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末世]丧尸奶爸

[末世]丧尸奶爸_分节阅读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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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莫文不知道,光就回到十年前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他甚至发现人类经过十年都不了解的变种丧尸,竟然和普通丧尸一样,都是经过一场高烧变化而成的,差别在于变种丧尸还能保有意识,普通丧尸不行。

    他甚至对自己的身体进行测试,赫然发现现在的身体竟远比生前的自己要强上数倍,而原本冰系的低阶异能变成了中阶,甚至还多了治疗的能力!

    这到底是什么逆天的设定?

    就卢莫文的记忆来看,少部分的变种丧尸会使用异能,以他目前自身的情况来解释,大概是成为丧尸却仍保有人类的意识与能力,但这样无疑增加了攻克难度,也因此被当作是普通丧尸的变异种。而变种丧尸都保有身为人类时的意识与智慧,会演变成人类倍感棘手的敌人,大概是因为没人愿意接受这样的怪物是自己的伙伴,变种丧尸又哪里会有解释的机会?所以只能顺着情势发展,或是将自身的怨恨全数宣泄到人类身上吧。

    但会治疗的变种丧尸?卢莫文上辈子没听说过,这辈子倒是有幸成为这逆天的存在了。他甚至可以想象当人类前来攻打自己,在给予重创,甚至要开始欢呼的下一秒,却发现一个治愈丢上去,他又复活了,那些人类的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就是上辈子他都不曾想象过这么可怕的事情,现在倒好了,有机会可以亲身经历这历史性的一刻。

    对自己的想象忍不住失笑着摇头,他低头看了看身下的衣服,睡衣在这几天的高烧下被汗水浸湿的恶臭,也是在这个时候发现,随便一个简单的呼吸,浓烈到让他晕头的汗臭味都能直冲脑门,刺激着他的各个神经,明显飞升的嗅觉让他差点被自己身上的恶臭给熏死,卢莫文决定先去洗个热水澡。

    “看来身体各机能是慢慢强化的。”因为他刚才可没这么强烈地闻到自己身上的恶臭。

    他不确定变种丧尸需不需要洗澡,但意识到刚才为止都还是人类的卢莫文自然还保有人类的生活习惯,二话不说就脱掉睡衣进浴室淋浴去了,更何况灵敏的嗅觉可让他无法忍受身上的恶臭。

    但没想到淋浴也能有新发现,他甚至将热水调到最热,再调到最冷来测试,然后在发现这项事实的下一秒,随便洗洗就这么光着身体冲出去了。

    ☆、第二章

    身上的水滴还在滴答滴答的落下,但卢莫文不在乎,冲到厨房就拿了把小刀朝手上一划,鲜血自伤口大把大把流下,还参杂了些许绿液,但那并不是引起他关注的重点。

    他没有知觉了。

    卢莫文呆愣地看着手上的伤口,无言地丢了个治愈上去,伤口瞬间愈合了,整个过程却未曾感到一丝疼痛,他不禁有道念头,这变种丧尸也未免太可怜了?先是保有意识,却不得不和人类敌视,竟然连知觉也没有,这要有人给你拍拍肩,人家还当你大牌不理他呢,可又有谁知道变种丧尸根本就没知觉呢?

    回想起前世,不管是他遇到或看到,那些个变种丧尸是多神勇、多难缠?或站在后方指挥丧尸大军,或站在前线给人类难看,偶尔砍掉对方一手一脚,还能看到他皱紧眉头,但下一秒却又回归战斗、耀武扬威。原以为是疼痛但仍旧不屈不挠,现在知情了,怕是不痛不痒,单纯不爽吧。

    对变种丧尸有越多了解,卢莫文就觉得内心的无奈更加浓烈,浓到他快咳出血来了。

    “顺其自然吧。”既然变成变种丧尸已经是事实,为了生存下去,他也只能从对付怪物转变成对付人类,但这样的心态不是说变就能变的,他决定先低调个一阵子再说,而所谓的低调,自然是从穿着开始了。

    回到房间翻找衣服,里面只有清一色的白色衬衫、黑色西装裤及黑色西装外套,这是他上班穿的工作服,唯一的休闲服除了身上的这套睡衣,就只有一套短t短裤。

    依他目前的情况来看,短t短裤顶多就只能在家里穿,因为他知道顶着现在的外表上街,五成机率会被认为是不知死活的黑人在这种非常时期找死般地出门乱晃,五成机率是直接被当成丧尸,没胆的被吓跑,有胆的则跳出来喊打喊杀。

    虽然末世初期并没有人知道变种丧尸,而变种丧尸的肤色虽然和一般丧尸一样灰暗,却又不会腐化;双眼虽然会变成灰色,却又不像死人般混浊。这走在街上或许不会让人发现,但灰黑的指甲总是会引起注意,进而联想到丧尸。而他的西装,就是衬衫也是长袖的,就算不穿外套也勉强可以遮掩肤色,只是白色和他的灰暗肤色形成的强烈对比实在不容小觑,别无他法,也只能将就一下了。

    穿上衣服前,卢莫文忍不住闻了下,他的嗅觉明显远比前世要强上许多,这随便一闻,倒是没从身上闻到什么臭味,恐怕身体虽是死的,普通丧尸会发出尸臭,变种丧尸却不会。这样的发现让卢莫文着实松了口气,毕竟他的嗅觉还在,这身体要是还会散发恶臭,他恐怕不止可以成为第一只逆天存在的变种丧尸,还会成为第一只被自己臭死的变种丧尸!

    穿好衣服后,他发现无知觉的另一个好处──不怕热。

    就是大热天穿得多笔挺、多正式,他也不会热昏头,甚至满身大汗。这无疑是方便的,至少对现在的他来说很方便。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遮掩不到的脸和手,尤其指甲,穿西装已经够奇怪了,这要还戴手套,奇怪且有种欲盖弥彰的作为恐怕更容易让人起疑吧。

    但很显然,对现在的他来说,这样突兀高调的打扮是必须的,只可惜家里没手套,他想他需要出门一趟才行。

    “看来,世上要多一个绅士丧尸了呢。”他笑了笑,又朝窗外看看,方才因为注意力全集中在无知觉上倒是没发现,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后,正打算再次观察窗外动静,却突地听见一声娇喘,那声音是如此诱人、如此让人脸红心跳,这虽然不会因此而让卢莫文起反应,却免不了一阵错愕。

    再一次竖耳倾听,压抑却越来越激烈的喘息声接连传进他耳里,竟是从楼上房间传来的。

    早在方才看电子钟时,卢莫文就顺道看了时间,毕竟睡了许久,所以他醒来的时间尚在凌晨。现在不过天刚亮,楼上租屋的主人倒是挺勤奋的做起“运动”来了。

    这做运动不打紧,但传进卢莫文耳中就有些困扰了。

    前世的他好歹也是异能者,不只强化身体各方面的素质,就是嗅觉、听觉也有一定的提升。然而变成变种丧尸后,卢莫文发现这些异能者的优势所造成的提升竟远比变种丧尸要来得渺小。先是嗅觉,现在连听觉也好到可以听到楼上动静,不免令他哭笑不得。

    也难怪前世遇到的变种丧尸总是可以抢得先机,率先发动攻击。闻一闻、听一听,就是人类再怎么小心翼翼,也无法瞒过变种丧尸的鼻子、耳朵,和变种丧尸的战斗无疑是损失最惨重的,却又无法放任不管。

    “要怪就怪人类不愿了解变种丧尸吧。”他有些感叹,因为他也是那不愿了解的其中一员,也难怪在变成变种丧尸,对变种丧尸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后会如此无力了。

    卢莫文不再管楼上的动静,将注意力再次放到窗外,他的视力虽然也有提升,看得远比前世还远,却比不上增加视力的异能者。不过嗅觉与听觉的大幅提升倒是让这类异能者更加突显他们的无能,在未来只会更加没落。

    仅仅一瞥,就将屋外动静了解了大概,或许是因为时间尚早,街上并没有人类在到处游荡,只有丧尸或三两成群,或分散各处,无目的且缓慢地行走着。卢莫文看着窗户反射出的自己,也许该买瓶染发剂,将这头显眼的金发染黑才对……

    脑海突然灵光一闪,他到床头柜前拿出抽屉里的镜子,镜子中的他金发灿烂,发质与普通丧尸明显的粗糙不同,这让他想起丧尸的头发会随着身体的腐败而掉落,依照目前的情况来看,变种丧尸却不会。这看似时下年轻人爱好的发色,要是再加上和人普通自然的互动,就是混在人群中,恐怕短时间内都无法察觉他与人类的不同,发色这事倒是暂时可以不用去管。

    “不过还是先去拿个几瓶放着好了。”卢莫文这样打算,倒也没急着出门,反而回到床上坐着,起手就开始凝聚异能。空中出现一块碎冰,碎冰外又包覆一层冰,就这样不断重复着,短短一分钟就有他半身大,接着就见飘浮在空中的巨大冰块随着他双手的移动开始产生扭曲变形,大约又花了五分钟,竟是捏出一把细剑的造型。

    这是他前世战斗用的武器,也是像这样制造出来的,但制作时间会如此迅速,全是因为前世的他用低阶异能制作出来的武器耐久度实在太低,经常就要重新打造一把。

    刚开始光就将冰一层层包覆成有他半身大就耗费他一个礼拜的时间,凭空捏出造型的高难度技巧更是耗费他整整三个月,而这十年来更是重复制作了成千上万次,他要不炉火纯青也难。但卢莫文却很清楚这把细剑绝对远比前世的要好上许多,毕竟前世的他只有低阶的冰系异能,现在却是中阶,光细剑本身所散发的寒气就够他讶异,这耐久及攻击的威力恐怕也是他无法想象的境界。

    尽管知道自己变成变种丧尸,但卢莫文还是决定先用前世的战斗方式来战斗,毕竟他真正碰过变种丧尸的次数实在少得可怜,这一时间要他用变种丧尸的战斗方式去战斗,他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而丧尸只会不顾一切的啃咬,他可还没到能面不改色吃人的境界。

    更何况现阶段他还想装人类呢。

    又细细打量了下手中的细剑,多方确认无误后,卢莫文才放松地吐了口气。别看他制作熟练迅速,其实是全神贯注,深怕一个不小心出了差错,这要有一个地方没用好,哪怕是在小的问题,也有可能一个挥舞,剑就碎裂蒸发成空气水分了。

    起身试挥了几次,确定无误后便将细剑搁置床边,这次出门并不需要使用武器,毕竟末世才刚开始,已经拥有中阶异能的他要解决外面的怪物根本小事一桩,更何况他现在是可以指挥普通丧尸的变种丧尸,说不定还能在途中找到指挥丧尸的方法也不一定,显然出门的危险又降低不少。

    “接下来是去采购……不对,是去抢劫。”毕竟末世哪有商家还愿意玩命开店?卢莫文拿起钥匙、穿上皮鞋,将门上锁便出门了,从容的模样让人看不出一丝末世该有的恐慌,这要是附近邻居看见了,大概会以为这个多日不曾出门的男人恐怕还没搞清楚世界发生什么事而跑出去送死也不一定。

    ☆、第三章

    此行目的非常明确,卢莫文靠着久远的记忆到附近商店街搜刮了一堆物品,大门敞开的就直接进去看剩下的物品有没有自己所需,铁门拉紧的就直接伸手一拉,轻轻松松就开门入内。而在这次的搜刮中,他也再次认识到身为变种丧尸的强大。

    六七个特大登山背包,里面装了满满的日常用品、换洗衣物,以及尽管不需要却还是下意识地装进包里的食物,卢莫文毫无困难的将四五个背包背在身后,剩下的则拿在左手上。

    他甚至将自己身上的西装换成了燕尾服,白色衬衫打上黑领带搭紫色小背心,配上黑色外套及西装黑裤、黑皮鞋,再套上一双雪白手套,将自己全身上下包得密不透风。尽管这样的装扮在现下有些突兀,却也不至于让人怀疑他的丧尸身分,但这样高调的打扮势必会引来别人觊觎行抢,他想被抢总比被发现自己是丧尸好,更何况法律在未来只会越显无用,要真找上他,他大可把对方杀了。

    他杀过人,也会杀人,只是还没做好将全人类视作敌人的准备罢了。

    途中还经过一家他完全没印象的刀剑专卖店,大概是以前对这方面的东西不感兴趣所以才没注意到,但在末世开始前会有这种店也让他感到挺稀奇的。

    大门早被破坏殆尽,屋内也一片凌乱,卢莫文站在门口,一眼望去就见唯一完好的橱柜里摆放了两把剑。

    两把剑的剑柄及剑鞘都是蓝色带黑,还有几片红色花瓣随意雕刻在上。他走上前去,在末世初期可没人做得出冰剑,想低调恐怕还得用真品代替一阵子,这样一想,右手一拳破坏掉橱柜直接带走两把剑,甚至直接当木棍用,手上背包一挂,就这么扛在了肩上。

    “好咧!”想想东西也拿得差不多,卢莫文决定打道回府。

    为了不被人发现,他还特地拐进暗巷里,谁知这一拐却是迷了路,他的记忆力虽好,但毕竟相隔十年,这些复杂暗巷的路线也早已模糊不清了。

    好在他现在是变种丧尸,带着重物长时间行走也丝毫不觉疲惫,继续靠着模糊的记忆在暗巷中左弯右拐的,就在他终于拐出巷子重见光明时,却发现自己跑到完全陌生的地方。

    “靠,这里是哪里啊……”他呆愣地看着面前一间破旧木屋,腐蚀的程度让人不难得出这间屋子早在末世开始前就已是这副惨样,这要还有人居住,恐怕在末世开始前几天就惨遭攻击了吧。

    然而灵敏的嗅觉与听觉却告诉他这间破屋里有人类,为了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卢莫文决定直接掉头离开。他还得走出巷子回家才行,更何况现在的他身上大包小包的,这要遇到什么不怀好意的人,不搞清楚他到底是不是人类就直接上来行抢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啊,丧尸可不会大包小包的走在路上呢。”后知后觉地想起这点,他想现在要是遇到人类,被当作人类进行抢劫的机率恐怕是百分之百。

    虽然不介意杀人,但他还想低调呢。

    末世才刚开始,目前法律还有一定的制裁力,在大街路上随便杀人,要是正巧被人碰见并告知警察军人,哪怕他现在的实力及身分具有一定优势,对他来说也是挺大的麻烦。

    现在就引人注目,未来爆发出变种丧尸的身分,恐怕他会是首当其冲被人类剿灭的对象。

    卢莫文从来不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人,毕竟幸运的人不会死,更不会在死后重生变成了变种丧尸,但他实在没想到自己的运气会差到让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迷路,不管他怎么走就是走不出暗巷,甚至多次回到那间破屋面前,这让他深锁的眉头越来越紧。

    也不知道是第几次来到破屋面前,卢莫文只觉得一阵无力涌上心头,他叹了口气,再次默默回头。然而这次才跨出一步,身后就传来虚弱稚嫩的叫喊声,对于听觉灵敏的他来说自然清清楚楚地听到了,他讶异的是这声叫喊是出自一名孩童。

    卢莫文转过身,只见一名褐发少年一脸紧张地站在破屋门前,身上的衣物残破不堪,身材也瘦弱异常,一副就是营养不良的样子。少年身后还有个金发女孩,状况与少年无异,双手则紧紧抓着对方的衣襬。

    在末世开始还能在这种不堪一击的破屋存活到现在,卢莫文不禁佩服起两个孩子的好运。两人脸上带着的警戒自然也被他看进眼里,或许是多次见到他出现在这里而推测出他迷路了也不一定,因此才冒险出来,多么善良的孩子啊!

    卢莫文走上前去,二话不说就从背包里拿了几个面包给两个孩子,或许是饿坏了也不一定,两人竟是直接从他手里抢了过去。

    对于两个孩子的行为不以为意,卢莫文看着他们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两人露出尴尬神情,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叔叔,我们……谢谢。”

    对他们叫自己叔叔不以为意,反正他虽然已经年轻了整整十岁,却也是个快奔三的人了,相反的,卢莫文点点头,两个孩子虽然因为饿坏而抢走他手中的食物,但那本来就是他自愿给他们的,他们在吃饱后还懂得向自己道歉与道谢,这让他对两人的好感又提升了一个层次。

    “你们住在这里?”

    男孩摇了摇头,“我是带着妹妹逃到这里的,因为巷子太复杂了,应该可以躲一阵子。”

    卢莫文不禁对这句话深表赞同,毕竟就连存有智慧的他都走不出这复杂的巷子,更别说丧尸会溜达到这里来了。但要是真如此不幸跑来了个迷路丧尸,就他们待的这间破屋,要抵挡丧尸闯入是不可能的事情,下场必死无疑。

    “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杨。”男孩露出一抹柔和的笑,“她是梅。”

    “杨梅?”卢莫文狐疑地看着这两兄妹,对他们的名字只有单一字感到奇怪,更何况两人现下虽然脏兮兮的,但还是不难看出明显不太一样的长相。

    或许是察觉到卢莫文的疑问,杨看了梅一眼,主动伸手握住对方的小手。

    “我们是孤儿。”

    原来是孤儿啊!

    卢莫文理解地点点头,又比了比身后的小巷问:“你们知道出去的路吗?”见两人点头后又接着问:“那要不要跟我走?”

    “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