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田园闺色

27.第二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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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锦花在姜家所住的屋子原是姜家的侧屋,是一间储物屋所改的屋子,里面窄小不说还时常有耗子。

    她被带到顾疏家后,走了一圈就询问道:“顾……七哥,你家没几间屋子,要不我干脆睡侧屋吧?”

    她还是不大习惯改称呼,顾字第一反应就吐出口来。

    顾疏家仅有四间屋子。一座小院,一间为厨房,一间为主屋顾疏所住的屋子,一间侧屋被顾疏当作了书房,还有一间澡房,实在是腾不出多的地方再住一人。

    “侧屋还是做书房吧,你睡主屋里。”

    姜锦花呆住了,顾疏自她手里提走布袋,她赶忙追着跑过去,“七哥,主屋不是你睡的地方吗,那我还是不睡这里了吧。”

    睡在主屋,他俩晚上就要同床共枕了。

    “没事,你睡床榻,我睡地。”顾疏笑着说:“我去拿棉被出来,家□□只有两床棉被,那一床未晒过,可能会有点霉味。”

    “我不嫌弃,等下晒晒太阳就好了。”

    姜锦花一回完,顾疏便转身进屋去了,她猛然想起自己都忘了提共住一屋一事,拍了下脑袋又跟了进去。

    屋内顾疏正要换衣服,姜锦花踩着进屋时,便看见他撩起的衣角以及他如玉的后腰。

    她霎时红了脸,转过身捂脸道:“七哥,对……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换衣。”

    顾疏先是一愣,回头只瞧见她的背影,愣后淡笑摇头,“无碍。”

    姜锦花却比他显得还扭捏,就像是被人看了的是她一般。

    “我换好了,阿锦你可以转身了。”顾疏念着“阿锦”顺口极了,不像头一回念这称呼。

    顾疏换了一身衣裳,是姜锦花见过的另一件旧衣,一偏头,她这才注意到顾疏先前所穿的那件留有血迹,她问:“七哥,你去哪沾的血?”

    姜锦花又一打颤,顾疏该不会为了自己卖血了吧。

    “先前在杀鸡,浸了些血到衣裳上。”顾疏拾起衣服丢到木盆里,又说:“明日再去洗吧。”

    姜锦花顿时松了一口气,原是鸡血。

    她自告奋勇说道:“七哥,往后我来洗衣裳吧。”

    留在顾家不做点事情,她都说不过去。

    “不急,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家中食材不多了,过两日还要再进城里一趟。”顾疏琢磨着家里的余钱,所剩的却不多,“到时把抄写书籍一卖,那钱应能买不少菜肉了。”

    “七哥,要不是我,你不会过得更拮据。”姜锦花无比内疚。

    若是不买她,顾疏还留有二十两银子。可买了她,顾疏就更没钱了。

    “阿锦,咱们要往前看。我花二十两是因为不愿看你在姜家被那样对待,你救了我的那回,那样的恩情我忘不了。”

    顾疏不想她执着在那二十两银子上,他微扬唇角,“再说,我们如今不是最亲之人吗。我无父无母,而你也与姜家脱离关系,从今往后,我们可要相依为命了。既然是相依为命,我们彼此之间还计较那么多作甚?”

    “七哥,谢谢你。”这句道谢是姜锦花发自内心的。

    如顾疏所说,往后她在这世上最亲之人便是他了。

    姜锦花还没有弄清楚自己对顾疏是何感情,但她愿意做顾疏口中的那个与他相依为命之人。

    姜锦花会一直记着顾疏待自己的好。

    是他把自己从姜家那个牢笼里救了出来,不必去赵家,也不必去夏家,而是待在顾家,这于姜锦花是最好的归宿。

    顾疏无钱读书,那么往后她便要想方设法赚钱,供顾疏读书,回报他的恩情。

    “阿锦,既然你要谢我,那往后你做饭可好?”顾疏的语气突而变得有些可怜兮兮,“你知道的,我烧饭不太好吃。”

    “这事交给我吧,往后我来掌勺,我做什么你就吃什么,可不许挑食。”

    顾疏咳咳两下,他又不是孩童,还挑食?

    除了蒜、姜、香菜还有香芹不吃,他保证,他一点也不挑食。

    姜锦花去厨房搜罗了一下吃食,发现所剩真不多了,厨房里余下的若顾疏一人还可再管两日,但多了一人便不够了。

    她回来后说道:“七哥,过两日我和你一同进城吧。”

    “好。”

    两人在顾家之初的事情彼此交代好后,姜锦花便回房抱了晚上要睡的被褥出院,挂在院中晾晒去去霉味,而顾疏则进了侧屋继续抄书。

    今日的阳光挺好,姜锦花将被褥铺平挂好,不过一个时辰后,她的鼻息间似乎闻到了阳光干净的味道。

    午饭她烧好后喊的顾疏吃饭,因食材不多,两人吃得很简单。但好歹家中还有一只野鸡,姜锦花便烧了三块鸡肉。

    顾疏夹了一筷子,只尝了一口便笑了,“我总觉得带阿锦回来是我赚到了,我自己烧得菜只勉勉强强能入口。”

    这是在夸她烧饭好吃了。

    “往后七哥还有口福呢!”姜锦花扬起笑脸,“我还有好多厉害的烧菜本领没发挥出来。”

    “那好,那我就等着吃了。”

    饭后,顾疏想收拾去洗碗,但姜锦花却抢了过来,“七哥,你还是去抄书吧,这碗筷我来洗。”

    “那就晚上的碗筷我来洗。”

    顾疏想的却是,也不应叫姜锦花做太多的活儿了,她在姜家就是做活太多,一身都晒黑了。

    姜锦花争不过他,只得点头应了。

    不过到了晚上,顾疏才知晓姜锦花有的是法子推拒他的要求。晚饭两人喝的是疙瘩汤,一人一碗没多的了,那碗也好洗,拿水一刷一过便好了。

    顾疏刷好碗来找姜锦花,却见她正在院子里收拾他未砍完的木柴。

    她握着刀一刀劈开一个,木柴轻而易举就断成两半,那利落地刀法看得顾疏心惊。

    “阿锦,明日再劈吧,今日早点洗了歇息。”

    姜锦花回头一瞥,起身就往厨房走,“那你等会,我去给你烧水。”

    顾疏:“……”

    他好像真的买回来一个烧水做饭的丫头?

    顾疏迈开步跟着也走去了厨房,他是想帮着烧火,然而姜锦花却不让他上手,他干巴巴站在旁边,神色带着委屈。

    一大锅热水两人不够用,她又多烧了一锅,等顾疏洗完后,就自己倒水去洗。

    姜锦花从澡房里擦干头发走出,往屋里一瞅未看见顾疏的影子,大晚上顾疏只会待在书房了,她就往侧屋走去。

    “七哥,你还在抄书呢。”

    顾疏点着蜡烛一笔不停地抄写,他头发未干也未扎起,只随意的披散在脑后。

    因落笔动作,有一缕带水的发丝似要落在了纸上——

    姜锦花一步跨过去,接住了那根发丝,又轻轻置于他脑后。

    顾疏洗去自己脸上的灰尘后,在烛光中映照出的是他原本的容颜。

    他侧颜如临水照花,如精心雕刻所出的玉,但那蹙起的眉,又在这玉上多刻了几道纹路。

    每瞧见一回,姜锦花都会因他生得太过貌美而心惊不已,与这样的人共处一室,她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顾疏放下笔,侧眸看了过来。

    姜锦花的指尖犹在他发丝间,触及他的目光,如烫手般的收回来,双颊都升起了滚烫。

    他说:“我还要再抄写两章,明日便可全部抄完了,到时候好一并带进城去卖。阿锦若是困了,不必等我先睡吧。”

    “那七哥,我陪着你吧。”姜锦花有些难为情,她到底不习惯自己住在顾疏家中,且她这会儿也不大困,“虽然我帮不了七哥什么,但七哥若有用得到我的地方,尽管使唤我。”

    她的目光流连在顾疏那一头犹湿的黑发上,她真想先为他擦干头发,但那举动到底太过亲密了些,不是她应做的。

    顾疏浅浅一笑,她又不是自己的丫鬟,他使唤她作甚?

    他侧眸迎着烛火,眼中就是她的脸。

    烛光燃着,姜锦花洗后换了一身轻便的短衣,顾疏意外地发觉她从未露在外的肌肤,是那样的白,与她晒黑的脖颈与脸,成了鲜明的两极。

    “阿锦,你原先皮肤很白啊。”

    姜锦花微一愣,再看自己的手臂,常年藏在衣裳之下,自然少了暴晒,“我也不知,可能晒多了脸上就黑了。”

    “无碍,日后不必再晒了,看太阳毒你就机灵点,不要出门。”

    顾家不比姜家,没有田地,姜锦花便再不用顶着烈日下地干活。

    顾疏正欲收了目光,余光一瞥,蓦地瞟见姜锦花眼角的一颗泪痣,只觉得别致极了。

    姜锦花,和姜家之人连长相都无半分相似吗。

    顾疏忽而抿唇。

    他抬手似要抚上姜锦花的眼角,却被她不自然地避开自己,他怔后收手笑道:“我是才发现,你眼角竟有一颗泪痣。”

    “有吗?”

    “你自己不知吗?”

    “七哥不说,我还真不知道,我很少照镜子看自己的模样,哪儿有痣更不清楚了。”

    姜锦花自己摸了摸眼角,她脸上太黑,从未仔细端视过。

    要说哪里有痣,她只知道自己胸前有一颗,还是洗澡时发现的。

    顾疏再度生笑,近日离得近了,便发觉了这一事,连姜锦花自个儿都不知。

    那颗泪痣不大不小,生得位置在她杏眼眼尾处。他信的,若姜锦花白上几分,这泪痣便如朱砂一般夺目惊艳了。

    笑后,他忆起一件事来,便问:“那日在书店我见你识得字,是你在姜家偷学的?”

    “是……算是偷学的吧,小时候我跑到二哥屋里偷了他的大字跟着自学。”

    姜锦花总不能告诉顾疏,这是自己前生所学的吧。

    她说:“不过我认识的字并不多,也就那么一些。”

    “那你可会写?”

    姜锦花摇头,“不会。”

    毛笔字的繁体她是真写不好。

    顾疏再问:“你对识字感兴趣吗?我日后若是教你,你可愿意?”

    “七哥肯教我吗?”姜锦花惊喜一笑,“那好,往后有空七哥定要记得教我。”

    顾疏瞧着她一副笑颜,心知她是真的高兴,扬唇又道:“行,那研墨你可会?”

    “兴许可以试试看。”

    姜锦花上手试了试,却怎么也研磨不到火候。

    顾疏握着她的手让她放慢再放轻,他的手很干也很凉,姜锦花有一瞬间脑子放了空,只记得手背上传来干干凉凉的触感了。

    顾疏放开她,再度提笔说道:“我写完这两章咱们便去歇息,阿锦,你来帮我研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