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武祖星

五十二章 英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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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已经是傍晚时候了,太阳像一个火红色大球,悬挂在天空上;又像神龙吐的丹珠,吸引着你,想拥有它,它实在是太美了,让你不得不爱它,虽然你永远都得不到它。

    而吴影没有像美丽的太阳所吸引,他的眼光全部集中在,那片散乱分布着果树的那个地方,眼尖的他发现了在那个地方有着袅袅炊烟升腾而起。他知道,自己终于找到人了,迫不及待地向那个地方飞掠而去。

    很快,吴影就到达的边缘,收敛真气,像一个普通人一样,顺着一道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向村里边走去。

    望着路两傍的杨糖,龙眼等颗树,与自己的是多么的相似。仿佛间,又回到小时,夏秋两季经常在村中摘取果吃。那时是很害怕爬树的,因为村中有人曾经因为这个跌断了大腿,却因为没有钱请得起大夫,而最终残废了,后来媳妇儿都难取。所以母亲经常以这个事情教育我,如果不想以后像东家二叔一样,就不要爬树,仿佛树上有魔鬼,一旦小孩子上了树就会被推下来一样。但那里还小,所以坚信了母亲的话没有去爬树,但是树上的果子诱惑太大,所以经常撑着一支长长的竹杆来拍打着果子,让它掉到地上,然后再拾来吃。有些果自己家是不种的,像龙眼啦,所以有时也会偷偷地去邻里的树上打,有时候被捉住,总会告回家里的,被母亲打一顿是少不了的。那时很恨邻里的,现在想起来却是那么的温暖。

    当吴影走了一会,终于看到人了,就要上前去问路。但是还没有等他行动,就把人给吓跑了,那是一男一女的两个小孩,样子应该是姐弟吧,大概六七岁的光景。

    当看到小孩子竟然跑了,好像看到怪物一样,一脸的恐惧和害怕,吴影愣了愣。最后转眼看了看自己的扮像,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披着鸟毛的野人,难怪小孩被吓跑了。自嘲的笑了笑,然后继续慢慢地向村中走去。

    不一会,两个小孩子竟然跑了回来,还带着一个中年妇女。两个小孩正藏在中年妇女的身后,探出两颗小脑袋,怯生生地望他。黑亮的眼珠不停地转动着,眼中再也没有害怕,有的只好奇。吴影对笑了笑,两颗小脑袋马上缩了回到中年妇女的身后,过了一会又控出来。

    吴影把眼睛转向中年妇女,只见她不高的个子,却很结实。她穿着朴素的衣服,裤脚是卷着的,还带着点泥巴,应该是刚从农田中回来不久吧。

    “小伙子,你是做什么的?来我们这有事么?”吴影正准备开口,那位大婶操着一种方言口音问起他的来历。

    一听那位大婶的口音,吴影心中松了一口气,自己应该是回到了西荒了,因为这种方言与自己家乡的几乎相同。

    要知道在这个广阔的大地上,不知道有多少的人类。所以有很多的语种,就西荒都有好几种语言,带地方口音的方言更多了。所以听到熟悉的声音,吴影就有点肯定这就是西荒。听姜伯说了,东方普遍说的是神州话,虽然也有其他的语言,但是差不多会说神州话,因为当时秦帝国当时统计了东方,把原本的语言定为官话,并强制让国民学习使用这种语言。虽然后来秦大帝国最终灭亡了,但是不管是那个朝代统治这片大陆,都沿用了这种语言。到了元帝国时,曾经征服整个神州大地的人类,因为地理的原因不能全部变成国土,但是却还是保留着殖民的形势,统治了整个神州。元统治的时候,把秦话命名为神州话,元虽然在漫长的时间面前,也灭亡了,但是却把东方的文化,深入去传到神州大陆的每一个地方。

    “阿婶你好!刚才不好意思,吓着了两个小朋友了。我叫吴影,从翠云城而来,因为迷了路,所以来到贵村,希望能了解自己在那里。”吴影有点不好意思,毕竟自己穿成这样子,真的不自在,阿婶望着自己的眼神都是怪怪的。

    “哦!翠云城啊!我知道,我还去过几次。离这里并不算远。我们这里所在地是连云城管的村子,连云城与你们的翠云城相邻的,听说就这我们连云是因为靠近翠云城才这样叫呢!”大婶一听吴影是从翠云城来的,戒备之心去了大半,声音都变大了,仿佛自己为自己去过翠云城感到自豪呢。

    “谢谢!啊婶怎么称呼?”吴影一听到真的回到西荒,悬着的心终于放下,连忙感谢对方的热情回答。虽然不是在东方,有点遗憾,但是,也有点庆幸,因为以自己的实力到了东方,生死真的不在自己的控制中。现在回到西荒安全多了,自己完全有时间,变成金丹境的武者再去。

    “叫我英婶就行,小吴怎么穿成这样子,就是迷路也不至于啊,难道你遇上强盗了?”英婶关心地问道。

    “对!遇上强盗了!还好他只要钱没有要命,这一身是我在路上看到一只死鸟,拨了它的羽毛做的。”对英婶的问题,吴影可不知道怎么回答,如此回答是不行的,她一个普通人怎么接受得了这样的消息,所以只能是来个善意的谎言了。

    “这帮强盗也太可恶了吧,连人家的衣服都拨了,太缺德了,会遭报应的。不过你这身上的鸟毛也太大太长了吧,这个鸟得有多大?我还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漂亮这么大的羽毛呢!”英婶先是表示了对强盗的愤怒,然后就对吴影身上穿的鸟毛表示出很好奇的样子。如果已经死的鸟妖知道自己的羽毛被如此称赞会有什么样的感受,不过它的羽毛黑亮黑亮的,没有杂色,看起来真的有点高贵的华丽。

    “运气好了点,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那只鸟真的是很大的,可惜太远了,我没有办法带过来。”吴影顺口答道。

    “真的吗?真的太可惜了!不说这个,小吴去我家坐坐吧!顺便给你找一套衣服吧,穿着这个虽然有点漂亮,但是太奇怪了!”英婶热情地邀请吴影到她的家做客,看来是个热情的乡村妇女。

    “谢谢英婶,我正须要一套衣服,不然穿这个是没有办法见人!”英婶说给他一套衣服穿,正好吴影的心意,穿着这鸟羽毛做的所以临时衣服太简陋了,一不注意就会露点,实在是太糟糕了。

    “来!来!叫影哥。”英婶转过身去,把藏在身后,正认真地听着说话的两小家伙给拉出来,想让与吴影打个招呼。

    但是两个小家伙,小女孩绞着两手,怯怯地望着吴影,终是没有叫出声来。而小男孩却更胆小,拉着姐姐的衣罢,半藏着身,看都不敢看吴影。

    看着自家两个小家伙如此不争气,英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实在不好意思,一见陌生人,就变得胆子小了,平时还是挺活泼的。”

    “没事,小孩子就这样,我小时候也这样的,大了就好了。”吴影笑道,然后带着亲切的笑容问小女孩,“小妹妹,你比哥哥我小时候还勇敢,我那时候看到陌生人,会哭鼻子的。来!与哥哥说,你叫什么名字!”

    “静静”小女孩也许看到吴影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怕,还是因为吴影赞了她,竟然开口回答了,不过声音却很小,幸好,他的听力比普通人强大多了,才听清楚。

    “静静真乖!弟弟叫什么?”

    “他叫明明。”也许是有了第一次开口,胆子变大点了,声音变得大多了。

    渐渐地,小女孩静静变得越来越活泼了,竟然与吴影聊了开来,英婶时不时地插上几句,说的大多是两个孩子,的长处和短处,说太调皮了,有时候像脱了绳的马一样,到处乱跑。夫妇又没有时时间看着,所以经常担心呢!可看出她对两个小宝贝的宠爱,可是毕竟是在农村干农活的,大多数时间都在田野中,没有多少时间陪孩子。

    就这样聊着,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一座茅草屋前面。这座茅草屋,墙是土墙,上面却是稻草覆盖着,中间高两边低。草屋的前面是用手臂粗的树枝围起来的前院,里面还种上了黄皮果和芒果,给这个简陋的庭院增加了浓浓的生机。

    英婶到来篱笆前,有一个木门,上面没有上锁,她顺手把木门推开,带着吴影进入屋内。

    屋里摆设很简单,家具也不多,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座彩色的木神像。吴影对这个神像并不很了解,不过看起来很威武地摆在高高的木阁中,它的前面还摆着一个香炉,看来香火还不错。

    就在吴影东看看西看看的时候,英婶已经拿出一套衣服,让吴影却去换了。

    当吴影换衣服出来时,英婶上上下下,看了好一会,才点了点头道:“不错,挺合身的。这个衣服是孩子他爸年轻时的衣服,我们结婚时他穿过后就没有穿了,说穿着不自在,总是把怕把他弄脏了。”

    吴影一听,是人家结婚时才穿的衣服,还珍藏了这么久,可见是人家保存的结婚的记念之物。所以想把它脱了,还回给人家。但是英婶还是坚定是让他穿着,说放着也是放着,孩子他爸不可能再穿了,都老了。

    吴影看到推脱不掉,也就只能穿着了。这身衣服布料真不错,青色的武士服,可见这个世间武风的盛行,连农村普通农民都喜欢穿武士服。

    吴影过点过意不去,想送人家点什么,可是自己身上什么也没有,看到英婶那么喜欢那鸟羽毛,就送给了她。当时她是不想接受的,她说如果这些鸟羽毛拿去城里卖,就值钱的。但是吴影说如果她没有收下鸟羽毛,自己也不能要这套衣服,最终她还是收下了。

    穿上了衣服,问清了路,吴影本想起程,回到迷雾森林的训练营,那里自己的村人和朋友不知道怎么样了。但他说起时,英婶不让,说等她的男人回来,一起吃一顿饭再走。

    他一想也对,虽然自己已经处于辟谷的连缘,半个月不吃东西都没有问题的,但是人情难却啊!

    就这样吴影留在了英婶的家中,与她拉起了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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