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她当初买下自己,喝自己的血还是否记得?
想到她之前满车厢的熟食,再想到她现在生吃活吞,赵淑心中突然闪过一丝奇怪的感触。
这是一次无法忽视的选择,赵淑承认,一开始她跟吃肉在一起,确实是因为无可奈何。
但她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而且每一天都要重复被吸血的危险,那么,自己到底要不要走?
比起一个未知的,或许有一天能够恢复记忆的怪物,赵淑的选择是走,但是,如果她走了,吃肉怎么办?
对,吃肉比她厉害,在丛林里完全能够独立生存,可是吃肉会忘事,对她好的对她坏的,她都会忘,虽然不知道她之前经历了什么,但她相信吃肉本性良善,若非如此,她们在树林里的第一次撞见,吃肉也不会将脚链归还,更不会在水潭下救出自己。
她无法交流也拒绝再次交流,这让她想到了自己,一种不曾被人知道的遗忘和孤独。
她本能地想要接触自己,主动示好,完全信任,就像一心想融入整个校园的自己,也许她想表达:我跟你们都一样。
一个人是一个世界,两个人却不是两个世界,是一条河流,循环往复,生生不息,是一座大山,鸟鸣兽走,丰繁茂密,只要这两个世界连在一起,那么着两个世界便不是再是一口井一片田,而是一方风来雨走的繁华美景。
也许占了这具身体的便利,以往的磕磕绊绊让赵淑突然通透起来,她突然明白了自己遍寻不着的焦躁和那些自己也无法理解的异常行为。
造化弄人,在这个世界,吃肉成了原来的自己,而自己,成了站在城墙外,看着吃肉举止异常,无法接触的那些人。
赵淑,你愿不愿意给她一个机会,哪怕她是传说中的魔头。
阳光像无孔不入的精灵,跳跃着踩在赵淑的头上,肩膀上,行走的腿上,她循着不远处重物被拖曳的动静走过去,无比坚定:当然。
拖曳声越来越近,吃肉的身影从密林中显现出来,一只手拿着肉,一只手拖着猎物,边走边啃。
她见了赵淑,眼睛一亮,拖得更加带劲,快步来到赵淑身前,扔掉手里的骨头,抓住剩下的那根鹿腿,细瘦的胳膊一使力,咔嚓一声,鹿腿被她扯了下来。
她举着鹿腿讨好地向赵淑身前一递,鹿血滴滴答答落在赵淑的脚背上。
“……谢谢。”赵淑不忍拒绝,接过鹿腿,看着上面白生生的骨头连着血丝,鲜红的肉翻着,带毛的鹿皮还包在外面,胃疼。
吃肉一边继续生吞活剥,一边看着她,赵淑转过身,伸出长长的指甲,割了小半块鹿皮,整个过程让她心里忍耐力得到了极大提升,她再也忍不住满鼻子的血腥,问了句:“哪里有水?”
吃肉抬起头,指了指来时的方向。
如果回去就等于两人白走了这么多路,赵淑只好作罢,将手上的血用枯叶擦了擦,肉却是一口也吃不下去,直接扔给了吃肉。
吃肉接过肉,看了她一眼。
“我们要找到有人住的地方,买些东西,把肉弄熟,没有作料我吃不下去,你再抓到鹿记得把鹿皮剩下来,狼皮也要。”
赵淑说得那么想当然,吃肉竟然毫不犹豫地点点头,显然她其实也是知道作料和熟食是个什么东西,甚至知道这些比生肉好吃,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不肯去做罢了。
东墙外林属于百味城势力范围,那些野味儿也往往从这里被运到城里。
赵淑和吃肉前几天鸡飞狗跳地出了城,现在又悄默默地滚了回来。这里是距离东墙外林最近的城镇,也是熟食最多的地方。
赵淑领着吃肉来到城门前,守门的士卫用复杂的眼神看着她俩。
穷,长得漂亮,那个太瘦,穿得这么少,伤风败俗,交进城费!
赵淑看着前面的都交了钱,而自己只有一跺毛皮,便抽出一张鹿皮。
士卫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将鹿皮随手向后一扔,堆在一堆货物上,赵淑带着吃肉进了城。
重来此地,有些恍然,当时的期待和混乱让赵淑感觉像过了好久,叹了口气,还是人间好。
没走两步,吃肉闻着味儿,整个人都开始激动起来,眼睛冒着绿光就要向吃的地方飞扑,赵淑顾不得自己的思绪,反应极为迅速,一把抱住了她的腰。
“吃肉,你别闹,你这样过去抢绝对不行!我们会被打出去,再也进不来!你听我说,把这些皮子卖了,咱们用钱买。”
吃肉力气大,赵淑力气也不小,大概爆发了小宇宙,吃肉硬生生将她拖出十多米,终于停了下来,两边人都看着这两个半裸的美女,指指点点。
赵淑强自支撑着自信无视他们,又重复了一遍,吃肉回过头,抓着她搂在自己腰上的手,动了动嘴唇,大概是说:“快去卖。”
只要讲道理就好!赵淑松开她的腰,牵上她的手,牵的死死的,恨不得捆在一起,因为这里对吃肉来说,实在难忍。
赵淑转了几圈,实在找不到皮毛店,问了几个路人也没找到,吃肉又急的要死要活,她只好将皮毛往地上一放,轻咳了一声,豁出去喊了一句:“卖皮子。”
声音迅速淹没在人群中,翻不起一丁点水花。
赵淑脸涨得通红,但是吃肉满脸期待,赵淑看着她的眼睛,突然像刚发了工资的老男人,带着养活整个家的勇气,转过头对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大喊了一句:“卖皮子,新鲜的皮子,今天早上刚剥的,便宜卖!”
顿时有路人从身边停了下来,不是为皮子,而是为她俩。
☆、除魔少爷
此时的赵淑穿着一身原始人的打扮,短小的胸衣和短裙自然穿在里面,外面则裹了自制的鹿皮,因为不会裁剪又没有针,还真是透风露肉,但好歹比不裹强。
赵淑这样想,别人却不这么想。赵淑原身是高大壮实的,这个却白嫩纤弱,带着一种掐出水的可口,再这样一包一裹,俏生生的小脸满带着热情,整个人明晃晃地写着一句话:快来欺负我。
很快就有那不长眼地跳了出来。
“姑娘,这皮子什么价?”
赵淑一看,一个吊儿郎当的公子哥,身边还跟着一个小厮,长得细瘦如柴,衣服就跟挂在架子上似的前后晃荡,四只小眼睛不看皮子,全往自己和吃肉身上瞅,吃肉虽然穿着衣服,可是衣服是没袖没裙摆的,比她也好不哪去。
赵淑顿时收起了笑容:“十两”。
这数是她蒙的,本来她也不想卖给这么个货,要是把他吓跑最好,要是吓不跑来砍价,大不了不搭理他。
“十两一张?”那公子哥儿果然瞪大了眼睛,一脸吃惊,‘这么贵’这三个字在嘴里就要蹦出来又被硬生生咽了回去,脖子一挺,“买了!”
赵淑一楞,迅速卷好鹿皮,二话不说,摆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架势。
那公子哥儿笑眯眯一伸手,装作要摸鹿皮的样子,实则将手伸向赵淑的手,而旁边的小厮则在一边假装掏钱拖延时间。
看起来还是个惯犯!赵淑是什么人,校园最佳风纪委员,小混混小流氓的天敌,见此情景,冷笑一声,一把抓住那公子哥儿的手腕,在一声惨叫声将他手掌推了上去。
“啊!啊!断了断了,松手松手!”公子哥呲牙咧嘴,疼出一脑门汗。
赵淑不再使劲,只喝了一声:“钱呢?”
“哎,你怎么动手打人呢?”旁边小厮连忙叫道。
“就是你怎么打人,哎呦快给钱!你费什么话!”那公子哥儿受不住,喊着。
小厮连忙将钱仍向赵淑,赵淑一把接住,将他向外一推,那公子哥儿蹬蹬蹬后退几步,差点没坐在地上,看着赵淑,眼中透出一股愤恨和狠毒。
赵淑不怕他来找,大不了再跟吃肉出城就是了,她下意识看了一眼吃肉,见吃肉正冷笑着看着那公子哥的背影,眼中闪过一丝杀意,连忙拉了一下她的衣角。
吃肉转过脸,赵淑看着她的眼:“不能随便杀人。”
吃肉略有惊讶地挑了挑眉角,似乎在问为什么?
赵淑说:“为了这点小事,杀人不值得,白白拖累我们。”
吃肉转了转眼珠,低下头,这个理由她可以接受。
赵淑心里不安,她觉得如果想要在城里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就得遵守这里的规则,可是这里的规则是什么她还不清楚,又如何教吃肉。
还有,她是化形妖狐,应该有天赋本领和法术修为,这是她保证自己安全的最起码依仗,可是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又该怎么使出来呢?
愁人,身负宝山,没有钥匙。
问普通人没用,不普通的她也只认识李进,而李进,被吃肉和她给甩掉了。
唉,能被卖第一次,就有可能被卖第二次,化形的狐妖又怎么样,原主人法术知识肯定比她会得多,但还不是被抓起来了。
这个世界太危险,还是应该低调低调再低调。
赵淑怀着对未来的忧虑转过身,正要开始叫卖,突然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胖墩墩的小富豪。
什么叫富豪,必然是又富又豪。
此人吃得油光满面就不说了,难得身上带了那么多零碎。普通人等布衣罗衫,或带些首饰环佩,或挂着佩剑纸扇,唯独这位,能挂的都挂了,能带的也都全了。头顶着羊脂白玉发冠,脖子里一串黑黝黝的大珠子项链,手上缠着净白的手串,摞成一摞,右手还有个绿汪汪的宝石镯子,腰上镶金嵌玉的宽带,下坠三条玉佩,蟠龙团锦,各不相同,再看一身锦绣的祥云外衫,那上面的花草鱼目,竟也都是缝了细密的珍珠的。
真是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不过这一身造价,就算都是假的,也比赵淑她们富有一百倍。
那胖墩墩一伸手,五颗硕大金戒指晃得赵淑眼睛直眨。
“全买了!”
啪嗒,一个大金元宝被那胖墩墩身后的小厮扔了出来,掉在地上的皮子上。
天降财神爷!就这么快,这些个皮子就都卖出去了?
价格人家问也不问,便是明显的不在乎。
赵淑心里高呼爽快,刚要去捡,吃肉从身后转过来,右手一伸,紧紧地抓着她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