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清三十岁的时候,离开上海,去了英国。那是他第一次离开祖国,离开父母。
我问方媛,方清为什么选择去英国。方媛跟我说,她丈夫陈国立原先毕业于英国伦敦的一所大学,他学的是工科类的专业。虽说如此,陈国立却一直对哲学,尤其是西方哲学感兴趣,他在大学期间经常去旁听哲学系教授的课。由于哲学系的亚洲人不多,久而久之,哲学系的教授都认识了这个虽不是本专业,却对哲学有着浓厚兴趣的亚洲学生。
陈国立的父亲和方媛的母亲是同一所学校的老师,两人是同事。陈回国后,在双方父母的介绍下,认识了方媛,他们谈了两年的恋爱,最后顺利结了婚。以此姻缘,方清便结识了这个他后来称为人生转折点的姐夫。有段时间,由于见面频繁,陈国立经常跟方清讨论哲学问题,尤其是西方哲学。那时候中国改革开放已经十多年了,西方的很多思想都被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可是影响力仍然仅局限于外国人集聚的大城市,更何况,由于中西文化上的隔阂,即便在大城市,仍然只有受过高等教育且对西洋文化感兴趣的人才会想要去了解这些新式思想。陈国立就是这样的人,他向方清系统介绍了古希腊哲学,包括希腊三贤,以及之后的犬儒学派,怀疑派,伊壁鸠鲁派,斯多葛派等各学派的主要思想,也包括后来的康德哲学,叔本华,以及尼采哲学等各近代西方哲学的主要成就。
对于从小接受严格传统中式教育的方清来说,这些观点全都让他耳目一新,他曾在当时的日记本里写道:我像哥伦布一样,发现了新大陆!
离婚以后,方清向姐姐方媛以及父母表达了要去英国学习哲学的想法,不过那时家人并不赞成他的选择,一方面,他们认为学习哲学回来找工作是个问题;另一方面,他们认为方清的年纪已经偏大了,学哲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最后能不能学得成,是一个未知数。
但方清去意已决,这次,他没有选择顺从父亲的意愿,他开始知道他想要什么,并勇于承担这种选择的后果了。
方清后来在一篇日记中提到过这个时期他的心理变化。他写道:平生,平生第一次,我发现了“我”,以前,我所有的关注点,都在别人身上,他们构成了我生命的全部。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我怀着神圣的心情,激动而又不安,迎接了这个“我”的到来,它像一个刚出世的婴儿,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我该对他负责吗?是的,我该对他负责!
他在这段话中,提到了两个重点:一个是他意识到了他的“自我”;二是他会对这个“自我”负责任。他后来的人生经历,似乎就是对这两方面完美的诠释。他人生的全部,从他人那里开始走向自我的回归。
以前我的确很少去想这类问题,或者说,我不愿意去想这类没有结论的、空泛的问题,因为我总觉得,这类问题不是我这种人应该想的。退一步说,真的想了,结果又能有什么变化呢?生活不还是要过,日子不还是要照常进行。
但现在,我对方清所说的这个“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说他发现了这个“我”,就像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中的那个“我”一样。
我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不确定别人是不是也有过。在我小的时候,我时常觉得自己是不同的,比如当我知道了所有的人都会死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会死,这不是因为自己害怕死亡,而是觉得自己肯定和别人都不一样,别人都会死,为什么自己就一定要死呢?那时我坚持认为,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不一定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为什么呢?因为“别人”不是“我”,“我”当然也不是“别人”。
可是之后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了这件有点令人失望的事,那就是,原来自己并不像原先想象的那样特殊,原来自己真的只是万千人类当中最平凡的一员,会经历生老病死,会走父辈们已经走过的老路。如果说,孩提时代,我们还能朦朦胧胧意识到那个独特的“我”,那么这时候,很多人的那个“我”就彻底消失了。
方清在他的日记本中,反复写过这样一句话:“人既不是这种人,也不是那种人,既不是同性恋,也不是异性恋。”后来,我找到了这句话的出处,是法国后现代派作家米歇尔福柯的语录。方清很喜欢这句话,我们也许可以从这里,窥见他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方清去英国留学后人生轨迹的变化,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对这句话隐隐约约的诠释。当然,这是我的看法。如果有人和我产生共鸣,那说明我的理解不算是肤浅的。
对于“我”这个概念,心理学上说,眼前的东西,我们不一定都看得见,我们只选择自己所关注的部分,并把它认为对自己是重要的。我们从对自己的关注中认识自我,从物对人的关系中认识物,此时的“物”仍然是自我的一部分,因为人不可能外在于他自己去认识物。假如有一百个人关注到这个部分,那么它就成了对我们大家重要的,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够沟通,就是靠着这个共同的部分作为基础的,在这个相同部分的基础上组成了我们这个庞大的社会共同体。
可问题是,一个人的感官所关注的部分和另一个人的总不会完全重合,因而一个人所获得的经验和另一个人的也总不会完全相同。那么,我们怎么处理这其中不相同的异质部分呢?这样说可能读者不甚明白,我想我还是举个例子来说明比较好,假如一个人告诉我们,他喜欢异性,因为他的感官是这样告诉他的;而另一个人却告诉我们,他喜欢同性,因为他的感官也是这样告诉他的。在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谎的前提下,我们在“喜欢谁”这个问题上就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那么接下来,我们要面临的挑战是,如何判断这两个回答孰对孰错呢?
答案是,我们无法判断。因为假如我们承认人类的感官是认识这个世界的唯一方式,那我们只能对于感官中的相同部分做出判断,对于他人感官中的异质部分,除了上帝以外,我们是没有权力做出判断的,我们能给出的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承认异质部分的合理性。只可惜,人类历史上的绝大部分时期,在解决这类问题时,总是采取反对、谴责、惩罚、杀戮等负面手段。
方清在他写的小说无眼人中,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在天地的尽头,有一个村庄,这个村庄里生活着一群无眼人,他们都是天生没有眼睛,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生活。这群无眼人每天勤勤恳恳地工作,靠着自己勤快的双手,日子过得也算安稳。
这个村庄里有一个名叫孙思奇的男孩,他从小就有许多奇思妙想,是一个喜欢思考各种奇怪问题的人。他不喜欢像别人一样,天天只知道吃饭,工作,睡觉,重复着日复一日、枯燥无味的生活。他惟一的爱好就是旅行,而且每次都喜欢去不一样的地方,他期待在每次不同的旅行中获得前所未有的体验。
有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去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旅行,结果走着走着,迷了路,在攀爬悬崖的时候,不小心掉了下去。当他再次醒来,听到旁边有人开口说话。
那人对他说:无眼人,我是蓬莱仙翁,这里是蓬莱仙岛,众神居住的地方,你方才不小心掉下悬崖,误闯到了这里,碰到了我们,知道吗?
孙思奇回答: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仙翁说:可以,你想问什么?
孙问道:你刚刚称呼我为“无眼人”,这是什么意思呢?请指教。
仙翁惊讶道:我的意思是你没有眼睛,在我们这里,众神都是有两只眼睛的,我们既可以用它观察世间万物的表象,也可以用它洞察世间万物的本质。
孙又问道:我们那里的人都没有这个东西,但我很好奇那是什么,既然您说您是神仙,您能施展法力,赐我一双眼睛吗?
仙翁答道:也罢!看你诚恳,我可以答应你这个要求,但你须知,日后倘若招致什么灾难,不可责怪于我。我赐你眼睛后,会送你下山,你从哪里来,就往哪里去。
孙回答:多谢仙翁,我已谨记于心了。
随后,仙翁施展法力,将两只眼睛安在了孙思奇的头上。得到两只眼睛的孙思奇如获新生,就在他准备感谢仙翁的帮助时,只一转眼的功夫,他就被蓬莱仙翁送到了来时山下的路上,他连仙翁的影子都没看到。
他找到了回村庄的路,一边走,一边用神赐给他的眼睛打量这个世界,他像一个刚初生的婴儿一般,好奇地观察身边的一草一木,白天的时候,他抬头仰望天上的太阳,首先对太阳的形状感到惊奇,随后光束射到他的眼里,他只觉得刺眼;夜晚的时候,他抬头仰望天上的月亮和星星,同样感到惊奇,他心里堆积着越来越多的疑问。等到第二天,他又继续赶路,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一条小溪边,伸头往溪里一看,突然阿了一声,惊倒在地,他看到水里有一个人,那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的模样,他害怕,却禁不住好奇,又伸头看了看,最终,他确定了那水里的人可能是他自己,随后他仔细地观察了自己的外貌,于是他确定,自己有一头黑色的头发,一双黑色的眼睛,一身黄色的皮肤,两个奇怪形状的耳朵和一个从脸部凸出来的大鼻子。他记住了自己的样子,包括颜色和形状,他打算回去告诉同村的人,他们听到了该有多么新奇和开心啊!
他这样想着,不知不觉就回到了村庄里。孙思奇看到了同村的人,除了没有眼睛以外,都长着和自己一样的脸孔和身体,于是他召集众人,想要告诉他们,自己在这次旅途中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在他的召唤下,村长带着众村民都围过来倾听,想知道他究竟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于是他把在蓬莱山的遭遇,包括蓬莱仙翁赐给他双眼的经历,以及在回来的路上看到的一切,在水里看到的自己,以及现在看到的众人的样子等等,都一一说给村民听了。
没想到,村民听后,不仅没有孙思奇预想到的感激和喜悦,反而引起了村民一阵恐慌。村长当场喝到,快把这个妖言惑众的歹民抓起来。于是村民把孙思奇抓了起来,下在牢里。
两天后,村里的长老会在听取村民意见后,做出了最终的审判,判决如下:村民孙思奇两日前,旅行归来后,召集村民,当着众村民的面,妖言惑众,传播谬误信息,引起村民恐慌,危害村中安危,教坏村中青年。现仗罚五十棍后,逐出本村,永世不得回村。
从此,村庄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方清以此评论道,这个故事讲述的不仅是主人公孙思奇个人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