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珠同人之路人的路人
作者:夕钺浅凉
第一章 沈小公子
扬州沈家,从明代开始就树立不倒,据说是沈万三的后代。沈家是扬州有名的富庶望族,可是本家的直系子弟却不多,这一辈也不过八九人而已。
沈家小公子出生于乾隆六年,沈老太爷大喜,连名字都没有的孩子,沈老太爷就连字都取好了,叫做夕然,在城外施粥三天,为孩子祈福,带在身边,亲自教养。
后来,沈小公子干脆就没取名字,直接就叫做了沈夕然。
沈夕然是整个沈家的么子,是他爹娘盼了十好几年才盼来的嫡子,而他最大的堂兄,整整比他大了二十岁,连堂兄的女儿,都已经五岁了。
老太爷养着他,宝贝得紧,连他爹娘想见他一面,都要看老太爷的心情好不好。
整个扬州的人都知道,沈家有个小公子,从小养在沈老太爷的身边,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就是脾气怪癖得很,一个月,气走三位夫子,最后只好沈老太爷自己教。
虽然整个扬州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沈小公子却很少有人见过。
一直到乾隆二十二年,沈小公子十六岁。
沈家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凡是沈家的子嗣,年满十六岁,就开始接手家里的生意,不论大小,自己选择。
沈家在扬州盘踞了这么多年,而扬州又是整个江南的枢纽,沈家在整个江南富庶之地,牢牢地扎下根来,只要是赚钱的生意,沈家都会插一笔。
沈小公子在十六岁的时候选择的是……酒楼,而且只有一座。
虽然酒楼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沈爹爹却差点没把鼻子都气歪了。
为什么?!
这个说来话长。
话说沈小公子从小就没有“君子远包厨”的概念,从十岁开始就喜欢自己下厨。最开始把沈老太爷吓的够呛,后来沈小公子做的点心越来越好,酿的酒越来越有滋味,沈老太爷一改前观,转而支持起宝贝孙子呆在厨房了。
“我沈家又不指望夕然来继承,他喜欢就行了,沈家还养不起一个贵公子么?”这是沈老太爷的原话,一个字没改。其实是沈老太爷自己耐不住沈夕然酿的‘东风白’,又觉得理亏,才赢撤出来的大道理,扯出来才发现,还挺有道理,不错,不错。
于是,沈家上下在沈老太爷的强力镇压下,被迫同意,其中,沈爹最悲愤,却又无可奈何。
沈爹一致认为自己的儿子是最好的,他应该饱读诗书,上京考取功名,光宗耀祖,他怎么能下、厨、呢??
话说,身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男子的处境无疑是最艰难的,想干什么都有人反对,基本上你不听又不行。
扯远了……
沈小公子接受了酒楼后,偶然去酒楼吃东西,结果发现自己喝不惯酒楼里的酒,于是,‘东风白’正式在“悦然楼”里挂牌,限量供应,卖得还死贵。
扬州的物价算贵的,二两银子也够三口之家衣食无忧的过一个月,而悦然楼里的‘东风白’,是真真正正的一分钱一分货,一两银子打一两酒,这酒,真真是真金白银做的。
就设么一间酒楼,沈夕然弄得有声有色的。
少年人总是没定性,某日,沈夕然偶遇从济南回来的七堂兄,得知济南山好水好,便萌生了出去游玩的念头,缠着沈老太爷要出去。
沈老太爷无奈,就这个孩子,从小捧在手里怕冻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哪里受得了赶路的颠簸?!
最终还是让他和沈七堂兄一起上了路,去济南。
就在沈小公子差点被风餐露宿折腾的受不了的当口,济南到了。
“夕然,我要去会友,生意上的朋友,年纪和你一般大,你去么?”沈七堂兄问躺在床上任小厮按摩身体的沈夕然。
“在哪?”
“大明湖畔。”
于是,沈小公子结识了他这一生的缘分和幸福,就在大明湖畔的酒楼上,初识了夏瑾。
第二章 夏瑾·前世
夏瑾是个宅男,很宅的那种,平时足不出户也就罢了,他还不会做饭,每天靠泡面活着,要不然就下馆子,叫外卖。
他早早就没了父母,监护权归在一个远房叔叔名下,那个叔叔也不太愿意管他,放任他一个人在远离家乡的城市生活。
泡面,小说,游戏,程序,组成了他的全部世界。
他是个程序设计师,自由职业者。没钱了就在网上接一笔单子,写出程序来赚钱,而且因为他的不拖沓,程序漏洞少,在自由程序师中,他竟是小有名气,很多人急用的程序软件都是他做的。
夏瑾是个gay,而且还是纯1。
虽然是gay,但夏瑾很少去gay吧,基本上一个月一次,每月的五号是他定时艳遇的日子。
身为程序师的严谨有一部分被他带到了生活中,表现最突出的就是他很爱干净。他的家虽然小,但永远干净整洁,他的衣服虽然少,但永远简洁大方。他的爱干净不只是生活方面,也带到了他的感情中,他永远只找干净的孩子,而且从来不玩什么游戏,也从不折腾身下的男孩。他是个好情人,这是圈子里公认的。
只是,再有原则,也还是会招惹一些麻烦的。
比如,现在身边的男孩陌。
陌是一个富家子弟,从小被捧在手心里,然后宠得不知天高地厚。来gay吧寻求刺激,结果那天正好是他猎艳的时间,然后开了房,上了床,共度春宵。
结果,这个陌少爷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就此赖上他了。
大概是从gay吧老板那里得知自己叫什么,自己每月五号会去,陌竟跑来他的小套房找他。
然后就是纠缠。
他一向不会和自己一夜、情的对象纠缠,因为不想也没必要。
那位陌少爷每天给他送来三餐,晚上会拉他出去散步,白天就窝在她的小套房里,哪也不去。
他一向讨厌纠缠不休的人,却不知怎的对陌十分的宽容,大概就是因为他清澈的眼睛吧,干净的…让人不忍拒绝。
后来,他开始习惯了每天有人陪自己吃饭、散步,习惯了晚上有人和自己一起睡,也习惯了陌的存在。他会在买东西的时候,给陌带一些小玩意,哄他开心,也会不时带他出去玩。
夏瑾以为,陌的父母会反对,毕竟两个男人之间的感情不容易被接受,尤其是他这样的没背景、没事业的男人,与他们的宝贝相恋。他也做好了陌的父母找他的准备。
陌的父母确实找了他,他们拜托自己照顾好陌。他们说,陌很任性,要让着他一点,陌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点一滴都倾注了他们全部的爱。
他们说,陌喜欢你,我们只要陌高兴就好。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陌,但是他越来越宠溺他,甚至,那辆车从旁边斜斜的开出来的时候,他也会反射性的将陌推到一旁。车子撞在身上,很痛。陌一定受不了这么痛的。平时在床上,他都会怕痛,自己也舍不得他痛。
小孩一定要哭死了吧,再有几天就是他的生日了,他的生日礼物自己还没准备呢。
第三章 夏瑾·今生
他现在还叫夏瑾,只是身边没有了陌。
夏瑾还是济南的夏瑾,只是时间换了,地点换了。
夏家原本也算得上是济南的富户,只是夏家老太爷只有一个独女,而这个独女,竟做出未婚先孕的勾当,败了夏季的名声,夏家也就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夏瑾就是夏老太爷从远房亲戚那里抱来的男孩,为了继承家业。人们都这么说,他便信了。
刚出生时,视力听力都没长成,隐约知道自己是被抱来的就已经很不错了。而且,夏老太爷对他很好,他便不再追究自己的父母是谁,因为每当他问起,老人就会很伤心,他便再也不问了。
不要说他凉薄,一个是相处好几年并且对自己很好的老人,另一边是根本不知姓甚名谁的父母,只要是人就会作出第一个选择吧。不要说什么父子天性、母子天性的,对着陌生人,反正夏瑾是天性不起来。
本来他不知道夏老太爷的女儿是谁,后来知道了,却什么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这两个名字有些耳熟。夏老太爷的女儿住在大明湖畔的别庄里,闺名叫雨荷,有一个女儿,唤作夏紫薇。
直到他十二岁,夏老爷子终于熬不住了,将他叫的床前告诉他,“瑾儿,你才是雨荷的儿子,而夏紫薇只是我从别人家抱来的,当年,你娘未婚先孕,还产下了你,皇上却一走了之,我就知道,皇家不可能认你,便将你偷换出来,看在我临死的份上,叫我一声外公吧。”
“外公。”夏瑾看着他的样子,也有些难受,便乖乖叫了一声。
“瑾儿,别怨外公,明天去看看你娘吧。”
“好,我知道了。”
直到回了自己的房间,夏瑾还没反应过来。
还珠格格!!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穿越到了大清正史,没想到是还珠格格!!怪不得听到夏雨荷和夏紫薇会很耳熟!
天啊!!!
话说,从前在21世纪的时候,芒果台就年年寒暑假播放还珠格格,没想到他居然穿越到这个满是脑残的世界?!
天啊,来道雷劈死我吧……
第二天,夏瑾坐着马车悄悄地向大明湖畔驶去,他要去看看生他的女人,哪怕她真的是个脑残,那也是他亲娘,血缘的羁绊是永远也无法割舍的。
还有夏紫薇,他娘名义上的女儿。
其实他对于夏紫薇的单纯有理解,来到大清这么多年,他也适应了这个社会,知道女子都养在深闺人未识,只是受不了她的圣母。人,都是有底线的,无论是谁都不能触碰的底线。可是夏紫薇之所以给他这么深的印象,完全是因为他没有底线的退让。
来到大清这么多年,其实以前的生活早就淡忘的差不多了,只有一些零碎的片段不时闪过脑海,证明他在另一个世界存在过。
他之所以能记得一部狗血电视剧,泰半都是夏紫薇的功劳,圣母的不可思议。
“我去看娘了,外公。”
“好,以后我不在了,你要好好照顾她……”
“我知道了。”
夏老太爷第二天就去了,他拜访了夏雨荷,告诉她,她爹去了,夏雨荷哭的昏死过去。
后来,他接管了夏家的铺子,开始为生活整日奔波,没有学过经商的他,最开始异常吃力。
后来铺子慢慢上了轨道,他便想将夏雨荷母女接回城里,可是夏雨荷不肯。夏雨荷自从得知自己的父亲逝世,身子就愈加的不好了。他没办法,只能雇了一位大夫让他随时看着夏雨荷的身体,他自己,也时常去看夏雨荷。
第四章 初遇
“叡之,抱歉,来晚了。”叡之,夏瑾的字。
“没关系,我也刚到,邵阳。”他就坐在这里,看着美丽的大明湖。或许,当年就是这大明湖将夏雨荷衬得更美,以至于皇帝都迷上了她?
表字邵阳的是沈七公子沈安宥,他这次来济南是为了谈生意。夏瑾准备派人去苗疆收购药材,问沈安宥要不要搭伙。原本不需要回家请示的,只是这次事关重大,而且利润丰厚,沈安宥不想白白错过一个好机会,却也不想冒太大的风险。
他们都是有原则的人,生意归生意,朋友归朋友,只不过朋友要多那么一点福利罢了。
其实,夏瑾要去苗疆收购药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夏雨荷。这几年,夏雨荷的身体越来越差,大夫说,她的身体已经接近油净灯枯了,只能是用珍贵药材吊着命,熬时间罢了。
这几年,夏瑾一直在发展医药方面的生意,大力收购珍贵药材给夏雨荷用。毕竟夏雨荷是他的生身母亲,哪怕她并不知道,也不影响他们之间最难以斩断的血脉相连。
至于夏紫薇,他在她身边安排了一位教养嬷嬷,能不能自我蜕变就看她自己了。他本不想过多干涉剧情人物,也没有救世主般的想法,他有自己的生活,不会为了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毁掉他的生活,他平静的、一直在追求的生活。
只是看不惯她的圣母,圣母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底线的圣母。
“这位是?”
“这是我的堂弟,沈夕然。”
“幸会,沈小公子。”夏瑾自然听说过这位被沈老太爷捧在手心里的小少爷,看着这位小公子瞪起亮晶晶的眼睛,他就知道,这位小公子对他的称呼不满意了,像这么大的少年,最怕别人说自己小,尤其是在自己的亲人面前。沈小公子气鼓鼓的撅起淡色的唇,大大的眼睛瞪得圆圆的,像一只小猫,让人忍不住想逗弄。
沈安宥和夏瑾在谈生意的时候,沈夕然就坐在一旁喝茶、吃点心。生意什么的,对于从小养尊处优,生活比之皇子阿哥也不差的沈小公子来说,就是浮云啊浮云。
就连他名下唯一是成年历练的酒楼也是爷爷拨下来的管家在管,他除了让那里卖酒,什么也没动过、没管过。
所以,沈安宥和夏瑾谈的具体事宜不仅没让他感兴趣,还让他有些昏昏欲睡。
“沈小公子来济南还没游览过吧,外面是大明湖,要去游湖么?明日我带你们去天下第一泉,可好?”眼见沈夕然对他们说的不感兴趣,夏瑾轻轻一笑,问道。
“那就麻烦叡之了。”眼见沈夕然有些意动,沈安宥想想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答应了。
可能今天不适宜出行,他们的船刚刚开到湖中心,天上就开始飘起了雨丝。
“邵阳,沈小公子,真不好意思,夏家在这里有一座别庄,我们去哪里休息吧。”夏瑾苦笑着提议。
“好,麻烦叡之了。”
“你叫我夕然就好了,什么沈小公子?我很小么?你跟我是同年!!”沈夕然忍了又忍,最终没忍住,终于爆发了。
哎呀哎呀,炸毛了。小猫还是顺毛摸得好,虽然炸毛了也很有趣,但是玩过了就不好了。
“是我不对,夏瑾向沈小公子赔礼了。”太久没碰到过这么有意思的小孩了,夏瑾心里都快笑翻了,面上却不显,一本正经的赔礼。
“你还叫!”
“叡之,你就叫他夕然吧。”沈安宥连忙过来打圆场,这位可是老爷子从小捧在手心里带大的,得罪不得。
“邵阳,夕然,走吧,去别庄躲躲雨,顺便洗个热水澡。”
“好。”
第五章夏紫薇
夏瑾说的院子,就是夏雨荷住的别庄。它就矗立在大明湖畔,幽静的让人不忍打扰。
整个别院不大,处处透着精致小巧,这也是夏瑾这几年找人收拾的。这座别院在夏雨荷手里时,伺候的下人一个个都滑头得很,总想着拿主人家点什么,夏瑾一气之下,将他们全赶出去了。别院现在也没有几个下人,大部分是在夏雨荷和夏紫薇身边伺候的。
“柳婶,为这二位安排在研露斋,准备热水沐浴。”
“是,大爷。”年近五十的柳婶点头称是。她是夏瑾从本家带过来的,在夏家工作三十多年了,绝对忠心。只因为这个别院平日只有夏雨荷母女,男管家不方便,才将她调过来。
“邵阳,夕然,你们先去洗漱休息吧,我去拜见长辈,这个别院住着我一位女性长辈。”
“那就叨扰了。”沈安宥知道女性不便见客,告辞去了。
“姑姑,瑾儿求见。”夏瑾站在棠荷园外,恭谨的道。虽然夏雨荷是他娘,可是夏雨荷并不知道,所以,夏瑾叫夏雨荷为姑姑。
“来了。”
“姑姑,今天我将生意伙伴带回来了,外面下雨,且收留他们一晚罢。”看见夏雨荷的眼神开始迷茫,似追忆着什么,夏瑾暗了暗眼神。听说乾隆就是因为躲雨才遇上夏雨荷的,“姑姑,姑姑。”
“他们住哪?”夏雨荷回过神来,问。
“我让柳婶安排在了研露斋。”
“恩,我知道了,你下去吧。”夏雨荷有些失望的再次怔忪起来,不再理他。
夏瑾也不在意,行了一礼,回了自己的院子。夏雨荷就是这样,除了她的爱情,什么也不管,什么也不顾,她总是这样,她永远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永远说自己是情不自禁的。
“紫薇妹妹。”回篱落小筑的时候,竟意外的碰上了夏紫薇。
“瑾表哥。”夏紫薇对这位瑾表哥总是怕怕的,总觉得他好像能把自己看穿似的,十分诡异。听说这位表哥是姥爷从远房亲戚家抱养过来的,不知是真是假。家里的下人总说他好,说他赏罚分明,可是他真的很严厉,伺候娘十来年的老人,他说卖就卖了,眼都不眨,一点不念情分。金锁说,这位瑾少爷不像是为了谋娘亲的财产。
虽然他给娘请大夫,珍贵的药材眼都不眨的送过来,什么东西也不会缺了她一点,可她就觉得这位表哥不喜欢自己,十分不喜欢。尤其,他给自己身边配的教养嬷嬷好严,什么都管,连她弹琴唱歌都管,根本不懂得爱情的伟大和美好。她不喜欢那个老嬷嬷,可是那个老嬷嬷是瑾表哥放在她那里的,她又不敢和瑾表哥抗议,只能勉强自己和那个老嬷嬷共处一室了,“你怎么在这?”
“外面下雨,我谈生意回来躲雨,客人住在研露斋”虽然不喜欢她,夏瑾还是露出一丝笑容问,“紫薇妹妹是来散步么?”
“不是,我……只是路过,这就回去了……瑾表哥再见。”
夏紫薇看见他的笑容,顿时落荒而逃。留下夏瑾站在湖边摸着自己的脸,自问,他笑的有那么难看么?还是他长得人走兽避?怎么夏紫薇看见他的笑竟好似落荒而逃了?
错觉吧,错觉,一定是错觉。话说他对自己现在的脸还是挺满意的。逮着漂亮美人就娶的皇家和本身就很漂亮的夏雨荷结合,怎么也不会生出难看的孩子来的。怎么说他也是被称为浊世佳公子的美少年啊!
他又没有虐待夏紫薇,也没有不给吃穿,她怎么会怕他?想了半天也想不通夏紫薇为什么会怕他,夏瑾摇了摇头,收拾心情回自己的落篱小筑了。
番外夏雨荷
他是她儿子;他是她和皇上的儿子。
第一次见到他;他已经十二岁了。穿着浅蓝的衫子,腰间悬着一枚晶佩,俊秀的脸上是一种异样的混合着焦急和复杂的表情,在那张粉嫩的小脸上显得格外喜人。
他告诉她,父亲病重。
他认得她,却叫她姑姑。
她的心有那么一阵抽疼,明明是她的孩子,却相见不能相识。
她去见了爹的最后一面。
“雨荷,爹知道对不住你,你若怨就怨爹吧,别怨瑾儿,那孩子,他很好。”
过了两天,爹就去了。
想爹这一生,前半辈子为自己操劳,后半辈子又自己连累,最终病入膏,去了。
他接手了夏家的生意。因他年纪小,受了不少刁难,才勉强将夏家支持起来。
她的身子也越来越不好了。
见到他,她总是有一种矛盾的心情。尤其他叫她姑姑的时候,她是他的娘亲啊!被自己的儿子叫做姑姑是什么感觉?!
她心情不好,便不怎么见他。
他却做足了礼数,经常来请安。听大夫说他最近开始做药材生意了,她用的许多药材都是他拿来的。
听到这些她又有些心疼。
他十二岁就接管了夏家善业,这些年受了多少轻视恐怕连他自己都数不过来,好不容易撑过来了,竟然又为她的身体操心。可是她帮不了他,一点也不能。
她不仅帮不了他,还给他添了很多麻烦。
她是家中嫡女,大致知道家里都做什么生意。医药是他们家从不涉猎的生意,开拓一个新的生意是多么难,她知道。
“太太,你的心思重了。”
被夏瑾“请”回来的李大夫不止一次对她这么说过。
李大夫是他不知道从哪找来的,经常对她抱怨瑾儿这个不好,那个不好。她只是听着,不答话。李大夫是被夏瑾打晕后,带到济南的,自然心中有怨,医她,不过是职业使然。她知道,李大夫不是自愿给她治病的,他说,她不给心理有病的人治病。
心病还需心药医。道理她懂,可却放不开。
就这样吧,让她死在她的爱情里,也好。
后来,听说南疆那里的药材出了问题,瑾儿就匆匆赶了过去。
他临行前,她将那块玉珏给了他,她的爱情早就没了遗憾,只有他,她放不下,那是她的孩子,从没在她身边呆过一天的孩子。
再后来,她将扇子和画都给了夏紫薇,瑾儿不想认父就不想吧。
真希望他叫自己一声“娘”。
第六章游览
第二天,夏瑾给夏雨荷请过安,吃过早饭,就带着沈安宥和沈夕然离开了别院。
“济南,历来被称为泉城,素以泉水众多、风景秀丽而闻名天下,据统计有四大泉域,十大泉群,733个天然泉,济南也被常被称为“泉都”。其中最出名的四大泉域是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其中,趵突泉被称为‘天下第一泉’,是七十二名泉之冠,趵突泉群是四大泉群之首。(以上来自百度百科)”
“天下第一泉,果然名不虚传!”沈夕然抱着新鲜出炉的油旋,吃得不亦乐乎。(油旋是一种漩涡状葱油小饼,刚出炉的油旋色泽金黄,内软外酥,葱香扑鼻。油旋最早出现在济南是清朝时期。相传油旋是清朝时期的徐氏三兄弟去南方闯荡时在南京学来的。)
兜兜转转,夏瑾带着他们浏览了趵突泉群中最著名的几个,沈夕然很兴奋。他长这么大从没离开过扬州,扬州再好,看了那么多年也看腻了。济南虽然没有扬州繁华,但胜在风景秀丽,山水众多,各有韵味,有一种典雅的秀美。
“中午,我带你们去吃济南的名吃。”见沈夕然喜欢油旋,夏瑾笑得很温柔。
“济南有什么特色小吃么?”沈夕然眨巴眨巴眼睛,问身边的堂哥。
“我也不知道,叡之,济南的名吃有什么?”
“油旋就是一个,还有玉记的扒鸡,大明湖的蒲菜,平阴的玫瑰酱等等,济南的鲁菜也不错。”
沈安宥匆匆的来,又匆匆地走。沈家在盛京的生意出了点问题,他将沈夕然托给夏瑾照料后,匆匆北上。
夏瑾这些日子过得很舒坦。没事逗逗沈夕然,要不然带着他走遍大街小巷,附近郊县,浏览自然风光。前世,他住的济南郊区也没有现在济南城里风景好。前世,济南的美是精致的虚假,而现在却是纯自然。
这些年,他忙着夏家的生意、夏雨荷的病,根本没时间出来闲逛,哪怕谈生意去了很多地方,也是匆匆就走了,现在陪沈夕然游玩,就算是他给自己放假吧。
沈夕然就像一只名贵的猫,一生气就瞪着漂亮的大眼睛,满脸的不服气。
夏瑾最爱看他这副样子,经常去撩拨他,看他生气的样子,心里痒痒。
沈夕然十六岁,风华正茂的年纪,从小养尊处优,教育良好。而且还有一张好相貌,难得没有被养成娇纵的性子,这一切都很吸引他。
他是个纯gay,这一点,他比谁都清楚。所以他就从没想过娶妻,身为一个纯1,对着女人他硬不起来。
而沈夕然很让他心动。
只是他不是gay。
不过没关系,现在不是,以后也会是的。只要给他机会,他自然不会让沈夕然再对女人产生兴趣。毕竟,沈夕然是他选出来的要陪他的人,一辈子。
他上辈子一直没有一个固定床伴,就是因为他有洁癖,不是雏的男孩,他不碰。碰了以后,没感觉的,他不要。
第七章玉佩
“爷,去苗疆买药材的车队被那些苗人给扣了!”报信的急匆匆冲进夏瑾的书房。
“什么?怎么回事?”夏瑾一下就将手中的书扔下,问报信的人。
“听说,他们最开始收药材的时候,还挺顺利的,可是都收完了,却被一个苗寨给扣了!他们说,车队犯了他们寨子忌讳,要爷您去赔罪领人。”
夏瑾坐在桌前,沉吟了半晌,“叫夏安准备马匹和干粮,再去钱柜支五千银票。”
“是,爷。”
“等等。”夏瑾叫住他。
“爷,您还有什么吩咐?”
“扣人的是哪个寨子?”
“是黑岩寨。”
“怎么联络?”
“送信的苗人说,进了云贵会有人等着。”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
为什么会被扣了呢?夏瑾有些颓败的趴在桌子上。这次开拓苗药的生意,他不仅搭进三十个人,还有两万两银子,最重要的是夏雨荷用的药,诸如八角莲、艾纳香、白花蛇舌草等,苗疆的质量最好,潜意识里,他总想给夏雨荷最好的。
而苗地偏僻,交通不便,苗药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即使他这些年赚了些银子,也有些吃不消。
这些年,他做生意确实赚了不少,可是,夏雨荷常年用药,用的也很珍贵,像人参之类的,就是最常备的,算下来,他其实没剩下多少银子。
苗药的利润大,但是卖的人不多,所以这一批药材大概有百分之二百的利润,除了疏通关节、打点官员的必要钱财,夏雨荷要用的药材也要扣下一些,他剩下的净利大概有二万八千两。他的钱来路向来正当,从不以次充好,也不与官员勾结。
他可以称的上是清乾隆朝最奉公守法的商人了。(凉:口胡……你半个月以前还往英国走私了一批香料、丝绸和茶叶呢;还有昨天晚上你刚卸了一船英国过来的货……)恩……偶尔走私一些东西,就忽略不计了,为了改善生活么,他一个穿越者自然不习惯纯手工社会,对,不仅该善自己的生活,还改善外国人的,多好!(嘴碎的凉被pai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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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瑾,我看见夏安在备马,你要干什么去??”当晚,吃饭的时候,沈夕然不经意的问起。
“去苗疆的车队被黑岩寨扣了,叫我去领人。”夏瑾一顿。
沈夕然在他家只是做客,他走了,沈夕然怎么办?邵阳交代要照顾好他的。又不能带他去苗疆,那里太危险。
“我也去。”
“不行,那里太危险。”
“你凭什么不让我去啊,这次的生意沈家也出了一大笔钱!!”
“邵阳让我照顾你,明天我们骑马去扬州。”
“我不会去,你敢不带我去,我……我……”沈夕然气得不行,大眼睛里满是愤怒。这个人总是把他当成小孩子,他明明和自己一样大,混蛋!混蛋!!混蛋啊口胡!!!
“好了,不要生气了,带你去还不行么?我今晚去告诉姑姑一声,明天就走。”
“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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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我明天去苗疆,那里的货被人扣了。”
夏雨荷听了什么都没说,只是唤身边的丫鬟:“成锦,把我枕边的荷包拿来。”
成锦将荷包拿来,递给夏雨荷。
“这个给你,你生日快到了。”
“谢谢姑姑。”夏瑾收了,没有当即打开。坐上回城的马车,打开荷包,里面是一块玉。
第八章上药
沈夕然到底还是嫩,娇生惯养的他,根本没怎么骑过马,刚开始还觉得很新鲜,有事没事就骑着马疯跑。
可是后来就受不了了,才两天,大腿内侧被磨破了皮,火辣辣的疼。
夏瑾以前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找了个地方住下,顺便问小二要了一盆热水。“过来,我给你擦擦,擦完上药。”说着就要褪他的裤子。
“侍书呢?”
“她一个女孩子,怎么给你上药啊?再说,她自己也找抱琴上药去了。”
“那还有吹剑和采风,不用你来。”
“我把吹剑和采风支到扬州报信了。”小孩子,第一次离家不告诉家长怎么行呢,“让他们两个结伴去的,路上有什么事也好应对。”
“我自己来。”沈夕然的脸色有些红,伸手就要抢夏瑾手上的药瓶。
“怎么?害羞?”夏瑾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其实心里也怕自己会在看了他的身体后会起反应,把持不住就把人吃了。
沈夕然大腿内侧确实很疼,微微犹豫,却被夏瑾似笑非笑的模样刺激到了:“你才害羞,你全家都害羞!!(话说沈儿子已经被调戏的傲娇了……)”
见他这般炸毛似的反映,夏瑾终于良心发现了,不再逗他,“好了,算我不对,来,上些药,过几天就好了。”
夏瑾嘴里嘟哝着什么,却乖乖地褪下裤子,张开白嫩嫩的小腿,果然,大腿上磨红了,甚至有的地方还破了皮,配上沈夕然白皙的皮肤,更加显得可怖。
“小夕,我们今晚就住在这。”
“你不是很急么?还是已经不急了?”沈夕然诧异地望着他。
“再急也走不快,还不如不急。”
第二天,沈夕然早起出来,看见夏瑾正在一辆马车旁整理东西。
“怎么?哪来的马车?”
“小夕,醒了?我们上路吧,这是租来的马车,你就坐马车吧,是我疏忽了,你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马车上有些果脯点心,你路上吃,昨天没睡好就眯一会儿。”
沈夕然突然觉得有些窝心。从小在老太爷身边长大的他,别人看的是受尽宠爱,可是从小到大只有老太爷关心他。父母兄长不是不关心他,只是看他受宠,下意识的忽略了。尤其老太爷太严格,小时候他连父母都见得少。
他们下意识的认为,他什么都不缺。
是啊,从小身边丫鬟小厮成群,生活中的一切都被打点的无微不至,以至于他都忘了自己还是需要父母亲朋关心的。哪怕十个小厮追在身边捧着衣服,也不如父母一句“天冷了,记得加衣”
他跟父母的感情还好,却也有些相敬如宾。
父母对于他是有些陌生的,但是他看得出来,爹娘都在努力跟他处好关系,他们总是小心翼翼的。溜出去玩的时候,看着别人家的孩子在父母怀里撒娇,他总有些羡慕,可是回去看见自己房里多出来的东西,他总会释怀。或许是一件衣服,或许是一个香囊,或许是一块玉佩,或许就是街上不值钱的小玩物,一点一滴,昭示了他们对自己的爱,只是他们不善表达而已。
收拾好心情,沈夕然登上马车,“走吧。”
“有什么不舒服的跟我说。”
“嗯。”
小剧场:
凉:夏小攻,其实你是看他们不顺眼吧,也是,四个大灯泡对你肖想的人服侍的无微不至,怎么下手啊!可怜的小夕……
夏小攻'勾出一个迷人的微笑,狭长的丹凤眼中闪烁着委屈的神色':我照顾小夕不好么?
众'被迷晕':好好……
凉'吐槽':你那是照顾小夕么?你是想要吃了小夕好不好?!
夏小攻'斜斜的瞟了凉一眼':关你什么事?快点给我写文去!我都没看见存稿长什么样!
凉'心虚':我一直在写……
夏小攻'压抑了一下情绪,结果没压住,喷火':你双休日睡了一天,逛街一天,那里写了??不到200字那叫写么?消极怠工!!
凉'对手指':过几章粉可耐粉可耐的小夕就被你这个大灰狼吃了,人家不忍心吗……
夏小攻or众:快去写,我要小夕(看)!!
凉一哆嗦,落荒而逃……。
第九章
马车比较慢,他们足足走了一个月才进入云贵边境。果然,有一个年轻的苗人等在那里。
“怎么现在才到?路上出了意外么?我都等了十来天了。”
“抱歉。”这些苗人世代生活在十万大山里,少与外界交流,不会说的婉转些也正常。
“走吧,先去寨子里安顿下来,省得你说我们苛待你们,对了,大长老明天接见你们。”
“谢谢这位小哥。”夏瑾差点笑出来,这个苗人真是直爽的可爱,他不知道有些话不能说么??
“什么小哥,真难听,我叫桑蒲。”
“桑蒲,麻烦你带路。”夏瑾显然知道从善如流怎么写,当即改口。沈夕然有些不高兴的撇撇嘴,没见过这么无礼的人,苗人果然都是未开化的蛮子!(不带人身攻击的哦,清朝以前就是把苗人称为蛮子的,连汉人都会被满人说成南蛮子……)
黑岩苗寨座落在山里,夏瑾和沈夕然只好将马车马匹都放在离黑岩寨最近的小镇上寄存,只带三五个小厮跟着,沈夕然身边的侍书和抱琴都留在了镇上。
苗疆潮湿且多蚊虫,这基本上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但是他们跟着那个苗人走了一路,也没遇上多少蚊虫走兽,遇上几只不一会也被那个苗人驱走了。
夏瑾还好,沈夕然就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
你是怎么办到的?它们为什么会怕你?”桑蒲显得很得意,他年龄也不大,见有人推崇他的本事,自然高兴,“我们从几千年前就住在森林里,森林里蚊虫繁多,走兽凶猛,所以驱虫驭兽的本事代代相传。”
“真的啊,几千年……好遥远,夏瑾,那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据说黄帝就是苗族人,苗疆是人的起源地。”夏瑾言简意赅,看着小孩儿掩饰不住的惊讶,笑了。
旁边的桑蒲满脸的得意已经掩饰不住了,“我们苗族比你们的鞑子皇帝强多了,魏大哥也这么说,他是我们苗寨的上宾。”
夏瑾的心“咯噔”一下,只有反清复明的帮会才会叫现在的皇帝为鞑子皇帝,难道这个苗寨截他们的商队是得了反清复明人士的授意?看来这次的事不能善了了,弄不好连自己和小夕也会折在这里。
半路休息,桑蒲和两个下人出去找吃的,本来夏瑾想带些干粮来的,但听说路上有吃的就没带。
“小夕,你先回去吧,夏明,你陪小夕回去,省得他路上走丢了。”趁着桑蒲没在,夏瑾开始打发沈夕然回去。
“是,爷。”夏明是夏老爷子收养的孤儿,几乎是看着夏瑾长大的,也佩服这位小少爷的手段,从来都是言听计从,绝不质疑他的任何决定。
“我不回去,夏瑾,为什么送我回去?”沈夕然有些不高兴地噘噘嘴巴。
“乖,这里太危险,苗寨里的上宾管皇上叫鞑子皇帝,你说,他们是什么人?”夏瑾严肃了。
“鞑子皇帝……呀,他们想造反?!”沈夕然瞪大眼睛,有些不敢置信。
“有可能,不然我们的商队老老实实的收药材,为什么会被扣下??”
“那他们是不是很危险?”
“是啊,所以才叫你回去啊。”夏瑾开始苦笑了,这位小少爷不好糊弄,却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
“我不走,夏瑾,我不走。”
过了一会,桑蒲他们找吃的回来,开始搭架子烤鱼,烤兔子。然后继续向黑岩寨进发,天都擦黑了,才到。
夏瑾最终还是没有劝走沈夕然。
第十章
果然不出夏瑾所料,第二天黑岩寨的长老果然带着一个人来见他们。
虽然穿着苗族特有的服装,但那种违和感怎么也去不掉,穿着苗服,给人的感觉很别扭。
夏瑾心中嗤笑着,面上却不显,只站起身,拱拱手,“大长老。”
“夏老板。”这个苗族的长老穿着一身黑色的苗族服饰,身上的银饰闪闪发亮。
夏瑾也不绕弯子,直奔主题,“大长老,在下能见见被贵寨扣下的人么?”
“自然是可以的,只要夏老板答应我们的条件。”这次说话的是那个穿着苗服的汉人,抢在大长老开口之前。
“这位是?”夏瑾靠在椅子背上,有些无聊。小夕还没醒呢,只能和眼前的人逗逗乐子了。
“这是我们寨子的贵客,萧剑,萧大侠。”
萧剑!
还珠里那只鸟的哥哥,一萧一剑走江湖的萧剑!!
夏瑾顿时被雷的外焦里嫩,原来nc是无处不在的!不是说nc们要三十一年才来云贵么?
“原来是萧大侠。”
“大长老,能让我和夏老板谈谈么?”萧剑对夏瑾一颔首,转身问。夏瑾心中吐槽:你以为你是谁啊,地球没了谁,照样都转,nc果然不能和正常人相提并论。
“自然可以,你们聊。”
“萧大侠,有什么事需要夏某效劳?夏某若办得到,自然会为萧大侠尽心一二。”
“夏老板,在下想邀夏老板与志同道合的仁人志士们共襄盛举!”萧剑看了他一会,突然高昂的说,“多少年了,我们汉人的江山沦落,满清的鞑子走狗们在我汉人的土地上横行,我们的汉人同胞受人统治,受人压迫,试问天下有识之士情何以堪?难道你甘受鞑子清狗的压迫么?你忍心汉室同胞受鞑子的统治么?……”
“萧大侠,”夏瑾打断他的抒情,心里翻了翻白眼,丹凤眼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萧大侠是反清组织的人?红花会?天地会?白莲教?小刀会?”
“自然是天地会,我们总舵主……”
“请问萧大侠,在天地会中任的什么职位?堂主?还是香主?”
萧剑有些无语,他只是天地会的一个小头目,好多机密都参与不了,更别提站在决策位置上的堂主和香主了,那是他顶头上司的顶头上司,比他大了好几级。可恨呐,那些人哪有他武功高强又足智多谋?不过是一群匹夫罢了,有勇无谋,空占着高位。
“夏老板对我们天地会倒是了解得很……”
“夏瑾,夏瑾。”隔壁的卧房里传出沈夕然慵懒的喊声。
昨天他们住在一起,谁叫黑岩寨的人只安排了一个小院给他们,夏瑾和沈夕然只好住在一起。沈夕然睡相极差,翻身,打滚,弄得衣带都解开了,才窝在他怀里沉沉睡去。
沈夕然倒是睡得舒服了,夏瑾却睡不着了。美人在怀,他又不是柳下惠,怎么可能坐怀不乱?尤其是这局身体正直年轻,□初开,而美人又是他中意的那一个,他睡得着才怪。
“小夕,你醒了?”
“抱琴和侍书呢?”沈夕然还有些迷糊。
“他们在山下的镇子上,没有跟过来,你忘了?我让夏明煲了粥,你吃些,然后让昨天带我们过来的桑蒲陪你去玩玩,没见过这里的苗族风情吧。”
夏瑾将帕子浸在温水里,取出来,拧干,然后给沈夕然擦脸。
“嗯,扬州的园林太精致,反倒不如这里漂亮。”
沈夕然乖乖地昂着头,让夏瑾为他擦脸,然后站起身,让夏瑾为他套上外衣。
(穿衣服什么的,就是浮云啊浮云,想我沈儿子,从小养尊处优,十岁之前连筷子都不会使,从来都是丫鬟们喂,更别提穿衣服了。)
送走沈夕然,夏瑾向寨子里走去,他要找那位大长老好好协商一下。
第十一章
沈夕然这些天每天都跟桑蒲出去玩,但他带了夏明,夏瑾也就由着他。
他有别的事要办。
不知那位萧大侠给大长老说了什么,他就死死不松口,夏瑾这些天忙着与大长老谈判,顺便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对沈夕然的关注也就放开了些。
“爷!爷!不好了,沈少爷他……”
“小夕怎么了?”夏瑾“蹭”地站起来,弄翻了桌上的文件也不管了,本来就让他翻烂的文件差点被桌上的蜡烛点着。
“那个苗人桑蒲说,沈少爷中了桃花瘴!”
“小夕现在在哪?”
“在爷的卧室里。”
“你把这里收拾一下,我去看看。”夏瑾看都没看身边散落的文件,直接就往自己和小夕的卧室去了。
“热……好热……”沈夕然扭动着身子,抱着被子在床上磨蹭着,脸上满是动人的红晕,浅浅的粉色,惹人怜爱。
“桑蒲,把事给我说一遍。”夏瑾的脸阴的都快滴出水来了。
“今天我陪沈夕然出去玩,他一直在往前跑,林子里很多地方都有瘴气,我有叫他小心,也给他吃了避瘴气的药……”
“那他为什么会中了什么瘴?”
“桃花瘴本来不叫瘴,它无色无味,对人体也没什么危害,只是这种瘴气只会出现在迷迭花的旁边,和迷迭花的香气一混合,有了香味,却没了颜色,沈夕然可能是不小心……”
“行了,你出去吧。”
夏瑾坐在床边,解开沈夕然的衣服,,用帕子擦拭他的身子,可是没用,沈夕然的身子磨蹭被子愈加的勤快,身子都快磨红了。
第十二章
第二天一大早,沈夕然醒过来觉得全身无力,整个身体像散了架子似的疼。
睁开眼,身边没人。摸摸床,已经有些凉了,说明人已经走了一段时间了。
对于昨晚的事,沈夕然虽没经历过,却也不陌生。他的五堂兄沈安翎性喜娈童,经常在家里和小倌戏子厮混,连他都撞上过两回。
“混蛋!混蛋夏瑾,混蛋!”沈小少爷从小养尊处优,接触的都是教养良好的人,根本不会骂人。
“小夕,我怎么成混蛋了?”夏瑾正好推开门,左手端着托盘,上面放着一碗粥和一些药膏。
“你……滚!”
“乖,不要闹了,把粥喝了,喝完我给你上药。”夏瑾在床边坐下,将粥端起来,舀起一点,吹吹,递到沈夕然嘴边。
“我没胡闹,你走,我现在不想看见你。”沈夕然推开他的手臂,扭头不看他。
“你吃了粥,把药擦了,我立刻走。”夏瑾叹了一口气。毕竟是自己理亏,昨天真的是伤了小东西的自尊心了。也是。一个男子躺在了你跟一个男子的身下,怎么也会有些接受不了吧。
沈夕然确实不舒服,身上酸痛又不想动,可肚子里空空如也,昨天还没来得及吃晚饭就中了瘴,晚上又……
哼,干吗跟自己过不去?!
转头将夏瑾还举着的勺子一口咬下,恨恨地吞下粥,“还愣着干什么?喂我。”
“好,我喂。”夏瑾眼角隐隐带着笑意,一勺一勺将粥吹凉,再喂给沈夕然。
将空了的粥碗放在一旁,夏瑾用手指挖了一些药膏,将沈夕然身上的被子拉开,“我给你上药。”
“滚,我自己来。”夏末的清晨已经有些凉意了,尤其还在山里,沈夕然不自然的一哆嗦,将被子重新拉好。
“不行,你自己怎么涂?”夏瑾再次拉开他的被子,盖住下半身,将手上的药膏抹在沈夕然身上,然后揉进他的皮肤里。
乳白色的药膏被揉进细嫩的皮肤里,留下一片片微红。很快,沈夕然的上身就被涂了个遍,只剩下那个地方了。
掀开下半身的被子,沾了药膏的手指细细的涂匀了整个穴口,沈夕然惊叫,就要挣扎,“混蛋,你又要干什么?!”
“小夕,别闹,我什么也不做,你这里有些肿了,我就是上药而已。”纤长的手指带着药膏进入有些红肿的□,夏瑾不禁有些心猿意马。
“好了,你走,我讨厌你。”沈夕然在心里用他会的词把夏瑾骂了个遍,却乖乖的让夏瑾给他上药。那个地方,不上药的话,恐怕会疼好几天。
掩好丝被,夏瑾站起来,将托盘也端起,“小夕,你休息吧。”
沈夕然面朝着墙壁,不看他。
他也知道,这件事并不能全怪夏瑾,他中了桃花瘴,混着迷迭香,就是强力□,这他昨晚已经亲身体会过了。可是就是不舒服,看见夏瑾就别扭。
夏瑾怎么可以……
沈夕然一直躺在床上,一整天都没动。中间夏明来送了两回饭,想是受了夏瑾的吩咐,见沈夕然躺在床上,也没什么惊诧的,十分淡定的喂他喝粥,吃些清淡的小菜。
夏瑾一天都没来打扰他。该洽谈的他都洽谈好了,正在招呼过来的人将药材装好。那位萧大侠也不知道哪里去了,反正这些天没来游说他,人也不见了踪影。
直到晚上,夏瑾在外面吃了晚饭,才回到他和沈夕然的房间。
灯灭着,可他知道,沈夕然没睡。
“小夕。”
上床将沈夕然抱住,感觉到怀里的躯体有些僵硬,夏瑾不禁放柔了语调。
“小夕,我想和你在一起。”
沈夕然没动,只是夏瑾感觉怀里的身体更僵硬了。
“小夕,我喜欢你。”
“小夕,我想和你一辈子在一起。”
第十三章
“小夕,我们在一起吧。”夏瑾抱着沈夕然喃呢着,直到睡着。
他是夏瑾。
哪怕前世的记忆已经随时间淡去,但有些东西不是可以随时间流逝而风逝的。哪怕他早已适应这里的生活,了解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守则。那些留存在脑海深处的过往,依旧会不时从层层记忆的掩埋下不时提醒他——你不属于这个世界。
你不属于这个世界。
只要他闲下来,这句话会一遍又一遍的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所以他让自己忙碌。
十三岁之前,他躲在书房看书,一看就是一天。后来,他开始练字,每天练很长时间。再后来就坐在书房里,打开窗户,一遍又一遍地画窗外的景色,一个景色画无数遍。
没有人比他自己更了解他。
他清楚,他对这个世界没有归属感。
没有他可以从心里牵绊的人,也没有只属于他的牵挂。
夏老爷子给了他长辈的疼爱,只是在他终于渐渐接受的时候,夏老爷子就去了。
夏雨荷是他亲娘,可她为了她的爱情悲春伤秋还来不及。于是他照顾她,无微不至的那种。
那是他血脉相连的亲人,他用自己最大的能力照顾她,给她最好的。
可是也仅此而已了。
夏雨荷并不是他的牵挂,只是他的责任。
直到遇上沈夕然。
那是一个单纯的孩子。并不是说他不懂得人情世故,只是他被保护的太好,纯真的如同一张白纸,没有染上一丝色彩。
就像陌一样。
陌……陌……
他的陌,他的羁绊。
夏瑾有多久没有想起过陌了?连夏瑾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夏瑾一直知道,人是要往前看的,不可以活在对过去的追忆里。
于是,陌成了他的过去。
回不去了,就只能在这里,努力的活下去。
然后,沈夕然填补了这份空白。
那样纯真的孩子,灿烂的笑着,不是什么都不知道,遇事也不至于心软,像极了陌。
于是他对这个孩子有了兴趣。
陪着沈夕然在济南玩了很久。他的兴趣变了,变成了执念,然后执念愈深。
夏瑾心里清楚,他并不是把沈夕然当成陌的替身。
他并非不喜欢沈夕然。若不喜欢,他就不会对沈夕然有兴趣,有执念,想要得到的执念。
只是,他需要为自己找一个牵绊,他需要有人陪在身边,才会觉得自己是真的存在,是真的活在这个世界里。
他知道他有些卑鄙。沈夕然情窦未开,身边连个侍寝的都没有,抱琴和侍书两个丫头,也只有沈夕然把她们当成普通服侍他的下人。
可是他不许,沈夕然是他的。既然他情窦未开,那就开在他身上好了。他用心思将沈夕然身边的下人都调开,然后一点一点侵蚀沈夕然身边的空间,让他习惯他的存在。
再之后,出了苗疆的事。沈夕然中了桃花瘴。
这是他的机会,夏瑾心中叫嚣着,抓住了这次机会。
年轻的身体柔韧又白皙,中了药的沈夕然很配合。
以前,夏瑾也找过小倌,只是那些满是脂粉气的男孩子让他提不起兴趣,发泄欲望罢了。
沈夕然是不同的,他是他心里的人。和心上人在一起的满足是别人给不了的。
他是真的想要和沈夕然共度一生。
第十四章
“爷,济南来家书了。”夏明拎着一只鸽子进门。
夏瑾看着鸽子腿上绑着的绿色竹管,问:“什么级别?”
“是瑞发过来的,是爷的家事。”夏瑞,平日里坐镇济南的就是他,也是夏老爷子收养的孩子,“……标红九线。”
白三线,蓝六线,红九线。
夏瑾接过竹管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姑奶奶病危。
夏雨荷……病危……
“收拾我的东西,我要立刻回济南。”纸条飘落在桌上,手紧紧地攥着竹管,夏瑾咬着牙,浑身的力气仿佛被抽空了。
“我知道了。”夏明看见纸条上的字,默默的转身出去了。姑奶奶未婚先孕,若不是爷好心,还记挂着这个老太爷的女儿,恐怕都没人记得她的生死吧。
夏明将一些夏雨荷平时要用的药材也打包,和装衣服干粮的包裹装在一起,然后挂在马背上。
“爷,让夏庚跟您回去吧,路上好照顾您。”
“嗯。”夏瑾翻身上马,然后转头,“小夕,你留在这,没事别乱跑,多听夏明的。”
“好,你路上小心。”
“夏明,你看着点他,替我好好照顾他。”在这里,他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小夕,生意什么的,有夏明就可以了。
“是,我会看好夕少爷的。”
“驾!”两匹快马绝尘而去。
“夕少爷,您回吧,爷已经走远了。”。夏明见沈夕然迟迟不回转,只得小心的劝着。
“我知道了,夏明,你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现在一样,和他聚少离多。”
“自是不会的,爷会陪着夕少爷的。”夏明倒是明白两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捡好听的说。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夏瑾绝不会和夕少爷聚少离多的,除非情非得已。
“……晚上我要吃薏米鸡丝粥和玫瑰酥。”沈夕然吩咐了一声,就像镇子里走去。虽然这些天他们都住在黑岩寨里,但那也只是图方便而已,该协商的夏瑾都协商好了,只差善后了,过几天就能回去了。
“是,夕少爷。”夏明赶紧应是。转身吩咐身边的人,“给夕少爷在镇上的客栈开一间房,要快。”
“是。”
……
夏瑾带着夏庚一路风餐露宿,快马加鞭。经常是披星戴月的赶路,途中跑死了两匹马,从苗疆到济南要半个月的路程,他们仅仅十天就到了。
“姑奶奶怎么样了?”夏瑾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脸上满是胡子茬,风尘仆仆的问驻守在夏家别院的夏瑞。
“爷,大夫正在会诊,您别急。”
这些天夏瑞几乎天天守在夏家别院里,一步不敢离。而且每天找一大堆大夫会诊,人参鹿茸什么的天天给夏雨荷吊着命,终是把夏雨荷的命留了下来。
“快跟我去看看。”
转过回廊,绕过花园,终于到了夏雨荷住的院子。
夏瑾进去,夏瑞留在外面。毕竟是女子的院落,他不好进去。
“娘!”
“太太!”
夏瑾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
“少爷,太太去了。”屋内的小侍女开门出来,见夏瑾在外面,急忙报告。
夏瑾有气无力的挥挥手。
“爷,您节哀。”夏瑞看着夏瑾的脸色,不顾礼教踏进院子,小心的将夏瑾扶到藤椅上坐下,转身下去吩咐夏雨荷的身后事了。
第十五章
夏雨荷早年失贞,又未婚先孕,在济南当地的名声十分不好。哪怕夏瑞吩咐大办,来参加葬礼的除了夏老爷子的故交,剩下的就是夏瑾在济南的三两知交和生意合作伙伴。
整个葬礼都是夏瑞主持的。夏瑾一句话没搭,只是沉默地跪在夏雨荷的灵前,静静地烧着纸,和夏紫薇一起,只不过夏紫薇是女眷,不方便见客,便在内堂烧纸罢了。
“爷,姑奶奶该下葬了是不是把姑奶奶葬进夏家祖坟?只是夏家的老人那边……”
“不。”夏瑾嗓音沙哑,哪怕只有这一个音节也听得出来。他这两天始终一言不发,终于开口说话了却否决了夏瑞的提议。
“……爷的意思是……?”
“把她葬在大明湖畔吧,既然她的爱情开始在大明湖畔,那也让它结束在大明湖畔吧。”
夏雨荷下葬了,夏瑾将自己锁在书房里,谁也不见。哪怕听到金锁闯了他的院子,说夏紫薇晕倒了,他也无动于衷。
“爷还在里面?”夏瑞抱着一摞账本,站在书房前问小厮青平。
“瑞二爷。”青平行了半礼。夏明和夏瑞虽然在夏瑾面前是下人,但他们在夏家可以算是半个主子。平日里夏家的下人</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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