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天回身,郑重地冲叶长空施了一礼:“拜见师公。”
叶长空见他居然知道自己的身份,微微惊讶,但这种小事却也不放在心上,只是看着当年筐中小儿如今已长成一玉树临风的少年,心中感慨不已。
“十年了。”
叶天没有接话,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师公。
“随我来。”说着叶长空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叶天眼中,留下叶天在那里目瞪口呆。片刻之后叶长空又飞了回来。
“真的是老了,居然忘记还未曾传过你轻功。”一句话让叶天彻底无语。
转世这十年,叶天一共被叶长空背过三次,第一次他还只是个出生不久的婴儿,第二次时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今天,内功小成的他终于敢睁开眼睛,真切地感受绝世轻功所带来的刺激,内心深处对这个世界的武功产生了难以抑制的向往。
最后的目的地还是五年前的那所破庙。经历了五年的风吹雨打,破庙的房子早已坍塌,叶长空在院子中将叶天放了下来,然后两人相对而视,半天也不说话。最终还是叶长空打破了沉默:
“我以为,你会有很多事情想问我。”
叶天翻了个白眼:“你应该有很多事要告诉我才对吧?”
“哈哈哈”叶长空居然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你说话的口气跟你娘很像。”说完这句,叶长空的眼神渐渐深邃起来。
看着他的表情,叶天忽然很想知道,自己那从未见过的老娘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竟让堂堂剑圣大人如此在意,凭直觉,他觉得叶长空对自己老娘的感情,并非只是师徒那么简单,想到这里,八卦之心渐起,便试探着请求道
“跟我说说我娘吧。”
叶长空长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你娘,是个很特别的女子。”
叶天一看,戏码来了,立刻竖起耳朵,不肯放过一字。
其实是个很简单的故事。
叶长空自幼习剑,二十成名,三十岁时一柄长剑横扫天下无人能敌,被江湖人尊为剑中之圣。这三十年他一直钻研武道,虽然孑然一身,倒也逍遥快活,哪知在他三十二岁那年,身边忽然多出了一个小跟班,把他原本平淡的日子搅的一塌糊涂,这个小跟班自然就是叶天英明神武的娘亲大人。
传说中重要人物的相遇总是富有戏剧色彩。当年叶天他娘只是个七岁的小丫头,不过别看她年纪虽小,却已有三年的江湖经验,确切地说,当时她是个混迹市井的小贼。然后我们的剑圣大人非常幸运地成了小贼的目标。当然,结果可想而知,叶天他娘一次次的失手,幸好剑圣大人不会跟个小丫头计较什么。可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娘屡次失手之后居然看出叶长空身手不凡,竟然改变战略目的,死缠烂打要拜他为师,也许这就叫命运使然,从那之后,叶长空再跟人较技动手的时候,身边就多了一个摇旗呐喊的忠实粉丝。
从那以后叶长空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在叶天他娘眼里,他只是一个慈祥、善良的长辈,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剑圣,所以根本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对他的敬畏有加,相反,倒经常把他当成恶作剧的对象。还有小姑娘常常泛滥的正义感,常常让剑圣大人不得不对一些只会几手三脚猫功夫的无赖混混大打出手,要是那些小混混知道揍他们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剑圣,肯定会乐的合不笼嘴。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虽然多了很多琐事,可叶长天却乐在其中,爱胡闹的小徒弟让他的生活充满了欢笑,渐渐的,他已经习惯了这种没有比武、较量,平淡却快乐的生活。
转眼之间,十几年过去了,小丫头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这十几年里,武功已经不在是叶长空最大的追求,他一天天看着她长大,心里充满了幸福。
可是孩子大了,终归要离开父母,终于有一天,她遇到了叶天的父亲,一个帅的掉渣的书生,命运让他们一见钟情。叶长空本不赞成这桩婚事,可是在她的哀求之下,最后还是选择了妥协,只要她能够幸福,他就满足了。
原本,叶天的父母想叶长空和他们一起生活,可剑圣却说,有些怀念阔别已久的江湖,于是他选择了离开,哪知这一别竟成永别。
后面的故事叶天早已知晓,一个叫青衣楼的组织招揽叶长空不成,便动了杀意,用叶天一家子的性命做诱饵引叶长空入埋伏,结果叶天父母身死,而叶长空则从上百杀手的埋伏中杀出一条血路救出了叶天,这也正式他刚穿越时经历的那一幕。
听完了故事,叶天忽然有了一种难以描述的感动,他走到叶长空跟前,紧紧地抱住了他,在他耳边轻轻叫了声“外公”。
第十一章传剑
有时候,幸福的回忆,反而会勾起巨大的痛苦。
回忆完往事,叶长空的情绪本就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听到叶天这一声外公,顿时彻底崩溃,多年来压抑在心底的痛苦一下子全都浮上心头,两行浊泪奔涌而出。此时的叶长空哪里还有半分剑圣的威风,分明只是一个悲痛欲绝的老人。
叶天在一旁默默地看着,并没有任何劝慰之言。前世,叶天也曾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他知道此时任何劝慰都不能减轻叶长空心里的痛苦。所以只是在心里默默地说道:“哭吧,哭吧,哭出来,总比压在心里要好。”
过了许久,叶长空的情绪才渐渐平复下来,脸上略带尴尬。
叶天见状,微微一笑,说道:“外公不必尴尬,正所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叶长空闻言略惊,他没想到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竟能随口说出如此经典的诗句,随后顿感欣慰,庆幸当年听了唐捕头的意见,在他看来,叶天能有如此文采,与尚书府良好的家教是分不开的,哪里知道眼前的小外孙,骨子里却是穿过来的文抄公。
看见也长空惊讶的样子,叶天也不解释,开口问道:“外公这些年一直在调查青衣楼的事?不知道可有结果?”
听叶天提起青衣楼,叶长空的表情严肃起来:“天儿,你要记住外公一句话,虽然你母亲是被青衣楼所害,但你千万不要想着报仇,更不要主动惹上青衣楼。”
听叶长空如此一说,叶天非常不解:“外公为了给母亲报仇,和这个组织斗了十年,却为何要对小天说这些?”
叶长空叹了口气,答道:“正因为我和他们斗了十年,所以才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可怕,青衣楼,不是一个简单的杀手组织,他们的势力,遍布中州。以外公的实力,借助京畿巡捕衙门的资源,不死不休的和他们斗了十年,最终揭开的也只是冰山一角。天儿,答应外公,忘掉仇恨,好好地生活下去。”
听叶长空如此说,叶天颇为感动,开口劝道:
“外公既然劝天儿放下仇恨,为何自己却不肯放下呢?母亲已经去了十年,她在天之灵一定不希望看见外公为了复仇而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外公,放下吧,和天儿一起生活,不好么?”在骨子里,叶天并没有对青衣楼有多少仇恨,因为他是穿越而来,对自己从未见过的母亲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更何况在他看来,更好地活着,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安慰。
“不可能!”叶长空的回答异常坚决地说道:“外公早就已经和这个组织不死不休,即使不能为你母亲报仇,把他们连根拔起,但在我有生之年,绝对要成为青衣杀手们的梦魇,只是,”说着叶长空顿了一顿,接着道:“这仇恨,让我一个人来背负就够了,而你,外公希望你能好好的活着。如果有一天,江湖上再也没有外公这个人,你千万不要想着复仇。一定要记住外公的话。”
叶天知他心意,只好点头称是,对于劝阻叶长空放弃复仇,他本就没抱多大希望,谁都可以看出,复仇,可能是支持叶长空活下去的唯一动力了,如果一旦放弃仇恨,恐怕他的精神世界会立刻崩溃。此时他已经可以肯定,叶长空对自己母亲的感情,绝对不只是师傅对徒弟这么简单。
“唉!这个情字,真是让人难以琢磨。”叶天在心里微微叹了一句。
“我们这次见过之后,恐怕又要过好多年才能再见。”叶长空说道:“没想到短短五年,你的内功就已经达到上品,单论内功在江湖上已经算是强者,可能近百年来,再没有比你进境更快的人了。”叶长空终于提到了此行的根本目的——叶天的武功。
“可除了这身内力,我对武功却一无所知,真正到了对敌的时候,恐怕连个中品初级的对手都打不过。”叶天很郁闷地说道。
叶长空看着他的样子,笑了:“你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以你现在的内功基础,哪怕只要会一点最基本的格斗技巧,一般的中品遇到你绝对连还手的份儿都没有。我这次来便是要传你内功之外的武功”
说罢,掏出了一个封面无字的小册子,递给叶天。说道:“当初只传你内功,是为了让你打好基础,须知内功才是决定一个人境界高低的终极因素,若内功修炼的好,学起外功自然是半功倍。这些年我将最精华的剑法、心得都整理在这本册子里,你拿去参照练习。但要记住一点,武功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过分拘泥于招式,或许可以成为一个高手,但永远不能超凡入圣。”
叶天接过册子,翻开一看,前面十几页,每一页上都画着几个舞剑的小人,每个小人的姿势不同,但连起来看就是一套连贯的剑法。后面十几页则是叶长空的笔迹,记录的是他的一些心得。叶天很小心地把小册子贴身收藏起来。
接着叶长空自身上解下一条玉带递给叶天,指引他按动机括,竟从玉带中弹出一柄软剑,只是剑身一副软绵绵的样子,叶天看着有些纳闷。
“注入真气试试!”
叶天依言而为,缓缓地将真气注入剑中,那知刚一注入,剑身立刻扭曲,竟向叶天手臂缠来,叶天一惊,急忙撒手,旁边的叶长空一把把剑抄入手中。
“极品宝剑皆有灵性,你要想它心甘情愿为你所用,就必须展示出强大的力量,你刚才注入真气过于缓慢,而且强度不够,必然会遭到反噬。来,再试一次。”说罢把剑递还给叶天。
这一次叶天吸取教训,调动体内真气猛然家向剑中灌去,只听“嗡”的一声剑鸣,方才软绵绵的宝剑顿时笔直如标,叶天猛地向旁边一块大石挥去,那石块顿时一分为二。
“好剑!”
“此剑是我用十几斤天山寒铁,提炼出了两斤寒铁铁精,又混以少许精金炼制而成,断铁削金自然不在话下。”叶长空淡淡说道。
叶天一听,知道自己这下真的赚大发了,寒铁铁精,精金,这些都是万金难买的好东西,铸造武器时只要混入少许,就足以让此武器断铁削金,而自己这把剑居然用了整整两斤,还真是奢侈啊。
叶长空见外孙喜欢自己的礼物,心下甚慰,想到要做之事皆已做完,且已近黎明,便开口道别。
叶天知道,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留住叶长空,只是想到今日一别,不知道何日才能再见,心里不免有些萧索。
将叶天送回叶府,叶长空便飞身离去。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叶天默默地在心里念叨了一句:“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的外公。”
第十二章金钩赌坊
从那天起,江湖上再没有传出任何关于剑圣的消息。而叶天的生活却一天天充实起来。叶长空留下的剑谱激起了他浓厚的兴趣,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成为一个武林高手对他来说都是个极大的诱惑。
转眼之间,十几天过去了,明天就是太子选书童的日子。这些天京城一直因为此事闹的沸沸扬扬,甚至有的赌档为此事开设了赌局。
目前入选呼声最高的有三人,排在第一位的是林丞相的公子林夕,此子今年十二岁,自小便在丞相大人的刻意培养下,诗词歌赋无一不精,琴棋书画无一不晓,在京城颇具才名,素有神童之称;
排在第二位的礼部曹侍郎的儿子曹克齐,也就是当初叶天第一次参加贵族子弟打群架时,打掉了两颗门牙的那个小子。此子平虽然平时成天跟在平王世子后面李秋实后面斯混,倒也有些才学,再加上平日里京城有些什么文人聚会,他都会高调参加,在圈子里倒也有些名气;
而排名第三的正是叶天,虽然他平日行事素来低调,但教他读书的先生在京城颇有名气,私下里对他评价极高,再加上他老爹叶微言原本就是当今圣上的伴读,这次初选还是朱大学士亲点入围的,因此虽然没有过什么作品在京城流传,但入选呼声仍然不低。
这些传言叶天也有所耳闻,不过却丝毫不放在心上。刚刚练了几个时辰的书法,要他说来到这个世界最痛苦的事,恐怕就是写字了。前世的叶天连毛笔都没摸过,在这个不识钢笔为何物的年代里,若不勤加练习,恐怕以后早晚会成为一个笑话。经过数年的苦练,现在他的字虽然说不上出类拔萃,但总还算的上中规中矩。
放下毛笔,觉得口里有点发干,叫了几声凝碧,小丫头却没有出现。叶天不禁在心里嘲笑了一下自己,做了几年大少爷,真的是越来越懒了,看来封建贵族阶层的生活真很容易让人腐化。
正准备自己动手泡茶,便有下人来报,镇国公府上的小公爷程铁雄来访。叶天一听,乐了,程铁雄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平时总喜欢在他面前摆出一副老大的模样,但性格豪爽,为人仗义,叶天十分欣赏。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十有八九跟明天那场考试有关,便迎了出去。
果然,程铁雄一见叶天就说起明日之事,原来程铁雄现在在禁军当差,今天上午偶然听说京城的赌坊都对太子选侍读之事开了盘口,丞相公子林夕的赔率是十赔一,那个曹克齐的赔率是一赔一,而叶天的赔率是一赔八,心里气不过,便趁了下午轮休跑来找叶天去逛赌坊。
叶天相当无语,明天自己就要考试,这小子居然还来拉自己去那种地方。不过叶天两辈子都没进过赌场,还真有些好奇,略做思考,便去自己的小金库取了银子,跟程铁雄出了家门。
叶天有个很好的习惯,就是存钱。这辈子生活在富贵之家,衣食无愁,每个月还有大把的零花钱,再加上逢年过节收的红包,这些年下来叶天的小金库里也存了一万多两银子,足以顶得上京城一户中等资产人家的家产。本来他还打算再大些,便拿了这笔银子搞些投资,刚刚听说自己的赔率竟如此之高,便决定倾家荡产赌上一赌,他本来就对自己极有信心,自然不可能放过这赚银子的大好机会。
两人出了叶府便直奔城东,不多时,马车便驶入一条胡同,停在一座大院子前,下了马车,叶天便看到一面写着“金钩赌坊”的旗帜随风飘扬,让人觉得有些霸气。这时叶天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远远冲这边走来,心里不禁有些好奇,飞快地拉着程铁雄闪到一边。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小丫头凝碧,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子,看来竟是从叶府一直走到这里。小丫头抬头看了看门口的旗子,开心地擦了擦头上的汗水,蹦蹦跳跳地进了院子。
叶天实在不解凝碧来这里做什么,便不做声,悄悄地跟在她后面也进了院子。
进了院门,又走了一段距离,进入到第二重院子后,叶天才知道什么叫别有洞天。院子里此时人声鼎沸,热闹非凡,赌客们纵情地呼喊,丫鬟小厮川流不息。看着叶天发楞,程铁雄很豪迈地拍了他一下,“走,哥今天带你见识见识。”
叶天很快便找到了凝碧,站在热闹的赌客中间,小丫头显得特别的无助。仿佛下了很大决心,她拉住一个小厮,问了点什么,那小厮往赌场一角一指,小丫头便顺着那个方向走去。一路上引去不少色眯眯的目光。
“我知道你的小丫鬟来这里做什么了。”程铁雄忽然感慨了一句。
“哦?别卖关子,快说。”
“你跟我来,说出来就没意思了,嘿嘿”说罢程铁雄拉着叶天也向那个角落走去。
角落里摆着一张方桌,旁边坐着一个帐房先生模样的中年人,正趴在哪里写写算算,那人背后高高挂着一块白布,上面写的都是此次遴选太子侍读的热门人选,叶天现在视力远超从前,远远看到自己后面的赔率是一赔九,比原先自己听到的又高了一成,而林夕的赔率则降低到了十二陪一。
“兄弟,看来你不怎么被看好嘛!”程天雄冲叶天嘿嘿一乐,说道。
“赌博这个东西,最后赢钱的总是少数。”叶天悠然地回应了老程一句。
这时,只见凝碧来到方桌前,怯怯地冲那帐房打了声招呼。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小丫头看起来非常紧张。
帐房先生抬头看了一眼凝碧,用一种慢条私理的声音问道:“压谁?多少银子?”
看到这里,叶天总算明白小丫头要干什么了,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微笑。
只见凝碧小心地从怀中掏出一张银票和几锭散碎银子,答道:“压叶公子。”然后怯怯地递上银票和碎银,那帐房先生一看,竟只是张五十两的银票,立时撇了撇嘴,把银票和碎银丢在地上,一脸鄙夷的说道:
“本赌坊开盘口,从来不接受一百两银子以下的投注。”
叶天看了顿时大怒,就要冲上前去,却被旁边的程铁雄一把拉住。只见老程往一边一指,叶天便看到一个老熟人,正是被他打落两颗门牙的侍郎公子曹克齐,正呲着连颗金光闪闪的门牙与旁边一人谈笑风声,旁边那人,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腰配长剑,看样子手底下有点功夫。
这两人走到方桌前,刚好看到凝碧被那帐房先生羞辱,曹克齐见过凝碧,知道她是叶天的贴身丫鬟,又见他手中那着那点银子,顿时知她来意。便一脸鄙夷地对旁边配剑的年轻人说道:
“瞧见没,这就是叶家那野种的贴身丫头,看来那野种最近在叶家混的不怎么样啊,手里没多少银子,就叫自己的丫头来这里丢人。”
凝碧听他出言侮辱叶天,顿时大怒,也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直接把手中几块碎银子丢到曹克齐脸上,砸了他个满脸开花。
曹克齐万万没想到一个小丫头竟然也敢对他出手,也顾不得什么体面,挥拳砸向凝碧,
哪知在拳头即将打到凝碧身上时,手腕处却穿来一阵剧痛,身边配剑之人立刻拔剑在手,口中喝道:“什么人,胆大包天,竟敢袭击当朝侍郎公子?”
“我草!我没听错吧,侍郎公子哦,好大的头衔,老子好怕哦!”程铁雄一副夸张的表情,从隐藏之处晃了出来,旁边的叶天,正一脸微笑地看着小丫头。
凝碧刚才还一副坚强的样子,一看叶天出现,满肚子的委屈顿时抑制不住,扑到叶天怀里大声哭了起来。叶天怜爱的拍了拍小丫头的脑袋,又在她耳边轻声抚慰了几句,小丫头才勉强止住哭声。
一看到叶天两人出现,曹克齐就脸色死灰,这两人身份比他高,又敢下死手,自己跟他们打了几次交道,就从来没占过上风。这时旁边配剑的年轻人在身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心一下子定了下来。
原来那年轻人正是曹克齐娘舅家的表哥。曹克奇的老妈并非官宦之后,而是来自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武林世家——南宫世家。在大楚朝,这些武林世家是一种很特殊的存在,虽然属于江湖势力,却有与官宦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南宫世家,曹克齐他老爹曹侍郎,还有现在的江南总督,都是南宫家的女婿。除此之外,在南宫世家的产业里还有不少朝廷大员的分子,据说丞相大人林中和,每年都会收他们不少孝敬。
有如此强硬的官方后台,再加上家传武功不弱,南宫世家在江湖中的地位非同一般。而当前这位年轻人,正是南宫世家当代家主之子南宫玉,年纪轻轻,武功便已达到中品中阶,乃是被家族视为明日之星的天才选手。
有了表哥撑腰,曹克齐顿时觉得腰杆硬了很多,说话的语气也强硬起来:
“我当是谁,原来是程小公爷,还有,嘿嘿,叶少爷!不知叶少爷为何现在才出现,难道真的是手头拮据,不好意思出面投注,所以派个贱丫头出来丢人现眼么?如若如此,为兄倒可以资助叶少爷一些。”说着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丢在叶天前面的空地上。他现在特别希望叶天按奈不住对自己出手,有南宫玉在,他自觉打架绝对不会吃亏,中品中阶啊!放到哪还不轻松灭掉一大片啊!。
不过叶天依旧很淡定,微笑着对他说道:“曹公子,你的嘴巴还是一如既往的臭啊,还真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主。”
曹克齐毕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心性哪比的上二世为人的叶天,如今被叶天戳到痛处,顿时怒火上涌,冲着叶天狠狠骂道:
“你个狗杂种,不要太嚣张!老子再不济也是正牌的侍郎公子,你算什么东西,抱回来的……”
话才说到一半,也天便已出手,在一边旁观的南宫玉见状,刚想出手阻拦,但为时已晚,只听“啪!啪”两声脆响,曹大公子已经狠狠地挨了两记耳光。
南宫玉没想到叶天出手如此之快,心下微惊,但看到自己表弟被打,顿觉脸上无光,刚要动手拔剑,只见眼前一道寒光闪过,便已被一柄寒气森森的利剑抵住咽喉。
“不想死,就不要在小爷面前动兵器,不然就算小爷宰了你,顶多也就落个出手不知轻重的罪名。”叶天若无其时的说。
南宫玉此时冷汗直流,他刚才根本没看到叶天怎么拔剑,甚至连那把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都没看见。待叶天都已把剑移开,他还是不敢移动半步。至于曹公子,早就被吓的目瞪口呆。
这时赌坊的管事带着一群人赶来,但远远看见闹事的两方,一方有镇国公府的小公爷,另一方则是礼部侍郎的公子,自己都得罪不起,于是干脆眼不见心不烦,带着人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了。
叶天从凝碧手里拿过那几十两银子,走到早已吓得浑身发抖的帐房先生面前,随手丢在桌上,说道:“下注,就压小爷赢。”
那帐房战战兢兢地填好了赌票,叶天接过后郑重地递给小丫头,笑道:“赢了钱要请少爷我吃大餐哦!”
凝碧仔细地把赌票收好,很开心地点了点头,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幸福。
叶天和程铁雄每人又压了一万两银子的大注买自己入选,便要离开。经过仍然目瞪口呆曹克齐身边时,叶天忽然在他的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两颗已经断了的金牙自曹克奇口中飞出,不偏不倚地落在那帐房先生面前。
“金牙两颗,压曹公子。”说罢,拉着小丫头扬长而去。
第十三章车祸
三人刚出赌坊,在一旁等候的马车便赶了过来。上车之后叶天便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孔盯着凝碧问道:
“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是哪个不开眼的教你赌的?”
小丫头还是第一见叶天对自己如此严厉,顿时害怕起来,眼圈一红,眼泪又流了下来。
叶天见状立时心中一软,假装板起的面孔便松了下来。拉过小丫头替她擦了擦眼泪,温言说道:
“莫要难过,我不是怪你,只是这种地方乌烟瘴气,实在不是你们女孩子应该来的地方。在一旁的程铁雄跟着打趣道:“是啊,小丫头,你们家公子根本没怪你,他心里喜欢你还来不及呢。”话刚出口,便被叶天狠狠地踹了一脚。
被程铁雄这么一搅和,小丫头终于平静下来,缓缓道出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原来,上午的时候,她偶然听见二老爷叶醒言院子里的下人在议论这个赌局,没想到那对父子居然在林夕身上下了一万两银子的重注,那个下人还说,府里不少下人都凑钱下了注,但买的都不是叶天。小丫头听到这些家伙居然不支持自家少爷后越想越气,便拿了自己这些年攒下的全部积蓄来了赌场,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叶天亲眼看到的那些了。
“好样的!”一旁的程铁雄听完之后大声赞了一句,然后拍了拍叶天说道:“你小子要珍惜啊,要是老子有这么好的丫头,早就收到……”话还没说完,便又挨了叶天一脚。
看凝碧在一边羞的满脸通红,手足无措,叶天也觉得颇为尴尬,转眼看着车外,心中暗叹了一句:“封建社会的孩子,早熟啊!”
……
……
翌日
叶天早早起来,吃过早饭,便出发前往考场。上车前,叶夫人又亲自检查了一遍为他准备的笔墨,确定毫无差错之后,才肯放他离开。想起这几天养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叶天不禁笑了起来,上辈子,每当要参加什么重要考试时,老爸老妈对自己也是如此。想到考试,叶天笑的更厉害了,前世自己从幼儿园开始就不停的考考考,可这一世,都10岁了,才迎来了人生中第一次考试,看来大楚朝的教育水平跟自己上辈子一比,差的还真不是一点两点。
此次考试的考场设在太学,离叶府大概有二十几分钟的路程。叶天一上车,就摆了个极舒服的姿势闭目养神,脑子里回忆起昨晚养父告诉自己的一些信息。此次考试的内容分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又分两部分,第一项考的是文采,考生须根据考官所给的意境做诗一首。;第二项考的则是见识,要求考生根据考官所给的题目写一篇论述。这两项叶天都不是很在意,而笔试通过后的面试才是他所在意的东西,因为这一项是要求候选人与太子独处一段时间,毫无疑问,决定这一项成败的关键是太子的态度。如何才能让个小屁孩喜欢上自己呢?叶天眯起眼睛思索起来。
突然,马车一个急停,叶天被晃了个趔趄,掀开车帘子一看,原来是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豪华马车没有丝毫减速地从他眼前闪了过去,看去向目的地也是太学。叶天皱了皱眉头,开口问道:
“那是谁家的马车,如此霸道?”
“回少爷,那是林相爷家的车马。”
“哎,急什么,这又不是早到的鸟儿有虫吃。”
说罢,叶天放下帘子,吩咐车夫跟着那车子走。本来他对丞相公子还存着几分好感,对方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在京城却获得如此才名,想必平时也是下了一番苦功的,对于勤奋刻苦的人,即使对方和自己不对路,叶天也会存着一丝敬佩。但是刚才的事情,顿时让他对此子的好感去了几分。
相府的马车在前面疾驰,而叶天的马车就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前往太学的路上要经过一段晨市,此时正是这个路段热闹的时候。不过叶天的车马却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因为相府的车子在前,谁若是躲闪不及,便会挨上那车夫一鞭子。那副牛掰的样子,不禁让叶天想到了前世那些挂着牛掰车牌,一路闪着黄灯的官方车辆……
叶天正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无耻,明明跟在人家后面走,省了不少时间,还要在这里腹诽人家,这时车子又是猛的停住,叶天相当无语,心想:“若不是小爷学了武功身手灵敏了许多,这一路脑袋上不知道会磕出几个包来。”
前的的声音有些嘈杂,这时车夫掀帘子告诉叶天,前面好象撞了人。叶天皱了皱眉头,掀帘子下了马车。
果然,相府的马车周围围着一群人,一个七八岁,衣着有些破旧小女孩正在马车前一边号啕大哭,一边哽咽地喊着:“哥哥!你醒醒!”在她前面,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倒在血泊之中。周围的旁观的人虽多,却没人上前救助,大多是因为畏惧那辆马车的主人。这时马车里传来一个略显阴冷的声音:
“阿大,在磨蹭什么,时间快到了。”
那车夫闻言,恭敬地应了一声,然后抬手就冲那小女孩抽了一鞭子,骂道:
“快滚开!耽误了我家公子的大事,小心你的贱命。”
前面的围观者立刻让出了一条道路,那小女孩被一鞭子抽的楞了一下,回过神来后立刻吃力地向一边移动哥哥的身体。这时她看见从旁边伸过一双干净的出奇的手,帮她把哥哥挪到了一边。
然后叶天抬头盯着那车夫,冷笑地说了声“请!”
那车夫似乎知道叶天的身份,冷哼了一声,扬鞭驱车而去。
望着那辆马车,叶天心里原本对林夕公子的那一点点好感,现在却是一丝一毫都不剩了。
相府车马一离开,旁边的百姓才敢凑上前来,一个老者看了看说道:“伤的极重,若不及时送医,恐怕……”
这里是商业街,最近的医馆里这里要相当一段距离。小女孩闻言大哭,跪在叶天面前拼命的磕头,在她看来,周围能救自己哥哥的人,只有眼前这位好心的公子。
这时车夫拉了拉他的衣角,提醒他时间已经不多。叶天却不假思索,撂起锦袍下摆将血泊中的男孩子抱到了自己的马车上,然后扔给车夫一张银票,吩咐道:
“快送这个孩子去医馆就医,剩下的路我自己跑去就行。”说罢从车上取下装了文房四宝的箱子,背在身上。
见车夫还要劝说,叶天皱了皱眉,车夫便不再言语。
小女孩见叶天肯救自己的哥哥,扑通一声又给叶天跪下,刚要磕头却被叶天一把拉起,捏了捏小女孩的脸蛋说道:
“快快上车,送你哥哥去就医吧!”说罢把小女孩抱上了马车。
马车离去后,叶天看了看身上沾染的血迹,无奈地摇了摇头,回去换肯定来不及了,只能这样去考场了。
做了几下准备活动,然后叶天以一副标准地跑步动作向太学跑去。这时他听见身后的人群中有人喊道:“他是尚书巷的叶公子……”
以叶天现在的内力,若是全力奔跑也不会比马车慢,不过那样未免太惊世骇俗,所以一路上他小心地控制着速度,等到达太学门口时,其他的考生都已进了考场。看门口的守卫盯着自己看个不停,他无奈地笑笑,亮明了身份,最后一个进了考场。
第十四章诗才惊四座
叶天走进考场后还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那一身的血污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见其他考生议论纷纷,他也不以为意,径直走向场中唯一的空位,坐定之后,掏出笔砚,细细地研磨起来。
场中的学子们看叶天的眼神各有不一,好奇、鄙视者皆有,惟独两人表情特异。一个便是与叶天打过数次教导的曹克齐曹公子,昨天又一次被叶天敲了两颗门牙的他,看着叶天那一身血迹斑斑的锦袍,脸上流露出一丝恐惧,心下暗道:“不知道是哪个倒霉的家伙又招惹了这个活阎王!”
而另一人,则是坐在考场最前排的一个面如冠玉的白衣少年,从叶天进考场的那一刻去,少年的嘴角就泛着一丝冷笑,此人正是丞相公子林夕。刚刚路过集市时他便已看见叶天,并清楚地从叶天望向自己坐车的眼神里看出了一种蔑视,这令一向骄傲的他异常愤怒,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狠狠地整治叶天。
正当众人心情各异之时,一声锣响,一个皂衣小吏走到考场前高声唱道:“考官大人到,众考生起立相迎!”,
考生们立刻起身,躬身行礼,接着便看到四位考官从一边鱼贯而出,坐到了前面的主考席上。
叶天暗自打量前面四人,却意外地看到其中一位正是当初自己在茶楼遇到的那位中年文士,那人似乎感觉到叶天的目光,看似不经意地微微一笑。此人正是内阁三大学士之首,东阁大学士朱丹臣。
另外三人中,有一人服饰与朱学士相仿,虽未见过,叶天却已知那位的身份,乃是另外一位内阁,建极殿大学士胡周,此人乃是京兆尹胡车的兄长,亦是丞相一派官员的中流砥柱。
最后的两个人毫无疑问,定是太子的两位老师,太子太傅庄子彦和少傅韩玄,不过究竟谁是太傅谁是少傅就不得而知了。
就在考生们偷偷打量几位考官时,几位考官也正大光明地打量着下面的考生。当看到一身血污的叶天时,除了朱丹臣,其余三人脸上明显露出不豫之色,特别是那位胡大学士,看着叶天重重的哼了一声,在场的不少考生见状都不免有些幸灾乐祸,特别是那些平时和叶天有些不愉快的家伙。
考生都已到齐,考官也已就位,朱大学士便起身宣布,考试开始。几个兆衣小吏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