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征思量着,这些黏糊糊东西难道含着什么营养物质?跟弃君当初造出那小婴儿用的材料似的。想必能维持基本生命。方征暗自思忖,怪不得自己腿断连着皮肉,都好几天了,没有腐败也没有坏肿。甚至不觉得很疼痛。
“你想把我变成什么样呢?”方征冷静澹然地猜测,“又或者想再造个婴儿?”
“我也不知道你会变成什么样。不过,你果然与普通人很不一样。”弃君的石桌上摆着些小东西,是从方征头上剪的头发、他那片毒指甲冒出来的一小片细边、还有些皮肤组织,方征甚至看到了褐色的一小片。是他腰上椎骨外的那个水滴形的胎记?弃君当他是什么,生物研究材料?
“方征,我拿着这些东西轮流去建木的冰墙下,你猜你的龙对它们有反应吗?”
“当然没有。这都是些死东西。”方征皱眉道,“你难不成以为是我身上哪里器官味道吸引它们吗?拜托了,它们可不像你这么变态。”
方征不小心用了现代词,弃君听不懂什么“拜托了”,总归方征否认了,他立刻不满,“方征,你不懂,这些动物,只要把味道弄好,它们全都能听从吩咐。”他来到方征的罐子旁边仔细端详打量——“还有哪里没取过呢?不太可能在内脏里,又闻不到……难道是五官?”弃君伸手翻了翻方征的眼皮,“有点想把它们抠下来,但万一不是,后面还要用到,就有些浪费。”
“后面用到?”方征感觉弃君那白斑玉的手指碰在自己眼睑下方的冰凉触感,如一条细瘦的玉棍子,冷冰冰的。“你要拿我眼睛去做什么?”
“还没想好,既然能看到千里之外的事情。”弃君半似自言自语,“绝地天通的功夫也是这样来的吧。你这对眼睛可要好好保护,是不是?”他误以为方征能千里之外追查和传声,是他五官上面有特异之处。在方征昏迷的时候他已经摆弄过一道,当然毫无所获。他又不能贸然把方征五官剖下来。“你看得到连子锋和外面,就告诉他来这里救你呀?还是说,现在你又没法子弄了?”
方征哼了一声不作答,不理会他的试探。弃君果然并不是个善于说话之人,也可能几十年都没跟人有效交流,退化得厉害。方征故意不理会之后,弃君就说不下去了。
弃君嘟囔着细碎字眼,自言自语,他先摆弄着石桌上一堆莫名材料,过了好一会儿。他从旁边石壁上拿下来一副悬挂的骨甲。方征注意到那副骨甲,主体部分是人的胸肋骨制成,打磨成雪白色泽。弃君两手一分,它便向两边打开,宛如一件小披风。弃君把它扣在了自己肩上,下面也能贴住合拢围在他的躯干上。就像套了件骨制的小马甲。
老实说这在视角上的效果并不太协调。毕竟弃君黑色外袍宽松地罩着,看不见他的躯干。但上面套了个紧贴“马甲”,他身躯轮廓一下子就凹现出来,果然瘦骨嶙峋,甚至让方征怀疑全是白玉骨骼的特制身形。这不就像一具骨头套在另一具骨头上吗?中间还包着一层黑裹袍,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然而令方征更恶寒的还在后面。弃君神色阴晴变化,似在皱眉思量难题,他不自觉地在胸.前那骨制马甲上来回抚摸着。这或是他习惯放松的动作,每次手摸过骨骼,表情就会不自觉放松一分,露出某种半嫌弃半沉溺的细小痴迷之色。方征忍不住叫:“那是谁的骨头做的?你可别告诉是——”晚了,方征看弃君的表情就知道。不出所料。
弃君露出一抹淡然笑容:“你知道箭神葬在哪里吗?”
这个方征自然是听子锋说过的,“首铜山,兽骨骸最深处。羿君的兽伴,上一任最强大的狰王叼走的。他寿终正寝的时候,虞夷国君也亲自带着禹强营来送行,兽伏沟伏满了动物。他的尸体上摆满鲜花。最伟大的战士都会和他最强大的兽伴归去。而你这个活该死去几十年的人甚至没有资格出现在那里,他连你还活着都不知道。”
弃君从一个罐子里掏出了一个暗红的角,漠然道:“葬礼?不参加又有什么关系呢。兽骨骸山最深处,都是些老得快要死掉的家伙。杀起来不费事。”
方征认出那是狰的角,他曾经见过另一只狰的角,子锋给他的,叫他把手按在角上,狰就会认可。
方征深深叹了口气,果然如此,弃君进入过兽王骸骨山的最深处,杀掉那只老年狰王,夺取了羿君的尸体。从他尸体上拿下来组织细胞,培育成那个小婴儿。方征以为那就是极限了,没想到他还把羿君骨头拆了,拆出这胸肋骨做成贴身马甲。每次穿的时候,两具骨架叠在一起,是不是就像冥冥中被对方拥在怀中?这扭曲心思真让方征浑身恶寒,死后还不让人家安宁。
方征回想起上次见面时,弃君还口口声声左一个“他不配”,又一个“再不见他”,实际人家每根骨头他都恨不得穿在身上。可真是个人才。
“你这不是……”方征忍不住吐槽,找到了一个很奇特的洗脑方向。“在乎得不得了?你要不要认清一下内心,升华一下觉悟,朝着羿君中道崩组未竟的民生大业继续努力一下?”这才是痴情的正确打开方式吧。
当然弃君是不会被轻易洗脑的,他会用更一套扭曲的逻辑盖过去,“我才不要管别人。小时候,他就是这样搂着我的。哪怕我长大了,腿没好的时候,他也这样搂着我。我变成了骨头,他也变成了骨头。但还和从前一样,我们天生就该这样一直亲密,合该如此。”
方征当然不会放过每一个无论是物理或是精神上打击敌人的机会,而且弃君话里的“骨头”,让他想进一步确认,弃君黑袍子下的身躯到底是不是完全没有肉.体。
“你自己给自己造的骨头身躯?用玉石?你们两具骨头,两件死物。算什么?不是人了吧?你说他小时候这样搂着你。你腿断的时候也搂着你。可他并没有跟你真正亲密。哦我忘了,你那骨头身体,也不会造那种多余玩意吧。对了,你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他,男人之间亲密的事情,可不是这样搂来搂去的。你再也得不到他的那种亲近了。哎,我说这些,你是不是听不懂?羿君娶过妻子吗?用过女奴隶吗?或者有些男奴隶也长得清秀?我不细讲,你可以想一下那画面。”
弃君斗笠面罩下传来了难听的咯咯磨牙声,也不知若有血肉表情,能气成什么样子。但方征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弃君心中有一道足以令他疯狂灭世的爱恨交织的伤口,那就用最能把它撕扯扩张的方式捅到极致。于是方征喋喋不休,“箭神嘛,精力又旺盛,血气方刚的,正常生理需求,跟病歪歪的药罐子不一样呢。哪怕他自个不说,多少人愿意自动献身过去成全帮忙?奴隶张开腿很容易,他睡着了都能办事。当然,你不行,你走不动。”
方征在危险边缘疯狂试探,弃君果然被彻底激怒,他取下了那白色骨质“马甲”。黑袍子随风摆动,整个人冰冷得骇人。他来到方征罐子旁边,捞起袖子。方征如愿以偿看到了一只纯白玉制的长臂,与剔干净血肉的人骨臂别无二致。亲眼看到那么一大片白玉骨,方征心底震惊,还来不及进一步套话,又面临一个新的麻烦。
弃君指尖深入液体中,握住了方征失去知觉的腿根,逐渐捏紧,再一路往上。方征看不见弃君脸色,他严重怀疑斗笠面罩下,脸上也没血肉,类似头盖骨。那么不看见还好些。如果弃君有表情,想必夹杂着愤怒恼恨,以及为此而升起报复的深恨之色。
“他的身体,是很硬的。肌肉硬得像木头一样。”弃君的手在那液体深处搅动,“但再怎么硬,人身上总有那么几个地方,软得要命。被触碰了会受伤,然而他不来触碰也是一种受伤。我不需要那种让人患得患失的软弱伤口。方征,你本领很大,可你就止步于一个凡人,因为你还是软的。我亲耳听到连子锋说他是那样爱你。龙骨是世间最坚固的东西,你很喜欢那种滋味么?被穿透的时候,会变得比女人还软?正好,我这里有许多不同材料的东西,没龙骨那么硬,估计满足不了你。但我总要找个能衡量它们的地方。你身上每个器官,都值得弄出点东西。保不齐哪个就用上了。”
方征咬紧牙关不作声。弃君的手指又在罐中折腾了一会儿。他乐于折磨方征,这不过是开始。其他部位纯粹是琢磨“绝地天通”材料。有小部分投射着他扭曲缺失的心思。冥冥中,弃君想着羿君和子锋的师徒间代际传递,心头更加不是滋味,情绪和手段也愈发恶劣。方征像那些他厌弃的帝君作风:心性强悍、口才过人,总以人格魅力和道理令羿君为之前驱。而方征和子锋之间超越普通的亲密关系,令弃君投射成羿君不选择自己的假想敌——哪怕并不是同一时代,无从见面,也早已时过境迁——方征这种人的存在,会抢走箭神的,于公于私。都是应该狠狠踢碎的绊脚石。
更有,弃君在投射假想敌嫉妒时,又因为已经完全抛弃这块身体构造,不由自主探索这项他从来没实践的功能。是痛苦还是快乐,是不是被爱人或被敌人对待并无区别。如果不存在感情因素……他情不自禁回想着方征刚才的话,当年他双.腿勉强恢复的时候,如果找机会,在羿君睡着时……是不是会有不同呢?
“你这样的人,露出这种表情,还真是想不到,我开始觉得有点意思了。”弃君的指尖轻轻搭在方征眼角腾起的一抹红雾上。方征冷冷蔑视的表情意外脆弱。落入敌人手中会受辱,方征不会怪自己。但他仍然咬紧下唇,捎带着半缕自我厌弃。
——我从来都是个无耻之人。方征勉强在心中对自己打气,却仍然划过一丝迷惘:可是,小锋,我果然还是不想,被你看见我如今的模样。
第203章
不提弃君试过诸般手段要揭破方征身上的秘密,却迟迟没有进展。方征也反过去试图套出各种信息。弃君住在阴暗的地方,却喜欢墙上嵌那些白石头。方征有一次问他:“你让獬豸排那些玉石出来,到底想做什么?”獬豸恢复起来不容易,现在正是转变的关键期。
“食物不能生着吃,需要把它煮热。”弃君道,“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
方征听他居然用这种来比喻那獬豸代谢玉石的关系。不由得想到那些玉可是从獬豸的……地方出来。而他把这比作“食物”。方征多想就恶寒。隐隐抓住了一个讯息:弃君是不吃正常饭菜的,但他会活动,就一定会有能量消耗。那副身体如何补充能量?獬豸“加工”后的玉石是不是就是他的“熟食”?
如今那洞窟被方征截走了,弃君大费周章抓自己也有道理了。如果不把那獬豸换回来,他就“断粮”?会有那么好的事吗?
方征于是冷笑道:“不巧的很,你煮东西的獬豸,已经快变回正常动物,没法给你‘做菜做饭’了。你是不是要饿死了?”
弃君冷哼一声:“你以为我会焦急如焚吗?不会的。我有的是储备,等它们重新落回我手中,我再改造回来便是。你都成这样了。我拿下青龙岭,想来不需要等多久。”
“它们”,方征暗想,这是知道了青龙岭里也有不止一只獬豸?弃君获取情报的手段又是什么呢?应该并非靠人给他递消息。他那么厌恶人,基本不跟人说话,或许是操控了动物。
“你几十年没跟人交流,但我觉得你说话还是蛮正常的。”方征没话找话,很多人常年不说话就变成了哑巴。或者自言自语、颠三倒四。弃君虽心理变态。他的语言功能退化倒也不多。方征天天泡在罐子里,波澜不惊,心态还稳得住。但如果他不主动打破单调枯燥的节奏。弃君就会探索一些不太有必要、也令方征很不适的地方。这跟男色女色,甚至跟人类动物都无关,弃君就是这样的人,兼之能报复到方征,乐在其中。方征要在劣势中寻找机会。
“我虽然讨厌跟人说话,但我说话的机会多得很。世上又不止人能说话。”弃君轻蔑道。过了几天,方征才明白真正的意思。
第三天,弃君把方征那罐子放在一只巨大蟾蜍背上搬了出去。那蟾蜍足有小象高,大得跳不动,只能在地上慢慢爬。它也已经不是正常的蟾蜍了。弃君刮了它背部的疙瘩,架了一片皮鞍,四肢都用木支架固定过。弃君把方征带出类似沙丘地下的地方。外面是广袤漠地,远处有一圈圈的固定沙丘和许多石漠巨岩。
正是中夜星空,河汉如练,一片圆月浮在天边。弃君把方征带到一颗硕大枯树根边。巨如车轮的树根半埋在地下,嶙峋虬臂伸向四周。是胡杨树。
“不死木。”弃君取了树干中某种物质,趁新鲜加进泡方征的罐子里。
方征知道胡杨,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谓之不死木。”方征道,“从这里找长生不老的材料?”
弃君意外瞥他:“你倒是懂得多。看这种树的时候,不觉得人是那么可悲吗?力量那么小,身体容易受伤,情绪也会坏事。几十年就没了,发生的一切猝不及防,永不再来,再无回转之机。就华胥人稍微出色些,后来还死了个干净。如今这些人族,我连一眼都不想多看。”
方征道:“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你看到不死木,想到的是人的可悲。我想到的是不屈的意志。人生再短暂,哪怕梦中浑噩只有一线清明,也要抓牢。否则就连树也不如了。”
弃君讥笑道:“方征,你说得真奇怪。人不如动物、不如植物,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这观念在上古普遍流行,当年子锋也有严重的“人牲不如兽”的偏见。弃君可谓是这极端观点登峰造极的代表。
“若真的不如,又怎能存续到现在。花与龙。镇天神木。三代黄金虞朝……”有血腥恐怖之事,也有功业壮举,都是人烙印的浓墨重彩的痕迹。方征边说着,忽听到远处传来一声苍凉沙哑的高呼——
“轩辕丘啊——轩辕丘啊——”
方征吓了一跳。回头看弃君:“这是什么地方?”
弃君不答,取完胡杨枝后,指挥大蛤.蟆又爬到了风圆沙丘的背面。方征看到地上有许多裹着皮的大虫子,肉乎乎的,背上的皮是褐色。大约有菜花蛇长短。它们张开口的呼叫声很像“轩辕丘”。方征记得从前二铜牙也误入过类似的地方,遇到过裹着马皮叫喊着轩辕丘的大虫子。
“轩辕国的遗地。”弃君道。“这些虫子,都是死人变的。”
方征惊讶,居然是轩辕国。不过“死人变的”只是古代科学不发达的主观猜测。腐草为萤、烂肉生蛆,多半就是坟地里有这种虫卵,又适合它们生存。就显得如同尸体变化而成。
《山海经》中提及轩辕国的人都“人首蛇身,能活千年”。传言中华胥是包牺(伏羲)氏和娲皇的母族。而在这个时空中。华胥人和巨大龙兽混合出的半人氏,便是那些“神”的起源。在华胥文明衰亡后,轩辕国神秘崛起。
弃君蹲下身,裹在马皮的大虫子叫唤不同的声音,仿佛在叽叽喳喳跟弃君说话。
弃君也飞快应着单音节词,不知是什么意思。手下却并不怜惜。他用刀割取了几只大虫子的脑,挤出汁水,把液体继续往泡方征那罐子里倒去。被取掉脑袋的大虫子也没有立刻死掉,像蜗牛一样慢慢缩回皮下。
弃君又剥开一些大虫子的脑部,取出细小如沙粒般的白色精华,方征看不清他的动作。弃君塞进了自己怀里。那黑袍下方有蓝幽幽的光闪过。“谁能想到,轩辕氏族的遗骸过了那么久,会长出这些虫子呢。水精不能浪费啊。”
“水精?”方征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喾氏老人熏罗的失落歌谣中,水精的一部分被娲皇打碎,投入猴子身体中,出现了人类。弃君在收集的,也是这个东西。
方征有些疑惑,如果伏羲、娲皇等半神,其实是当初华胥氏分出来的族裔,又为什么会有“造人”传说呢?子锋可告诉过他,巅峰时期的华胥文明人口有两百万。
“当年包牺、娲皇成立轩辕国。”弃君道,“他们已是半神之体,能活千年。但其他人都死了,有一段时间世上只剩他们两个。继承了龙兽的半身,便也像龙兽般无法自然繁育。娲皇就把华胥氏剩余的水精打碎,揉进猴子体内,轩辕国才有了新的人族。”
弃君冷笑道:“所以,后来的‘人’根本就不是华胥氏的那种‘人’。华胥人长寿、头脑聪明。后来的‘人’远远不如。我取走水精,也只不过在杀一些猴子罢了。”
方征讶然,疑惑道:“不太对吧?陶唐帝的妻族不就来自华胥后裔,夏渚地牢里还关过一个喾氏老人,红山玉矿那里还有几个小村庄,也是华胥族的后裔吧?而且他们和后来的人族,看上去也并没有什么区别。”
弃君啧啧叹了几声,“你果然知道得很多。我再告诉你一些秘密吧。世间确实有一些华胥人遗民。那是在訇蚁灾变的时候,华胥人抱着玉石俱焚的心,开了一道薨渊缝隙,有些人逃进去了。没有空气,人在那里面是必死无疑的。当年我在雍界做的事也证实了这一点……但是华胥人有办法,龙骨天锋,他们在里面炸了一些空间存身。外面蚂蚁进不去。他们也出不去。”
“空气会消耗完的。”方征皱眉。
“对。华胥人自然也能想到这一点。他们用白琭石封住身体大部分的活动,陷入了深睡,消耗很小,能维持几百年,甚至上千年。”
方征思忖:“但这样就醒不来了。也没有人去唤醒他们。”
“是啊,他们在赌。”弃君悠悠道,“就像是把自己塞进船舱里,在漫无边际的大海上沉睡漂流。或许终有一日能靠岸。或许永远漂流下去。有些人赌赢了。流动的薨渊冒出了地下,个别华胥人接触到外界空气,活了过来。不过他们的大脑俨然受到了严重伤害,退化得很厉害,他们回归人族,建了几个小村庄,不成气候。寿命倒是很长,一代代又传下去,慢慢的也有了几个厉害人物,比如帝俊、陶唐、喾氏……他们凭着对祖先的记忆,在红山玉矿附近繁衍。”
方征心情复杂,那么他身上的花纹,和那些红山遗民身上的纹路,难道是华胥族特有的标志吗?他自己,究竟从何而来?
方征神情逐渐凝紧,忽然问:“那他们这……漂着……能飘多久?他们该不会还有人在那薨渊里面没靠岸吧?”
弃君道:“时间真是个神奇玩意。过去、现在、未来……一百年,一千年,五千年,我们永远不能知道。方征,你猜,当年连子锋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方征心一瞬间揪紧,“羿君是在首铜山中捡到他的。”他眼神锐利,“你应该最清楚吧。”羿君是为了追查挚昊殒命的真相,才去到首铜山中。而弃君,正是害死挚昊的真凶。
弃君笑了笑,“华胥人寿命很长,但生命越长越好。为了追求极致的长生不老,他们选了两个方向去突破,第一个,便是‘花与龙’。在与龙兽的漫长战争中,他们胜利了,龙兽几乎灭亡。他们最后俘获的,是万龙之王,一只巨大的黑龙,比你那两只并封龙要大几十倍……以那黑龙的血骨,华胥做出了一个婴儿,可惜,刚做好,灾难便降临,他们不得不把那个婴儿,塞进了薨渊中漂流。这一漂,就是漫长的数百年。”
方征悚然震动:“那婴儿难道就是——这些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不要那么性急,听我说完。这就有关第二个方向了。”弃君不紧不慢道,“华胥人中有一派认为,光靠寿命漫长的动物也无济于事。龙兽再长寿,几千年也是会衰老龙焚而亡的。但矿物土石却可以亿万年不变。这第二个长寿方向的研究,便是试图以玉石制作替代的身体。他们也成功了一部分,把人封在玉石里沉睡也是这一派的技术成果。根据记载,华胥人也成功制出过玉石手脚义肢。”
“华胥氏族末代的君王,他叫做帝江。就是后一派坚决的推动者。本来两个方向不矛盾,同时推动,到时候哪边有了长生不老的技术成果,对华胥人都好。但那时华胥的倾国之力,只够彻底支撑一个方向。华胥人‘花与龙’的研究实验,已经持续了近百年。势力更为强大。玉石虽然确实比生物延续度更持久,但代价更大。也有人说,是因为帝江和龙兽有私交,私自达成了和平盟约。才想要废止‘花与龙’的研究传统。无论帝江是想真正变革也好,趁机打压旧势力也罢,是出于想与龙兽共存的和平大义,或是和龙兽一族的私心交情。他推动这第二个玉石长生方向的力度越大,受到的阻力也就越厉害。”
“‘花与龙’在华胥研究中一脉根深蒂固,帝江最后还是没能改革成功。华胥人和龙兽的战争也没有停止。龙兽几乎被屠戮殆尽,只有一些零星旁系逃脱了几只,远远避世……俘获最后的巨大黑龙王之时,帝江便自废王位,自请成为共融血肉的实验者……没等选出新的王者,华胥就灭族了。但帝江离世前,留下了一副白琭石制成的骨骼。他似有一些记忆附着在上面。很零碎,偶尔能想起来。”
弃君慢慢捋起袖子。方征失声道,“被你找到了?”
“我花尽心思弄到的时候,它是残缺的。传言中帝江甚至制出了白琭石的头颅,可惜不知道去哪里了。我费了很多年,才能找到足够匹配的琭石,把它修补得能用。我一点点把它换在自己身上,就差头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