉水,翻山越岭,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便离开了洛特的家乡米姆公国,进入了自由联盟境内。

    在这段时间里,洛特以惊人的速度成长着,第一天他连握剑的姿势都没弄对,到了第十天,他已经能跟菲利和卡塔尔在不动用斗气的情况下拆上四五十招了。而等到他们进入自由联盟境内之后,这个数字已经增加到了一百招开外,菲利每每惊呼:“这小子太疯狂了!”

    是啊,自从第一天被菲利和卡塔尔狠狠的蹂躏了一番之后,有了动力的洛特,抓紧一切时间练习剑术,到了晚上不轮值的时候,他常常会到附近去练剑,一练就是一晚上,第二天照常赶路,弄得金大叹此人有巨龙的体质。

    注1:

    在梵天大陆上,除了那些生产性的职业和商人外,还有一些战斗类的职业。

    总的来说,可以将他们分为战士类和法师类,每一类职业又分为若干个更详细的职业。

    战士类只是一个总称,具体又可以细分为剑士、武师、骑士三大类。

    在人们初步接触战斗职业的时候,都是以学徒的身份出现,在经过了进阶考核过后,才会按照其选择的不同职业被冠以相应的职业称号。

    按照技能等级来分,剑士可以分为如下几种:剑士学徒、见习剑士、初级剑士、中级剑士、高级剑士、大剑士、大剑师和剑圣。武师则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武师学徒、见习武师、初级武师、中级武师、高级武师、格斗家、武斗家、武圣。而骑士则分为:骑士学徒、侍从骑士、黑铁骑士、青铜骑士、白银骑士、黄金骑士、圣骑士、神圣龙骑士。

    在梵天大陆上,现存剑圣四人,正好四大帝国各有一位。武圣则要多一些,共有十七位之多,分别栖身于大陆各国。至于神圣龙骑士,咳……好几百年都没出现过了,现在圣骑士便已是骑士职业的顶峰了。当然,事实上神圣龙骑士和圣骑士在自身的战斗力上没有什么差别,差别只在于二者的坐骑不同罢,前者是巨龙,后者只是魔兽。

    而法师类则又有不同。

    法师类同样也只是一个总称,具体可以为分魔法师、牧师(光明教庭的神职人员)、巫师(兽人的萨满也在此列)三大类。

    与战士类职业相同,初学者都被称为学徒,只有通过进阶考核才会得到相应的职业称号。

    魔法师可以分为如下几种:魔法师学徒、见习魔法师、初级魔法师、中级魔法师、高级魔法师、魔导士、魔导师、圣魔导师。牧师可以分为:牧师学徒、见习牧师、初级牧师、中级牧师、高级牧师、红袍主教、白袍主教、教皇(当然,教皇只能有一位)。至于巫师,其分类方法则与其他职业不同:巫师(萨满)学徒、见习巫师(萨满)、巫师(萨满)、大巫师(大萨满)。

    当然,以上分类是以人类社会的角度来说的,对于兽人、精灵、矮人等种族,他们的分类方法当然与人类不同,不过为了方便表述,后文将会统一以人类的叫法来称呼他们的职业等级。

    在这些主战职业之外,还有一种职业不得不提,那就是盗贼职业。盗贼一词在遗忘大陆并不全是贬义,事实上,凡是隶属于盗贼工会的盗贼,没有几个会真的去做入室盗窃的事,他们的作用更多的是成为某些团体的探马,或者,成为杀手工会的成员。盗贼职业具体又分为两类,一是盗贼,一是刺客。这两类分别以盗贼学徒、见习盗贼、盗贼、大盗贼、盗圣和刺客学徒、见习刺客、刺客、大刺客、杀神来划分职业等级。

    梵天大陆有四大工会,魔法师工会、战士工会、盗贼工会和杀手工会。还有两大协会,佣兵协会和商业协会,而其中商业协会也被称为商业联盟。

    另外,弓箭手的级别分为:弓箭手学徒、见习弓箭手、初级弓箭手、中级弓箭手、高级弓箭手、射手、狙击手、神箭手。

    (ps:关于度量衡单位,俺决定采用现实社会中的通用单位来表述,包括时间、距离、长度、高度、重量等。)

    第002章山谷遇伏击

    这天,洛特骑在专门为自己购买的那匹战马背上,暗地里正盘算着自己剑术的不足,忽然走在前面的达蒙示意队伍停了下来。

    洛特抬头一看,众人现在正处在一个小山谷的谷口,四周一片寂静。

    “卡帕米拉,去探探情况。”达蒙吩咐了一声,其他人不进反退,向外又撤了一点。

    卡帕米拉笑嘻嘻的跳下魔狼,凭着盗贼的工夫,很快便消失在山谷中。

    “团长,这里很安静,为什么要停下来呢?”洛特不解的问道。

    达蒙神色凝重的答道:“就是因为太安静了,所以我才觉得不正常。现在是白天,没道理这里一只动物都没有,这条路我们走过好几次了,从没遇到像今天这种情况。”

    洛特点点头,他不是很在意,据他所了解,自己所在的雪弗兰佣兵团在佣兵工会中也算是很强大的了,除了三家黄金级的超大规模佣兵团外,还没有几个佣兵团能在实力上胜过身为青铜级的雪弗兰。在他看来,就算有人埋伏,也是一群不堪一击的强盗罢了,没必要那么紧张。

    忽然,卡帕米拉的惨叫声从山谷中传来,众人脸色立刻变了,卡帕米拉虽然只是个盗贼,但是他的潜踪术连那些大盗贼和大刺客都甘拜下风,除了盗圣和杀神以外,还没有几个盗贼类职业的人能在这方面强过他。现在他居然发出了这样的惨叫,这说明山谷中确实有问题!

    “不好,撤退!”达蒙第一时间反应了过来,来不及顾及山谷中的卡帕米拉了,他调转胯下魔狼,大吼一声:“快退!魔法师和牧师在中间,其他人保护!”

    面对着看不见摸不着的危机,众人没有任何迟疑,齐齐调转坐骑向来路冲去。

    “咻”的一声,一支短箭射向了冲在最前面的菲利,眼疾手快的他用长剑一挑,化去了险情,不过菲利却因此而吓了一跳,那箭上蕴含着的力量很大,若不是他早在卡帕米拉出事之时便已运起了斗气,能不能将箭挑开还很难说。

    “团长,前面也有人!”菲利大叫一声,长剑一振,警惕的望向短箭飞来的方向。

    众人聚拢在一起,将柔弱的魔法师和牧师护在了队伍中间,布下一个简单的圆阵。

    就在这时,四周的山坡上,丛林里,钻出了无数身穿黑衣的人,一个个刀剑出鞘,长弓上弦,杀气腾腾的向众人逼来。

    “你们是什么人?”达蒙厉声喝问道。

    “我们是什么人你不用管,只要交出你们手上的东西,就放你们一条生路。”一个沙哑无比的嗓音响起,洛特转头一看,一个全身笼在黑袍中的人骑在一头怪兽背上缓缓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达蒙心中一紧,看样子对方是有备而来,不知是谁走漏了消息呢?“我们只是普通的佣兵,想要钱的话只能等我们回去再给你们了。”他尽着最后的努力试图否认。

    “桀桀桀桀桀……”黑袍人笑了起来,“堂堂青铜级(注1)佣兵团的团长居然说自己只是个普通的佣兵?若你们是普通佣兵,那么其他的佣兵还怎么混呢?”话?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