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遇事不能冲动,先弄清楚事由再行动。
只听见里面一声滛笑,传出一道男声和女声,正是死胖子和虞雯。
死胖子:“嘿嘿,你就从了我吧,做我的二奶就能让你妈妈接受最好的医疗条件,最主要的是还能住豪宅,开豪车,这不是你们每个穷人的梦想吗?”
虞雯:“求求你让我在这里安心工作吧,我只想挣钱给我妈治病,没有奢求别的。”
死胖子:“不行,老子把你弄进这院子就准备吃定你,本来想慢慢品尝,谁知道你跟那个废人眉来眼去,我再不吃,恐怕好果子要被别人捷足先登咯。”说完胖子又嘿嘿地滛笑起来,听到这句话,我心中的怒火烧得更甚。
虞雯:“你敢碰我,我就告到财团上面去,把你这些年贪赃枉法的屁事都抖出去。”虞雯的声音有些尖锐,一点都没有平时的温柔,看来她对这恶心的家伙已经容忍到极限了。
屋里一时陷入了沉寂,没有半点声音传出来,不知是虞雯的恐吓让死胖子的脑袋陷入暂时的短路还是其他原因,总之这气氛沉闷地让人难受。
过了半晌,死胖子:“你以为我就这点能耐?嘿嘿,小妞,别太天真了,我保你还没到市区就死在路上,而你那个整天靠药物支撑生命的老娘也会死在市医院里。”我捏紧了拳头,这次虞雯没有任何言语。
死胖子又道:“乖乖从了我,我保证你欲仙欲死,嘿嘿。”
里面传来虞雯的尖叫声,死胖子开始动手了。
我飞起一脚很轻松地踹开了这道雕花木门,屋内的情景比我想象的糟糕,只见虞雯自己穿着内衣被绑在床上,左脸暗呈紫红,白花花的一片玉肤都露在外面,让我不觉得一阵刺眼。反观死胖子,他正惊讶地看着我,嘴角的口水还未擦干净,他可能万万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被我插了一腿。
胖子的神态让我近乎有些疯狂,想到这些日子积累的闷气马上可以从这个肥胖的家伙身上发泄出去,心里几乎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我跨前一脚直接瞪在死胖子那张肥大的脸上,胖子还未反应便捂着脸杀猪般地嚎叫起来,即便这样也不能让我泄火,只能让我稍觉得有些快感,我的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何时变得如此暴力和残忍。”
死胖子放开手,露出狰狞的面相吼道:“张一鸣,老子要剁了你,别以为马龙那小子能保你,他现在也是自身难保了。”说完胖子向我扑过来,样子及其滑稽,像极了日本相扑选手。
我惊讶他居然知道我的名字,我记得那天大哥带我来的时候并没有透露我的真名,听他的话,貌似大哥也遇到了棘手的麻烦。[wen2]
胖子以龟速扑了过来,我侧身一闪,但不慎被他抓住了胳膊,胳膊上传来的巨力还真不是盖的,死胖子的力气出乎了我的想象,我被他甩向窗户,直接将几块玻璃震碎了去,玻璃碎片划破了我的手臂,鲜血涓涓直流。
“啊——”虞雯惊吓了一声,我看向她,她的脸立刻飞上一抹红晕,我的心里也有些发烫,说实话,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女孩子在我面前穿着这样,更何况还是一个极品美女。
“乖乖,等我收拾了这小王八羔子马上就来陪你哦,嘿嘿。”说完胖子又向我扑过来,我瞪着那张脸,心里无比愤怒与厌恶。
我左腿狠狠蹬在墙壁上,将速度提到极致,身形猛地向他飞去,三米距离,转眼即到,我右手成拳穿过死胖子两只巴掌的阻挡,生生地打到他的嘴巴上,后力将他甩倒在地上,脑袋碰在地上只听见一声脆响,怕是脑后骨碎了。我的右手传来一阵剧痛,抬起一看,拳头上有几道清晰可见的齿印,小块皮肤已然崩裂。
闯荡深圳第二十四节:出逃
更新时间:2012-2-2115:18:58本章字数:1294
胖子倒在地上,两只小眼睁得眼眶欲裂,怨毒的眼神像是要去地狱之前也要将我拖进无边的黑洞。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心里不慌绝对是假的,不过更多的是兴奋,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明白想要救小雅,手里总要沾染血污,这是屠杀的开始,也是恶魔的诞辰。
我静立在那里良久才想起虞雯,她的脸色煞白如纸,嫣红的嘴唇正微微地发抖,眼神忌惮地盯着已经死了的胖子,显然是被刚才那一幕吓坏了。我帮她解开四肢的绳索,她立刻缩到床角,娇柔的身躯都紧绷起来,看我的眼神就像是看见了魔鬼,没错,我就是魔鬼,在我的拳头全力冲出去的一刹那,我明白,再也没有回头的路了,但我无悔。
“对不起。”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整个人呆呆地坐在床沿,我这样做,岂不是害了虞雯,这个美丽可怜的人儿的将来谁来给,还有那个靠药物维持的母亲。
我懊悔地拍打着脑袋,这件事的棘手程度远不如我想的那样,还有胖子死前说的那句话,这么说我的行踪已经完全暴露在萧氏财团的眼里,此时我想起大哥临走前留给我的那封临危前才能看的信和一张纸条。
正当我准备起身去取那封藏匿在我房间里的信时,一双手从后背伸过来紧紧抱住我,她抽泣着:“不要走。”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那具丰满柔软的酮体立刻呈现在我脑海中,妖艳的五官,柔嫩洁白的肌肤,纤细柔弱的四肢,还有镶嵌这蕾丝花边的内衣,一团邪火忽然由肚中升起,心里很有向她扑下去的冲动。
我满脑邪恶地回过头去,映入眼前的是一张哭得梨花带雨的俊脸,肚中升腾的邪火立刻消散了去。
“一鸣。”她哽咽着,大概是从胖子的嘴里得知了我的名字。
我没有作声,一把将这可怜美丽的人儿拉入怀里紧紧相拥,但愿我能给她片刻的温暖。
写首关于你的诗
是一片秋叶的故事
剪双乘风的翅膀
是你喜欢的粉红色
带你去幻想的世界
唱着不知疲倦的歌
我有好多的温柔
此时只给你一个人。[wen2]
我打开了大哥的信,内容如下:“我知道院长靠不住,你一旦察觉事情有变就马上只身赶往云南,萧氏财团驻足在那里的势力不多,怎么救出萧雅就靠你了,我现在也身陷困境无法抽身帮你,这张卡里有100w,也许能够帮到你,尽量隐蔽自己的行踪,切记。”
那张卡我已经给虞雯了,希望能够补偿她所承受的痛苦,而我手中的这张卡自然是从死胖子手里搜刮来的,密码也在他手机短信箱里获取,顺便缴获了他的手机,嘿嘿,地狱里可用不着这东西。至于虞雯,我想无论是警方还是萧氏财团都不会太过为难这个可怜的人儿,我的第一个女人。(有读者反映我的章节字数太少,所以以后现在开始每章2000字左右,但是后面还有几章还是1500左右,希望大家理解)
闯荡深圳龙庄
更新时间:2012-2-2115:18:58本章字数:10344
“疯子”这个人其实不疯,只是我们那时习惯在姓氏后面加一个“子”,为尊称。“疯子”是标准的不修边幅的男人,头发可以用来放风筝而胡须可以用来钓鱼。“疯子”虽然身高只有一米六,但是一两个“圣人”无论如何干不掉他。1999年我们寝室流行拳击,隔壁一个小子自封“健美一号”,而且肱二头肌练得比脑袋大,愣是给“疯子”打得满地找牙。
“疯子”的铺位不佳,最靠近门,问题是门最靠近灯开关。下半学期时,杰子犯上一种怪病,名叫“熄灯综合症”。每逢熄灯时总是激动得不能自已,赞美光明,鞭挞黑暗,吟诗不止。于是,熄灯的任务便落在“疯子”的头上。“疯子”手短,每次熄灯都像要死一回,万分痛苦。尤其在寒冷的冬夜,“疯子”更加眷恋他的被窝。这使我们寝室常常因熄灯迟而被扣一分。
“疯子”最有特点的地方还是在足球方面。“疯子”踢球的作风和外表一样粗犷,拼了命似的,往往球离身体还有几米之遥人就飞铲过去。我们在踢球时,都不敢接近“疯子”,以免丢了身体器官。“疯子”一直会带球出界,常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人球俱出。鉴于他的综合能力较差,我们遣“疯子”担当后卫。对方的前锋一见“疯子”,就要舍近求远防止折寿。然而我们的足球队最终没有打进校际联赛的复赛,成为我在上一年里最大的遗憾。
说了“疯子”后轮到我的同桌——乐子,他是我的第一个男性同桌。乐子的固执精神常用在读书上,一道难得死人的题目,不啃下来决不上厕所,所以乐子常常憋得灵感与尿俱来。还比如乐子为了提高他的写字速度,写前先憋一口气,写完一行再换气,所以有一段时间我们教室里常感觉有一头牛在。
乐子一直给人传授他的不到黄河心不死主义,说凡事一定要固执。还引用一个西方名人的话,说凡是我决定的事,炮都轰不动。乐子常教导我,说作风要硬,要像一堵墙一样。最近看多了有关豆腐渣工程的报道,改口说要像一堵施工质量好的墙一样。
军子是我们寝室最强壮的一位。他以肌肉发达和喜喝面汤而闻名。肌肉是军子苦心营造的,他看得比命还要重要,一回寝室就要忙着展示他的肉体美。只恨为校规所困,不能只穿内裤去教室。可是,与军子的肌肉所矛盾的是他特爱喝面汤。我们寝室每天晚上都有吃泡面的习惯,林林总总面面俱倒。这些面吃完后自然会遗汤无数,此时只要大唤军子,军子会马上出现在你的面碗前,一饮而尽。军子说七分营养六分汤。汤乃生命之源,意义重大。难怪军子这么壮,全因六分营养在滋补。
军子的成绩不是很好,刚及格,和我一样,升级困难。在临考试最后的几天里,我和军子,还有成绩一样烂的丹洋,一起熬夜。记得一个晚上大雨滂沱,我们飞檐走壁去外边买锅贴作半夜充饥用,结果那里的锅贴实在香喷喷,好吃得很,不到半夜就一个不剩了。熬夜非常难受,我们要把桌椅搬到走道上,以乞灯光照耀。昏暗的几十瓦的灯让眼睛很酸涩,惟一舒心的是午夜电台节目,叶沙的声音在黑暗里悠悠回荡,使这场面徒增几许悲剧色彩。我们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诉苦叹气沉默泡茶捶头顿足冲凉听雨关窗开门小憩惊醒静坐玩牌发疯[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做梦,一个个夜一去不回。后来大概许多傻瓜发现也许这样很可爱,纷纷来熬夜,想想几十个人一起翻书写信发呆聊天吹牛……那和课堂便无区别了。熬夜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军子悲观地得出一个真理:许多努力都是没有结果的。纵然如此,那小子还是差生中的佼佼者,后来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升级了。但是我们却没有像事先约好的那样去大吃锅贴庆祝,不知军子是不是又得出真理:许多约定都是没有后来的。
在此一个星期后,我为寝室拍掉一卷胶卷,并串起来编成寝室的故事,将同志们的音容笑貌全留了下来。照片上,“疯子”和乐子正闭着眼睛梦游;军子的胸肌被杰子的脑袋遮住了,为此军子懊恼不已;我回撤不及,拍到了侧身;丹洋傻得令旁人顿失身份;超安被人推了一下,一副超人要起飞的神气样。照片框起的一张张笑脸和不笑脸将伴随着许多愉快和不愉快一起被深深地记住。
现在我的寝室在老寝室旁边,那帮小子越来越可爱,那一天不知谁突发灵感,想出了01、02的分法,我们管那叫洞一、洞二。现在已经排到洞十,即010,然而洞二说要称其为洞一洞。我是洞一,口令由我发,原来的口令是“不要问我到哪里去”,回令是“我的家乡在山西”,不过嫌太土,所以现在改了,口令是“喝了咱的酒”,回令是“上吐下泻就秀逗”,已经正式确定。我们约好有难同当,有福各自享。
洞二是小陆。小陆比较前卫,别了一只拷机,只可惜那拷机除了早上六点会“滴滴滴”催人起床外,其他时间都不见动静。小陆好动,上次就因为他爱动而酿成了男生寝室“十。九”大惨案。那时小陆在蹬“蚊子”的床,不料把床板蹬掉,床都掉了下来,“蚊子”命大,没摔死,只是精神受创伤,一时里主谓宾分不清楚。而小陆则被压在床板下,龟缩四肢,半晌才从废墟里爬出来,说:“太爽了。”可见小陆的抗击打能力还是很强的。但君不知小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打电话,如果没有客观原因如熄灯尿急等的话,他一个电话可以打到电话机烂掉才罢休。
博士是我的同乡,比起小陆来后卫多了。博士之所以叫博士,是因为他说“星星擂台”里问的题目他都知道答案。后来知道那是假的,博士连七大洲九大行星都未必能说齐。博士这个人比较好动,好讲笑话,他的笑话像哭话,讲好后不会有一个人笑,除了他自己。但能弥补博士这个缺点的是,博士吹得一口好箫——不,是一首好箫。记得在一个周日,博士从家里带来好多风情各异的棒子,我们初以为那是晾衣服的,尔后猜测是博士为了改善伙食而去二中池子里钓鱼或去草地上打麻雀用的。不料,博士竟拿起一根放在嘴边。我们大惊,以为博士要吞棍自尽,不料博士竟吹出了优美的乐曲,我们才明白那是什么玩意儿。但可惜的是,博士苦学两年,只会吹一首反映草原牛马正在快乐地吃草的曲子。
之后博士带着这支箫吹遍了班级的各个联谊会,一开始技惊四座,都赞叹博士吹得一口好箫。
博士的旁铺就是“蚊子”。“蚊子”是我第一个认识的。当初在隔壁寝室,室友把“蚊子”吹得天花乱坠,说这人是一代文学奇才,说得我很想和他会会。会后发现不过尔尔,“蚊子”毕竟是“蚊子”,虫字旁不是白加的。
“蚊子”显然是那种基本会遣词造句的那种,很小儿科,但是为了早日变成大儿科,所以勤奋练笔苦于读书。“蚊子”的读书可谓精工细活,上午给他一本书,问看到第几页了,回答是一百多页了;下午一问,成绩斐然,竟然读到九十几页了。我说“蚊子”,你这种读书方式是不好的,从尾看到头,最后自己也不明白在看些什么。
“蚊子”对此的解释是,一本书精彩的地方都在屁股上。这种不知何方传来的话,“蚊子”显然误解了。在屁股上没错,但屁股是长在人体中间的。
“蚊子”入贝塔斯曼书友会后对张爱玲有了兴趣。邮购到一套《惘然记》,研究了半天,终于学会了用联系的眼光看事物,说现在的女作家叶倾城差不多已经上百岁了,不愧文坛常青树。我吓了一跳,没想到叶倾城已经一大把乌龟年纪了,难怪写的小女人散文特别成熟,原来说穿了就是老女人散文。
我问“蚊子”,你是怎么知道的?“蚊子”说,因为张爱玲有一本书叫《倾城之恋》。于是,我什么都明白了。我说你不能望题生义,有空读读去。
前些日子,我们寝室流行跳高摸梁,碰不到被踢出男人的行列。“蚊子”摸了几次,哭叫着自己不是男人上阳台了。我们寝室最是男人的是小志,小志跳起来可以超过一只手。介绍小志要从他打球开始。小志属于得分型的球员,打篮球时几乎寸步不移,死钉在对方篮下半天不动,直到有队友传球来再跨上一步上篮。这样显然玷污了篮球的可观赏性,所以我们罚他不准进罚球线。小志只好苦练中投。小志的口头禅是“忒尴尬”,被他说得一波三折很有味道。现在小志已经搬出寝室住新家了,以后再也听不见“忒尴尬”了。
小青是一个自认为十分幽默的人。他认为,天底下的幽默一共有10分,他5分,我4分,其余天下人合占1分。这使我们想到了“才高八斗”这个历史典故。他常说,韩哥,今天我比你幽默一点点,我也只好承认了。小青酷爱唱歌,唱歌时始终在一个音阶上依恋不走,一首歌只有咬字轻重之分,没有音调高低之别。他的代表句就是《古惑仔》不知哪首主题曲里的什么“红星四面八方”。[wen2]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佳佳和奶糖重名,长得也有一种柔和女人味。佳佳的特点是酷爱摆造型,摆定一个造型后,十几个人打都打不掉。最近又爱上唱歌,师承小青,唱起歌来的神奇之处在于走调走得别人学都学不像,平时拿到教室里作笑柄都不行。这就叫走出了水平。
“大板鸭”是我们寝室起床最早的人。他的得名是因为一次南京回来,带给我们一只板鸭。那只板鸭味美无比,使我们记忆犹新。所以我们一看见他就会想起板鸭。至于“大”字纯粹是因为他去了一次澳洲,从大阪转机,我们就把“大阪”和“板鸭”这两个词合起来称“大板鸭”。“大板鸭”为人慷慨,有鸭食从不一个人独吞,必然会分给劳苦大众。
昨天是我住寝室的最后一夜,大家好聚好散,兄弟们又说了半夜的话。以后我就搬在他们下面的那间101,每天晚上睡觉前嘱那帮子人一定要踩三脚以示告别。
头发
头乃是“人之元”,头发便是“元之元”。生人见面,第一印象往往是对头的依附品——头发更为深刻。我小时候很纳闷某些人的头发怎么能奔左右两个方向而去,只恨书上没有这第十万零一个为什么。于是,我每碰到熟悉的大人总要爱抚几下他们的脑袋来体验,但由于颠倒了礼节,父亲屡次厉声阻止。
上了初中后,同学传我秘笈,说那非与生俱来,而要后天培养,就寝时要保持挺直的睡[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姿,这样一夜以后头发就定型了云云。那个年代流行郭富城的对分,为了效仿,我决心留头发。在此期间,我无比觊觎一些男生的分头,一如女人看到其他女人身上漂亮衣服的心理,我恨不得能把他们的头发抢过来戴在自己的脑袋上。记得老师常说,知识是人家抢不到的,所以那时我常把知识和头发相提并论。不过依今天的许多学术论文来看,别人抢不到的恐怕只剩头发了。
笔挺地躺了60个晚上,中分终于初露端倪,不料那头发的路仿佛罗布泊,过一段时间后开始模糊,再隔一天索性消失,第三天竟然在头的左上角重新出现!我估计乃是头发觉得太突然,一时无法接受。惟一的解决之道是剃短头发再来一次。
我必须去理发。其实理发是一门精深的学问。首先要挑个好地方,地处偏僻但装潢豪华的地方一般别去,除非你真把钱当作身外之物;地处偏僻但装潢比地更贫瘠的地方一般也别去,除非你把脑袋当作身外之物。有了好店,还要有个好人。有的理发师连自己的头发都处理不佳,推己及人,怎么能去处理大众的脑袋?
不过,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一些理发师不是自己的脑袋自己剃,要拜托店里的同志,大家互剃。如果一家店里的理发师都蓬头乱发,东边凸起、西边凹进的,那这小铺子也算完了。
以前跟母亲去理发,学了不少真谛。母亲总是吆喝店里的师傅出来,吓得徒弟不敢乱动。那师傅已经归田,说自己收刀了,言下之意只负责收钱。于是我妈立即就走,一般而言在五步之内会遭挽留,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妈通常会再走一步,于是师傅说他剃。然后我妈立正,向右转,顺便把包放在沙发上,嘴角露出一丝成分复杂的笑。
但是,这招我屡用屡败。那次剃中分头,要求师傅出马,不料喊了半天,一个自称高足的女人出现。我想,徒弟也一样,总要给她一个机会吧。于是我严要求高标准:头发削得薄一点,耳朵要微露,前面的头发尽量少剪一点,额头要若隐若现,眼睛要忽隐忽现等等。满以为徒弟会忙乎一大阵子。徒弟毕竟不行,一如许多武侠小说里所写,只学到了师傅的刀法,没学会心法。剃头过程中,拖时间也是一个大学问,许多剃头高手往往会在你一根头发上剪来修去,以图时间上的体面和要价时的方便。师傅去时匆匆,怕是忘了交代这一点,那徒弟在我头上“两面三刀”,蹭了不到5分钟就基本完工。她心里肯定恐慌了,剃一个头5分钟乃是败坏行当声誉的事情,便只好反复玩弄我的一撮秀发,左刮刮右修修,有着和方鸿渐上第一节课把备课内容讲得太快后来无话可讲一样的窘迫。拖满20分钟功德圆满,摸摸那撮救命发,以表谢意,然后挺直腰背要钱。付过钱后,我才感到有些后怕。因为现在剃头的主刀手良莠不齐,命小碰上一个刚出师的鲁莽大汉,刀起头落也不是没有可能;或者好一点的剃掉块把头皮,到时无论你硬着头皮还是软着头皮,都无济于事。
那次剃头还算满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她花15分钟精雕细琢的几根头发,特别出众,不愿合群,常常异军突起,以示身份的特殊。这使我怀念起我们老家一个叫耀明的老理发师,任何脑袋一到他手里,必然变成一个平头,所以决无头发翘起的忧虑。而且他的服务十分到位,尤其是洗头,能挠得你整个人全身舒爽,飘然欲仙。最为扫兴的事是,正当你半人半仙的时候,突然他那只手不动了,然后把毛巾递过来。现在的店里洗起头来像杀人,先把头按在水池里,随后要么细水长流,半天刚浸湿左半球;要么“哗”一下子如黄果树瀑布,还没来得及吭一声水就灌满鼻孔。挨到挠痒之时,只感到一只利爪在头中央一小块来回拖动,而那片在角落里的痒处被急得更痒,痒得恨不得跪下来求理发师要有大局观,要眼观六路,手挠八方。终于利爪涉及到痒的边缘,猛地全身一酥颤,眼泪差一点夺眶而出,想老子总算时来运转,头也不由得向旁侧转想让她挠得舒服一些,不想她扶正我的头,又在中央操作。挠几把后草草结尾。罢了罢了,不提它了。
又过一阵子,流行侧分头,从中间过去一点起分。与此同时,女人流行短发,也是从那地方分开。一时里男女难辨,生人见面得问:“你贵性?”答曰:“我男性。”这就是那发型带来的缺点。后来数学学到黄金分割才明白,那是自然和谐之美。为了拥有一个黄金分割的脑袋,我又得去理发。
然而“黄金分割”也做不了永恒的主题。我的一个朋友是球迷,而且追求前卫,永远跟随潮流。两年前暑假看完世界杯,在主题之外有一个大发现,便是这世上球技好的人大多是光头。据他研究,这是因为光头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易于队友瞄准传球,除此之外还能使敌人目眩,仿佛欧洲乒乓球员用亮晶晶的球拍来刺激中国球员眼睛一样的战术。完成研究后,他一扫中国科学家从发明到应用周期过长的毛病,当下去剃光头。本来他那颗头长得像大众桑塔纳,有棱有角,纵有头发覆盖,看上去也仿佛是著名电脑商“方正”公司的招牌产品,省略毛发后肯定不堪想象。我们劝阻无效,他找了一家“新浪”理发店,事先他和老板谈好了价钱,比一般理发贵一倍,原因是劳动量大。看到理发师的电动推子在朋友凹凸不平的头上来回奔波,大片头发随后掉下,我不禁想起了秋收。“秋收”完后,朋友的光头在街上引起了围观。他倒风光,我们几个哥们就忙了,一方面跟他保持距离,免得人家以为他多边形的头是我们揍成功的,另一方面要跟路上熟人解释:“前面那个,唉!绝症,刚化疗回来,没几天光景了……”
主动光头的人往往引得被动光头的人又羡又气。我那位光头朋友所在的区中里有一位光头生物老师,时任教研组组长,明白从头发在胚胎内如何成型到如何变白及头发的结构组成等等一系列科学理论知识,但无可奈何就是挽留不下自己的头发。他管一群调皮学生心力交瘁,不幸三十而秃,且一秃再秃,不到一年,跟罗纳尔多似的,于是只好以帽子和假发维生。自我那朋友后,学校里一下冒出八颗光头,因此生物老师抛掉假发,挤在里面,被迫成为潮流的先驱。
[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我没剃光头的勇气,一直黄金分割着。到松江读寄宿高中后,同桌意外地发现我有一根白发。我不信,他便笨手笨脚地拔,我的十几根黑发全作了陪葬品。我捏着白发想完了,我不仅成熟了,而且太熟了,能当爷爷了。不过早衰的恐惧立即被万能的文学打消了——司空曙诗《贼平后送人北归》一语点破:“他乡生白发,旧园见青山”——原来如此!倘若在本土就没那回事,而在外漂泊,想家想出白发来了!最典型的就是云游四海居无定所的李白,估计想家想得一塌糊涂,想到了《秋浦歌》里“白发三千丈”的地步,前辈可畏。我先是长了几根白发,随后又掉了好些,按贺知章诗,这叫“乡音无改鬓毛衰”。再按同桌的看法,这是我的头发太长,养料供给不上的原因,所以为防秃头,最好去理发。
我在晚自修结束去剃头。学校门口有一发廊,门紧闭,但挂了一块牌子:营业中。我兴冲冲地敲门。老板娘开了门问要什么服务,我动机单纯,说要理发服务。她一脸惊诧,问:“干洗要吗?”我一看衣服蛮干净的,就说:“不要,就剪头发。”于是,我被轰了出来。
头发于是就这么留着,也不赶流行了。不是不赶,是没本事赶。昨天还流行平头,今天就流行长鬓角,几个甚长的鬓角还能超过下巴,换一天又成男人头发披肩了。不知路遇的几个鬓角王是否会让鬓角换个方向披在肩上。最新流行乱发,于是我竟成了流行的先驱。看来潮流是只能等不能追的,这和在火车站等候火车是一个道理,乖乖留在站上,总会有车来,至于刚开走的车,我们泛泛之辈是追不上的。
书店
步入书店,第一印象是人多,男女老少你挤我我挤你挤出阵阵汗臭,与书香在空气中展开厮杀。由于人多,动作自然要受到约束,人们缩手并足,尽量缩小自己的占地面积。有时来个胖子,因体积大,一站之后便挤占了众多席位,只恨胖子不是违章建筑,乱拆不得,只好将身子挺得笔直,手上又捧着书向上伸,活像德国法西斯行纳粹礼。这种地方往往是武侠小说群居的地方。武侠小说就是让人欲罢不能。只见人们看得咬牙切齿,然后神情随情节而舒展,竟开心地微笑,但万万没有想到微笑只是地震的前兆,他们开始放纵大笑,笑得满脸[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的青春痘互相碰撞,险些掉下。
与武打小说一壁之隔的是言情小说,这里被女士们所包围,人密得针插不进,一个个故意弄得千姿百态、风情万种——她们扭着屁股抵住书柜,细细端详琼瑶的五十部和三毛的十八集。这种书往往看到第二章便可以猜到结局,正符合进化论的观点,这使我们不得不崇拜起欧。亨利来。
古典文学柜身处交通要道,却相对安静得不可思议,只有寥寥几个老者驻足,观而不买。四大名著本本精装,价格不菲,而且商人狡猾万分,不将售价印在书底上,而是藏于扉页或是更深处,给你带来一种惊奇。
实用书一栏与古典文学相映成趣,实用书种类奇多,诸如《雄辩绝技》、《点|岤秘功》、《口才大全》等等等等,甚至还有《写信不求人》,开卷后只见密密麻麻的英文信,诸多信中又以情书居多。英语情书的最大好处莫过于信的开头便可以直称“亲爱的某某某”,而且可使对方不得不捧着一本字典字字推敲句句琢磨,有时还一知半解连蒙带猜,尤其英文中的“想念”与“错过”同词,必要时可以作撤退的掩护,结合《雄辩绝技》便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化解困难,取得革命胜利。英文的好处之多不计其数,那些捧着《写信不求人》的人必然心怀鬼胎,企图躲在英语里兴风作浪,鬼鬼祟祟地好比政治犯躲在国外活动。更绝的还在后面,细阅方才发现“实用”一栏不仅应有尽有,连不应有的也有。还有《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其实就等于把“怎么调情”说得更加含蓄,就仿佛植物有它的学名一样。买此种书的人往往作贼心虚,付了钱之后就落荒而逃。还有一本薄薄的小册子题曰《喂猪窍门》,书一共只有六七十页,光介绍什么叫“猪”就用了六七页,生怕人们喂错了对象。《喂猪窍门》里详细记载了猪的生活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并叮嘱猪窝要优雅,以免限制猪的个性发展,阻碍了猪长膘。电脑类书籍层出不穷,有《什么叫电脑》一书,写得其妙无比,厚厚一本侃侃而谈,放置在《喂猪窍门》旁边,以便比较。《防骗术》里面包罗万象,想来作者经验丰富,著成此书,以示渊博,道理充分却一本也卖不出去。也有专门研究称谓的,告诉你女人无论老少,一律“小姐”,佩服自己怎么没想到,“小姐”、“大姐”乱叫。根据此书论点,“老奶奶”应该叫“少奶奶”。一看作者,原来就是《男人如何博得女人欢心》的作者。“幽默”也算是实用口才纳入实用系列,这类书教你如何幽默,并举例说明,令人看了不但不想笑,却想哭,想必与“幽默”(huour)最初在英语里解释为“体液”十分切意,眼泪鼻涕当算体液,流眼泪便是流“幽默”。
惜别了实用栏,来到“中国文学”的前面。这里许多知名的、不知名的作者的书混在一起,有的看过自传之后才发现“自传”的作者一生只出过一本书,而那本书便是自传,顿时后悔不及,欲退不能,只好自吞苦水。如今中国作家多如牛毛,然而文笔迥异。为了便于辨认,在书中附上作者近照一张,详细介绍,有的甚至连“未婚”也挑明了,只算不花钱登个征婚启事。最为恶心的便是那些诗,现代诗的篇幅不限,诗人想到哪里便写到哪里,零乱得好似一觉醒来的头发,好像不这样就称不上“诗”似的。而且一张纸上往往只有七八句,一本书也不满万字,粗看如同一书白纸,定睛才发现居然缩着几句小诗,诗旁诗后皆为空白,正符合“留给读者一个思考的空间”的写作技巧。还有人喜欢为别人写传,尤其爱写大作家的访谈录,以达到自己扬名的目的。一石多鸟,何乐而不为,纸张又粗劣,往往从一百页一下子跳到一百五十页,缺的内容尤为重要,读者心焦不已。后来又欣喜地发现原来缺的五十页全订在了书屁股上。
“儿童文学”柜漫画泛滥,《奥特曼》旁边还有更绝的《奥特曼和孙悟空在一起》,结局竟成奥特曼一同与孙悟空去取经。忽略情节,光画面质量就让人心寒——齐天大圣非人非猴,金箍棒弯弯曲曲仿佛是次品,穿虎袍不像穿虎袍,反而像是短裤。猪八戒牵的那匹骏马小得像驴子,沙和尚脚下生风仿佛挑着两只篮子去赶集,唐僧悠闲得如同现今的某些领导在检查工作,奥特曼在空中疾飞,一路怪兽横行,在“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不利形势下打得天昏地暗,然后每次奥特曼出现将敌制服。
教育类书籍不容小视,多得惊人。各类复习迎考的玩艺儿满天飞,好似一窝乱鸟。中小学生驻足于此流连忘返,这本也想买,那本也想要,结果什么都没买。这种书开头惯以一td听的词藻,以证明水平之高,答案蜂窝似的千疮百孔漏洞百出。
磁带和碟片的消费对象以青年居多。磁带包罗万象,声音略带呻吟,唱到“情丝百结”时突然无声,反复调查才发现原来带子与机器“情丝百结”了。
书店(二)
我于初二时写过《书店》,发表在江苏《少年文艺》1997年第9期上。念于当时是夜间而作,睡意袭来,匆匆收笔。如今复看,写得不是甚爽,结尾尤为仓促,与正文有一断为二的怪异感。事隔两年,书店变化很大,故补作一文。
世纪末的最后几年,书店越来越开放。记得以前买书只能远远观望,书则安然躺在柜橱里,只能看着名猜内容。最要命的是书价被压在下面,侧身窥视,仍不知价目。不论身心,[被屏蔽广告][被屏蔽广告]都极为痛苦,更不好意思惊动售货员。一旦惊动,碍于面子,不买不行,于是佯装草读一遍,心里暗叫:不要太贵!切莫太贵!偏偏这书看上去薄薄一册,一拿到手里感觉不妙,竟不知怎么增肥不少。西方哲人说不可相信第一眼的爱情,买书亦是如此。然后愈翻心愈往下掉,最后眼一闭,嘴角肌肉一抽,狠把书翻个身?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