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活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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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谁来?”
平坦的晒谷场里,一个穿着贴身灰色劲服,浑身都是肌肉的中年汉子一脸倨傲的道:“还有谁想要粮食的?赶紧出来,别让少领主等急了。”
“我来。”
随着一声略显稚嫩的嗓音响起,只见一个身材瘦弱,脸上还残留着碳灰,年约十三四的少年快步走出了人群。
少年一出场,四下围观的人群里立马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那不是李铁匠的儿子李铮吗?他怎么今天又来了?”
“肯定是家里没饭吃了呗!可怜啊,这世道想活下去真不容易。”
“还不是最近铁矿涨价闹得,唉,连铁匠家都吃不饱饭,更别提其他人家了,也不知道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噤声!你们不想挨鞭子的话就赶紧给我闭嘴……”
伴随着身后的议论声,李铮已经走到了场地中央。他暗暗吸了一口气,抬头望着不远处高坐在马上的华服少年。那是一个比他大了三四岁的年轻男子,名叫姬乐,是他脚下这片土地的少主人。
和李铮面黄肌瘦,衣不遮体的窘态相比,姬乐皮肤白皙,脸颊饱满,身板壮实,一看就是生活在优渥之家,没有遭受过风吹日晒和饥饿之苦。
他穿着蓝色的骑士服,左边胸口绣着一匹人立而起的白色天马,那是姬家的家族徽章。在中州,只有贵族,才有家族徽章,而在兴国,只有拥有王室血脉的贵族,才可以用天马作为自己的家族徽章。姬家,显然是拥有王室血脉的顶尖贵族。
“又是你?”端坐在马上的姬乐显然还记得李铮,他白玉一般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前天才挨了我一枪,今天又来,不要命了么?”
李铮微微低下了头,在飞马国,直视贵族可是重罪,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平静:“能陪少领主练功是小的的荣幸。”
“呵呵”姬乐淡淡一笑,显然没把李铮这句恭维话当一回事,不过他还是对垂手侍立在身后的侍卫道:“给他一套护具,毕竟是我领下子民,要是死了,岂不是少了一个堪用的劳动力。”
“遵命,少领主。”
李铮接过侍卫扔给自己的护具,这是用蛮牛皮和黑蛇藤制成,轻便却不失坚韧,它在防御上,虽然比不了铁制的盔甲,却足以抵挡训练用的木制刀枪。
但是,眼下不是你来我往的搏击训练,而是模拟骑士冲锋的实战训练。
在中州,三岁小孩都知道,再好的护具,也无法抵挡住骑兵的冲击力,更何况,对面的骑兵所骑乘的马可不是普通的战马,而是身高两米,重达一吨,最高时速80公里每小时的天马。一匹成年天马,配上全副装具的骑士,在它全速冲锋的时候,其巨大的冲击力,别说是人,就连城墙都能洞穿。
也正是凭借着如此优秀的神兽,100年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部落迅速崛起于中州大陆东北部的白山黑水之间,并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打下了偌大一片疆域,建立了令中州各国都不敢小觑的天马王国。
所以这种一枪换十斤粮的游戏,只有实在活不下去的人才会陪黑铁堡的少领主玩。
见李铮开始穿戴护具,姬乐接过侍卫递上来的长枪。这是一把长4米,粗6厘米的木枪,枪身由木质较为疏松的白草木削制而成。这种木头,质地松脆,稍微一用力,便会断裂,如果撞到人体,会迅速断裂成碎片。它的这种特性,拿来做建材显然是毫无用处,但是用来做骑士训练用的长枪,却再合适不过。因为它一碰即断的特性既能减少对中枪者的冲击力,也能大大减少对持枪骑士手臂的反作用力,对训练的双方都能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不过再脆的木枪也是枪,加成了天马骑士那巨大的冲击力之后,即使是一碰即断,也能在枪尖接触人体的那一瞬间,给陪练的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一枪断骨那是常态,万一运气不好,枪头戳到眼睛或者咽喉等人体薄弱的要害部位,瞬间丧命也不无可能。
因此,这种危险的训练,一般的小贵族都玩不起,因为领地平民有限,要是都练枪练死了,没人种田,那岂不要饿肚子。
但是作为黑铁堡少领主的姬乐不一样。作为顶尖贵族,黑铁堡领地广袤,不但有良田万顷,佃民数万,还有一座年产量达百万斤的铁矿,依靠收租和贩卖铁器,黑铁堡积累了大量财富,所以姬乐可以随意的拿粮食来让食不果腹的平民自愿来做他练习骑术的活靶子。
李铮显然就是这样的活靶子。他默默的穿上比他身体大了两号的护具,然后对几十米外的姬乐弯了弯腰。
“要开始了!”
场外围观的平民们开始骚动起来,有人兴奋,有人惋惜,但更多的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看热闹心态。
在这个晒谷场里,每年都会有一两个倒霉蛋被姬家的贵族们用骑枪戳穿了喉咙或者眼珠,但是为了吃饱饭,每天依旧会有人来这里当做贵族们训练用的活靶子。这种用粮食换性命的交易,在中州,已经延续了几百年,却从没人觉得不对。因为在这个世界,平民天生便是如此低贱。
见李铮向自己行礼,姬乐举起骑枪,遥遥一指他的胸口道:“前天你一枪就被我戳倒,希望这次,你能坚持的久一些!”
李铮十分谦卑的低头应答:“请少领主手下留情。”
姬乐嘴角微微一撇,对李铮的恭顺表示失望,他年少骄傲的心里,十分渴望能够遇到一个真正让他兴奋的对手,像这种一枪就能撂倒的靶子,他并没有什么兴趣。
姬乐伸手摸了摸追云的脖子,胯下这匹被他亲手驯养了6年的天马立马懂得了主人的心思,开始抬腿迈步。
“来了!”
场外的人群开始躁动,场上的李铮却毫无表情的站在原地,好似傻了一般。
追云缓缓前行,它步伐是如此的优美,只有经过长时间训练的战马才能走出如此优雅的盛装舞步。显然,姬乐并没有把对面的李铮当作一个合格的靶子,他要把距离拉近,他要在短距离冲锋下击倒对手,这对于信奉速度才是王道的骑兵来说,显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但在场的人不会有人对此心生质疑,没有人会去质疑一个贵族,因为他们是如此的高高在上。
20米。
当姬乐距离李铮还有20米时,他轻轻一夹马腹,刚刚还闲庭信步的追云顿时开始加速。
这是李铮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直面战马的冲锋,对于这种古代的战争之神,他一直以来都是在电影和书籍中见到,眼下,他必须得好好观察体验一番才是。
两米高的战马,加上一个身高一米八的骑士,合起来超过一吨的物体高速朝你撞来,这种巨大的压迫感,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很多上场的平民第一次直面战马的冲锋时,吓得大脑直接空白,身体本能的变得僵硬,最终的结果就是,任何反应都没有,便直接被骑枪戳倒在地。
当然,也有可能是没反应过来,因为骑士的冲锋是非常短暂的。因为短短一秒钟,追云的速度便从3米每秒提升到了10米每秒。它还在加速,它背上的鬃毛和臀后的马尾开始顺风飘飞,马背上的姬乐左手挽着马缰,右手已经将骑枪枪尖放低,枪尖正对着不远处的李铮。以追云的速度,不用一秒钟,他的骑枪就能将李铮挑飞。所以只要游戏开始,留给靶子躲闪的时间不会超过2秒。
这两秒钟的时间里,也有人会选择掉头就跑,但这种行为比起前者还要愚蠢,把后背交给骑兵,就代表着你已经彻底放弃了生的希望。稍微聪明一点的,一般会侧对着战马在场上转圈跑,但是这种也没有太大意义,因为马的速度是人的两到三倍,就算是转圈,枪术高超的骑士也能追上来准确刺中你。
所以不管如何选择,只要上场,结局肯定是被刺中。不过相比起来,前面第一种动都不动的傻态显然比后两种要丢脸的多。可此刻,李铮显然是第一种。因为当姬乐距离他只有不到5米的距离时他还是没有动,他依旧站在原地,眼睛紧盯着朝自己冲过来的骑士,没有任何要逃跑或者躲闪的样子。
在所有人看来,他应该是被冲锋的骑士给吓傻了!
马背上的姬乐,脸上闪过一丝不快,他需要的是一个能够训练他枪法的活靶子,而不是一个动都不会动的死靶子。既然你想做死靶子,那就干脆去死吧。
想到这,他微微抬高了骑枪,原本指向李铮胸口的枪尖,调整到李铮的脑袋位置。同时,他合紧右臂,将骑枪重新夹紧在腋下。虽然这样可能会在骑枪撞到李铮的脑袋上那一瞬间拉伤他的手臂,但是被刺中的人也会遭受更大的冲击,死亡率更高!
场外已经有人闭上了眼睛,看过无数场训练的他们,他们看到姬乐的动作,就知道接下来将是怎样一副血腥的结局。虽然他们已经不止一次见过这种结局,甚至对这种结局已经再熟悉不过,但是同样身为平民的他们,还是情不自禁会有种兔死狐悲的伤感。
但就在这时,一直傻站在原地没有任何动作的李铮忽然猛的一个后仰,原本直奔他脑袋的枪尖“呼”的一声,擦着他额头的碎发直冲而过……
“轰”
原本一片看戏心态的场外观众立马齐声惊呼了起来:
“我的天,我看到了什么?我眼睛没花吧!”
“天啦,他竟然躲过去了?!”
“这也能躲开,这小铁匠吃了什么药?!”
“不会吧!这小家伙厉害啊!”
“狗屎运太好了吧!”
那些不忍亲眼目睹惨剧的闭眼者听到四周的议论声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们连忙睁开眼,只见马背上的姬乐手里依旧握着完好的骑枪,而场地中央的李铮,好像依旧站在原地没动。
“怎么回事?”
不管是场下的围观者,还是马背上的姬乐,脑海里都在不断回荡着这个问题,因为他们刚刚都没看清李铮的动作,感觉就是李铮动了一下,然后骑枪便刺空了……
场地中央的李铮这时转过身,重新面对已经冲到他身后的姬乐,轻轻拍掉身上被马蹄扬起来的沙尘,脸上慢慢浮起一丝笑容:
“看来,穿越后的这具身体,确实出现了让人喜闻乐见的变化!这样一来,眼下这个封建腐朽的世界倒也不是那么让人生无可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