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私第,房玄龄在书房写信,向远在家乡养病的父亲房彦谦问安,并简要说明自己在长安的生活,一切安好,请父亲不要担忧。
房彦谦年逾七旬,前两年大病一场,荣幸捡回一条命,但身体已经不行了,于是告老回籍,在家乡颐养天年。
房玄龄让妻子在家乡照顾父亲,自己在长安为官,作为东宫佐官忙碌着,时不时和父亲通信。
如今有了电报,以房家的收入完全发得起电报,但房彦谦坚持书信往来,一来是能省则省,二来邮政也利便,写信能写许多内容,不似那电报,寥寥十余字,千言万语基础就表达不出来。
房玄龄写完信,小心装进信封,又仔细写好收信地址,将信件放好,待明日让西崽去邮局寄信。
喝了杯茶提神,他拿起放在案头上的厚厚资料,翻看起来。
朝廷要修订《大周律》,涉及诸多分篇和条款的修订,其中,对析产举行了详细划定(制定),房玄龄此时就在研究相关条款,看看要如何向太子提建议。
析产,可以分为“析分”和“继续”,自古以来,各朝代律令都有相关划定。
析分,指的是怙恃在世时,儿子们完婚分居、另立门户,是为析分或生分;继续,是指怙恃年迈或者去世后,儿子们支解家产。
继续,是父亲和儿子之间的家产传承,析分是兄弟们之间的家产分配。
分居析产外貌上看,是儿子的家和父亲的家疏散,实际上是兄弟们配合传承了父亲的家。
继续又分为身份继续和工业继续,身份继续指的是爵位、名誉等,自然是明日宗子来继续,其他人没份。
而析分,并不是一次性析分,为多次析分:
一户平民五口之家,一般只有二男,也就是父亲和成丁未婚的儿子,大郎完婚后一般就分居出去,于是父亲和长大的二郎(次男)组成新的“二男”。
如此循环,直到所有儿子都分居,父亲也老了,这一连频频的分居,就是多次析分,等到父亲去世,诸子支解工业,是为继续,而一般情况下,都是诸子均分。
所谓“诸子均分”,指的是儿子们均分居产,这里所说的“诸子”,指的是妻生子、妾生子、婢生子,至于奸生子,要么没分,要么分工业时,所获份额为妻室所生子的一半。
然而,实际情况却往往差异。
自魏晋以来,同居共财的各人庭越来越多,于是泛起了“五世通财”、“七世通财”甚至“累世通财”的大族,至于世家、士族也多是如此。
因为儒家伦理看法认为,父祖在时,子孙别籍异财就是大不孝,还会造成兄弟间不悌,所以起劲主张同居共财,那么自古以来就有的家产析分,基本上在这些大族身上是不起效果的。
与此同时,明日庶有别,庶出子虽然是父亲的儿子,但在家庭中的职位极其低下,形同西崽。
父亲在世时,庶出子未必得看重,析产更不用想,等父亲去世,明日母、明日子独霸家产,庶出子哪能分到什么。
明日庶有别,使得明日庶兄弟之间的关系很差,庶出兄弟在明日出兄弟眼前,连西崽都不如。
更别说同居共财的存在,使得族产控制在主支、明日系手上,庶子们想要沾光都艰难,跟别想对家产有什么进一步的企图。
所以历朝历代律法中,即便对于家产继续划定了“诸子均分”,基础就是具文(空文),在大族那里行不通。
虽然,明日庶有此外情况在各地多有差异,在江左,不怎么考究明日庶之别(相对),但在河北,庶出子甚至都没资格入族籍,想要“诸子均分居产”基础就是笑谈。
因此,法理和现实存在很大差异,律规则定的家产继续、诸子均分,在实际生活中很难做到。
可是,即将修订的《明德律》,却要做到。
《明德律》分篇《民律》,对于户籍和继续及析产有划定(制定),首先是主张“别籍异财”,也就是要求父祖在世时,子孙完婚或成年,就得另立门户、析分居产。
严格执行一户五口的户籍政策,而条款中的“子孙”,自然是不分明日庶的。
父亲再讨厌那儿子,也得析分一定工业相助立室,其额度,按父亲名下家产至少十分之一给(制定)。
第二个儿子完婚分居,父亲又要将此时名下家产十分之一给儿子。
若怙恃去世,诸子分居产,不分明日庶,均分,即诸子均分。
虽然,这种均分并不是简朴地将家产平均分成若干份,要思量一些因素。
譬如《民律》拟划定明日宗子、明日长孙不得和父祖分籍,以便赡养老人,所以在继续家产时,明日宗子(明日长孙)应该多得一些,作为赡养怙恃的赔偿。
尚有,均分居产时,未成年的幼子要多分些(相对),以便完婚所需。
这样的划定,不是一纸空文,而是具备处罚能力的律法:谁敢违反析分、继续时诸子均分居产的律法,处流刑,依据情节轻重,到差异距离的流刑地待上若干年。
最远可到万里之外的澳州。
房玄龄知道,若是《民律》里的“别籍异财”、“诸子均分”都一一落实并严格执行,一场浩劫就要降临了。
别处不说,河北多有同居共财的大族,旁支众多,一旦朝廷强力推行新律,一定导致这些大族包罗许多士族元气大伤。
原理很简朴,人性自私,各人族的旁支、庶出子弟,巴不得分居分产。
自明德元年以来,河北粮价、布价一连走低,许多大族赖以为生的庄园已经徐徐捉襟见肘,收入锐减,委曲维持,这导致族产显着缩水,也让族人心生怨言。
有人自己出去营生,到永济渠、黄河沿岸商埠、城池务工、做买卖,反倒比留在家乡过得好,于是有更多人效仿。
他们自己创下的私产,是不愿意归为族产的,若自己本人有个万一,家产想要留给妻儿,而不是被族长接受,所以有强烈的“别籍异财”需求。
现实如此,导致同居共财各人族的处境颇为微妙,若此时朝廷真的推行新律,这些家族的旁支、庶出子弟,一定如同饿狼扑羊,将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族产朋分一空。
没有了族产,家族的凝聚力骤然下跌,虽然不至于马上分崩离析,却会形同枯木,失去生机。
传承数百年的家族,就这天薄西山,房玄龄知道天子一贯来对世家不怀盛情,此次修订《大周律》,就是要进一步瓦解世家大族的实力。
不仅要往世家大户已经血淋淋的伤口上撒盐,还要连带着在士族、大族的身上狠狠砍上几刀,这不是浩劫是什么?
然而这种做法却很“软”,使用了人性自私,所以响应者恐怕不会少,效果会十分显著。
宛若前汉时,汉武帝行《推恩令》,将诸侯国轻易瓦解那样。
天子很强势,如今中枢对地方的控制力越来越强,所以新律一旦定稿而且推行,即便阻力再多数会造成一连串影响。
房玄龄很担忧未来,但他知道事情没那么简朴。因为天子明摆着就像当年用《梁书》敲打释教那般,行阳谋敲打世家大族,漫天叫价,等着坐地还钱。
这种阳谋,谁也不敢掉以轻心,都得认真“还价”,因为万一天子的阳谋得逞,搞欠好真就来硬的,届时悔之晚矣。
想到这里,房玄龄以为很无奈,天子精神旺盛,时不时就要搞事,还不是蛮干,特别喜欢“讲原理”、行阳谋,让人啼笑皆非。
碰上这种君王,还真是....
房玄龄心中盘算着:唉...希望能说服太子,多劝劝陛下,不要总是折腾....