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信仰

信仰_分节阅读_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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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_→原来没想写阿木这一段的,但是洪都霸道那么久了,怎么也得让它接个地气来个缓冲,大家也都歇一歇,因为后面会有冲击波~~~

    →_→再者就是突然觉得洪都少爷都是炸毛小傲娇,欺负新人手段并不黑到没朋友吧!

    →_→然后再跟没收藏的要个收藏,以前我以为第一章说一下,你们就会记得的……然后我以为木有什么人看的。。然而今天我才发现,从点击来看,亲爱的们好像并没多少弃文的,那么你不弃坑,我还更新辣么勤快,为啥还不收藏嘞?(好奇平时都是怎么找文的呢???)

    →_→最后,《机长大人早上好》发了个开头章节,大家可以移步去看一下,戳开我专栏就可以找到了,喜欢的就先收藏着,更完《信仰》再更那个。毕竟我这个人~填起坑来,坑品不错吧【害羞】【害羞】~么么哒~~~

    ☆、chapter40(413)

    和黑子逛了一下午街,在上班之前由他把东西送回家,我则去医院看一下李瑾泽。

    如今他就是我的信仰,只要看到他还活着,我就能坚持下去。

    虽然我赚的不少,但是开销也很大。尽管我现在是已经攒了一笔钱了,可是要就此收住却是不行的。如今他还没醒,每月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杂七杂八的就有十几万,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没醒来、我还做的动的时候继续做,到了我实在做不了的时候,如果他还没醒,想必那些钱也够他这样活到老了。

    我轻轻握住他的手,柔声道:“瑾泽你快点醒来,我已经快忘了你眼睛的颜色了…。”

    他还是安安静静的躺着,而护工看我来了早就出门避开了,所以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自在的很。

    他的手冰凉的,我想起来以前我发烧的时候打针,他坐在我床边为我暖手。

    我合住他的手,静静的看着他。

    夕阳柔淡,云卷漫舒,轻风逸逸,岁月无暇。

    此时我突然想到了一首诗,“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叶,我们不说话,站着就十分美好。”

    过了不知多久,我低头看了眼腕表,然后对他轻声说道:“瑾泽,我要走了。”然又后突然想起什么似得,我玩心大起,伏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老师,我爱你!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我要和你结婚和你有个孩子!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满足了恶趣味后,我仿佛得到了偌大的满足,带着一脸微笑来到洪都新府,服务生向我问好的时候我还好心情的对他笑着点了点头。

    黑子早我一步来到洪都新府,他还是老样子,坐在沙发最角落翘着二郎腿玩手机。看到我这幅样子,他一边玩一边打趣道:“呦,汶哥的春天来到了~”

    “去你的!”我笑着锤了他一拳。

    “没事没事,哪个少男不怀春?”

    我瞥了他一眼,纠正道:“是少女!”他没看过什么书,偶然听我说过这句话还记错了。

    “哦哦,差不多差不多。”

    正说笑中,阿木走进了包厢,今天他穿了件骚粉的衬衫,打着绿色的领带,白色的休闲长裤,黑色皮鞋。

    “红花配绿叶~”一个少爷说完,另一个少爷马上接口道:“白云配黑土~”其他的少爷都笑了,又有一个人戏谑道:“真接地气~”

    阿木也不理他们,而是一屁股坐在我身边,道:“蚊子。”

    我不理他,依旧和黑子玩手机。

    “蚊子!”他把头伸到我面前,我推开他的脸,道:“我有名字。”

    “哦,阿汶。”

    阿木总喜欢缠着我,我也不知道为何,但是他说讨厌还不算讨厌,只是没脑这点让人十分反感,可教训他一顿又实在不值得,大不了他说什么我不理就是。

    又过了两日,他拍拍我肩膀道:“蚊子,我这么叫你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把他的手拿下去,嘴上依旧不语,心里道:你这不是屁话吗??

    他耸耸肩道:“我习惯了,改不了咯!”然后他坐在我身边,伸出手道:“蚊子,你看我的手好不好看?我觉得在这没人比我的手漂亮,美中不足的就是我右手心有一块疤,你看像不像手模的手?”

    其他少爷听到这句话瞬间笑喷,因为谁都知道,在洪都,没人的手比我的好看,比我的金贵。我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身子略微有点抖,一阵恶寒。到了嘴边的话也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黑子笑笑,道:“好看,洗脚去正合适。”

    阿木听到黑子这么一句话就抹杀了他所有的骄傲,一时气不过便坐到一边去,黑子呵呵一笑,对我说道:“真是不可思议,你说怎么会有这种奇葩?”

    狂妄自大,不自量力,目中无人,口无遮拦,不分大小……这在洪都,有这种人的确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它偏偏就就这么发生了。

    我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我们本以为他这种人在洪都肯定待不过一周就会被轰出去,可是他居然熬过了一周,只是没少受虐。甚至有人听说这朵奇葩之后特意来点他。后来我想了想,可能正是因为没有这种脑子少根筋的人,所以我们才对他有些好奇,所以一直留着些余地,多看他“表演”些日子,以此满足我们的旁观心理,这也就应该是他为何可以在这多活一段时间的原因吧。但是多活并不代表活的长,因为有些霉头,触不得。

    对于这一结果,大家都觉得蛮稀奇的。黑子说:“真是世道无常啊,这种人居然活下来了。”

    我摇摇头道:“路还长着呢,出来混,他欠的迟早都要还回来的。”阿木的确欠东西,他欠了一颗脑子。

    有时候阿木也会询问我的意见:“你觉得我下面长不长?”

    我:“……”

    “你看看啊,昨天那个人还夸我了。”

    听到有人夸他,我这才看了一眼,然后实事求是的说:“不长。”

    “才不是呢!很长好吧!”

    我没跟他再继续这一话题,而是低头继续玩手机。

    ……

    “蚊子你看看我新买的衣服好不好看?”

    那天心情还不错,我便看了一眼,道:“这个颜色不太适合,”

    “才不是呢,我看挺好的。”

    我:“……”好心情一瞬间都没了,我烦闷的把手机一扔,道:“你自己既然这么有主意,那还来问我做什么?”说罢我便走了。

    后来他找我道歉,末了他说:“阿武那个老狗说如果我不跟你道歉你会找人来打我,别打我啊……”

    我看了他一眼,道:“首先,阿武这声老狗不是你能叫得起的,其次。”我一巴掌扇到他脸上,干净利落,清脆无比。“我用不着找别人也可以打你。”

    黑子在远处幽幽呃叹了句:“作孽哦……”

    ……

    出来混,迟早会有还债的一天。有很多时候你会觉得一个人做完什么事情之后并没有为他的行为买单,好事坏事都一样,好事未有感谢,坏事未有报应。

    其实,你错了,因为这只是个时间的问题。善果恶果都有收获的一天,只是早晚的问题罢了,谁都躲不过。无一例外。

    阿木会出事,这是必然事件。

    他是活活被打死的,我们看到他的时候他浑身青紫淤红交错,眼睛睁得老大,手指被人一根根折断,舌头也没了。

    那时候已经很晚了,我们都下班了,而他是最后一个出来的。他被从包厢里抬出来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说话,也没有畏惧,因为这个结果我们心里早已有计较。

    这里死了一个人……你不说,我不说,也没有人会追究,那么谁会知道呢?

    阿木死了,好歹同事一场,我们整理好衣服细节之后,每个人都往杯子里倒了一杯酒,然后洒在地上。

    第二日就没有人谈论这件事情了,就好像阿木从未出现过一样,包厢里又恢复了往日的样子。

    但好景不长,当包厢门重新被推开的时候,我们都安静了。

    他回来了。

    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面无表情的问了句:“你就是阿汶?”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短诗节选自诗人顾城的《门前》

    《门前》

    顾城

    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门口

    早晨,阳光照在草上

    我们站着

    扶着自己的门扇

    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

    草在结它的种子

    风在摇它的叶子

    我们站着,不说话

    就十分美好

    有门,不用开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