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狼主柔情

狼主柔情第7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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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是你弟弟名下的。现如今,他人在美国,不知道能否发范尼给我一个有关他的联系方式。我们谈谈,告诉他,我金某人是不会让朋友吃亏的。”金成说的慷慨激昂,王庭却一直都在微笑着,笑得近乎神秘。过了一会儿,待金成的话说的也差不多了,王庭才开口:“这事好办!你回去等我的消息吧,我去帮你说说话,包在我身上。”王庭坚定的承诺使得金成正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俩人又寒暄了几句,王庭在把金成送走之后,马上给妻子周莹彩通电话:“莹彩,如果有人问你,我弟弟的事情。你就说他在美国没回来!要是,他要弟弟的联系方式,你就往我身上推,说不知道,记住了没?”周莹彩瞪着白目的眼睛问:“弟弟不是已经失踪了十几年了吗?我们怎么会有他的地址?”王庭生气的对着话筒大叫:“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问那么多干嘛?还有,记得管好你的宝贝儿子,别让他俩给我到处乱说!”

    金成是个大马哈,除了私生活上面的事情好自作主张之外,在其他方面一概不行。好在他爱模仿胡雪岩:娶个能干的老婆来帮忙管理。

    “回来了!”这是金成的妻子邢淑琴在象征性的寻问丈夫。像金成这种花心大萝卜能和结发妻子“相安无事”的生活二十几年,实属不易,不过,也是因为如此,才得以明白,邢淑琴有多大的能耐。金层就像是邢淑琴的枪杆,指哪打哪,在金家,邢淑琴才是真正的“掌教真人”。

    “老婆,你交给我的事情全都办好了!”金成讨好的小跑过来帮邢淑琴柔肩,就像是邢淑琴刚刚办完事情回来一样。

    “是吗?他答应了?”邢淑琴连眼皮也没有抬,冷冷的问。

    “他表面上是答应了。说,一定会帮我们办……”

    “放屁。他的话你也信。求他办事情,他会有那么的好心?”邢淑琴生气的把金成的手推下去。

    “可是,明明是你让我去找他的!”金成现在的样子活像是一个,不明事态发展,害怕大人责罚的战战兢兢的小孩子一般。他现在的样子,如果有幸被对手王庭看到,不知道王庭会不会乐死!

    “你连这个都不明白,在小姑娘那里你不是很能耐吗?我们和郁金香是死对头,这个人所共知。我们刚刚开业时,所面临的一大问题就是停车场的事情。现在我们周边最有利的地面就是郁金香和红房子之间的那块地皮,而那块地皮的所有权是归王庭的弟弟,地面上住着的都是些土埋半截的老干部。那些老东西是不会在拆迁合同书上面签字的。”邢淑琴分析的头头是道,却也把金成说的更加的不解了,他小心翼翼的问着宝贝老婆邢淑琴:“老婆,既然求王庭这条路行不通,那你干嘛还要我去求他?那不是明知道的死胡同,还硬往里面钻吗?”

    “我说你的脑袋怎么这么的不中用啊!过几天,有几块地皮竞标,其中的有块2号地皮是不是对我们很有利,那块地不是就正好在我们准备开业的2部旁边?”

    “是啊!”

    “如果,那块地皮我们竞标成功,我们是不是又可以扩大店面?”

    “是哦,到时候,如果红房子一部的停车场弄不好,我们可以把它盘出去,专心经营2部!”

    “我再问你,如果我们去竞标,最大的对手会是谁?”

    “……王庭!他家就住在哪里,那块地皮离他家很近。而且他也有这个能力。”金成终于想到点子上了。

    “想明白没?你去缠住他,让他以为我们是真的看上了他那个死鬼弟弟的那块地,然后再来个暗度陈仓,悄无声息的把二部边上的那块地拍在咱家的户头上……”这次,邢淑琴讲的明明白白,金成也听得真真切切,他激动的把娇妻拥进怀里,兴奋地说:“还是古话说得好,家有贤妻,万事不愁啊!”罗娇再被保安丢出来之后,她气冲冲的回到房间,在她看来,这件事情真正的受害人是她,现在她的脑袋里面像是住了一窝小鸟,叽叽喳喳闹个不停。她用脚一下子就把门踢开,随手扬起皮包见什么打什么,房间里的东西像是蹦迪一般,全都跳了起来,然后叮叮当当的开了一场激烈的演唱会,好不热闹……

    王尚武是跟着罗娇的脚步回来的,他一直站在门外,静静的聆听着里面的动静。多了许久,他听到屋里好像没有什么声音了时才推门而入。王尚武在进门之后,立刻被看到的情景惊呆了,屋子里面好像是刚刚发生了一场核反应一般糟糕,遍地狼藉,床上,柜子上的所有东西全部都“均匀”的陈列在了地板上面,一件件物品几乎没有完整的,只要是能摔碎的,无一幸免全部遇难。王尚武用脚尖小心的挑拣着能落脚的地方往床的方向走去。此时的罗娇在释放了所有的坏情绪之后,像是一个受了极大的委屈的孩子一般,蜷坐在了床边双手抱膝,头深深地埋进了臂弯,双肩还在不停的颤抖着。王尚武轻轻的蹲在了罗娇的面前,手稍稍迟疑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用厚厚的手掌轻轻的拍着罗娇的肩膀,对咯娇说:“别太难过……”在感觉到王尚武手里传来的温度之后,罗娇冰冻了的眼泪像是被击垮的大坝一般——瞬间决堤。她死死地抱住王尚武,嚎啕大哭。

    在这个世界上,是不会有绝对的,像钢铁一样的坚强人的,即使你高傲到了目空一切的地步,你也会有软弱的一面,在你最脆弱最空虚的时候,还是会希望有个人能陪在你的身边,帮你分担你的忧愁与不悦。

    罗风也是和罗娇一样,没有人陪,罗缘她们都在上班,不可能每天陪着他。他自己又不愿意一个人一出去玩,只好每天呆在能闷死人的房间里面,看着闷闷的电视。要多无聊有多无聊。这几天,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再去叨扰罗缘了,为了自己的一丝私欲,他常常到餐厅“折磨”罗缘,不停的给罗缘找麻烦,罗缘因为他,这个月的薪水早没了。这几天,罗缘见到他都把嘴巴嘟的老高,脸黑黑的,不怎么说话。要是像这样下去还了得,罗缘不久,就要和他断绝关系了。罗风了解妹妹,她平时不轻易发脾气,但是,真的发起脾气来,那可是超强台风。那么的猛烈,没有任何预兆,一下子,旁人还真的能适应过来。罗风一般“欺负”罗缘是有尺度的,看到,妹妹真的是要发作了,罗风会表现的异常乖巧。他在骨子里还是很怕罗缘的,这一点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吧!

    罗风呆在房间,没有人陪他说话,也没人敢陪他说话,他闷得快没招了,于是他独自一人跑到大街上去压马路。城市的上空,好像永远都弥漫着一种灰色的气息,就连大大的太阳都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空气中没有多少水分,干干的让人越发感到烦躁。马路的俩边都是一些建筑物,罗风现在走的这条街上面开有很多的茶馆,各有特色的茶馆与街道对面的小区楼形成了一道别具风味的亮丽风景。街道俩边的人行道上还种有许许多多的槐树,是那种会开花的树。人行道上面还铺着红色的地砖。罗风走在槐树下面的林荫小道上,隐隐能闻到些许绿色的味道,这种难得的气息使人的心情开朗了几分。

    罗风边走边悠闲的欣赏路边茶馆的设计艺术,没有看到对面正好有个戴眼镜的女孩子,好像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向他这里走来。俩个心不在焉的人于是就这样理所当然的来了个火星撞地球。

    就在俩人相撞的一瞬间,女孩手里的手机飞了出去,正好掉进了旁边的下水道井口里。这下子,俩人都傻眼了。罗风在心中咒骂了几千几万次:这是那个混蛋干的好事,把下水井盖搬到了一边,不然,手机又怎么会掉下去……罗风再看看这个戴眼镜的女孩,她留有长长地直发,一身米色的连衣裙,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戴着很夸张的黑色大眼镜,把大半边脸都遮住了。只能看清她长有一个很丰满漂亮的嘴唇。女孩,此时早傻眼了,呆呆的望着那口井,不知道该怎么办。罗风见她没有什么反应,心里一阵狂喜,想装作没事人一样离开,他心虚的试探着继续往前走,刚走了大约50米的时候,却又折了回来。

    “你的手机号码是多少?”罗风的语气依旧强硬,没有一丝犯错的样子。

    “啊?……”那女孩子还没有回过神来,她该不会是脑残吧?!

    “我给你的手机打电话,看看还能不能用!”罗风的态度还是冷冰冰的,不过,这已经是他耐心的极限了。

    “哦,是135……”女孩一五一十的说着。罗风真的掏出自己的手机,向那个号码拨过去,音乐声响起,可是……罗风分明听到音乐声是从女孩身上传出来的,而不是在井底。就在罗风诧异的目光注视下,女孩从容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

    “你的手机,不是掉进井里吗?”这下子,该轮到罗风傻眼了。

    “是啊!”女孩回答的很镇定。

    “那你?……这……”罗风哑口。

    “哦!刚刚掉下去的是我给小妹妹买的玩具手机啊!”女孩笑了,脸上露出了俩个浅浅的梨涡。

    “玩具?我明明看到你刚刚在拿它打电话啊!”罗风是真的糊涂了。

    “呵呵,我是在听音乐啊!我……”女孩还想说什么,罗风却已经气愤的走掉了。什么人啊,居然在大街上拿着玩具手机打电话,好不容易想做回好人好事,没想到却遇到一个傻女人,流年不利啊!罗风边想边走,没想到那女孩居然追了上来,不停的说:“我的名字是金兰。你是好人,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路风实在是受不了她的唠叨,于是丢一下一句:“罗风!”快步的离开,想尽快甩掉这个傻里傻气的女孩金兰。

    金兰在得到满意的答案之后,飞快的把:罗风。这俩个字存进了自己的手机里。罗缘和煦雨晴这一天累得要死,有人包了整个餐厅来给这家的老爷子祝寿,这位老爷子今年是过八十岁的大寿,自然,大排场是少不了的。他的儿女有很多,在世界上的各自工作岗位上也算是小有成就:老大是出版社的小头头,老二和老三兄妹俩携子女在美国定居,平时是不会回来的。不过,像今天这样重大的日子,俩人携家带口外带各种社会人际关系回来给老爷子贺寿。大儿子把老爷子一生的事迹和家庭情况,制成了一部厚厚的带插图的自传体书籍,那家人八成是自恋成狂了,凡是来贺寿的来宾,人手免费各发一本。

    罗缘所负责的是西边的四张桌子,她这天中午的主要工作就是把西边四张桌子上面的四十位客人服侍周到,令客人乘兴而来满意而归。

    在既定的菜色上,有一道汤水菜,叫,翅汤小白菜。主要是由奶白菜制作而成的,很清淡的那种。奶白色的汤里面若隐若现的几点绿色,上面漂浮着些许可爱的小虾米。像开包桌这样的情况,菜色一般都是早已预定好的,所以,厨房为了避免工作时因为忙碌而出现混乱,其中一些比较用时长的菜会事先加工好或干脆做成成品放置在那里。所以,一般在包桌上面吃到的菜都不会太烫,甚至是温的。

    罗缘小心的捧着一器皿翅汤小白菜,准备上最里面的那一桌。由于人比较多,餐厅里面显得很拥挤,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撞到了罗缘的胳膊,原本盛的就比较满的汤水一下子就溢了出来,正好浇在了一位男客的身上。那位男士不知道和主人是什么关系,穿着一身笔挺的蓝色职业西装他当时正在低头品尝着眼前的美食,忽然感到后背一阵暖意,一下子抬起头来,不巧的是又撞到了那器皿倒霉的翅汤小白菜,于是,半器皿的汤汤菜菜全都倒在了那身一丝不苟的西装上。罗缘吓坏了,只是一个劲的道歉,那男士的脸色虽不怎么好看,但是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很迅速的脱下外套,让罗缘拿过个袋子,然后把外套装进去。罗缘依然在不住的道歉,那人至始至终都没有半句怨言,只低低的说了一句:“下次小心点,没事了,去吧!”

    罗缘这才如释重负,刚转身便看到了文月的眼神刚好落在了这里,罗缘明白了,文月已经看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罗缘怯怯的走到文月的身边等待着经理的责备,而文月却没有直视她,只是说:“你还是回包间吧!”罗缘就这样,又回到了包间,没有再出来面对那位客人。

    许雨晴事后听罗缘讲给她这件事情,她并不相信那位客人会“什么也没说”就如此轻易的原谅罗缘的“罪行”。许雨晴像这样子的事情也有遇到过,有的客人会大骂,会发火,也有找经理投诉的,唯独没有遇到过像这位男士这样,“什么也没说”就会轻而易举的原谅服务生的过失。在许雨晴看来这人简直就是圣人嘛!不过,疑问归疑问,没过多久,罗和许雨晴便把这件事情忘到九霄云外了。

    那位客人最终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找经理投诉,安安静静悄无声息的走掉了。直到后来,一个很偶然的一天,罗缘才又一次见到了这位有度量的男士,不过,这位男士却带给了她一声享用不尽的财富……

    第十六章我们该不会是梁祝吧?

    第十六章

    罗风一个人压马路简直是寂寞到要发疯了,想起小时候,不管去哪里,都有罗源陪在他的身边。原来他还一直在嫌罗源吵,现在想想还是怪怀念以前那段时光的。想起罗源看看表,到了饭点了,罗源一定在上班。是不可能来陪他了,想起罗源的经理剥夺了罗源在自己身边的时间,罗风的火气就大发起来,冲动的时候,罗风真想就这样把罗源带回家里,不再让她出门工作,每天就呆在自己的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自己去哪里,都让她跟着寸步不离。不过,想归想,好像不是很现实,人家罗源也长大了,翅膀长硬了,人家要飞,怎么能留得住啊!不过,生气归生气;失意归失意;难过归难过;臆想归臆想,肚子饿了还是要想办法去填饱的。走着走着,没想到又回到了“郁金香”,算了,明明知道今天客满,还是别去找茬了。罗风其实也不是那种不讲理的人,只是有时候比较任性罢了。

    罗风沿着林荫小路继续往前走,无意间竟看见了一间名叫“红房子”的餐厅。别看罗风来这里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发现:原来这里不只是“郁金香”一家餐厅啊!这也不能小看罗风的智商,这几天,他不是每天在“郁金香”不断地找罗缘的茬,就是和罗缘他们出门玩,哪有机会发现“红房子”?罗风抬头看看“红房子”,装修的倒是蛮别致的,不像“郁金香”那么的有现代气息,有着古香各色的感觉,就像是东北人住的红砖瓦房一样,从外面看: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乐饭店,红色瓦房尖屋顶,三层小楼外面的四周都贴有仿灰砖的瓷砖,墙壁上面还挂有仿真的玉米和红辣椒,就连门窗都是木制的;推开仿古的木门进去,服务员们不像“郁金香”里面的人们一样,穿着华丽的金色旗袍,而是一副农家女,头包小花巾,身穿小花裙的朴素装扮,让人看着很亲切。厅内的装修与外面相呼应,有木制的长桌、长椅还有同样是木制的栏杆,墙上面挂的是农民们四季的工作景象,什么春种秋收应有尽有,像这样子的装修风格很有特色,让客人看到之后有了一种回家的感觉,是那种没有拘束的自由。

    罗风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坐了下来,走过来一个侍应生,递给罗风一本绿色的菜单。罗风翻开菜单粗看了一下,头也没有抬得问那个侍应生:“你们这里的拿手菜是什么?”侍应生听声音是个女孩子,声音很温和柔柔的,虽然谈不上有银铃般的嗓音,可是听起来让人感到很温暖,就像她给罗风报的菜名一样——全是热腾腾的川菜。罗风抬头本来是想说:“怎么都是辣菜?”时,在他看到侍应生的一霎那,大脑发生一时短暂的空白。他很清楚的看到那个侍应生穿着同样的蓝色碎花小裙子,厚厚的性感嘴唇,小小的鼻子……最重要的是那双大眼睛,大大的眼睛长长地睫毛和好像是噙着一江春水的眼眶真的是像极了罗缘,不,那眼睛简直就和罗源的眼睛近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那女孩子的眼神里有一层谜一样的雾气,没有落缘的眼睛那样的纯净光亮,那女孩见罗风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她眯起双眼似乎想努力看清罗风的长相,看了好久,依然没用。于是,她不知道是从哪里摸出来一幅大大的黑色眼镜,拿出来戴上。就在戴好眼镜的一瞬,罗风不约而同的和那女孩子同时尖叫:“是你!”没错,那位女孩,就是罗风刚刚在路上遇到的“傻子”金兰。

    又一次的巧遇,让二人都感到十分的惊讶于,人与人之间缘分的微妙关系。金兰羞答答的坐在罗风的对面,罗风自发现金兰有着与罗缘近乎一样的眸子的时候,在本能上,他把这个傻傻的金兰当成了自己的妹妹,于是,他也再没有了先前的那种厌恶和抵触态度。

    “你真的叫罗风?”金兰表现的依然羞羞答答,她垂着头,不敢直视罗风的眼睛,心情却很激动。就像是遇到了找寻了很久的暗恋对象一般,她甚至紧张到——手心里面的汗水,把点菜单子浸湿都浑然不觉。

    “你真的叫金兰?”罗风酷酷的表情依旧如此,不过,这句水平不是很高的“冷笑话”着实让现场的气氛放松了不少。罗风看着对面那个名字叫做金兰的奇怪女孩子,感到她和罗缘就是同一个人一般,不由得减少了几分霸气而又增加了几分的柔情。他不知道,现在的他才是真正的罗风,没有了平时的骄纵跋扈和无理取闹,一汪柔情似水的眼睛里面透漏出来的那几分霸气,更加增添了罗风的魅力值。罗风深深的记得,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一位阿姨是如何把罗缘这个小丫头交予他,并吩咐他要善待罗缘。他记得,他一直都记得自己当时的回答,也在时时刻刻的提醒着自己,在自己的身上还有着这样的使命与责任。而这份责任,即使会让他失去自我,失去一切,他也会坚持下去,绝对不会抛弃罗缘。不由得,这份这份骨气与韧劲又为他平添了些许男子汉气概,使他更加的光辉耀眼。言谈之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金兰告诉罗风,说:“我就是红房子董事长的女儿,在校学习金融,爱好诗词,理想是当作家。昨天刚刚过了第20个生日。姓金名兰,是高贵优雅的意思!”罗风听了金兰的介绍,学着金兰的样子也说:“我家是经营银饰的,有个妹妹在隔壁餐厅工作。现在我在学校上大学,没有什么爱好,也没有什么理想。和你的岁数差不多。姓罗名风,大概是风风火火的意思!”

    金兰听着罗风的介绍,不由得笑了,脸上露出了俩个浅浅的梨涡,一炫一炫的,很可爱!像是那个调皮的孩子在水面上丢了一块小石子,那梨涡像是水涡一样,仿佛会漾开来一样,天真而又无邪!罗风甚至吃醋的想,为什么这对好看的梨涡没有长在罗缘的脸上,那样,罗缘岂不是变得更可爱?在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的时候,罗风有开始责怪自己,罗缘现在已经很美丽了,要是在想奢求别的东西,真的不是很人道啊!金兰,别看长相勉强算是一般般,可是那对梨涡为这个善良的女孩子增色不少,真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剥夺了这位女孩子的美丽!

    金兰觉得罗风是一个好人,她主动的向罗风坦白自己的一切,直到双方介绍完了之后,金兰赫然发现:怎么搞的和相亲似的?!

    罗风邀请金兰一起用餐,金兰刚开始还是羞羞答答的样子,就在菜上桌子的那一霎那,金兰的眼睛里面竟然会冒出可怕的绿光。在罗风的面前完全不顾吃相:大口大口,风卷残云!罗风像是欣赏一出可爱的话剧一样,手托着下巴,静静的看着金兰。金兰的吃相简直是太招人了,在一边观看的罗风不一会儿,就开始咽口水了,肚子好像感觉更饿了!金兰,一直埋头专注的对付那几盘菜,一会儿,好像有想到了什么似的,抬头用正在超负荷工作的舌头和口腔含糊不清的说着:“你不饿吗?怎么不吃啊?”罗风笑了,说:“我喜欢看你吃饭!你比我妹子强多了,她吃饭就像是在数饭粒。她每顿的饭量就比那小猫强不了多少。和她在一起吃饭,要多没劲有多没劲!真是无趣极了!”金兰满满的一大口饭菜,嘴巴还要不停的讲话,真是难为她了:“呵呵,没办法,我就是这样子。为这件事情,爸妈不知道教育过我多少次了~~&ot;其实,金兰是一个很腼腆的女孩子,只是一到饭桌上,就会“原形毕露”变得那样的豪放!

    罗风看着她这个可爱的模样,突然冲动的冒出一句:“我们结拜吧!”

    “嗯?那样子的话,我们就是兄妹了?”金兰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

    “好啊!等有机会,我带你去见见我妹妹罗缘。”罗风看样子像是认真的,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傻乎乎的金兰。

    “那?我们该不会是梁祝吧?”金兰脱口而出。

    罗风用手指点了一下她的头,说:“丫头,你小说未免也看太多了吧?呵呵”罗风爱惜的看着金兰,仿佛真的已经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妹妹一样,“这样吧,过几天带你见见我妹妹罗缘,你们结拜了,不就和我们结拜一样吗?”罗风出的这个主意还不错,金兰当即同意了。罗风这天回到房间,原本是想找到罗缘和她讲讲有关金兰的事情的。没想到刚回家,手机就响了起来,看看上面的号码,原来是母亲刘银玉的电话。刘银玉打电话来无非是为了劝说罗风,让他早点回家而已。罗风想了又想,决定在离开之前,还要再和大家聚一聚。

    罗风再一次把大家聚到了一起,说:“暑期快要结束了,我和妹妹罗娇想在离开之前,再和大家聚一聚,好好玩几天。”罗风的话音刚落,许雨晴便乐的直鼓掌:“好啊!去哪里?”众人又开始了苦思冥想……

    “去水族馆吧?”王尚武提议。“不好,没劲,太闷了……”听听,不赞同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想了好久,都没有想出什么去处,也有人提议去上次的野营水库,不想,赞同的也没有几个。终于,许雨晴拍手大叫:“儿童乐园,怎么样?”此话一出,大家哭笑不得,一致问许雨晴:我们真的有那么的幼稚吗?

    “我们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时常保持着一颗童心有什么不好呢?就去儿童乐园吧,不要把自己当成大人,想象自己依旧是无忧无虑的小孩子,去尽情的游玩享乐。开开心心的过一天小大人的生活,有什么不好?”王尚武的一席话直击众人的心扉,是啊,有谁会拒绝快乐呢?于是地点定好了,就去市儿童乐园!

    这次的人数与上次相差无几,只是唯独少了李平。原因是,许雨晴拒绝邀请他,她说,这个人太没劲,不用理了罢!于是,这一群女多男少的队伍从出发的那一刻开始,就唧唧喳喳的说个没完没了。还是老规矩,由罗风负责门票和入场卷,王尚武找车子,王尚熙准备零食和饮料。罗娇一路上,只要是看到罗缘和王尚熙深情对望的样子,就生气。可是,有罗风在旁边,她又不敢发作,她的脸一直黑着,还拉得老长,到后来干脆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这一次,王尚武可没有时间照顾罗娇的情绪,他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许雨晴的身上。这就是伟大爱情的力量,可以使你忘记一切,甚至像飞蛾一样,为了一丝的光明不惜粉身碎骨。

    这一天,大家玩得都很疯,从云霄飞车上面下来之后,罗缘竟感到头晕眼花,有类似于晕车的症状。罗风忙拿了一瓶水,递给妹妹,让她缓和一下情绪。王尚熙等人也关切的询问着罗缘的身体情况。过了一会儿,罗缘的身体渐渐有了些许恢复,脸色也不像方才那样子苍白。罗娇却在这时候大声的说:“我们再去玩吧!”大家看看心怀鬼胎的罗娇,又瞧瞧刚刚有了点血色的罗缘,拿不定主意。许雨晴和大家一样,也想再去玩会儿,可是在罗缘的面前又抹不开面子,只好拿手肘一个劲的戳王尚武。聪明的王尚武心领神会,眼睛滴溜溜一转,说:“走,咱们去玩旋转木马!”对啊,木马很有诗意又不至于太颠,最适合谈情说爱了!

    罗缘看看身边的朋友们,想象着自己已经在天上飞翔着,感觉真的很好。还别说,这一天的玩乐,还真的让这些人这些人找到了些童年那些短暂的快乐:曾几何时,不再为了眼前的悸动而做出傻事;曾几何时,不再为了酸甜苦辣的滋味而眉飞色舞;曾几何时,不再为了那些似是而非的事情而感慨万千……这些年轻人在这一天,终于又品味到了童年最初的最纯净的快乐!

    第十七章人生

    第十七章

    第二天,王尚熙电话约罗缘:我要去市图书馆,你也一起吧!于是,罗缘和王尚熙一起来到了图书馆。

    图书馆看样子年代颇久了,大大的黑色大门一看就知道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不过,那时候的东西就是结实,这么久了,一点没有衰败的影子。要是它的主人能和它一样结识就好了,这个大门一看就知道是以前大户人家的门,以前的图书馆一般都是没有这样子门的,大概不知道是什么历史的原因,做了图书馆的门。

    院落里面栽种有很多的梧桐树和小花圃,树的旁边是一排排石凳,要是能在这里百~万\小!说,想必是件很美好的事情吧!院子里面干干净净的,看样子就知道常常有人打扫,在墙边有着一排排码的整整齐齐的自行车,有一位大概是有五十岁左右的大妈负责看守。王尚熙带着罗缘到了图书大楼的面前,进去里面。左手是存放行李的地方,右边是图书证申请登记处。左右俩边都有着很美丽的木质楼梯,扶手上面还雕刻有美丽的镂空小花,显得简约又不失美观。上了二楼,迎面是一座大门,进去里面,竟然是间小小的展览室,这里的展览室常常会换掉主题,而今天的主题恰巧是——蝴蝶。展厅里面展放着行行色色的蝴蝶标本。王尚熙无暇欣赏,他得快点把书还掉,再迟到一会儿,过了约定时间,那是要罚款的。钱虽少,但是,不能失了信用。

    罗缘没有办理书卡,只好在外面等候。不过在她看来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她正好可以好好看看这些蝴蝶标本。

    罗缘细心地的看着这些标本,标本上面的蝴蝶美丽极了,栩栩如生。旁边还标榜着这只蝴蝶的来历和它的名称。上面写着:在亚洲,台湾也以蝴蝶品种繁多而著名,这里展示的蝴蝶展翅最大的可达24厘米,最小的只有16厘米。他们的色泽都很鲜艳,翅膀和身体有着各种花斑,头部有一对棒状或锤状的触角。这里展示的蝴蝶有各种颜色:白粉蝶、黄蝶、蓝灰蝶、铜色蝶、燕灰蝶、灰蝶等等。蝴蝶的一生发育要经过完全变态,既要经过四个阶段:卵、幼虫、蛹、成虫。罗缘最关注的就是成虫是如何变成蝴蝶的:成虫性成熟后,从蛹中破壳钻出,但需要一定的时间是翅膀干燥变硬,这时的蝴蝶无法躲避天敌,属于危险期。翅膀舒展开后,蝴蝶就可以飞翔了,于是开始“翩翩起舞”。罗缘专心的看着这些蝴蝶标本和上面记载的有关蝴蝶的知识,竟然看的入了迷,完全没有发现王尚熙已经站在她的身后很久了。

    “在想什么,看得这么入迷?”王尚熙轻轻的一句话倒是把罗缘吓了一跳。罗缘赶紧回身,才发现的一直微笑着的王尚熙。

    “呵呵,没有什么,只是在想蝴蝶从虫子变成蝴蝶的过程而已,想着想着就入神了。”罗缘微微一笑,简单的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哦?什么想法?从蝴蝶里面悟出了什么?”王尚熙依然微笑着看着罗缘,等待着她的答案,看样子好像很感兴趣的模样。

    “你不会嫌我——大道理!?”罗缘小心的说。

    “呵呵,不会。我只想知道而已。看看我是不是也有这样子的悟性,能和你想到一起!”王尚熙说的是实话,因为他也是喜欢蝴蝶的,喜欢蝴蝶的美丽和破茧成蝶的习性。

    “我刚刚在想,蝴蝶是不是和依米花一样呢,他们都是一样,为了那一时的美丽付出的努力是无法想象的。即使他们的美丽时光很短暂,可是他们依然如此亘古不变。我们人呢?是不是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呢?”罗缘讲述着,王尚熙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的眼睛,“我在想,我们短短的人生是不是应该这样子度过:当我们垂垂老矣回首往事的时候,还能记得曾经的轰轰烈烈,哪怕这一生中只有一次。仅仅一次,即使他耗尽了一个人一世的光阴和毕生的精力,即使那条道路走的漫长而艰辛,即使他最终都没有一个美满的结局……够了,足矣,至少我们还能这样对自己说——我曾为我的梦想努力奋斗过,不悔此生!”罗缘讲的慷慨激昂,宛如一个哲学家,她的一席话着实把玩尚熙震住了,他没有想到,小小的罗缘竟然会有这样大的气魄,这件事情让他这个大男人对罗缘这个小女子又一次刮目相看。原来她是这么的坚强,有志气!王尚熙已经问过了罗缘的态度,罗缘答应去见见金灿。要说,罗缘不会觉得别扭吃醋吗,会的。她罗缘也是一个凡夫俗子,不是圣人。她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撒娇、吃醋、耍小性子……但是,罗缘拥有着比情欲更多的是理智。罗缘的心里始终是相信王尚熙的,她即使亲眼看到王尚熙和金灿开房间,也不会相信王尚熙是那种朝三暮四玩弄她感情的男人。她一直都相信王尚熙和金灿之间是清白的,没有别的因素。

    爱情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东西,它会蒙蔽你的双眼堵住你的耳朵,但是,它会把你的心变得如水晶般透明,透过水晶看到的世界是美丽的、纯净的、无杂质的。天空比记忆中的蓝、风比记忆中的柔、就连雷鸣闪电,在热恋中的人看来都会是一场光声和谐的交响乐,如此的美妙动听。

    金灿听说罗缘会来看她,在听筒的另一端传来的声音显然很兴奋:“真的吗?太好了,你们来夜色酒吧,我等着你们。”

    到了晚上十点半,王尚熙带着已经下班的罗缘走进了传说中的“夜色酒吧”,这间酒吧很富有现代气息,四周墙上面的墙纸看上去像是街头涂鸦,各种奇怪抽象的图案交织在有着红色底纸的墙面上,像是会跳跃的火苗一样,充满了热烈的动感。大厅的中间是一个梯形的圆柱体,从地面直插进屋顶,圆柱体的周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酒,有几名调酒师在酒柜和吧台中间的走廊上忙碌着。墨绿色的大理石吧台外面摆有一圈红色的吧椅。酒吧的地板是淡粉色的,在不停闪耀着的灯光照射下,时明时暗。酒吧里面放着能震破耳膜的音乐,到处都是俊男美女,或品酒或跳舞或耳鬓厮磨,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在罗缘看来这里干脆改名叫“夜总会”算了,酒吧按理说应该比较有格调正式点吧,可是这里,完全是另一幅景象嘛!王尚熙挽着罗缘的手围着梯形圆柱体吧台转了一圈,也没有发现金灿的身影。王尚熙帮罗缘拉了一把椅子,又叫调酒师调了俩杯“遥远的相爱”。就在罗缘细细的看着这杯会呈现红、白、黄、蓝四色的玻璃酒杯,听着王尚熙讲述着“遥远的相爱”的来历,她的心里面想的却是一种叫做依米的四色小花。王尚熙看到罗缘没有出声,只是在那边出神的看着“遥远的相爱”。

    “你在想什么?”王尚熙问罗缘。

    “你知道有一种叫做依米的小花吗?上次在图书馆外面的博物馆里,我有提过的!”

    “知道一点。它好像是生长在非洲的戈壁滩上,是那个依米吗?”

    “对。就是它。”

    “讲讲,依米怎么了?我对它了解的不是很多。”

    “它就像你说的,是生长在戈壁滩上的小花,每瓣自成一色:红、白、黄、蓝。依米花要花费五年的时间来完成根茎的穿插工作,其它生长在戈壁滩上面的植物都是长有很多的须根,用来吸收水分。而依米花只有一条根,蜿蜒盘曲着插入地底深处。第六年的春天,依米花才会在地面吐绿崭翠,开出四色的鲜花,但是它的花期只有俩天便随着母株香消玉殒了。”罗缘仔仔细细的说着,生怕漏掉了重要的成分。

    “哦?原来,依米花是这样子的啊?我只知道一个大概,呵呵”王尚熙憨憨的笑了,那样子很可爱。

    “我们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