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听说我会青史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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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世钦拿起大勺子舀了一碗放在儿子面前,然后才舀了一大盘饺子放在两人面前,家里众人吃法也是不一样的,像是戚河这类年轻人多是和他们一样蘸着吃。而周翠翠一方的老年人则是连着汤拌一大碗。

    估计是怕大家吃不到‘惊喜’,周翠翠她们在饺子里放的各种糖、花生、红枣以及铜钱都不算少,每个人都有个好兆头。

    接着又放了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在村子里接二连三的响起,和笑声一起的,还有吓的跳脚的鹩哥的声音。它在笼子里跳来跳去,嘴里叫道:“哎呦,怎么这么响?吓死我了。”

    鹩哥见没人过来理它,立刻扯起嗓子喊道:“美人儿,发生什么事啦?你过来看看我呗。”它扑腾着翅膀,希望把动静闹得再大一点,那么热闹的地方却没有它鹩哥的存在,实在是由不得它心慌啊。

    好半天,它终于听到书房门打开的吱呀声,鹩哥停下动作,道:“是谁呀?”

    只见一只小狗坐在它的笼子下面,冲它汪汪汪的一直叫,鹩哥立刻吓的不轻,狗这种生物要吃鸟吗?

    而二宝在跟它说了半天话之后,也没再听到这鸟再说一句话,它的黑眼珠里充满了困惑:[你干嘛不理我啊?你不是喜欢跟人说话吗?]

    一鸟一狗互相盯了半天,直到戚世钦进门来看到这好笑的一幕,道:“你们俩干嘛呢?大眼瞪小眼的。”

    “主人,这个胖狗想要咬死我,它太可怕了。”鹩哥也不叫大坏蛋了,声音尽量放的婉转柔软,七绕八绕的。听的戚世钦恶心不已,就跟看到一个两米大汉在娇羞的脸红一样。

    卧槽!这只傻鸟太阴险了,二宝脑袋蒙了一瞬,赶紧委屈的跑过去蹭蹭主人的裤脚,嘴里发出可怜的呜呜声,圆溜溜的眼睛真像是浸了水,说不出的萌。

    [主人,那只傻鸟居然骂我胖。]

    戚世钦摸摸二宝的脑袋,手感相当不错,又把整只胖狗抱进怀里,手里的沉重感告诉他,这只狗真的胖了。仿佛知道小狗想表达的是什么,戚世钦安慰道:“二宝才不胖呢,是那只傻鸟嘴贱。”

    鹩哥怒了:“你这个大坏蛋,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我才不是傻鸟,我这么聪明,你才是大笨蛋。”

    戚世钦拿出一盒东西,在鹩哥面前晃了晃,好以整暇的问:“那你还想不想吃东西了?”

    里面是香香的食物,这个品种鹩哥曾吃过,就是有点贵,店主不肯给它多吃。

    它扬起脑袋,语气纠结:“那…那你非要给我吃,我也没办法啊。”又怕被打脸,它又垂下脑袋,左脚去踩右脚,竭力告诉自己不吃这一顿也没啥。

    但是浑身的失落气息却是瞒不过人的。

    戚世钦笑了一声,还是把饲料给它装进它的食槽里,然后在抱着胖胖的小狗走出去之前道:“二宝是想跟你玩呢,你怕个什么劲。”

    鹩哥站在角落里没有理他。等人走了,它才蹭到食槽旁,心里嘀咕,说什么要跟我玩,那干嘛要吓我,难道是在给我下马威吗?我才不要和胖狗一起玩。

    不过这个真好吃,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太好了。

    戚世钦给鸟喂完食之后就转道去了卧室,拿出一个盒子才回到大家所在的屋子里,今夜要守岁,大家决定接着玩牌,但是屋子太大了,就算是点了几根蜡烛,却还是不够清晰。

    当柔和的光辉撒向整个屋子的时候,众人都惊呆了,一向稳重的戚大郎问出了众人心中所想:“这就是传说中的明月珠?”

    只见这东西有一个大海碗般大,周围两米内清晰可见,若是再凑近些,连书上的文字都可以看清。

    戚世钦点头:“这是以前打仗时候的战利品,这不算是最好的,据说皇宫里有一个一米多长,重6吨的。”说完又补了一句:“那个是世界上最大的,像我这种的,虽然不多,但还是能找出一些出来。”

    众人已经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了,戚二郎当先说道:“还是玩麻将要紧,小六你赶紧把东西摆好位置,这下晚上可就好玩了。”

    大家也跟着回过神,重新开始玩了起来。

    到了半夜,大家又吃了一顿夜宵,最后实在熬不住的时候才一一回房去睡觉。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戚戈下意识的就直接伸手往枕头下面一摸,他昨晚迷糊间感觉到他爹往下面放了些什么。果然,一个红封出现在他手上,打开一看,里面用线串着六十六个铜钱。

    这就是戚世钦的恶趣味了,因为压岁钱要给双数,他想找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数字。

    吃过早饭,一家人坐上马车,开始了一天的拜年之旅,首站当然是要回岳父家看看了。

    进了月城,刚到魏府大门的时候,不远处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哒哒的朝这里走了过来,门前珠帘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两旁的小铃铛也在微风中作响。窗牖处的薄纱也漂浮在空中,画面可以说相当美丽了。

    马车停了下来,一个丫鬟率先下了车,接着是一个面带微笑的微胖男子,而后一只洁白的手掀开了珠帘,魏青青被丫鬟扶着,踩在一个下人弓着的身体上下了马车。

    魏青青显然也看见了魏景书,她状似讶异的扫了对方一眼,一副没想到昔日出门七八仆人跟着的县令公子如今竟落到这般模样的表情。

    虽然魏青青还没有开口,但是从小就经过各种撕逼的魏景书早就能看透了。

    他也不等魏青青靠近,一手拉着儿子,一手挽着戚世钦的手臂就头也不回的往府里走。

    “唉,哥哥别急走啊。”魏青青手执轻纱状的手绢,微微向前伸着挽留道。

    戚世钦看向气鼓鼓的魏景书道:“不高兴了?难不成你是嫌弃我了?”

    魏景书翻了一个白眼:“嫁都嫁了,有什么好嫌弃的,再说他哪里比得上你。我就是怕吵不赢,每次和她吵完架,回头都觉得自己没发挥好,我要先酝酿酝酿。”

    这幅可爱的样子让戚世钦忍俊不禁,他道:“你要是喜欢的话,找些下人伺候你也是没问题的。”

    “那还是算了,咱们现在一大家子住在一起,我去专门找个人来伺候像什么样子,娘还天天干活呢。我可不想找骂。”魏景书笑了起来,他这人原本就属于气性比较大的,一句话没说好都要生半天闷气。可嫁给戚世钦之后,他的日子可是轻松多了,懒得跟一些人唇枪舌剑的闹的不安宁。

    再说自己相公有多大本事,他自个知道,暗自骄傲着呢。来到这种繁华的地方,还不知得有多少女子盯着呢,他可得看好了才行。

    高高兴兴的和爹娘拜了年,一路跟着的戚戈获得了礼物两份。

    中午是要留在魏府吃饭的,趁着时间还早,戚世钦便想着去给恩师拜个年,和魏景书说了一声之后,便把孩子留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了一个夹子,评论区一片腥风血雨啊,我看的都有点怀疑人生了,无限感慨。谢谢一直鼓励支持我的小天使,非常感谢你们一直陪着我。

    谢谢大家的营养液,看到两个没有显示名字,不知道是系统抽了,还是怎么的。

    读者“木棉”,灌溉营养液+102017-11-17 20: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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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章 斗嘴

    戚世钦一走, 魏县令也不好干巴巴的和几个孩子聊天,他干脆离场,顺手就带走了魏青青的丈夫——城南一家富商的儿子郑鑫。

    魏青青颇有些迫不及待的说:“这个时节,花园里的梅花也该开了, 不如我们去逛逛吧。”

    花园——事故多发地,魏景书话本没白看, 再结合以前柳氏的手段,心里自是有防备的。他捧着自己的大肚子温柔的说:“还是不了, 这天寒地冻的,小心别冻坏了你的侄儿。”

    魏青青捏了一下手掌,眼神不耐,当初明明只要计划得当,这贱人就得嫁给她娘的那个远方亲戚,没想到却给他躲过了几次算计。忍着心中的不耐, 魏青青道:“这倒也是,哥哥你如今嫁给一个农家汉子, 身边也无人伺候,是得小心一点。”

    “哦,对了。”魏青青一副突然想起的表情,说道:“哥哥如今应该也没多少银子去买一些补品吧, 听妹妹一句劝,这怀孕期间多用些滋补身体的对孩子也好,这该花的还是要花,别在这些方面省。若不然, 等妹妹回去了就叫下人给哥哥送一些燕窝、人参过来。”

    她当然知道魏景书有嫁妆了,毕竟是县令嫡子,给的还不算少,但也就是些金银珠宝较多,商铺之类的也就两个。张氏本是农家女子,私下也没什么体己能够补贴给魏景书的。

    魏县令自从得了男孩也就不再是万物不动心的样子,家里的一切都想给儿子留着。毕竟也就是一个县令,不算多大的官,还要孝敬上官,所以他给两个出嫁孩子的东西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而且她娘在府里的地位早已稳固,所以魏景书的嫁妆多少,柳芊芊也是在魏县令面前吹了枕边风的。真要算起来,魏青青一个庶女,嫁妆比之魏景书还真不差什么。

    嫁妆是出嫁的哥儿日后生活的最大倚仗,魏青青说这话明显是在嘲讽,刚嫁出去没几年就要动用自己的嫁妆,这也是变相的说他的夫君不给力。

    魏景书心里暗暗戳小人,现在他不再是爹心中最宠爱的孩子了,而家中唯一的男孩还是魏青青她娘生的。这种境况下,魏景书早先受气便找他爹帮忙罚人的法子自然是不好使了。

    他跟人斗嘴不在行,但跟着二嫂吴氏,魏景书也算是学会了几招,他道:“这就不需要妹妹担心了,相公向来对我仔细周到,这些东西都是我喝腻了的。听说妹夫的一个宠妾生下了一个男孩是吗?这好像是妹夫的长子吧。”

    就像吴氏跟何月对骂老是说人家生不出儿子,招式虽老,但相当管用。魏景书听的多了,也觉得杀伤力极强。

    果然,魏青青的脸色一下子就变的极其难看。

    郑家和大多数富贵家庭一样,儿子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把身边的丫鬟收入房中,当时倒是没有在正妻未入门的时候闹出人命,事后都是喝了避孕药的。然而魏青青嫁过去两三个月之后,这药就停了。

    家里老夫人也怕儿子被嫁过来的儿媳妇勾走了,新婚没几天就给郑鑫赐了自己身边伺候的两个丫环过来。

    这两人是老夫人身边的,轻易动不得,魏青青过的极为憋屈,天天和后院的一群女子争风吃醋,争夺郑鑫的宠爱。没多久她就怀有身孕,心里终于可以舒一口气了,没想到有两个妾室也怀上了,并且还比她的大两个月。

    魏青青自然不甘心长子是妾室所生,动手弄掉了一个,而另一个有老夫人护着,本身也是宅斗技能满点的厉害人物,硬是把肚子里的孩子平安生下来了。而她自己最后折腾了半天生下了一个闺女,这事让魏青青每每想起就抓心挠肺的难受。

    这会儿她也只能装作不在意的样子道:“不过就是个庶子,也不值当什么。”

    魏景书笑着附和:“妹妹说的对,不过就是个庶子。”最后两字他加了重音,他这妹妹不也是个庶女吗?一招制敌之后他就准备溜了,再说下去他怕自己招架不住。

    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魏景书站了起来:“我去看看小戈跑哪去了,这孩子天天在我面前晃着,这一下不见了,还挺不习惯的。妹妹你要逛园子就自己去吧,我有事就不奉陪了。”说完他不待人回答就走了。

    漫漫雪色下,火红的狐狸毛披风没有一丝杂色,衬的魏景书的肌肤如雪,颇有些冰肌玉骨的模样。魏青青这时才注意到这一点,火狐可不好找,这一件披风拿到京城大抵价值千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