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他女朋友。”很大方地介绍着自己,并不避讳的样子。
“怎么可能?雪哥?”口先于脑的pero说出了我们共同的疑问。雪哥很有才是没错,不过追女孩子这方面……可能吗?
“没错,”女孩倒不生气,向我们伸出手:“你们是他的队友吧?我叫映雪,藤堂映雪。”
于是就这样认识了这个连名字都带点贵族气的女孩。
和我们混熟以后,映雪就常过来探望雪哥了,两雪放在一起,映雪的活泼和雪哥的沉静形成鲜明对比,非常好玩的一幅“瑞雪”图。
我们很好奇他们两个的恋情史,每次追问,都被遮掩段数高超的雪哥给糊弄了过去,倒是后来一次在街上遇到映雪,交谈之时聊到幸福的定义。
“女人的幸福是什么?”她突然问我。
“不知道,我又不是女人。”我叹。
她娓娓说起了她的故事:“我和小雪是中学同学。那时候学校里追我的男孩子很多,幸宏并不在其中。后来不知怎么地,不小心认识了校外拆白党的头目,非要我做他女朋友,我不肯,他就追到学校来,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本说喜欢我可以为我赴汤蹈火的男孩子突然都不见了。我才明白原来说和做是可以差这么远的。这时候……”
“雪哥挺身出来保护你?”我问,猜到了故事的大概。
“嗯,”她低头一笑:“结果被送到医院,缝了16针。昏过去的前一刻,他告诉我他一直暗恋我,喜欢了我很多年。他住院的时候我哭得很惨,出院那天,我告诉他,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我宁愿他把我送给拆白党头子也不要他替我挨拳头。”她笑了,笑得很可爱:“我是真心这么说的,这大概就是爱情吧。”
我也笑:“女人的爱情就是她的全部幸福吗?”
“不是,”映雪很认真地说:“当你找到一个人,他的一切对你而言比你自己更重要,你为他的幸福而快乐,为他的悲伤而痛苦,这就是幸福。”
忽然,被这样的话打动:“连悲伤,也是幸福吗?”
“嗯,就是这样。”映雪点头,贼笑着看我:“知道我为什么对你说这些?”
“为什么?”
“小雪让我说的。他还让我告诉你,不要放弃,加油哦。”
我一愣,怔怔地看着她,回想雪哥波澜不惊的眼神,忽然发现那平服的眼神里原来蕴藏着极其敏锐的洞察力。猛然间,仿佛连阳光也灿烂起来。我摇头感慨:“终于发现,我们之中城府最深的就是雪哥,到底比我多吃一年饭。”
“呐,作为回报,想不想知道雪哥原来的样子”映雪很神秘地。
“雪哥也有原来的样子?”我一直以为雪哥是万年不化的雪山,要不就是沧海桑田封存不变的骨化石。
“变化大着呢!”映雪把她皮夹里的照片递给我看。照片上那个歪扣着中山装,敞着领口坐在地上喝烧酒的叛逆青年,居然是雪哥?我的嘴张得能吃下馒头。
“小雪在中学里就是这个样子的,搞乐队,逃学,和外面的小混混打架,干的坏事可多呢。”映雪说着莞尔一笑:“后来忘了是哪天的时候,他把自己关进鼓房里,关了三天三夜,出来的时候,他说他找到了自己的打鼓方式,其他的一切,都不需要了,从此以后就再没惹过事。”
“偶像!”我惊呼。
从此以后,雪哥自“多啦a梦”之后,又多了一个绰号:“偶像”。
ps,雪哥对他过去的形迹败露很恼火,很久都对我不理不睬,然而对罪魁祸首的映雪却毫不怪罪,这就是所谓的偏心。
再见东京
终于有一天,我们要搬到东京,搬到那有过太多曾经的地方了。
不同的是,这次的我们是乘着接送的专车,有预备齐全的公寓等候我们的光临,不再有房东的烦恼,不再有出租车司机的鄙夷,我的东京口音也已可以以假乱真,而我自己,也不是十八岁背着行囊出走的少年了。
“秀人,你在这里,到底遇见过什么?”哲也凝望着我。
“人,人而已。”我依旧是笑。
不知不觉已经五年了。
musi station(1)
下午收到哲也的电话,突然愣住。
“明天晚上的musi station,你准备一下,ken也在。”仿佛在major之后,我和哲也就再也无法回复往日的亲密无间,在练习室里见面,也只是公事公办,就音乐谈音乐,仿佛那天以后,那个金发像根香蕉一般笑着的灿烂少年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冷静而努力工作着的队长。
对此我无能为力。是我污染了哲也用塑料瓶包裹的纯净梦想。我从不曾意识到,哲也那矿泉水般的眼神其实是如此脆弱,需要用世故的塑料瓶封装才能保持清新如故。我想起他被□□之后的那天下午对我说:“只要你不介意,我可以试着不介意,试着去忘记……”
我一直误会了哲也,他不是坚强得不会受伤,他只是受了伤而学着去不介意,学着去忘记而已,而我给他的伤害,也许,他这一辈子都无法治愈。
桐芽(插页:女孩子的故事 之二)
昨晚睡觉的时候,突然梦见了桐芽,勾起很多的往事。
再见到桐芽,是什么时候呢?
应该是在彩虹major之后,我搬出哲也的小屋以后的事了。我记得那应该是冬天,大阪城破例下起了大雪,街两旁的梧桐树叶都已落尽,枝桠上盖了厚厚的一层雪,我许久未用的手机号码突然响起,拿起话筒,电话里传来一个细细小小的女人声音:“是……秀人吗?我是桐芽,你……来一趟好么?”
桐芽就是我小学时喜欢过的唯一一个女孩子,一个很像猫的女孩子。
我按她说的地址去了千叶(就当有这么个地方,而且离大阪不远吧),在一家小小的茶馆里,找到了腆着大肚子,正不安地向窗外不时张望着的她。
“找我干什么?”进入娱乐圈,认识了太多有心机的女人之后,我对女人多少有些警惕,哪怕是对从小认识的她。
“我……”她摇着手帕,摇着头不知从何开始,一急,落下泪来。
我心软,柔声问她:“别哭,发生了什么事?”
她努力擦干眼泪:“可以借住你那儿么?我……不敢回家,没地方去。”她指着自己的大肚子,为难地说着。
“孩子他爸呢?”
“大概在他妻子那里。”她淡笑,笑容里有些苦涩。
“那你还生?”我惊叫,她急忙捂住我的嘴巴,慌张地四处打量:“小心被人听见。”
“我……想要孩子。”她低着头,弄着衣角:“我想要他的孩子。”
“可他不要你啊,小姐。”我的话太重,她的眼神黯淡下来:“可是我爱他。”
“那你为你肚子里的孩子想过没有?”我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个固执的女人:“没有爹的孩子,你觉得你可以养活他?还是你打算找他认亲?”
“生下来之后,我会自己一个人带,有一口饭,我就决不会让他饿着。”这个女人的固执和哲也有得一拼,我只好无奈地点头:“怕了你了,你住过来吧,不过小心不要出门,你出门我就有麻烦了。”
“为什么?”她似乎还是不理解。
“会有一堆记者找着你,你又是大肚子,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噢……”她终于恍然大悟,急忙冲我摆手:“不会不会,我绝不给你惹麻烦。”
就这样,桐芽住进了我的公寓。
屋里忽然住进了一个女人,实在让我很不习惯,可桐芽似乎并不介意,快乐地在屋内忙这忙那。彩虹的排练通常是从下午开始,到凌晨才结束。不论我劝她多少次,她总是坚持要等我回来,无视自己是孕妇的事实,忙着弄夜宵给我吃。久而久之,我慢慢习惯了有人等待的日子,漆黑寒冷的冬夜里驾车回家,推门看见桔黄色的小灯亮着,温暖得让人想落泪,她坐在灯下,扭头看我:“你回来了?想吃什么?” 我空空如也的公寓终于有了家的温馨,看着她日渐隆起的肚子,我有种为人夫的幸福感,幸福得几乎让我动了结婚的念头,虽然孩子的父亲并不是我。
“桐芽,”我问她,“生完孩子你打算去哪里?”
“不知道,”她的脸色淡淡的,“千叶是不想去了,那里有他,见了面会尴尬,大概会回和歌山找份工作吧。”
“住这里吧!”头一回,我对一个女人说了这样的话。
“那怎么行?”她瞪大了眼睛:“再住下去真会有人说闲话,你不是怕那些记者吗?”
“不是,我是说,以我妻子的名义,”我微笑着看着她。
“不行,”她还是摇头,无视我的诚意:“我不爱你。”一时气结。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她:“我有这么招人嫌吗?”
“不是不是,”她急忙澄清,“讨厌你我就不会住过来。可是,结婚的话,不是要□□才可以吗?”再度拜倒在她近乎远古级的爱情观上,如果□□才能结婚,这世界上还剩几对夫妻?我不无讽刺地想。
宝井秀人生平第一次,也许也是最后一次求婚,居然就这样葬送在一个女人古董级的爱情宣言里。
“秀人,你有爱的人吗?”一天她问我。
“有……吧。”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名字,我苦笑。
“很遥远?”她看懂了我的苦笑。
“何止遥远,简直是不可能。”我坦言,嘲笑着自己的不现实。
“那么,加油哦”她伸出手和我拉钩:“答应我,我们都不要放弃好不好?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但如果把爱加倍的话,就可以谈一个人的恋爱了。”
我看她笑:“你哪来的这些谬论?”
“错,是真理,典生桐芽的真理。”再度被她打败。
终于到了临产的日子。3月的一个早晨,我把她送进了附近的一家医院,刚一诊断,医生就示意医护人员将她抬进急救室里。
“怎么了?”我看见医生反常的神色,心虚地问。
“你们这些男人怎么这么自私?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你还让她生?”女医生气急败坏地冲我喊。
我惊呆。她不要命了?居然傻到为一个根本不爱她的人的孩子冒这样的生命危险?天我为什么一直没有注意到她过于苍白的脸色?
“我……不知道……”我近乎麻木地喃喃。
“算了,”她的脸色终于好些,放柔了语气告诉我:“母子都不一定保得住,你要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