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总统大人,么么哒

第12章 不可告人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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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诗从窗子钻了进去,像只灵活的小猴子。

    她观察了一圈房间,比她的大,是个套间,书房和卧室连接在一起。

    地上铺着厚重奢华的意大利地毯,红木办公桌,黑色真皮大班椅在阳光中散发着淡金色的光芒。

    沙发也是黑色的,两旁的参天书架上摆满了书籍,整整齐齐。

    一下子,唐诗有种肃然起敬的感觉。

    她这是穿越回中世纪古堡了还是误闯白宫了?

    脚步都不自觉严肃了一些。

    办公桌上放着几份文件,黑色质地,边缘是烫金的,很酷。

    唐诗拿起来翻了翻,全英文,差点刺瞎她的眼睛。

    晕,她最讨厌英文了。

    忙放了回去。

    猫着腰,蹑手蹑脚地潜入卧室。一张床,一个很大的衣橱,简洁大气。衣橱是敞开的,整齐地悬挂着一排白衬衫,彰显着主人的洁癖。

    唐诗觉得挺变态的,同一款式的白衬衫有必要买这么多?如果钱太多花不完,她愿意代劳啊。

    她很无厘头地拿起袖子嗅了嗅,一股清冽的薄荷味,还有一点难以言喻的……严肃的味道?感觉是某位尊贵的国家领导人。

    反正她一进来,心里的小鼓就一直“咚咚咚”地响。

    “你怎么进来的?”

    突兀的男声吓得唐诗尖叫着跳着转身。

    “啊——”紧接着又是一声更高亢的尖叫。

    一个裸男!高大强壮,气场两米八,比冷雨还慑人!

    唐诗在动作片里见过的裸男不少,但现实中还是第一次见到男人的裸体,没有一点点防备。

    可诡异的是他全身通红,就像油锅里刚炸出来的虾似的,尤其是那张脸,红肿不堪。五官是很立体,可是肿得挤在一起,根本不能看。

    唐诗被一个词狠狠击中了大脑,脱口尖叫。“啊,你你你……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霍凌风死死盯着她的脸。

    他刚泡了个药浴,浴巾放在卧室,所以就这么出来了,没想闯进来了个不速之客。

    白天和她在这么近的距离里直面对方,完全脱离了他的计划。

    他,还是低估她了。

    “你在说什么?”霍凌风磨牙警告,声音透出一丝不悦。她很厉害,激起了他语调的起伏。

    他一向是没情绪的,办公厅的下属都议论他缺了情绪神经这根线,十年如一日。但这个比小强还要倔强的小丫头成功地刺激了他。

    面对面,大眼瞪小眼,两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霍凌风甚至忘记了围上浴巾。

    “你你得红斑狼疮了。”唐诗指着他的脸,一惊一乍的好像他是什么外星怪物。

    “你想多了。”霍凌风活了二十九年,没想到有一天会被误会得了那种恶心的病。

    “可你的脸……啊,不是红斑狼疮?难道是性病?”

    她没文化可不代表她没常识,男同性恋之间艾滋病传播率非常高,他和冷面阎王就是……

    性病?她的脑洞能再大一些吗?若非满脸红肿,就可以看到霍凌风的脸已经绿得快要黑了。

    “不是性病。”声音是从齿缝中摩擦出来的,每一个字眼都咬得很沉。

    “别骗人了,你看你的脸,得的就是性病……”

    她就说,像她这样的倒霉胚子怎么可能有好事发生在她身上?果然一开始就是一个坑,幸好没有做爱,不然她也要得病了,她可不想以那么丢人的方式挂了……

    现在就连和他待在一个空间里,唐诗都觉得自己快要染病了,拔腿就想逃。

    她那是嫌弃的眼神?

    霍凌风还没被人这样赤裸裸嫌弃过。

    而且性病对男人来说绝对是奇耻大辱。

    “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我……我爬窗进来的……”

    在那强大冷肃的气场里,唐诗不由自主地说了真话,而且喉咙打结得厉害,哆嗦呢。

    霍凌风瞥了眼窗口,一棵百年大树,很好,砍了。

    “那个……我有话跟你说,你先把裤子穿上吧……”

    那儿也是红肿的,实在是不忍直视啊,没法好好交流了。

    正好浴巾就在唐诗腿边,她抓起来一把扔给他。

    霍凌风系上,赤着双脚,大步朝她走来。

    “那个那个……你、你别过来……就这样说话,我能听清。”唐诗两只手慌乱地在半空中做阻止的手势,“代孕的事就算了吧,就当没发生过,你现在送我走。”

    “你想走?”霍凌风挑眉,又是一股寒意。

    “嗯嗯……”废话,他有艾滋病的好不好?她可不想给他陪葬。

    “钱不要了?”

    唐诗的头摇得比拨浪鼓还快,继续很怂地往后缩,好像一米范围内都会让她染病。“不要了不要了……”

    当然还是小命重要,钱留着给他买墓地吧。

    “还有,冷雨把我的旺财给抓走了,你让他把狗还给我,我立马滚蛋。”

    原来她是为了那只狗来的。

    她明明很怕他,但还是硬撑着留下,说明她很在乎那只狗。

    而霍凌风自然不会放过这一点。被误会有性病而且还遭到嫌弃的男人是有脾气和报复心的。

    霍凌风沉了沉眉,冷声。“你可以走。”

    “真的?”

    唐诗还没来得及高兴,紧接着又听见他说。“狗留下。”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他言简意赅。“我现在派人送你离开。”

    “不是,那只狗是我的啊,你连我都不要了,留一只狗干什么?”

    “炖汤。”

    “炖汤?”唐诗尖叫,“你要不要那么变态啊?那是一只才三个月的小奶狗,你下得去嘴吗?”

    “那是我的问题,你走吧。”

    霍凌风故意一副心意已决,不欲多谈的样子,果然唐诗就急了。

    “你把狗给我我才走。”

    “你没资格跟我谈条件。”

    “那只狗是我的,我既然养了它,就得对它负责,我今天一定要带它走。”

    义气和倔脾气一下子都上来了,唐诗也不管对方有多吓人,要死扛到底了。

    “我绝对不会丢下它,今天,要走我们一起走。”

    那副信誓旦旦的模样,好像旺财是她生死与共的革命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