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邱女士
审讯很顺利,我想到自己的表现堪称“供认不讳”。他们对我还算客气。回监需要穿过灯火通明并且空空荡荡的大厅。有个人被铐在钢条窗棂上,衣衫破旧,相貌平庸。并无看守,就他一个人。因为铐的窗棂太高,他需要踮起脚,或许他希望这样使被铐住的手腕舒服点,但恰恰这样又使脚尖和整个身躯不舒服,姿势看起来很累。这还使我想到“不得力”这个词。也就是说,即便他身怀绝技,并在袜子里藏有锯条,也不可能在没有看守的情况下锯断手铐逃掉。一切都在掌控之中。
所以,虽然他身形扭曲,但看起来倒也处之泰然,一副久经历练的样子。他只是朝我很不情愿地打量了一眼,就又急着把脑袋掉回原处。顺着他脑袋的方向看去,大厅里居然还有个电视,而且正在播放着节目,这可真够人道的,我想。只是声音不大,让我有找遥控器的**。当然,这不可能,我背着的手被铐在身后。刚开始还疼痛难忍,经过漫长的审讯,它们已经像不复存在一样让我感到自己很是简净。此外,因为窗外的黑暗和大厅的明亮,窗户玻璃有镜子的功效,我瞥到自己的身影,怎么说呢,还挺像离退休老干部。
@黄色小说 .56shuku./class12/1.html 但是我无暇打量自己,我和铐在窗上的人同时被电视画面所吸引,相信在一旁像搀扶老干部一样搀扶着我的王警官也如此。不是别的,本埠电视新闻正在播放白天发生在这个城市的一件凶杀案。一个城管队员在毫无道理的情况下,穷凶极恶地打死了摊主年仅七岁的女儿。主持人说,该城管大概想从宽发落,所以打死人后并未逃逸,而是蹲在围观人群中等待警察,以示自首和忏悔。警察和扛着摄像机的电视记者拨开人群来到现场,将束手就擒的凶手(措辞没有使用“城管执法人员”)踢翻在地,并且还像怕他跑了似的用脚踩在他的脸上,这才七手八脚地将其擒获铐上。记者还采访了一位面目模糊的警察(一点也不像我身旁的王警官),后者表示有待调查,暂且无可奉告。记者只好给了那个死孩子一点特写镜头(打了部分马赛克),表示她叫“小红”,旁边则是小红那对哭天抢地的父母。记者于是又采访了围观市民,因为没有别人接受采访,其中字幕显示为“市民邱女士”的中年妇女像人民代表那样对这起再明白不过的凶杀案表明了民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