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飞刀足球

飞刀足球第3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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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子啊!这是新闻界前所未有的创纪录的天价转会事件啊!你会一下子就成为新闻人物,成为大明星的,而且,我们《长安体坛》的实力和档次比你们《长安晚报》要强大得多啊!这次大唐蹴鞠队请来的那个翡翠国的外籍教头拉夫老米可是响当当的大腕啊!如果有你这样既懂蹴鞠,又懂翡翠语的美女记者去对他进行全程跟踪式的专访的话,我们报纸的销量一定会大幅度上升的。这完全就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萧小姐你何乐而不为呢?

    萧晶莹喝了一口茶,淡淡地说,人各有志,我并不想出名,只想平平淡淡地过日子,田老板,请了。冲着他端起了茶碗。

    田老板只得讪讪地离去。

    晶莹冲阿飞举起了酒杯,说,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为了今天的欢乐,干杯。

    阿飞与晶莹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此时,街上有一顶16人大轿经过,那阵势颇为威风。轿子里边坐着的是一位20多岁的少妇,有六、七分姿色,在长安也不过只属于稀松平常之辈。轿前有一位开道的管家,骑一匹黄骠马,人五人六的样子。街道两侧的三姑六婆们在议论着,目光里,口气中完全是羡慕。那少妇掀开了窗帘,露出了一张俏脸,凝望着街市。神色间颇为得意,她的每一个动作,她身上的每一分每一寸仿佛都在说着一句话:看,我坐上了16人大轿了。你们看着我的富贵荣华,看着我的无限风光吧!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富婆了。你们羡慕我吧!

    阿飞与晶莹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阿飞问,晶莹,难道你不希望能挣到大笔大笔的白花花的银子,成为一个有钱的女人吗?你不希望能坐上16人大轿吗?

    富贵于我如浮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最要紧的便是这自在与逍遥。何必太过于执着呢?

    阿飞笑道,好一个晶莹,此言深得我心。举杯,二人对饮,对视。但觉得彼此间已多了一份默契。两人的心灵在这一刹那产生了一次小小的共振,让人愉快的共振。

    晶莹,阿飞问,我要的稿子你有什么办法能弄到?

    晶莹含笑不答,只是望着阿飞那着急的样子,一个劲儿的乐。

    此时,那弹三弦的少女早已唱罢了一曲《江南好》。词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晶莹叹道,江南,江南,我师父就是从江南来的。今天又是清明节了,算一算,我师父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有7年了。江南,江南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啊!放心吧!阿飞,就在今夜,你的稿子就会有着落的。

    吃完了饭,两人回到了报社,只见一个老头子正在一副象棋前埋头沉思。晶莹很快乐地走了过去,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糟老头子,还没有想出来吗?

    老头子捋了捋自己的花白胡子,说,你这个鬼精灵,这可能吗?哪条路都是死路。这车、马、炮跟小兵都没有连续攻击的路数,这棋肯定是没救了,对方早就兵临城下了,黑棋随便动一动,红棋就被将死了。晶莹,好晶莹,你这个残局根本就是无解的。

    晶莹伸出手去敲打了一下那老头子的脑袋,说,亏你还是个文化人呢?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置之死地而后生?那老头子伸出手去挠头皮,陷入了思索。晶莹为阿飞和自己倒了两杯茶,两人坐在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瞧着那老头子苦思的样子乐。

    《长安晚报》编辑部的情形跟阿飞他们《大同府日报》差不多。阿飞并没有觉得不习惯,他觉得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阿飞端着茶杯踱到了那老头的旁边,看那棋局。很快就理出了一个头绪。这个残局的确如晶莹所说的是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棋局。要点就在于要弃子进攻。要连续弃掉两个车进行攻击,逼迫对方把中路的士象给让开,亮出王面。之后再弃掉一匹马,堵住对方三路炮的回救线路。最后用最不起眼的那只八路小兵一招兵八平七将死对方。

    阿飞将这几路变化在棋盘上摆了出来,那老头怔怔地望着他,最后当阿飞将一记兵八平七的绝杀给摆出来了之后,那老头完完全全地呆住了,瞪大了眼睛。

    哇,他说,小伙子,你真的是一个象棋天才。

    阿飞这时说了句大实话,他说,老爷子,这么简单的残局你也解不出来?我根本就不是什么象棋天才,你倒的确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

    晶莹听到“臭棋篓子”这4个字,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阿飞,你说得太好了,把我一直就藏在心里边儿的话给说出来了。

    那老头儿极其天真的憨憨一笑,神态极其认真地望着晶莹,问:晶莹,我真的是一个臭棋篓子吗?

    晶莹说,没错,坦坦白白地告诉你,您的的确确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若不是因为您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早就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不信您问问大伙儿,这是不是我们大家想说又不敢说的心里话?

    一屋子的人——晶莹的全体同仁们都捂着嘴偷偷地乐,那老头——晶莹她们的总编司马仪闹了个大红脸。

    晶莹说,谈到文学评论您的确是,但是你也的确是没有什么象棋天赋。歇菜吧您。

    那老头子也不发火,乐呵呵地说,好好好,歇菜,歇菜。一点儿也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大伙儿乐了一阵子,老头言归正传,说,晶莹,给你换个部门到体育部去怎么样?

    为什么?晶莹问。

    小赵去采访拉夫老米,没法跟那老头儿打上交道,体育版没料下锅,做不出好菜来了。这一周我们的发行量下降得挺厉害的。你知道的,晶莹,体育版一直就是我们的优势,市场调查部的结论是,在我们的读者中起码有三成是冲着我们的体育版才买报的。体育版滑坡是我们必须得解决的一大危机啊!晶莹,现在只有靠你挺身而出了。

    不会吧!晶莹说,小赵挺懂蹴鞠的,他也会一点翡翠语,怎么会没法跟那个拉夫老米沟通呢?不可能啊!没道理。

    《长安晚报》(三)

    司马仪大摇其头,说,晶莹啊!晶莹。你哪里知道现在这个新闻圈是多么的污七八糟。不不不,不只是新闻圈,整个儿的社会风气全部都变得污七八糟的了。蹴鞠你就好好地蹴鞠吧!干嘛要把美女这玩意儿给掺和进来呢?现在的蹴鞠俱乐部不光只养球员,还养了一帮蹴鞠宝贝。观众不只看球,还要看蹴鞠宝贝们的歌舞表演。各大报社也推出了好几个美女记者。还有什么三版女郎。那个拉夫老米看美女看得眼睛都花了,还怎么跟小赵交流蹴鞠理论?小赵根本就连发言权也没有。说话的机会都捞不到。所以就只有请你出马了。怎么样?

    晶莹沉下了脸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司马仪老先生?

    司马仪讪讪地笑着,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咱们得生存下去啊!晶莹,社会的现实它就是这样。并不是说要让你怎么怎么样,只不过是让你凭你的美丽去取得一张入场券跟拉夫老米进行沟通,最后还不是得比谁更懂蹴鞠。明白吗?丫头。

    晶莹想了想,说,行,不过你得给我配两个助手,小赵作为专业人士跟着我。另外再把保安队的队长借给我当保镖。好吗?

    司马仪老头儿皱了皱眉头说,小赵没问题,可是保安队的老李刚好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看他老娘去了。你换一个人吧!

    不行,晶莹说,别人谁也没有他那么好的身手,一定得他。

    司马仪老头儿一脸的为难之色,此时英俊少年阿飞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大家很吃惊的话。他说,晶莹,就让我作你的临时义务保镖吧!我可以暂不回大同府了。

    晶莹感激地望着阿飞,说,你这是为了我吗?阿飞。

    阿飞淡淡地说,不全是吧。反正我在大同府也呆腻了,留在京城也好打探一下寻欢的消息,找到他商量一下今后作什么。

    晶莹心中有一点儿淡淡的失落,这个英俊的大男孩阿飞他之所以留下来并非是完全为了自己。但当她再次细细地把阿飞的话想了一遍之后,方才明白过来,什么打探寻欢的消息的说法很显然只是一个借口,完完全全的借口。他之所以留下来,惟一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

    他爱上我了吗?晶莹想。这个大眼睛的飞刀男孩他果真爱上我了吗?晶莹的脸不禁有点儿红。

    司马仪老头儿这会儿显示出了他的可爱之处,他对阿飞说,阿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到我们《长安晚报》来当个助理编辑兼保安队副队长如何?等我观察你一段时间,看看你能胜任什么工作以后,再给你安排一个具体的职位如何?

    阿飞默默地点了点头。走过去笑着拍了拍司马仪的肩膀说,你真的是个好老头。

    司马仪很认真地看着阿飞说,小伙子,我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你和晶莹上午在朱雀大街的事情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开了。我信得过你是个好小伙子。而且你也确实是个挺有本事的武艺高强的人,当个保安副队长根本就不在话下。

    阿飞笑了笑,心想,得了,自己在京城里已经出名了。

    司马仪通情达理的说,阿飞,给你定一百两银子的月薪,你现在就可以到帐房先生那儿预支半个月的薪水。给你3天时间找到住处,安定下来,3天后准时上班行吧!

    行,阿飞一口应允。

    晶莹说,阿飞,我陪你一起去租房子。这几天我来照应你,好吗?

    于是,阿飞去帐房先生那儿预支了五十两银子。晶莹就领着他找房子去了。

    晶莹住的那条街上有一户苏州来的绸缎商刚好结束了长安的生意。准备迁回苏州。阿飞便租了他们住的房子,离晶莹的住处只有十几丈的距离。那是一条叫住苏州街的小街。

    晶莹与阿飞坐在她的那间小屋里吃晚饭。晶莹煮了一锅小米粥,那种清香弥漫了整个的小屋。阿飞心中蓦然地感到了一种温暖,这个浪子在那一刹那心中想到了一个字:家。

    家?家是什么?阿飞想。在那些玩飞刀,玩笔杆子的岁月里,在大同府的岁月里,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家这个字。在大同府阿飞也算是一位青春偶像。也曾经遭遇过一些美丽的女孩子。然而从来就没有谁让她想到家这个字。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所谓爱情是应该可以如此定义的:爱情,就是当你遇见她时,你就会想到“家”。你的心就会感受到一种温暖。

    突然间,阿飞感到自己的头被轻轻地敲打了一下,是晶莹。她说,怎么了?你在傻想些什么呀?你的粥都快凉了。

    阿飞怔怔地望着她,一时间不由得痴了。想你,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在想你。

    晶莹的脸红了。红得很美丽。那种少女的羞涩是如此的动人。

    阿飞的脸也一下子就红了。他蓦然地感受到了自己干了一件傻事,气氛在那一刹那有点儿尴尬。但毕竟两人都不是世俗儿女,很快就又言笑如初了。

    只是在那一刻之后,的确是有一种令人心乱的感觉留在了两人心头。

    吃完了粥,晶莹起身去收拾碗筷,阿飞走到了客厅的那张躺椅上坐了下来,美美地喝了一口手边的茶,望着天花板出神。晶莹,一个多美的名字。这儿是一个多美的空间啊!温馨而宁静,如果就如此地渡过一生,那也是不错的。大同府?大同府还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让他有如此的感觉。

    京城?晶莹。晶莹。这个女孩子让阿飞感觉到她就像是水晶,晶莹剔透的水晶。

    晶莹,美丽的晶莹,她会是浪子阿飞停留的港湾吗?

    阿飞在那一刻陷入了沉思。

    他永远记得那一句宿命的预言:你这一生注定了会是一个浪子,你是一颗流星!只有那刹那的光芒。命运注定你这一生是留不住爱的。

    真的吗?命运果真是如此的吗?

    阿飞躺在椅子上摇了摇头,说,我不信。但心里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能不信吗,这句话可是沈大侠说的。

    沈大侠,名动天下的沈浪。此刻,他早已远隐于海外的仙山。

    夜深了。阿飞躺在了椅子上昏昏欲睡,晶莹走了过来轻轻地将他拍醒。刚才的晶莹就一直坐在门口看星星。天上的星星就正如世间的人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变幻着,来来去去,悲欢离合。人世间,星空中,好像真的并不存在什么永远。

    晶莹说,走吧!阿飞说,去哪里?晶莹说,去找你要的那篇文章。

    阿飞不解其意,但也只有乖乖地跟着晶莹走。两人都换上了黑色的夜行衣。晶莹带着阿飞,奔出了长安城的北门之外。一路之上,晶莹施展出了极高的轻功,阿飞不禁有些疑惑了。以晶莹这样的身手,今天上午怎么会在街市上听不到神鞭公主的马蹄声?难道,她是故意的?

    望着这个女孩子,阿飞茫然了。

    第二部分

    李白的梦中情人(一)

    北门外一里处,有一座小山。山上种满了松树。夜里,山上雾气缭绕,晶莹向山腰处奔去。在松林中有一片空地,一株千年老松之下,有一座坟。明月下,阿飞清楚地看到了那上面写着的几个大字:公孙大娘之墓。

    公孙大娘?初唐时期的女剑仙公孙大娘?连沈大侠也推崇备至的前辈高人!

    晶莹在墓前跪了下来,就那般默默地很久很久。阿飞在她的身后静静地站着,心中满是感慨。人生一世,不管你的生命曾经是多么地灿烂。最后的归宿也只不过就只是这三尺的黄土。名与利真的就只是过眼云烟。在这世间,唯有情爱永远。只可叹这红尘中的众生却并无几人能够看得透,放得下。

    公孙大娘,在她生命中最辉煌的岁月里,那美丽的绝世风姿曾令千千万万人为之而陶醉过。只是,在她的人生中,曾经有过真爱吗?是否她也仅仅只是一颗孤独的流星?

    晶莹在墓前一跪就是一个时辰。后来,三更就快到了。晶莹对那墓碑三叩首,说,师父,他就快要来了,看看他今夜又会为你写下什么样的动人的诗句吧!于是站起身来,拉着阿飞的手,避在了墓的后面。

    阿飞的好奇心大起。他想不到,晶莹居然是公孙大娘的弟子。而听她的口气好像还有一个人每年都会在清明节的夜里到公孙大娘的墓前祭奠一番。还会写诗。他是谁?

    三更时分,山路上传来了得得的马蹄声。渐渐地,见到一人一骑行了过来。到了公孙大娘的墓前,翻身下马,站在月光下呆呆地望了那座孤坟许久,许久。终于,眼中滚落了两行泪水。

    在月下看去,阿飞清楚的看到,那人身材魁梧,深鼻高目。外貌略略地有些与胡人相似。仿佛是一个混血儿,看年纪约有三十开外,长眉斜飞入鬓,气宇轩昂,绝非凡品。

    那人的马背上系着一个很大的皮囊。只见他落泪之后,从马背上解下那只皮囊,拔开盖子,仰头痛饮。放下了酒囊,望着公孙大娘的墓碑,喃喃自语道,今年我又为你写点什么呢?埋头苦思。

    阿飞与晶莹在暗处静静地望着他。阿飞的心中隐隐地想到了一个人。

    那人在月下踱着步,开始吟起了诗来。只听他吟道: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饮成三人……

    吟罢,又埋头苦思。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心里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这个在公孙大娘墓前拜祭的男人竟然就是大诗人李白!

    李白,他是李白!阿飞对晶莹说。晶莹将食指竖在唇前,让他禁声。阿飞明白了过来,此时李白正文思如涌,的确是不应该去打扰他。否则的话,就是对文学的一种犯罪。

    良久,只听李白又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

    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

    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

    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

    丹丘生。

    将进酒

    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

    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

    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

    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

    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

    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

    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

    吟罢,又再次埋头苦思。

    晶莹极轻声地对阿飞说,这些都是往年的旧诗了。李白每年都会到我师父的墓前来,为她作一首新诗。

    阿飞已经完全地呆住了,他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他想不到,想不到李白这位当世的诗仙,令无数的痴情儿女为之而倾倒的风流谪仙人,其实心中所倾慕的女人竟然是已仙逝多年的女剑仙公孙大娘。他对她竟然是如此多情,哪怕她早已经弃这俗世而去,哪怕她早已经化作了一堆黄土,孤零零地呆在这山岗之上,他依旧是对她如此的多情。风风雨雨,痴情不移。

    难道他不知道,他所恋的其实只是一个虚幻吗?

    也许,这就是诗人的浪漫吧!诗人就不应该是现实主义的人,他就应该生活在疯狂的浪漫之中。

    阿飞感动了。他觉得,人到这个红尘俗世中来走一遭,所追求的其实就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超凡脱俗的爱情。追求一种与众不同的人生。

    生为凡人,那么这一世与蝼蚁何异?那是一种莫大的悲衰。

    李白苦思良久,兀自一无所得,不禁有些焦燥了起来,脸上渐渐地有了些不耐的表情。再次从马背上取下了那只酒囊,痛饮。一边喝着酒,一边捶胸顿足,仰天长叹。

    酒已尽,李白将那只酒囊远远地扔在一边。痛苦地对着夜空咆哮道,老天爷!难道我这一生只能给杨玉环这样的庸脂俗粉写一些无聊的玩意儿了吗?说什么诗仙,说什么谪仙人。公孙大娘,我愧对你这样的绝代佳人。我枉为诗人!

    阿飞感觉到晶莹紧紧地握住了自己的手。他回头,只见晶莹早已是热泪盈眶,而自己的眼角也已经湿润了。两人心意相通,都觉得李白对公孙大娘的这一份深深的倾慕的确可以算作是一种绝对的唯美爱情,人生能得如此一位知已,哪怕是在死后,也足以无憾了。是的,因为李白,公孙大娘这一生已经是无憾的了。只因她的美丽已经永留在了他的心里。

    只听李白喃喃地自语道,只可惜我已经再也无缘见到你那绝代的风华,欣赏到你那鬼斧神工的剑术了。这样的人生却又还有什么意义?罢罢罢,我这就来了,和你在阴间相会吧!反正,我已经不再能为这个世界创造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李白拔出了自己腰间的短剑,猛地向自己的胸膛刺去。

    他要自杀!

    是的,其实真正有才华的人都是有自杀倾向的。特别是艺术家,尤其是诗人,大诗人。他们在灵感枯竭,知音难寻的时候对这个庸俗的世界的深深的厌倦与憎恶之情是旁人所难以去理解的。每当这时候,他们就会想到自杀。

    李白的梦中情人(二)

    当年在山海关卧轨的海子就是这样的。海明威的情况也同样如此。有人说他们这是在玩行为艺术。去他妈的吧!这样说的人根本就不懂得文学,不懂得艺术。像海明威跟海子这样的超级大才子,他们的确是早已经深深地厌倦了这个世界。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资格去厌倦这个世界的。如果说像高尔夫俱乐部那样需要用几十万的巨款去购买一张会员证以取得入会资格的话。那么,假设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厌倦者俱乐部”,则惊世的才华就是获取入会资格的唯一的通行证。

    就在此时,只见寒光一闪,一柄飞刀破空而来,准确地击中了李白手中那柄刺向自己胸膛的短剑。

    是飞刀,阿飞的飞刀!

    李白茫然地站在了那里。阿飞正欲飞身而出,但晶莹却已经抢在了他的前头。阿飞惊奇地发现,晶莹已经卸下了那件黑色的夜行衣,此刻的她穿着的是一件飘飘的白衣,风姿极美。而她的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一柄长剑。阿飞怔住了,立在原地。

    李白看见从公孙大娘之墓的后面忽然飞了出来的这个美女,已经傻在那儿了。月色下,她的美丽是那么地诡异而不可捉摸,充满了一种极度的神秘与诱惑。那一袭飘飘的白衣,那妙曼的姿态让人想起了敦煌莫高窟中的飞天。李白完全以为眼前的这个美女就是公孙大娘的借尸还魂。以为自己多年以来的诚意终于感动了上帝。夜色里只觉得她明艳不可方物,令人不敢逼视。

    只听晶莹手执长剑对李白说道:李白,谢谢你这么些年以来一直都到我的墓前祭拜,你不是一直都想看看我的剑舞绝技吗?今天就让你一了心愿吧!

    美丽的晶莹白衣飘飘,手执那柄长剑,开始进行着一种舞蹈。那是怎样的一种舞蹈啊!朦胧的夜色里,如水的月色下,一位风华绝代的女子执三尺青锋而舞,时而如行云流水,其剑意绵绵不绝。时而如大海狂涛,气势磅礴,卷起千堆雪。时而如泰山日出,呈现出一刹那的令人惊艳的美丽。那是一种极为神奇的剑术,可以让人如饮醇酒,如坐春风。那是一种令人如醉如痴的剑术。

    只有阿飞这种大行家才能看出来,晶莹的剑法竟然是全无破绽的。这种剑法如果用极强的内家功力使出来,那几乎是无坚不摧的必杀绝技。

    漫天的剑光中,美丽的晶莹仿佛已化为了广寒宫中的那位碧海青天夜夜心的嫦娥仙子。

    晶莹那一刹那的美丽,让阿飞,让李白目瞪口呆了。

    在晶莹美不胜收的剑舞之中,李白已痴了,醉了。当他渐渐地从痴醉中清醒了过来时,脸上露出了一种极度的欣喜之色。

    我有了,我有了,他疯狂地大叫着。我要作诗,我要作诗。他极为兴奋地挥舞着双手。他开始大声地吟哦,作出了日后的不朽名篇《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鸿洞昏王室。

    梨园子弟散如烟,女乐余姿映寒日。

    金粟堆前木已拱,瞿塘石城草萧瑟。

    玳?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

    当他吟完了最后的那一句“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之后,仰天长笑,笑到最后,连眼泪都出来了。他喃喃自语道:“公孙大娘,李白这一生总算是对得起你了,对得起这份爱了。终于为你作出了这样的诗句。从今以后我可以不必再每年都来拜祭你了。因为有了这首诗,你的美丽已经在我李白心中永存了,已经在千千万万的世人心中永存了。哪怕是一百万年以后,人们依旧会记得你的,记得你那绝世的风姿。今天真的是好高兴,不枉我对你倾慕了一场。只可惜,没有酒了。”李白痴痴地说完,痴痴地坐在那儿发呆,流泪。就仿佛正在回味着一件极为遥远的往事。

    阿飞和晶莹已经完全地被感动了。大诗人李白居然会如此深刻地爱上与自己处于不同时代的一位素未谋面的女人。这种穿越了时空的爱恋的确是感人至深的。阿飞走到了晶莹眼前,与她双手相握。那一刹那,他感觉得到晶莹将自己的手握得很紧很紧。

    很久以后的李白终于不再出神了,他已经从沉迷中醒了过来。望着晶莹与阿飞。以李白的聪明一下子就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走到了晶莹跟前问道:敢问姑娘可是公孙大娘的后人。

    晶莹冲他施礼道,小女子萧晶莹,公孙大娘正是家师。多谢先生多年以来对家师的这一番情意。

    李白望着晶莹与阿飞,欣慰地点了点头。说:“刚才这首诗就叫做《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吧!”

    阿飞说:“李先生,我可以把它发表在我们《大同府日报》上吗?”

    “随你吧!”李白说,“我得走了,找酒喝去。李白斗酒诗百篇,我今天诗兴大发,得找酒喝去了。”冲两人一抱拳,转身上马。正欲打马前行,忽然又像想到了什么,回头对阿飞说道:“小伙子,你发表这首诗的时候就用老杜的名字吧!谁会相信我李白一个这么有英雄气概的男人会写出如此儿女情长的诗句来呢?用老杜的名字比较合适,他的风格要多愁善感,儿女情长一些。”

    就这样,后世的人便一直错误地认为《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这首诗是杜甫写的。

    女哥星林仙儿(一)

    阿飞饶有兴味地站在蹴鞠场边观看国家队的训练。这时已经是初夏时分了。清明节那个夜里他和晶莹得到了李白的那首诗。他用飞鸽传书把那首诗稿以及自己给《大同府日报》的辞呈一块儿给寄了过去,然后就留在了京城。

    《大同府日报》的十周年纪念特刊卖了个满堂红。发行量达到了创纪录的五十万份。而最富于喜剧色彩的是事隔三个月之后,人在洛阳的杜甫才知道这件事情。当时是杜甫的一位朋友从山西回来,手里拿着一份《大同府日报》找到杜甫,一边恭喜他一边嚷嚷着让他请客,杜甫完全就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情。那朋友还笑他装糊涂。说,杜兄,这篇大作写得的确是令人叹服。才气纵横,跃然纸上。想来大同府的人至少得花上千两以上的银子才请得动杜兄这样的名家。

    杜甫把那份报纸拿过来看了很久,终于说了一句话:一定又是李白这个臭小子干的好事。于是又飞鸽传书把李白给臭骂了一顿。当然是写了一首诗,诗人嘛,骂人也是用诗。李白同样地回了一首诗来道歉。

    那年,第九届世界杯蹴鞠大赛即将在长安举行。大唐国家队请来了翡翠国外教拉夫老米,加紧训练,誓夺冠军。蹴鞠其实就是古代的足球运动,在以后的文字里,为了叙述与阅读的方便,我们就把蹴鞠称之为足球了。

    那时的阿飞已经正式地成为了《长安晚报》的一员。跟晶莹和小赵一块儿负责体育版,最近这段日子更是专盯国家足球队的训练,尤其是当那个外籍教头拉夫老米来了以后,第九届世界杯已经越来越近了,大战前夕,举国上下已经有了一种很浓重的临战气氛。

    那段日子拉夫老米是全大唐最为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围绕在他身边的各路记者数量足以组成一个小的战斗方阵,更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其中还有一支娘子军。每天在训练场边进进出出,构成了一道迷人的风景。此外,广告商以及影视圈的一些人物也对拉夫老米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因为据一家市场分析机构的调查,拉夫老米的市场价值早已是百万级的了。一些烟广告,酒广告,电器广告等等等等都准备找他担任主角。而有两部足球电视片也准备请他担任客串佳宾。拉夫老米在大唐正在享受着他一生这中最为辉煌的荣耀。

    阿飞可不管这些,他只知道,他看足球,他写足球,他快乐。尤其是跟晶莹在一起的时候。现在的阿飞与晶莹彼此对对方都有了一种很美好的感觉。两人觉得每天快快乐乐高高兴兴的在一起就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他们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一块儿谈论棋艺,诗词和武艺。她那时已经告诉了阿飞,那天她是故意装成耳朵不灵光的样子准备当街闹事,来刺杀那两匹黑玫瑰。因为她早就看不惯神鞭公主和她的黑玫瑰在长安街市上那飞扬跋扈的样子,她认为那是长安一害,她想要为长安人民除掉这一害。

    阿飞笑笑说,你们两个人干起来的话一定是惊天动地的,你如果真地把那两匹黑玫瑰给杀了话,神鞭公主一定会跟你没完没了的。

    晶莹淡淡地说,如果我干了这件事的话,我一定会离开长安的,到一个山青水秀的地方去过平静的日子,每天弹弹琴,下下棋,练练剑。

    阿飞说,那正是我一直就在向往着的一种生活。

    晶莹默默地出了很久的神,好像想到了什么,终于,她说,现在还是把这次世界杯足球赛的事情给办好了再说吧。这次的新闻大战一定会很激烈的,我们要把报道的深度和广度给做出来,打败竞争对手,要对得起掏钱买报的读者。

    美丽这玩意儿的确是价值无边的。老夫拉米在记者们面前一直很傲,耍大牌,但他自从遇上了晶莹以后就再也顾不上面子问题了。他完全地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主动地讨好她。而晶莹也因此就获得了很多很多的独家新闻。结果好多消息有时候连拉夫老米的那几个中国助手都还不知道,晶莹就知道了。新闻的价值就在于独占性,那段日子在大唐全国上下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关于国家足球队的消息最具权威性的就是《长安晚报》的声音。《长安晚报》以萧晶莹为组长的特派记者组所采写的连续报道吸引了绝大部分读者的目光。最具轰动效应的一件事情就是五月初一的《长安晚报》竟然就公布了五月初三的一场大唐国家队与新罗国家队的热身赛的上场队员名单,而到了五月初二的夜里中方的几个助理教练对此事还一无所知,到了五月初三的晚上,上场队员果然与《长安晚报》上所公布的人员名单完全一致。

    《长安晚报》三人特派小组简直就是一个完美的黄金组合。晶莹可以保证新闻来源的绝对真实,而小赵的专业知识可以保证文章的档次与水准。阿飞呢?他对足球从来就不是一个门外汉。而且,在他的天性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的浪漫的成份,能为文章注入激|情,他可以和晶莹一道从一个剑客,一个武林中人的角度去看足球,将足球与武林与江湖联系起来进行写作是最近这一段日子以来的流行时尚,而阿飞他们牢牢地抓住了这样的一种流行时尚,这种三合一的文章是出类拔萃的。故此,《长安晚报》在那一段日子里真的是红极一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奇迹与辉煌。

    足球,魅力无穷。而美人与剑客也同样是魅力无穷。三大流行元素结合起来就更加地构成了一种绝对致命的流行时尚。那段时间,《长安晚报》、晶莹、阿飞、小赵这几个关键词语在有关时尚界的流行文字中是出现频率极高的几个常用词,在几大网站的窗口输入这几个常用词进行搜索,会找到好几千个网页,就正如如今的流行时尚中的“韩乔生”一词。

    那次的第九界世界杯大唐国家队队内竞争分外激烈。27名队员为了18个最后的正式参赛名额而进行着全力地争夺。

    谁会脱颖而出?

    谁能将自己的名字永留在大唐的史册上?

    当时江湖上有些谣言,说其实晶莹之所以能得到国家足球队的独家消息,是因为在她与拉夫老米之间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大伙儿认为她是老米的情人。在当时这种说法很流行,但这的的确确就是一句谣言。因为说白了,老米和晶莹都不是那种狼很烂的人。首先,晶莹并不是像大家的传言中那样的一种很随便很贱的女人,而且,恰恰与之相反的是,她是很高贵很有气质的。其次,拉夫老米也并不是一个很色的人,他的确是很喜欢晶莹,但他很有绅士风度,他对晶莹只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进行过一次很有礼貌的求爱。在遭到了晶莹的婉拒之后,他当时的确是很伤心,很夸张地耸了耸肩,大叫了一声我的天哪!当然,用英文说出来的这句话就叫做“oh,ygod!”但他的伤心虽强烈却很短暂。像所有的老外那样他们的天性是很乐观的,他们的伤心是不过夜的。他当即就表示大家今后应该继续作普通朋友。因为根据工作关系两个人是互相需要的。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只可惜在当时无人相信。当然,拉夫老米也不是圣人,后来,他的确是在长安养了个小情人,但却不是晶莹。

    那些对晶莹恶意中伤的人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出于对她的妒忌。或者是妒忌她的美貌,或者是妒忌她的工作业绩。反正,就是中国的那句老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对这些谣言,晶莹很能看得开,阿飞也很能够看得开,做自己的事情,让别人去说吧!有些事情说是说不清楚的,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自己心里有数就行了。他们每天最快乐的时候就是收工以后回到居处,对弈一番。从小小的象棋中他们找到了太多乐趣。那是他们一天之中最为轻松的时候。什么都不想,就只是单纯的沉浸在棋艺的魅力中。对弈一番之后,或是饮酒吟诗,或是由晶莹抚琴一曲,阿飞舞剑应和。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淡淡过去。阿飞与晶莹就这样在日复一日地相处着,感觉很快乐很快乐。平淡中,两人的心中自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也许这就叫爱情。

    阿飞从未问过晶莹的身世和来历,晶莹对阿飞也同样如此。他们觉得,只要两心相知,这便已经足够。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在这个充斥着铜臭味的商业时代,像晶莹这样的大美女要想过一种平淡的生活几乎是不可能的。美丽,总是面对着太多太多的追逐。

    女歌星林仙儿(?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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