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女频位面那就跟深渊地狱差不多。
王静姝怀着期待的心情打开了这个帖子,看到推荐者的溢美之词,她觉得非常愉悦,她都想要把自家小外甥女喊来看看了。
然而若吴笛看到这个帖子的话,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反应,怎么说《盘龙》也是番茄大神的书,别人如何评论,又关她何事呢?
只要能赚钱就行了……这是吴笛的看法,既然当了文抄公,就没必要立什么牌坊了,若是有人黑,那就随他去吧,反正他永远也找不到抄袭的证据,而《盘龙》依然坚挺卖座。
可惜王静姝却认定《盘龙》这书是吴笛“原创”的,她当然也是原创者之一,虽然她也觉得卖座就好,但这毕竟是她写的,所以她还是很看重自己这本书的名誉的。
而作为一个资深的蛇空众,她显然也希望看到蛇空众们对这本《盘龙》的评价高一些。
不过王静姝在看到下面几楼的评价时,顿时怒了,以前看别人推书被无脑喷还不觉得,这自己写的书一被喷,顿时就觉得非常不爽了。
关键是,喷书喷到点子上也就罢了,故意挑刺能够挑到点子上,让作者不得不服也是一种本事,这才是真毒蛇,奈何这世上总有不百~万\小!说就凭空臆测黑书的人,还底气十足。
对于这种人,王静姝真心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来想去都只能置之不理。
但在看到后面有不少蛇空众的支持时,王静姝这才觉得,看来大部分蛇空众还是不错的,尤其是那群基建团的,只有一小撮人拉低了整个蛇空众的智商。
王静姝又浏览了一下其他版块,自然也发现了【写作帝】的帖子,她不由大怒,好啊,这个写作帝看她是个“新人”,居然拿《盘龙》来做反例,说《盘龙》不是商业型的爽文,必扑无疑……
王静姝冷笑一声,怎么说她也是混过网文圈的人了,虽然一直是在女频,可长年在蛇的天空潜水的她,自然还是明白自己和小外甥女合作的这本《盘龙》是有多大潜力的。
这才五六万字,第一个官方推荐,却已经在奇幻分类会员点击榜上排名第七,书友推荐榜上排名第九,而首页新书榜,更是出乎她意料地排名第一!
每日的收藏,更是以极快的速度增长着,书评区都是一片好评!
王静姝也抽空回复了一些书评区的帖子,毕竟身为作者,不能让那些满怀激|情发书评的读者寒心。
但让王静姝比较囧的是,好像大部分读者都已经认定她是个猛男了,要不然怎么写出这么有男子气概的主角?
王静姝可真想告诉他们,这主角不是她写的,是自家小外甥女设定的……
因此,这么良好的一个开始,让王静姝对自己的订阅非常有信心!
写作帝的这个帖子,还遭受到不少自诩对商业文有研究的老白们的好评,他们就是那种时常叹息现在网络小说已经完全没落,无书可看,但看到有人想把网络小说写得更加内涵、深刻时,他们就会嗤之以鼻道,太文青了,必扑无疑!
【机智的跟风者】在这个帖子中回复道:“楼主大才,已经深得商业文的精髓,似《盘龙》这等非主流的奇幻文,也许可以博一时的眼球,却绝对没办法成神!”
【毒液机】:“可能《盘龙》确实得到不少老白的喜欢,但这却正应了蛇的天空那一句话‘蛇空大火,骄御大扑’,真正赚钱的只有小白文!”
不少初来蛇的天空的小白,顿时就被这些人给忽悠住了,纷纷表示这个观点真的很对,只有小白文才赚钱……
好吧,在这个平行世界的蛇空众眼中,显然《盘龙》不是小白文,因为它的金手指开得确实不大,开头也没个美女什么的。
王静姝看了这些“懂得商业文精髓”的蛇空众的评价之后,气急之下在这个帖子怒回一帖:“那就拭目以待吧!”
然后王静姝又开了另外一个帖子——“《盘龙》成绩记录贴,【写作帝】我就是来打脸的!”
王静姝在一楼便直接发了自己在上第一个官方推荐后二十四小时收藏的增加数量,这不算不知道,她自己一算都吓一跳,居然是1346个,这样一来,岂不是一周下来就要突破一万收藏的节奏了?
这简直比一些老作者的成绩都好了,像老牌奇幻大神【秋风扫天下】便新开了一本《死神传奇》,似乎在势头上,还不及《盘龙》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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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四章赴宴
王静姝这个帖子一出,顿时引来一群蛇空众的围观,其中大多数都是看好戏的,还有各种求抱大腿、求散财什么的,更多的人则表达了明确的支持:
“五白大大,《盘龙》真心好看,希望你可以凭借此书封神!”
“大大这本书很合我的胃口,看腻了各种后宫种马,看到大大的这本《盘龙》只觉得眼前一亮,如果入v的话,我一定会订阅支持的!”
“很开心大大带来这样一本好书,大大不要听某些人的胡言乱语,为了商业化而商业化,反而丢掉了文章的精髓!”
“支持五白大大的这本符合老白胃口的小说!最好无女主!”
……
看到这些支持她的人,王静姝觉得非常欣慰,很显然,《盘龙》作为一本好书,肯定是有人支持的,若真的引来一片骂声,她就真该要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写得不好了。
当然,除了支持的人以外,显然还有几位非常固执的人,像【写作帝】就冷嘲热讽道:“不过就是收藏长得快些而已,这本来就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像你这样凭借着哗众取宠出头的新人,我可是见得多了!你要想卖座,就必须要加入我之前在帖子中所说的爽点,否则……呵呵。”
【奇幻已死】依然让人升不起回复他的:“中原五白,你的文笔真的很不错,这点我承认,我感觉你完全有能力驾驭正统的西幻,为何你要写《盘龙》这种中式西幻呢?听我的吧……”
奇幻已死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他简直对王静姝写《盘龙》这样的中式奇幻而感到痛心疾首。
值得讽刺的是,奇幻已死此人口口声声说只有西方人才能写出真正的奇幻,奈何他连英语四级都没过。
【毒液机】也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挑刺,说是哪里哪里不合理了,尤其是斗气这玩意,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奇幻世界之中……
王静姝看到这些人,也懒得回复,她就只回应那些赞扬她的人,然后每日就把自己取得的成绩往帖子里一放,只待上架之后,用真正的订阅打这些叫嚣着商业化写作的人的脸!难道老娘写的就不是商业化小说了吗?
显然,这些人对什么商业化写作,完全就是一知半解,不知有多少初入网文界的人都被他们给骗了。
吴笛自然不知道,明明号称只在意《盘龙》能否赚钱的王静姝,居然为了一小撮nc蛇空众而跟人家在网上赌气了……
很明显,这是王静姝不成熟的表现,若是吴笛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会置之不理的,毕竟只要自己作品写得好,总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而站的推荐,显然也比什么蛇的天空的推荐要来得强,那毕竟只是一个,一般小白读者还真不知道这个论坛。
王静姝这样做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看不惯一些明明自己写不出什么好的商业化作品的作者,却敢于在论坛大放厥词误导新人,将有些新人的作品,硬生生地扭曲成了四不像。
不过王静姝赌气归跟人赌气,整个人却码字码得更加带劲了,毕竟收藏、推荐、点击都长得极快,还有书友们的热情打赏,这让王静姝充满了信心!
稍稍让王静姝觉得无奈的,则是作者标签上的读者印象,居然刷得最多的标签是“作者纯爷们”,第二多的标签是“插画好评”,第三多的标签是“不要女主”。
这一日,吴笛既然答应了吴迪那小子那东方会所的饭局,当然要前去赴约,再过几日,则还要与那位《青春祭》的编辑商讨连载事宜。
加上这些日子一直在和顾雅君老师学习各种各样的歌唱技巧,提高自己的专业唱功,吴笛显然有些忙碌,但一想到她唱歌全是为了取悦自己,顿时便更加干劲十足了。
不错,暑假到了也不意味着可以停止休息了,这并不符合吴笛的生活哲学,她要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中去,专注提高自己的能力,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才是她必须持之以恒要做的事情,这也正是她快乐的源泉。
既然是要去赴宴,作为一个一切都喜欢做到完美的女孩来说,当然要精心打扮一番,这是淑女基本的礼节。
吴笛选了一身娃娃领碎花连衣裙,轻薄透气的雪纺料散发着自然而浪漫的味道,低调淡雅的颜色带有复古文艺调,淡淡粉色的碎花让它看起来充满温柔而安静的质感。
不得不说,吴笛对自己的打扮还是很有一套的,可能她确实不懂最新的时尚潮流,也无意去关心什么是时尚,可她却非常明白,自己的男性灵魂喜欢她怎样穿,她便怎样穿,她一直会以自己为主。
即使是朴素廉价的衣衫,她也能穿出一种大家闺秀的味道来,很显然,这套碎花连衣裙非常适合她本人的气质。
裙摆的长度在膝盖以上,她这两条白皙如玉的美腿又再一次展现了出来,不过虽然裙摆已经算长的了,但已经有过一次尴尬经历的她,还是穿上了安全裤,以防止意外走光,她可不想给任何人发福利,除了她自己以外。
她脚上则穿了一双粉色的坡跟凉鞋,这坡跟鞋属于高跟鞋的一种,但坡跟鞋前面脚掌下也有一定的高度,如果同等的高度的普通高跟鞋和坡跟鞋相比较,坡跟鞋比较不累。坡跟鞋一般是一整一个底面为根度,后面的高根连着前面的鞋子,不像一般的高跟鞋只有一个细细的独立的一个跟。坡跟鞋的好处在于,配合厚底,能在有限的局面上无限增高,而且还比细高跟容易行走。
既然是穿凉鞋,她的脚上自然没有穿什么袜子,漂亮的裸足便完全展现了出来,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般美丽。
由于吴笛更喜欢天然纯净的自己,所以也没有涂什么指甲油,但不可否认的是,即使如此,别人看到她这双美足时,真的很想将其捧在手心,细细把玩。
吴笛检查了一下自己包包中的女式用品,又再次照了照镜子,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似乎在说着:“今天的吴笛,也是这样完美!继续加油努力下去吧!”
摸了摸正在酣睡的“琉璃”小猫咪,并跟还在和床拼命的王静姝打声招呼后,吴笛便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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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五章特立独行的女孩
在自己穿着打扮的细节处,吴笛也愈发在意起来,比如她今日的发型,虽然是单马尾,可头上却用黄|色的缎带作为装饰,她会说这是在s单马尾的凉宫春日吗?
可不得不说的是,女孩所用的一些简单的小饰品,真的可以为女孩的打扮增添不少亮点。
吴笛依然在不断地学习着该如何打扮自己,给予自己每日的新鲜感,但她最感谢的,当然还应该是前世与她交往过的女孩们。
她能够如此轻易地模仿出一个女孩的形象来,全都靠了她们,毕竟她前世的所有记忆,都保存得异常完好。
吴笛在路边打车时,自然吸引了不少男人的目光,这样气质纯净,长相清丽的美少女,能够遇见并饱一饱眼福的话,实在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吴笛那双裸露的美腿实在是吸引人的眼球,这简直完全满足了某些恋足癖变态的极致幻想。
很快,吴笛便打到了一辆车,司机见到吴笛这样的美少女,不由愣了一愣,然后露出了一个和善的笑容,心中却暗暗可惜对方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司机想和这位美少女搭讪一下,发现对方倒是回应得很自然得体,可总让他觉得有种说不出的疏离感。
到了目的地之后,吴笛付完钱后从车中下来,看了看这个对她来说以前那个世界根本就没出现过的东方会所,她蓦然又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孤独感,明明有些人还在,有些地方也仅仅微微有了改变,可整个世界却已经截然不同。
巧合的是,吴笛的同学夏薇薇也正好来到了这儿,不过她来的方式可比吴笛要方便得多,是她那大学教授的父亲开车送她过来的。
夏薇薇依然是干净利落的披肩发,带着些许刘海,穿着t恤和牛仔,显得非常清爽的样子。
若非吴笛后来居上,夏薇薇可是当之无愧的班花级人物,只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学会如何打扮,明明作为一个纯正的女孩,却没有吴笛身上的女人味道,不得不说,吴笛模仿女孩真的是一件很成功的事情。
夏薇薇与吴笛的关系确实不错,虽然算不上闺蜜,却真的已经在之前的交往中,成了好朋友。
所以夏薇薇在看到吴笛时,很是开心地向她招了招手,然后小跑到吴笛身边,眉开眼笑道:“小笛,好巧啊。”
在知道吴笛的年纪比她还要小后,与吴笛熟稔起来的夏薇薇,会直接亲切地喊她“小笛”。
“嗯,薇薇。”吴笛也笑着回应道。
夏薇薇上下打量了一下吴笛,不得不称赞道:“小笛,你可真漂亮啊。”
说完后,夏薇薇便亲昵地牵住吴笛的手,准备和她一起进去。
吴笛倒也早就习惯了与夏薇薇这种女孩间的亲昵,她在作为一个男人时,还一直无法理解女孩间为何能够在身体上那样自然地接触,关系好的女孩甚至喜欢一起约好了去洗手间,但现在变成女孩之后,她倒也自然而然习惯了这一点。
而像夏薇薇这样清爽美丽的女孩,吴笛其实一点也不排斥与她身体间的接触,已经融合了的男性灵魂,甚至让她有种微微的愉悦感。
吴笛比较欣赏夏薇薇的性格,她为人率直可爱,心胸较为宽广,不过比较纤细敏感,很有文艺范儿,很容易被一些事物触动,比如读个《剑仙》就被“治愈”得差点掉眼泪。
夏薇薇在面对男性方面,也比较内向,当初吴迪暗恋夏薇薇,并去搭讪时,夏薇薇整个人害羞地不敢回应,这可不是她对吴迪有意思,只是她本人的性格就是这样。
在熟人面前很放得开,并且会撒撒娇,在不熟的人面前就会很拘束,她的胆子其实真的非常小。
就在两人想要一起走进东方会所时,忽然便听到一阵极为摄人的机车轰鸣声传来,吴笛不由循声望去,果然便见到一个年轻人骑着一辆非常酷炫的机车来到了这里。
吴笛不由心中一动,只觉得这人与记忆中某个形象渐渐重合……
待到此人拿下自己的头盔,露出那可以说帅气过人的中性姿容时,吴笛终于确定了这人是谁。
吴笛的嘴角微微勾起一丝怀念的微笑,没想到这个平行世界中的表姐,还是这么英姿勃发,各种举止比男人都还要酷炫帅气。
表姐的名字叫做聂茜,比吴迪大一岁,从小与吴迪的关系“很好”,两人与其说是青梅竹马,倒不如说是一起捣蛋闹事的同伙,其中吴迪总是被聂茜欺负得很惨,因为这聂茜虽然是女孩,可在性格上完全就没有任何女孩的样子……
聂茜长大了以后,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愈发过分,极具个性的她,是个独身主义者,直到吴迪穿越成吴笛时,她还是处于独身状态。
聂茜很喜欢玩,一切刺激的东西,比如跑酷、跳伞、滑雪、潜水、赌博、飚车还有重金属摇滚等等,她的一手架子鼓打得极为出色,那种完美的节奏感,让人瞠目结舌。
咦……吴笛结合自己的经历一看,怎么愈发觉得自家这表姐也有些“变身女”的嫌疑啊,但转念一想,怕是变身女都没有她这么出格,而且,总感觉有不少变身女全是天然的弱气受。
吴笛反正觉得自己不是什么“正统”的变身女,她总归是想自己培养成自己心目中的完美女孩,她积极主动地改变着自己,而非被动,似表姐那样特立独行的女孩,可能在某些男人眼里会觉得非常的酷,个性十足,可却真的不是大多数男人喜欢的类型。
此时的聂茜,依然留着帅气的齐耳短发,斜刘海遮住了额头,在发丝遮盖的耳朵上,有一个漂亮的钻石耳钉,穿着一身机车服的她,整个人给人一种极为酷炫的感觉。
聂茜的长相也极为中性,若是留长发并穿更女性化的衣服还好,一眼就能看出她是女孩,但若她像今日这样留这种短发,并男装打扮时,身为“太平公主”的她根本就看不出来是个女孩嘛!
若非吴笛有前世的记忆,怕还真的会将聂茜误以为是长相中性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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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六章敬酒
聂茜在拿下头盔时,便顺势戴上了一架很潮的墨镜,使得她整个人更加不像什么女孩了,像吴笛身边的夏薇薇,就根本没有判断出这个又帅又酷的人到底是男是女。
夏薇薇觉得这人应该是男的吧……她反正在面对男生时,很拘束很不适应,所以她只是双手抓着吴笛的手,像只胆小的兔子一般躲在吴笛身后。
夏薇薇挺崇拜吴笛的,她感觉吴笛不仅学习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人时,总是显得非常沉着冷静、从容不迫、大气磅礴,让人不由自主地便安心下来,有她在的话,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聂茜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容貌不错的美少女,她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耳钉,嘴角浮现出一丝轻佻的笑容,她来到两个少女面前,有些轻浮地搭讪道:“两位美女,请问芳名?”
她的声音也十分中性,略带沙哑,难辨雌雄。
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笑点低……
吴笛差点笑出来,因为她忽然想起来,这位表姐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爱好,那便是装成帅哥与女孩搭讪,最好能够在短时间内“俘获”对方的芳心,然后她便悄然离去,不留一丝痕迹,她觉得这样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以前自己还和这位表姐学了几招……吴笛只觉得前世的记忆纷至沓来,一时间竟然有些唏嘘。
现在的这位表姐,很明显,她的泡妞水准还不行,也不过就是个十七岁的另类个性少女吧,所知道的泡妞方式,大概就是在女孩面前耍帅,以吸引对方的注意,然后和对方聊天时,用各种幽默风趣的语言打动对方。
吴笛本来还想与这位表姐过过招,让她吃个瘪。但吴笛却瞥见了夏薇薇脸上闪过的一丝厌恶神情。
想来也是,吴笛自己并不觉得男人主动来向自己搭讪是什么值得厌恶的事情,哪怕这个男人很轻浮,可夏薇薇作为一个极为传统的乖乖女,显然在潜意识中讨厌那种轻浮的男孩,哪怕他长得很帅。
“抱歉,我觉得你的酷炫值还没达到我心中的标准,所以名字什么的,就不告诉你了。”说完,吴笛已经拉着夏薇薇离去,只留下一阵淡雅如空谷幽兰的清香。
聂茜愣了一会,嗅了嗅鼻子,拿下了墨镜,她那狭长的凤目中出现了一丝玩味的笑意,她的左眼眼角下方,有一颗漂亮的泪痣,咂了咂嘴,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自言道:“有意思呢……这么特别的女孩。”
其实倒也不是吴笛的举动回应有什么特别,而是聂茜觉得吴笛身上有一种她非常熟悉的感觉,她也说不出是什么。
这次聂茜来这里,当然也是为了参加表弟吴迪的这个饭局,她怎么说与吴迪也算是真正的“好哥们”,自然要来捧个场。
这么说来,刚刚那两个看起来特别清新的美少女,都是吴迪这小子的同学咯?没想到啊,这小子班上的女生质量还挺高嘛。
饭局上觥筹交错,吴笛又深刻体会到了做女孩的方便,那就是不会有人来强迫女孩喝酒,当然了,现在不过是初中毕业,男生基本上也不用喝酒,等到高考之后的饭局上,那作为男生,真是由不得你了。
吴笛在班上的人缘极好,除了某些脸被抽肿的尖子生以外,她几乎受到了所有人的欢迎。
当吴迪端着杯子来她这个包厢敬酒时,看到少女今日的文艺复古打扮,不由心中暗赞,目光却忍不住在少女那光洁的美腿上瞟着,他就知道,少女是最适合穿裙子的……
反正是饮料,吴迪敬起来当然痛快,同学们回敬起来也毫不拖拉,待到吴迪敬到吴笛时,班上同学们暧昧的目光便在两人身上打转。
当然,吴笛可真的没感觉出同学们的目光有什么暧昧的,她潜意识中就没把吴迪当作可以暧昧的对象。
反倒是少年吴迪,觉得脸皮上有些火辣辣的,不过他其实自己也不太清楚他对吴笛到底抱有怎样的想法,只是很憧憬她而已,而且和她相处起来觉得特别温暖、安心、治愈。
望着少女依然落落大方地喝饮料动作,吴迪觉得她的姿态一如既往的优美,多日不见,他觉得少女更加具有魅力了。
吴迪既然来这儿敬酒,那这些班中的同学们,当然也要找一个代表去其他地方敬酒。
自然而然的,吴笛被推选了出来,只是她心中依然复杂,毕竟要见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
吴迪与吴笛走在这铺着红地毯的过道上,一路上的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油画,倒是将会所里的格调弄得挺高。
“今天你还是这么漂亮啊。”吴迪再次欣赏了少女今日的打扮,目光却不由自主地停在了少女那穿着坡跟鞋的裸足上,那一个个精致的脚趾,如同珍珠一样迷人,不知为何,他都有种想要跪下捧起她的美足,深深亲吻的冲动。
“少来。”吴笛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心中却道,你觉得漂亮那是理所应当的,毕竟审美观应该是一样的。
吴迪表面上依然带着包容宠溺的笑容,他觉得自己在吴笛面前,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控制自己的脾气,就像她那样,时刻都保持着完美。
不过此时,他的心中却只能苦笑了,他不断安慰自己,少女就是这样,傲娇得没救了,而且只对他一个人傲娇,他应该感到荣幸的……
吴笛先代表班中的学生,去敬了校长、老师那一桌,然后便来到了吴迪的亲人所在的包间。
吴笛端着杯子,看到这房间里有些眼熟有些却仿佛凭空出现的“亲人”们,她的心中复杂难言。
然而她依然露出了那矜持优雅的笑容,举止落落大方,她如此说道:“我叫吴笛,是班上的代表,来这儿向你们敬酒。”
吴迪的奶奶何秀却道:“笛笛,你可别见外啊,你与我可是大有缘分,你是我的弟子,来,喊声‘奶奶’听听,早就想有个孙女啦,呵呵……”
吴笛也不拘束,发自真心地喊道:“奶奶。”
虽然何秀确实是她的师父,但却要求她喊她“奶奶”,毕竟在现代社会,再叫什么师父很古怪。
聂馨予看着这个与自家儿子名字读音相同的女孩,脸上浮现出一丝认同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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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七章坚韧的心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到这位已经颇有名气的少女,聂馨予觉得这少女的真人可比视频上的还要美丽。
聂馨予对少女的印象,停留在那个《隐形的翅膀》的视频上,视频中的少女,穿着雍容华贵的礼服,化着极为华丽的妆容,漂亮得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一座高高在上的神诋。
可聂馨予见到此时素颜的少女,对时尚把握极为敏锐的她,却发现果然还是这样的素颜适合少女,这使得少女那清纯至极的气质完全体现了出来。
而少女今日这一身复古文艺调的打扮,也将她的书卷气展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觉得十分素雅纯净。
但最让聂馨予欣赏的,则是少女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自信。
这确实是个非常优秀的女孩,自家儿子暗恋这样出色的女孩,倒也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最关键的是,少女散发出来的正能量,可以使得自家儿子上进,这就已经让她非常满意了。
不过在聂馨予知道,少女还是她那何秀婆婆的弟子时,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
不得不说,何秀在聂馨予心目中就是个古怪的婆婆,与那些讲述婆媳关系电视剧中的婆婆完全不同,常常让她有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时常将“缘分”挂在嘴边,显然何秀看中吴笛,估计极大的原因便是缘分。
何秀听到吴笛这样轻灵的声音,不由眉开眼笑道:“笛笛就是乖,果然与我有缘,想来前世也合该就是我的孙女。”她的脸上带着宠溺至极的神色。
吴笛听到她的话,浑身微微一震,差点连杯子都没拿稳,她只当何秀是随口一说,然而若要说前世,她真的就是何秀的孙子,只是当她懂事时,奶奶早已去世了。
吴笛保持着微笑,开始一个个敬酒,待到敬到聂馨予时,她只是看着这位熟悉而陌生的“母亲”。
聂馨予长得确实美丽,那种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成熟韵味,不是青涩的少女可以相比的,然而在吴笛眼中,聂馨予的美丽,全在于她的“母亲”这个角色。
只需看聂馨予有多宠着自家的儿子,就知道前世母亲有多宠着吴笛,可在这个世界,聂馨予这位“母亲”,却不属于她。
“你便是吴笛吧,名字读音和我儿子相同,只不过‘笛’是‘笛子’的‘笛’?”聂馨予微笑着说道,不过语气却显得有些疏离,毕竟她是第一次见到吴笛。
吴笛的心情十分低落,虽然一直在告诉自己,这是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聂馨予和吴定邦,但他们却与自己无关……
可事到临头,吴笛依然觉得自己的内心被无数利剑狠狠地刺伤了,然而她的脸上却依然保持着微笑,她淡淡道:“对,我就是吴笛,‘笛子’的‘笛’……对了,这次我真的要感谢吴迪,是他救了我,我还连累他的考试。”
不知为何,明明少女确实在笑,语气中更是带着对“吴迪”的感激,可聂馨予却好像感觉少女的灵魂在孤独无助地哭泣一般。
应该……是错觉吧。
聂馨予看着少女那美丽的微笑,忍不住摸了摸少女的脑袋,头发可真是柔软顺滑,她用和蔼的语气说道:“你可不要有什么负担,我家迪儿这些日子能这么上进,可多亏了你啊。”
听到聂馨予喊着吴迪的小名,吴笛只觉得心中又是一疼,眼睛都有些发酸,她死死地抓着自己的杯子,感受着母亲手掌的温暖,却只能愈发平静道:“谢谢么……阿姨,干杯。”
吴笛仰头一口气将饮料喝下,才平复下内心剧烈涌出的酸楚,然而她的控制力与演技又是如此之精湛,硬是将自己几近喷发的情感完全压制住了。
待到向吴定邦敬酒时,她才差不多缓过来,她觉得以今日的心情去写文,必能治愈更多在虚幻的美好中的人们,让他们感受到现实的残酷……她已经化身爱的战士了。
决定了,回去就开始用完善好的大纲将新连载写出来,等到那日编辑来找她谈新连载这件事时,便可以直接把写好的稿子给她先看看。
不得不说,别看吴定邦在官场一副纵横捭阖、不苟言笑的样子,颇像吴笛那个世界的“拉萨之虎”“486”“蟹帝”,但私下里却显得十分平易近人。
吴定邦还称赞了吴笛几句,说她能够考取这个市的中考状元,是一件很厉害的事情,希望吴笛可以再接再厉,在高中时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好成绩。
不过,吴定邦再怎么平易近人,却也不可能像对待自己亲儿子吴迪一般,来对待这个女孩,吴笛对他来说,终究只是个陌生人而已。
吴定邦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对吴笛的了解,连聂馨予也比不上,只知道这孩子是个不错的优等生,至于这孩子还是自己母亲何秀的弟子,他却也并不放在心上,因为他素来知道自己母亲有些不靠谱。
很显然,这个世界吴迪家的整个家族,都比她那个世界要庞大得多,除了吴定邦这位地位显赫的实权副部级高官以外,在场的一些吴迪的亲戚,可都不是什么无名之辈,有富商、官员、学术专家教授之类。
像那位聂茜,就是典型的富家千金,就读于贵族私立学校圣心公学,高一升到高二了。
而这次吴迪的外公倒是没有出席,那位前总理若是从京城到地方的话,那地方上的官员,可就又会一番鸡飞狗跳,这就是平行世界官僚资本主义华夏的现实,权力为王的时代。
敬完一圈后,吴笛走出包厢时,总算松了一口气,她觉得自己都快心力憔悴了,坐在过道外的柔软沙发上,她觉得此刻真的是太孤独了,她真想回家,那里有小姨王静姝,还有小猫咪琉璃……
就在吴笛坐在沙发上,显得十分无助迷茫时,表姐聂茜很是不见外地往她身边一坐,狭长的凤目看着少女的侧颜,作为一个女孩,她自然对少女的美腿啦、胸部啦不感兴趣,她反倒觉得少女头上那黄|色的缎带,很是迷人漂亮,她很喜欢少女这副马尾辫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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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九十八章我的灵魂
“你既然也叫‘吴笛’,那我便喊你‘笛子’如何?”聂茜托着自己的下颚,望着吴笛,如此说道。
吴笛回过神来,便看到了自己这位帅气的表姐,她有一双锋锐如剑的眉毛,显得异常英气逼人。
“有没有说过,你的搭讪水平真的很差,若是一般的女孩,肯定被你这种轻率的举动吓跑了。”吴笛淡淡道。
“可你没有。”聂茜维持着自认为优雅过人的笑容,“这就足够了。”
“行啊,不知帅哥你叫什么呀?”吴笛脸上也浮现出了她那完美的微笑,她可没有忘记小时候这位表姐对她犯下的各种“罪孽”。
虽说平行世界的聂茜应该算是另一个人了,可在吴笛看来,她的性格几乎没变。
“在下聂茜,‘东西南北’的‘西’。”聂茜显然准备以男性的身份进行“狩猎”。
吴笛心中冷笑一声,这位表姐的名字,明明是那个草字头的“茜”,她倒好,直接化名聂西了。
“既然你喊我‘笛子’,那我是不是该喊你‘茜茜’?”吴笛反将一军。
聂茜神色微微僵硬,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狭长的凤目中有些惊疑不定,难道这个女孩真的识破她这女性的身份?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