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爱巫师

分节阅读_1

海棠书屋备用网站
    爱巫师红狗 作者红狗

    前言一回首满是斑驳

    作者石砾  红狗是我的朋友。  说这话时其实我挺心虚的,主要是我和他的交情,绝对不属于那种肝胆相照的普通模式,基本上说,对他,我是随时准备排挤和奚落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们有过短暂的同事关系的原因。  他有一张貌似年轻的脸,但我一直不相信他有像同龄人一样的童年乃至青春。现在的年轻人谁会像他一样迷恋传统呢难以想象他在那所精英密布的大学里如何哼着他的昆曲独自成长,那将是段多么木讷而又乏味的岁月。在我看来,如今红狗的狂放不羁,完全就是那段苍白岁月下沉睡已久的青春突然从校园被撒到社会上的四处乱撞,我们很轻易的看到,圈养已久的宠物回到花团锦簇的世界,立马就会疯掉。  然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因为这篇我爱巫师。  我爱巫师应该算一篇网络文学,它具备网络文学所有的特征散漫,随意,矫情,自嘲,灰色,再捎带脚儿的描上两笔晴色。我必须说这是一部引人入胜的青春祭文,从中很容易嗅到那几年周遭弥漫的气息,这样组合起来的东西,很适合曾经被束缚如今很自主的一些人的胃口这群人基本上都没受过什么苦,但所有的回忆仿佛又从来没让自己舒服过,俩字就能描述他们的青春拧吧。这是青黄不接的一代人,他们的理想比前辈更加高远也更加缥缈,但很少有人听到理想破碎时的声音,因为,周围很吵,他们很忙。  巫师是谁她是你曾心仪的姑娘,她是你曾困惑的迷惘,她是你曾追求的爱情,她是你曾深陷的绝望。巫师就是你的青春,你的曾经,夹杂着很多不平和踟蹰,一切都是不连贯的,你实在没法描述那段岁月的色彩,仿佛红狗描述过的宿舍走道上的阳光斑驳。它们晃动着,闪烁着,从你身体上划过,除了表面色彩的变化,你丝毫不知情,这就是师长常常教诲的“浪费光阴”吧。但你知道,浪费是不可避免的,只是方式不同。你找不到更合理的方式来搪塞自己,如同你每次饭局中点菜时都说的那句“什么都行”。  我尽量的不提伤感这个词,因为在我的印象中,这个词与红狗这个人实在不搭界。他是一个盲目乐观的人,我没法相信这样一个人用这么多的文字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也有伤感的时候。我尽量的从中找到一些能让我笑出声的部分来仔细看,说实话这样的篇幅在小说中比比皆是,你完全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闲时解闷的读物来随意翻翻,根本就不用认真。如果你真的能做到这点,我就必须说你的运气好。  继续你那随意翻翻的态度吧,别较劲,别深究,那样,它带给你的乐趣是不需要什么代价的。  驻足回首时,你可以满足,可以庆幸,可以感慨,可以伤怀,可以木然,或者你可以选择忘记,可以毫不在意,甚至于,你可以选择不回头,只是一路前行。红狗散漫的性格注定了他的方式三步一下腰,五步一回头,然后他再趟啊趟着走  如果你没有办法听他诉说到曲终人散,一点也不奇怪,也许是因为你的青春没有逝去,或者,压根就没有存在过。

    前言二一个叫巫师的网友评论

    我不认识红狗。  网络上太多的虚迷让我没功夫去认识一个id,然而这个id却写了一个我爱巫师。第一次看见这个名字,我几乎是鄙夷的点击了链接,文字是我熟悉的北京风味,满嘴都是飘忽不定的过去。渐渐的几乎没有人再认为这个不停更新的帖子和它的标题有任何关系了。可以说,巫师只是一个符号,一个似是而非的符号,她不是我不是你,不是任何一个我们认识的人。  我看文章很挑剔,文字杂乱的一向不入我眼,这篇被石砾称为“青春的祭文”的文字打破了我的恶习。有种慌乱和无助总伴随着这些密密麻麻的字儿跳进我的眼睛。我不愿意说这是祭文,我更愿意把它看成生长的纹路仿若茂密树冠,总是由斑驳的树皮支撑。那些如刀刻的痕迹,才是我们的回忆;华丽的文字在这里只是一种多余。  我不是一个善于恭维的人,也不愿意恭维别人,同样,我把红狗的小说在新浪连载这事,看成是个偶然,总会有人喜欢看这种东西的,不是么然而,我还想说,有人喜欢看,不就足够了么。

    前言三、给网友的一些回帖

    回贴一  有网友问这篇东西的中心思想  可是中心思想这个词根本就不是文学领域的  所以我没法用这个又红又专的词汇  来描述一篇非主流小说的内容  有网友提出美感  美感是因人而异的  所以我敝帚自珍的东西  别人看来不值一瞬  所以我也没法圆满回答这个问题  有网友提出风花雪月  可是风花雪月只是未经世事的小毛孩子  或看透沧桑的老东西  笔下的小资  我既不是孩子  也不是老东西  所以我也没法解释得清  严肃文学笔下的性  和黄书里的性  是一个字  如果你说没法分清  我还是没有办法  在一个烦躁的现实世界上  人只有一个世界是不够的  他还需要一个诗意的世界  这是王小波说的话  我的小说是给一部分人写的  他们厌恶对人性的不尊重对学术的不尊重对知识的不尊重  他们鄙视平庸恶俗官僚思想钳制  他们向往自由诗意天人合一的世界  也许这篇东西  就是代他们所做的檄文  除此之外  我还想在这篇东西里边  探讨一下  爱情与性的交集有多大  有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  以及  如何把握住  必将失去的东西  我不希望  故做深沉  我更不希望  强赋闲愁  无论是生死离别得失xg爱  我更愿意用有距离的平述  因为生活本来如此  我将这个所谓小说的东西  献给我最敬爱的王小波  我认为  他是解放后最好的最深刻的最浪漫的文学家  更是思想家  我一辈子都达不到他的程度  希望大家都去读王小波  不过这个东西也确实不太适合  发在这里  因为它  给大好形势抹黑  而且这里还有很多  挺清纯的小  俺确实有点忽略了  颓靡的思想对小朋友的影响  回贴二  艺术受先要对社会进行深刻的思考和批判也就是所谓的关照  如果你能从作品中读出时代的悲凉与无奈则是作品与作者之福  无所谓动机纯洁与否只有思想是否深刻笔锋是否犀利或婉转  写性并不是颓废也无所谓后现代不后现代只不过是对阴雾笼罩下的突破  不过这种东东确实不适合年轻的女孩子或者小孩子看  因为看不懂的时候会愤怒或不解,但是那时还有希望和微笑  看懂的时候已经没有了金色的年华,也就失去了所谓希望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一节

    人这一辈子真不是轻轻松松就能挺过来的,你永远也不知道明天自己会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下醒来。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大意是说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可以怀疑,除了“我正在怀疑”这件事情。在我现在这种情况下,我的理解只能是我在永远的“否定自己”之中存在。无论我愿不原意,我必须不停地否定自己,否则我就不能肯定这个世界上还有红狗这么一个人存在着不是作为一个名词存在,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比如在几年以前,我刚要离开大学的时候,还在踌躇满志,要干一番大事业;大二、大三时,我还满怀信心地要在学术领域取得什么什么的成绩;而在n年以前,我刚进大学的时候,依稀觉得将来整个天下都是我的。而现在我又托人又花钱才在一个国家单位当了一个小职员,刚刚发了475元人民币那是我上月的全部收入。在这之前,是三个月的失业期;再以前,卖过保险,三个月里一份也没有卖出去;再以前在一个小广告公司当文案,一月挣三千块钱。但最少要加十五天的班;再以前是在我深爱的母校大上大四,其时我正在找工作工作地点不在北京,月薪低于四千不予考虑。  我毫不怀疑我将最终出人头地,具体说来有两种可能  1变成一个富翁开奔驰,睡明星,玩夜总会,有数十亿美金的个人资产,旗下几十家全资子公司,一个个都运营得气死松下不让微软。  2在学术研究领域出人头地,成为中国转型期唯一一个称得上大师的社会学家或国学家或文学家或什么学家虽然没有奔驰开,但打的可以报销;虽然没有明星睡,但婚外情不断;虽然没有数十亿的个人资产,但有数不尽的作品;住国家分的房;随时准备出席个什么什么会议小赚一笔。  虽然我现在依然什么也不是,但是我一点也不着急,人生是这么多变,谁知道我以后会走上什么路。唯一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我相信我将来绝不会很屎,这种虽然可笑但很宝贵的自信是在大上学时刻在骨子里的。当然,你也可以称它为梦想或者空想。  如果你是一个我所憎恶的领导,你就会打着官腔对我说“年轻人嘛,要塌实一点,不要好高鹜远,不要总想着待遇问题。”如果是在以前,我一定会怀着一种刚吃下一只苍蝇的心情满脸陪笑地唯唯喏喏,如果是在现在则不然。因为我现在早就修炼得一口吃下十只苍蝇连嚼都不嚼,我会万分鄙视地横你一眼,从嘴角挤出一句你妈了个逼。  每当我骂完这句话,都想快步低头地赶快离开倒不是我怕事,如果怕事的话不如干脆不骂因为恶心。虽然我能一口吃下十只苍蝇,但那只是表现一种大无畏的精神,该恶心还是要恶心。而且领导们脸上的“农村红”或“官僚嘴”或“文人眼”,哪一样都比十只苍蝇恶心得多。  但是实际上每次我都原地不动,因为在我想低头快步离开时,领导早就更加谦卑地低头快步离开了,像一个急着去伺候丈夫的日本女人。这一点让我总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提到女性的生殖器官,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就像怕被弓虽暴一样,夹得紧紧的逃掉。  我的自我否定与自我异化还体现在两年以前我有一个女朋友而我是个童男子,两年以后我孤身一人却几乎得上那个样的病。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如果你拍着老腔跟我说“年轻人都要经过这么一段时间,先要好好地工作,不要考虑待遇,不要因为一点不如意就过于颓废。”那我连骂都懒得骂你了。  没毕业的时候我二十出头,血气方刚;而现在虽然只比那时多活了几年,但已经目光呆滞,曲腰申颈。那时候我和女朋友晚上出去幽会,回来自己打手枪;现在我晚上努力使自己激动起来,然后骑上车出去找便宜一点的相识的小姐,这些都和生理状况相附合。只有一点是似乎不相符合的,就是我在二十出头血气方刚之时,绝不敢在老师领导面前骂你,而现在这么一个罗锅纵肩,走路抬不起脚的形象,不但会在领导面前骂你,而且会让他完完全全地明白,我是在脸对脸地骂他,而不是说话带出来的口头语。

    第二节

    大四那年秋天,我在一家网络公司打工,一天累得贼死,但一月能挣个三四千块。不但工作累心,上下班还累腿。此公司在北京站往东,到是离我们家不远,但是我懒得向老爸老妈解释为什么大四不上课,为什么还不去找工作等等问题,宁可天天骑车上下班;也就是说,一天骑四个小时的车。虽然我有一个好的出奇的随身听那还是没上班时借钱买的但它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十几公里变没了。晚上八点回到宿舍,撞开门,就把自己往床上一扔,像扔出去一袋烂沙子,摔在那里保持重力和反作用力交互做用后的形状一动不动。  那时候我经常这么就睡着了,而且有时候会一觉睡到天亮。每到此时,上铺的王则文就会睁着两只贼眼对我做关心状“你是不是昨天奇累无比往床上一爬一直睡到现在。我们一晚上都轻手轻脚,没人敢打搅你,连李知方练吉他都不扫弦了。”我除了心里暗骂之外,没有一丝言语可说。因为第一,穿着衣服睡觉非常之不舒服,一觉醒来不但胸口发闷全身发紧,而且后颈生疼,不用说又落枕了,那种疼比在火车上坐硬座睡一夜还疼。第二,他们不叫我绝不是为了关心我,而是为了关心我的零食。吃零食是我从小养成的毛病,因为小时候家里穷,长到初中还没吃过纸装的饮料,所以一有什么能往嘴里放的东西就直接放到嘴里去,而且不嚼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绝不罢休。当然现在也穷,但是最起码枕头边上总有一大口袋山楂片、铁蚕豆什么的。每到这时我往床头一看,必然只剩一个空袋。  彼时王则文赖在床上撒欢打滚,李知方坐在对面的床上冲着镜子一边梳头一边自我欣赏,余良史在电脑前专心致志地打游戏,电脑边上放着一堆劫后余生的山楂片我不知道这帮人怎么就那么让我想念。  如你所知,我的大学宿舍里有一台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