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查出来的清官
1990年,我在旺苍县政府工作,妹妹卢百灵在旺苍县一个中学当代课老师。妹妹为了深造,决定到四川师范大学读书,但是没有钱交学费,于是向学校提出借2000元学费。学校领导说,如果你哥能够找有关部门帮我们解决学校修厕所的经费,就送给你2000元。我了解情况后,发^56书库 ,也完全符合有关政策,便找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了这一问题。校方十分感激,准备给妹妹奖励2000元,支持她读书。我知道后,坚决反对,要求妹妹只能借款,不能白要。由于担心妹妹执行走样,我特地与妹妹一起去学校,看着妹妹打了借条。后来,我用了3年时间帮妹妹还了1500元,妹妹自己工作后还了500元。没有想到,此事却被好事者举报,说我受贿。有关方面去学校了解真相后,得出结论:卢俊卿是查出来的清官。
> >> 6.睡火车地板半年,只为让女儿高兴
为了培养女儿卢星宇的独立性,在女儿5岁多的时候,我就将她送到350公里以外的成都上学,我当时还在广元工作。由于女儿年幼,不适应新的环境,经常哭着闹着要回家,放学后经常抓着老师的自行车不放,要老师送她回家。老师没办法,只好假装答应她,带着她在操场里转圈圈,直到她睡着为止。
由于担心女儿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在女儿到成都的头半年,每周六晚上我都从广元坐10个小时左右的火车到成都,星期天陪女儿玩一天,星期天晚上又坐火车回广元,赶星期一上班。由于大多数时候都无法买到坐票,我只有把报纸铺在火车座位下面的地板上睡觉。这样坚持了半年多,累计行程上万里,直到女儿完全适应了学校生活为止。现在回忆起这段经历,感觉有点不可思议,但那个时候一点也没有觉得日子很艰难。
> >> 7.给女儿的“约法三章”
从女儿小时候起,我就觉得亏欠她很多。因为工作太忙,很少有时间陪她,更没有时间管她的生活细节,只有对她进行原则管理。于是,我给她制定了一个“约法三章”——“向善,向上,自觉”,隔一段时间就会问她记不记得“约法三章”,并要求她对照着检查自己前一段的言行。
在女儿6岁那年,她周末时常住在我的同学赵先贵家里。有一天,因担心保姆弄乱她的东西,不让保姆进她住的房间。我知道后,就把保姆、同学夫妇、我的妻子请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然后叫她站在大家前面,让她立正。她开始不以为然,做了个稍息的姿势。我十分严肃地重复了我的要求:立正。她看到我那么严肃,马上改成了立正姿势,眼泪也随之流了下来。我让她自己检讨:犯了什么错误?犯错误的根源是什么?今天怎么改正?今后怎么改正?她承认了错误,并在我的引导下认识到了错误的根源,表示今后要尊重每一个人,并当即向保姆和我的同学夫妇道了歉。从此,她对保姆、司机都十分尊敬,学会了尊重每一个人,善待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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