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再见晨曦

第 40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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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云裂开了,把金箭似的闪电从密布的浓云中射向大地。雷声轰鸣,乌云在燃烧,喷着可怕的蓝色的火焰,天空在颤抖,大地也在胆怯地震动……晓晓觉得是不是要刮台风啊,这和海洋上的风暴几乎一样有力、一样可怕了!

    终于到了那片岔路,钟少丰将车速慢了下来,其实这条路并不好走,坑坑洼洼的全是积水,,可是如今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了,他心无旁骛的看着路况,一路颠簸着朝前走去。

    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了一丝亮光,晓晓不由得一阵欣喜“少丰少丰你瞧那边有一处亮光,一定是一户人家我们去那里躲躲雨吧。”

    “嗯,”钟少丰也好高兴,说实在话,他现在已经有些头晕了,不知道是真的着凉了,还是那会儿碰到什么地方了,总之头晕晕的,幸好找到了人家,看这样子像是看守树林子的。他开车绕来绕去也找不到车子可以通过的路,有些为难,这林子里全是泥,又下着这样大的雨,要是车开不进去,那怎么过去呢?看起来好像很远的样子。

    晓晓像是看出来他的为难了,说了一声“我没事,可以走的,”就慌忙转身推开车门走了下来,谁知道走下去才知道完全不像想的那样简单,雨水几乎立刻就将他淋透了,冰凉的雨水直渗到了心里。哇凉哇凉的。脚底下全是泥,晓晓没想到会遇上这样的鬼天气,居然还穿着高跟鞋,结果陷在泥里,一点也不好走,深一脚浅一脚的。多亏了钟少丰在旁边搀扶着,要不然早摔倒了。

    “还是我背你吧。”钟少丰走到前面蹲了下来,要她上去,她只是不肯“我自己走吧。我能行的。”

    钟少丰不肯“别不好意思,上来吧,你穿那高跟鞋能走这路吗?而且天这样黑,雨又这样大,万一一会儿你再扭了脚,那才更麻烦呢。你就听话让我背吧。”

    晓晓想了想只好让他背,这雨下这么大,他俩的衣服早就湿透了,晓晓想早点走到也好,要是让自己走,还不知道要走到多会儿呢。

    于是她趴在他的肩上,用两手撑在他的肩上,尽力不让自己的胸部接触他的背,他嘱咐了一声“抓紧了。”就背着她一步一滑的朝前走去。晓晓浮在他的背上,感觉到自己的胸部紧贴着他的身体,忽然就觉得很害羞,脸不由的就红了起来。“我是不是很重啊。要不我下来走一会儿吧”

    钟少丰笑着说道“一点也不重,相反,你怎么这么瘦呢,就像羽毛似的,这几天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啊?你们女孩子为了美,不是常常不吃饭减肥吗?其实我真不主张那样,这女人要是为了漂亮搭上自己的健康可就得不偿失了。你可不能学他们,其实你太瘦了,要是在胖一点就更漂亮了。

    vip卷第一百五十三章 模糊的爱情1

    雨更大了 ,从空中洒向各个角落,雨滴很像一颗颗晶莹透明的珍珠,好看极了。雨滴从树叶上跌下,就如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最后连在一起,形成水柱。 溅起一层白蒙蒙的雨雾,宛如缥缈的白纱。这时一阵风猛刮过来,那白纱袅袅地飘去,雨点斜打在地面的积水上,激起朵朵水花。

    在那个暴雨肆意放荡的夜晚,钟少丰背着晓晓,一步一步的在泥泞的土地里艰难的走着,雨水不停的从晓晓的头发上流到他的脸上,可他一点都不觉得。晓晓为了让他省劲一些,用手搂着他的脖子,看着他辛苦的样子,听着他急速的心跳。晓晓也说不出来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她轻轻的问道“你累不累,要是累了的话,我自己下来走好了,已经不远了,那不就是灯光吗?好像都能看见影子了。你还是放我下来吧!”

    钟少丰笑了“我不累,能这样背着你,我真的挺高兴的,平时你又不肯让我背着抱着的,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我怎么舍得放下你呢。”

    晓晓脸红了,幸亏天黑,没人能看见,她不禁有些恼羞成怒“你怎么说这样的疯话啊?你再说,我可不理你了啊?”

    他就一声不吭了,晓晓趴在他的背上,被雨水不停的浇灌着,想着自己这样连路都不走,还是这样的难受,他背着自己恐怕更不舒服吧,他对自己这样好,而自己却总是伤他的心,好像真的有些说不过去,于是轻声的问“你怎么不说话啦?生气了?

    钟少丰并没有生气只是有些头晕,他咬着牙一直坚持着,怕晓晓看出来忙笑着说道“没。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生气的。”

    “那你为什么不吭声了,累了?要不让我下来走两步吧,你瞧那不就到了吗?”晓晓说着挣扎着就要下来,钟少丰不肯“马上就到了,你就别动了,当心一会儿摔跤。等一下我就放开你,我说你怎么这样不待见我呢?背着你,你都不愿意。”

    “我哪有不愿意啊。我还不是怕累着你。你都背着我走了这么久了,肯定累坏了吧?”

    钟少丰摇了摇头,“我不累。你饿了吧?估计这会儿都十一二点了,不知道那家人还有没有吃的,我真是的。要是平时在车里准备些吃的就好了,你胃不好,这么一饿又该胃疼了。”

    “我不饿,她们为了减肥从来都不吃晚饭的,我饿这么一顿有什么啊?就等当减肥好了。你呢?你饿了吗?上午开了那么久的会,咱们又赶着来这里,肯定中午没好好吃吧。”

    “我不饿,我是男人,这点困难算什么啊。哦,到了。”他半蹲下来。让晓晓下地,然后来着晓晓轻轻的敲了敲门。有人轻声的应了一声,不一会儿。门开了,里面有一个看上去六十多岁的老爷爷。他看了他们一眼,钟少丰忙解释道“你好,我们正好路过,结果下起了大雨。车子过不去了,能不能让我们借宿一宿。我们可以付房钱的,”

    那位老人身子往里挪了挪,“进来吧,下雨天,留客天,什么房钱不房钱的,你们要是不嫌简陋,就在那间屋子休息好了,这里地势偏僻没什么干净屋子,你就凑合凑合吧?我这身体不好,我就不陪你们了,你们去休息吧,哦,对了。他看了晓晓一眼,那边柜子里面有我姑娘和儿子的衣服,没你们的洋气,不过保暖,,你们凑合着胡穿吧。我要去休息了。哦对了,你瞧我这老糊涂了,那边是厨房,你们想吃什么自己弄吧,我有些累了,我去休息了。”

    钟少丰忙谢过老人“我们知道了,谢谢您了,你赶紧休息吧,打搅您了,不好意思。”

    “没事没事,这出门在外,哪有不遇到点事的,我们这儿没讲究,你自便吧。”

    “哦,”钟少丰答应了一声,慌忙领着晓晓来到隔壁的房间“你赶紧换件衣服吧,小心着凉。说着就退了出去,将门关上了。

    晓晓赶紧找了一套衣服换上,走了出来,却不见钟少丰的影子,她找了半天,才在左面的小屋里找到他“少丰,你干嘛呢,赶紧去换一下衣服吧,你的衣服早就湿透了,又淋了这么久的雨,肯定是凉着了, 快去换吧。”

    “不着急,我不冷,先帮你生着火,你快过来烤烤。”这位老人的生活就像六七时年代时候的生活,没有液化气,也没有电磁炉。就只有一个砖砌的炉子。

    晓晓坚决的将钟少丰推开,“你快去换衣服,换好了再来帮忙,我先弄着好了。”晓晓虽然也过过苦日子,可却没生过这种土炉子,看着这堆柴火和炉子不禁有些发呆。她考虑了半天还是毫无头绪,只好用打火机点起一根细柴来。可是,柴有些潮湿怎么也点不着,气的晓晓一把就将那根柴火扔出老远去,逗的钟少丰少丰呵呵直笑。

    晓晓正在火头上,闻声转过头一瞧,钟少丰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衫,黑色的短裤正靠在门板上呵呵的笑着,不由得火往上冒“你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你不来帮忙,还笑话人啊?”

    钟少丰连忙不住的摆了摆手“没有,我不是笑话你我就是可笑你跟个棍子置什么气啊?你不知道,你刚才的样子真是可爱死了,我本来是想快点来帮你做饭的,可是看你刚才的样子,我倒是愿意饿着的。”

    晓晓又羞又气,瞪了他一眼“又说疯话,你到底饿不饿啊?快点过来。”

    钟少丰笑着走过来,从那堆柴火边里,捡了一把麦秸,用打火机点燃了,塞进路子里。那麦秸先是冒了冒烟,接着便忽的一声着了起来,钟少丰很老练的架柴烧火,看的晓晓目瞪口呆“你……你怎么会生火呢?你……”

    钟少丰笑了笑“我以前在乡下待过很长一段时间,我经常帮着老姨她们生火来着。那时我们可调皮了,经常偷别人家的红薯找一片空土地,刨一个坑,将红薯埋在里面。然后将土盖上,在上面生着火,大概半个钟头左右,将火弄灭,将红薯挖出来,焦黄焦黄的松软可口好吃极了。

    钟少丰就坐在那里给晓晓讲小时候的故事,晓晓一边听着,一边将大米放进锅里,然后坐在他的旁边看他烧火,只有那么一点地方,两个人挤在那里,特别的温暖,炉灶里的火应在钟少丰的脸上,他的脸变得红扑扑的,好像特别的英俊,晓晓就坐在他旁边,听他说小时候偷棒子的事情。

    他说“他们小的时候,真是连鸡狗都不待见,淘的要命,又一次,棒子也就是玉米刚熟了的时候,他和白四,强子,就跑到人家地里去偷棒子,那时候不知道人家农民老大爷的辛苦,将那玉米穗子一掰,扯开一瞧,好的就留下不好的就扔在地里,一会儿过去,那玉米地简直惨不忍睹,满地的棒子也和没长好的小棒子。后来人家跑到我们家里来告状,挺大一个人了,竟然还心疼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让老姨夫把我们一顿臭骂。从那以后我们才略微收敛了一点。

    后来我们几个又发现了一片核桃林,于是就有偷着跑去在核桃,我们摘了老多老多的,那时的核桃刚熟,绿皮还没去掉。里面的那层土黄丨色的皮也可以拔掉。只剩下又白又脆的壤,特别的好吃。尤其是烤熟的。我们回来后又懒得刨坑了就将核桃埋在这柴灰里,”他伸手指了指炉灶底下“呶,就是这底下,想着靠柴灰的温度将核桃烤熟,然后我们就去玩了,结果一玩起来就将这件事给忘了,等我们想起来后,连核桃都被烤成灰了。可把我们气死了。

    晓晓听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活该,让你们祸害人。”钟少丰看着晓晓的样子,不禁呆了,他轻轻的拉着晓晓的手“晓晓,等我们老了,也来这里好不好?我来烧火,你做饭给我吃,我们一起来好不好?”

    晓晓觉得有些不知所措,不敢接茬。忽然就闻见一股焦味“糟了,饭糊了。”晓晓猛地站了起来,慌忙的去揭锅盖,啊,丁零桄榔一阵鸡飞狗跳,钟少丰心疼的抓着晓晓的手,一边往凉水里摁进了去,一边不停的问着“怎么样,还疼不疼?你真是,干嘛用手去揭呢,你告诉我嘛。你瞧烫到了吧?还疼不疼呢”

    晓晓摇了摇头,“不疼了,你快点去把锅下来,都糊了。”

    结果那一天,他和钟少丰就喝着糊掉的米粥,开心的乐着,“都怪你,没事讲什么小时候,害得我听入了迷,连锅都忘了,你说咱们两个人受着锅都能将饭做糊了,咱们还能干什么啊,整个就俩饭桶。”

    钟少丰也笑了,只要能和你这样天天在一起,就是吃糊饭,我也开心。他一把将晓晓搂紧怀里,轻轻的说道“晓晓,答应我,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vip卷第一百五十四章 模糊的爱情2

    湛蓝的天空下,丝缕云絮慵懒地舒展游荡着,偶然游过太阳底下,阳光透过淡薄的云翳,为云层镀上一层浅金色的辉光。

    刚刚结束的榴月之月,带走了春之女神的最后那抹流连忘返裙裾的色彩。

    刚入六月时分的季节,在落基山以北正是焦灼的盛夏,但在距离冈特城不远的梅林北部边境,此时气候正是怡人的时候,如果恰逢晴日,必定是再好不过的出游季节。

    一望无际的草原刚刚褪去春日中的柔嫩新芽,换上一片郁郁葱葱的深绿,晴朗的夏风如同梳子,将没过小腿的大地的皮毛整齐地梳理向一个方向,草原的尽头传来骏马奔驰的踢踏声。

    ——一匹纯白,一匹枣红。

    两匹矫健的骏马如同疾飞的箭,足不沾土地在葱荣的长草上掠过,草原被他们抛在身后延伸到地平线尽头,隐约可以看到尽头在地平线上飞扬的点点色彩,那是无数飞扬的旗帜。

    “吁——”

    骏马一前一后,在掠过一棵长在丘陵上的矮树后渐渐减速,枣红骏马上的骑士略差了两个半个马身,被白马上的骑士先取得胜筹,白马奔行减速一段之后,爽朗的笑声传来。

    “詹姆,在冰原骑多了雪狼之后,你的骑术果然退步得厉害!想想你十年前在春猎围场上的英姿,那些翘首盼望你归来的少女们该大感失望啦!”

    “十年前的少女们?早该嫁人生子了吧!有我们的弗里茨少爷,那些闺怨少妇们想必得到了不少慰藉。”

    胯下这匹枣红马并不是詹姆士骑惯的,跑了这段路后就开始有些力竭,远远无法和老友那匹气力强健的纯血马相比,这本就是一场不对等的较量——

    但詹姆士心情不错,也不理会老友的打趣,慢慢减速小跑。悠然享受这久违的骑马追风的美妙一刻,对老友的调侃随口反嘲。

    “那可不一定?尤里家的那个总是追着你跑的红发妹妹海伦还记得吗?她出嫁六年便守了寡,没有生下子嗣,两年前带着嫁妆回家后再不肯嫁人,帝都的人都说,她是在等你回来呢!”

    轻提缰绳,难得胜了一筹的弗里茨笑着转头,眼角笑纹隐隐。

    他大约三十出头,唇上抹着两撇深褐色的小胡子,为他平添斯文稳重的气质。打理整洁精致的发型经过一场骑术比拼后略微凌乱,明亮的深蓝色眼眸在阳光下闪着笑意,嘴角习惯性微勾。看上去亲切又活泼,一见就知道是极为擅长场面交际手腕灵活之人。

    詹姆士一皱眉。

    他当年和家里闹翻的事情在帝都沸沸扬扬,但世代没有离开过帝都核心权利圈子的苍蓝雄狮从来就是站在风头浪尖,被众人瞩目的,即使他已经离开帝都十年之久。即使当年的离开伴随着那么大的一个丑闻,帝都的那些那些话题和中心,依旧不会绕开他——

    可畏的权势,可笑的人们。

    “尤里?那个总是死乞白赖往我们圈子里凑的那个小男爵家的小子?

    什么时候,连这样的低等贵族也敢祈望成为苍蓝雄狮的姻亲了,还是我不在的十年里。老头子终于把祖宗家业败光了?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可真是个不错的消息!”

    詹姆士微露嘲讽,在一袭火红长袍的衬托下越发张扬炽烈。

    “见鬼。十年不见,你的口舌越发尖酸了,你家老爷子听到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语,一定会气疯的!”

    弗里茨男爵口上这样说,但从他笑眯眯的表情看。他早已对此习以为常,口风一转道:

    “还有。你说的小男爵现在已经不是男爵了,他们得到大人物的提携,已经在酝酿爵位晋升,不出今年,应该就会成为三等伯爵,正式踏入高等贵族的圈子了!”

    梅林以军功立国,封爵极其严格,爵位分级严苛并且和世俗的一切待遇地位贡金领地乃至官阶军衔挂钩。

    譬如想长尾青雕军团长这种类似家族世袭的位置,每一个继承者的爵位或未来将要继承的爵位,都不可能低于三等伯爵,也就是高等贵族和低等贵族的分水岭——

    这从开国以来就从没有例外,因为其他的军团长不可能接受一个和他们并非相同等级的低等贵族进入他们的圈子,那会让他们成为上层圈子中的笑料,也会阻隔他们与其他同等级贵族之间的交往联姻之路。

    “那么我只能告诉他们一个非常糟糕的消息了。

    据说因为这场战争,那些政务阁的老狐狸们,正在酝酿推行战时准爵制,我想这个制度的推行背后恐怕有那位陛下的暗中支持……

    呵呵,如果得到通过的话,不出所料,那位海伦小姐的家族或许还要在准爵的位置上蹲上五到十年,直到他们的家族子弟在战场上积攒下足够的、确切可询的军功——到那时,这位新寡的海伦小姐,恐怕已经徐娘半老了吧!”

    詹姆士哈哈大笑起来,只有在老友面前,他才会显露少年时的意气飞扬。

    “老天,战时准爵制!

    虽然从开战之前就一直有风闻,不过没有听说已经酝酿到正式露面了啊,我在因斯坦庭宫任职那么久,可从没有听说过这个风声!那些老狐狸们口风闭得真紧。”

    弗里茨没空打趣詹姆士和那位男爵家的海伦小姐的事了,目瞪口呆地惊叫。

    “他们也是被逼急了,这次战争,恐怕会有一大批新晋贵族出现,甚至直接一步登天成为高等贵族的奇迹也不是没有。

    这么一大圈生面孔的暴发户出现在权利圈子里,那些老顽固们再怎么矜持高傲,也不可能无视他们的存在,现在不一力推行准爵制,等那些暴发户登上大雅之堂发出自己的声音,想封住这个漏洞所费的代价就大了!”

    所谓准爵制度,即是现行三级分爵制的第四级。以伯爵举例,即是在一等伯爵、二等伯爵、三等伯爵之下,增加一个第四级的准爵爵位,意即预备伯爵——

    这是一个临时的爵位制度,一般只在大型战争期间出现,存续时间一般是五到十年,期间则是考察核实其功勋来历是否属实的核定期,这个核定期时间不定,往往在战争结束后一两年内终结,因为这段时间已经足够核定军功。确定此家族是否真正有资格进入正式爵级,还是被黜落。

    又因为这个“准爵”称号,和一般时候贵族子弟或继承人所获得的暂时称号相同——如詹姆士翘家之前。就被称为“小布尔沃尔准爵”——为了区分,这种制度就被称为“战时准爵制”。

    战时准爵制在梅林历史上出现过不到三次,从国家角度而言,这确实是一个在战争特殊时期能有效帮助统治者管理国家的临时制度,梅林军功立国至今却没有像神圣帝国那样爵位泛滥。有相当部分是得利于类似战时准爵制这种严格的战时制度。

    但从需要获得晋升和个人和家族而言,战时准爵制无疑是束在脖子上的一道锁链,限制他们进入权利圈核心的枷锁。

    “可这样分明是明晃晃的打压,只会逼得那些暴发户们团结在一起。”弗里茨皱眉。

    “没打压他们就不会集合在一起了吗?上层圈子根深蒂固的观念是无法改变的,没有经过时间考验,确定他们不是那些彗星一现的家族。谁也不会真正和他们深交,他们注定被上层圈子孤立,又不愿意回到下层圈子。那么也只能团结同类,”

    詹姆士懒懒道,“他们可以把这当成是打压,也可以把它当成是适应上层圈子的过渡期,在进入这个圈子前了解一下上层圈子的游戏规则。这并不是坏事——除了开国世袭至今的大贵族,上层圈子的家族谁不是这么走过来。才在圈子里找到自己的位置的?”

    “也是,站不稳脚跟的家族,现在也都衰落下去了!”

    弗里茨哂然道,“到底是苍蓝雄狮的底蕴足深厚,对这些起起落落都已经见惯,不像我们约特家族,虽然已经是二等侯爵,但进入权利圈核心才不到三百年,没有见过这种大场面,每一次听到前线的消息和帝都政局变动,都感觉心惊胆战。”

    詹姆士远离帝都那么久,一朝归来,消息渠道就明显高过他这个常在宫廷出入的宫廷男爵,这就是开国世袭至今的千年大贵族和后来晋升的豪门的不可逾越的差距。

    “我看你小子在宫廷任职,当帝王近臣倒是当得挺开心的,没事领旨出来周游大陆,比我的日子快活多了!”

    詹姆士不以为然,“我在冰原蹲了十年,老头子要不是已经不能再生,子女没一个就是少一个,恐怕早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了!”

    身为詹姆士少年时期的友伴,弗里茨很清楚詹姆士和他家老爷子之间的隔阂,或许当年只是一时激怒的负气出走,但任何事经过十年的发酵和空间的隔阂,早已不是当年负气翘家那么简单,何况这十年间,他的这位老友也改变了不少,令他都有些陌生起来了。

    不过贵族往往是格外重视少年时期的友情的,当初弗里茨和詹姆士结交,虽说并非没有功利因素,但贵族之间的交往往往如此,天长日久下来总会生出一些真正的情谊,毕竟人心总是肉长的,而少年又常常是心思易感却难以得到真正沟通言述、需要向外发展寻找志同道合的同伴的时候。

    弗里茨这次到来,某种程度上也是他主动争取而来的。

    詹姆士身为苍蓝雄狮当代家主的长子,又离家多年,这次回来,位置有些敏感。

    而弗里茨无论从主观还是私心上,都只能站在詹姆士身边,因为身为詹姆士少年友伴的他,早已被打上同一个圈子的标签。

    虽然早年那个友伴圈子的同伴早已各自纷飞,但平时还是多有通讯,弗里茨就是得到了莱茵塔尔的消息,特地来迎接詹姆士,顺便将帝都目前的情况通风透气一下。

    所谓通风透气,也就是类似今天这样的私下脱队的游猎闲聊。

    贵族圈子有贵族圈子的游戏规则。

    除了少部分必须在朝堂上争议的家国大事。贵族的大部分日常事务都是通过这样非正式的场合,比如出游、狩猎、舞会、下午茶和私人沙龙等的闲谈中交流和敲定的。

    这样的闲谈和信息交流,融入在贵族生活的各方各面,是他们生活习以为常的一部分。

    那些下层贵族和平民想象中的,高等贵族喜欢在一个金碧辉煌的大厅正襟危坐,端着价值千金的酒水肃面正容地谈论大事和达成某项同盟约定,其实是非常可笑的事情,只有没经历过真正上流社会生活的人才会这么想。

    詹姆士虽然脱离那个圈子已经很久,平时一贯以正统法师自居,但自小的教养生活依旧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烙印。有些东西融合在他的骨血里,哪怕他主观意识拒绝,仍不能否认他依旧是其中的一员。

    缓下坐骑小跑散步的他们。在旷原上随意奔行,之前被甩脱的随扈和士兵没有跟上来,隔着一段距离不远不近地跟着。

    “咦,这里有血迹?”

    弗里茨忽然提高声音叫道,勒住缰绳。令马匹止步。

    詹姆士隔着他的马身,这时打马转过去近看。

    弗里茨发现的血迹并不明显,只有少部分落在草丛的茎叶上,大部分应该滴落到草下的土地上,难为弗里茨在骑马行进中仍能眼尖看到,看来十年过去。这位旧年友伴的眼力完全没有落下。

    弗里茨耸耸肩,“我是宫廷近侍。”

    虽然不是那些位高权重的大臣,但也是常常进出宫廷的年轻近臣。出没在帝王身边,观察眼色和防备刺杀都需要好眼力,弗里茨早就养成了随时警戒周围环境的习惯。

    “是人血,出血量不小,还很新鲜。”詹姆士没有下马。坐在马上只用一眼就判断出来。

    在前线战场那么久,人血和其他活物的血的区别。詹姆士一眼就能看出来。

    这时恰来一阵风,沙沙拨开了草丛,淅淅沥沥的鲜血和折断的草茎断续延伸向远处,詹姆士和弗里茨都闻到淡淡的随风飘来的血腥味。

    两人对看一眼。

    詹姆士施了个血液侦测术,一条隐隐的法术灵光使得掩映在深草中的点点血迹暴露无遗,让残留的血迹连成一条指向的线。

    “去看看!”

    詹姆士饶有兴趣道,脸上兴致盎然,手里抽出了法杖。

    弗里茨却拉住他的马头缰绳,带着皮套的右手竖起,向后招了招,远远跟从的随扈侍从们目光从不离他们,见到手势后立即打马赶上来。

    “你越来越无趣了!”詹姆士失望道,把法杖塞了回去。

    弗里茨懒得跟他辩驳,他的扈从们已经来到面前,他不能当着下属的面和詹姆士争辩。

    “大人!”

    扈从纷纷甩蹬下马,单膝跪在弗里茨和詹姆士的马前。

    “那里,看到了吗?”

    弗里茨用马鞭指指那片法术灵光点出的血迹线路,对扈从命令,“去看看。”

    “是!”

    扈从分出两个人骑马而去,不久,詹姆士和弗里茨两人就见一人马上多了一坨东西回来。

    但没等扈从回来他们面前,隐隐马蹄声从他们另一边传来,地平线上一片丘陵后面,转出了十几骑戴着面罩的骑兵。

    看方向,骑兵明显是冲着他们过来的,但转过丘陵之后,对方就看清他们身后已经渐渐清晰的千人军队和那些飘扬的五彩缤纷的旗帜,尽管距离还很远,但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出现这么一大片军队,两千余人组成的队伍十分突兀。

    骑兵领头的首领在奔行中做了个手势,那十几骑齐齐勒马转向,在詹姆士一行的侧面极远处就绕过一个大弧,一丝和詹姆士他们打招呼说明身份的犹豫都没有,直接折身返回,越跑越远,渐渐消失。

    距离太远,没有追上的可能,更别说进入法术射程了。而且连同詹姆士和弗里茨一起,他们这行人也不过八九骑而已。因此他们没有动向,只是扈从们在对方一出现时,就协作默契地在外围围成了守护阵型。

    “是些见不得人的家伙,”

    弗里茨眯着眼淡淡说,他一看对方直接转身就走的举动,就大致明白了对方的身份,“看外表没有什么特殊记号,不知是附近哪个贵族私下养的私兵。”

    “或许是冲那个家伙来的。”

    詹姆士看向马上的那坨“东西”,忽然皱了皱眉。

    那人横趴在马背上,一动不动似乎早已昏迷。从身形看是个瘦削颀长的男人,被血染湿的头发看不清颜色,只大致辨别得出是深色的。

    而令詹姆士皱眉的原因在于。这人身上穿着一袭法袍,已经破烂得不成样子,身上也有精神力波动,但呼吸低微,已经濒死。

    “大人。那里只有这一个人,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似乎是一位法师,他身上的东西都在这里。”

    虽然对方已经昏迷,但弗里茨的扈从事先还是对此人搜了身,把一切可疑物品收缴起来。才将此人带到主人面前,搜查到的东西用一个方帕包着,承了上来。

    詹姆士有些皱眉于弗里茨手下对法师的亵渎。不过这种严谨的规矩是身为帝王近臣的弗里茨所必需养成的,何况这人来历不明,显然带有麻烦,这样的严密搜查是应有之义。

    弗里茨察觉詹姆士的不悦,接过扈从搜来的东西摆摆手让他们走远点。自己将那个方帕包着的东西丢给詹姆士。

    “你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詹姆士打开方帕,里面包着的东西不多。似乎那个法师在逃命过程中把能用的道具都用完了,但从零星几样物品中,詹姆士一眼注意到一枚不起眼的银质指环,精神力试了试,瞳孔不由微缩。

    “怎么?”弗里茨有所察觉,问道。

    “有个空间指环。”

    詹姆士直接包起方帕,没再看下去,把东西塞到法袍的内衬口袋,下马向驮着那个法师的马走去。

    “赶紧把人弄下来!”

    弗里茨指挥扈从,自己也下了马,把马鞭丢到一个扈从怀中,快步跟上詹姆士,口中抱怨道:“好不容易出来,在连人影都看不见的平原上跑个马,居然也会惹上麻烦!”

    他已经过了没事也要找事的年纪,能拥有空间指环的法师一听就是个麻烦,问题是这个麻烦居然是莫名其妙自己撞上来的。

    弗里茨在这边抱怨,詹姆士已经开始撩起袖子施法救人了。

    弗里茨一看詹姆士是不打算旁观的样子,只好指挥一边派人回大队报讯,一边派人去找到那个法师的地方看看还有什么线索,至于那群已经转身折回的骑兵,只有看大队人马过来之后,再看看能不能追的上或找到什么遗留的痕迹。

    等扈从回来,詹姆士也已经施法救完了人,正用法术化出一团水球,清洗他手上的血迹。

    “暂时活下来了,伤势不算严重,就是失血厉害,肺腑有些震伤,魔力和精神力都枯竭了,应该是半空飞行时魔力不济掉了下来。”

    接过扈从递上白布巾擦拭手上的水珠,詹姆士口气寻常,这种伤势情况在战场上很多见,他早就见惯了,“不过这个面孔很陌生,应该是新晋白袍,看轮廓像是东部人。”

    他所说的东部,自然是梅林东部、梅丽尔王国以东包括魔法公国在内的所有属国的泛指。

    弗里茨也看了那个法师清洗后的面容,长相不过三十,那头金棕色的头发一看就是东部人,五官不算俊俏却很有味道,至少不会有碍观瞻到令人厌恶,否则弗里茨就真的要厌烦这个跑上门的麻烦了。

    “这么年轻的白袍,还随身带有空间指环,身份恐怕不一般,居然连你都不认识……”

    他说到一半,就见跑去大队通报的那个扈从欲言又止,却不敢打扰他们的谈话。

    “勒姆,你探头探脑干什么呢!”

    那个扈从终于有机会回报,连忙上前行礼道:

    “回禀大人,刚才我去通知大队的时候,詹姆士阁下的侍从请我通知您和詹姆士阁下,有位侍从两刻钟前来找詹姆士阁下,说琳法师已经出关,特地通知您一声。”

    “哦?琳法师……出关了?”

    詹姆士和弗里茨互看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讶异,弗里茨不像詹姆士一样愣住不知在想什么,饶有兴趣地道:

    “那我们赶快回去吧!我倒要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