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天使的恋人

第一章 AngelSwee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第一章 a

    仲夏夜女孩,是我第一本出版的小说。

    内容描述一位平凡的高中女孩,在追求梦想与爱情之间学习选择,伴随着快乐和苦痛,与心爱的男孩一同成长,除了细腻的角色描写,还有流畅的剧情铺陈与推展,当初可让我辗转难眠了好几个月才完成这部作品。

    女孩为了成为钢琴家,牺牲了与朋友玩乐的时间来练琴,忍受孤独与备受期待的压力,她终于得到世界钢琴大赛的决赛权,但就在女孩前往被誉为音乐之都的维也纳,準备踏出梦想的第一步时,飞往维也纳的班机却不幸发生空难,男孩见到女孩的名字出现在罹难者名单上,在小提琴大赛的舞台上崩溃大哭。

    简单而言,这是一部悲剧收尾的爱情小说。

    ——————

    第一章 ≈

    晚上,我和住在隔壁房间的同班同学,郭建诚,一同去解决晚餐。

    还记得我们为了决定晚餐该吃什幺而讨论许久,却不知为何,等我回过神时,早已身处在吃到饱的火锅店里,建诚点了麻辣汤底,而我点了日式清汤。

    可能因为拍电影的事,让我开心得出神了,同时,我也在脑中默默构思小说的最后一章,就是早上那本差点害我往生的小说,由于某些不合理的人事命令,原本可以从容完稿的小说,却演变成与截稿日的煎熬搏斗。

    在这烦恼也无济于事,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居然只是因为这样,祐昇就临时说不去,真是太夸张了…欸,你有在听我说话吗?」

    「当然有啊。」坐在我对面的建诚,正在抱怨祐昇因为女朋友而放他鸽子的事。

    「唉,真是脆弱的友谊啊!」建诚叹道。

    「哈哈,你还说呢,你交女朋友的时候也是人间蒸发啊!约你吃个饭就像请神一样。」

    「冤枉啊!那是因为她太黏了…」聊着聊着,我们已在不知觉中嗑掉好几盘肉片。

    『噔噔!』突然传来微弱的讯息通知,打开手机一看,是我的责任编辑传给我的,他叫孙士楷,在公司里我称他为孙编辑,私底下则称他大叔,大叔这绰号不是我取的,由来则是因为他长得很像一位名叫江南大叔的韩国明星。

    『记得九点在江之屋。』江之屋是一间烧烤店的店名。

    『ok,你请客。』

    『…为何?』

    『庆祝我的小说要拍电影了!』

    『好啊,不过你得交出完美的最后一章!』

    『当然,这是一定要的!』这是当前最火红的手机通讯软体,叫做le,我不忘加上一个得意笑脸的表情符号。

    与孙编辑通讯完,我看到老妹的未读讯息。

    『亲爱的老哥,我晚上要跟朋友去夜店,老妈有问的话就说我已经睡了,爱你喔!』后面还加上一个飞吻的表情符号,看完的当下我只感到莫名的头痛。

    「有正妹密你喔?」

    「没有啦,是我妹。」

    「少来!」建诚露出奸诈的笑脸。

    「真的啊,你自己看。」

    建诚看着手机上的讯息,悠然说道:「去夜店喔,好像是罗镇益他们约的。」

    「啥?你说这话什幺意思?」我纳闷的问。

    「什幺?原来你不知道啊…」建诚一脸从容的吃着肉片,回答:「罗镇益他们那群有约你妹去夜店啊,好像上礼拜就在约了。」

    「我完全不知道欸…这年头的朋友都这幺不讲道义吗?」

    「谁叫你有个这幺漂亮的妹妹,本来我也要去啊,不过明天要考英文,实在没办法去,真是可惜了。」虽然这种事我早就习以为常,但心里多少感到不舒服,我又接着问:「那…阿豪有去吗?」

    「有,当然有。」建诚依旧事不关己的喝着可乐,脸上不时露出淫蕩的笑容:「他『哈』你妹这幺久了,怎幺可能没去,而且你别忘了,他最近才刚失恋!」

    「呃,差点就忘记这回事了…」听到这里,我开始担心了。

    阿豪,本名刘志豪,虽然是位跟我还算熟的同学,但他可是众人口中的『千人斩』,传闻与他发生过关係的女性不下百人,平常我几乎不管湘华的私事,但如果是熟识的朋友想对我妹妹乱来,我可就不能置之不理了,因为维持生活圈的和谐与保护家人是我的处事原则。

    虽然有可能是我在胡思乱想、太过杞人忧天,但俗话说得好:『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尤其湘华酒量差又爱喝的个性,实在让我放心不下。

    「如果不小心发生了什幺事,阿豪就要叫你大舅子了。」建诚火上加油的补了一句。

    「虽然明天还有期末考,但…」我收起手机,肃起眉头说道:「为了保险起见,今晚还是去一趟夜店吧!」

    ——————

    前往江之屋的路上,我去了趟钟錶行,将送修的手錶领回。

    没错,正是早上那支差点害我缺考的手錶。

    「谢谢惠顾。」老闆换好电池,并贴心的将錶针调回标準时间。

    『錶带有点旧了,要不要顺便换新的?』走出钟錶行后,我想起方才老闆问我的话。

    『不用了,谢谢,有需要的话我过阵子再来换。』老闆所言属实,正常来说,这手錶的皮製錶带是该换了,上面遍布斑驳的汙垢,錶带的边缘也有剥落的迹象。

    『四年没换过錶带?哇,你很会保养喔!』『这幺珍惜这支手錶,女朋友送的齁!』穿梭热闹喧吵的街,耳边却迴响老闆所说的话,还有深深藏在心里,那些再也听不到的话…

    『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还喜欢吗?』

    『这支手錶很贵的,你要好好珍惜喔!』

    『想我的时候,就看着这支手錶吧!』

    『我就像这支手錶,想一直牵住你的手,直到我老了、头髮白了…』

    『如果我变得又老又丑,你还会喜欢我吗?』

    我知道自己还没有释怀,但…总有一天会释怀的吧?

    时间不断向前推移,悲伤却将自己困在原地…

    一到江之屋,孙编辑早已在座位上,见到我前来,便收起面对笔电时的眉头轻锁:「我先点了几样小菜,来,菜单给你。」

    「我不饿,不够吃的话再加点就好。」平时除了在公司,我和孙编辑也会相约在别的地方讨论作品,虽然到最后总演变成聊天居多的情况。

    原本我们相约的地点,多半是安静的咖啡厅或简餐店,但随着这几年的相处下来,地点已逐渐偏向孙编辑的爱好,诸如烧烤店或小酒吧,助长这一切的原因或许是我太过随和了,印象最深刻的一次,便是在ktv里。

    没错,两个文字工作者在吵杂的ktv包厢讨论关于文字的排列组合,虽然我本身并不排斥这些场所,但好像不是适合讨论文字创作的地方吧?孙编辑总是随心所欲,面对这种情形,我早已习以为常…

    「第二十三章真的很精彩啊,虽然错字满多的。」孙编辑收起笔电,脸上挂着谜样的笑容:「翔宇,你长大了,现在已经是完完全全的作家了。」

    「话别说得太早,关于最后一章的结局,我还没什幺头绪。」平常会先废话几句的孙编辑,难得直接讨论正题,就当我感到一丝欣慰时,服务生走了过来:「您的啤酒来了,请慢用。」

    什幺?是啤酒!而且还是两杯,我不禁面有难色:「大叔,我等等还有事…」话还没说完,孙编辑早已举起酒杯:「陪我喝一杯就好,庆祝你的小说要拍电影啦!」

    「话是这幺说的吗?」

    「别这样嘛,我知道你酒量不好,就一杯而已,这幺晚才下班,也只有你能陪我喝了。」孙编辑总爱酒量不好的我陪他小酌几杯,也多亏于此,我的酒量从最初的半杯啤酒,功力已进步到两杯。

    「这次的出版会议提早一个礼拜,真是忙死我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孙编辑的酒杯便已见底。

    他是把酒当成水在喝吗?

    「话说回来。」孙编辑继续说道:「这次最受期待的还是你的作品啊!封面也照你的要求量身设计,想必出版之后,铁定能让『橘子熊』的知名度更上一层!」

    橘子熊是我的笔名,而我即将要出版的作品,是上一部推理小说『怪盗杜拉克』的续集,与我先前的爱情小说风格迥异,内容描写离奇的犯罪手法与複杂的逻辑推理,是部最耗费我精神与时间的作品,光是想起寻找素材与参考资料的过程,都会令我感到莫名的辛酸。

    幸好,这部作品得到读者热烈迴响,对作家而言无疑是最大的鼓励。

    「是啊,我很满意这部作品呢。」我夹了几样小菜,在嘴里细细品嚐:「最后一章,我想让庞德警长跟杜拉克…」话还没说完,孙编辑突然停下手中的筷子:「啊!差点就忘了。」

    「咦?」我看着孙编辑的视线方向,是一旁的电视。

    「今天是『台湾好声音』的八强决定赛,差点就忘了!」

    一种无奈感油然而生,我问道:「你喜欢看这个?」

    「是啊!」孙编辑毫不犹豫的回答:「而且今天的特别来宾可是a啊!」a是谁啊?听都没听过。

    「年仅十九岁就出了三张专辑,最近还要在小巨蛋举办首次个人演唱会!」孙编辑不知为何,脸上露出沉醉的表情,看起来就像个痴汉:「啊…可爱的a,美丽的a,要是我再晚出生个几年就好了!」

    「慧芳姊真可怜啊!」我不忘趁机调侃:「忍受男友的精神外遇,心里一定很不好受吧!」慧芳是孙编辑的女朋友,身材有些『丰腴』,而且个性跟孙编辑一样乐观豁达,偶尔会做出少根筋的事,俩人有莫名的夫妻脸,是旁人眼中的天生一对。

    「这些话要是被她听到,可是会出人命的…」孙编辑皱起眉头,不禁打了个冷颤。

    「话说…那个什幺a,是谁啊?」

    「什幺?」听我这幺一问,孙编辑一脸纳闷:「你是在开玩笑吗?」

    「那个什幺a,是,谁,啊?」我又加重语气複述一遍。

    「天啊!」孙编辑故作头痛样,带着欠揍的表情不停问道:「你真的不知道a?真的不知道吗?多少有听过吧?真的不是在开玩笑?」

    「真的没听过啊,今天是第一次听到。」我不假思索的回答。

    「怎幺会有这幺离奇的事,你居然没听过a!不,这一定是幻觉,吓不倒我的…」

    「抱歉,就当我没问过吧…」

    「你是活在石器时代吗?」孙编辑略显激动的用筷子指着我,像似对犯错的小孩训话:「翔宇啊,我知道你很忙,又要唸书又要赶稿,又要忙学生会的杂事,不过身为作家,你不能跟生活脱节,变成社会边缘人啊!」

    这未免也太夸张了,我只不过是不知道a是谁啊…

    ≈是台湾好声音第一季的冠军,出了三张专辑,拍过十七支广告,被誉为新生代玉女歌手,前阵子还在当红偶像剧里客串演出…」孙编辑滔滔不绝的说起a,鉅细靡遗的程度令我可以果断确定,孙编辑是a的死忠粉丝。

    「她甜美的外型,活泼开朗的个性,再加上美如天籁的嗓音,就像是降临人间的天使啊!她的歌声扣人心弦,彷彿灵魂会被她的歌声牵引至天堂,之前有位死刑犯在临死前的愿望,就是想听到a的现场演唱!」

    「妈妈你看,是a!」隔壁桌的小男孩指着电视,笑得天真灿烂,正好被孙编辑瞧见:「你看,连五岁小孩都知道a!」

    「是是是,不知道a真是滔天大罪。」我嘟着嘴,转头看着电视:「我倒要看看,a是不是跟你说的那样甜美可爱…」

    『大家好,我是a!』电视里传来甜美的声音。『很高兴回到台湾好声音当特别来宾…最想念谁吗?当然是小胖老师呀!』

    啊!她就是a?真的长得好可爱…

    「怎幺样?a很漂亮吧!」孙编辑露出得意笑容,彷彿a是她的老婆或女儿似的。

    「就…还不错啦。」我默默的拿起酒杯:「不过,歌手最重要的是实力、实力!」

    ≈不只有两粒,还有实力呢!」跟孙编辑聊天,总担心智商会被降低…

    「再来一杯啤酒,谢谢!」不知不觉,孙编辑的酒杯又空了,他指着电视笑道:「a可是被誉为小邓丽君啊,好好欣赏她的天籁美声吧!」

    「哇,是a耶!」

    「听说a要出新专辑了,好期待啊!」

    「好可爱喔,如果她是我女友该有多好!」店里的客人们不知何时,目光皆投射在电视前,并热烈谈论a,尽是对a的爱慕与讚赏,话语中不难感受a的超高人气,看见这一幕令我感到莫名的羞愧。

    难道我真的活在石器时代?

    『今天我要带来的歌曲,是收录在第二张专辑的默默无语。』看着萤光幕里的a,梳着一髮公主头,身穿粉红小礼服,再搭配白色高跟鞋,美艳又不落俗气,并将少女的青春可爱衬托出来,举止投足间皆显露当红歌手的气场。

    仔细观察a的容貌,感觉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见过,一时间却想不起来。

    应该是错觉吧?应该是曾经看过a的广告才产生的错觉。

    「开始了,是默默无语。」孙编辑用筷子指向电视:「这是a的代表作,你可要仔细听啊!」

    「好好好,我知道!」店里原本吵杂的聊天声突然安静了一半,不少客人紧盯着萤幕,準备聆听a的演唱。

    电视里响起悦耳的前奏,旋律很轻柔,却也很悲伤。

    默默无语,是一首悲伤的歌吗?

    『为什幺会这样,从没想过会这样,即使我哭红了眼,你也只是默默无语…』

    这是什幺感觉?过往的画面在脑海里依稀浮现,压抑在心里的悲伤不断涌出,逐渐蔓延在我的全身,还有泛红的双眼。

    我想妳了,筱筠…

    『你已离开我的世界,我只能假装过得坚强,听见关于你的一切,我只能默默无语,心却偷偷的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