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编者 金宏达 于青(1957年)
目录
牛
霸王别姬
沉香屑第二炉香
茉莉香片
心经
封锁
琉璃瓦
年青的时候
花凋
殷宝滟送花楼会
等
桂花蒸阿小悲秋
留情
鸿鸾禧
相见欢
色·戒
五四遗事
编者前言
金宏达
张爱玲是成名于本世纪四十年代上海的一位女作家,五十年代初移居国外。多年来,她的作品,不甚为国内读者所知,而在海外华人读者中,则有大批为之倾倒的“张迷”。
八十年代以来,介绍、研究张爱玲的文章时见于国内报刊,张爱玲的作品也重新印行,她又引起了国内读者的注意。
张爱玲的成名作——《传奇》与《流言》,也是她的代表作,属于中国现代文学范围。
要全面了解中国现代文学,应当了解张爱玲的创作。
一
张爱玲一九二一年出生于上海。她的家庭门第曾颇煊赫,祖父张佩纶是清末著名“清流派”人物,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后又被李鸿章招为女婿。其父是典型的遗少,旧习气既深,性情又甚坏,而其母则颇受西方文化薰染,几度与小姑联袂赴法,伉俪二人不和,终至离异。不久,其父又娶后母。张爱玲自童年时代起,就生活在这样一种家庭氛围之中。
透过封建家庭的衰败、腐朽的景况,她对古老中国社会的某些侧面有了较深切的体认,世态人情的悲凉,生存的无奈与哀伤,也深深浸润了她的心灵,对她日后的创作影响甚大。
另一方面,置身于这样的家庭,张爱玲既接受了传统文化的陶冶,又接触过西方文学艺术,自小即在中西文化方面打下了较宽厚的底子。从收入《流言》的许多文章中,随处可见她对诗、小说、电影、美术、音乐、舞蹈和中国戏曲,均有较高的鉴赏力、感受力,和丰富、活泼的知识。她很早就爱画画,也学过音乐,尝试写过各种类型的小说。关于这方面情况,可参看她的《天才梦》一文。她在这篇自叙传一开头就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她的这份天才终于在文学上得到充分的发展。
张爱玲中学就读于圣玛利亚女校,在这里,她首次在校刊《国光》上发表习作:小说《牛》、历史小说《霸王别姬》,以及一些书评,其文思、笔致、才情,令人瞩目。
经过一段刻苦学习,她考上伦敦大学,受阻于战争,未能到英国,而进了香港大学。在那里,她遇到许多外国学生和华侨商人,这些人物后来都成为她的小说的描写对象。一九四二年,又因战事返回上海,开始了文学生涯。
其文学生涯,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九四七年《传奇》增订本出版,增收《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桂花蒸阿小悲秋》、《中国的日夜》,共五十万字,均为一九四五年以内的创作。另外,这一时期还有两部未完成的长篇小说:《连环套》与《创世纪》。
关于这些作品的特色,下文谈到海内外研究情况时将予介绍,这里值得提出的是:1。
这一时期,张爱玲初登文坛,崭露头角,引起关注和惊异程度甚高,曾被人目为“奇迹”,因而名噪一时。2。这一时期也是作家张爱玲的主要创作时期,时间虽短,产量颇高,且大都较精粹,而其时她才二十出头年纪,在文学史上诚属少见。3。张爱玲不仅在创作上有自己独特的路数,而且对各种文学体裁的驾驭,都颇具功力,不仅小说写得好,散文也写得好;小说中也不只是写短篇小说,《传奇》中相当一部分作品从规模看已是中篇,另外她也着手写长篇,充分展示了她作为小说家的才能。
,散文《华丽缘》,电影剧本《不了情》、《南北和》、《太太万岁》以及其它一些作品等。
由于张爱玲自己创作起点较高,这一时期作品无明显突破,但若认为她的起点即是终点,似可商榷,因为这一时期的创作表明,她是有若干进展的,例如,以往她主要写作中、短篇小说,《连环套》等长篇小说创作中途夭折,《十八春》则是她第一个完整的长篇小说,此外,她还着手于电影剧本的创作。又如,《十八春》、《小艾》等作品均可见当时进步潮流的某种影响,一面加强了对旧中国黑暗的揭露,一面也借人物的命运转捩,展现了新生活的曙光,虽然这种影响后来又为她否定,但在创作上毕竟客观存在过。
,虽是短篇,却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感,文字也由绚丽归于平淡。从总的方面看,她在创作上已渐呈罢手之势,是由于源泉枯竭,抑心境转换,尚不得而详。
,将《金锁记》改写成《怨女》,出版了网罗旧作的《张看》与《惘然记》二书,也有一些小说、散文新作,如《色。戒》、《谈读书》、《谈读书后记》、《忆胡适之》等,但数量甚少。另一方面,重点似已转移至学术研究与翻译。一九七七年,二十万字的《红楼梦魇》出版,内收“五详”《红楼梦》论文,是一部对《红楼梦》做精深研究的书,显示了她长期致力于此的造诣。她除从事一些英译汉的工作外,又将清代小说《海上花列传》译成英文。
张爱玲在美国深居简出,杜门谢客,她的情况也很少为人所知。
二
张爱玲甫登文坛其创作就不同凡响。这样的作家不可能不引起评论界的关注,和研究者持久的兴趣。这里,拟简要介绍一些对张爱玲创作的主要评价,以资参考。
一九四四年发表的署名“迅雨”的《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系著名翻译家傅雷的手笔。此文至今在张爱玲研究中仍是很有分量的一篇。它首先从回顾当时文坛的缺陷角度,肯定了张爱玲的成就,称赞《金锁记》是“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在这篇作品中,情欲得到了深刻的勾勒,其作用亦显得很重要,主角曹七巧的悲剧令人感到惆怅和悲哀。“结构,节奏,色彩,在这件作品里不用说有了最幸运的成就。”在心理分析方面,张爱玲善于“利用暗示,把动作、言语、心理三者打成一片”,人物“每一个举动,每一缕思维,每一段对话,都反映出心理的进展……每句说话都是动作,每个动作都是说话,即使在没有动作没有言语的场合,情绪的波动也不曾减弱分毫。”又说:“新旧文学的糅和,新旧意境的交错,在本篇里正是恰到好处。……譬喻的巧妙,形象的入画,固是作者风格的特色,但在完成整个作品上,从没像在这篇里那样的尽其效用。”文章还对《连环套》予以严肃批评,并指出张爱玲创作题材偏窄,局限于男女间的事情,同时又有一种“淡漠的贫血的感伤情调”。
张爱玲的《自己的文章》在这里值得一提,它不仅是对傅雷的批评的回应,而且由于其中阐明了她的审美观点与创作见解,对评价其作品相当重要。在这篇文章中,她宣称自己喜欢有更深长的回味的“苍凉”,喜欢像“葱绿配桃红”的“参差的对照”。“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不那么强调主题,而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也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她虽然喜欢素朴,却“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文章虽或过于华靡,心所向往的还是海水一般“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虽然“只是写男女间的小事情”,却是意在写出人性的素朴与放恣,并有意于“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要了解她的凄迷、惝*w的小说世界,不可不细读她的这篇文章。
海外兴起“张爱玲热”,与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为她辟专章,并给予极高评价直接有关。夏氏称张爱玲是“今日中国最优秀最重要的作家”,称《金锁记》是“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说张爱玲“一方面有乔叟式享受人生乐趣的襟怀,可是在观察人生处境这方面,她的态度又是老练的、带有悲剧感的——这两种性质的混合,使得这位写《传奇》的年轻作家,成为中国当年文坛上独一无二的人物”。张爱玲创作的特色包括:处理人情风俗十分熟练,对人的性格揭示深刻,“对于人和人之间的微妙复杂的关系,把握得也十分稳定”。一方面受弗洛依德和西洋小说的影响,心理描写细腻,且能运用暗喻以充实故事内涵的意义;另一方面又得益于旧小说,对白圆熟,和摸透了中国人的脾气。“《传奇》里的人物都是道地的中国人,有时候简直道地得可怕;因此他们都是道地的活人,有时候活得可怕。”夏志清还指出,“张爱玲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可是同时又是一个活泼的讽刺作家,记录近代中国都市生活的一个忠实而又宽厚的历史家。”在她的若干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是隽永的讽刺,一方面是压抑了的悲哀。这两种性质巧妙的融合,使得这些小说都有一种苍凉之感。”
在夏志清评论之后,海外研究张爱玲的论著出了不少。一部分致力于对张爱玲作品进行深入探究与赏析,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水晶的《张爱玲的小说艺术》一书中所收论文,如在《象忧亦忧,象喜亦喜》中,他分析张爱玲对意象娴熟而巧妙的运用,为读者打开了观看张爱玲小说世界的又一视境。《试论张爱玲〈倾城之恋〉中的神话结构》虽为大胆的假想分析,却也别具只眼,富有新意,开掘出了作品中形象意蕴的繁复层面。《潜望镜下一男性——我读红白玫瑰》一文对《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人物心理描写更是有精彩的解析,以郁达夫的不足作对照,或有扬此抑彼之嫌,但听水晶细细道来,使人对张爱玲洞察人物心理之深与表现技巧之高,不能不佩服。水晶的评论,能引起读者对张爱玲作品更为浓厚的兴趣。还有一些研究论著评析了以往评论中较少谈到的作品,以及张爱玲的近作,扩大了对张爱玲的了解。
另一部分则是对张爱玲创作有不同看法,并展开了交锋。
对张爱玲创作持批评态度的评论者可以唐文标为代表。唐文标认为张爱玲是一个“活在新时代中的租界上海的旧作家”,是“没落的上海世界的最好和最后的代言人”。在《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张爱玲早期小说长论》一文中,他从张爱玲的小说世界及其构建的角度,指出张爱玲的世界是荒凉的,“死”的,里面的人物也都在走着死亡的路,“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在他看来,这都是与时代脱节的,而且缺乏积极的社会作用。唐文标与一些持相同意见的人都认为张爱玲创作题材狭窄,人物平凡,有趣味主义倾向。
唐文标等人的意见遭到朱西宁等人的猛烈抨击,被认为是“题材决定论”和狭隘功利主义。
对具体作品评价也有见仁见智,看法各异的,例如,有人对《怨女》和《金锁记》进行比较,认为《怨女》在情节上,欠缺《金锁记》那种复杂与深入,也缺乏深度和严谨的结构。
应该指出,相当一部分研究者虽然也喜爱张爱玲的作品,赞同对张爱玲的小说成就及其创作才能予以较高评价,却不同意盲目推崇,这还是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
国内对张爱玲的介绍和研究,是从八十年代初再度开始的,张葆莘的《张爱玲传奇》
以散文的笔调介绍了张爱玲的生平与创作,特别是后一篇,作者以张爱玲老友与历史见证人身份,夹叙夹议,写来真情动人,评品允当。陆续发布的研究文章,有的看重张爱玲独特的艺术表现领域,认为:“她的作品对沪港畸形社会及其历史渊源的探索,很能体现出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社会独特的一角,一定程度地把封建文化与资本主义文化在这块土地上的媾合所缔造的文化畸形儿的特点作了传神的勾勒。这一幅幅旧中国的社会风情画及其道德性极强的主题,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还较少为人涉及,因而有其不容忽视的价值。”(丁尔纲:《“龙”的生活与“龙”的艺术——读张爱玲的〈桂花蒸
阿小悲秋〉》,《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一九八五年第四期)。也有的看重她“将现实主义和现代主义的某些表现手法和特点溶于一炉,把小说写得华美而又悲哀,富丽而又苍凉;充满缤纷的意象和朦胧的暗示,而又力求作真实、精细的刻绘;强调启示和联想,而又不摒弃传统小说的路数”,走的是一条“中西合璧”的道路,对小说艺术形式的创新,对小说的现代化和民族化会有启发。还有人感兴趣的是:“一方面,是小说十足的‘现代气息’,在她精心营构的艺术世界里所展示的地道文化人意识实现了对以往小说镜子般反映生活模式的超越,……
另一方面,却是小说的平民化表现。“。
所有这些研究都显示,张爱玲的小说世界是有着众多幽丽、迷人的景观值得发现和欣赏的。
三
关于张爱玲著作出版情况:《传奇》最早于一九四四年九月由上海杂志社出版,同月再版,加上一篇序言。《传奇》增订本一九四七年由上海山河图书公司出版。《流言》则于一九四五年由中国科学公司出版。《十八春》于一九五一年十一月由上海亦报社出单行本。一九五四年,《传奇》在香港由天风出版社出版,改名为《张爱玲短篇小说集》,依一九四七年版印,加一篇再版序。另外,《秧歌》与《赤地之恋》,也在香港出版英文本和中文本。
一九六八年,台北皇冠出版社重印和新印张氏作品:《张爱玲短篇小说集》、《流言》、《秧歌》、《怨女》、《半生缘》、《赤地之恋》。一九七六年,《张看》由皇冠出版社出版,内收《连环套》、《创世纪》、《姑姑语录》、《忆胡适之》、《谈看书》、《谈看书后记》、《论写作》、《天才梦》,另有自序一篇。一九七七年,皇冠出版社出版《红楼梦魇》,一九八三年,又出版《惘然记》,内收旧作小说及《五四遗事》和《色。戒》等。
近年来,国内主要有上海书店影印旧版《传奇》、《流言》发行,也有一些出版社出了不同的选本。
由于特殊的历史情况,虽然张爱玲本人尚在世,其旧作亦需进行发掘,台湾唐文标教授钩沉辑佚,用力甚勤,先后出版了《张爱玲卷》、《张爱玲资料大全集》,收集了张爱玲许多旧作佚文,以及与张爱玲有关的资料,有助于人们了解张爱玲文学生涯的全貌。近来国内又有陈子善同志陆续发现张爱玲的一些旧作,如中篇小说《小艾》及短篇小说《牛》、《霸王别姬》等。
本文集就是在张爱玲的旧作佚文不断发现的基础上进行编辑的,目的在于帮助读者比较全面地了解张爱玲的创作。全集分四卷,第一卷是短篇小说,第二卷是中篇小说,第三卷是长篇小说,第四卷是散文及其它。打散了以往各书的编排,以往旧作佚文补入,且对体裁作较合理的划分,一般以三万字左右定为中篇,十万字以上定为长篇,均按发表时间顺序排列,以见其创作轨迹。本文集主收张爱玲在国内期间的创作,故其学术论著如《红楼梦魇》、校注、译文等均不收入,其在海外的创作少量酌收,其它大都作存目处理。
这种编辑方式仅为尝试,错误之处,敬希指正。
一九九一年元月牛禄兴衔着旱烟管,叉着腰站在门口。雨才停,屋顶上的湿茅草亮晶晶地在滴水。地下,高高低低的黄泥潭子,汪着绿水。水心里疏疏几根狗尾草,随着水涡,轻轻摇着浅栗色的穗子。迎面吹来的风,仍然是冰凉地从鼻尖擦过,不过似乎比冬天多了一点青草香。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在那边,初晴的稀薄的太阳穿过栅栏,在泥地上匀铺着长方形的影和光,两只瘦怯怯的小黄鸡抖着粘湿的翅膀,走来走去啄食吃,牛栏里面,积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上面铺了一层纸,晒着干菜。角落里,干草屑还存在。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时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他吃了一惊——听见背后粗重的呼吸声,当他回头去看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禄兴娘子已经立在他身后,一样也在直瞪瞪望着空的牛栏,头发被风吹得稀乱,下巴颏微微发抖,泪珠在眼里乱转。他不响,她也不响,然而他们各人心里的话大家看得雪亮。
瘦怯怯的小鸡在狗尾草窝里簌簌踏过,四下里静得很。太阳晒到干菜上,随风飘出一种温和的臭味。
“到底打定主意怎样?”她兜起蓝围裙来揩眼。
“……不怎样。”
“不怎样!眼见就要立春了,家家牵了牛上田,我们的牛呢?”
“明天我上三婶娘家去借,去借!”他不耐烦地将烟管托托敲着栏。
“是的,说白话倒容易!三婶娘同我们本是好亲好邻的,去年人家来借几升米,你不肯,现在反过来求人,人家倒肯?”
他的不耐烦显然是增进了,越恨她揭他这个忏悔过的痛疮,她偏要揭。说起来原该怪他自己得罪了一向好说话的三婶娘,然而她竟捉住了这个屡次作嘲讽的把柄——“明天找蒋天贵去!”他背过身去,表示不愿意多搭话,然而她仿佛永远不能将他的答复认为满足似的——“天贵娘子当众说过的,要借牛,先付租钱。”
他垂下眼去,弯腰把小鸡捉在手中,翻来覆去验看它突出的肋骨和细瘦的腿;小鸡在他的掌心里吱吱地叫。
“不,不!”她激动地喊着,她已经领会到他无言的暗示了。她这时似乎显得比平时更苍老一点,虽然她只是三十岁才满的人,她那棕色的柔驯的眼睛,用那种惊惶和恳求的眼色看着他,“这一趟我无论如何不答应了!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打算我的东西——我问你,小鸡是谁忍冻忍饿省下钱来买的?我问你哪——”她完全失掉了自制力,把蓝布围裙蒙着脸哭起来。
“闹着要借牛也是你,舍不得鸡也是你!”禄兴背过脸去吸烟,拈了一块干菜在手里,嗅了嗅,仍旧放在水槽上。
“就我一人舍不得——”她从禄兴肩膀后面竭力地把脸伸过来。“你——你大气,你把房子送人也舍得!我才犯不着呢!
何苦来,吃辛吃苦为人家把家握产,只落得这一句话!皇天在上头——先抢走我那牛,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鸡了!依你的意思,不如拿把刀来记我身上肉一片片剁下去送人倒干净!省得下次又出新花样!“
禄兴不做声,抬起头来望着黄泥墙头上淡淡的斜阳影子,他知道女人的话是不必认真的,不到太阳落山她就会软化起来。到底借牛是正经事——不耕田,难道活等饿死吗?这个,她虽然是女人,也懂得的。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茅屋烟囱口上,湿茅草照成一片清冷的白色。烟囱里正蓬蓬地冒炊烟,薰得月色迷迷镑镑,鸡已经关在笼里了,低低地,吱吱咯咯叫着。
茅屋里门半开着,漏出一线桔红的油灯光,一个高大的人影站在门口把整个的门全塞满了,那是禄兴,叉着腰在吸旱烟,他在想,明天,同样的晚上,少了鸡群吱吱咯咯的叫声,该是多么寂寞的一晚啊!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娘子就起身把灶上点了火,禄兴跟着也起身,吃了一顿热气蓬蓬的煨南瓜,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脚,倒提在手里,兴兴头头向蒋家走去。
黎明的天上才漏出美丽的雨过天青色,树枝才喷绿芽,露珠亮晶晶地,一碰洒人一身。
树丛中露出一个个圆圆的土馒头,牵牛花缠绕着坟尖,把它那粉紫色的小喇叭直伸进暴露在黄泥外的破烂棺材里去。一个个牵了牛扛了锄头的人唱着歌经过它们。
蒋家的牛是一只雄伟漂亮的黑水牛,温柔的大眼睛在两只壮健的牛角的阴影下斜瞟着陌生的禄兴,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他俨然感到自己是王子的护卫统领,一种新的喜悦和骄傲充塞了他的心,使他一路上高声吹着口哨。
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放牛的孩子负着主人的使命再三叮咛他,又立在一边监视他为牛架上犁耙,然后离开了他们。他开始赶牛了。然而,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太阳光热热地照在他棉袄上,使他浑身都出了汗。远处的田埂上,农人顺利地赶着牛,唱着歌,在他的焦躁的心头掠过时都带有一种讥嘲的滋味。
“杂种畜牲!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你——你——你杂种的畜牲,还敢欺负你老子不敢?”
牛的瞳仁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鼻孔涨大了,嘘嘘地吐着气,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使禄兴很迅速地嗅着了空气中的危机。一种剧烈的恐怖的阴影突然落到他的心头。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陇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和车轮一样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用她披散的乱发揉擦着半干的封漆。她那柔驯的战抖的棕色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告诉:
“先是……先是我那牛……我那会吃会做的壮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被炊烟薰得迷迷镑镑,牵牛花在乱坟堆里张开粉紫的小喇叭,狗尾草簌簌地摇着栗色的穗子。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霸王别姬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
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来,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
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皮肤微黑,阔大,坚毅的方下巴。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他那黝黑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米九石,玉蜀黍八袋,杂粮十袋。虞姬!”他转过脸向那静静地立在帷帐前拭抹着佩剑上的血渍的虞姬,他眼睛里爆裂的火花照亮了她的正在帐帷的阴影中的脸。“是的,我们还能够支持两天。我们那些江东子弟兵是顶聪明的。虽然垓下这贫瘠的小土堆没有丰富的食料可寻,他们会网麻雀,也会掘起地下的蚯蚓。让我看——从垓下到渭州大约要一天,从渭州到颍城,如果换一匹新马的话,一天半也许可以赶到了。
两天半……虞姬,三天之后,我们江东的屯兵会来解围的。“
“一定,一定会来解围的。”虞姬用团扇轻轻赶散了蜡烛上的青烟。“大王,我们只有一千人,他们却有十万……”
“啊,他们号称十万,然而今天经我们痛痛快快一阵大杀,据我估计,决不会超过七万五的数目了。”他伸了个懒腰。
“今天这一阵厮杀,无论如何,总挫了他们一点锐气。我猜他们这两天不敢冲上来挑战了。——哦,想起来了,你吩咐过军曹预备滚木和擂石了没有?”
“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一切已经照您所嘱咐的做去了。”
她依照着每晚固定的工作做去。侍候他睡了之后,就披上一件斗篷,一只手拿了烛台,另一只手护住了烛光,悄悄地出了帐篷。
夜是静静的,在迷镑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来,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
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
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虞姬轻轻地离开了他们。
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来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哨兵擎着蛇矛来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她小心地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虞姬托着腮凝想着。冷冷的风迎面吹来,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
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ambition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来,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来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来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
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来,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
——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来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
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不,不,我今晚想得太多了!捺住它,快些捺住我的思潮!”她低下了头,握住拳头,指甲深深地掐到肉里去,她那小小的,尖下颏的脸发青而且微颤像风中的杏叶。“回去吧!
只要看一看他的熟睡的脸,也许我就不会再胡思乱想了。“
她拿起蜡烛台,招呼近旁的哨兵过来用他的灯笼点亮了她的蜡烛。正当她兜紧了风帔和斗篷预备转身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
从山脚下的敌兵的营垒里传出低低的,幽闲的,懒洋洋的唱小调的歌声。很远,很远,咬字也不大清晰,然而,风正朝山上吹,听得清清楚楚的楚国乡村中流行的民歌《罗敷姐》。
先是只有一只颤抖的,孤零的喉咙在唱,但,也许是士兵的怀乡症被淡淡的月色勾了上来了吧,四面的营盘里都合唱起来了。《罗敷姐》唱完了,一阵低低的喧笑,接着又唱起《哭长城》来。
虞姬木然站着,她先是略略有些惶惑。
“他们常唱这个么?”她问那替她燃蜡烛的哨兵。
“是的,”那老兵在灯笼底下霎了霎眼,微微笑着。“我们都有些不信那班北方汉子有这般好的喉咙哩。”
虞姬不说话,手里的烛台索索地乱颤。扑地一声,灯笼和蜡烛都被风吹熄了。在昏暗中,她的一双黑眼珠直瞪瞪向前望着,像猫眼石一般地微微放光,她看到了这可怖的事实。
等那哨兵再给她点亮了蜡烛的时候,她匆匆地回到有着帅字旗的帐篷里去。
她高举着蜡烛站在项王的榻前。他睡得很熟,身体微微蜷着,手塞在枕头底下,紧紧抓着一把金缕小刀。他是那种永远年轻的人们中的一个;虽然他那纷披在额前的乱发已经有几茎灰白色的,并且光阴的利刃已经在他坚凝的前额上划了几条深深的皱痕,他的睡熟的脸依旧含着一个婴孩的坦白和固执。他的粗眉毛微微皱着,鼻子带着倔强的神气,高贵的嘴唇略微下垂,仿佛是为了发命令而生的。
虞姬看着他——不,不,她不能叫醒他告诉他悲惨的一切。他现在至少是愉快的;他在梦到援兵的来临,也许他还梦见内外夹攻把刘邦的大队杀得四散崩溃,也许他还梦见自己重新做了诸侯的领袖,梦见跨了乌骓整队进了咸阳,那不太残酷了么,假如他突然明白过来援军是永远不会来了?
虞姬脸上凝结了一颗一颗大汗珠。她瞥见了布篷上悬挂着的那把佩剑——如果——如果他在梦到未来的光荣的时候忽然停止了呼吸——譬如说,那把宝剑忽然从篷顶上跌下来
刺进了他的胸膛——她被她自己的思想骇住了。汗珠顺着她的美丽的青白色的面颊向下流。红烛的火光缩得只有蚕豆小。项王在床上翻了个身。
“大王,大王……”她听见她自己沙哑的声音在叫。
项王骨碌一声坐了起来,霍地一下把小刀拔出鞘来。
“怎么了,虞姬?有人来劫营了么?”
“没有,没有。可是有比这个更可怕的。大王,你听。”
他们立在帐篷的门边。《罗敷姐》已经成了尾声,然而合唱的兵士更多了,那悲哀的,简单的节拍从四面山脚下悠悠扬扬地传过来。
“是江东的俘虏在怀念着家乡?”在一阵沉默之后,项王说。
“大王,这歌声是从四面传来的。”
“啊,汉军中的楚人这样——这样多么?”
在一阵死一般的沉寂里,只有远远的几声马嘶。
“难道——难道刘邦已经尽得楚地了?”
虞姬的心在绞痛,当她看见项王倔强的嘴唇转成了白色,他的眼珠发出冷冷的玻璃一样的光辉,那双眼睛向前瞪着的神气是那样的可怕,使她忍不住用她宽大的袖子去掩住它。她能够觉得他的睫毛在她的掌心急促地翼翼扇动,她又觉得一串冰凉的泪珠从她手里一直滚到她的臂弯里,这是她第一次知道那英雄的叛徒也是会流泪的动物。
“可怜的……可怜的……”底下的话听不出了,她的苍白的嘴唇轻轻翕动着。
他甩掉她的手,拖着沉重的脚步,歪歪斜斜走回帐篷里。
她跟了进来,看见他伛偻着腰坐在榻上,双手捧着头。蜡烛只点剩了拇指长的一截。残晓的清光已经透进了帷幔。“给我点酒。”他抬起眼来说。
当他提着满泛了琥珀的流光的酒盏在手里的时候,他把手撑在膝盖上,微笑地看着她。
“虞姬,我们完了。我早就有些怀疑,为什么江东没有运粮到垓下来。过去的事多说也无益。我们现在只有一件事可做——冲出去。看这情形,我们是注定了要做被包围的困兽了,可是我们不要做被猎的,我们要做猎人。明天——啊,不,今天——今天是我最后一次的行猎了。我要冲出一条血路,从汉军的军盔上面踏过去!哼,那刘邦,他以为我已经被他关进笼子里了吗?我至少还有一次畅快的围猎的机会,也许我的猎枪会刺穿他的心,像我刺穿一只贵重的紫貂一样。虞姬,披上你的波斯软甲,你得跟随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我们都要死在马背上。”
“大王,我想你是懂得我的,”虞姬低着头,用手理着项王枕边的小刀的流苏。“这是你最后一次上战场,我愿意您充分地发挥你的神威,充分地享受屠杀的快乐。我不会跟在您的背后,让您分心,顾虑我,保护我,使得江东的子弟兵讪笑您为了一个女人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噢,那你就留在后方,让汉军的士兵发现你,去把你献给刘邦吧!”
虞姬微笑。她很迅速地把小刀抽出了鞘,只一刺,就深深地刺进了她的胸膛。
项羽冲过去托住她的腰,她的手还紧紧抓着那镶金的刀柄,项羽俯下他的含泪的火一般光明的大眼睛紧紧瞅着她。她张开她的眼,然后,仿佛受不住这样强烈的阳光似的,她又合上了它们。项羽把耳朵凑到她的颤动的唇边,他听见她在说一句他所不懂的话:
“我比较喜欢那样的收梢。”
等她的身体渐渐冷了之后,项王把她胸脯上的刀拔了出来,在他的军衣上揩抹掉血渍。
然后,咬着牙,用一种沙嗄的野猪的吼声似的声音,他喊叫:
“军曹,吹起画角!吩咐备马,我们要冲下山去!”
沉香屑第二炉香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那乌木长台;那影沉沉的书架子;那略带一些冷香的书卷气;那些大臣的奏章;那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与克荔门婷这爱尔兰女孩子不甚谐和。
克荔门婷有顽劣的稻黄色的头发,烫得不大好,像一担柴似的堆在肩上。满脸的粉刺,尖锐的长鼻子底下有一张凹进去的小薄片嘴,但是她的小蓝眼睛是活泼的,也许她再过两年会好看些。她穿着海绿的花绸子衣服,袖子边缘钉着浆硬的小白花边。她翻弄着书,假装不介意的样子,用说笑话的口气说道:“我姊姊昨天给了我一些性教育。”我说:“是吗?”
克荔门婷道:“是的。……我说,真是……不可能的!”除了望着她微笑之外,似乎没有第二种适当的反应。对于性爱公开地表示兴趣的现代女孩子很多很多,但是我诧异克荔门婷今天和我谈论到这个,因为她同我还是顶生疏的朋友。她跟下去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我做出漠然的样子说:“我很奇怪,你知道得这么晚!”
她是十九岁。我又说:“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说到秽亵的故事,克荔门婷似乎正有一个要告诉我,但是我知道结果那一定不是秽亵的,而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人生往往是如此——不彻底。克荔门婷采取了冷静的,纯粹客观的,中年人的态度,但是在那万紫千红的粉刺底下,她的脸也微红了。她把胳膊支在《马卡德耐使华记》上面,说:
“有一件事,香港社交圈里谈论得很厉害的。我先是不大懂,现在我悟出来了。”……
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沾着脏。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年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在这里听克荔门婷的故事,我有一种不应当的感觉,仿佛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有些残酷。但是无论如何,请你点上你的香,少少地撮上一些沉香屑;因为克荔门婷的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
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
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
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的禽兽,靡丽笙很快的离了婚。因为天津伤心的回忆太多了,她自己愿意离开天津,蜜秋儿太太便带了靡丽笙和底下的两个女儿,移家到香港来。现在愫细又要结婚了。也许她太小了;由于她的特殊的环境,她的心理的发育也没有成熟,但是她的惊人的美貌不能容许她晚婚。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
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借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征,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
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白褥单,橙色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垂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么?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
“愫细在哭么?”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呆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裤脚管,走进一所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胳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
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
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么?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么傻的一回事。
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么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么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
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为了要请客,那间阴暗宽绰的客厅今天是收拾清楚了,狗和孩子都没有放进来过,显得有点空洞洞地。瓶里插了苍兰与百合,穹门那边的餐室里,放着整台的雪亮的香槟酒杯,与一叠叠的五彩盘龙碟子,大盘里的夹心面包用爱尔兰细麻布的罩子盖得严严地。罗杰在他常坐的那张绿漆藤椅上坐下了。才坐下,蜜秋儿太太就进来了;大热天,根本就不宜于动感情;如果人再胖一些,那就更为吃力。蜜秋儿太太的人中上满是汗,像生了一嘴的银白胡子茬儿。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两手互握着,搁在心口上,问道:“罗杰,你怎么这个时候跑来了?出了什么事么?”
罗杰站起身来笑道:“没有什么,买了些花送来给你和靡丽笙,希望颜色不犯冲;早些儿想着就好了!”他向来不大注意女人穿的衣服的,但是现在特地看了蜜秋儿太太一眼。她已经把衣服穿好了,是一件枣红色的,但是蜜秋儿太太一向穿惯了黑,她的个性里大量吸入了一般守礼谨严的寡妇们的黑沉沉的气氛,随便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总似乎是一身黑,胖虽胖,依然楚楚可怜。她打开了花盒子,哟了一声道:“瞧你这浪费的孩子!”说着,便过来吻了他一下,眼圈儿更红了。罗杰道:“愫细觉得怎么样,还好么?”蜜秋儿太太勉强笑道:
“她在收拾头发呢。我看你,不必在这里多坐了,她这会子心里乱得很,哪里匀得出工夫来应酬你?就有工夫,也不成;那是规矩如此。如果你已经吃过了午饭,也就可以去换衣服了。”
罗杰被她一句话提醒了,依稀记得,在正午十二点到一点半的时候,普通人似乎是有这么一个吃饭的习惯。便道:“我不饿,我早上才吃过东西。”蜜秋儿太太道:“可了不得!
你连饭也不要吃了,那可不行!“罗杰只得拿起他的帽子道:”我这就到饭馆子里去。“蜜秋儿太太道:”我不相信你真会去。我亲爱的罗杰,你把人饿虚了,神经过度紧张,在礼拜堂里要失仪的。你还是在这儿等一会,我去弄些冷的给你吃。“便匆匆地出去了。
被她这一张罗,罗杰忽然觉得他的神经的确有松弛一下的必要;他靠在藤椅子上,把腿伸直了,两只手插在裤袋里。
轻轻地吹着口哨。吹了一半,发现他吹的是婚礼进行曲,连忙停住了。只见门一开,靡丽笙抱着一只电风扇走了进来。靡丽笙大约是不知道客厅里有人;脸上湿漉漉地还挂着泪珠儿,赤褐色的头发乱蓬蓬地披在腮颊上。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雪青绉纱挖领短衫,象牙白山东绸裙。也许在一部分人的眼光里看来,靡丽笙是和愫细一样的美,只是她的脸庞过于瘦削。
她和愫细一般的有着厚沉沉的双眼皮,但是她的眼角微微下垂,别有一种凄楚的韵致。
罗杰跳起身来笑道:“早安,靡丽笙。”靡丽笙站住了脚道:“啊,你来了!”她把电风扇搁在地上,迅疾地向他走来,走到他跟前,她把一只手按在她袒露的咽喉上,低低地叫了一声“罗杰!”罗杰感到非常的不安,他把身背后的藤椅子推开了一些,人就跟着向后让了一让,问道:“靡丽笙,你有些不舒服么?”靡丽笙突然扳住了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捧住了脸,呜咽地说道:“罗杰,请你好好的当心愫细!”罗杰微笑道:“你放心,我爱她,我不会不当心她的!”一面说,一面轻轻地移开了她搁在他肩头的那只手,自己又向藤椅的一旁退了一步。靡丽笙颓然地把手支在藤椅背上,人也就摇摇晃晃地向藤椅子上倒了下去。罗杰急了,连声问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靡丽笙?”靡丽笙扭过身子,伏在椅背上,放声哭了起来,一头哭,一头说,罗杰听不清她说些什么,只得弯下腰去柔声说:“对不起,靡丽笙,你再说一遍。”靡丽笙抬起头来,睁开了一双空落落的蓝灰的大眼睛,入了迷似地凝视着地上的电风扇,断断续续说道:“你爱她……我的丈夫也是爱我的,但是他……他待我…
…他待我的态度,比禽兽……还不如!他简直不拿我当人看,因为……
他说是因为他爱我……“罗杰站直了身子,背过脸去道:”靡丽笙,你不应当把这些话告诉我。我没有资格与闻你的家庭秘密。“靡丽笙道:”是的,我不应当把这种可耻的事说给你听,使你窘。凭什么你要给我同情?“罗杰背对着她,皱了眉毛,捏紧了两只拳头,轻轻地互击着,用庄重的,略微有些僵僵的声音说道:”我对于你的不幸,充分的抱着同情。“靡丽笙颤声道:”你别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我并不是为了要你的同情而告诉你。我是为愫细害怕。男人……都是一样的——“罗杰满心不快地笑了一声,打断她的话道:”这一点,你错了;像你丈夫那么的人,很少很少。“靡丽笙把她那尖尖的下巴颏儿抵在手背上,惨惨戚戚地瞅着他,道:”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少数中的一个?我的丈夫外表是一个极正常的人。你也许还没有发觉你和旁人有什么不同;这是你第一次结婚。“
罗杰对于他自己突然失去了控制力,他掉过身来,向靡丽笙大声道:“是的,这是我第一次结婚!请你记得,再过两小时,我就要结婚了!你这些丧气话,什么时候不可以对我讲,偏偏要拣在今天?”靡丽笙哭道:“请你原谅我,我都是为了愫细——”罗杰道:“为了愫细!即使我是一个最正常的人,也要给你逼疯了!你这是为愫细打算么?”靡丽笙抽噎着答道:
“我是为愫细害怕……”罗杰猛力摇撼着她的肩膀,嘎声问道:
“愫细知道你的离婚的实情么?”靡丽笙被他摇得泪花四溅,答不出话来。罗杰道:“你说!你说!你把这些话告诉过你妹妹没有?”那该在愫细的脑子里留下多么坏的印象!他怎么能够克服愫细的恐怖呢!靡丽笙叫道:“罗杰,快住手,我受不了!”
罗杰松了她的肩膀,把她砰的一声摔在椅背上,道:“你告诉我:你的事,你母亲自然是知道得很清楚,你妹妹呢?”靡丽笙疲乏地答道:“她不知道。你想我母亲会容许她知道么?连我们所读的报纸,也要经母亲检查过才让我们看的。”罗杰一口气渐渐缓了过来,他也觉得异常的疲倦。他抓起了帽子想走,趁着还有时候,他要回去喝两杯威士忌,提一提神,然后换上礼服。他早已忘了他在这儿等些什么。
正在这当儿,蜜秋儿太太系着一条白底滚红边的桃花围裙,端着一只食盘,颤巍巍地进来了;一眼看见靡丽笙,便是一怔。罗杰干咳了一声,解释道:“靡丽笙送了风扇下来,忽然发起晕来,不会是中了暑吧?”蜜秋儿太太叹了一声道:
“越是忙,越是给人添出麻烦来!你快给我上去躺一会儿吧。”
她把靡丽笙扶了起来,送到门口,靡丽笙道:“行了,我自己能走。”便娇怯怯的上楼去了。这里蜜秋儿太太逼着罗杰吃她给他预备的冷牛肝和罐头芦笋汤。罗杰吃着,不做声。
蜜秋儿太太在一旁坐下,慢慢地问道:“靡丽笙和你说了些什么?”
罗杰拿起饭巾来揩了揩嘴,答道:“关于她的丈夫的事。”这一句话才出口,屋子里仿佛一阵阴风飒飒吹过,蜜秋儿太太半晌没说话。罗杰把那饭巾狠狠地团成一团,放在食盘里,看它渐渐地松开了,又伸手去把它团皱了,捏得紧紧地不放,蜜秋儿太太轻轻地把手搁在他手背上,低声下气道:“她不该单拣今天告诉你这个,可是,我想你一定能够懂得,今天,她心里特别的不好受……愫细同你太美满了,她看着有些刺激。
你知道的,她是一个伤心人……“罗杰又把饭巾拿起来,扯了一角,擦了擦嘴,淡淡的一笑。当然,靡丽笙是可怜的,蜜秋儿太太也是可怜的;愫细也是可怜的;这样的姿容,这样的年纪,一辈子埋没在这阴湿,郁热,异邦人的小城里,嫁给他这样一个活了半世无功无过庸庸碌碌的人。他自己也是可怜,爱她爱得那么厉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怕自己做出一些非英国式的傻事来,也许他会淌下眼泪来,吻她的手,吻她的脚。无论谁,爱无论谁,爱到那个地步,总该是可怜的……人,谁不是可怜的,可怜不了那么许多!他应当对蜜秋儿太太说两句同情的,愤慨的话,靡丽笙等于是他的姊姊,自己的姊姊为人欺负了,不能不表示痛心疾首,但是他不能够。今天,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是新郎,一切人的注意的集中点。谁都应当体谅他,安慰他,取笑他,贺他,吊他失去的自由。为什么今天他尽遇着自私的人,人人都被包围在他们自身的悲剧空气里?
哪!蜜秋儿太太又哭了,她说:“为什么我这孩子也跟我一样的命苦!谁想得到……索性像了我倒也罢了。蜜秋儿先生死了,丢下三个孩子,跟着我千辛万苦地过日子,那是人间常有的事,不比她这样……稀奇的变卦!说出去也难听,叫靡丽笙以后怎样做人呢?”她扭过身去找手绢子,罗杰看着她,她肋下汗湿了一大片,背上也汗溻了,枣红色的衣衫变成了黑的。眼泪与汗!眼泪与汗!阴阴的,炎热的天——结婚的一天!他突然一阵恶心。无疑地,蜜秋儿太太与靡丽笙两人都有充分的悲哀的理由。罗杰安白登就是理由之一。为了他,蜜秋儿太太失去了愫细。为了愫细和他今天结婚,靡丽笙触动了自己的心事。罗杰应当觉得抱歉,心虚,然而他对她们只有极强烈的憎厌。谁不憎厌他们自己待亏了的人?罗杰很知道他在这一刹那是一个野蛮的、无可理喻的动物。他站起身来,戴上了帽子就走。出了房门,方才想起来,重新探头进去说了一句:“我想我该去了。”蜜秋儿太太被泪水糊住了眼睛,像盲人似地摸索着手绢子,鼻子里吸了两吸,沙声道:
“去吧,亲爱的,愿你幸福!”罗杰道:“谢谢你。”他到外边,上了车,街上有一些淡淡的太阳影子。凯丝玲站在一个卖木瓜的摊子前面,背着手闲看着,见他出来了,向他喊:“走了么,罗杰?”罗杰并不向她看,只挥了一挥手,就把车子开走了。
一个多钟头后,在教堂里,他的心境略趋平和。一排一排的白蜡烛的火光,在织金帐幔前跳跃着。风琴上的音乐,如同洪大的风,吹得烛光直向一边飘。圣坛两旁的长窗,是紫色的玻璃。主教站在上面,粉红色的头皮,一头雪白的短头发楂子,很像蘸了糖的杨梅。窗子里反映进来的紫色,却给他加上了一匝青莲色的顶上圆光。一切都是欢愉的,合理化的。罗杰愿意他的母亲在这儿;她年纪太大了,不然他也许会把她从英国接来,参加这婚礼。……
音乐的调子一变,愫细来了。他把身子略微侧一侧,就可以看见她。用不着看,她的脸庞和身段上每一个细微的雕镂线条,他都是熟悉的——熟悉的;同时又有些渺茫,仿佛她是他前生画的一张图——不,他想画而没画成的一张图。现在,他前生所做的这个梦,向他缓缓地走过来了;裹着银白的纱,云里雾里,向他走过来了。走过玫瑰色的窗子,她变了玫瑰色;走过蓝色的窗子,她变了蓝色;走过金黄色的窗子,她和她的头发燃烧起来了。
……随后就是婚礼中的对答,主教的宣讲,新郎新娘和全体证人到里面的小房间里签了字,走出来,宾客向他们抛洒米粒和红绿纸屑。去拍照时,他同愫细单独坐一辆车;这时耳边没有教堂的音乐与喧嚷的人声,一切都静了下来,他又觉得不安起来。愫细隔着喜纱向他微笑着,像玻璃纸包扎着的一个贵重的大洋娃娃,窝在一堆卷曲的小白纸条里。他问道:
“累了么?”愫细摇摇头,他凑近了些,低声道:“如果你不累,我希望你回答我一句话。”愫细笑道:“又来了!你问过我多少遍了?”罗杰道:“是的,这是最后一次我问你。现在已经太晚了一些,可是……还来得及。”愫细把两只手托住了他的脸,柔声道:“滑稽的人!”罗杰道:“愫细,你为什么喜欢我?”
愫细把两只拇指顺着他的眉毛慢慢地抹过去,道:“因为你的眉毛……这样。”又顺着他的眼眶慢慢抹过去,道:“因为你的眼睛……这样。”罗杰抓住她的手吻了一下,然后去吻她的嘴。过了一会,他又问道:“你喜欢我到和我结婚的程度么?
我的意思是……你确实知道你喜欢我到这个程度么?“她重复了一句道:”滑稽的人!“他们又吻了。再过了一会,愫细发觉罗杰仍旧在那里眼睁睁地望着她,若有所思,便笑着,撮尖的嘴唇,向他的眼睛里吹了一口气,罗杰只得闭上眼睛。两人重新吻了起来。他们拍了照片,然后到蜜秋儿宅里去招待贺客,一直闹到晚上,人方才渐渐散去,他们回到罗杰的寓所的时候,已近午夜了。
罗杰因为是华南大学男生宿舍的舍监,因此他的住宅与宿舍距离极近,便于照应一切。
房屋的后部与学生的网球场相通,前门临着倾斜的,窄窄的汽车道;那条水泥路,两旁沿着铁栏杆,纡回曲折地下山去了。那时候,夜深了,月光照得地上碧清;铁栏杆外,挨挨挤挤长着墨绿的木槿树;地底下喷出来的热气,凝结成了一朵朵多大的绯红的花。木槿花是南洋种,充满了热带森林中的回忆——回忆里有眼睛亮晶晶的黑色的怪兽,也有半开化的人们的爱。木槿树下面,枝枝叶叶,不多的空隙里,生着各种的草花,都是毒辣的黄色,紫色,深粉红——火山的涎沫。还有一种背对背开的并蒂莲花,白的,上面有老虎黄的斑纹。在这些花木之间,又有无数的昆虫,蠕蠕地爬动,唧唧地叫唤着,再加上银色的小四脚蛇,阁阁作响的青蛙,造成一片怔忡不宁的庞大而不彻底的寂静。
忽然水泥路上一阵脚步响,一个人踏着拖鞋,拍搭拍搭地往下狂奔,后面又追来了一个人,叫道:“愫细!愫细!”愫细的拖鞋比人去得快,她赤着一只脚,一溜溜下一大截子路,在铁栏杆转弯的地方,人赶上了鞋,给鞋子一绊,她急忙抱住了栏杆,身子往下一挫,就不见了。罗杰吓呆了,站住了脚,站了一会,方才继续跑下去。到了转弯的地方,找不到她;一直到路的尽头,连一个人影子也没有,他一阵阵地冒汗,把一套条纹布的睡衣,全湿透了。他站在一棵树底下,身边就是一个自来水井,水潺潺地往地道里流。他明知道井里再也淹不死人,还是忍不住要弯下腰向井里张望,月光照得里面雪亮,分明藏不了人。这一定是一个梦——一个噩梦!他也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少时候。他听见马路上有人说着话,走上山来了,是两个中国学生。他们知道舍监今天才结婚,没有人管束他们,所以玩得这么晚才回宿舍来。罗杰连忙一闪,闪在阴影里,让他们走过;如果他让他们看见了,他们一定诧异得很,加上许多推测,沸沸扬扬地传说开去。他向来是小心谨慎爱惜名誉的一个人。他们走过了,他怕后面还有比他们回来得更晚的。因此他也就悄悄跟着上来,回到他自己的屋子里去了。
华南大学的学生,并不是个个都利用舍监疏防的机会出去跳舞的。有一个医科六年生,是印度人,名唤摩兴德拉,正在那里孜孜程程预备毕业考试,漆黑的躺在床上,开了手电筒看书。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他正当神经疲倦到了极点的时候,经不起一些震动,便吓得跳起身来,坐在枕头上问道:
“谁啊?”门呀的一声开了,显然有人走了进来。摩兴德拉连忙把手电筒扫射过去,那电筒笔直的一道光,到了目的物的身上,突然溶化了,成为一汪一汪的迷糊的晶莹的雾,因为它照耀着的形体整个是软的,酥的,弧线的,半透明的;是一个女孩子紧紧把背贴在门上。她穿着一件晚礼服式的精美睡衣,珠灰的“稀纺”,肩膀裸露在外面;松松一头的黄头发全搅乱了,披在前面。她把脖子向前面紧张地探着,不住地打着干噎,白肩膀一耸一耸,撞在门上,格登格登的响,摩兴德拉大吃一惊,手一软,手里的电筒骨碌碌跌下地去,滚得老远。他重新问道:“你是谁?”愫细把头发向后一摔,露出脸来,看了他一看,又别转头去,向门外张了一张,仿佛是极端恐怖的样子,使劲咽下一口气,嗄声叫道:“对不起——对不起——你必得帮我的忙!”一面说,一面朝他奔了过来。
摩兴德拉慌得连爬带跌离了床。他床上吊着圆顶珠罗纱蚊帐,愫细一把揪住了那帐子,顺势把它扭了几扭,绞得和石柱一般结实;她就昏沉沉地抱住了这柱子。究竟帐子是悬空的,禁不起全身的重量这一压,她就跟着帐子一同左右地摇摆着。摩兴德拉扎煞着两只手望着她。他虽然没有去参加今天舍监的婚礼,却也认得愫细,她和他们的舍监的罗曼史是学生们普遍的谈话资料,他们的订婚照片也在《南中国日报》上登载过。摩兴德拉战战兢兢地问道:“你——你是安白登太太么?”
这一句话,愫细听了,异常刺耳。她哪里禁得住思前想后一下,早已嚎啕大哭起来。一面哭,一面蹬脚,脚上只有一只金缎拖鞋。那一只光着的脚划破了许多处,全是血迹子。
她这一闹,便惊动了左邻右舍,大批的学生,趿上鞋子,睡眼惺忪地拥到摩兴德拉的房门口来。一开门,只见屋里暗暗的,只有书桌底下一只手电筒的光,横射出来,照亮了一个女人的轻纱睡衣里面两只粉嘟嘟的玉腿,在擂鼓一般跳动。
离她三尺来远,站着摩兴德拉的两条黑腿,又瘦又长,踏在姜黄色的皮拖鞋里。门口越发人声嘈杂起来,有一个人问道:
“摩兴德拉,我们可以进来么?”摩兴德拉越急越张口结舌的,答不出话来。有一个学生伸手捻开了电灯,摩兴德拉如同见了亲人一般,向他们这边飞跑过来,叫道:“你们看,这是怎么一回事?安白登太太……”有人笑道:“怎么一回事?我们正要问你呢!”摩兴德拉急得要动武道:“怎么要问我?你——你不要血口喷人!”旁边有一个人劝住了他道:“又没有说你什么。”摩兴德拉把手插在头发里一阵搔,恨恨道:“这不是闹着玩的!你们说话没有分寸不要紧,我的毕业文凭也许要生问题!我念书念得正出神,安白登太太撞进来了,进来了就哭!”众人听了,面面相觑。内中有一个提议道:“安白登先生不知道哪儿去了?我们去把他找来。”愫细听了,脸也青了,把牙一咬,顿脚道:“谁敢去找他?”没有人回答。她又提高了喉咙尖叫道:“谁敢去找他?”大家沉默了一会,有一个学生说道:“安白登太太,您要原谅我们不知道里面的细情,不晓得应该怎么样处置……”愫细把脸埋在帐子里,呜呜咽咽哭了起来道:“我求你们不要问我……我求你们!但是,你们得答应我别去找他。我不愿意见他;我受不了。他是个畜生!”众人都怔住了,半晌不敢出声。他们都是年青的人,眼看着这么一个美丽而悲哀的女孩子,一个个心酸起来,又不知如何是好,只得去端了一只椅子来,劝道:“您先坐下来歇歇!”愫细一歪身坐下了,上半身兀自伏在摩兴德拉的帐子上,哭得天昏地黑,腰一软,椅子坐不稳,竟溜到地上去,双膝跪在地上。众学生商议道:“这时候几点钟了?……横竖天也快要亮了,我们可以去把校长请来,或是请教务主任。”摩兴德拉只求卸责,忙道:“我们快快就去;去晚了,反而要被他们见怪。”愫细伸出一只萎顿的手来,摆了一摆,止住了他们;良久,她才挣出了一句话道:“我要回家!”摩兴德拉追问道:
“您家里电话号码是几号?要打电话叫人来接么?”愫细摇头拭泪道:“方才我就打算回去的,我预备下山去打电话,或是叫一辆车子。后来,我又想:不,我不能够……我母亲……
为了我……累了这些天……这时好容易忙定了,我还不让她休息一晚?……我可怜的母亲,我将怎样告诉她呢?“有一个学生嘴快,接上去问道:”安白登先生他……“愫细锐叫道:
“不要提起他的名字!”一个架着玳瑁框眼镜的文科学生冷冷地叹了一口气道:“越是道貌岸然的人,私生活越是不检点。
我早觉得安白登这个人太规矩了,恐怕要发生变态心理。“有几个年纪小些的男孩子们,七嘴八舌地查问,被几个大的撵出去了,说他们不够资格与闻这种事。一个足球健将叉着腰,义愤填胸地道:”安白登太太,我们陪您见校长去,管教他香港立不住脚!“大家哄然道:”这种人,也配做我们的教授,也配做我们的舍监!“一齐怂恿着愫细,立时就要去找校长。还是那文科学生心细,说道:”半夜三更的,把老头子喊醒了,他纵然碍在女太太面上,不好意思发脾气,决不会怎样的热心帮忙。我看还是再待几个钟头,安白登太太可以在这屋里休息一下,摩兴德拉到我那屋子里去睡好了。“那体育健将皱着眉毛,向他耳语道:”让她一个人在这里,不大妥当;看她那样子,刺激受得很深了。我们不能给她一个机会寻短见。“
那文科学生便向愫细道:“如果您不反对的话,我们留四五个人在这屋里照顾您,也给您壮壮胆。”愫细低声道:“谢谢你们,请不要为了我费事。”学生们又商议了一会,把愫细安置在一张藤椅子上,他们公推了四个人,连摩兴德拉在内,胡乱靠在床上,睡了几个钟头。
愫细坐在藤椅上,身上兜了一条毛巾被,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人一动也不动,眼睛却始终静静地睁着。摩兴德拉的窗子外面,斜切过山麓的黑影子,山后头的天是冻结了的湖的冰蓝色,大半个月亮,不规则的圆形,如同冰破处的银灿灿的一汪水。不久,月亮就不见了,整个的天全冻住了;还是淡淡的蓝色,可是已经是早晨。夏天的早晨温度很低,摩兴德拉借了一件白外套给愫细穿在睡衣外面,但是愫细觉得这样去见校长,太不成模样,表示她愿意回到安白登宅里去取一件衣服来换上。就有人自告奋勇到那儿去探风声。他走过安白登的汽车间,看见两扇门大开着,汽车不见了,显然是安白登已离开了家。那学生绕到大门前去揿铃,说有要紧事找安白登先生;仆欧回说主人还没有起来,那学生坚执着说有急事;仆欧先是不肯去搅扰安白登,讨个没趣,被他磨得没法,只得进去了。过了一会,满面惊讶地出来了,反问那学生究竟有什么事要见安白登先生。那学生看这情形,知道安白登的确是不在家,便随意扯了个谎,搪塞了过去,一溜烟奔回宿舍来报信。这里全体学生便护送着愫细,浩浩荡荡向安宅走来;仆欧见了愫细,好生奇怪,却又摸不着头脑,愫细也不睬他,自去换上了一件黑纱便服,又用一条黑色“累丝”网巾,束上她的黄头发。学生们陪着她爬山越岭,抄近路来到校长宅里。
愫细回过身来向他们做了一个手势,仿佛预备要求他们等在外面,让她独自进去。学生们到了那里,本来就有点胆寒,不等她开口,早就在台阶上坐了下来;这一等就等了几个时辰。愫细再出来的时候,太阳黄黄地照在门前的藤萝架上,架上爬着许多浓蓝色的牵牛花,紫色的也有。学生们抬起头来静静地望着她,急于要听她叙说校长的反应。愫细微微张着嘴,把一只手指缓缓摸着嘴角,沉默了一会。她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很平淡,她说:“巴克先生很同情我,很同情我,但是他劝我回到罗杰那儿去。”她采了一朵深蓝色的牵牛花,向花心吹了一口气。她记起昨天从教堂里出来的时候,在汽车里,他那样眼睁睁地看着她,她向他的眼睛里吹了一口气,使他闭上了眼。罗杰安白登的眼睛是蓝的——虽然很少人注意到这件事实,其实并不很蓝,但是愫细每逢感情冲动时,往往能够幻想它们是这朵牵牛花的颜色。她又吹吹那朵花,笑了一笑,把它放在手心里,两只手拍了一下,把花压扁了。
有一个学生咳了一声道:“安白登平时对巴克拍马屁,显然是拍到家了!”又有一个说道:“巴克怕闹出去于学校的名誉不好听。”愫细掷去了那朵扁的牵牛花。学校的名誉!那么个破学堂!毁了它又怎样?罗杰——他把她所有的理想都给毁了。她问道:“你们的教务主任是毛立士?”学生们答道:
“是的。”愫细道:“我记得他是个和善的老头子,顶爱跟女孩子们说笑话。……走,我们去见他去。”学生们道:“现在不很早了,毛立士大约已经到学校里去了,我们可以直接到他的办公室里去。”
这一次,学生们毫无顾忌地拥在两扇半截的活络的百叶门外面,与闻他们的谈话,连教务主任的书记在内。听到后来,校役,花匠,医科工科文科的办公人员,全来凑热闹。愫细和毛立士都把喉咙放得低低的,因此只听见毛立士一句句地问,愫细一句半句地答,回答的内容却听不清楚。问到后来,愫细不回答了,只是哽咽着。
毛立士打了个电话给蜜秋儿太太,叫她立刻来接愫细。不多一刻,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两个慌慌张张,衣冠不整地坐了出差汽车赶来了。毛立士把一只手臂兜住愫细的肩膀,把她珍重地送了出来,扶上了车。学生们见了毛立士,连忙三三五五散了开去。自去谈论这回事。他们目前注意的焦点,便是安白登的下落,有的说他一定是没脸见人,躲了起来;有的说他是到湾仔去找能够使他满足的女人去了;有的说他隐伏在下意识内的神经病发作了;因为神经病患者的初期病症之一,往往是色情狂。
罗杰安白登自己痛苦固然痛苦,却没有想象到有这么许多人关心他。头一天晚上,他悄悄地回到他的卧室里,坐在床上看墙上挂着的愫细的照片。照片在暗影里,看不清。他伸手把那盏旧式的活动挂灯拉得低低的,把光对准了照片的镜架,灯是旧的,可是那嵌白暗龙仿古的瓷灯罩子,是愫细新近给他挑选的。强烈的光在照片的玻璃上,愫细的脸像浮在水面上的一朵白荷花。他突然发现他自己像一个孩子似地跪在矮橱上,怎样会爬上去的,他一点也不记得。双手捧着照相框子,吻着愫细的脸。隔在他们中间的只有冰凉的玻璃。
不,不是玻璃,是他的火烫的嘴唇隔开了他们。愫细和他是相爱的,但是他的过度的热情把他们隔绝了。那么,是他不对?不,不,还有一层……他再度躺到床上去的时候,像轰雷掣电一般,他悟到了这一点:原来靡丽笙的丈夫是一个顶普通的人!和他一模一样的一个普通的人!他仰面睡着,把两只手垫在头颈底下,那盏电灯离他不到一尺远,七十五支光,正照在他的脸上,他觉也不觉得。
天亮了,灯光渐渐地淡了下去。他一骨碌坐起身来。他得离开这里,快快的。他不愿意看见仆欧们;当然他用不着解释给他们听为什么他的新太太失踪了,但是……他不愿意看见他们。他匆匆地跑到汽车间里,在黎明中把车子开了出来。愫细……黑夜里在山上乱跑,不会出了什么事吧?至少他应当打电话到蜜秋儿宅里去问她回了家没有?如果没有,他应当四面八方到亲友处去探访消息,报告巡捕房,报告水上侦缉队,报告轮船公司……他迎着风笑了。应当!在新婚的第一个早晨,她应当使他这么痛苦么?
一个觉得比死还要难受的人,对于随便谁都不负任何的责任。他一口气把车子开了十多里路,来到海岸上,他和几个独身的朋友们共同组织的小俱乐部里。今天不是周末,朋友们都工作着,因此那简单的绿漆小木屋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坐在海滩上,在太阳,沙,与海水的蒸热之中,过了一个上午,又是一个下午。整个的世界像一个蛀空了的牙齿,麻木木的,倒也不觉得什么,只是风来的时候,隐隐的有一些酸痛。
等到他自己相信他已经恢复了控制力的时候,他重新驾了车回来,仆欧们见了他,并不敢问起什么。他打电话给蜜秋儿太太。蜜秋儿太太道:“哪!你是罗杰……”罗杰道:
“愫细在您那儿么?”蜜秋儿太太顿了一顿道:“在这儿。”罗杰道:“我马上就来!”蜜秋儿太太又顿了一顿道:“好,你来!”
罗杰把听筒拿在手里且不挂。听见那边也是静静地把听筒拿在手里,仿佛是发了一回子怔,方才橐的一声挂断了。
罗杰坐车往高街去,一路想着,他对于这件事,看得太严重了,怕羞是女孩子的常态,愫细生长在特殊的环境下,也许比别人更为糊涂一些;他们的同居生活并不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目前的香港是昨天的不愉快的回忆的背景,但是他们可以一同到日本或是夏威夷度蜜月去,在那辽远的美丽的地方,他可以试着给她一些爱的教育。爱的教育!那一类的肉麻的名词永远引起他的反感。在那一刹那,他几乎愿望他所娶的是一个较近人情的富有经验的坏女人,一个不需要“爱的教育”的女人。
他到了高街,蜜秋儿太太自己来开了门,笑道:“这个时候才来,罗杰!把我们急坏了。你们两个人都是小孩子脾气,闹的简直不象话!”罗杰问道:“愫细在哪儿?”蜜秋儿太太道:
“在后楼的阳台上。”她在前面引路上楼。罗杰觉得她虽然勉强做出轻快的开玩笑的态度,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神色不定。她似乎有一些怕他,又仿佛有点儿不乐意,怪他不道歉。
罗杰把嘴唇抿紧了;凭什么他要道歉?他做错了什么事?到了楼梯口,蜜秋儿太太站住了脚,把一只手按住罗杰的手臂,迟疑地道:“罗杰……”罗杰道:“我知道!”他单独地向后楼走去。蜜秋儿太太手扶着楼梯笑道:“愿你运气好!”罗杰才走了几步路,猛然停住了。昨天中午,在行婚礼之前,像诅咒似的,她也曾经为他们祝福……他皱着眉,把眼睛很快地闭了一下,又睁开了。他没有回过头来,草草地说了一声:
“谢谢你!”就进了房。
那是凯丝玲的卧室,暗沉沉地没点灯,空气里飘着爽身粉的气味。玻璃门开着,愫细大约是刚洗过澡,披着白绸的晨衣,背对着他坐在小阳台的铁栏杆上。阳台底下的街道,地势倾斜,拖泥带草猛跌下十来丈去,因此一眼望出去,空无所有,只看见黄昏的海,九龙对岸,一串串碧绿的汽油灯,一闪一闪地霎着眼睛。罗杰站在玻璃门口,低低地叫了一声“愫细!”愫细一动也不动,可是她管不住她的白绸衫被风卷着豁喇喇拍着栏杆,罗杰也管不住他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他走到愫细背后,想把手搁在她肩膀上,可是两手在空中虚虚地比画了一下,又垂了下来。他说:“愫细,请你原宥我!”
他违反了他的本心说出这句话,因为他现在原宥了她的天真。
愫细扭过身来,捉住了他的手,放在她的腮边,哭道:
“我原宥你!我原宥你!呵,罗杰,你为什么不早一些给我一个机会说这句话?我恨了你一整天!”罗杰道:“亲爱的!”她把身子旋过来就着他,很有滑下栏杆去的危险。他待要凑近一些让她靠住他,又仿佛……更危险。他踌躇了一会,从栏杆底下钻了过去,面朝里坐在第二格栏杆上。两个人跟孩子似的面对面坐着。罗杰道:“我们明天就度蜜月去。”愫细诧异道:“你不是说要等下一个月,大考结束之后么?”罗杰道:
“不,明天!日本,夏威夷,马尼拉,随你拣。”愫细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昨天,罗杰对她的态度是不对的,但是,经过了这一些波折,他现在知道忏悔了。这是她给他的“爱的教育”的第一步。日本,夏威夷……在异邦的神秘的月色下,她可以完成她的“爱的教育”。她说:“你想他们肯放你走么?”罗杰笑道:“他们管得了我么?无论如何,我在这里做了十五年的事,这一点总可以通融。”愫细道:“我们可以去多久?六个礼拜?两个月?”罗杰道:“整个的暑假。”愫细又把他的手紧了一紧。天暗了,风也紧了。罗杰坐的地位比较低,愫细的衣角,给风吹着,直窜到他的脸上去。她笑着用两只手去护住他的脸颊;她的拇指又徐徐地顺着他的盾毛抹过去,顺着他的眼皮抹过去。这一次,她没说什么,但是他不由得记起了她的温馨的言语。他说:“我们该回去了吧?”
她点点头。他们挽着手臂,穿过凯丝玲的房间,走了出来。
蜜秋儿太太依旧立在她原来的地方,在楼上的楼梯口。楼下的楼梯口,立着靡丽笙,赤褐色的头发乱蓬蓬披着,脸色雪白,眼眶底下有些肿,头抬着,尖下巴极力向前伸出,似乎和楼上的蜜秋儿太太有过一番激烈的争辩。罗杰道:“晚安,靡丽笙!”靡丽笙不答。她直直地垂着两只手臂,手指揸开了又团紧了。蜜秋儿太太蹬蹬蹬三步并做两步赶在他们前面奔下楼去,抱住了靡丽笙,直把她向墙上推,仿佛怕她有什么举动似的。罗杰看见这个情形,不禁变色。愫细把头靠在他的手臂上,细声说道:“夏威夷……”是的,明天他们要到夏威夷去了,远远地离开了靡丽笙,蜜秋儿太太,仆欧……知道他们的事的人多虽不多,已经够使人难堪的。当然,等他们旅行回来之后,依旧要见到这些人,但是那时候,他们有了真正的密切的结合,一切的猜疑都泯灭了,他们谁也不怕了。
罗杰向愫细微微一笑,两个人依旧挽着手走下楼去。走过靡丽笙前面,虽然是初夏的晚上,温度突然下降,罗杰可以觉得靡丽笙呼吸间一阵阵的白气,喷在他的颈项上。他回过头去向蜜秋儿太太说道:“再会,妈!”愫细也说:“妈,明天见!”蜜秋儿太太道:“明天见,亲爱的!”靡丽笙轻轻地哼了一声,也不知道她是笑还是呻吟。她说:“妈,到底愫细比我勇敢。我后来没跟佛兰克在电话上说过一句话。”她提到她丈夫佛兰克的名字的时候,薄薄的嘴唇向上一掀,露出一排小小的牙齿来,在灯光下,白得发蓝,小蓝牙齿……罗杰打了个寒噤。蜜秋儿太太道:“来,靡丽笙,我们到阳台上乘凉去。”
罗杰和愫细出门上了车,在车上很少说话,说的都是关于明天买船票的种种手续。愫细打算一到家就去整理行装;到了家,罗杰吩咐仆欧们预备晚饭。仆欧们似乎依旧有些皇皇然,失魂落魄似的。卧室也没有给他们收拾过;那盏灯还是扯得低低的,离床不到一尺远。罗杰抬头望了一望愫细的照片,又低头望了一望愫细,简直不能相信她真的在这间屋子里。他把手扶着灯罩子,对准了光,直向她脸上照过来。愫细睁不开眼睛,一面笑一面锐叫道:“喂,喂!你这是做什么?”
她把两只手掩住了眼睛,头向后仰着,笑的时候露出一排小小的牙齿,白得发蓝。……
小蓝牙齿!但是多么美!灯影里飘着她的松松的淡金色的头发。长着这样轻柔的头发的人,脑子里总该充满着轻柔的梦罢?梦里总该有他罢?
他丢开了那盏灯,灯低低地摇晃着,满屋子里摇晃着他们的庞大的黑影。他想吻她,她说:“现在你先吻我的腮,待会儿,我们说晚安的时候,也许我让你吻我的嘴。”后来,他预备将灯推上去,归还原处,她说:“不,让它去,我喜欢这些影子。”罗杰笑道:“影子使我有些发慌;我们顶小的动作全给他们放大了十几倍,在屋顶上表演出来。”愫细道:“依我说,放得还不够大。呵,罗杰,我要人人都知道,我多么爱你。我要人人都知道你是多么可爱的一个人!”罗杰又想吻她。仆欧敲门进来报道:“巴克先生来了。”愫细噘着嘴道:
“你瞧,你还没有去向校长请假,他倒先来拦阻你了!”罗杰笑道:“哪有这样的话?
他来得正好,省得我明天去找他。“便匆匆地到客室里来。
巴克背着手,面向着外,站在窗前。他是个细高个子,背有些驼,鬓边还留着两撮子雪白的头发,头顶正中却只余下光荡荡的鲜红的脑勺子,像一只喜蛋。罗杰笑道:“晚上好,巴克先生,我正要找你呢。我们明天要到夏威夷去,虽然学校里还没有放假,我想请你原谅我先走一步了。麦菲生可以代替我批批考卷,宿舍里的事,我想你可以交给兰勃脱。”巴克掉转身来看着他,慢慢地说道:“哦……你要到夏威夷去。
……你太太预备一同去么?“罗杰打了个哈哈,笑道:”照普通的习惯,度蜜月的时候,太太总是跟着去的吧?不见得带烧饭的仆欧一同去!“巴克并不附和着他笑,仍旧跟下去问道:
“你太太很高兴去么?”罗杰诧异地望着他,换了一副喉咙答道:“当然!”巴克涨红了脸,似乎生了气,再转念一想,叹了一声道:“安白登,你知道,她还是个孩子……一个任性的孩子……”罗杰不言语,只睁着眼望着他。巴克待要说下去,似乎有些局促不安,重新背过身子,面对着窗子,轻轻地咳嗽了一下,道:“安白登,我们在一起工作,已经有十五年了。
在这十五年里,我认为你的办事精神,种种方面使我们满意,至于你的私生活,我们没有干涉的权利。即使在有限的范围内我们有干涉的权利,我们也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
罗杰走到窗口,问道:“到底这是怎么一回事,巴克?请你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我们这么熟的朋友,还用得着客气么?”巴克对他的眼睛里深深地看了一眼,仿佛是疑心他装傻。罗杰粗声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巴克又咳嗽了一声,咬文嚼字地道:“我觉得你这一次对于你自己的情感管束得欠严一些,对于你太太的行为也管束得欠严一些,以致将把柄落在与你不睦的人的手里……”罗杰从牙齿缝里迸出一句话来道:“你告诉我,巴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巴克道:“昨天晚上两点钟,你太太跑到男生宿舍里,看样子是……受了些惊吓。她对他们讲得不多,但是……很够作他们胡思乱想的资料了。今天早上,她来看我,叫我出来替她作主。我自然是很为难,想出了几句话把她打发走了。想不到她一不做,二不休,就此去找毛立士。你知道毛立士为了上次开除那两个学生的事,很有些不高兴你。他明知她没有充分的离婚理由;可是他一口答应为她找律师,要把这件事闹大一点。下午,你的岳母带了女儿四下里去拜访朋友,尤其是你的同事们。现在差不多香港中等以上的英国人家,全都知道了这件事。”
罗杰听了这些话,脸青了,可是依旧做出很安闲的样子,人靠在窗口上,两只大拇指插在裤袋里,露在外面的手指轻轻地拍着大腿。听到末一句,他仿佛是忍不住了,失声笑了起来道:“这件事?……我还是要问你,这件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犯了法么?”巴克躲躲闪闪地答道:“在法律上……自然是……当然是没有法律问题……”罗杰的笑的尾声,有一些像呜咽。他突然发现他是有口难辩;就连对于最亲信的朋友,譬如巴克,他也没有法子解释那误会。至于其他的人,香港中等以上的英国社会,对于那些人,他有什么话可说呢?那些人,男的像一只一只白铁小闹钟,按着时候吃饭,喝茶,坐马桶,坐公事房,脑筋里除了钟摆的滴嗒之外什么都没有;也许因为东方炎热的气候的影响,钟不大准了,可是一架钟还是一架钟。女的,成天的结绒线,茸茸的毛脸也像了拉毛的绒线衫……他能够对这些人解释愫细的家庭教育的缺陷么?罗杰自己喜欢做一个普通的人。现在,环境逼迫他,把他推到大众的圈子外面去了,他才感觉到圈子里面的愚蠢——愚蠢的残忍……圈子外面又何尝不可怕?小蓝牙齿,庞大的黑影子在头顶上晃动,指指戳戳……许许多多冷酷的思想像新织的蛛丝网一般地飘粘在他脸上,他摇摇头,竭力把那网子摆脱了。
他把一只手放在巴克的肩上,道:“我真是抱歉,使你这样的为难。我明天就辞职!”
巴克道:“你打算上哪儿去?”罗杰耸了耸肩道:“可去的地方多着呢。上海,南京,北京,汉口,厦门,新加坡,有的是大学校。在中国的英国人,该不会失业罢?”巴克道:“上海我劝你不要去,那儿的大学多半是教会主办的,你知道他们对于教授的人选是特别的苛刻……我的意思是,你知道他们习常的偏见。至于北京之类的地方,学校里教会的气氛也是相当的浓厚……”罗杰笑道:
“别替我担忧了,巴克,你使我更加的过意不去。那么,明天见罢,谢谢你来告诉我这一切。”巴克道:“我真是抱歉,但是我想你一定懂得我的不得已……”罗杰笑道:“明天见!”巴克道:“十五年了,安白登……”罗杰道:“明天见!”
巴克走了之后,罗杰老是呆木木地,面向着窗外站着,依然是把两只大拇指插在裤袋里,其余的手指轻轻地拍着大腿。
跟着手上的节奏,脚跟也在地上磕笃磕笃踮动。他借着这声浪,盖住了他自己断断续续的抽噎。他不能让他自己听见他自己哭泣!其实也不是哭,只是一口气一时透不过来。他在这种情形下不过一两分钟,后来就好了。他要离开香港了,——香港,昨天他称呼它为一个阴湿,郁热,异邦人的小城;今天他知道它是他唯一的故乡。他还有母亲在英国,但是他每隔四五年回家去一次的时候,总觉得过不惯。可是,究竟东方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不是他的工作。十五年前他初到华南大学来教书的时候,他是一个热心爱着他的工作的年青人,工作的时候,他有时也用脑子思索一下。但是华南大学的空气不是宜于思想的。春天,满山的杜鹃花在缠绵雨里红着,簌簌落落,落不完地落,红不断地红。夏天,你爬过黄土的垄子去上课,夹道开着红而热的木槿花,像许多烧残的小太阳。秋天和冬天,空气脆而甜润,像夹心饼干。山风,海风,呜呜吹着棕绿的,苍银色的树。你只想带着几头狗,呼啸着去爬山,做一些不用脑子的剧烈的运动。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五年来,他没有换过他的讲义;物理化学的研究是日新月异地在那里进步着,但是他从来不看新出的科学书籍与杂志;连以前读过的也忘了一大半。他直到现在用的还是十五年前他所采用的教科书。二十年前他在英国读书时,听讲的笔记,他仍旧用作补充材料,偶然在课堂里说两句笑话,那也是十五年来一直在讲着的。氮气的那一课有氮气的笑话,氢气有氢气的笑话,氧气有氧气的笑话。这样的一个人,只要他懂得一点点幽默,总不能够过分地看得起自己吧?他不很看得起自己,对于他半生所致力的大学教育,也没有多少信心。但是,无论如何,把一千来个悠闲的年青人聚集在美丽的环境里,即使你不去理会他们的智识与性灵一类的麻烦的东西,总也是一件不坏的事。好也罢,坏也罢,他照那个方式活了十五年了,他并没有碍着谁,他只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为什么愫细,那黄头发的女孩子,不让他照这样子活下去?
想到愫细,他就到房里去找愫细。她蹲在地上理着箱子,膝盖上贴着挖花小茶托,身边堆着预备化装跳舞时用的中国天青缎子补服与大红平金裙子。听见他的脚步响,她抬起头来,但她的眼睛被低垂的灯盏照耀得眩晕了,她看不见他。她笑道:“去了那么久!”他不说话,只站在门口,他的巨大的影子罩住了整个屋顶。愫细以为他又像方才那么渴望地凝视着她,她决定慷慨一点。她微微偏着头,打了个呵欠,蓝阴阴的双眼皮,迷朦地要阖下来,笑道:“我要睡了。现在你可以吻我一下,只一下!”罗杰听了这话,突然觉得他的两只手臂异常沉重,被气力充满了,坠得酸痛。他也许真的会打她。
他没有,当然他没有,他只把头向后仰着,嘿嘿地笑了起来,他的笑声像一串鞭炮上面炸得稀碎的小红布条子,跳在空中蹦回到他脸上,抽打他的面颊。愫细吃了一惊,身子蹲不稳,一坐坐在地上,愕然地望着他。他好容易止住了笑,仿佛有话和她说,向她一看,又笑了起来,一路笑,一路朝外走。那天晚上,他就宿在旅馆里。
第二天,他到校长的办公处去交呈一封正式辞职的书信。
巴克玩弄着那张信纸,慢慢地问道:“当然,你预备按照我们原来的合同上的约定,在提出辞职后,仍旧帮我们一个月的忙?”罗杰道:“那个……如果你认为那是绝对必要的…
…我知道,这一个月学校里是特别的忙,但是,麦菲生可以代我批考卷,还有兰勃脱,你也表示过你觉得他是相当的可靠……“巴克道:”无论他是怎样的可靠,这是大考的时候,你知道这儿少不了你。“罗杰不语。经过了这一番捣乱,他怎么能够继续和这里的教授,助教,书记们共事?他怎么能够管束宿舍里的学生?他很知道他们将他当做怎样的一个下流坯子!巴克又道:”我很了解你这一次的辞职是有特殊的原因。
在这种情形下,我不能够坚持要求你履行当初的条件。但是我仍然希望你肯在这儿多待三个礼拜,为了我们多年的交情……我昨天已经说过了,今天我愿意再说一遍:这回的事,我是万分的对你不起。种种的地方委屈了你,我真是说不出的抱歉。也许你觉得我不够朋友。如果为了这回事我失去了你这么一个友人,那么我对我自己更感到抱歉了。但是,安白登,我想你是知道的,为了职务而对不起自己,我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罗杰为他这几句话说动了心。他是巴克特别赏识的人。在过去的十五年,他办事向来是循规蹈矩,一丝不乱的,现在他应当有始有终才对。他考虑了一会,决定了道:
“好吧,我等考试完毕,开过了教职员会议再走。”巴克站起身来和他握了握手道:“谢谢你!”罗杰也站起身来,和他道了再会,就离开了校长室。
他早就预料到他所担任下来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事实比他所想的还要复杂。他是理科主任兼舍监。在大考期间,他和学生之间极多含有个人性质的接触。考试方面有口试,实验;在宿舍里,他不能容许他们有开夜车等等越轨行动;精神过分紧张的学生们,往往会为了一些小事争吵起来,闹到舍监跟前去;有一部分学生提前考完,心情一经松弛,必定要有猛烈的反应,罗杰不能让他们在宿舍里举行狂欢的集会,搅扰了其他的人。罗杰怕极了这一类的交涉,因为学生们都是年少气盛的,不善于掩藏他们的内心。他管理宿舍已经多年,平时得罪他们的地方自然不少,他们向来对于他就没有好感,只是在积威之下,不敢作任何表示。现在他自己行为不端,失去了他的尊严,他们也就不顾体面,当着他的面出言不逊,他一转身,便公开地嘲笑他,罗杰在人丛中来去总觉得背上汗湿了一大块,白外套稀皱地黏在身上。至于教职员,他们当然比较学生们富于涵养,在表面上不但若无其事,而且对于他特别的体贴,他们从来不提及他的寓所的迁移,仿佛他这些年来一直住在旅馆里一般。他们也不谈学校里的事,因为未来的计划里没有他,也许他有些惘然。他们避免一切道德问题;小说与电影之类的消闲品沾着男女的关系太多了,他们不能当着他加以批评或介绍,他们也不像往常一般交替着说东家长西家短,因为近来教职员圈内唯一的谈资就是他的婚姻。连政治与世界大局他们也不敢轻易提起,因为往往有一两个脾气躁的老头子会气吁吁地奉劝大家不要忘了维持白种人在殖民地应有的声望,于是大家立刻寂然无声,回味罗杰安白登的丑史。许许多多的话题,他们都怕他嫌忌讳,因而他们和他简直没有话说,窘得可怜。他躲着他们,一半也是出于恻隐之心,同时那种过于显著的圆滑,也使他非常难堪。然而他最不能够忍耐的,还是一般女人对于他的态度。女秘书,女打字员,女学生,教职员的太太们,一个个睁着牛一般的愚笨而温柔的大眼睛望着他,把脸吓得一红一白,怕他的不健康的下意识突然发作,使他做出一些不该作的事来。她们鄙视他,憎恶他,但是同时她们畏畏缩缩地喜欢一切犯罪的人,残暴的,野蛮的,原始的男性。如果他在这儿耽得久了,总有一天她们会把他逼成这么样的一个人。因为这个,他更加急于要离开香港。
他把两天的工作并在一天做。愫细和他的事,他知道是非常的难于解决。英国的离婚律是特别的严峻,双方协议离婚,在法律上并不生效;除非一方面犯奸,疯狂,或因罪入狱,才有解约的希望。如果他们仅仅立约分居的话,他又不得不养活她。他在香港不能立足,要到别处去混饭吃,带着她走,她固然不情愿,连他也不情愿;不带着她走,他怎么有能力维持两份家?在目前这种敌视的局面下,愫细和她的母亲肯谅解他的处境的艰难么?但是她们把他逼疯了,于她们也没有什么好处。他相信蜜秋儿太太总有办法;她是一个富有经验的岳母,靡丽笙和她的丈夫不是很顺利地离了婚么?
愫细早已回家去了,蜜秋儿太太几次三番打电话和托人来找罗杰。罗杰总是设法使人转达,说他正在忙着,无论有什么事,总得过了这几天再讲。眼前这几天,要他冷静地处置他的婚姻的纠纷,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这一个礼拜六的下午,考试总算是告了一个小段落。麦菲生夫妇和巴克的长子约他去打网球。他们四个人结伴打网球的习惯已经有了多年的历史了;他们现在不能不照常地邀请他,是因为不愿他觉得和往日有什么异样,他不能不照常去,也是因为不愿他们觉得和往日有什么异样。然而异样总有些异样的;麦菲生太太一上场便心不在焉,打了几盘就支持不住,歇了手,巴克的儿子陪她坐在草坪边的长椅上,看罗杰和麦菲生单打。罗杰正在往来奔驰着,忽然觉得球场外麦菲生太太身边多了一个女人,把手搭在眉毛上,凝神看着他,一面看一面对麦菲生太太说一些话,笑得直不起腰来。麦菲生太太有些局促不安的样子。他觉得他自己是动物园里的一头兽,他再也打不下去了,把网拍一丢,向麦菲生道:“我累了,让巴克陪你来几盘罢。”麦菲生笑道:“你认输了?”麦菲生太太道:“人家肯认输,不像你。我看你早就该歇歇了。巴克给他父亲叫去有事。天也晚了,我们回去吧。”罗杰和麦菲生一同走出了球场。
罗杰认得那女人是哆玲妲,毛立士教授的填房太太。哆玲妲是带有犹太血液的英国人,一头鬈曲的米色头发,浓得不可收拾,高高地堆在头上;生着一个厚重的鼻子,小肥下巴向后缩着。微微凸出的浅蓝色大眼睛,只有笑起来的时候,眯紧了,有些妖娆。据说她从前在天津曾经登台卖过艺,有一身灵活的肉;但是她现在穿着一件宽大的葱白外衣,两只手插在口袋里,把那件外衣绷得笔直,看不出身段来。毛立士为了娶哆玲妲,曾经引起华南大学一般舆论的不满,在罗杰闹出这件事之前,毛立士的婚姻也就算是数一数二的耸人听闻的举动了。罗杰自己就严格地批评过毛立士。他们两人间的嫌隙,因此更加深了;现在毛立士的报复,也就更为香甜。
哆玲妲自从搬进了华南大学的校区内,和罗杰认识了已经两三年,但是她从来没有对他那么注意过,她向罗杰和麦菲生含笑打了个招呼之后,便道:“我说,今天晚上请你们三位过来吃便饭。我丈夫待会儿要带好些朋友回来呢,大家凑个热闹。”麦菲生太太淡淡地道:“对不起,我有些事,怕不能够来了!”哆玲妲向麦菲生道:“你呢?我告诉你:我丈夫新近弄到了一瓶一八三○年的白兰地,我有点疑心他是上了当,你来尝尝看是真是假?”又向麦菲生太太笑道:“这些事只有他内行,你说是不是?”麦菲生太太不答,麦菲生笑道:
“谢谢,我准到。几点钟?”哆玲妲道:“准八点。”麦菲生道:
“要穿晚礼服么?”哆玲妲道:“那用不着。安白登教授,你今天非来不可!你好久没到我们那儿去过了。”罗杰道:“真是抱歉,我知道得晚了一些,先有了个约……”他们一路说着话,一路走向山丛中的石阶去。哆玲妲道:“不行!早知道也得来,晚知道也得来!”
她走在罗杰后面,罗杰忽然觉得有一只手在他肩膀上拍了两下,他满心憎厌着,浑身的肌肉起了一阵细微的颤栗。回过头去一看,却不是她的手,是她脖子上兜着的苔绿绸子围巾,被晚风卷着,一舐一舐地翻到他身上来。他不由地联想到愫细的白绸浴衣,在蜜秋儿家的阳台上……黄昏的海,九龙对岸的一长串碧绿的汽油灯,一闪一闪地霎着眼睛……现在,又是黄昏了,又是休息的时候,思想的时候,记得她的时候……他怕。无论如何他不能够单独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他向哆玲妲微笑道:“我跟毛立士教授的朋友们又谈不到一堆去;他们都是文人。”麦菲生插嘴道:“对了,今天轮到他们开他们的文艺座谈会,一定又是每个人都喝得醉醺醺的。你怎么偏拣今天请客?”哆玲妲噗嗤一笑道:“他们不是喝醉了来,也要喝醉了走,有什么分别?安白登教授,你不能不来看看毛立士吃醉了的神气,怪可笑的!”
罗杰想了一想:大伙儿一同喝醉了,也好。便道:“好吧,谢谢你,我来!”哆玲妲穿着高跟鞋走那碎石铺的阶梯,人摇摇晃晃的,不免胆寒,便把手搭在罗杰肩上。罗杰先以为是她的围巾,后来发现是她的手,连忙用手去搀麦菲生太太,向麦菲生道:“你扶一扶毛立士太太。天黑了,怕摔跤!”哆玲妲只得收回了她的手,兜住麦菲生的臂膀。四个人一同走到三叉路口,哆玲妲和麦菲生夫妇分道回家,罗杰独自下山开了汽车回旅馆,换了衣服,也就快八点了,自去毛立士家赴宴。
毛立士和他们文艺座谈会的会员们,果然都是带着七八分酒意,席间又灌了不少下去,饭后,大家围电风扇坐着,大着舌头,面红耳赤地辩论印度独立问题,眼看着就要提起“白种人在殖民地应有的声望”那一节了。罗杰悄悄地走开了,去捻上了无线电。谁知这架无线电需要修理了,一片“波波波,噗噗噗,嘘嘘嘘”的怪响,排山倒海而来。罗杰连忙拍的一声把它关上了,背着手踱到窗子跟前,靠窗朝外放着一张绿缎子沙发,铺着翠绿织花马来凉席,席子上搁着一本杂志,翻开的那一页上,恰巧有一张填字游戏图表。罗杰一歪身坐了下来,在里襟的口袋上拔下了一管自来水笔,就一个一个字填了起来。正填着,哆玲妲走来笑道:“你一个人躲在这儿做什么?”罗杰突然觉得他这样的举动,孤芳自赏,有点像一个幽娴贞静的老处女,不禁满面羞惭,忙不迭地把那本杂志向右首的沙发垫子下一塞,却还有一半露在外面。哆玲妲早已看得分明,在他的左首坐下了,笑道:“我顶喜欢这玩意儿。来,来,来,让我看看;你该填得差不多了吧?”便探过身子来拿这本杂志,身子坐在罗杰的左首,手掌心支在罗杰的右首,经不起轻轻的一滑,人就压在罗杰身上。她穿着一件淡黑银皮绉的紧身袍子,胸口的衣服里仿佛养着两只小松鼠,在罗杰的膝盖上沉重地摩擦着。罗杰猛然站起身子来,她便咕咚一声滚下地去。罗杰第一要紧便是回过头来观察屋子里的人有没有注意到他们,幸而毛立士等论战正酣,电风扇呜呜转动,无线电又有人开了,在波波波噗噗噗之上,隐隐传来香港饭店的爵士乐与春雷一般的喝彩声。罗杰揩了一把汗;当着毛立士的面和他太太勾搭,那岂不是证实了他是一个色情狂患者,不打自招,变本加厉。
他低下头来看看哆玲妲,见她伏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可是他知道她并不是跌伤了或是晕厥过去。她是在思想着。想些什么?这贪婪粗俗的女人,她在想些什么?在这几秒钟内,他怕她怕到了极点。他怕她回过脸来;他怕得立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她终于支撑着翻过身来,坐在地上,把头枕在沙发沿上,抬起脸来凝视着他。在这昏暗的角落里,她的润泽的脸庞上,眉眼口鼻的轮廓反都镀上了一道光,像夜明表。她用她那微带沙哑的喉咙低低说道:“不要把你自己压制得太厉害呀,我劝你!”但是他几时压制过他自己来着?他不但不爱哆玲妲,她对于他连一些单纯的性的吸引力都没有。他不喜欢她那一派的美。可是他怎么知道他没有压制过他自己呢?关于他的下意识的活动,似乎谁都知道得比他多!经过了这些疑惧和羞耻的经验以后,他还能够有正常的性生活么!哆玲妲又说了:“压制得太厉害,是危险的。你知道佛兰克丁贝是怎样死的?”罗杰失声道:“佛兰克丁贝!靡丽笙的丈夫——死了么?”哆玲妲嗤的一声笑了,答道:“他自杀了!我碰见他的时候,在天津,他找不到事——”罗杰道:“他找不到事……”哆玲妲道:“他找到了事又怎样?他还是一样的不会享受人生。可怜的人——他有比别人更强烈的欲望,但是他一味压制着自己。结果他有些疯了,你听见了没有,亲爱的?”
她伸手兜住他的膝盖:“亲爱的,别苦了你自己!”她这个半截子话,他完全没有听懂。他心里盘来盘去只有一句话:“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靡丽笙的丈夫被他们逼死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感到一阵洋溢的和平,起先他仿佛是点着灯在一间燥热的小屋里,睡不熟,颠颠倒倒做着怪梦,蚊子蠓虫绕着灯泡子团团急转像金的绿的云。后来他关上了灯。
黑暗,从小屋暗起,一直暗到宇宙的尽头,太古的洪荒——人的幻想,神的影子也没有留过踪迹的地方,浩浩荡荡的和平与寂灭。屋里和屋外打成了一片,宇宙的黑暗进到他屋子里来了。
他哆嗦了一下,身子冷了半截。哆玲妲攀住他的腿,他觉也不觉得。踉踉跄跄地向外走,哆玲妲被他出其不意地一扯,上半个身子又扑倒在地上。罗杰从人丛里穿过去,并没有和主人告别,一直走出门去了。众人一齐瞪着眼望着他,毛立士摇头道:“刚才喝的并不多,何至于醉得这个样子!”兰勃脱道:“去了也罢了。这个人……喝多了酒,说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来,吓着了女士太太们,倒反而不好!”哆玲妲这时候已经爬起身来,走到人前,看见一张椅子上正放着罗杰的帽子,便弹了一弹她的额角,笑道:“帽子也忘了拿!咳,我看这个人,病越发深了,只怕是好不了!”她抓起了帽子,就跑出门去,在阶前追上了罗杰,喊道:“安白登教授,哪,你的帽子!”把一顶帽子的溜溜地飞掷过来,恰巧落在罗杰的头上。
罗杰似乎是不大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且不回过身来,站定了,缓缓地伸手去捏捏帽檐,然后两只手扶着帽子,把它转,转,转,兜了整整的两个圈子,又摸索了半日,觉得戴合式了,便掉转身,摘下了帽子,向哆玲妲僵僵地微微鞠了一躬。
哆玲妲把两只茁壮的胳膊合抱在胸前,缩着肩膀向他一笑,便进去了。
罗杰并不下山去找他的汽车回旅馆去,却顺着山道,向男生的宿舍走来。这一条路,就是新婚的那晚上他的妻子愫细跑出去,他在后面追着喊着的那条路;那仿佛是几百年前的事了。这又是一个月夜,山外的海上浮着黑色的岛屿,岛屿上的山,山外又是海,海外又是山。海上,山石上,树叶子上,到处都是呜呜咽咽笛子似的清辉;罗杰却只觉得他走到哪里,暗到哪里。路上遇到几批学生,他把手触一触帽檐,向他们点点头,他们是否跟他打招呼,他却看不清楚。也许他们根本不能够看见他。他像一个回家托梦的鬼,飘飘摇摇地走到他的住宅的门口,看看屋里漆黑的。连仆人房里也没有灯,想必是因为他多天没有回家,仆欧们偷空下乡去省亲去了。
他掏出钥匙来开了门进去,捻开了电灯。穿堂里面挂满了尘灰吊子,他摘下了帽子,挂在钩子上,衣帽架上的镜子也是昏昏的。他伸出一只食指来在镜子上抹了一抹,便向厨房里走来。厨房里的灯泡子不知为什么,被仆人摘了下去,他只得开了门,借着穿堂里的一点灯光,灌上了一壶水,在煤气炉子上烧着。在这烧沸一壶水的时间内,他站在一边,只管想着他的事。水快沸了,他把手按在壶柄上,可以感觉到那把温热的壶,一耸一耸地摇撼着,并且发出那呜呜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人在那里哭。他站在壶旁边只管发呆,一蓬热气直冲到他脸上去,脸上全湿了。
水沸了,他把水壶移过一边去。煤气的火光,像一朵硕大的黑心的蓝菊花,细长的花瓣向里拳曲着。他把火渐渐关小了,花瓣子渐渐的短了,短了,快没有了,只剩下一圈齐整的小蓝牙齿,牙齿也渐渐地隐去了,但是在完全消灭之前,突然向外一扑,伸为一两寸长的尖利的獠牙,只一刹那,就“拍”的一炸,化为乌有。他把煤气关了,又关了门,上了闩,然后重新开了煤气,但是这一次他没有擦火柴点上火。煤气所特有的幽幽的甜味,逐渐加浓;同时,罗杰安白登的这一炉香却渐渐地淡了下去,沉香屑烧完了,火熄了,灰冷了。
茉莉香片我给您沏的这一壶茉莉香片,也许是太苦了一点。我将要说给您听的一段香港传奇,恐怕也是一样的苦——香港是一个华美的但是悲哀的城。
您先倒上一杯茶——当心烫!您尖着嘴轻轻吹着它。在茶烟缭绕中,您可以看见香港的公共汽车顺着柏油出道徐徐地驰下山来。开车的身后站了一个人,抱着一大捆杜鹃花。人倚在窗口,那枝枝丫丫的杜鹃花便伸到后面的一个玻璃窗外,红成一片。后面那一个座位上坐着聂传庆,一个二十上下的男孩子。说他是二十岁,眉梢嘴角却又有点老态。同时他那窄窄的肩膀和细长的脖子又似乎是十六七岁发育未完全的样子。他穿了一件蓝绸子夹袍,捧着一叠书,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玻璃窗上,蒙古型的鹅蛋脸,淡眉毛,吊梢眼,衬着后面粉霞缎一般的花光,很有几分女性美。惟有他的鼻子却是过分地高了一点,与那纤柔的脸庞犯了冲。他嘴里衔着一张桃红色的车票,人仿佛是盹着了。
车子突然停住了。他睁开眼一看,上来了一个同学,言教授的女儿言丹朱。他皱了一皱眉毛。他顶恨在公共汽车上碰见熟人,因为车子轰隆轰隆开着,他实在没法听见他们说话。
他的耳朵有点聋,是给他父亲打的。
言丹朱大约是刚洗了头发,还没干,正中挑了一条路子,电烫的发梢不很鬈了,直直地披了下来,像美国漫画里的红印度小孩。滚圆的脸,晒成了赤金色。眉眼浓秀,个子不高,可是很丰满。她一上车就向他笑着点了个头,向这边走了过来,在他身旁坐下,问道:“回家去么?”传庆凑到她跟前,方才听清楚了,答道:“嗳。”
卖票的过来要钱,传庆把手伸到袍子里去掏皮夹子,丹朱道:“我是月季票。”又道:“你这学期选了什么课?”传庆道:“跟从前差不多,没有多大变动。”丹朱笑道:“我爸爸教的文学史,你还念吗?”传庆点点头。丹朱笑道:“你知道么?
我也选了这一课。“传庆诧异道:”你打算做你爸爸的学生?“
丹朱扑嗤一笑道:“可不是!起先他不肯呢!他弄不惯有个女儿在那里随班听讲,他怕他会觉得窘。还有一层,他在家里跟我们玩笑惯了的,上了堂,也许我倚仗着是自己家里人,照常的问长问短,跟他唠叨。他又板不起脸来!结果我向他赌神罚咒说:上他的课,我无论有什么疑难的地方,绝对不开口。他这才答应了。”传庆微微地叹了一口气道:“言教授……
人是好的!“丹朱笑道:”怎么?他做先生,不好么?你不喜欢上他的课?“传庆道:”你看看我的分数单子,就知道他不喜欢我。“丹朱道:”哪儿来的话?他对你特别严,因为你是上海来的,国文程度比香港的学生高。他常常夸你来着,说你就是有点懒。“
传庆掉过头去不言语,把脸贴在玻璃上。他不能老是凑在她跟前,用全副精神听她说话。让人瞧见了,准得产生某种误会。说闲话的人已经不少了,就是因为言丹朱总是找着他。
在学校里,谁都不理他。他自己觉得不得人心,越发的避着人,可是他躲不了丹朱。
丹朱——他不懂她的存心。她并不短少朋友。虽然她才在华南大学读了半年书,已经在校花队里有了相当的地位。凭什么她愿意和他接近?他斜着眼向她一瞟。一件白绒线紧身背心把她的厚实的胸脯子和小小的腰塑成了石膏像。他重新别过头去,把额角在玻璃窗上揉擦着。他不爱看见女孩子,尤其是健全美丽的女孩子,因为她们对于自己分外的感到不满意。
丹朱又说话了。他摆着盾毛勉强笑道:“对不起,没听见。”
她提高了声音又说了一遍,说了一半,他又听不仔细了。幸而他是沉默惯了的,她得不到他的答复,也就恬然不以为怪。
末后她有一句话,他却凑巧听懂了。她低下头去,只管把绒线背心往下扯,扯下去又缩上去了。她微笑着道:“前天我告诉你的关于德荃写给我的那封信,请你忘记掉它罢。只当我没有说过。”传庆道:“为什么?”丹朱道:“为什么?……那是很明显的。我不该把这种事告诉人。我太孩子气了,肚子里搁不住两句话!”传庆把身子往前探着,两肘支在膝盖上,只是笑。丹朱也跟着他向前俯着一点,郑重地问道:“传庆,你没有误会我的意思罢?
我告诉你那些话,决不是夸耀。我——我不能不跟人谈谈,因为有些话闷在心里太难受了…
…
像德荃,我拒绝了他,就失去了他那样的一个朋友。我爱和他做朋友。我爱和许多人做朋友,至于其他的问题,我们年纪太小了,根本谈不到。可是……可是他们一个个的都那么认真!“
隔了一会,她又问道:“传庆,你嫌烦么?”传庆摇摇头。
丹朱道:“我不知为什么,这些话我对谁也不说,除了你。”传庆道:“我也不懂为什么。”丹朱道:“我想是因为……因为我把你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传庆酸酸地笑了一声道:“是吗?
你的女朋友也多得很,怎么单拣中了我呢?“丹朱道:”因为只有你能够守秘密。“传庆倒抽了一口冷气道:”是的,因为我没有朋友,没有人可告诉。“丹朱忙道:”你又误会了我的意思!“
两人半晌都没做声。丹朱叹了口气道:“我说错了话,但是……但是,传庆,为什么你不试着交几个朋友?玩儿的时候,读书的时候,也有个伴。你为什么不邀我们上你家里去打网球?我知道你们有个网球场。”传庆笑道:“我们的网球场,很少有机会腾出来打网球。
多半是晾满了衣裳,天暖的时候,他们在那里煮鸦片烟。“丹朱顿住了口,说不下去了。
传庆回过头去向着窗外。那公共汽车猛地转了一个弯,人手里的杜鹃花受了震,簌簌乱飞。传庆再看丹朱时,不禁咦了一声道:“你哭了!”丹朱道:“我哭做什么?我从来不哭的!”
然而她终于凄哽地质问道:“你……你老是使我觉得我犯了法……仿佛我没有权利这么快乐!其实,我快乐,又不碍着你什么!”
传庆取过她手里的书,把上面的水渍子擦了一擦,道:
“这是言教授新编的讲义么?我还没有买呢。你想可笑么,我跟他念了半年书,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丹朱道:“我喜欢他的名字。我常常告诉他,他的名字比人漂亮。”传庆在书面上找到了,读出来道:“言子夜……”他把书搁了下来,偏着头想了一想,又拿起来念了一遍道:“言子夜……”这一次,他有点犹疑,仿佛不大认识这几个字。丹朱道:“这名字取得不好么?”传庆笑道:“好!怎么不好!知道你有个好爸爸!什么都好,就是把你惯坏了!”丹朱轻轻地啐了一声,站起身来道:“我该下去了。再见罢!”
她走了,传庆把头靠在玻璃窗上,又仿佛盹着了似的。前面站着的抱着杜鹃花的人也下去了,窗外少了杜鹃花,只剩下灰色的街。他的脸,换了一副背景,也似乎是黄了,暗了。
车再转了个弯。棕榈树沙沙地擦着窗户,他跳起身来,拉了拉铃,车停了,他就下了车。
他家是一座大宅。他们初从上海搬来的时候,满院子的花木。没两三年的工夫,枯的枯,死的死,砍掉的砍掉,太阳光晒着,满眼的荒凉。一个打杂的,在草地上拖翻了一张藤椅子,把一壶滚水浇了上去,杀臭虫。
屋子里面,黑沉沉的穿堂,只看见那朱漆楼梯的扶手上,一线流光,回环曲折,远远的上去了。传庆蹑手蹑脚上了楼,觑人不见,一溜烟向他的卧室里奔去。不料那陈旧的地板吱吱格格一阵响,让刘妈听见了,迎面拦住道:“少爷回来了!
见过了老太太没有?“传庆道:”待会儿吃饭的时候总要见到的,忙什么?“刘妈一把揪住他的袖子道:”又来了!你别是又做了什么亏心事?鬼鬼祟祟地躲着人!趁早去罢,打个照面就完事了。不去,又是一场气!“传庆忽然年纪小了七八岁,咬紧了牙,抵死不肯去。刘妈越是推推搡搡,他越是挨挨蹭蹭。
刘妈是他母亲当初陪嫁的女佣。在家里,他憎厌刘妈,正如同在学校里他憎厌言丹朱一般。寒天里,人冻得木木的,倒也罢了。一点点的微温,更使他觉得冷的彻骨酸心。
他终于因为憎恶刘妈的缘故,只求脱身,答应去见他父亲与后母。他父亲聂介臣,汗衫外面罩着一件油渍斑斑的雪青软缎小背心,他后母蓬着头,一身黑,面对面躺在烟铺上。
他上前呼了“爸爸,妈!”两人都似理非理地哼了一声。传庆心里一块石头方才落了地,猜着今天大约没有事犯到他们手里。
他父亲问道:“学费付了?”传庆在烟榻旁边一张沙发椅上坐下,答道:“付了。”他父亲道:“选了几样什么?”传庆道:“英文历史,十九世纪英文散文——”他父亲道:“你那个英文——算了罢!跷脚驴子跟马跑,跑折了腿,也是空的!”
他后母笑道:“人家是少爷脾气。大不了,家里请个补课先生,随时给他做枪手。”他父亲道:“我可没那个闲钱给他请家庭教师。还选了什么?”传庆道:“中国文学史。”他父亲道:
“那可便宜了你!唐诗,宋词,你早读过了。”他后母道:“别的本事没有,就会偷懒!”
传庆把头低了又低,差一点垂到地上去。身子向前伛偻着,一只手握着鞋带的尖端的小铁管,在皮鞋上轻轻刮着。他父亲在烟炕上翻过身来,捏着一卷报纸,在他颈子上刷地敲了一下,喝道:“一双手,闲着没事干,就会糟蹋东西!”他后母道:“去,去,去罢!到那边去烧几个烟泡。”
传庆坐到墙角里一只小凳上。就着矮茶几烧烟,他后母今天却是特别的兴致好,拿起描金小茶壶喝了一口茶,抿着嘴笑道:“传庆,你在学校里有女朋友没有?”他父亲道:“他呀,连男朋友都没有,也配交女朋友。”他后母笑道:“传庆,我问你,外面有人说,有个姓言的小姐,也是上海来的,在那儿追求你。有这话没有?”传庆红了脸,道:“言丹朱——她的朋友多着呢!哪儿就会看上了我?”他父亲道:“谁说她看上你来着?还不是看上了你的钱!看上你!就凭你?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传庆想道:“我的钱?我的钱?”
总有一天罢,钱是他的,他可以任意地在支票簿上签字。
他从十二三岁起就那么盼望着,并且他曾经提早练习过了,将他的名字歪歪斜斜,急如风雨地写在一张作废的支票上,左一个,右一个,“聂传庆,聂传庆,聂传庆”,英俊地,雄纠纠地,“聂传庆,聂传庆。”可是他爸爸重重地打了他一个嘴巴子,劈手将支票夺了过来搓成团,向他脸上抛去。为什么?
因为那触动了他爸爸暗藏着的恐惧。钱到了他手里,他会发疯似地胡花么?这畏葸的阴沉的白痴似的孩子。他爸爸并不是有意把他训练成这样的一个人。现在他爸爸见了他,只感到愤怒与无可奈何,私下里又有点害怕。他爸爸说过的:“打了他,倒是不哭,就那么瞪大了眼睛朝人看着。我就顶恨他朝人瞪着眼看——见了就有气!”传庆这时候,手里烧着烟,忍不住又睁大了那惶惑的眼睛,呆瞪瞪望着他父亲。总有一天……那时候,是他的天下了,可是他已经被作践得不像人。
奇异的胜利!
烟签上的鸦片淋到烟灯里去。传庆吃了一惊,只怕被他们瞧见了,幸而老妈子进来报说许家二姑太太来了,一混就混了过去。他爸爸向他说道:“你趁早给我出去罢!贼头鬼脑的,一点丈夫气也没有,让人家笑你,你不难为情,我还难为情呢!”他后母道:“这孩子,什么病也没有,就是骨瘦如柴,叫人家瞧着,还当我们待亏了他!成天也没有见他少吃少喝!”
传庆垂着头出了房,迎面来了女客,他一闪闪在阴影里,四顾无人,方才走进他自己的卧室,翻了一翻从学校里带回来的几本书。他记起了言丹朱屡次劝他用功的话,忽然兴起,一鼓作气地打算做点功课。满屋子雾腾腾的,是隔壁飘过来的鸦片烟香。他生在这空气里,长在这空气里,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闻了这气味就一阵阵的发晕,只想呕。还是楼底下客室里清净点。他夹了书向下跑,满心的烦躁。客室里有着淡淡的太阳与灰尘。霁红花瓶里插着鸡毛帚子。他在正中的红木方桌旁边坐下,伏在大理石桌面上。桌面冰凉的,像公共汽车上的玻璃窗。
窗外的杜鹃花,窗里的言丹朱……丹朱的父亲是言子夜。
那名字,他小时候,还不大识字,就见到了。在一本破旧的《早潮》杂志封里的空页上,他曾经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认着:
“碧落女史清玩。言子夜赠。”他的母亲的名字是冯碧落。
他随手拖过一本教科书来,头枕在袖子上,看了几页。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不大识字的年龄,一个字一个字吃力地认,也不知道念的是什么。忽见刘妈走了进来道:“少爷,让开点。”她取下肩上搭着的桌布,铺在桌上,桌脚上缚了带。
传庆道:“怎么?要打牌?”刘妈道:“三缺一,打了电话去请舅老爷去了。”说着,又见打杂的进来换上一只一百支光的电灯泡子。传庆只得收拾了课本,依旧回到楼上来。
他的卧室的角落里堆着一只大藤箱,里面全是破烂的书。
他记得有一叠《早潮》杂志在那儿。藤箱上面横缚着一根皮带,他太懒了,也不去脱掉它,就把箱子盖的一头撬了起来,把手伸进去,一阵乱掀乱翻。突然,他想了起来,《早潮》杂志在他们搬家的时候早已散失了,一本也不剩。
他就让两只手夹在箱子里,被箱子盖紧紧压着。头垂着,颈骨仿佛折断了似的。蓝夹袍的领子直竖着,太阳光暖烘烘地从领圈里一直晒进去,晒到颈窝里,可是他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好像天快黑了——已经黑了。他一个人守在窗子跟前,他心里的天也跟着黑下去。说不出来的昏暗的哀愁……像梦里面似的,那守在窗子前面的人,先是他自己,一刹那间,他看清楚了,那是他母亲。她的前刘海长长地垂着,俯着头,脸庞的尖尖的下半部只是一点白影子,至于那青郁郁的眼与眉,那只是影子里面的影子。然而他肯定地知道那是他死去的母亲冯碧落。
他四岁上就没有了母亲,但是他认识她,从她的照片上。
她婚前的照片只有一张,她穿着古式的摹本缎袄,有着小小的蝙蝠的暗花。现在,窗子前面的人像渐渐明晰,他可以看见她的秋香色摹本缎袄上的蝙蝠。她在那里等候一个人,一个消息。她明知道消息是不会来的。她心里的天,迟迟地黑了下去。……传庆的身子痛苦地抽搐了一下。他不知道那究竟是他母亲还是他自己。
至于那无名的磨人的忧郁,他现在明白了,那就是爱——二十多年前的,绝望的爱。二十多年后,刀子生了锈了,然而还是刀。在他母亲心里的一把刀,又在他心里绞动了。
传庆费了大劲,方始抬起头来。一切的幻像迅速地消灭了。刚才那一会儿,他仿佛是一个旧式的摄影师,钻在黑布里为人拍照片,在摄影机的镜子里瞥见了他母亲。他从箱子盖底下抽出他的手,把嘴凑上去,怔怔地吮着手背上的红痕。
关于他母亲,他知道得很少。他知道她没有爱过他父亲。
就为了这个,他父亲恨她。她死了,就迁怒到她丢下的孩子身上。要不然,虽说有后母挑拨着,他父亲对他也不会这么刻毒。他母亲没有爱过他父亲——她爱过别人么?……亲友圈中恍惚有这么一个传说。他后母嫁到聂家来,是亲上加亲,因此他后母也有所风闻。她当然不肯让人们忘怀了这件事,当着传庆的面她也议论过他母亲。任何的话,到了她嘴里就不大好听。碧落的陪嫁的女佣刘妈就是为了不能忍耐她对于亡人的诬蔑,每每气急败坏地向其它的仆人辩白着。于是传庆有机会听到了一点他认为可靠的事实。
用现代的眼光看来,那一点事实是平淡得可怜。冯碧落结婚的那年是十八岁。在订亲以前,她曾经有一个时期渴望着进学校读书。在冯家这样的守旧的人家,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然而她还是和几个表妹们背地偷偷地计划着。表妹们因为年纪小得多,父母又放纵些,终于如愿以偿了。她们决定投考中西女塾,请了一个远房亲戚来补课。言子夜辈分比她们小,年纪却比她们长,在大学里已经读了两年书。碧落一面艳羡着表妹们的幸运,一面对于进学校的梦依旧不甘放弃,因此对于她们投考的一切仍然是非常的关心。在表妹那儿她遇见了言子夜几次。他们始终没有单独地谈过话。
言家托了人出来说亲。碧落的母亲还没有开口回答,她祖父丢下的老姨娘坐在一旁吸水烟,先格吱一笑,插嘴道:
“现在提这件事,可太早了一点!”那媒人陪笑道:“小姐年纪也不小了——”老姨娘笑道:“我倒不是指她的年纪!常熟言家再强些也是个生意人家。他们少爷若是读书发达,再传个两三代,再到我们这儿来提亲,那还有个商量的余地。现在……可太早了!”媒人见不是话,只得去回掉了言家。言子夜辗转听到了冯家的答复,这一气非同小可,便将这事搁了下来。
然而此后他们似乎还会面过一次。那绝对不能够是偶然的机缘,因为既经提过亲,双方都要避嫌疑了。最后的短短的会晤,大约是碧落的主动。碧落暗示子夜重新再托人在她父母跟前疏通,因为她父母并没有过斩钉截铁的拒绝的表示。
但是子夜年少气盛,不愿意再三地被斥为“高攀”,使他的家庭受更严重的侮辱。他告诉碧落,他不久就打算出国留学。她可以采取断然的行动,他们两个人一同走。可是碧落不能这样做。传庆回想到这一部分不能不恨他的母亲,但是他也承认,她有她的不得已。二十年前是二十年前呵!她得顾全她的家声,她得顾全子夜的前途。
子夜单身出国去了。他回来的时候,冯家早把碧落嫁给了聂介臣。子夜先后也有几段罗曼史。至于他怎样娶了丹朱的母亲,一个南国女郎,近年来怎样移家到香港,传庆却没有听见说过。
关于碧落的嫁后生涯,传庆可不敢揣想。她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她死了,她完了,可是还有传庆呢?凭什么传庆要受这个罪?碧落嫁到聂家来,至少是清醒的牺牲。传庆生在聂家,可是一点选择的权利也没有。屏风上又添上了一只鸟,打死他也不能飞下屏风去。他跟着他父亲二十年,已经给制造成了一个精神上的残废,即使给了他自由,他也跑不了。
跑不了!跑不了!索性完全没有避免的希望,倒也死心塌地了。但是他现在初次把所有的零星的传闻与揣测,聚集在一起,拼凑一段故事,他方才知道:二十多年前,他还是没有出世的时候,他有脱逃的希望。他母亲有嫁给言子夜的可能性。差一点,他就是言子夜的孩子,言丹朱的哥哥。也许他就是言丹朱。有了他,就没有她。
第二天,在学校里,上到中国文学史那一课,传庆心里乱极了。他远远看见言丹朱抱着厚沉沉的漆皮笔记夹子,悄悄地溜了进来,在前排的偏左,教授的眼光射不到的地方,拣了一个座位,大约是惟恐引起了她父亲的注意,分了他的心。
她掉过头来,向传庆微微一笑。她身边还有一个空位,传庆隔壁的一个男学生便推了传庆一下,撺掇他去坐在她身旁。传庆摇摇头。那人笑道:“就有你这样的傻子!你是怕折了你的福还是怎么着?你不去,我去!”说罢,刚刚站起身来,另有几个学生早已一拥而前,其中有一个捷足先登,占了那座位。
那时虽然还是晚春天气,业已暴热。丹朱在旗袍上加了一件长袖子的白纱外套。她侧过身来和旁边的人有说有笑的,一手托着腮。她那活泼的赤金色的脸和胳膊,在轻纱掩映中,像玻璃杯里滟滟的琥珀酒。然而她在传庆眼中,并不仅仅引起一种单纯的美感。他在那里想:她长得并不像言子夜。那么,她一定是像她的母亲,言子夜所娶的那南国姑娘。言子夜是苍白的,略微有点瘦削,大部分的男子的美,是要到三十岁以后方才更为显著,言子夜就是一个例子。算起来他该过了四十五岁吧?可是看上去要年轻得多。
言子夜进来了,走上了讲台。传庆仿佛觉得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一般。传庆这是第一次感觉到中国长袍的一种特殊的萧条的美。传庆自己为了经济的缘故穿着袍褂,但是像一般的青年,他是喜欢西装的。然而那宽大的灰色绸袍,那松垂的衣褶,在言子夜身上,更加显出了身材的秀拔。传庆不由地幻想着:如果他是言子夜的孩子,他长得像言子夜么?十有八九是像的,因为他是男孩子,和丹朱不同。
言子夜翻开了点名簿:“李铭光,董德基,王丽芬,王宗维,王孝贻,聂传庆……”传庆答应了一声,自己疑心自己的声音有些异样,先把脸急红了。然而言子夜继续叫了下去:
“秦德芬,张师贤……”一只手撑在桌面上,一只手悠闲地擎着点名簿——一个经历过世道艰难,然而生命中并不缺少一些小小的快乐的人。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向他说:“从前我的一切,都是爹妈做的主。现在你……你替我做主罢。你说怎样就怎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正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言教授背过身去在黑板上写字,学生都沙沙地抄写着,可是传庆的心不在书上。
吃了一个“如果”,再剥一个“如果”,譬如说,他母亲和言子夜结了婚,他们的同居生活也许并不是悠久的无瑕的快乐。传庆从刘妈那里知道碧落是一个心细如发的善感的女人。丹朱也曾经告诉他:言子夜的脾气相当的“梗”,而且也喜欢多心。相爱着的人又是往往地爱闹意见,反而是漠不相干的人能够互相容忍。同时,碧落这样的和家庭决裂了,也是为当时的社会所不容许。子夜的婚姻,不免为他的前途上的牵累。近十年来,一般人的观念固然改变了,然而子夜早已几经蹉跎,灭了锐气。一个男子,事业上不得意,家里的种种小误会与口舌更是免不了的。那么,这一切对于他们的孩子有不良的影响么?
不,只是好!小小的忧愁与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传庆相信,如果他是子夜与碧落的孩子,他比起现在的丹朱,一定较为深沉,有思想。
同时,一个有爱情的家庭里面的孩子,不论生活如何的不安定,仍旧是富于自信心与同情——积极,进取,勇敢。丹朱的优点他想必都有,丹朱没有的他也有。
他的眼光又射到前排坐着的丹朱身上。丹朱凝神听着言教授讲书,偏着脸,嘴微微张着一点,用一支铅笔轻轻叩着小而白的门牙。她的脸庞的侧影有极流丽的线条,尤其是那孩子气的短短的鼻子。鼻子上亮莹莹地略微有点油汗,使她更加像一个喷水池里湿濡的铜像。
她在华南大学专攻科学,可是也匀出一部分的时间来读点文学史什么的。她对于任何事物都感到广泛的兴趣,对于任何人也感到广泛的兴趣。她对于同学们的一视同仁,传庆突然想出了两个字的评语:滥交。她跟谁都搭讪,然而别人有了比友谊更进一步的要求的时候,她又躲开了,理由是他们都在求学时代,没有资格谈恋爱。那算什么?毕了业,她又能做什么事?归根究底还不是嫁人!传庆越想越觉得她的浅薄无聊。如果他有了她这么良好的家庭背景,他一定能够利用这机会,做一个完美的人。总之,他不喜欢言丹朱。
他对于丹朱的憎恨,正像他对言子夜的畸形的倾慕,与日俱增。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当然他不能够读书,学期终了的时候,他的考试结果,样样都糟,惟有文学史更为凄惨,距离及格很远,他父亲把他大骂了一顿,然而还是托了人去向学校当局关说,再给他一个机会,秋季开学后让他仍旧随班上课。
传庆重新到学校里来的时候,精神上的变态,非但没有痊愈,反而加深了,因为其中隔了一个暑假,他有无限的闲暇,从容地反省他的痛苦的根源。他和他父亲聂介臣日常接触的机会比以前更多了。他发现他有好些地方酷肖他父亲,不但是面部轮廓与五官四肢,连行步的姿态与种种小动作都像。
他深恶痛嫉那存在于他自身内的聂介臣。他有方法可以躲避他父亲,但是他自己是永远寸步不离地跟在身边的。
整天他伏在卧室角落里那只藤箱上做着“白日梦”。往往刘妈走过来愕然叫道:“那么辣的太阳晒在身上,觉也不觉得?
越大越糊涂,索性连冷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