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变身女学霸

变身女学霸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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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人做陪衬的?

    而且,这个女生还是那种特别没存在感的,如果是班中那位长得又漂亮成绩又好的夏薇薇的话,他还能接受,毕竟他心里隐约对人家有些好感。

    吴迪怔怔地看着黑板上那优美的行书,总觉得有种微妙的即视感,他又翻了翻自己的作业本,忽然莫名地产生一个可笑的念头——这女生的字,感觉和自己的好像啊。

    一定是错觉吧……吴迪再自负,却也得承认,以他此时的书力,还真比不上这个女生。

    没道理啊,吴迪有些奇怪。因为作为班长,书法不错的他也曾负责过班中编写黑板报的工作,几个字写的不错的学生,他依靠着自己的号召力,把他们都拉来了,他就一点也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读音与自己相同的女生,写得这么一手好字。

    想了半天他也没想通,索性就不想了,看到这一手字,他也算服气了,表面上他似乎很不屑“学霸”类型的家伙,可骨子里,他还是颇为尊重的。

    第一次,吴笛这个形象不怎么样的女孩,在吴迪这个还不是“颜控”单纯男孩心中,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经过这件事情,班级里的同学,也对吴笛产生了一些兴趣,却也不会有太多的反应——只不过就是在课堂上表现了一下而已。

    吴笛自然乐得清静,她发现自己真的已经迷恋上了学习这件事了,她甚至对这个平行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将这个世界的历史与原世界的历史比对,那种莫名的爽感,让她难以自拔。

    她还爱上了前世最讨厌的竞赛题目,每日对她而言的娱乐时间,便成了攻克难题的时间,每次做出一道题,她便觉得跟生理了一样,那种痛快感让她深深陶醉,她终于发现,原来自己的这个身体,也是天然具有“学霸”体质的。

    在迷恋上学习的同时,吴笛当然不会忘了保持自己的健康饮食与作息时间,还有对身体各处的保养,她对自己身体的期望可是非常高的,那种将不完美的事物,培养成完美的事物,所产生的成就感,自然也是她快乐的源泉。

    不过是变成女孩而已,有什么好纠结的呢,可以亲手养成一个让自己迷恋的自己,也只有变身者才会拥有这样的机会。

    她所成为的女孩,亦不是渴望男人来疼爱的那种,因为有她自己疼爱自己,就足够了。

    有人或许会觉得,找不到另一半,是一件十分孤独的事情,可这对吴笛来说,却一点都不会,她的灵魂,可以与自己的身体相爱,她永远不会孤独,因为她有无穷的知识、智慧陪伴着她。

    也许,她将会成为这个世上最“自恋”的人,她愈发愉悦快乐地想着。

    在学校充实地过了一天,放学时她因为一道难题而耽误了一点时间,临走时,才发现教室中已经没几个人了。

    收拾一下自己的东西后,她便离开了学校,不过在路上,却又遇到一件让她不得不管的事情。

    在学校中总是爱出风头、光彩照人的吴迪同学,这时被几个貌似不良的人围住了。

    吴迪同学作为一个中三少年,一直坚持自己回家进校,不搞特殊化。

    大方爽朗的他,时常喜欢在校门口的小店里请几个同为走读生的同学吃零食,这一来二去,被某些缺钱的不良少年盯上,也是正常的事情,人家不良少年也不知道吴迪身份尊贵,话又说回来,都是十几岁的人,一腔热血上来,管你是谁。

    正文第五章凡人不懂学霸的世界

    这个时候的吴迪,胆子非常小,也许父母对他保护得实在太过了,那种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的思维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

    吴迪心中痛骂那些一点也不仗义的同学,他还觉得有些失落,有那么些人,平日里一副和他关系挺好的样子,关键时候却总是掉链子,他忽然觉得有些无趣,自己真的有必要交那些朋友?

    “小子,最近哥们手头有些紧,看你平日里挺大方的呀,支援点哥们怎么样?”一个黄毛笑嘻嘻地对吴迪说道。

    吴迪自认倒霉,准备掏钱,可他找遍全身后,脸色渐渐发白,他讷讷道:“我、我身上没钱,要不下次吧?”

    吴迪说的可是真话,他每周都会有一笔零花钱,用起来也不知道节制,这次恰好没了。

    “小子,你找打么?”黄毛直接抓住了吴迪的领口,把他给像小鸡一样拎了起来。

    吴迪发育较晚,初三时才开始长个子,所以他现在依然不高,坐在教室里的第二排,很是文弱,就是小正太一只。

    吴迪这时心里郁闷得要死,更是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你们放开他!”虎背熊腰的吴笛如同英雄一般降临了,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她强势地拍开了黄毛那掐着少年的手。

    虽然吴笛挺看不起这个时期的自己,却也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欺负,或者说,就算是欺负,也只能由她来欺负他。

    “妈的,哪来的肥妞,你长得这么吓人,你家里人知道么?”黄毛嘴上虽然这么说,可对比了一下自己和对方的体型,只觉得心中有些惴惴。

    不过还好,他们那一方,一共有三个人。

    吴笛在被刺痛了一下的同时,忽然也觉得有些喜感,虽然是“虎背熊腰”,可也有虎背熊腰的优势啊,若自己是个文静秀气的美少女,还真不敢就这样冲出来。

    吴笛当然也不可能无脑地上去干架,虽说是个胖妞,可起码也是女孩,所以她非常娴熟地从吴迪衣服中的口袋里拿出手机,对这群人说道:“你们难道还要继续?我可要报警了。”

    “还有,你们知道这家伙是谁么,市长家的公子,只要我一报警,不超过五分钟,警察就会过来。”

    吴笛的声音明明非常轻灵动人,却蕴含着莫大的威力,直接吓住了这些家伙。

    黄毛迟疑片刻,看着对方有恃无恐的模样,终究已经泄了气势,只能不甘心地说道:“我们走!”

    吴笛见其离去,冷笑一声,继续按了一个“110”,然后对吴迪说道:“你把这事跟警察说一下,让廖宏军注意下,把这学校周边的小混混清理掉,省得在这里碍眼。”

    吴迪这时还晕晕乎乎的,他接过手机,才反应过来,下意识问道:“廖宏军是谁?”

    “当然是市公安局……啊哈,别提这个名字了,反正你就如实反应一下你的情况,最重要的,把你的身份报出来,懂吗?”吴笛如此说道。

    吴迪这时被这胖妞所救,只觉得对方身上有一股让他安心的感觉,他自然便如她所言地这样做了,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打“110”,他感觉有些激动。

    身为衙内,居然不懂得利用官方力量,小子,你还太嫩了……吴笛略有些感叹地想着,实则却觉得此时的吴迪,确实够单纯。

    打完电话后,吴迪才平复下自己激动的心,想到之前自己的“朋友”,在遇到“黑恶势力”时,选择跑路,而这个陌生的女孩却挺身而出,他愈发觉得有些感触。

    “这次真的多谢你了!”吴迪挠着脑袋,露出温和的笑容,十分真诚地感谢道。

    “小事一桩,无足挂齿。”吴笛摆了摆手,准备离开。

    吴迪一时间只觉得对方挺有侠女风范,顿时觉得,这个朋友,值得结交!

    “别,你既然帮了我,那我当然也要报答,要不,今天我请你吃饭?”吴迪又恢复了平日里当班长时的爽朗模样。

    “你有钱?”吴笛戏谑道。

    吴迪顿时尴尬了,他现在确实没钱。

    “算了吧,如果你想报答我,把钢琴坚持下去吧。”吴笛背过身去,幽幽地说道。

    她心中却也没对他抱有什么期待,他是个什么德性,她难道还不知道?这小子犯起二来,简直不可理喻。

    吴笛渐行渐远,她那高大的背影,却又一次深深的印在了吴迪的心中。

    这样大气、洒脱、仗义的女汉子,啊不,女孩子,让他觉得非常欣赏。

    吴迪准备离开时,忽然一顿,愈发觉得疑惑地自言自语道:“她怎么知道我有放弃钢琴的想法?还有,我从来没在学校里把手机拿出来过,她居然一下子就从我身上找出来了?”

    吴迪莫名地有些心虚,只觉得自己在那个女生眼里,仿佛被扒光了一样。

    “算了,不就是每天少玩一些时间么,不如继续坚持下去吧,我可不是有恩不报的人。”吴迪索性开始转移自己前面那种微妙诡异的想法。

    吴笛却不知道,一次偶然的事件,居然也成为了另外一个吴迪,改变的开始。

    吴笛回到家中时,依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位疑似监护人的“小姨”,却总是不见踪影。

    这样也好,反正她早就习惯了孤独,用一句安慰自己的话来说,女人因为孤独而优秀,没有依靠,独来独往的女孩,自然就必须要努力下去,靠自己生活。

    其实初三也有晚自习,但吴笛却觉得自己在家中学习,效果更好,比如说可以肆无忌惮地跟着复读机练习英语口语什么的。

    不得不说,以前的她,虽然英语成绩还算不错,可口语却是极大的弱项,因为她很懒,不愿意多读多说,就算是背英语课文,也是默背。

    现在,她自然便改变了这一点,她将自己每日的作息时间,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划,并以一种非人的毅力执行着,也许对别人而言,这简直就是一种折磨,有谁见过把做竞赛题目当作娱乐行为的?

    然而对吴笛而言,这些东西都成了一种享受,那种徜徉在知识之中的快感,又有多少人可以理解呢?

    学霸的世界,凡人们不懂。

    她其实很想重拾钢琴这个让她留有遗憾的爱好,可惜以这具身体所在的诡异家庭,怕是无法满足她这一点。

    她将兴趣转向了美术,原因很简单,就是“自恋”而已,现在她还没办法欣赏的自己未来的美丽,却可以通过画画,来展望自己的美丽。

    而且,画画这件事,就跟写文一样,成本十分低廉。

    想到“写文”,她顿时灵机一动,这似乎是一件用来圈钱的捷径啊,甚至理由都可以正大光明——她要将以前那个世界的文化,传播到这个平行世界来。

    她这时也初步对这个世界有些了解了,无论是出版业,还是网络小说,都比较发达,重视版权,好吧,这分明就是已经在指点她该如何利用脑中清晰的前世记忆了,虽说这已经是一件特别俗套的事情了。

    当然,作为初三学生,她肯定不会选择去连载网文,原因很简单,网文的收益效率不高,而且还讲究一个更新速度,她可没那么多时间与精力,那种一个小时可以码上万字的逆天技能,她怎么可能拥有。

    她觉得自己一个小时能码个两三千字已经是极限了。

    所以,选择投稿短篇小说,显然是比较效率高的赚钱方式,毕竟她并非重生,而是穿越平行世界,否则直接去赌球、股票、期货什么的了。

    而按照她现在的身份,显然最适合写的,就是青春言情小说,她在脑中搜索一番,发现前世所看的《萌芽》、《花火》、《最小说》等青春文学类杂志中发表的短篇小说,已经出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甚至连《青年文摘》、《读者》、《格言》中的不少文章也不例外。

    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又找到了几本这个世界青春文学类的杂志,仔细比较了一下各个杂志的稿费,发现一本名为《青春祭》的杂志稿费最高,某个版块是千字四百五,当然,要被采纳的话,难度自然也挺高。

    不过,这对有着另一个世界的文化作为依凭的吴笛来说,选择几篇水准不错的短篇改编一下,然后投稿,显然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就算是抄袭,也要抄出自己的风格来,按她现在这个年纪,文风自然是“华而不实”流,一篇文中堆砌些各种不明觉厉的辞藻和“深刻隽永”“意蕴悠远”的句子,这其实很能戳中青春期少年少女的g点。

    这些少年少女们还会觉得,看这人的文,摘抄些优美的词句,对自己的作文还很有帮助。

    最重要的,当然要选择“治愈系”的文,将青春期那些喜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莫名忧伤的少年少女们,“治愈”得落泪。

    好吧,所谓“治愈系”的文,真正却是致郁的虐文。

    正文第六章情书

    “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

    “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

    这是一个名为《剑仙》的短篇言情故事,情节非常俗套,女主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小狐妖,男主是一心想要以剑证道的正道剑仙,还有一个男配,则是以琴入道的邪恶魔君。

    整篇文就讲述了狐妖与剑仙、魔君之间的感情纠葛,如果看这文的开头,一定会觉得这是确确实实的温暖治愈系好文,因为它将狐妖与剑仙之间的相遇到纠缠再到相爱,写得异常有趣、甜蜜,让人情不自禁地便期待他们之间可以终成眷侣。

    奈何“人妖恋”是世俗不能容忍的,一经暴露,会遭到正邪两方面的追杀,女主因为善良,拯救了差点被正道追杀至死的魔君,然后自然被魔君看上。

    可惜女主却将整颗心都放在那位剑仙之上,邪恶腹黑的魔君将这个消息散布出去,妄图以此来逼迫两人分开。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两人在被正邪两道同时追杀时,反而更加深了各自的感情,不过剑仙虽然法力高强,却最终无法独自对抗正邪两道。

    魔君在混战之中偷袭剑仙,善良的狐妖舍身救剑仙,最终魂飞魄散,连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

    剑仙含恨逃脱,魔君心中亦苦涩难言,在之后独自弹琴时——“谁将烟焚散,散了昔时的牵绊;听弦断,断那三千痴缠。”“清风湿润,茶烟轻扬。重温旧梦,故人已去。”

    最终剑仙悟透情关,证道成功,在自己的洞府,划出一道剑气,破碎虚空——“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一击将当年追杀他的正道邪道全部斩杀!

    这一剑,震惊了所有修者!

    而魔君与剑仙的巅峰一战,是这篇大概六千字短篇小说的结局与,剑仙因为早已斩断情丝,而魔君则依旧心中有着牵挂,最终剑仙“苍茫大地一剑尽挽破,何处繁华苼歌落”,将魔君强势击杀!

    剑仙做完这些事情后,脸上无喜无悲,只是牵着瘦马,夕阳西下时,独自走向天涯。

    这无疑照应了这篇小说的题记——《天净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不得不说,一般这种青春杂志上的短篇小说,在开头加个题记,是一件很装逼的行为,但这却很对青春期少年少女的胃口,这甚至导致他们自己在写作文时,都爱加一个题记。

    况且,这首《天净沙》可是元曲中的精品,而这个世界,显然是没有“元”这个朝代的,这就意味着,《天净沙》的“原创者”便成了吴笛。

    将此文写完之后,吴笛有些忐忑的将稿件投了出去,她觉得,这文笔绝对是达标的,毕竟其中有那么多华美的句子,而对感情的细节刻画,亦是比较完美的,更别提那远超女作者的打斗场面,唯一的瑕疵,大概便是剧情比较俗套。

    但她转念一想,其实悲剧类的言情小说,剧情也大同小异,反正就是相爱的人最终不能在一起呗,她感觉自己这篇文,最大的亮点,便是前面那让人觉得无比甜蜜温馨的感情描写,与最终那凄美动人的氛围描写,形成的强烈的对比……

    她相信,自己这篇文如果能发表的话,一定会好好地“治愈”一下那些青春期的少男少女。

    而投稿小说,当然是要有个笔名的,她对这个并不太讲究,直接偷懒取了一个“天净沙”做笔名。

    在投完稿后,她也没有再去理会这件事,毕竟她每日的时间都排得满满的,在每晚睡觉时,她几乎都是倒头就睡,睡眠时间虽然并不长,但质量却非常高,而毫无疑问,高质量的睡眠对女人的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

    就这样,吴笛在进行着迅速地蜕变,破茧成蝶之日,已经不会太远了。

    在吴笛帮了吴迪之后的第二天,却还发生了一件让吴笛感到躺着也中枪的事情。

    当时正是放学之时,吴笛从学校的篮球场边走过,向校门外走去时,一个颇为高大挺拔的少年,将吴笛叫住了,他的手上拿着一封貌似是情书的玩意。

    吴笛仔细打量了一下少年的样子,发现他的长相还算帅气,身体很是壮实,他穿着这个世界某篮球明星的1号球衣,刚刚在篮球场上叱咤风云,显然是个篮球技术不错的家伙,这种运动少年,向来是比较受女孩子欢迎的。

    吴笛见到这个状况,不由微微一惊,心中暗道,难道我这么快就已经瘦身成功了,居然有这样的运动型男孩,拿着情书来表白,还是说,女学霸的魅力,果然无人能挡?

    少年有些戏谑地看着吴笛,晃动着手中粉色的信,用一副很熟悉对方的语气说道:“吴笛啊,你还真敢写情书给我?哈哈,太搞笑了,就凭你?”

    吴笛莫名其妙,心想她什么时候写过情书给别人了,要写的话,也肯定是写给她自己。

    脑中仿佛一道闪电闪过,吴笛不由恍然,不会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她还没穿越之前,干的好事吧?

    吴笛觉得自己太冤枉了,真是躺着也中枪,她有些语气不善道:“你谁啊,我不认识你!”

    少年听到吴笛这悦耳动人的声音,不由微微一愣,仿佛陷入了某种回忆,然后再看到吴笛这个模样时,眼中闪过一丝厌恶,他嘲笑道:“被我拒绝了,所以就装不认识我?怎么说我李浩乾也是和你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吧,说起来,现在你这个样子,还真是够恶心人的!”

    这个时候,一个长相貌美的少女来到了李浩乾的身边,她上下打量了吴笛一眼,嗤笑一声,用阴阳怪气的语气说道:“就你这样,还给我们家浩乾写情书,真是不自量力!”

    说着,这少女便抢过情书,当着吴笛的面,将情书撕得粉碎,洒向天空。

    而这个时候,已经有不少同学在围观这样的八卦事件了。

    若吴笛身体里不是已经换了一个灵魂的话,想来这个时候一定会被打击得泪奔吧。

    不过现在的吴笛,自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打击,她又不认识这对貌似j夫滛妇的人,向这样的人表白,这眼光还真够差的,或许确实只有从小到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才会促使她这样做的吧?

    可惜,吴笛已经没有那段记忆了。

    吴笛勾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她只是柔声道:“你会后悔的。”

    说完后,她便悠然转身,飘然离去,背影依然十分洒脱。

    “切,装什么坚强,肯定回家后蒙着被子里哭吧。”少女毫不留情地说道。

    “够了,文文你别说了,我本来还想把情书退给她的呢,你这样一做,有些伤人呐。”李浩乾虽然这样说,其实语气显得很随意,显然他根本就没把这真正当回事。

    “好好好,我错了还不行?”名为蒋文的少女笑着答应道。

    李浩乾的耳边似乎还回荡着女孩的那一句“你会后悔的”,他的思绪不由微微飘远,当初他是个一点也不受欢迎的小胖墩,只有那个名为吴笛的绝美少女与他玩,毕竟他们从小一起长大……

    那时不满十岁的少女,五官是那般精致,清丽的容颜,娇小玲珑的身体,仿若一件完美的瓷娃娃,而她那娇柔悦耳的声音,让人更是听着就会入迷。

    想到此,李浩乾顿时收敛思绪,他紧紧握着自己的拳头,只是在心中大喊着,我绝不会承认现在这个样子的家伙,居然是我当初的……

    今日是吴迪打扫卫生,完了之后走出教室,向校门走去时,才发现一群人正聚在那儿,他是个比较喜欢看热闹的人,可当他走到那儿时,才发现热闹已经完了。

    他不由找了一个同学问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啊?”

    同学答道:“一胖妞表白被拒,情书都被撕了,那人还真是够狠。”

    吴迪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老师们那么强调不能早恋,居然还有人敢写情书,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那胖妞是谁啊?”

    “好像是个叫‘吴笛’的。”

    “艹!”

    ……

    吴迪挡在了李浩乾面前,发现此人确实高大魁梧,比他这个小正太壮多了,可不知为何,一向胆小的他,此时好像充满了一种勇气,他冷冷道:“刚刚你小子欺负我班上的同学?”

    李浩乾俯视着吴迪,道:“哟,学生会会长?好吧,也是三班班长啊,你好像不是什么爱管闲事的人吧?怎么,刚刚那胖妞贱货你也在乎?口味真重啊……”

    “艹你妈的!”吴迪直接一脚蹬在李浩乾的两腿之间,“嘴巴给我放干净点!”

    李浩乾根本没意料到这个时常在国旗下讲话的学生会会长居然敢直接动手,这厮给他的印象分明就是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啊。

    他捂着自己的小伙伴,愤怒地看着吴迪:“你打人?”

    “打得就是你!我劝你别还手,知道我爸是谁么,不管是去局里,还是老师那,都是你的错!”

    吴迪仿佛觉醒了某种名为“纨绔”的属性,仗着身份欺压别人,是那个女孩教他的,如此来为她出出气,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他总感觉这厮侮辱那个女孩,就是侮辱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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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第七章你不是吴笛!

    这件事最终并没有闹大,只因吴迪的好友王恒拦住了他,让他不要冲动。

    王恒是吴迪他爸司机的孩子,两人关系挺好,每年过年时,他都会来吴迪家玩,吴迪也总是从王恒他爸那儿能得到好多压岁钱,只不过现在两人并不在一个班。

    王恒也是个运动型少年,篮球就不说了,足球也踢得挺棒,还唱得一手好歌,曾在校元旦晚会上演唱,他那很是放得开的大气台风,颇有明星范儿,让同学们都很high,可以说,这位王恒也算是学校的一个风云人物了。

    不过即使如此,李浩乾的小伙伴被蹬了一脚,也够他受的了,毕竟那是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吴迪与李浩乾的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为那位吴笛狠狠地报了仇,吴迪心中依旧觉得有些不爽,他很纳闷,为什么她会看上李浩乾这种人,难道就因为对方高大帅气,还能打得一手好篮球?

    吴迪并不是一个喜欢运动的男孩,他觉得那实在太累了,还常常弄得一身臭汗,让身上黏黏的很难受,一不小心,还会受伤……

    刚刚虽然仗着自己的身份,狠狠地教训了李浩乾,可自尊心颇强的吴迪,依旧有种输掉的感觉。

    吴迪晚饭是在某酒店的饭局,坐在车牌为“某d00014”类似吴笛那个世界的“奥迪”车的后座上,他的思绪有些渺远,回过神来,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位上的王恒说道:“阿恒,以后教我打篮球怎样?”

    王恒微微一惊,他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朋友并不喜欢运动,怎么突然想起要打篮球了?

    不过王恒也没有多想,他很痛快地答应道:“好啊,不过你真能坚持下去?”

    吴迪先是微微犹豫,他本来还嫌每日玩的时间不够多,如今又想去学习怎么打篮球,时间就更少了,然而他只是一咬牙,心道,算了,反正我那个网游也玩到头了,一身神装不说,竞技场pk胜率都有八成,把每天花在上面的时间抽出来就行了。

    吴迪郑重地点头道:“我肯定能坚持下去的,我想做一件事的话,一定会把它做得最好的,怎样打篮球厉害先不管,你知道怎样打篮球最帅吗?”

    王恒恍然,原来这小子想着怎么耍帅啊,他想了想,说道:“当然是街球了,那花式多得可让人眼花缭乱呢。当然,还有投篮姿势也非常重要……”

    “好,我就要学街球。”吴迪的眼中闪烁着一种斗志,他要在李浩乾最擅长的领域,击败李浩乾!

    从这日起,吴迪开始了自己的街球之旅。

    如果吴笛知道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自己,居然去学习打篮球的话,那一定会惊讶的,因为前世的他,就是个运动白痴……

    第二天,吴笛也听说了一些小道消息,她自然而然地忽略掉有关情书这件事的,反正她可永远都不会承认自己写过什么情书,但她倒是听说了吴迪那小子居然为了这事,教训了那个李浩乾一顿。

    虽说吴笛一点也不在意那个路人李浩乾,但这事也让她有些难堪,既然是吴迪帮她报了仇,她也该表示一下。

    吴笛忽然想到了自己因为节食而封锁的巧克力,她觉得用这个借花献佛,也算是废物利用了。

    吴笛中午将巧克力拿到了学校,晚上放学时,将巧克力当面送给了吴迪,只是留下一句“谢啦”,便飘然而去。

    吴迪拿着手中的巧克力,倒是挺开心的,他可最喜欢吃零食了,反正他是怎么吃也长不胖的那种类型。

    这个女生还真是不错,挺上路子……吴迪觉得她的性格很符合他心目中的女孩形象,一时间感慨着,若是这世上的女孩都这样大方洒脱就好了。

    时间就这样波澜不惊的向前,仅仅一个月,吴笛的体型已经有了明显的变化。

    如果说以前是“虎背熊腰”的话,那现在基本已经只能用“壮实”来形容了,若是再将标准放低一些,可用“丰腴”来形容,达到了唐朝“以肥为美”的那种“肥”的层次。换句话说,吴笛到唐朝,已经能算美人啦。

    而她那原本腮帮肉鼓鼓的脸颊,已经瘦了下来,本来就十分精致的五官,回复到原本正确的位置上。

    这给人的感觉,一下子就十分不同了,如果说一个月前的她勉强能算“中人之姿”的话,那现在她就可以称得上“中上之姿”了。

    况且,她的肌肤本来就十分白皙细腻,这些日子又非常注重保养,所以上面没有一丝瑕疵,如同一个真正的瓷娃娃一般,让人想要捧在手心,细细呵护。

    她一个月以前容貌可以打个50分,现在起码能打65分了,自拍发到网上再ps一下的话,已经有了点女神风范。

    吴笛一边拿着自己以前拍下来的,为了刺激自己的、完全不忍直视的照片,一边照着镜子,终于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而她现在的动力,更加充足了。

    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望着桌子上几张“未来自画像”,这素描上的女孩,有着一张天然的瓜子脸,漆黑如墨的直长发梳理成了优雅的“姬发式”,眼睛大而有神,睫毛密而纤长,琼鼻挺而精致,樱唇小而丰润……

    她越看越是迷醉,只是喃喃道:“真是美丽呢,我的缪斯女神……”

    这一个月来,她也经历了传说中的“大姨妈”,也许是因为她的身体体质天生就不错的缘故,又或是她的生活作息、饮食习惯,都非常健康,所以这“大姨妈”对她来说,似乎也没多大感觉——她在心理上也没有什么烦躁不安、莫名火大、空虚寂寞冷,也许是瘦身效果显著的原因?

    最奇葩的是,那流出的红色液体,还让她有种猎奇的乐趣,好吧,她这么欢乐,真是要给那些饱受“痛经”困扰的女孩道歉呐!

    不过让她稍稍有些气馁的是,似乎自己的投稿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回复,没寄样刊也没寄稿费单,但想到这本《青春祭》是月刊,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将下一个月的杂志做出来,她只能安慰自己邮件已在路上。

    穿上蓝白相间的土气运动服,吴笛才发现,这运动服对现在的自己来说,显得过于肥大了,这一点并没有让她苦恼,反而愈发愉悦了。

    继续坚持下去,就可以去买各种美丽漂亮的衣服穿了,还要穿短裙、丝袜、哥特式连衣裙,怎么美丽怎么诱人,就怎么穿!

    身为女人,就是要做红颜祸水,就是要迷倒全世界的男人!

    好吧,这只是她一贯的中二想法而已,如果所有男人都爱上她的话,让腐女们怎么办?

    心情不错地走进班级,吴笛发现前些日子的月考成绩已经出来了,成绩表已经贴在了前面的墙上,她随意瞟了一眼,发现第一名是她自己以后,便不再往下关注,不过土鸡瓦狗耳……

    她的成绩是:语文107(120),数学120(120),英语109(110),物理100(100),化学100(100),括号中的是这科的满分,英语加上10分的口语,满分才120,而口语是不会在月考中测试的。

    数理化三门满分,是她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这三门理科,都是有准确答案的,而语文在阅读理解与作文上,肯定会被扣分的,英语作文同理。

    真正的学霸,必然可以在考试上将细节上达到完美,不会出现卷子一发下来,就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懊悔的情况。

    像这次考试考了班级第三的吴迪,数理化三门总共扣了四分,他就在大肆后悔自己的粗心……

    当他看到吴笛那高了他十多分的总成绩,不仅是班级第一也是年级第一时,他的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知道,这是吴笛应得的,不论是课间,还是课上,吴笛都在学习,甚至在星期四的最后一节活动课上,她也不会出去运动……

    要是我也和她花费同样的时间在学习上的话……当吴迪下意识这样想时,想到吴笛那近乎完美的答卷,他的底气顿时就不足了。

    原来,这世上居然真的出现了一个,让他都实在无法找到优越感的女学霸了。

    之前那位认为吴笛会在月考上现出原形的同班同学,名为陈斌的家伙,这次彻底惊呆了,吴笛这位学霸确实现出了真正的原形!

    陈斌有些不甘,心里怀揣着这绝对有黑幕的想法,拿着自己的试卷去问吴笛问题,结果吴笛十分游刃有余地向他讲解起来。

    听着吴笛那不急不缓的轻灵柔软的声音,他下意识望向这个女孩,女孩在用笔写着什么时,还轻轻将自己飘逸柔顺的头发拨到耳后,这个动作极为妩媚动人……

    吴笛露出了一张精致完美的侧颜,让他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忽然脱口而出道:“你不是吴笛!”

    吴笛心中一震,难道这厮居然看透了她是被穿越的?他有阴阳眼?果然高手在民间?

    却又听这位有些脱线的男生说道:“吴笛哪有你这么好看!”

    陈斌的话,一下子吸引了诸多同学的注意,有不少同学都哄笑起来,有人嘲笑他道:“陈斌你小子眼睛被狗吃啦,她不是吴笛是谁,只是人家瘦下来了而已!”

    “吴笛这么认真,学习如此刻苦,瘦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啊。”

    “啧,真没想到,她瘦下来还真的挺好看的……”

    “我倒不在乎她长得如何,最重要的是,她能考出这样的成绩,还是全校第一,实在太厉害了!”某尖子生发自内心地叹服。

    “对对对,以前她是谁,我根本就不知道。”有同为优等生的家伙附和着。

    正文第八章亲人

    吴笛拿着自己的成绩单回到家时,发现今日小姨居然在家。

    在这一个多月中,吴笛也算是知道了小姨王静姝的工作是什么了,在某个简称为bbf的酒吧当“公主”,工作时间一般是在晚上。

    按理来说,每当吴笛晚上放学回来时,小姨就会出去工作了。

    吴笛有些疑惑,今天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打开门,吴笛就看到难得素颜的小姨,正坐在客厅里玻璃桌的旁边,脸上带着微笑,津津有味地翻着一本杂志。

    不得不说,小姨完全素颜的样子,确实比她那浓妆的模样要逊色得多,只能打个六、七分吧,不过她的肤质确实还不错,没有因为化妆而被破坏。

    在吴笛看来,小姨根本没必要去化浓妆,最适合她的应该是日式裸妆,配合小姨那纤细的身材,一个清纯脱俗的女神,绝对能够迷住许多男人,尤其是那种涉世不深的公子哥。

    她敢下这样的结论,自然是因为她当年作为一个公子哥,就被表面上看起来十分清纯脱俗的女人迷住过,后来才发现,这女人就是传说中的“绿茶婊”,好吧,还是称之为“绿茶妹”顺耳动听一些。

    在这个绿茶妹还未泛滥的时代,显?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