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最后的胜者

第1章 银行家血统(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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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商学院第二年,戴蒙成为学校金融俱乐部的副主席,至少表明戴蒙在业余时间阅览公司的财务情况。

    朱迪·肯特(judykent)是来自马里兰州贝塞斯达的一名非常有吸引力的而且精力充沛的哈佛商学院的学生。

    她毕业于杜兰大学(tulane),之后在华盛顿管理咨询公司博思艾伦(boozallenhamilton)工作,是俱乐部主席的四个舍友之一。

    在那年的早些时候,朱迪的另一个舍友苏·查德克(suezadek)在戴蒙的朋友麦格拉斯林的婚礼上见过戴蒙。

    苏·查德克觉得戴蒙精明可爱又魅力超凡,于是建议朱迪去查查他的底细。

    (然后因缘巧合,苏·查德克在另一个婚礼上遇到了史蒂夫·曼德尔,后来便与他结成连理。

    杰弗瑞·伊梅尔特也在那次的婚礼上。)朱迪·肯特努力上进,凭着自己的实力在博思艾伦工作期间取得了天主教大学(catholiiversity)的硕士学位,但她决定去哈佛学习以取得更高的发展。

    朱迪·肯特出生于一个房地产商家庭,是家里第一个上大学的人。(朱迪·肯特称她是注意过杰弗瑞·伊梅尔特的同学之一,并且曾预言某一天他将经营通用电气公司。

    )从苏·查德克那里听说戴蒙之后,朱迪向劳瑞·麦格拉斯林打听这个盛气凌人的同学。

    虽然麦格拉斯林有意保护她的朋友,但朱迪仍然对戴蒙十分认可。一天下午,朱迪和查德克在校园里散步,经过了学校的快餐店。

    查德克把戴蒙指给朱迪看,朱迪一下子被他吸引住了。

    “在浅色衬衫的人群中间站着这个人,身穿一袭黑衣,黑色的裤子,黑色的上衣,戴着黑色的太阳镜,”朱迪回忆说。

    然而更有趣的是,他坐在桌边与人交谈,但似乎又不完全陷入其中而同时关注着周围所有的事物。

    “他就像谜一样难以捉摸,”朱迪心想。之后不久,戴蒙给朱迪的宿舍打电话要找金融俱乐部主席,朱迪便大声说:“等俱乐部的事情说完,她想跟他说两句。”接过电话,朱迪问戴蒙是否会打网球。

    “当然,”戴蒙回答。

    “很好,”朱迪说,

    “那我们明天见。”尽管朱迪使出了全力,她还是不能成为戴蒙的网球对手。

    后来戴蒙问她可否一块去喝一杯

    “麦芽酒”。这个词燃起了朱迪的兴趣,于是答应了戴蒙的邀请,两(色色个人便一起去店里喝了一杯。

    (戴蒙没有钱,于是朱迪买了单。)朱迪送他回家,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决定下次继续跟他约会。

    “我只是为他而着迷,”朱迪回忆说,

    “那是本能的反应。”不久之后,戴蒙约她共进晚餐(这次戴蒙付了钱),从此两个人难舍难分。

    戴蒙甚至大胆地坐在朱迪1977年那辆金色的生锈又撞凹的卡特拉斯车里一起兜风。

    他们的朋友彼得·麦格拉斯林还记得

    “朱迪开车就像风驰电掣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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