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星梦之旅

分卷阅读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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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到水沟边摘野菜,结果贪玩的我一个人跑到深林里被野蛇咬到腿。那时真的以为就这样见爱因斯坦去了,当姐姐找到我之后,二话不说地背起我出去找医生。

    “老天爷求求你,我愿意把我的命和妹妹交换!”姐姐祈祷说。

    幸好那条野蛇没什么毒性,姐姐才把我这条命捡了回来。她外表柔弱而内心坚韧,身上总是徐徐地散发着淡然清香,有种给人予心灵愈合的力量。

    而我的人生字典里却只有大写的八个字:爱憎分明!眦睚必报!

    那天夜晚,我给挨了大耳刮子的姐姐涂药油,两个人坐在屋子外的石阶上,姐姐问我:“既然那么恨爸爸,为什么还要挑大军这类人?”

    “想挑就挑呗。”我说。

    “不说我也猜到。你骗不了我的。”姐姐深深叹了一口气。

    亲爱的,我们果然是在同一个胚胎里孕育的。

    仰望着夜空,星光稀疏得像偷拍的镜头一样模糊不清。在很多年以后,我回顾我这一生,依然是绚烂如那大红的花,红得妖异、红得凶讹,红得触目惊心,如火,如血,如魅。如此极致,多半也是活得哀苦。正如那一刻我对姐姐说,我想我活不长了。

    活着太累了。

    “这叫什么话?”姐姐命令我吐口水,“我们是同生同长的双生花,你讲这些歹毒的话要我这个做姐姐的怎么反应?”

    “好啦,是我乱说。”我嗤地笑了出来,对她文绉绉的口吻只好皱了皱眉头回击,又说:“我不信命,我只信自己,只信眼前!”

    “雅音,在小城经常可以见到种植曼珠沙华,但很少见到曼陀罗华,改天放学后陪我去郊外找找呗。”

    “领命,姐上大人!”

    《倾城》

    红眼睛幽幽的看着这孤城如同苦笑挤出的高兴

    全场为我花光狠劲浮华盛世做分手布景

    传说中痴心的眼泪会倾城霓虹熄了世界渐冷清

    烟花会谢笙歌会停

    显得这故事尾声更动听

    我15岁就开始在一间叫“夜瑟”的清吧驻场,常常不厌其烦地反复唱着这首许美静演唱的粤语老歌。白话大多有种意犹未尽的独特意境,尤其那份词写得更像是文学小品,往往要在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才突然听懂里面起承转合的音韵和情感。反正我只唱我爱唱的,管台下的听不听得懂。

    我唱完歌到卫生间补妆的时候,一个牛高马大的男生带着几个染发的小毛孩,把我死死堵住并大声问道:“你就是那个相当有名的林雅音吧?”

    那是当年我第一次认识大军的场景。

    我的下巴被他捏住,耷拉的眉毛才补了一半这使得我十分不爽。你丫的有病是吗,没看清楚这里是女厕?

    “道上人称大军就是我。”他拍拍胸脯壮着胆子宣布道,“林同学,打从听说你转到我们学校起,本大爷铁定心要追你了。”

    我故意抿着下唇装出一副傻白甜的样子看着他,这场合老娘还不想撕破脸,姑且瞧瞧这小子耍什么花样。

    “但我听说你身边可多女的围着团团转呢?”

    “她们都是过眼云烟,哪儿比得上你。”

    果真是一个情场老狐狸。

    我似笑非笑,从包包里抽出一根烟点燃,贴近他眼角喷了一口烟圈,学着《精武风云》里的舒淇回答他:“那等你那些烟散了再说吧。”

    大军他家在咱们学校的门口开小卖部,从零食批发到文具杂货应有尽有,如果你认为这样一间小店铺毫无作为,那可大错特错了!

    学校什么最多?人最多!

    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有一天听到他妈妈边按着计算机记账边念叨:“学校好好的组织什么春游,害我一天少赚了两千!”

    一天!赚两千!如果没有春游,盈利额会是几个千?

    我读书少老天可别骗我,这种铁皮搭成的小店都可以发家致富,真是完美感受到来自这个资本世界深深的恶意。果然零售行业最赚钱,平时他家开着那辆进口路虎过来开店,晚上收铺又悠悠地开走。想去哪儿玩,他也会载着我去。而且搭上他之后,每天保管有吃不完的零食,的确爽翻了。

    大军对我展开死缠烂打的攻势,偶尔也会拉我到小卖部坐坐。久而久之,我和他妈妈相处得还挺融洽的。

    说到他妈妈也是不平凡的人物,大军不足一岁爸妈就离异了,他妈妈一泡屎一泡尿地把他拉扯大。年轻时还拥有什么五台山霸王花的外号,据说曾经有个傻愣子不识好歹想猥琐她,被她一个电话召来几辆面包车的人,把那孙子当街打到肋骨断了两根。

    大军的猛烈追求间接令我在学校一带的知名度更加响当当,能被不良学生的头儿宠着,谁还敢欺负老娘我?况且只要我说想买名牌包包、名牌护肤品、新季潮装等等,一叠白花花的钞票绝对比银行atm还要快就搁到手里。

    我承认打一开始是夹着私心的。

    即使姐姐经常劝我放下对林大岳的怨恨,可是这么多年来他的肮脏钱能不要就绝对不要,在这点上我们姐妹俩达成一致的共识。所以我在酒吧唱歌,姐姐空余时间会做家教赚取生活费。现在不同了,姐姐去年高考失利选择复读,我不能让姐姐老是操劳而影响学业。

    时间久了,我也渐渐依赖起大军。

    我深知一旦对这种人沉沦,注定是飞蛾扑火的下场。然而我无法控制自己,或许是成长里始终缺乏来自壮健男性的见证与守护,那种如同巨伞般能把一切风雨遮挡的守护。

    只有姐姐的爱,是不够的。

    那天周末和以前同学聚会完、喝了点酒的我甩着小吊包,轻车熟路地走到小卖部。大军妈妈正在点算货存,一见我立马亲昵地问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吃饭。

    我就像精神错乱地放开喉咙兴奋叫道:“阿姨,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来吃你儿子的!”当时大军正在里面喝汤,听到我这剽悍的喊话,一口老火汤差点喷了。

    “臭球!”

    我和大军之间的恋情发展得顺理成章。在姐姐挡下那一巴掌后,林大岳没再弄出什么幺蛾子。反正一年到晚他也没几天在家,母亲去世好几年了依然死性不改地搞那些见不得光的旁门左道。按他的话说自己身无半技,桐油罐不装桐油还能装什么?

    带球截球,俯身掠过内线,如狼的眼睛看准时机便高高跃起投了出去。

    篮球在框的边缘转了半圈,反弹出去,没进!

    我立马双手翘着:“再不进以后别叫我小媳妇。”

    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56:59,大军队稍胜。我把擦汗的毛巾递给大军,他的球艺中等,但采取进攻时爆发力不错,小腿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