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远来,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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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来,是你》作者:汀竹

    文案:

    有人说: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

    还有人说:有缘太短,比无缘更惨。

    可是,他们相遇了,相知了,相爱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的人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来阻止他们相守?

    可是,他曾对她说过的:“执子之手的那一刻,我便收你此生所有,解你一世烦忧。”

    所以,在她把手交给他的一瞬间,便告诉他:“你若不悔,我便终生不弃。 不要难过,聚也不是开始,散也不是结束。

    而我们的离别是为了此生的永不分离。

    我对天发誓:此生认定了你,上穷碧落下黄泉。

    因为,我的幸福,只与你有关。

    相遇 第一章 回国

    茫茫人海,无意中的一次回眸,让我开始了孤单的思念···

    感谢你的到来,指引我的生命···

    再次站在首都机场已经是四年后。嘈杂的人群,中英文交替播放的登机延误广播,悲欢离合的接机送机的人们, 杜云依推着行李车站在熙熙攘攘人群中,恍惚的微笑着,脑海中想起一周前美国a校毕业导师的挽留。

    “ivy,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学生,我已经帮你申请了研究生全额的奖学金,而且你也知道,你留在这儿的发展会更宽广,为什么一定要回去中国?当然,我也知道你报考的那所中国大学也是很优秀的。”

    面对本科四年来对自己有过诸多帮助的老教授,云依实在说不出真实的理由,想了良久,终于憋出了一句。

    “因为···我热爱我的祖国。”

    胖胖的教授盯了云依半晌,忽然哈哈大笑,拍拍她的肩膀“好吧,无论如何,我不勉强你。你是一个很理『性』的女孩子,你一定有你自己的理由,但是记住,无论何时,你想继续深造设计,我研究生的名额都给你留一个。”

    因为热爱祖国吗?当初这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是借口的理由,在她站在首都机场,听着久别的乡音,突然让她觉得成了真正的理由。原来,四年了,无论怎么逃避,还是热爱着这片土地啊!

    “啊···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云依不用想都知道,除了从小一起长大的顾晓蛮,再不会有第二个人。云依是个极冷情的人,朋友不多,很多人对她望而却步,从小到大数下来除了在美国的室友和几个同学,在国内,似乎只剩下小蛮这一个人。望着那气喘吁吁跑向自己的好友,小依终于相信告诉教授的至少是自己真实的理由了。

    四年前的首都机场,只有父母和小蛮来送行。原本一路上嘻嘻哈哈的小蛮终于在她准备进安检的时候忍不住抱着她“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小依,你走了,呜···呜···我怎么办啊?呜···我跟谁玩啊?”刚出国的第一年,因为特意的想要忘记国内的一切,所以与国内的联系并不频繁,除了父母,一年与小蛮的联系十个手指都能数过来。后来心伤好了,却因为学业繁忙,也没有太多的联系。

    “杜云依,你还知道回来,我以为你都忘了中国话怎么说了呢!!你还会写中国字儿吗你!!四年啊,你四年都不知道回国看看我,你怎么好意思啊!你这个忘恩负义,见『色』忘友的家伙,是不是外国帅哥太多,都想不起我了!”还没站稳脚跟,便是劈头盖脸的一通骂。碎碎的短发,圆圆的眼睛,22岁的人依旧带着点点婴儿肥,一喋喋不休就有些涨红的小脸,小依忽然间眼睛笑的眯成了月牙,真好,即使时间再久,有些东西变了,但有些东西依然没有改变。即使四年没有常联系,小蛮依然还是小蛮。

    看着依然在数落自己的小蛮,云依突然紧紧地抱了一下她,“小蛮,我很想你。”云依的举动让顾晓蛮忽然不好意思起来。云依知道,小蛮这个丫头便是这样,有时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在熟人面前就会一直说话,在陌生人面前就一句不说了。毕竟四年前逃跑似的出国,是自己对不住原本约好要一起考首都c大的好友,于是,小依讨好似的摇摇小蛮的袖子,“哪有不想你,你看,我这不将功补过,回c大来念研究生了嘛。您老消消气,消消气。等我倒好了时差,您慢慢收拾我成不?”

    “哼,你等着的。这次不能轻饶了你。再说,谁知道你为什么回来,我才不信你是为了我才回来呢!”

    “小蛮,你怎么还是这样,总喜欢把实话说出来捏···你明知道我是想我妈做的桂花糕了。”

    “杜云依···你···你行,出去一趟回来,还不忘气我。哼先存档,等你收拾好了的···东西放我那,然后出去吃饭···”

    小蛮还在说些什么,小依的目光却被停在马路对面那辆黑『色』轿车吸引了,确切的说,是车上下来的那个男子。怎么会?!怎么会在回来的第一天就看见这个人了呢?他旁边的女孩子?换人了呢。也是,四年的时间,便是真正相爱的情侣也有可能分手,更何况是他们那样的。四年在国外呆着,早已想明白了好些事情,如今,在看到这个当初的始作俑者,小依有些嘲讽的笑着自己,怎么会就那样为了这个人跑到国外去了呢。换成如今的自己,只怕摇摇头就过去了呢。

    四年的时间,他也变了不少呢,似乎更成熟了一些。认真的品味了一下自己的心情,看来,如今的他,虽然比四年前更前卫,比当初还会让女孩子疯狂,不过,已经无法再动摇小依的内心了。总算对得起这四年的离家之苦。可是没有了当初的冲动,心里还是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毕竟自己长这么大第一次动心的男子呢。撇撇嘴,收回了目光。

    “···我租了车,就在那边停车场。那,先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叔叔阿姨着急了呢,刚来了好几个电话。”收回心思,只听小蛮还在那里碎碎念着。

    微笑着,小依点头说好。

    相遇 第二章 回国 (2)

    小蛮的单身公寓只有不到40平方,但19楼的高楼层,不但景『色』极好,对于小依来说,最好的还是即使不用拉窗帘,也不会被外面看到。淡粉『色』的墙壁,碧绿『色』的床罩,40寸的电视挂在墙上,窗边的茶几上摆了一束百合,鹅黄『色』的台灯看上去很温暖,床右手边的墙上,搭了一层简单的木板,上边放着电脑和几本金融的书。床头上方是一幅欧洲乡村的晚景图,电脑上方的墙上是小依去美国前给她写的一副字,最通俗的“友谊长存”四个字。却不想小蛮竟把这幅字带到了京城。看着这个公寓,实在是没法把这样温馨的布置和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因为这层公寓是在这个区的中心位置,所以周边的小吃应有尽有。即使天天不做饭,一个月也不会吃重样的。

    简单的洗过澡,便从公寓中出来,已经过了午饭的时间,8月的京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午后三点的阳光,像450度的烤炉,让人想把自己关到冰箱里。可是对于在美国弗罗里达住了四年又加上体质偏寒的杜云依来说,这样的天气只是让人感觉温暖。与身旁打着太阳伞匆匆而过的女人们不同,在国外养成的习惯,出门只薄薄的擦一层防晒,可即使这样,四年也依旧没有把她白皙的皮肤晒成小麦『色』,反而因为当地空气的洁净,并且沐浴了阳光,皮肤健康的白皙中透着光泽,看上去像要滴出水来。

    “小依,我们去吃必胜客的下午茶吧,我看广告他们又出了新的披萨啊···”

    呃···虽说当年他们确实都很喜欢吃披萨,但是吃了四年同样的东西,云依实在是有些压力。“小蛮啊,你要是想吃,我回家可以给你做啊。不如,我们吃点传统的东西吧,就油条豆浆,怎么样?!”

    “小依,你竟然会做饭,还会做披萨,你这越发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了这回来不是便宜了我们中国的青年才俊们?哎,遥想小依当年,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下方便面,就是泡方便面啊。造化弄人啊!!”

    云依不说话,只似笑非笑的悠悠的看着小蛮,“成成成,油条豆浆,油条豆浆,怕了你了。”

    是啊,当年18岁,刚出国的时候去超市,看到货架上各种没有见过的菜,竟只认识小葱和大蒜。外国人连洋葱都分了5、6个品种。吃了一星期的速食,云依决定开始学做饭。从切两个土豆要半个小时,到现在两分钟切出均匀的细丝;从留学生最经典的菜目土豆丝,到如今无论南方北方,东方西方,各种菜品。留学真是很锻炼人啊。或许当年出国读书的动机并不成熟,但是云依依旧不曾后悔出去走了一趟。若是没有走出去,也不会有如今这般宠辱不惊的心态了吧。

    “小依,你这四年,都没有剪过头发吗?我记得你走的时候才刚过肩哎,现在都快到腰了呢。”因为洗过澡后,头发没有干,于是小依只是用卡子简单的把前边的头发夹到了后边,披散下来,乌黑亮泽,在阳光下反着光亮。当初决定出国,曾想着换一种发型,换一种心情,小蛮曾建议她把头发烫了大卷然后染成外国人那种黄褐『色』。她想了又想,终究是不舍得把那么好的发质糟蹋了,所以只是简单的剪短了好方便打理。

    “是呢,国外剪头发太贵,而且总觉得外国人剪不好我们亚洲人的头发。太长了,同学之间互相剪剪就好了。过两天,出去修修型。”

    “也是,你这发质这么好,烫了怪可惜的。不过···”,小蛮上下打量了一下云依,“你这出去一趟,越发的矛盾了啊。”

    “哈哈。”小依好笑的看着小蛮。“有吗?”小蛮原来就说过,云依是个矛盾集合体。文静的外表下有着对朋友火热的热情,古典的样貌下说了一口流利的英文和法文,对生活充满了热情与激情,却透着让人战栗的冷静与理智。用小蛮的原话说就是“小依你就是个大矛盾。”如今出了趟国,越发的把那传统与西方的文化在她身上融合。“你不说你在银行实习吗,怎么样啊,定下来要在银行做了啊?”

    “啊~~~不要跟我提工作,我跟你说,我现在是一提工作我就郁闷,一郁闷我就上火,一上火我就烦,一烦我就心情不爽,一不爽我就想发泄,一发泄我就想骂人,一骂人我就不淑女,一不淑女我就爷们了~~原来上学的时候天天想着挣钱啊,现在天天巴不得休假啊。”小蛮一脸的愤世嫉俗。

    “哈,你什么时候淑女过啊?不过,说真的,若是真不爱干,那就换一个好了,反正你是学经济的,好多工作都可以试试,何必一定要在银行。”因为在国外呆过的原因,云依思想中已经没有了一份工作要做到老的概念。就像虽然她是学了设计的,但从没想过以后是不是一定要做个设计师。只是因为喜欢,所以就学了。

    “哎,我妈说了,银行工作稳定,这样方便以后找对象。再说了,就业难啊。先抓着一个再说吧。快吃吧,吃完了你赶紧回去睡觉,倒完了时差,我好找你算账呢。”

    “好,难为你陪我吃这个了。我刚跟我爸妈说了,一周之后回云隐镇,反正再有一个月才开学,就在家待一段时间。你要不要给你爸妈带些什么回去?”

    “好啊,倒真有些东西···哎,你回去看看也好,那时候你跑的那么匆忙,这都四年了,差不多了吧。你这人有的时候就是太钻牛角尖,说实话,多大的事啊,还让你当初跑了。丢人都!这次你还来京城上学,保不准碰上,你可准备好了。”

    是有些丢人啊···不过,就当是祭奠一下青春的自己好了。人不疯狂枉少年吗。从出国后第一年那人不断地出现在梦里,到后来再也不曾入梦,到如今几乎连样子都变得模糊了,脑海中只残留着断格的画面。不是说,16岁是爱做梦的年纪,每一个花季少女都有一个青涩的梦,当梦醒时分,觉得整个世界都失去了,生命都失去了意义,可随着年纪的增长,才发现,梦境太过完美,反而变得虚幻,就好像为什么断臂的维纳斯是最美的。而当初死死抓住不放的东西,以为是全天下最好的,后来,才知道,抓住不放的其实只是自己的想象出来的幻觉。怪不得旁人,只怨自己自作多情,多愁善感。

    云依歪着头,透过饭店的彩『色』玻璃窗看着外面匆匆走过,忙忙碌碌的人们,抿嘴微笑,“放心,不会给你丢人了。”这个世界谁缺了谁都可以活的好好的。

    相遇 第三章 归乡

    云隐镇是一个极小的小镇,被众山环绕,之所以叫这个名字,相传是因为,从空中看去,只能看到常年云雾缭绕的山顶,而这个小镇便隐藏在云雾之下,不是住在那里的人们一般都不会知道这个名字。

    从q城的机场下飞机还要再有2个小时的车程才能到达那里。与京城的繁华和喧嚣截然不同,那是一个还未被开发的古老小镇。古朴的木质二层小楼悠悠的立在街道的两旁,挨家挨户的院子里晒着自家腌制的咸菜,有些做着小生意的人家,门脸依旧是古老的木质门板,只在一侧开个小门供人出入。黄昏的小镇有着一丝慵懒的宁静,雨水刚冲洗过的石板路散发着泥土的清香。不规则的街道蜿蜒到很远的尽头消失不见。

    云依慢慢的拖着行李箱走在坑坑洼洼不平的石板路上,四年未归,小镇依旧还是那样,似乎几十,几百年间它从未曾改变,只是,有了好多新面孔,也有好多老面孔消失不见。置身其中,宛如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古代。

    小镇并不像中国其他的那些古镇对外开放,所以没有许多的游人,因此小依这一身t恤,短裤,运动鞋,和那大大的行李箱格外的引人注目。有些胆子大的小孩子嘻嘻哈哈的跟在她身后,想离她近一些,却在她偶然回头向他们微笑时尖叫着转身跑掉。小依忽然想到小时候父亲一句一句叫她背的那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她没有少小离家,也没有鬓『毛』衰,可是真的被当做客人了。朴实的小镇居民热情的向她介绍着小镇特『色』的小吃和风景,还有哪家旅店干净便宜。云依轻轻的向他们点头致谢,慢慢的回道:“我回家”。

    有人忽然认出了她,惊呼的对周围的人说道:“呀,她是杜家的千金哎。听说出了国,这都好多年了。”

    “哪个杜家?”

    “哎呀,还有哪个,就是里弄的那位杜先生的千金呗,别人家也出不了这么水灵的姑娘。”

    “啊,对对对,我想起来了,她当年是高考之后出去的,原是说去京城的,后来不知怎地出了国,不过,都是好去处,都是好去处啊。如今这才20出头吧,可是更好看了,也不知有对象了没有。”

    “啊哈,老李家的,别想了,这样的姑娘,咱们镇上是没人能娶得起的,也就杜家那小子还行,不过那不也去京城了。”

    “哎,是啊,可惜了···”

    云依的父母都不是当地人,但也搬来了二十几年,左邻右舍都极为相熟。父亲是北方人,家中独子,如今也只有父亲一人了,而母亲是蜀中人氏,出身大族,只有云依算是土生土长的云隐镇人了。父母那一辈的事情小依并不清楚,只知道当年母亲是和父亲私奔出来的,说是私奔,倒并不是和外族家没有联系,每年过年都会回蜀中一趟。不过那也是小依长大之后的事情了。

    父母都等在门口,远远地望见云依拖着箱子走进,母亲急忙迎了出来。“依依···”话音未落泪先流,“你可算是到家了。”接过她的箱子,另一只手轻轻地搂着小依。母亲的声音依旧是柔柔的,带着些地方的乡音,小依记得,小时候每天晚上只有听到母亲这种柔柔的声音才能睡得着觉。如今更是久违了。不自禁的,“刷”的一下眼泪流了下来,似乎想把这四年的委屈都流出来。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够坚强,才发现原来依旧在父母面前还是个孩子啊。

    “好了,到家就好了。不在电话里一直嚷嚷着长大了嘛,怎么回来还掉金豆子了。进家,进家去”

    “爸···你笑话我,还不快哄妈妈”。在云依的印象中,父亲除了在教她国画和『毛』笔字时严肃了些,其他时候都是朋友一般,而对母亲更是从没有大声说过话。用父亲自己的话说,“你母亲跟我一辈子,我怎么忍心让她难过。”因为从小受到父母之间的影响,所以即使在匆匆逃离这片地方之后,云依依然相信爱情,依然感谢生命的美好。

    前院中的桂花开得正浓,没有浓郁的香气,却淡淡的萦绕在身旁挥之不去。葡萄藤上一串串的紫丁香,好看的让人不忍采摘。竹编的藤椅,清凉的水井。一切还是与她四年前走时一样。

    楼上是三间卧房,书房和客厅在楼下。父亲的书房大家都可以进,哥哥云峰和小依经常躲在里边拿上本书一看看一天。父亲藏书极多,出了书房的两大排经常看的,后院的小仓库的墙上也排着满满的书籍。父亲在前边,把箱子提到二楼的房间,母亲则陪着云依在后边慢慢的上楼。

    小依极喜欢这个古老的楼梯,那固定的几节楼梯依旧“吱吱咯咯”的响。小时候父亲看着练大字,每每偷懒的时候,听到楼梯的咯吱声,就赶紧跑回座位重新拿起笔。而那些写好的大字和抄录的小楷也会整整齐齐的晾在楼梯把手上。房间的门框上依旧贴着高二时心血来『潮』用并不熟练的篆书书写的“闺阁”二字。还记得当时父亲把她这两个字挑剔的一无是处,哥哥则是配合着爸爸狠狠地笑话了她一顿,而母亲则是无奈的摇头任她胡闹。

    真好,终于回家了。

    相遇 第四章 归乡 (2)

    房间早已被母亲打扫的一尘不染,床上的青纱帐轻轻地撩起来,母亲亲手绣的两个靠垫随意的搭在墙边,纯白『色』的碎花床罩,小依贪婪的坐在床上不愿起来。

    母亲因为是和父亲私奔,所以没有陪嫁,家中的所有家具都是后来两个人一点点的攒下来的。小依的房间里有一个小的梳妆台。枣红『色』的实木雕刻着古典的繁花,没用一颗钉子,一钻一凿之间透着沉着与质朴,配着梳妆台的原木凳子。

    因为四年不在家,梳妆台上干净的很,只有两把木梳和几个简单的银饰。靠近阳台的地方是一张大大的书桌台,上边依旧摆着文房四宝,不知是母亲最近才放上的还是一直没有拿走过。简单的收拾了一下东西,换了身衣服,小依站在房间的阳台上看着下边的天井小院。

    “依依,收拾好了下来吃饭。”妈妈在楼下喊话,“叫上你爸,他在书房。”

    “哎。”小依极喜欢自己房间中的这个阳台,站在上边,右边可以看到父母房间的阳台,往下可以看到整个院子的景象,那时候父亲在院子中打太极,她也会忍不住兴匆匆的跑下楼去和父亲推推云手。

    晚饭有云依做梦都怀念的母亲炒的豆角和西红柿汤,这些年在国外虽然也学着母亲做饭,朋友也都说好吃,可小依却怎么都做不出母亲的味道。父亲给每个人倒上一小杯葡萄酒,是去年秋天母亲摘了家里的葡萄自己酿的。放了一年多,度数已经是不低了。

    “你爸因为你回来,今天特地在小学请了假。”妈妈笑『吟』『吟』的一边盛饭一边跟云依说着话。

    “啊,现在没放假吗?爸爸还在那教画画?”

    “嗯,”爸爸接口道,“镇上的小学没那么多资金,也请不到绘画的老师,反正没事,你哥也去京城发展了,我就当去选选有没有好苗子。”

    从云依读小学开始,父亲就在云隐小学教绘画课和写字课。镇上小学老师的工资很低,但云依的印象中,家里从不缺钱,虽然母亲和她没有『乱』花钱的习惯,但是凡是想买的东西,却也没有因为没钱而不得实现的。

    后来,慢慢长大,知道“著名”的意思,知道了“泰山北斗”的意思,才知道原来自己的父亲,这个会把剥好的虾仁放到她碗里,会帮母亲梳头绾青丝的男人,杜葵,杜半山,竟是当代人人追捧的国画大师和书法大师。好吧,小依承认,她是真的没觉得自己的父亲是什么泰斗,因为当年她选不到好看的图纸来做包书纸,所以不知道拿了多少父亲的画作来包书,那些画作现在少说一副也可以卖到几十万,而多少人是想买却没有门路。小依曾不解的问父亲,既然那么有名为什么偏偏住在这样的一个小镇上,几乎无人知道,也从没有什么人来探访,只偶尔几个老朋友。父亲当时躺在院中的藤椅上,摇着蒲扇微微笑道:“你母亲不喜欢,再说人们只是欣赏我的画,关乎我这人做什么?”所以父亲对她和哥哥的教育就是“低调做人,高调做事”。

    “哥哥怎么去了京城,您老舍得放他离开了?”小依说笑着问父亲,父亲对哥哥严厉的很,一直觉得没学好,所以不许他出去“显摆”,若不是从小到大哥哥的画作屡屡获奖的,只怕他会以为自己一无是处。

    “你走第二年吧,他一幅画获了奖,不知怎么c大知道他是我教的,请我去当教授,我不爱动了,他也老大不小了,就推荐他去。哎,你这次考的就是c大吧,正好有个照应,你妈也放心。”小依一直觉得,若是在古代,父亲母亲一定是个地地道道的隐士。早年卖卖画,带带学生,教教书,如今年纪大了,连画作都难求一副,学生虽然算是桃李满天下,但真正收进门的也只哥哥杜云峰一人。杜云峰并不是小依的亲生哥哥,在小依还没出生的时候,杜父杜母从孤儿院抱养回来的,比云依大了四岁,起名杜云峰。后来慢慢的显『露』出绘画的天赋,父亲便正式的收做了徒弟。小依也只有在父母面前才会偶尔喊云峰哥哥,其他大多时间更愿意叫师兄或是直呼其名。

    吃完晚饭,太阳已经落山了,天还没有全黑,家家户户都掌上了灯,没有霓虹灯的绚丽,却自带着乡下的安宁。鸟儿归巢的鸣叫,和母鸡回窝的“咯咯”声,更映衬着小镇与世隔绝。

    云隐镇老老少少的休闲娱乐不是中国的国粹麻将,而是极传统的象棋和围棋,不分老少,支个台便可以为战。观棋不语真君子,所以只在一盘棋下好之后才会响起人们的点评声和探讨声。女人们的活动,必备的是东加长李家短的八卦,只是手上也不会闲着,用草编着各种小玩儿意。赶集用的竹筐,带孩子用的竹篓,给孩子们玩的小兔子小鸟。小依的父母不常参加这些活动,只偶尔的父亲会和大爷们杀上一局,而母亲则只是在旁边静静的看着,可小镇上的人只知道父亲的棋艺堪称国手,却不知母亲的棋艺与父亲平分秀『色』。

    按照惯例,晚饭后,父亲帮母亲洗了碗,泡上一壶普洱坐在葡萄藤下边的摇椅上。父亲喝的茶很杂,只说不同的心情要和不同的茶来陪,但是因为母亲睡眠不好,所以每天晚上只喝普洱。母亲喜欢在父亲喝茶的时候弹上一曲五弦琴,美名其曰有助于消化。父亲常跟小依说,当年,母亲就是在蜀中的泸沽湖边的一曲,让去采风的父亲怦然心动到如今。

    母亲出身于蜀中的百年世家,家传悠久,不但整个家族自己聘请的启蒙老师,而且很多孩子不去公立学校,只在家族中的私学学习,直到高中或大学才会回去公立学校。母亲从小受到的教育便是大家闺秀,琴棋书画都有涉猎,而其中尤以琴棋居了首位。小依的棋艺是母亲启蒙的,但后来受到父亲的影响,渐渐地也有了些大开大合的气势在里边。而古典乐器是母亲手把手教的,小依不喜五弦琴的忧郁,倒是独爱古筝的风雅与琵琶的妖娆。而吉他却是美国舍友四年来潜移默化教的。

    小依陪父亲在藤椅上坐着喝茶,母亲宁静的侧脸,松散的盘起的长发,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拨弄着琴弦,怪不得父亲总喜欢把母亲入画。小依一直想成为母亲那样的人,然后找一个父亲这样的丈夫,四年前以为找到了,后来才发现竟连点边儿都不沾。

    “小依,明天要不要去小蛮家看看?”一曲作罢,母亲走过来喝茶,微笑着问她。

    “要去的,那丫头还托我带了东西回来,我也有东西要给叔叔阿姨。”

    “好,那你明儿一早去了她家,回来我们一起去依云观还愿。”

    相遇 第五章 巧遇

    小镇的清晨云雾缭绕,微凉的空气让整个人精神为之一振。早上起床,陪父亲推了十几分钟的云手,简单的吃了早饭,小依背起云隐镇特『色』的竹背篓往小蛮家走去。背篓中是小蛮给她父母带的北京特产和小依买的北美西洋参及一些小纪念品。年纪大了的人,总是更在意自己的身体。

    小镇的居民都已经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母亲们的殷殷叮嘱,男人们的相约出去做农活,孩子们碰到熟识的小伙伴叽叽喳喳的吵闹着的欢笑声。在美国的时候,小依无数次的想念这样的场景。出了蜿蜿蜒蜒的里弄,还要再走上两个十字路口才能到小蛮的家。不自禁的又一次往右边转头,看向那间紧闭着大门的小院子。如今已经没有人租了,只是四年前···

    小依记得很清楚,那一天是个周六,因为是高三,她正要去小蛮家找她一起复习功课。

    “喂,小姑娘,就是你,你们这里有什么好玩儿的地方没有?”

    小依转了转头,周围的小姑娘好像只有她一个。

    “就是你,不用看了。”

    终于确定说的是自己,只是,张婶家这个房子什么时候住进了人?

    “您来这旅游?”对于陌生人,小依没有自来熟的热情,只有礼貌『性』的笑容,轻轻的抿了抿嘴。一个瘦高的男孩子交叉着两腿斜倚在漆红的大门上,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竟在他周围形成了一圈的光晕。眯了眯眼,这男孩子的肤『色』不是云隐镇男生那种黝黑的健康,而是白皙的让女生都会嫉妒。小依对人的穿着从没有那么的讲究,只是那天,可能是太阳的错吧,她不记得自己穿的什么衣服,却一直记得那米『色』的格子衬衫和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

    “嗯,昨儿刚来,听说你们这风景不错啊。这地儿可真难找。”一口地道的京城口音。

    “往北走,到尽头往左拐,过了忘忧桥,顺着小路就可以往山上去了。山上有个依云寺,风景不错,求签也挺灵的,据说。”说完这些,小依客气的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夕阳的映照下,一个女孩梳着两个长长的麻花辫,背着布包,微微仰头看着被阳光照『射』着的男孩。刚去美国学西洋画的时候,小依经常想起这幅场景,想来应该是极美的。可惜了,有阳光的地方就有黑暗,那样的人竟有一天会说出那样的话。在他这儿彻底的贯彻了那句经典的“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哎呀,小依来了。快进来,快进来。给阿姨好好瞧瞧,哎呦,可想死阿姨了。快把东西放下。”小蛮的『性』格中百分之八十的乐观开朗随了顾妈妈,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让人感觉大大咧咧的乡下女子,力排顾家家长们的众议,顾小蛮,这个乡下人不重视的女孩子去京城念了大学。

    “顾妈妈,顾爸爸好。小蛮让我给你们稍一些京城的特产。顾爸爸嗓子不好,所以就带了些西洋参回来给顾爸爸喝,那些蜂蜜也极为滋养,您两位常用点。”

    “你这孩子,一个穷学生,回来就好,带什么东西。”顾爸爸为人憨厚,没有乡下男人的大男子主义,与顾妈妈是青梅竹马,长大后水到渠成的就走到了一起。

    “嘿嘿,别人我不管的,可你俩和小蛮是必须的。小蛮让我跟你俩再三保证,她在京城真的挺好的。虽说工作累些,但天天过的充实,让你俩放心。我过些日子也去京城了,我俩又能凑一堆了···”

    “哎,那就好,那就好。”顾爸爸搓了搓手。“听你爸说你要去c大念研究生了,好,好,读书有出息啊。能在家呆几天啊?”

    “二十多天吧,9月开学,总得早去个一周准备准备。”

    在顾家坐了一会便到了中午,顾妈妈留小依吃了中饭之后,还要拉着她说话。小依不得不告诉顾妈妈下午答应了妈妈要一起去依云寺还愿。顾妈妈才依依不舍的放了她回家。

    相遇 第六章 巧遇 (2)

    依云寺,依云峰,是云隐镇的标志。这个小镇便是背靠着依云山建的。了空大师是依云寺的主持,寺中还有三五个小沙弥。因为云隐镇并不是个旅游城,也不是经济城,所以也只有小镇的居民会经常上山去祈祷,许愿。因为外人极难找到这个小小的,隐藏在依云山峰顶云雾缭绕的寺院,所以,更使得依云寺有了点点的仙气。

    云依的名字便是从这依云山,依云寺而来。从山脚下到山顶只有一半的路程简单的铺了木栈道,而再往上走,因为湿气太重,便铺不了木栈道了,只有人们经常走出来的一条土路。小依还记得,当年,父亲还曾指着那曲折的小路跟小依说:“鲁迅先生有句话说的对啊,这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此时的小依便挽着母亲慢慢的走在这条被人走得多了走出来的山路上。母亲说,当年,小依出国念书的第二天,一清早便上山许了愿,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安归来。时间尚早,山上并没有什么人,偶尔的,草丛中突然窜出一只松鼠或是兔子,匆匆的跳开,倒是把人吓了一跳。

    小依一步步的往上走,心里想着:当年就不应该介绍那人来这爬山,那样就没那么多事了。想着想着,自己倒也觉得好笑。

    在张婶的房子门前遇见那个人之后的一天,小依和小蛮约好一起去看了空大师。一路上小蛮一边在前边蹦蹦跳跳的往山上赶,一边与云依说着要报考哪一所大学。两人从小便说好要上同一所大学。那天,也是时辰尚早,没有什么人,空旷的山谷中能清楚地听见两个少女嘻嘻哈哈的欢快声音。转过一个山路,忽然看见前边站了个人。小蛮吓得“呀”的叫了出来。听到声音,小依抬眼望去,因为云雾的关系,只依稀能辨别出是个男孩子的身影。

    “不好意思,吓到你们了。”那人开口说话,地道的京城口音,小依想想不起来都难。

    “啊。是你。”云依点点头。

    “小依,你朋友?”小蛮瞪大眼睛的看着那个人,突然凑到她耳边说道,“哎呦,长的挺帅哦···”

    云依瞪了她一眼,皱了皱眉头,“他租了张婶的房子,来我们这旅游的吧,那天问我路。”

    小蛮一听没什么情况,猛地耷拉下脑袋,挑起细细的长眉,歪着头打量了那人一番。

    “好巧啊,你们也来爬山。”那人开口,对于陌生人,小依一贯的原则是惜字如金。通常情况下,都会由小蛮来回答别人的话。

    小蛮点点头,“我们找了空大师。先生你一个人爬这有点危险啊。有好多岔路,容易『迷』路的。”

    “那正好,我们一起喽。别叫先生,听着外道啊,叫我王刚就好。”似乎这人有些自来熟。

    王刚,小依心里暗暗地发笑,这名字俗得很啊,在外面一抓一大把。看这人的穿着和谈吐怎么看都不是叫这名字的人。或许城里人也讲究“贱名好养活”?

    云依是个慢热型的人,但是只要是她认定的朋友,那便是一生的知己。当年刚去美国,一个宿舍的室友硬是用了一个多月的时候才熟起来。后来,大家熟起来,有个室友笑言,小依给她活活的冻了一个月。看着她那冷冷的小脸,硬是不敢跟这个个子刚刚一米六的女生说话。

    王刚很会聊天,这一趟上山下山的过程,连小依都会笑着回他两句。从那次在山上相遇之后,两人便常常能在小镇上巧遇。云依的父母并不是乡下人,所以从小对云依的教育也不只是简单的识字算数。天文历史,地理古文,小依从小便都有涉猎。在这个朴素,但却寡闻的乡下,难得能遇见一个和自己聊得来,还能增长见识的人,小依倒是和他慢慢的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接触的时候多了,云依的心里倒是欣赏起这个外乡的年轻人。风趣,幽默,会哄人开心。虽然小依并没有当时女孩子爱慕虚荣之心,但18岁的少女第一次碰到一个除了父亲和师兄之外,与小镇年轻人不同的男生,心里竟是产生了点点的变化。第一次的动了心,竟是连承诺都不需要,便觉得王刚便是可以和自己一直走下去的那个人。只是有的时候会想,毕竟他没有跟自己说过那三个字,甚至连“我喜欢你”这四个字都没有说过,心里不禁有点郁闷。

    如今再次走在这条路上,小依心里想着“哎,孽缘啊。”暗自摇摇头,又不禁感叹“多大点事情啊,当年怎么就能想不开的一气之下出国了。为了这样的人,真是不值。”

    “小依,想什么呢,走的慢吞吞的,又是摇头又是感叹的。别是这四年都没锻炼身体吧。”母亲笑眯眯的站在上边的几节台阶上,轻轻地冲云依招手。

    小依几步跨上剩下的台阶,牵着母亲的手。

    “没想什么,就是觉得四年没爬过这里了,哎,思绪良多啊。”

    杜母无奈的用手指点点小依的脑袋,“多大的孩子,还思绪良多,出去几年,别的没看你学多少,倒是嘴贫了不少。”

    小依低头抿嘴笑着。哎,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歌唱的真不错。

    相遇 第七章 上山

    山门在望,小依和母亲不禁放轻了声音。

    “阿弥陀佛。”刚望向山门,便看见一个胡须花白的胖和尚打着佛号,手拿念珠的走出寺门。

    云依和杜母急忙双手合十,“阿弥陀佛,了空大师。”

    “杜施主来还愿?杜小施主四年不见啊,别来无恙啊。”

    “了空大师,我这几年,可真是想您了。我今儿陪母亲来还愿,过几天得找您好好说说话。”

    “欢迎欢迎。”说话的时间三人走进大雄宝殿。

    听父亲说,了空大师的父母当年因为文革的迫害,双双被害,死之前送了大师来到依云寺,请求当时的主持无修师傅收其为徒。寺中除了佛经,还有许多古时的著作。虽然和尚并不主张看旁门杂书,但当年因为了空大师还小,所以倒是把寺中的书籍看了个遍。而且不知是因为自身的悟『性』还是因为看过好多书,了空师傅的棋艺极高。

    小依的棋艺是母亲领进门的,父亲从旁指点,但真正的师傅到应该是了空大师。因为那是父亲忙着作画,而闲下来打扮的时间倒是用来陪母亲下棋说话读书,所以给小依的时间到少之又少了,而哥哥的棋艺随通,但早已被小依拉的远远地了。所以没事的时候,到只有了空大师耐『性』极好,一步步的给小依讲解其中的真谛与内涵。泡一壶从家里带来的云顶绿茶,然后和大师静静的可以下一下午的棋。有时是象棋,有时是围棋。

    还完愿之后,三人说了会儿话,小依与了空大师约好过几天再来,便和母亲慢慢下山。虽然已经回国一周多了,但猛然间在山上待了一下午走进小镇,小依竟有点再世为人的感觉。杜爸爸决定今天晚上开车去城里吃饭, 顺便再去超市买些云依爱吃的零食和其他的家用,毕竟要在小镇上待近半个月的时间。

    “你哥今儿来电话了,原是想这几天回来看看你,不过,一是他那边开学的课程有些忙,要管着大三大四还有研究生的课程,二是今年9月底要办个人画展,所以我就没让他回来了。到时候你去了c大再跟他好好说说话。”云依的爸爸一边给她母女二人各夹了一个麻辣小龙虾,一边慢悠悠的说着。

    “哥哥要开个人画展了?我怎么不知道。前几天我刚回来跟他通电话,他也没跟我说一声。只问了我啥时候回来···,爸,那哥哥开画展,你不去看看?”小依笑嘻嘻的咬着筷子说道。

    “啪”的一声,母亲脆生生的把小依嘴里的筷子打了下来。“说了多少次,吃饭不要咬筷子。这习惯还改不了。那天崩了牙,有的你哭。”

    小依吐了吐舌头。“再说吧,你妈要是想出去溜达溜达就去看看,不过那么多人,『乱』糟糟的。你到时候给他带两块松烟墨就成了。”

    “哦。哎,哥哥第一次开画展就得两块松烟墨,他一定难过死了。”小依幸灾乐祸的说着。

    相遇 第八章 真相

    云隐镇因为被群山环绕,雨水颇多。从城里回来第二天便连下了几天的雨。时逢学校放假,业余的绘画课也结课了,所以父亲这几天也无需再往学校跑。小依便拿出在美国a大的作品和学西洋画时所画的那些画作给父亲品评。

    a大前两年的课程是基本的绘画技巧,设计的基础课程,后两年才开始让同学选择自己的设计的方向。小依最后两年选的是珠宝设计,带她的老教授极为欣赏她的创作理念,但小依的作品并不十分多,反倒是在美国,经常出去写生,画作到有了厚厚的一夹子。所以在家的几天,父亲倒是把小依这四年在美国的画作拿来好好地看了几遍。小依与父亲谈论着中西方不同的技巧与理念,倒也收获良多。回家的第二门功课便是继续出国前每天十个大字的任务。总得写到父亲点头认可才算完事。

    除了父亲的作业之外,每天余下的时间便是和母亲一起弹弹琴,练练拳。因为外祖家的教育,除了书本知识,无论男孩还是女孩,为了强身健体,也为了自我防护,从小便要学套拳法或是掌法,自是从少林寺请了教习先生来家中教。母亲从小便学了那套少林的小擒拿手。在云依小的时候,便手把手的教了她。从学习全身的『穴』位开始。有时小依想,若是让自己穿越到了古代,想来应该活的更有滋有味。

    在家里浑浑噩噩的过了好几天,天空终于放晴。难得能看到湛蓝的天空,雨后的小镇更是让人神清气爽,在家窝了几天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想起那天跟了空大师说好要上山找他,于是一早,简单的吃过早饭,拿上一小盒云顶,云依便往山上走去。

    从小镇到依云山中间隔着一条极宽的河流,由一条铁索桥连着,当地人起名叫忘忧桥。说是桥,其实也只是几条铁链和木板组成的。晃晃悠悠的在河中间,稍微起点风便“哗啦哗啦”的抖个不停。若不是当地的居民走惯了这桥,一般人只怕得有不少的勇气才敢踏上去。

    人们叫它忘忧桥,便是因为当走上去时,站在湍急的河流之上,手扶冰冷的铁链,脚踩原始的木板,所有的人都只会体验到自身的渺小,而所有的烦恼在这样的环境下都望尘莫及。自然,这样的桥下雨下雪时便无法通行,因此当地的『政府』便在此铁索桥再远一些的地方又建了一座石桥,但因为离得有些远,所以晴天的时候,当地的居民更多的倒是喜欢走这座忘忧桥。

    忘忧桥,呵呵,小依站在这座桥上,心里冷冷的笑着,嘴角的嘲讽似乎是对自己当年幼稚的想法和行为的无奈,抑或是对那些无聊的人的嘲讽。

    那天也是个晴天吧,云依一早上了山,傍晚时分从山上下来,心情好的很,可是为什么要让她听见了呢。在还差几个弯才能到山脚的地反,隐约的传来一男一女的争吵声音。近些听似乎是女的在生气,男的在哄。云依心里好笑,真是,好好地吵什么架呢,慢慢说不好吗。只是,为何听着男人的声音这般的熟悉?

    “我不就是和他去了趟海南吗,你至于啊,一走两个月没个消息,再说,我为什么跟他去,就兴你和那什么掌门玉女一起去参加那什么狗屁颁奖,我就不能和别的男人出去玩了,你什么意思啊!你不就是想让我来这找你嘛。行啊,我来了,你···”一个尖锐的女生在寂静的山峦中有些不和谐。

    “雯雯,我哪有躲着你,我这不忏悔来了吗,上次跟你发那么大的火是我不对,怕你看着我烦,所以才躲你远点,等你气消了,我自然就回去了。”这个男生···云依猛地站在那里,是他,是那个这两个月和她谈的极来的王刚?听那女的意思,她是王刚的女朋友?怎么可能!

    “你回去?哈,我看你是乐不思蜀吧。那你说,这两个月,你走的那么近的那个女的是什么东西?”

    云依在拐弯处静静的望着那两个旁若无人争吵的人,那女的穿着时髦的很,云依虽然并不追求,也不是紧跟『潮』流,但基本的常识还是懂一些。红『色』的细高跟,紧紧包着『臀』部的豹纹短裙,大大的v字领的上衣,一直开到两胸之间,高耸的胸部若隐若现。烫的金黄『色』大 波 浪,浓艳的妆画得让人看不清真面目。胳膊上挎了一个亮皮的小包,看不清牌子,但想来应该价值不菲吧。

    “你说那个乡下妹,哎,雯雯,她怎么能跟你比!你说都什么年代了,还梳着60年代的辫子,穿着70年代的衣服,连高跟鞋都不会穿,哪里像个女的了?你别跟她比,那是侮辱你啊。再说,一个乡下人,什么身份,也想进我家,雯雯,也只有你才能配得上我家的家世啊。”说完,还拉起那个女人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上,信誓旦旦的说“雯雯,你要相信我,我跟她真没什么,顶多就是没事逗逗她,你啥时候看我逗只小狗还认真过了···”云依愣在那里,怎么都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动心的人竟说出这样的话来。就在几天前,他还牵着她的手从山上下来,说:“小依,高考一定要考到京城啊,我可是会在那里等着你的。”这话变得还真是快啊。

    相遇 第九章 真相 (2)

    因为母亲的古典教育,所以云依从小便留了长长的头发,几乎一直都是即腰的长度。平时,为了方便,她便只是辫了两个长长的麻花辫放在前边。白『色』碎花的棉布上衣不是时尚的v字领,反而是带些旗袍『性』质的对襟盘扣。脚上的布鞋是云隐镇代代相传的千层底。冷不丁的一看,确实是像解放前的学生妹。只是因为云隐镇的女孩子大多这样的穿着,所以小依从没注意过什么。也只在每次进城或是去外祖家会穿上现代少女们的装束。

    可是,他不也曾说过她这样的打扮有着不一样的美吗,怎么转眼就是这样了?心思恍惚中,云依脚步不经意的往前挪了两下。许是发出了些微的声响,正在争吵的两人齐齐转过头来。三人就这样互相的对视着,王刚看到云依,略略的挑眉,便皱紧了眉头,,似是在怪她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接着便一脸担忧的转头看着那个女孩子。而那女子则挑衅的望着穿着过时的小依,一脸的不屑与嘲讽。

    “王刚···”从没经历过这些,书上也没有说过这种时候要怎么办,小依一时不知如何应对,只啜嗫着嘴唇,轻轻的唤了一声。

    “哈,王刚,哈哈,真是好笑,逸飞,我现在是真的相信你也就玩玩她吧。乡下妹,你还真当自己是灰姑娘啊。还王刚,我告诉你,他真正的名字叫王逸飞,是京城四少之一,是飞龙集团的大少爷,你看看你,哪点配得上啊。他连真名都不愿意告诉你,还好意思痴心妄想!滚回家好好照照镜子。”女人尖锐的笑声在寂静的山峦中显得格外的刺耳。

    小依不记得那天是怎么回的家,只记得满脑子都是那女人尖利的笑声和那个男人嘲讽的目光。原来,“我爱你”三个字不仅仅是男女之前爱情的表达,更是一种对对方的承诺,说了,那关系才会明确,不说,暧昧就是暧昧,不需要负责,也不需要束缚自己。仔细想想,王刚,现在应该叫王逸飞了,确实从没对自己说过这句话,一切还真是自作多情。

    把自己关在家里整整三天,脑海中闪过的是这不到两个月来发生的种种,不甘,愤怒,失望,无奈,云依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感觉,只知道自己再也不想见那个人,连和他踏在同一个土地上都恶心。看来要考京城c大这个决定是要放弃了,所以,终于下定决心接受了父亲让她出国留学的建议。

    小依虽然书法写的极好,但与哥哥云峰相比,对于国画却实在没什么天赋,倒是对于鉴别国画很是在行,相反,素描和西方的写实派作画,小依极为得心应手,因此父亲提议让她出国去念设计,一来有机会学习西方的绘画技巧,二来可以从事小依自己喜欢的设计专业,但小依说因为答应了小蛮要一起上大学,所以也就没有考虑父亲的提议。如今突然同意了出国读书,父亲虽然想不通,依旧很是高兴。但小依知道,自己在父母,尤其是母亲面前就像一张白纸一般,在细微的变化,细心的母亲都会察觉到,或许他们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妈妈在机场的时候突然搂着小依说:“无论如何,家的大门都永远为你敞开着。无论何时,都可以回来休息。”小依坐在飞机上,反复的回想着母亲的这句话,不仅埋头痛哭起来,她得有多么兴庆自己有这样的父母,给予自己莫大的自由,鼓励与支持。

    刚出去那时,每每夜深人静,小依总会想起这件事情。渐渐地倒也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就突然决定了要出国的打算。绝大部分原因是为了要避开那个人,但是也有不甘心的,年轻气盛,从没有被人那样说过,总想要证明些什么给别人看。虽说为了那样一个人而放弃京城的大好机会,实在是有些不值得,但出国念书,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选了不同的路就要走出不同的风景,这样才对得起自己,也才对得起那样包容自己的父母。四年后,能够义无反顾的再次选择京城的c大来延续自己未完成的梦想,小依欣慰之余是对自己越来越多的自信。

    如今重新站在这忘忧桥上,心里早已没有了原先的那些忿忿不平,但终究还是有些气不顺。无奈的苦笑了一下,哎,一直说修身养『性』,修身养『性』,这养了二十多年,已经在某些时候压不住体内那倔强和好生的dna啊。

    相遇 第十章 劝解

    老和尚依旧站在上门口迎她。笑眯眯的样子像极了弥勒佛。

    “哈哈,杜小施主果然没有爽约。”

    “阿弥陀佛”小依双手合十做了个揖,“答应了大师,哪里敢。再说,也有些问题想请教大师。”

    “哎呀呀,不敢当,请教不敢当啊。净明,去烧壶水来。”了空大师边往里走边对他的大弟子说道。

    “大师好灵的鼻子,这还没泡的茶叶也能闻出来?”云依笑着把云顶拿了出来。“大师去年可是收了雪水?”

    “收了收了,一直留着还没吃呢,到是让你赶上了。小施主好福气啊。”

    云依泡茶,没有那许多的繁花手法,虽从小母亲也教过,但几年下来,也没有用过几次,倒是越来越简化了,只最基本的洗茶,落茶,冲茶,刮沫,倒茶,点茶,几步下来别是一种宁静淡远的意味。素净的玻璃杯盏,映衬着翠绿的茶汤,小依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

    “小施主的有没有兴趣陪老僧下一局?”

    “荣幸之至。”

    在国外,虽没有多少机会能与人面对面的对弈,但好在有电脑这个高科技的东西,所以小依的棋艺倒还没有都还给了空。这些天在家呆着与父亲对弈,倒还捡回来不少。

    虽是如此,一局下毕,云依依然毫无疑问的输了7子。

    “大师棋艺依然精进啊。”云依感叹道,边收好棋子。

    了空大师摇摇头,自己又倒了一杯茶,捧在手里轻轻地抿了一口,“小施主心里有事,从泡茶的时候便心思不宁,这棋又如何能下的好?”

    小依抿了抿嘴,尴尬的笑了笑,“大师火眼金睛,什么都瞒不住您。”

    “老僧到希望看不出来,只是小施主太明显。四年前,小施主上山与我作别,我便看出施主心中有些放不下的东西。原以为出去一趟回来能看开一些,没想到···小施主心思细腻,从下棋中便能看出,只是心有太多窍,也容易误了自己啊。《红楼梦》中有句话叫‘聪明反被聪明误’,小施主家学渊源,应当好好理解才是。”

    一个和尚,突然对人提起《红楼梦》这一巨著,当是有些不妥,但小依与了空极熟,所以知道大师当年读过好些书。依云寺在文革时期曾一度被人们用来保护众多历史名著,后来不知是忘了还是没有机会,人们也没有把那些书拿走,所以现在依云寺的书房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了。小时候,云依经常上来读书,竟发现不少历史的孤本。想来应该是当时不知是谁家的书藏到了寺院中,后来主人家也没有要回去。

    小依听了大师的话,低头默不作声,沉默良久也没有说话,

    “小施主有时太过心急了些,要知道有些东西是需要时间的,太过好胜,反而会把自己『逼』入绝路的。围棋象棋中虽说有一步叫‘置之死地而后生’,但也有一步被许多人忘了叫‘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往前一步好走,可这往后退一步却有些难。纵观历史当代,有多少人便是栽在这一步上了。小施主的家学渊源,何必与人在义气相争。”

    “唉···”听了大师的话,小依轻轻地叹了口气,望着满山的云雾慢慢的点点头。

    “道理人人都懂,却还要慢慢体会才是。时间不早了,小施主也该回了。这山上花开花落,年复一年,若总是悲秋悼花落,却也放过了其他的美景。放平常心才好。阿弥陀佛,老僧不送了,小施主慢走。”

    因为了空大师一番话,小依出了山门之后,低着头慢慢的思索着,是呢,老子不也曾说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好便有坏,有喜欢便有厌恶,何必那么较真呢。死死地咬住那件事情不放呢。在美国的时候,几乎都能做到宠辱不惊,不论老外的挑衅还是夸赞,都可以风轻云淡的一笑而过,怎的回了家反而事事放不开了。小依自嘲的摇摇头,这次去京城,也就是去读书而已,那里就要?</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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