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青年人,是个平凡却又不知天命的女生。活了大约有二十二年久,某一天无故来到不知明的时空和社会。在这个比起二十一世纪盲荒得多的地方我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生活------为了生存我成为了一个杀手,准确的说应该是个杀人如麻却又不太喜欢杀人的杀手。隐约记得第一天来到这里时,我杀的第一个便是这个不俱姓名不知来历的身体的主人------如今我已经和这具身体共同存在了十年之久,从没想过我来到这个世界是为的什么。纵然从开始为了生存不得不杀人之外,到现在杀人成了我唯一的职业,我只能说:天命有时确实难已琢磨。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我从未后悔自己的生存之道,有谁能说杀人就一定不好呢?``````想起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拖着这具大约年仅十四五岁的破烂身体,仅剩一口气的我在还未遇见这辈子最想不到的人之时;我杀了一只受伤的幼豹挽救了自己的一条小命,据后来我遇见的“最想不到的人”时,他说起初见我时的场面记忆最深的就是血!我想我这一辈子应该都不离了这东西了------是的!血,殷红色的血,此生我最常见的色彩。
我不知道我这么做对不对,但是当我回过神来时瑜山派的教众一半已经葬在了我的刀剑之下。我从未想过杀这么多人最终的下场会与死有什么不同。当初的那个人教会我的第一件事便是活命,即然不活就得死,何况这也是江湖的生存之道,更不用说我碰见的是一个只知道打杀的疯子!但是我不后悔遇到他,是他让我彻底忘却来到异世的不安-----即然到哪都是活,何必为活在什么地方而介怀?然而对于人类的最初之性来讲,杀人总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然而在我看来被杀同样也不是好事。我不是个心存道义的人,也不是自认为有善心的侠之大者;我只是为了生存而做着应该做着某些事的平凡的俗人。
但是当我知道有人杀了我墨玉堂近三分之二的教众后,我以为我的心不会这么激动,毕竟江湖睚以彼报的多得事,然而我却这么兴奋?是为了什么?很可笑的是我以为自己只是个杀人如麻的平凡人,为了生存只尽生存之道的平凡人;没想到在我的内心深处竟存在着这样的黑暗死角!哼!我也不过是个俗唐之辈,就像两个小孩打架,原来我也是见不得有人比我还-----强?我想不全是,至少我从不认为我是最强的。但是为了什么?原来我不过是有点嗜血了而已``````我并不喜欢杀人,但是却比较不喜欢被人杀,不然我宁愿杀人那个只是我。终于在我良久思考后,原来上天让我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只是让我看清自己的本性,人性最黑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